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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故乡的芦花
(1)在滩涂上看芦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那种骑着牛背走在湖堤上看一望无垠的芦花的感觉,至今仍然令人回味无穷。柳笛声中,那大片大片茂密的芦苇迎风招展,雪一样的芦花便如旗帜般潮涌浪卷;宁静中,仿佛有涛声隐约,忍不住牧牛进入那片芦苇花海,任由苇絮芦花轻拂脸颊,然后折一根长长的芦苇顶在头上,自己就俨然成了芦苇王子。
(2)如今滩涂上的苇林稀了,那种飘雪的壮观景象我是难以找到了,但是一蓬一蓬的芦苇依然顽强地生长在那些肥沃的滩涂上、河床边,它们惊人的生命力,来自于那深深下扎的芦根;当芦花谢了,芦苇枯萎,那些吮吸着水乡乳汁的芦根,却已在孕育着新的生命。
(3)我常常将芦花看作是水乡的女人,她们是我的祖母和母亲,还有更多系着围裙下河下湖的女人。水乡的湖从来不曾干涸。每到涨潮时节,纵横交错的河床满了,水会漫过岸边的芦苇。一路流淌,直到扎进湖里。而到了枯水季节,湖水会经过一孔孔涵闸,给这些河道注入生命之水,也滋润着河道两边丛生的芦苇。
(4)芦苇拔节的季节,正是麦地出苗的时候,这时候的水乡是清闲的,河边往往是最热闹的地方。男人们会光着膀子修理渔具,将那些终年漂在水上的船抬到岸上,晒干后,顶着日头,一遍遍地给船体上桐油。织网是女人的活计,树阴下,那些穿花似的巧手忽上忽下,令人眼花缭乱。一级一级的石板台阶,一个一个的水埠头,女人的嬉闹声里,常常掺杂着汉子粗粗的嗓门。泥土一样朴实。间或有水鸟扑愣愣地从岸边的芦苇丛中飞出,引起一串更响亮的笑声。当此起彼伏的棒槌声渐渐停息下来,女人们会就着河水洗发,会将清清的水面当作妆镜,欣赏一番自己的容颜,一朵红云会腾上脸来。
(5)当湖风温暖地沿着苇荡穿行的日子,芦花开始出穗,男人们开始下湖忙活。这时候的女人也忙碌起来,她们像莲花一样开放在近湖和堰塘里,一个个小小的木桶,一根根细长的竹篙,让女人们融入到一片诗意之中。草帽下,那些淌着汗水的脸,总是笑意嫣然,挥手问,沾满菱角叶。在我的水乡,采菱一般是女人的专利,说笑之间,她们的纤纤十指飞快地摘着水面上的菱角,熟练得就像在做纳鞋底一样的针线活,不一会儿,木桶就满了,女人们将木桶划到岸边,麻利地用筐篓装好,然后舀干木桶里的水,又轻盈地划进菱花丛中。一趟趟下来,岸边的菱角成了小山,女人的衣服开始湿透,会显出好看的曲线。偶尔有汉子心疼婆娘,也划着木桶采菱,他们笨拙的姿势往往引来女人的笑声,有时木桶翻了,男人和菱角一起滑落到水里,这时候,女人的笑声会更加恣意。
(6)芦苇长得更高的时候,芦花开始在风中怒放,秋风中,那银白如絮的芦花飘逸柔情。男人们开始频繁地出湖,而女人们的扁舟会像蜜蜂一样轻灵地穿行在荷叶林中。那些莲花凋谢的荷杆上,已挂满熟透的莲蓬。每当扁舟划过,女人唇边的渔歌,夹杂着莲蓬与荷梗断裂的脆响,这时候的女人,就像迎风飘拂的芦花一样美丽动人。
(7)和家乡众多的女人一样,母亲的那双勤劳的手,除了摘菱采莲和忙她那永远也做不完的针线活外,还会用芦苇编织很多东西。夕阳下,母亲坐在院子里,用锋利的篾刀将芦苇去皮,劈成蔑条,编织成苇帘、苇席、苇篮和苇篓等用品,连圈养鸭子的篱笆和菜地的栅栏都是用一根根的芦苇夹成。有时候坐在小凳上,看着母亲那双灵巧的手上下翻飞,每每出神。
(8)等到我上中学时,一个外地商人在当地办起苇编厂,那些取之不尽的芦苇被水乡的女人编成果篮、笔筒等精美的工艺品,竟成了一项创收的渠道。再后来,镇上办起了造纸厂。芦苇被大量收购,水乡的芦苇面积开始减少,那种芦花如海的景象不多见了。如今,祖母早已过世。母亲也已不再是当年的采莲女,但家乡的芦花仍然一年又一年地花开花谢,牵动着我的一抹乡愁,一抹遥远的记忆。让我再一次徜徉在芦苇花海,走进那种难得的宁静淡泊之中。(李笙清)
【小题1】作者突出描写了水乡女子哪些动人的生活场景?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4分)
【小题2】从标题看,文章应着重写故乡的芦苇,实际上,文章更多地回忆了故乡的人和事。作者是如何将芦苇与人事巧妙地联系起来的?(6分
