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多年各诸侯国大事,其间纠结缠绕,勾心斗角,因果相联,人事相搅,多少复杂烦难,以一万六千字当之,定须简洁而谨严,要言而不烦,一以当十。这就形成了《春秋》的“微言大义”。微言者,言语简洁而精省也,大义者,内涵丰富且包孕着主观倾向性也。这对事对人之“主观倾向性”褒贬,又往往是暗示而非明宣的,此所谓“春秋笔法”。《孟子·滕文公下》:“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君者有之,子献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显然孔子作《春秋》不仅为客观记叙史事,为后人索隐,更为表达自己的政治道德观点,并以之矫正世道人心,故《春秋》微言之中,有褒贬在焉,所以,“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但用一万六千余字写二百四十二年历史,可以想见其疏略简陋,这不是语言的锤炼所能避免的。所以实际上,《春秋》并不能真正完成对春秋历史的记录,它只是一部“历史提纲”。王安石更直接批评它是“断烂朝报”。从叙述事实角度看,它实际上没有叙事,因为它没有“叙”,只有“记”,它只记录事件的孤零零的结果,而无起因、发生、发展之过程,更遑论其间的诸种因素的交互影响,包括各类人物的不同作用,就对事件的评论看,它亦没有论事,因为它没存“论”,只是过分依赖、迷信语言的多义性、丰富性,滥用其模糊性,在能指和所指之间增加无约束基至无规则的随意联系,这给我们真正理解作者的思想倾向增加了难度。如“王正月”之“王”,在与“正月”连用时增加了它所指的义项,使之具有“尊王”的意味,就有些勉强。再如同为弑君,有的记为“人”(如文公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有的则无此“人”(如成公十八年:晋弑其君州蒲。文公十八年莒弑其君庶其)。有“人”者表示“少数人”,被弑之君罪不该死,而这“少数人”倒有弑君之罪;无“人”者表示举国共杀之”,罪有应得。这样费琢磨,也不够明确。至于某些为尊亲者讳的用词,更值得商榷。如“践土之盟”时,晋文公为盟主,召集诸侯大会,也通知周天子到会,主弱臣强,天子竟被诸侯呼来唤去,形同被挟,实为周天子一大耻辱,但孔子记曰“天王狩于河阳”,用一“狩”字,为之遮丑,这样做,能否起到“尊王”的作用,还很难说,而这种做法,遮盖了历史真相,倒是真的。实为史家所不宜取也。
(节选自鲍鹏山《历史何以成散文》)
【小题1】根据文意,对《春秋》一书特点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A.《春秋》的表达“微言大义”,又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 |
B.《春秋》记叙史事之中,包含着编写者的政治道德观点。 |
C.《春秋》用语精练,但文字虽少却并不妨碍它全面地记录历史。 |
D.《春秋》没有“叙”而只有“记”,它不是一部内容详实的史书。 |
A.编写史书时,应该尽量避免语言的多义性带来的语意模糊。 |
B.“春秋笔法”包孕编者褒贬倾向,这种做法值得史家学习。 |
C.加强语言能指和所指间的联系,能丰富史书内容,是可取的做法。 |
D.文章引用“践土之盟”例子,是为了说明春秋时“主弱臣强”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