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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亚马孙丛林中的雄性蓝蝶带有彩虹般的蓝色光辉,半公里外就能看到。其光辉如此强烈,有的竟能反射70%的蓝色光线,远远超过蓝色涂料的反射率。蓝蝶耀眼的光辉,原是一种警号,使别的雄性蓝蝶在远处就能知所趋避。蓝光越强,示警作用越显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亿万年的自然选择,使亚马孙蓝蝶翅膀有了如此奇妙的性能。
  这种性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人发现,但其奥秘直到最近才被揭开。原来蓝蝶翅膀上覆盖着许多微小鳞片(就是触摸蝴蝶翅膀时会沾手的粉),其表面有许多平行的脊状突起物。观察脊的截面,会发现其中包含着许多平行排列的羽状物。“羽毛”的主干两边生出若干分支,分支的长度沿主干从根到梢逐渐变短,其结构类似于人造的多层介质反射镜。人造多层介质反射镜的反射光有很强的方向性:对接近垂直入射的单色光线反射率极高,但对斜入射光线的反射率很低。令科学家们大吃一惊的是:蓝蝶翅膀的反光却是广角的,可以在很大范围内看到。这种奇妙性能缘于那些羽状物的分支并非完全位于同一平面内,而是各具略微不同的倾斜角,使反光的视角大为增加。蓝蝶的翅膀还具有颜色选择性。其羽状物的尺寸恰好能增强蓝光的反射,而且其分支越多,反光就越强。一种仅有6到8个分支的蓝蝶翅膀,仍比蓝色涂料的反光率高出一倍以上。蓝蝶翅膀的反射光颜色随不同的视角略有变化,从蓝色到紫色,一直延伸到人眼看不见但蓝蝶能看见的紫外线。
  目前人们正在研究蓝蝶的反光机理,想仿造应用。比如改善公路上的路标,改善电脑的液晶显示器。军事部门感兴趣的是仿蓝蝶翅膀的反光结构,将之用于可随环境变换色彩的新型迷彩伪装;服装公司则设想,仿蓝蝶翅膀做出的具有特殊反光性能的衣料,将使时装展示台上更加异彩纷呈。最重要的应用当然是有价证券的防伪,因为再先进的复印机也无法印造出具有精细立体结构的蓝蝶翅膀来。
  纽约州立大学的一位昆虫学家说:“蓝蝶做到了工程师们试着做却未能成功的事。”的确,正在研究中的人造模仿物,在光学性能上仍无法与蓝蝶的翅膀相比。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亚马孙丛林中的雄性蓝蝶带有彩虹般的蓝色光辉,能反射70%的蓝色光线。
B.蓝蝶的翅膀覆盖着羽状物,具有多层的、立体的结构,因此反光具有很强的方向性。
C.蓝蝶的翅膀具有颜色选择性,其羽状物的尺寸可以增强蓝光的反射,其反光强度与分支数量正相关。
D.在蓝蝶仿生的各类应用研究中,证券防伪的研究最有成效,其技术是最先进的复印机都无法达到的。
【小题2】(小题2)通观全文,简要说明蓝蝶翅膀具有的独特光学性能。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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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看病
一碟
年轻的白大褂微笑着把林森请到了桌前。
林森身体好。以前在农村时,就没上过医院,没想到一调进城里,身子骨就像放了大量的酵母菌,一个劲儿地发酵膨胀,到现在连楼梯都快爬不动了,他不得不来到陌生异常的市中心医院来检查身体。挂了号,刚跨进候诊室,就被并不认识的值班医生像熟人一样请到桌前。年轻的白大褂一边给林森把脉,一边跟他拉呱儿。原来白大褂在市报和电视上见过林森,知道他是市里的主要领导,所以林森一进候诊室就被他认出来,受到了一次莫名其妙的优待。谈话中林森也就知道了白大褂的姓名—魏力,并且得到了他的一张名片。
“魏大夫,我的病……”林森见白大褂专心扯闲篇,觉得有必要提醒他一句。
“脂肪积聚症。没啥大问题,运动量少的人一般都容易得这病。”年轻的白大褂谦恭地微笑着,说:“您叫我小魏吧。在您跟前我是小字辈。”
小魏大夫手脚麻利地开了张药方递给林森,说:“别坐车,上下班步行,一个月后我再给您复诊。没问题的,为了自己的病,这是运动疗法。方子上的药只起个辅助治疗的作用。”
林森很高兴,为了自己的病,为了医生优质的服务。他告别了谦恭地送他出门的小魏大夫,步履轻快地走出医院,对在外面等候他的司机小景说,他不坐车了,他要走路治病。
林森的路走得很顺畅,但始料未及的是,随着时间的延伸,他竟走出了不少流言飞语。
有的说,林森犯了严重的错误,被市长拍着桌子骂了一顿,要撤职呢。
有的说,林森贪污受贿经济上有大问题,正在停职审查呢。
这些话有一部分传到林森的耳朵里,林森觉得可笑。他相信,身正不怕影子斜,半夜敲门心不惊。那些谣言,让它们怎么生就怎么灭去吧!
