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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一种美味
巩高峰
他清晰地记得,六岁那年夏天的那个傍晚,当他把一条巴掌大的草鱼捧到母亲面前时,母亲眼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陌生的光。他甚至觉得,他在母亲眼里一定是突然有了地位的,这种感觉在随后下地干活回来的父亲和两位哥哥眼里也得到了证实。
他有些受宠若惊。此前,他的生活就是满村子蹿,上树掏鸟窝,扒房檐摘桃偷瓜。因此,每天的饭都没准时过,啥时肚子饿了回家吃饭,都要先挨上父亲或母亲的一顿打才能挨着饭碗的边儿。
那天不一样,母亲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母亲终于接过那条鱼时,他忽然有一点点失望,那条本来大得超出他意料的鱼,在母亲的双手之间动弹时,竟然显得那么瘦小。
准确地说,在那之前他没吃过鱼,唇齿间也回荡不起勾涎引馋的味道。他相信两个哥哥应该也极少尝过这东西。在母亲的招呼下,他们手忙脚乱地争抢母亲递过的准备装豆腐的瓷碗。豆腐,是跟年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了。天!为了那条鱼,母亲要舀一瓷碗的黄豆种子去换半瓷碗的豆腐来搭配。隐隐约约地,他有了美味的概念,还有慢慢浓起来的期待。
父亲坐在灶前一边看着火苗舔着锅底,一边简单地埋怨了几句,似乎是嫌母亲把鱼洗得太干净了,没了鱼腥味。这已经是难得的意外了,平日里,父亲一个礼拜可能也就说这么一句话。父亲埋怨时,母亲正在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她轻手轻脚,似乎开了膛破了肚的草鱼还会有被烫痛的感觉。父亲笑了笑,带着点儿嘲意。母亲嗔怪着说,你笑什么笑!鱼真的还没死,还在锅里游呢。说着,母亲还掀了锅盖让父亲看。父亲保持着笑意,不愿起身。
母亲拿着装了葱段蒜末的碗,就那么站着等水烧开。
他则坐在桌前,看这一切时他是不是双手托着腮?他忘了。反正所有的记忆都是那条鱼和围绕着那条鱼而产生的梦一般陌生的气息。那天什么活都不用他干,他是这顿美味的缔造者,可以游手好闲。父母的举动让他觉得他有这个资格。
在豆腐到来时,母亲甚至都没来得及埋怨一下一贯喜欢缺斤短两的豆腐贩子,因为豆腐马上就被切成块下了锅。美味,让他带着很多的迫不及待,还有一点点的张皇。张皇什么呢?鱼都在锅里了,它还能游回村头那条沟里去?不过这种张皇让他有点儿熟悉,在沟里捉到鱼时他也这么心慌来着,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那条沟里竟然会有鱼。
来不及细细回味了,豆腐一下锅,屋子里顿时鲜香扑鼻。他是第一次知道,鱼的味道原来是这样的,新鲜的让人稍稍发晕。在鱼汤从锅里到上桌之间,他拼命地翕动鼻翼,贪婪地往肺里装这些味道。他相信装得越多,回味的时间就越长。
至于那锅鱼汤具体是什么滋味,他倒完全不记得哪怕一点儿细节。因为全家吃饭喝鱼汤的状态都有些鲁莽,只有嘴唇和汤接触的呼呼声,一碗接一碗时勺子与锅碰撞的叮当声,还有一口与另一口之间换气时隐约的急促。
那天饭桌上的气氛也不一样,一家人习惯的默不作声完全没了踪影,父亲开口谈天气了,两个哥哥则说了今年可能的收成。而母亲,只是嘴含笑意,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盛汤。
最后,父亲说了一句有点儿没头没脑的话,父亲说,三子该上学了。
他就叫三子。如今回想起来,对鱼汤食不知味的原因应该就是这句话。两个哥哥没进过一天学校的大门。现在到了他三子,父亲说他该上学了。该,就是要,快要的意思。他忘了两个哥哥投过来的眼神的内容,他忘了鱼汤是什么味道,他忘了那个晚上的一切细节。
美味?美味是什么味呢?当他终于能背着书包从村头墙角中出来,扭捏地走进学校的大门,他离美味的书面意思越来越近。但是,他知道美味的真正意思并不是之后的上学,仍然是有鱼的那天晚上——两个哥哥忽然就饱了,先后离开桌子回屋睡觉,可是鱼汤每个人起码还可以盛两碗。他们没解释为什么,也不用解释,地里的活要起早贪黑,否则这种鱼加豆腐的美味只能还是好多年享受一次。父亲愣了愣,恢复了以往不苟言笑的表情。母亲端着碗,出神,她似乎用眼神示意过父亲别口不择言,但是现在她卸去了笑容,朝着屋外黑糊糊的夜空,一直出神。
