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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柳先生的正骨膏

刘玲海

邾镇东大街新开张的药铺叫汉春堂,坐堂的先生姓柳,人称柳先生,从东北躲战乱来到邾镇。柳先生擅长骨科,跌打损伤脱臼骨折手到病除,据说,他熬制的外敷膏药正骨膏更是神奇,无论多严重的骨折,经柳先生手法复位后,贴上正骨膏再用竹片固定,少则十日多则一月,断骨愈好如初。

日本人攻打邾镇的那天,一颗炮弹落在颜老爷的家里,三间大堂屋成了废墟,颜老爷正在前厅伺候他的花树,震得昏了过去。半日后醒来,他看到养在莲花缸里的那株花树,如小臂粗的树干被炸断,仅连接着一部分树皮,颜老爷两眼一黑又昏过去。那株树是儿子带回来的,儿子的喜好,颜老爷视为珍宝。儿子和他的部队在台儿庄与日本人决战时,壮烈殉国,老人把儿子的一捧骨灰埋在树根下,更是视树为生命。

现在,儿子的树被日本人毁了,颜老爷像被挖了心一样。他失魂落魄地在院子的残垣断壁间转圈,不知如何是好。许久,他一下子想起柳先生,救人的命和救树的命都是救命,也是心急乱求医,柳先生成了他救命的稻草,一路跌跌撞撞来到柳先生的药铺,全不顾大街上枪弹横飞,见到柳先生颜老爷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柳先生来到花树前,小心地扶起来,把断茬对齐捏实贴上正骨膏,周匝固定木棍。三日后,树叶竟振作起来,十日后,树叶重新泛绿,一月后,树干断处长好了。

颜老爷一脸泪痕,紧抓着柳先生的手说:“你救了我儿子,也救了我啊!”

邾镇沦陷后,病人挤满了柳先生的药铺,断胳膊断腿的病人很多。这天,柳先生在药铺里配药,心里默念着药方,川续断十钱,右手去药匣抓药,放进左手的戥子里一称,正好。继续一味味抓药,骨碎补十钱、藏红花十钱……

汉春堂的大门咣当一声开了,听声音不是手推开的,是脚踢开的。一群日本兵涌进来,后边还抬着一个嗷嗷乱叫的军官,候诊的病人吓得四处躲藏。

翻译官提着手枪走近柳先生,说:“听说你医术高明,请你为少佐先生治伤,伤愈后重赏。”说着指指乱叫的日本人,“少佐先生率兵进山剿匪,被八路的地雷炸伤,两条腿骨头断了。”

柳先生一怔,然后缓步上前,看看担架上那张被疼痛扭曲的脸,认识。邾镇沦陷后,这个日本人牵着一条凶犬,在大街上咬死咬伤的人不计其数。

柳先生指点把病人放到诊床上,然后双手在断腿上拿捏,病人忽然疼得又叫起来,日本兵哗哗地拉枪栓,黑洞洞的枪口一齐对着柳先生。柳先生好像没看见,继续接骨,修正碎骨后外敷正骨膏再竹片固定。一条腿整好换另一条腿,有条不紊。

“好了,隔日过来换膏药。”柳先生说着直起身去洗手,不再说话。翻译官放下大把银元,日本兵抬着少佐走了。

隔日,翻译官抬着那个日本少佐来换膏药,又放下大把银元。

又隔日,那个日本少佐被抬过来换膏药,翻译官再放下大把银元。

这些日子,柳先生药铺里来治病的人越来越少,以致门可罗雀。

半月后,日本少佐是拄着拐杖来的,两个日本兵扶着,见了柳先生露出一脸笑,不住地说:“你的,良民大大的!”柳先生也笑,只是不多说话。日本少佐换完药走了,当然还留下许多银元。

柳先生听到大门口哗啦一声响,出门看,是颜老爷把他的莲花缸摔碎在柳先生的门口,还把莲花缸里的花树嘎吱一下当腰折断,去在地上愤愤而去,街上好多围观的人,恨恨地吐下唾沫,转身散去。