所以林森就继续走他的路。
林森有一个女儿。女儿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成了待业青年。市环保局闻讯,派人专程来到林家,说本单位缺人,如果可以的话请她去局办做职员。女儿很高兴,林森当然更高兴。可近来不知咋的,环保局又一个劲儿地找各种借口延宕,急得女儿老往环保局跑。
最后一次,女儿是哭着回来的。回来后就劈头盖脸地数落父亲,接着又半跪着哀求父亲不要再步行了,并且要争取多上几回市报和电视。
林森感到莫名其妙;这与女儿的工作有啥关系?
女儿稍稍平静下来,断断续续说出了原因。原来环保局的人被她缠得没法,才亮出了底牌:你爸爸要完了,我们还要你干啥呀!
林森听了,气得面皮紫涨,拍着桌子直吼:“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他转过头来安抚女儿:“不要紧!啊,不要紧,爸爸给你安排个更好的工作,咱不跟那些势利小人一般见识!”
哄地女儿高兴了,林森心头却沉重起来。积羽沉舟,积毁销骨,真是人言可畏啊!他终于领教到了谣言的厉害。
为期一月的“运动疗法”总算结束了,林森眼前浮现出小魏医生谦恭的微笑来,他心情轻快了许多,这个小魏不错,他想,有机会一定跟卫生局说说,表扬表扬。这样的年轻人如今不多了。
到了医院候诊室,林森把挂号单递给了小魏医生。
和一个月前一样白皙英俊的年轻白大褂这次没有了微笑,他面无表情地打量了一眼挂号单,把它拂下地来:“排队去。”
林森弯腰拾起挂号单,想了想,又掏出魏医生的名片递过去,笑着说:“小魏,不,魏大夫,你忘了我啦?我是林森呀!上个月……”
“什么上个月下个月的!”白大褂的脸板得像青石板,“要遵守医疗公德,按先后顺序一个一个来,懂不懂啊?下一个,王、王瑶……”
看着再一次被拂下地的挂号单和名片,林森蒙了。少顷,他似乎明白了什么,血涌上了头顶。他大踏步走到候诊室中央,从衣兜掏出小巧的手机,啪啪啪按了几个数字,凑在耳边大声吼到:“小景,我是林××。你马上把车给我开到市中心医院来!不,给我开加长林肯!”