可是羊要进圈,牛要喂草,猪还要吃食。都这么愣着不能解决一点儿问题。他起身去做,也只有他还有心情做。
坐在灶前添柴火煮猪食时,已经是最后一件事了。把火点着,添第二把柴火的时候,他就抓着了一个黏黏软软的东西,凑到灶前的火光里一看,是那条鱼!从锅里蹦到地面,它显然已经超越了极限。现在,它早已死了,只是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
【小题1】下列对文章加点的语句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母亲眼里“陌生的光”,说明母亲今天对我不同于平时的不满和责备。
B.文章中间,“陌生的气息”, 表达了母亲的惊奇、赞赏与欣慰。
C.文章结尾部分,两次使用“出神”, 强调了母亲沉浸在由美味带来的美好和憧憬的心理状态中。
D.文章结尾部分,“黑糊糊的夜空”,是实景的描写,也是母亲心境的形象写照——为未来生活负担加重而忧虑,因儿子不能均享读书机会而愧疚。
【小题2】“一种美味”有多重意蕴,试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设置了一个意外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8-27 1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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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林徽因墓前
①一座小巧的坟墓平躺着,墓碑上是简简单单地几个字,没有主人的生平简介,一块刻着秀丽花圈的汉白玉说明了她的身份:这里埋着林徽因,一位诗人,母亲和建筑师。“建筑师林徽因墓”普通的几个字却吸引了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的人前来瞻仰。
②诗人,作家,文人,画家,建筑师,或许不仅仅是如此吧。林徽因,那个时代让人魂牵梦萦的女孩,那个时代被誉为第一才女的女孩,是浪漫的化身,是聪颖的集合。只是,这里埋葬的是一位老人,一位五十岁的老妇人……
③“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的白莲。”这是你的诗《人间四月天》,是世人所熟知的。只是,知道你却是通过与你说得清又道不明的徐志摩。“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的《________》让徐志摩的文采诗情达到了高峰,却又因此牵扯出了你。林徽因,志摩的挚爱,岳霖的红颜,思成的妻子。
④我想说,你是幸运的。你出生的时代是旧中国最黑暗的岁月,穷人鬻妻卖儿,流离失所,而你出生在一个殷实的家庭,祖父为官,父亲为政。幼小的你便受姑姑良好的教育,及长便随父亲游历欧洲。你是聪慧的,小巧的,那时的你便流露出才学的锋芒。欧洲的见闻,新式的教育,你成了既具有中国传统女性的柔和又富有新思想的民国女子。17岁遇志摩,接触新诗,那是你诗人气质的开始。二十岁为泰戈尔的随行翻译,不久即赴美留学。天生质丽,再加良好的教育,你终于成了才女。
⑤我想说,你是理性的。浪漫的志摩只能是诗歌里的伴侣,他的诗人才情,他的文人理想,注定不能给你这位有着让人怜惜的小性情的女孩以幸福,他是让人品味的。严谨的岳霖只能是话语里的知己,作为哲学家、逻辑学家的他身上少了些浪漫的情怀,他无法读懂诗歌中的你,他是让人欣赏的。有点木讷却又充满活力的思成,他是你最能依赖的伴侣,学者的沉稳、文人的包容,只有他,才能容忍、照顾你的诗情画意,他是让人依靠的,而你选择了他。
⑥我想说,你是坚韧的。动乱的岁月里,你总是走访于各地,考察古建筑,描摹古画,于古典文集里寻找传统建筑的风格。颠沛流离,艰苦探索,住山屋,喝泉水,忙碌至深夜,却依旧用诗文来描述传奇的建筑。内战中奔走四方,游说众人,只为力保古城之完整。病榻之上,国徽之设计、英雄碑之构思,终于殚精竭虑为病魔夺去生命。不过,却也造就了建筑家的你。