柳先生一脸淡然。

一个月后,是日本少佐自己走着来的,翻译官跟在后面抱着一坛酒。柳先生和日本少佐已成了熟人,最后一次换完药开始喝酒,喝酒的时候,推杯换盏很是热闹,一坛酒喝光还没尽兴,柳先生提议翻译官再去拿一坛酒来。

翻译官抱着酒坛子回来时,日本少佐躺在地上已经死了,面目狰狞,胸口插着一把刀,刀柄深入,污血满地。

柳先生在院里正给颜老爷的那棵花树换药,莲花缸换了新的,缸里的花树折断处周匝固定着木棍,花树枝青叶绿,一派盎然。

刑场上,翻译官问柳先生:“你当初为什么给少佐先生医伤?”

“我是医病的先生,不能坏了先生的名声。”柳先生说。

“那你干嘛又杀死他?”翻译官追问。

“我是中国人,不能坏了中国人的名声!”柳先生脱口而答。

(选自《小说月刊》2018年第4期,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逐渐康复的日本军官“露出一脸笑”,说“你的,良民大大的”,这是在肯定柳先生的医术和他对日本人合作的态度。
B.柳先生最初尽自己的努力治好了日本军官的腿伤,最后却在伤好后亲手杀了他,反映了柳先生内心的纠结和挣扎。
C.以前病人挤满药铺,后来药铺里病人变少,表明老百姓不理解柳先生医治日本人的行为,表达了老百姓对日本人的恨。
D.小说通过诸多细节描写,准确刻画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叙事语言流畅自然,朴实无华,却能打动人心。
【小题2】小说中柳先生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文中多次提到颜老爷的花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12 0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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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狼叫

甘应鑫

三只羊乡的光棍表叔秃顶那年,刚过56岁,随村里人去市火车站当临时搬运工。

有一天,他路过站外一处垃圾堆,忽然听见婴儿啼哭,觉得蹊跷,揭开脏包一看,是个女婴,生命垂危。他心软了,说:“天送的,我收养了。”最后牢牢地抱了回去。

转眼十年过去。养女吃着百家饭、纳着百家福长大了,而表叔已不经熬,辛苦耕作,骨瘦如柴,又害眼疾,为了让养女上学,多攒点钱,上山采药又摔伤腰椎,差点见阎王。

当年表叔家日子过得实在太苦,餐餐清汤寡水,顿顿眼泪水泡饭。父女俩去赶集,村民指指点点,句句戳心。有的夸他行善添寿,有的骂他窝囊造孽,自己吃不饱肚,还捡个小孩养……表叔听了苦笑一声,便默不吭声,照旧当成亲生的养。

最近几年,乡政府抓精准扶贫,划拨出专款补贴,鼓励村民自筹资金挪窝儿,到乡里建洋房。表叔拿不出足够自筹款建房,一直与山相依,以水为伴。

以往,村里人能关照则关照他,如今人畜搬走,他就成了单身独户,住在村东山脚下一栋毛南族木楼里,上面住人,下面养牛。逢上刮风下雨,烧瓦裂缝漏雨,房梁摇摇欲坠,有时还掉落下蛇、鼠,住得心惊肉跳。好在乡干部经常来慰问,又帮他落实贫困户补助金、五保供养金、农村低保金,生活改善了,心坎压的石头也落地了。

村上生源少,小学教学点早就撤销,邻近村小学和初中,合并为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方圆二十多千米内的小孩,得走路去乡里读书。表叔家去乡小学,步行至少一个小时方穿过雾气笼罩的莽莽森林,途中一段险滩要蹚过小溪,一段险路要从悬崖巨石间挤过去。这里山高水深,荒无人烟,却一点也不寂静,鸟鸣兽啸,连大人都惧怕,更何况小孩。所以家境好的小孩转学,家没钱的小孩,有的就辍了学。养女想退学,表叔对她说:“凭一口气,点一盏灯,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你要念好书,争口气!”然后卖掉了家畜。从此,天麻麻亮养女又出门上学,放学又随着星辰到家。