(选自《微型小说精选》)
【小题1】小说中塑造的“魏力”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征?作者为塑造这一人物主要使用了哪些表现技巧?请简析。(6分)
  
【小题2】小说的主要情节是“看病”,但中间却写了“林森的女儿找工作一事”,这样写有何作用?(4分)
  
【小题3】文章的结尾写到了“林森”的动作及语言,请简析这些描写表现了怎样的心理?(4分)
  
【小题4】小说以“看病”为题,有何含义?请简述。(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20分)
向一棵树鞠躬
王崇亚
(1)我突然被一棵榆树惊呆了。
(2)说突然,是因为我在这条小巷的尽头住了十年,日日里从它跟前走过,竟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
(3)那天早晨,我无意识地朝路边的砖垛上扫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这棵树。 我不由自主地站在那里,仰视着这棵不同寻常的树。
 (4)它长在一堆码起来的砖垛上。周围是林林总总的大树小树。砖垛有两米多高,我不知道它在那里堆了多少年,表层的砖被一层青苔覆盖着。砖们不规则地排列在一起,好像训练累了的老兵,歪歪斜斜地站在那里,勉强保持着一种队形。
(5)它其实只有一米来高。稀稀疏疏的枝杈恣意地伸展着,形不成高大伟岸的姿态,却展示了固执顽强的生命。它站在高高的砖垛上作俯视状,鸟瞰着这个喧闹的世界。
(6)它小心地经营着自己。它当然喜欢玉树临风般的躯体,哪怕是小家碧玉的亭亭玉立也可以呀!但命运却把它交付给一堆砖。当初,它选择了砖垛前面的那一片阳光地带,准备唱着歌儿向老榆树告别。可是就在瞬间,一阵微微的风,把它飘到砖垛上,它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它知道,非分的妄想只能毁灭自己。找准自己的位置,顺势而生长,才是生命的根本。它只能压抑着蓬勃向上的内驱力,让饱满的激情化作一段朴实——它长成了灌木丛。
(7)即便如此,它也肯定受过不尽的苦痛。雷电轰击过它,狂风摧残过它,风雪侵蚀过它。最难耐的还是干旱和贫瘠。它有时想拦住匆匆而过的雨水,雨水却不屑一顾;也曾经挽留过晶莹的露珠,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脚下那座高原似的砖垛,却贫瘠得难以供应它起码的养料。
(8)它只得打自己的主意。 让主干变粗变矮,让枝叶变小变多,尽量节衣缩食,减少消耗。尽可能挽留住雨露,拼命把根往下扎,这是它生存的策略。厄运使得它青筋突暴,浑身疤痂,身体佝偻,它没有屈服。无论生活怎样艰难,总得面对,总得应付,总得一步一步走过。
(9)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为一颗榆树而感动。
(10)又一天傍晚,我下班回来,发现那砖垛已经不见了。
(11)一个老人背负着一棵树蹒跚而行。正是砖垛上的那棵树。
(12)老人告诉我,这垛砖垛了十八年。当初准备盖房子用,儿子突然得病死了。媳妇改嫁,他领着孙子孙女艰难度日,房子就耽搁了。现在孙子孙女已长大成人,会挣钱了,政府又补贴了一部分钱,房子终于可以翻修了。
(13)我怔在那里。十八年,我不知老人是如何度过的。
(14)老人边走边自言自语道:“当初砖每块五分,现在涨到三毛七。你看这棵树,咋就恁耐活呢?缺水少土的,竟活了十八年。若不是用砖,要活成精呢!”
(15)我看见肩负在老人背上的那棵榆树,竟然是老人的翻版。蓬蓬松松的枝叶,是老人稀疏的乱发;褶褶皱皱的干,是老人饱经风霜的脸;几十条柔柔细细的根,是老人冉冉飘飞的胡须!
(16)老人背负着那棵老榆走了。一个自言自语的老人背负着另一个不言不语的老人,走了。
(17)我默默地伫立,向老人背上的那棵榆树深深地鞠了一躬。
(选自《散文》,2009年第1期)
【小题1】文中描写的这棵榆树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概括。(4分)
【小题2】文章第(7)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内容简要分析。(5分)
【小题3】文章结尾段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联系全文,结合文中两个划线的句子,分别谈谈自己的感悟。(5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寂 寞
吴念真【台湾】
①阿照跟她的爸爸一点都不亲,就连“爸爸”似乎也没叫过几次。
②这个爸爸其实是她的继父。妈妈在她四岁的时候离了婚,把阿照托给外婆照顾,自己跑去北部谋生。
③阿照国小二年级的时候,妈妈带了一个男人来,说是她的新爸爸;不过,她不记得那时候是否叫过他,记得的反而是那男人给了她一个红包,以及她从此改了姓。
④改姓的事被同学问到气、问到烦,所以这个爸爸对她来说不仅陌生,甚至从来都没好感。一直到国中三年级,阿照才被妈妈从外婆家带到北部“团圆”,而且听说这还是那男人的建议,说以后如果要考上好大学,她应该到北部来读高中。那时候妈妈和那男人生的弟弟都已经上小学了。
⑤男人在工厂当警卫,有时日班有时夜班,妈妈则在同一家工厂帮员工办伙食,早出晚归,一家人始终没交集,各过各的。不久之后,阿照考上台北的高中,租房子自己住,即便假日也很少回去。
⑥外婆在阿照大三那年过世,不过,之后的寒暑假,阿照也同样很少回家。她给自己的理由是要打工、读书、谈恋爱,其实自己清楚真正的原因是对那个家根本一点感情也没有。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亲生的儿子太不成材还是怎样,那男人对待两个孩子有很明显的差别待遇,比如跟儿子讲话总是粗声粗气,对阿照则和颜悦色,过年给的红包永远阿照的比较厚,儿子只要稍微嘟囔一声,他就会大声说:“你平常拿的、偷的难道还不够多?”