⑦我想说,你是智慧的。情窦初开却不为所动,追求自由却形成独特品格,女孩的小性情却化为一串串的诗句,灯红酒绿却洁身自好,文人沙龙却始终保持最初的秉性,情感蔓延却总可以把住最后的底线,只是为了欣赏而欣赏,为了浪漫而浪漫。志摩遇难,在翻看其书信文集时不经意地把关于自己的篇章拂走,终于没有了那时的流言。才华横溢的岳霖却总作为精神的知己,没有秘密中的私语。所以,你成了众人眼中的四月天。
⑧我想说,你是慈祥的。匍伏在床边,看着睁着眼睛四处闲看的孩子,你的母性一一显露,用眼睛、用神情与幼小的他交流,似乎他已是一个小男子汉。高举着孩子,露出灿烂的笑容,此刻他不是你的负担,而是你幸福的。一手牵着儿子,一手牵着女儿在水中游泳,全身心地关注着他们,却不忘把牙齿显露。或者,在屋内翻阅书籍时,透过窗户看到树荫下玩耍的孩子,一首诗歌便在笔尖流出,闲散地,乐在地,美美地,享受着。
⑨六十年了,你静静地躺在这里,周围是熟知的更多的是那个年代陌生的光荣人物,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和闻一多先生、徐悲鸿先生、梁思永先生的墓遥遥相望着,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正如你墓碑仅书“建筑师林徽因墓”,你不只是一个母亲,不只是一位妻子,你是林徽因,是一个时代年轻人的标志,是属于所有人。没有你的照片,没有你的生平,没有你亲人的名字,仅那汉白玉的花圈就足矣——它是英雄碑碑座雕饰的样品。
⑩伫立在你的墓前,想象着你的平生。四月的风吹动着,耳边唦唦作响,依旧有早天里的云烟,依旧有风里的笑响,依旧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只是少了燕的呢喃,少了雪后的鹅黄,少了梦中期待的白莲。
⑾我也是千万人中仰慕你的一员,只是我什么都未带,只有一颗虔诚的心。觉得应该做些什么,看着你墓石上被风吹得零乱的花,思索了良久,终于以我心中美的形象将它们一一摆好。不知是否摆得恰当,不知是否多此一举,不知是否折损了你的自然美,不过终究只是一种心意,只是一种仰慕,只是一种怀念。风的刮来,它们还会恢复到你我都未知的状况,是什么,谁也不知。
⑿你是幸运的,你是理性的,你是坚韧的,你是智慧的,你是慈祥的。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
【小题1】从全文看,第①段有何作用?
【小题2】在第③段中的横线处,填上一首诗歌的名称。
【小题3】徐志摩、梁思成各有什么特点?与林徽因是何关系?
【小题4】第⑩段中画线句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5】该文中间以“我想说,你是……”的句式,引出段落内容,请分析其妙处。
【小题6】对于林徽因、徐志摩,人们还念念不忘他们陪同64岁的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的事情。请你想象他们三人行走中国的情景,描绘一下你脑海中某一定格的画面。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内容的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我”临行前,母亲暗暗垂泪是因为她明白儿子这一走,等待她的将是与儿子聚少离多的日子。
B.上了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更为了证明自己的独立,“我”没再向母亲要过一分钱。
C.散文用朴实自然的语言、真挚动人的情感勾勒出一个饱含深情的儿子对母亲忏悔式的追忆和为母亲争气的心愿。
D.“我”收到通知书时,母亲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感到欣慰,为自己的良苦用心感到满足,更对儿子今后似锦的前程充满期望和向往。
【小题2】文章开头“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这句话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