有一天傍晚,养女放学路过老坟山,乌鸦乱叫,她见一堆新坟招魂幡下,猛蹿出一只白兔,吓得她背脊发冷,中邪似的絮絮叨叨一晚胡话。另一夜,一群野猪又把表叔家稻田拱得颗粒无收。打那以后,表叔为给养女壮胆,想出一个护身秘法——学狼叫,并教会她。

过了这么多年,又听见狼叫了,消息传开去,人们觉得怪。

记者们驱车到了乡里探秘,不少人说亲眼见过狼。看见表叔的养女牵牛出门,记者好奇地问:“山里有狼,你不怕吗?”她苦笑答:“不怕,我有办法对付狼。”记者一愣,又问:“你长大以后想干什么?”她鼻子有些酸,说:“去打工赚钱,照顾爸爸。”在一旁的表叔听了,搂住养女无声地抹泪。表叔边招呼记者坐下吃五彩糯米饭,边烧水泡茶,说:“小女从上小学起,成绩在年级里数一数二,非常懂事乖巧,平时放学回家,就主动做家务……”

记者们蔫头耷脑钻进密林,喘气爬上磐石,忽听见山崖背后“嗷呜——嗷呜”的哀声与风声从极远之地呼啸而来,在人迹罕至的山谷间激荡,那声浪足以将人掀下山崖。记者们疑心,是风声作怪?是狼嗥?是人喊?

记者们走后,清明阴雨就来了,断断续续,没有放晴过,偶尔还打几个炸雷,屋顶上的瓦被震落下来,门前一株古树被劈开了花。万幸的是,石楼没塌,父女俩躲过了一难。

表叔没想到,过完分龙节不久,乡政府忽然安置他去一家养殖场帮忙;还为他养女找到寄养家庭,他们是一对没有孩子且富裕的中年夫妇。

终于,三只羊乡里没了狼叫。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描写光棍表叔家餐餐清汤寡水、房梁摇摇欲坠等细节,有利于突出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B.养女是一个懂事的乡村少女形象,她在学习上十分努力,成绩在年级里名列前茅。她主动做家务,并希望将来能挣钱孝顺养父。
C.记者在乡里和女孩分别不久就听到了“狼叫”,因此发现了真相。在他们的努力下,乡政府终于对父女二人做出了适当的安置。
D.开头交代地名“三只羊乡”,暗示了地瘠民贫;交代表叔的光棍身份以及他当搬运工的事,为下文写他收养孩子做了铺垫。
【小题2】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是在怎样的社会背景下展开的?请结合内容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以“狼叫”为题,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丝雀

美戴夫·泽尔瑟曼

卡尔·哈斯凯尔不喜欢警察,坐在一个警察环伺的房间里让他感到紧张,不过他别无选择:如果想拿回那把储物柜的钥匙,他只好如此。几个月前,他跟皮特·西弗尔抢劫了一辆运钞车,发了笔横财——30万美元。现在这笔钱正放在EZ租赁公司的一个储物柜里,但西弗尔把事情络搞砸了。那个蠢货因为半磅海洛因被抓,他的财产被查扣,其中包括那幅名叫《鸣禽》的画。

多年来,他俩一起干了十几票。西弗尔总是把他所得的一部分投资艺术品。储物柜钥匙藏在了那幅《鸣禽》里。在哈斯看来这幅画只不过像是个5岁的孩子用蜡笔画的一只黄色的小金丝雀。但根据拍卖信息表,这幅画价值2000美元,正常情况下,这个东西哈斯连50美分都不愿意出。

当那幅《鸣禽》开始拍卖的时候,哈斯凯尔率先出价2000美元,他以为竞价就此结束了。他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出价2500美元。他转过身来,看了一眼那位竞拍者——一个又瘦更高的男人,留着山羊胡。穿一套廉价的西装,看不清脸。真讨厌这个家伙。