【小题3】文章结尾说故乡的芦花“牵动着我的一抹乡愁,一抹遥远的记忆”,这句话包含了作者哪些情感?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条概括。(6分)
【小题4】这篇散文富有诗意美、人情美,请结合五、六两段,就其表现手法方面的特色,作简要的赏析。(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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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问题。(4分)
随着社交网络被普遍使用,出现了“推特外交”这一新概念。其含义是利用Twitter、Facebook、Google+等社交网络作为外交甚至是国内政治活动的平台。自美国总统奥巴马2007年(竞选期间)成为第一个加入社交网络的领导人后,各国领导人和政府机构越来越多地投身社交网络,以发布消息、沟通民意甚至个人营销。
根据博雅公关发布的一份名为“推特外交”的报告,目前全球已经有77.7%的国家领导人或政府机构拥有社交网络帐号,涉及了全世界153个国家。
报告称,目前全世界505个领导人或政府机构帐号已总共有超过1亿的粉丝,粉丝数超过100万的领导人或政府机构有22个。美国总统奥巴马不仅是全世界最先加入社交网络的领导人,而且拥有的粉丝数量也最多,他在社交网络上拥有着其他领导人无可比拟的影响力。截止到7月1日,奥巴马的Twitter帐号已经拥有近3400万粉丝,同时他的Facebook主页也收到了3600万个“赞”。在2012年奥巴马成功竞选连任后在Twitter上发布的一条“再干四年”的推文被转发了近80万次,成为了2012年最热门的推文。受关注度紧随奥巴马之后的是新任教皇方济各,共有大约720万人关注了他的使用不同语言的9个帐号,但是这一数字远逊于奥巴马的3400万。
【小题1】请用一句话概括材料的主要内容。

【小题2】站在民众的角度请针对这一事件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用“纯净的眼光”看世界
① 近年来,一些地方中小学教材古诗词“瘦身”,但谁都不敢放言要把古诗词赶出教材。争来争去,无非是个“量”的问题。那么,现代人要读多少古诗词才算合适?这个话题恐怕先要弄明白“读古诗词有啥好处”。
② 有位网友所言极是:“文言文虽不适合生活,但在写作上微言大义,意境悠远,往往超越字面本身,引人遐想。现在的白话文虽然口语化,更贴近生活,却没了汉语的优雅和精确。”前些时候,一首英文金曲被译成文言文走红网络,歌词成了“毋须烦恼,终有弱水替沧海”等之乎者也,大概就是这种失落情绪的宣泄。点赞的网友说“突然有种想学好文言文的冲动”。
③ 多读些,“技多不压身”,至少不会被忽悠。像“炎黄子孙奔八亿,不蒸馒头争口气”这等“古体诗词”,是否真如某位大家所说“亦属绝唱,已属绝伦”?“陈独秀孙逸仙,国共合作……”美其名曰“辞赋体”,算得上“世无孤品”吗?不用“熟读唐诗三百首”,只需课本多留几篇古诗词,想来连小学生也能念出个所以然。可悲的是,某些传统断根已久,心灵无从浸润的现代人连照妖镜”都不会用,连“画皮”都看不出。
④93岁高龄的历史地理学家陈桥驿,自幼博学强记,和许多老一代学人一样,他始终相信“背”是做学问的重要方法,但教人读书并不主张一味贪多,要求学生读《古文观止》,在《国语》《左传》《战国策》三者之中各选两篇精读,读到能背诵,其余的能读能解即可。西汉文精读《报任少卿书》等篇,骈体文只要读熟《滕王阁序》一篇,韩柳文章只精读《柳子厚墓志铭》即可。
⑤ 余秋雨说:“古人学富五车,其实算起来没有现在的一本书容量多,但他们可以在山下、水边静静地思考。”想要给“读多少古诗词才算够”一个准数,怕是永远都找不着答案。然而,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里,确实有必要学习古诗人,像他们一样用“纯净的眼光”看世界。
(摘编自9月16日《福建日报》,原题为《学古代诗人用纯净的眼光看世界》)
【小题1】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小题2】结合文章内容,谈一谈划线句如何理解?