【小题3】在文中作者多次用细节描写追忆母亲,请举例说说分别体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时段。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
美优别墅的业主,房子都不小,院子也挺深。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她的儿子、孙女是保姆一手带大的,为了爱惜容颜,保证睡眠,她没为孩子熬过一次夜。后来她又有了孙女,她更没给孙女哪怕是象征性地换过一次纸尿裤。
她在十年前就提早退休了。同事们以为她要去自家的公司,她没这么做。她不想在家族企业里混,去了地产界的女友开办的一间农民工子弟学校做事。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黑眼圈,法令纹,起皱的鼻梁,爆着白皮的嘴唇。她意识到这是严重睡眠不足,她缺觉了。女人是不能缺觉的,所有的事都必须首先让位给她的睡眠。于是她不再去那学校。她爱孩子,更爱自己的脸。她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和健身,在黄昏里走路。
她走上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拖着一把平头铁锨的老头和她齐头并进。她知道这是哪家施工队的工人,刚收工或者正要赶往哪个工地。到了丁字路口,老头果然拐向左边。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便更加难以承认刚才她一路的错判或者错认,她固执地想着自己的错认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是一位励志作家在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给孩子们演讲时说过的两句话,现在她差不多一字不落地想起了那作家的话,只不过把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顺序颠倒了一下。
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他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只不过,刚才跳跃在两人手中那小火把似的胡萝卜,转瞬之间已经缩得很短,好似教师站在黑板跟前握在手中的半截粉笔。就这么一小会儿,火柴点烟似的一小会儿。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内心变得踏实起来。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摘编自《作家》,2013年第7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写女主人公一直以为的“老头”竟然是个老太太,前后反差造成很强的艺术效果,使小说情节精彩奇妙,虽与生活实际不符,却又引人深思。
B.小说描写母子吃胡萝卜的情景,“拍打拍打”“蹭蹭”“掏出”“递给”,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细节,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母亲”的爽朗和舐犊情深。
C.“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运用比喻手法,刻画出女主人公暗淡无光、皱巴巴的脸,形象可感。
D.小说以简约的文字交代女主人公的过往,交代她的身份,写了她退休后的工作;运用白描手法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朴素简练。
【小题2】小说中的住在美优别墅的女主人公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写女主人公昕到鼓声,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意图?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时间:7月30日10:42