“2600。”

“3000。”

那人的声音听起来犹如他正在竞买的那只金丝雀发出的一声呜叫。哈斯转身怒视着他。

“4900。”哈斯凯尔挤出了这个数字。

好长一段时间里鸦雀无声。哈斯松了一口气,他站起身来。

“10000美元。”身后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哈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个刺头肯定是知道了钥匙的事,要不然没有其他理由来高价竟买这件垃圾。无论怎样,已经结束了。他迅速走向出口,他会用另外一种方式得到。

当哈斯来到自己的车前时,身上的衬衫都湿透了,人也喘息得厉害。他那该死的心脏感觉好像要从胸腔里爆出来。他坐进了驾驶室,从贮物箱里取出一把手枪。

不一会儿,那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就带着那幅画进入了停车场。哈斯一路跟踪,等那家伙进入一个公寓区后,把车逼过去。哈斯动作迅速,从车上跳下来,将枪口顶在了那人的后背上。

“把金丝雀给我,不准转身。”

那人进行了抵抗,但哈斯从他身上抽走了画。

“有人给你透露了消息,对不对?”哈斯问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有人把钥匙的事透露给你了。不然你不会为这件废物出价10000美元!”

“没有,这是一件稀有作品,有了这幅画我的收藏就完整了——”

“闭嘴!”哈斯命令道,“趴到地上,把头贴在路面上。”

那个男人小心冀翼地趴下,把头抵在地上。

哈斯快速地驶离了那里。他满头大汗,紧握着方向盘的双手颤抖着。“撒谎的混蛋。”他嘟囔道,肾上腺素流遍了他的全身,“那个蠢货知道这笔钱,我本来应该照他的头上来一枪。”

他把车开进了一个离EZ租赁大楼一个街区远的停车场。他把画布的背面划开。出乎意料,他没有看到钥匙,却看见了两个小小的电子物件:窃听器和全球定位跟踪器。他坐在那里盯着画布,想弄明白为什么这些东西会在画框里。当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警察已经把他包围了。

“马上从车里出来!”

哈斯抬头看到一个穿着廉价西装的男人,伸着胳膊正用手枪对着他。正是那个竞买画的人,他的山羊胡子不见了,声音也比哈斯此前听到的鸟叫声深沉。哈斯感到头昏眼花。

“西弗尔出卖了我,对不对?”哈斯问道。

那个身穿廉价西装的侦探播了摇头,“不是。我们用金属探测器找到了储物柜的钥匙。西弗尔一个字也没说出来。而你给了我们所需要的一切。”