⑦阿照大学毕业申请到美国学校的那年他从工厂退休,妈妈原本希望阿照先上班赚到钱才出国,没想到他反而鼓励她说念书就要趁年轻。阿照记得那天她跟他说:“爸爸,谢谢!”不过,才一说出口就觉得自己可耻,因为在这之前她不记得是否曾经这么叫过他。
⑧从美国回来后,阿照在外商公司做事。弟弟在她出国的那几年好像出了什么事,偷渡到大陆之后音讯全无,连几年前妈妈胰脏癌过世都没回来。孤孤单单的爸爸也没给阿照增加什么负担,他把房子卖了,钱交给阿照帮他管理,自己住到老人公寓去。
⑨阿照也一直单身,所以之后几年的假日,他们见面、聊天的次数和时间反而比以前多很多。有一天阿照去看他,他不在,阿照出了大门才看到他坐出租车回来,说是去参加一个军中朋友的葬礼。阿照陪他走回房间的路上他一直沉默着,最后才跟阿照说可不可以帮他买一个简单的相机,说他想帮几个朋友拍照,理由是:“今天老宋那张遗照真不象样!”后来阿照帮他买了。
⑩去年冬天他过世了。阿照去整理他的遗物,东西不多,其中有一个大纸盒,阿照发现里头装着的是一大叠放大的照片和她买的那部照相机。相机还很新,也许用的次数不多,更也许是他保护得好,因为不仅原装的纸盒都还在,里头还塞满干燥剂并且罩上一个塑料套。
⑪至于那些照片拍的应该都是他的朋友,都老了,背景有山边果园,有门口,有小巷,也有布满鹅卵石的东部海边,不过每个人还都挺合作,都朝着镜头笑,就连一个躺在病床上插着鼻胃管的老伯伯也一样,甚至还伸出长满老人斑的手臂用弯曲的手指勉强比了一个“V”。
⑫阿照一边看一边想象着他为了拍这些照片所有可能经历过的孤单的旅程,想象他独自坐在火车或公路车上的身影,他在崎岖的山路上踯躅的样子,他和他们可能吃过的东西、喝过的酒、讲过的话以及最后告别时可能的心情。
⑬当最后一张照片出现在眼前的时候,阿照先是惊愕,接着便是无法抑制的号啕大哭。照片应该是用自动模式拍的,他把妈妈、弟弟、还有阿照留在家里的照片,都拿去翻照、放大、加框,然后全部摆在一张桌子上,而他就坐后面用手环抱着那三个相框朝着镜头笑。
⑭照片下边就像早年那些老照片的形式一般印上了一行字,写着:“魏家阖府团圆,民国九十八年秋。”阿照说,那时候她才了解那个男人那么深沉而无言的寂寞。
(吴念真《那些人,那些事》)
【小题1】文章的题目叫做“寂寞”,请分析其具体内涵。(3分)
【小题2】文章第⑨段写阿照去看父亲,陪他走回房间的路上,父亲一直沉默着,这一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3分)
【小题3】小说塑造了阿照和父亲怎样的形象?并谈谈你对小说主题的理解。(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目。
人类对付烈性传染病,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接种预防疫苗,促使产生人工免疫力,而这种人工免疫法的先驱,则是我国发明的预防天花的人工接种术。
我国文献上最早记载天花这种传染病的,是公元四世纪葛洪的《肘后救卒方》,当时称为“天行发斑疮”。人工接种术最早出现于何时?比较可信的史料,是清朝俞茂鲲的《痘科镜赋集解》。其中写道:“近来种花(指人种痘)一道,无论乡村城市,各处盛行……又闻种痘法,起于明朝隆庆年间(1567—1572),宁国府太平县,姓氏失考,得之异人丹家之传,由此蔓延天下,至今种花者,宁国人居多。”由此可见,我国的人痘接种术,在十六世纪或更早一些时候就已经发明了。接种人痘的方法,1695年张璐的《张氏医通》记载了疫苗法和痘衣法,最初为痘衣法,是原始的种痘法,即把正在出天花者穿的内衣给未出过天花者穿,使其发生反应而产生对天花的抵抗力。