室外温度:35℃

实验情境:车停在户外,太阳直晒,记者带着温度计坐入后座儿童座椅处,关闭车辆门窗。车内初始温度30℃

温度

时间

车内气温

座椅背温度

坐垫温度

3分钟后

40℃

38.6℃

37.4℃

10分钟后

48℃

41.6℃

46℃

15分钟后

56℃

43.2℃

46.2℃

 

15分钟后,记者已无法坚持,实验终止。

相关人士介绍,高温致死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高温引起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调,体温热量过度积蓄,导致神经器官受损;另外一种是由于温度持续升高,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不断降低,导致缺氧死亡。

(摘编自《车内升温实验警惕高温致死》,《东南商报》2015年7月31日)

材料二:

4月8日,湖南益阳四岁女童琪琪被父亲遗忘锁在车内,因高温、窒息而身亡。这类事件,官方的定义是“高温致死”。相关部门回应:责任在家长。

问题是,家长的责任在哪里?对这位父亲,是要追究其民事责任吗?民事责任以经济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造成女儿身亡,赔偿就成了自己赔自己,或者死者父亲赔偿死者母亲,这显然都不合适。

那么,刑事责任又是否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

作为一个父亲,他必须谨慎、合理地履行监护孩子的义务;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有足够的社会阅历和基本常识,知道将幼童遗忘在车内会导致严重后果。也就是说,琪琪的父亲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引发危害琪琪生命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粗心马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这种后果的发生,最终导致琪琪死亡。这是典型的过失致人死亡。是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考虑,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惩罚来增强父母的监护意识,督促监护人积极、正确地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之责。当然,这类案件发生于家庭内部,确有其特殊性,司法机关可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酌情对待。

其实,对类似事件的处置,在国外也是有例可循。美国会对疏于监管孩子的父母罚款、监禁甚至剥夺监护权;如果发生“高温致死”事件,父母或将因触犯危及儿童安全罪或刑事疏忽罪而被指控。反观我国,近年来“高温致死”的案件屡屡发生,但鲜有司法机关公诉追责的案例,这里有我国传统文化的原因,但这并不正常。

琪琪已经离世,追究这位父亲的刑责不是最终目的。刑罚不仅是要惩罚已然的犯罪人,更要震慑警示那些潜在的、可能的犯错者。儿童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儿童的保护离不开法治护航。

(摘编自(4岁女童被遗落车内致死:父亲不该担刑责吗?》,《澎湃新闻》2019年4月12日)

材料三:

南佛罗里达大学分子生理学教授戴蒙介绍说,大脑最上方是负责思考和分析的前额叶皮层,以及负责瞬时记忆的海马体;底层则是基底节,负责控制那些本能和不自觉的行为。

他说:“遗忘事件是否发生,重要相关性的因素是由压力、情绪、缺乏睡眠、生活节奏改变等结合而成。当压力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基底节开始工作,理智思维则被弱化到无力抵抗。结果是被弱化的海马体里的记忆回路就像电脑程序一样被强制覆盖。除非记忆回路被重启——比如听到孩子哭,否则记忆可能完全消失。这和父母的社会地位、种族、个性、性别、年龄、教育程度以及对孩子的爱无关。”

2000年,3个前NASA工程师开始研发一种用安全座椅重量感应器和钥匙警报器构成的产品,用于在父母将儿童遗落车内后发出警报。可现在这款产品仍然没有上市。最大的问题是法律责任:如果你制造了这个产品,但它发生故障并有孩子死亡的话,你就会面临巨额的法律诉讼。另外一个巨大的问题是,市场研究显示这个产品销量不会好。原因很简单:人们从不认为自己会犯类似的错误。

在高温致死案例中的父母总是遭到大众苛刻甚至恶意的批评。临床心理学家希林克说,人类有一个基本需求,他们需要相信并且坚信这个宇宙不是残酷无情的,可怕的事情不是随机出现的,如果你足够负责和警觉,这些灾难就可以近免。他相信这些父母被妖魔化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我们必须把出事的人和我们自己区隔开。假如我们和他们是一类人的话,就太可怕了。所以他们必须是怪物才可以”。

(摘编自基恩·温加滕〈致命的分心》,2010年普利策特稿奖获奖报道)

【小题1】下列对“高温致死”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太阳直射的情况下,密闭车内空间的气温会急剧上升,一段时间后可能导致神经器官受损,致人死亡。
B.高温致死,不只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也会给社会带来伤害,所以,这绝不仅是一个家庭的内部事件。
C.儿童被遗忘在车上因高温、窒息而亡,此类悲剧事件与家长性格类型有无关联,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
D.心理学家希林克主张,我们必须对高温致死案例中的父母进行道德批判,才能把自己与他们区别开来。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材料二来看,琪琪的父亲粗心马虎、疏忽大意导致琪琪死亡,应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B.我国司法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在处理高温致死案件时的立场态度,受到了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
C.前NASA工程师研发的报警产品未能上市,是因为产品一旦上市,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D.材料二侧重从法律角度对高温致死事件进行分析,材料三侧重从科学的角度对事件进行分析
【小题3】人们可以从哪些方面防范高温致死事件?请结合材料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问题。