哈斯凯尔哈哈大笑起来。那咯咯的杂音在那位侦探听来分外刺耳。哈斯能够看到侦探眼睛里的担忧。可是,无论如何,他无法停下来。他想到那幅画着金丝雀的画,想到自己如何自投罗网,越想笑得越厉害,一直笑到自己心脏病发作。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第一、二段采用倒叙的手法,交代了哈斯在拍卖室看到警察感到紧张的原因,这也是整个故事的背景,为后文设置悬念。
B.《鸣禽》其实是一幅稀有的名贵艺术品,但不太符合哈斯的审美取向,在他眼里这幅画就像五岁孩子的画作一样,简直一文不值。
C.小说通过刻哂哈斯这一人物形象,告诉读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特别是不要怀着侥幸心理而违法犯罪。
D.小说以“金丝雀”为题,一语双关,既点明了小说中的主要物品《鸣禽》,又讽刺了哈斯的无知,暗示他早巳成了“笼中鸟”。
【小题2】侦探作为次要人物,在小说中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情节结构颇有特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生死一线牵 张弘
①“生死一线牵”是一座峰的名字,之所以被叫做“一线”,顾名思义,通向峰顶的山路非常窄,走在山路上的人就如同走在一根钢线上。虽不及华山之高,但惊险程度绝不亚于华山的“鹞子翻身”和“天梯”。然而,为什么被叫做“生死一线牵”呢?这就要从明清年间说起了。
②据说,明清年间,当地有位富商叫贾伦,白手起家拼得一身财富。在当地大有名气。然而,就在他功成名就之时,意外发生了。他的胞弟勾结外人,里应外合,夺走了他的一生的心血。心灰意冷的贾伦爬上了那座被后人称作“生死一线牵”的峰顶,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处于黄金时段的生命。然而他却不知,他的发妻联合儿子和贾伦的忠实拥护者最终夺回了财富。而家业虽然夺回,君已不在,贾伦的妻子数年后郁郁而终。
③而后,但凡生意失败的人都会选择爬上“生死一线牵”,想以此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④而让人们惊奇得是,很多年过去了,上山寻死的人不计其数,然而死在山上的人却屈指可数。他们均是鸡鸣启程,未死之人皆次日正午返下,脸上总会有股气势,如同得胜的将军,从山上下来的人个个守口如瓶,对山上面的事情只字不提,只说,山上不可随便靠近,否则会有性命之忧。这样,“生死一线牵”不但惊险无比也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普通老百姓也对他敬而远之。
⑤到了清朝末年,“生死一线牵”在当地百姓口中是越传越玄乎,甚至有人说山上有位仙姑,她能够给上山寻死的人指一条明路。这个消息传到了京城里,不少人对这“生死一线牵”自然是很感兴趣。王家的幺子王仁,对于神神鬼鬼的事情深信不疑,自然对“生死一线牵”或者说对“山上的仙境”更是上心。他想尽一切办法想套出“生死一线牵”的究竟,多次前去询问当地百姓,然而总是无功而返。王仁思前想后,终于做了个决定,决定亲自爬上“生死一线牵”一探究竟。
⑥太阳露出半个头,天边刚泛红。王仁拿起登山的简易装备开始了他的“生死之行”。客栈掌柜对王仁是百般劝阻,认为他这是在自杀。然而,王仁是铁了心要上山,对老板的劝阻自然是充耳不闻,且大笑着保证全身而退,却听不见掌柜摇头叹息之声。
⑦王仁来到山脚下,那“一线牵”孤峰突起,与周围的地形格格不入。说她是山,倒不如说她是一块屏风,隔在两块平地间,山体陡而窄,真的是“一线牵”。
⑧从王仁踏上第一块山石的那刻起,他心中想的便是即使是死也得爬上峰顶一睹仙容,所有的艰难险阻都不能阻挡他。他小心地走在狭窄的山路上,偶尔往山下望去,进入眼帘的便是那令人生畏的深涧。王仁不敢有一丝的马虎,使出了浑身解数往上爬,势必要爬上那峰顶了了心中的疑惑。正午的烈阳射在王仁的脸上,他的脸上折出狂热的欲望。
⑨日已偏西之时,照在王仁脸上的阳光已经不再刺眼,而王仁的眼中却充满了疲惫和失望。原来,峰顶上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仙境,更没有传说中的仙姑,仅有一块石碑,石碑边土长羞一丛不知名的美丽的花:花朵散发着浓郁的香味。石碑上记载的正是明清年间贾伦的事迹。原来这块石碑是贾伦的妻子所立,她立这块石碑的目的就是在于唤醒寻死之人已经死去的心。碑文最后写道:虽无金无银,然立悬崖不畏、攀峭壁不慌之勇,定冠绝世间;昔无金无银便铸成大业,今有冠绝世间之勇焉有不重振雄风之理?望君三思,思定后望君守口如瓶之于此山此碑。
⑩草草看完这长篇大论,王仁的心已凉透,原本想着能与那仙人有一面之缘,没想到千辛万苦看到的却是那冰冷的碑文。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王仁可没那功夫考虑无金无银,看完碑文的那刻他只想着赶下山去,将山上神秘的面纱揭开,让人们知道山上的传说都是骗人的。
11然而,在王仁返下山的途中,疲惫和匆忙使他已经不能像来时那么冷静,而急于将“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揭开以此来闻名天下的心更使他有了几分焦急。结果,王仁一不小心跌入山崖,使他丧命的仅仅是在他看来途中最安全的那截山道。
12两天,三天,很多天过去了,王仁最终没有回到客栈。
13“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在人们的传说下越来越厚了。
(选自《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   )
A.“生死一线牵”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富商贾伦在遭遇大变后跑到山上自杀了,后来又有
许多生意失败的人跟着自杀,于是它成了死亡之山。
B.王仁之所以不顾一切要登山,目的在于揭开“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让人们知道关
于此山的传说都是骗人的,使自己以此来闻名天下。
C.“很多天过去了,王仁最终没有回到客栈”强调了王仁已经死去的结果,照应了前文客栈老板对他登山的劝阻,使得小说结构更严谨。
D.“含着金钥匙出生”这样的定语,暗示王仁不是深受挫折而上山寻死的人,自然对碑文激励人重振雄风的内容不感兴趣,不能受到启迪。
E.“到了清朝末年, ‘生死一线牵’在当地百姓口中是越传越玄乎”,上承“神秘的面纱”,下启人们对此山感兴趣,直接引出了王仁探山的情节。
【小题2】小说中的王仁有怎样的思想性格?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环境描写,能表现人物的心理和心情,请分别分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①太阳露出半个头,天边刚泛红。
②日已偏西之时,照在王仁脸上的阳光已经不再刺眼。
③石碑边上长着一丛不知名的美丽的花,花朵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小题4】王仁之死是偶然的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哑巴