但此法可能不会引起未出天花者的反应而无应验,另一方面也可能使接种者感染重型天花而致死亡的后果。后来改进为早苗法,就是将痊愈期天花者的痂研细,用银管吹入未出天花者鼻腔内。最后更进一步提高为水苗法,就是将上述研细的痂用净水调匀,以棉花团蘸湿塞入鼻腔内,早苗法与水苗法,由于所用疫苗是天花患者痊愈期的痂痂,接种后是能够产生一定的预防作用的。尤其是通过一段时间实践后,认识到疫苗的优劣对接种人痘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具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强调需选择毒力缓和,无其他并发症者的痂痂制成疫苗,接种后更能取得安全可靠的效果。张琰在《种痘新书》内写道:“种痘之家,医人必取吉苗,苗吉则痘无不吉矣……故余遍历诸邦,经余种者不下八、九千人,屈指记之,所莫教者不过二、三十耳。”这表明用优良疫苗接种,效果确实颇好,并且到十七世纪时,人痘接种术已获得越来越多人的信任。
十八世纪初,中国的人痘接种术传到了欧洲。对欧洲一些国家预防天花做出了贡献,尤其是对后来英国医生真纳于1796年发明牛痘接种术产生了一定的启发作用。据联邦德国医史学家文兹茂的《医学五千年》中所载,真纳在发明牛痘接种术以前,曾有过一段时间是采用种人痘为人们预防天花,而且他自己在八岁时也接种过人痘。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在他的《哲学通信》中写道:“我听说一百年来中国人一直就有这种习惯,这是被认为全世界最聪明最讲礼貌的一个民族的伟大发明。这也证实,倘若我们在法国曾经施行种痘,或许会挽救千千万万人的生命。”
【小题1】下列关于“中国人发明的预防天花的人痘接种术”,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在公元四世纪葛洪所著的《肘后救卒方》中所称的“天行发斑疮”,是关于预防天花传染病的最早文献资料。
B.关于人工接种术,比较可信的史料是清朝俞茂鲲的《痘科镜赋集解》,其中所述的“种痘法”起于明朝隆庆年间。由此可见,我国的人痘接种术,最迟在十六世纪就已经发明。
C.痘衣法是最原始的种痘法,即把正在出天花者穿的内衣给未出过天花者穿,使其发生反应而产生对天花的抵抗力,但此法会使接种者感染重型天花而导致死亡的后果。
D.痘衣法虽能使未出过天花者产生对天花的抵抗力,但此法可能不会引起未出天花者的反应而无应验:而旱苗法和水苗法不仅有一定的预防作用,更能取得安全可靠的效果。
【小题2】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水苗法,是将天花患者的痘痘研细,再用水调匀,以棉花团蘸沾塞入鼻腔内。
B.旱苗法和水苗法能够产生一定的预防作用,是因为人们通过一段时间实践后,认识到痘苗的优劣对接种人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具有极大的关系。
C.张琰在《种痘新书》内写道:“种痘之家,医人必取吉苗,苗吉则痘无不吉矣。”这表明选择毒力缓和,无其他并发症者的痂痂制成疫苗,接种后更能取得安全可靠的效果。
D.1695年张璐的《张氏医通》记载了疫苗法和痘衣法,由此可见,到十七世纪时,人痘接种术效果颇好,已获得越来越多人的信任。
【小题3】在文章末尾,作者引用伏尔泰“人痘接种术”的评价,认为它是“一个民族的伟大发明”,为什么?根据本文内容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