老根底子

刘亮程

李家门前只有不成行的几棵白杨树,细细的,没几个枝叶,连个麻雀都不愿落脚。尤其大一点的鸟,或许看都不会看他们家一眼,直端端飞过来,落到我们家树上。

像鹞鹰、喜鹊、猫头鹰这些大鸟,大都住在村外的野滩里,有时飞到村子上头转几圈,大叫几声,往哪棵树上落不往哪棵树上落,都是看人家的。它不会随便落到一棵树上,一般都选上了年纪的老榆树落脚。老榆树大都长在几个老户人家的院子里。邱老二家、张保福家、王多家和我们家树上,就经常落大鸟。李家树上从没有这种福气,连鸟都知道那几棵小树底下的人家是新来的,不可靠。

一户人家新到一个地方,谁都不清楚他会干出些啥事。老鼠都不太敢进新来人家的房子。蚂蚁得三年后才敢把家搬到新来人家的墙根,再过三年才敢把洞打进新来人家的房子。鸟在天空把啥事都看得清楚,院子里的鸡、鸡窝、狗洞、屋檐下的燕子窠、檐上的鸽子。鸟会想,能让这么多动物和睦共居的家园,肯定也会让一只过路的鸟安安心心歇会儿脚。在大树顶上,大鸟看见很多年前另一只大鸟压弯的枝,另一只大鸟踩伤的一块树皮。一棵被大鸟踩弯树头的榆树,最后可能比任何一棵树都长得高大结实。

我们家是黄沙梁有数的几家老户之一,尽管我们来的时间不算长,但后父他们家在这里生活了好几辈人,老庄子住旧了又搬到新庄子。新庄子又快住旧了。在这片荒野上人们已经住旧了两个庄子,像穿破的两只鞋,一只扔在西边的沙沟梁,一只扔在更西边的河湾里。人们住旧一个庄子便往西移一两里,盖起一个新庄子。地大得很,谁都不愿在老地方再盖新房子。房子住破时,路也走坏了,井也喝枯了,地毁得坑坑洼洼,人也死了一大茬,总之,都可以扔掉了。往前走一两里,对一个村庄来说,只是迈了一小步。

有些东西却会留下来,一些留在人的记忆里,更多的留在木头、土块、车辕、筐子、麻袋及一截皮绳上。这些东西十分齐全地放在老户人家的院子里。新来的人家顶多有两把新锨,和一把别人扔掉的破锄头,锄刃上的豁口跟他没一点关系,锄背上的那个裂缝也不认识他。用旧一样东西得好几年的时间。尤其一个院子,它像扔一把旧锄或一截破草绳一样,扔掉好几辈人,才能轮到人抛弃它。

老户人家都有许多扔不掉的老东西。

老户人家的柴垛底下压着几十年前的老柴火,或上百年前的一截歪榆木。全朽了,没用了。这叫柴垛底子。有了它新垛的柴才不会潮,不会朽掉。

老户人家粮仓里能挖出上辈人吃剩的面和米。老户人家有几头老牲口,牙豁了,腿有点儿瘸,干活慢腾腾的,却再没人抽它鞭子。

老户人家羊圈底下都有几米厚的一层肥土。那是几十年上百年的羊粪尿浸泡出来的,挖出来比羊粪还值钱,却从不挖出来,肥肥地放着——除非万不得已。那就叫老根底子。

在黄沙梁我们接着后父家的茬往下生活,那是我们的老根底子。在东刮西刮的风和明明暗暗的日月中,我们看见他们上辈人留下的茬头,像一根断开长绳的一头找到了另一头。我们握住他们从黑暗中伸过来的手,接住他们从地底下喘上来的气,从满院子的旧东西中我们找到自己的新生活。他们握着那锨,使那架犁时的感觉又渐渐地、全部地回到我们手里。这些全新的旧日子让我们觉得生活几乎能够完整地、没有尽头地过下去。

【小题1】前两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2】文章的题目是“老根底子”,请说说“老根底子”在文中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