赵书萍

小哑巴是个聪明、漂亮的男孩。两岁时,一场高烧阻断了他的言语之路。六岁时,他娘生下一个小弟弟,小哑巴乐得又蹦又跳。常常是他娘抱着婴孩,他拽着娘的衣角,一手替她拎着包或提着篮。如果,看到一些大人来逗他弟弟,面容和善的,他也跟着在旁憨笑。有的故意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小哑巴信以为真,就握紧了小拳头,一副要跟那人拼命的架势。

弟弟渐渐会走了。小哑巴守着弟弟,寸步不离。弟弟摔跤了,他把他扶起来,用手抹去弟弟眼角的泪水。冬天,他用自己的手捂暖弟弟的手。夏天,他给弟弟打扇、赶蚊子。娘在旁边轻轻地叹息:他这样照顾弟弟,以后,不知道谁来照顾他呢?弟弟上学了。虽说那个年代的孩子没那么娇贵,不用大人接送,可小哑巴俨然是个小家长,经常放学时在门口等弟弟。有时候,他还用收集鹅毛、火柴盒等换来的零钱给弟弟买上一串糖葫芦。“哥,你怎么不吃糖葫芦?”弟弟问。他就打手势告诉弟弟他不爱吃甜的。

上天是很公平的,对他家也是这样,一扇窗关闭了,另一扇窗就打开了。弟弟从小能说会道,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学了拼音,在农村小学,他的普通话发音一点也不受那些民办老师的影响,出奇地准。上初中了,英语发音也很好。弟弟告诉哥哥,说英语是优美的有节奏的语言。哑巴口不能言,就连连点头并竖起大拇指。虽然自己没上过学,他多么希望弟弟拔尖啊。他在队里挣工分赚钱,所有的钱都交给家里。娘给他的零钱他也不用,给弟弟买书。后来,弟弟去几十里外的镇上念高中,哑巴就像生命中少了一样最重要的东西。每到星期六,他早早地立在村头的路上等弟弟回来。难得见面,兄弟俩在一起就形影不离。星期天,天气晴朗,哑巴在自留地里干活。弟弟则坐在田垄上看书、背单词。哑巴累了,有时就在田垄上躺一会儿,望着蓝天白云,他多想弟弟是一只大鸟,在蓝天上飞呀飞,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后来“文革”开始了,学生们都不念书了,每天疯跑、打斗。弟弟跑回家,哥俩又能朝夕相伴了。弟弟看书,哑巴就在旁给他放风,只要有人来,他就飞也似的把弟弟手中的书夺下来,藏起来。有一次,弟弟单词正背得起劲,二个小造反派破门而入,看到了那本英语书,就要缴去。哑巴操了一把菜刀,目露凶光,一副鱼死网破的样子,结果那个人悻悻地走了。哑巴还用手比划“不准说出去,否则有你好看。”