【小题3】请结合全文说说现代人如何才能具备“纯净的眼光”?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但是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不屑: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成何体统?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
“你说,他们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剃匠们以前为什么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功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唉……”
我领教过他微型青龙偃月的三十六种刀法。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还有“双龙出水”、“月中偷桃”、“哪吒探海”……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脏六腑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开刀、合刀、清刀、弹刀,由手腕与两三个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须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儿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但何爹不愿趋时,宁可败走麦城也绝不背汉降魏。好些年轻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炳油和染发,更不能做离子烫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就翻过两个岭去看望,发现老朋友已病得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三明爹的脑袋刨一次,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儿。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啊。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
他看见三明爹的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选自《2006中国年度小小说》,有删节)
【小题1】作者为何要把何爹的剃刀称作“青龙偃月刀”?小说以此为题,有何深刻含义?(4分)
【小题2】结合全文,简析下面文句的含义和表达上的精美之处。(4分)
①“何爹不愿趋时,宁可败走麦城也绝不背汉降魏。”(2分)
②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2分)
【小题3】小说最后详写何爹给临死的三明爹剃最后一次头这一情节,这对表现人物形象和表现小说主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原文进行分析。(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①40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②奶奶带我走出那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号啕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④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⑤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里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推倒。那时,寺庙多也消失或改作他用。
⑥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⑦18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美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⑧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魂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前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⑨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不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杈杈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鉴赏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2分)
A.“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这个句子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地表达出胡同中的诵经声和钟声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
B.第⑦段中的“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这句话,表现出身残之后的作者对于人生的怀疑和对命运的困惑。
C.作者以“故乡的胡同”为题,选取了与胡同有密切关系的典型生活场景,来表达他对故乡的爱恋之情,同时也暗含着对胡同的抱怨之意。
D.母亲“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表现了她对残疾儿子的殷切希望;作者特意选取这个材料,表达了对早逝的母亲的深切而悠远的怀念之情。
E.本文采取“总--分—总”的结构形式,文末收结于两个疑问句,似乎是在表示:已届“知命”之年的作者已经洞察了命运和人生的真谛。
【小题2】从全文看,作者在第⑧段中提到的“珍贵的以往”包括几个典型的生活场景。请选择其中四个作概括,每个场景不超过15个字。(4分)
【小题3】请分析“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这句话的含义和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4】阅读第⑨段,请联系作者的人生,说说作者认为“命运的构造”与“密如罗网的胡同”有什么关系。(4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快乐的死亡
陆文夫
作家有三种死法。一曰自然的死,二曰痛苦的死,三曰快乐的死。
自然的死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一种普遍的死亡形式,没有特色,可以略而不议。快乐的死和痛苦的死不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人还活着,作品已经或几乎是没有了!
作家没有了作品,可以看作是个人艺术生命的死亡、职业的停顿。其中有些人是因为年事已高,力不从心。这不是艺术的死亡,而是艺术的离休,他自己无可自责,社会也会尊重他在艺术上曾经作出的贡献。
痛苦的死亡却不然,即当一个作家的体力和脑力还能胜任创作的时候,作品已经没有了,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种苦难和折磨(包括自我折磨)所造成的。折磨毁了他的才华,苦难消磨了他的意志,作为人来说他还活着,作为作家来说却正在或已经死去。这种死亡他自己感到很痛苦,别人看了心里也 很难受。
快乐的死亡却很快乐,不仅他自己感到快乐,别人看来也很快乐。昨天看见他大会上做报告,下面掌声如雷;今天又看见他参加宴会,为这为那地频频举杯。昨天看见他在高朋中大发议论,语惊四座;今天又看见他在那些开不完的座谈会上重复昨天的意见。昨天看见他在北京的街头;今天又看见他飞到了广州……只是看不到或很少看到他的作品发表在哪里。
我不害怕自然的死亡,因为害怕也没用,人人不可避免。我也不太害怕痛苦的死,因为那时代已经过去。我最害怕的就是那快乐的死,毫无痛苦,十分热闹,甚至还有点轰轰烈烈。自己很难控制,即很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因为我觉得喝酒不一定完全是坏事,少喝一点可以舒筋活血,据说对心血管也是有帮助的。作家不能当隐士,适当的社会活动和文学活动可以开阔眼界,活跃思想,对创作也是有帮助的。可是怎样做才能不酗酒,不做酒鬼,这有益的定量究竟是多少呢?怕只怕三杯下肚,豪情大发,嘟嘟嘟,来个瓶底朝天,而且一顿喝不上便情绪不高,颇有怨言,甚至会到处去找酒喝。呜呼,快乐地死去!
【小题1】简要概括作者对三种死亡所持的态度。
【小题2】文章最后一段关于喝酒的描述和议论,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3】本文“快乐的死亡”是单对作家而言的吗?对其他的人有什么启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