哑巴该娶媳妇了。家里早就为他攒下一笔钱。村西的一户人家很穷,等钱急用,只要彩礼送去,就把人送来。可在这个节骨眼上,弟弟犯病了,胃疼,疼得满地滚,有人暗地里说那可能是胃癌。哑巴去大队借了一只船,把弟弟送往县城医治。他爹摇船,他在岸上拉纤。粗粗的纤绳深深勒进他的肩膀。他大汗淋漓,他觉得,弟弟的命就悬在那根绳上。天空中有一群群鸟叫着飞过。他没有抬头,“弟弟是一只鸟,一定会飞得很高很远,他不会死的。”哑巴想着,身上又加了劲。到了县城,弟弟住进了医院,哑巴则每天去码头做装卸工赚钱。弟弟查出来不是胃癌,医治了一阵回来了。哑巴娶媳妇的钱也就用掉了,那婚事当然是没有指望了。

“文革”结束恢复了高考。弟弟考上了名牌大学。哑巴每天乐呵呵的,走路也轻快。可不久他们的爹去世了。从此,哑巴成了家里的主心骨。他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每月给弟弟寄生活费。弟弟很争气,读了研究生然后又留校教英语。

弟弟结婚后就不再让哑巴寄钱了。后来,是弟弟把钱往家里寄。弟弟寄的钱越来越多。哑巴觉得自己好像下岗了,有些失落。但哑巴又为弟弟高兴。弟弟是知名教授了。弟弟经常去外国,去了会寄照片来。哑巴最快乐的时刻就是坐在门前陪母亲晒着太阳,看弟弟一家或弟弟在各种各样的国旗下的照片。他还拿给别人看,满脸的得意、骄傲。弟弟寄的钱,哑巴从来不用。娘病逝前,他用这些钱给她买了一块基地。这也许是哑巴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迷信行为,他买墓地前找了个风水先生去看,他用手比画着,意思是基地的风水必须荫及子孙。

哑巴是在一场大火中丧生的。他的侄子去美国留学的那天,他喝了酒,醉倒了。灶间灰堆里有几星火燃起来了。他被火烧醒,本能地跑了出来。但他又转回屋里,去抢那只小箱子,箱子里放的是他们家所有的照片。当他再出来时,一根椽子掉下,砸在了他头上……

弟弟每年都带着侄子给他上坟,在坟前烧大叠大叠的照片,弟弟还烧他著的书。“哥,这些书,你一定能看懂的。”弟弟一边烧,一边说。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__
A.小说以时间为线索,主要讲述了哑巴从年幼到去世的充满艰辛的人生历程,故事情节完整,波澜起伏,生动感人。
B.一扇窗关闭了,另一扇门就打开了,哥哥是哑巴,弟弟就能说会道,学习能力强,成绩优秀,这说明上天是很公平的。
C.哑巴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作者用饱含热情的语言赞美了他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弟弟是小说的次要人物,作用是烘托哑巴。
D.文革期间,弟弟偷偷读书学习被发现,哑巴为保护弟弟居然操起菜刀威胁造反派,可见文革使弱者爆发出惊人的勇气。
E.哑巴为抢存放家人照片的箱子而在大火中丧生,这一情节设计得合精合理,符合人物性格的走向,正所谓性格即命运。
【小题2】画线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结合语境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小题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请结合全文探究小说标题“暮鼓”的深刻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