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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盲人国

[英]H·G·威尔斯

努涅斯是个山民,聪敏而有胆识。他善登山,航过海,见识过世界,爱阅读古籍,是一个深刻而有进取心的人。他在一次登山时失足跌下悬崖,因摔进厚厚的积雪而没有死。悬崖下面有一道狭窄岩缝,陷于绝境的他冒险从那里往下爬。到达一个树木葱郁的山坡,地面有大块的葱嫩草地,星星点点的缀着美丽的花朵。在山坡后面,峡谷豁然开朗,有连绵的草地,一道墙把山谷环绕。

三个人沿着一条小路走来,努涅斯大喊一声,那三个人停下脚步,把耳朵转向这边。他看见他们的眼脸凹陷,里面的器官已完全萎缩。

努涅斯迈着很自信的脚步走上前,他想起了关于盲人谷的古老传说:盲人国里,独眼称王。

努涅斯说:“我来自波哥大,那里有十万居民、市区很广大,在视力之内看不见尽头。”

“视力?”那三个人很利落地抓住他,在他身上摸了一阵后,认为他那两只眼睛是很奇怪的东西。

“他的感官有缺点,且说没有意义的话。”盲人说,“领他去长辈那里。”

他看见所有的石舍都只有门没有窗,呈直线地列在异常干净的中心街道两边,每所屋子表面都是色彩斑驳。他们的色彩极无条理,上面涂的泥灰时而是灰色,时而是土褐,时而是灰蓝或深棕。

几位老人开始诘问他,努涅斯向他们描述外面的世界—一群山,天空,云朵,日出。但他们既不信,也听不懂。

最年长的盲人向他说明他们如何把时间分为温暖和寒冷两部分,温暖的时间宜于睡觉,寒冷的时间宜于工作。他们让他睡觉,直到寒冷把他们唤醒,又开始另一天。但是努涅斯根本没有睡。

“喂,波哥大!”一个声音喊,“到这里来,跟着我脚步声走。”

努涅斯跟在后面,有些儿气恼。

“我的机会会来的,”他说,“难道没有人告诉过你们,盲人国里,独眼称王?”

“什么是盲?别说这种傻话!”

四天过去了,这位“盲人之王”仍被他的子民认为是一个又笨又无用的外人。

盲人们过着简单而辛劳的生活,注重音乐和歌唱,有爱情和小孩。在那个有秩序的世界里,他们的感官非常敏锐,可以在十二步之外听到人的心跳,能像狗那样凭气息分辨人。

一天早晨,两个盲人和努涅斯在一起坐着,他想向他们表明视力的实际价值。他打算把他们之中的一个打倒在地,借着公平的格斗来表明眼睛的功用。

他大声说:“我在这山谷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抄起锄头,他们耳朵朝着他听,他感觉到无可奈何的恐怖,跑开了。许多人拿着锄头和棍子,朝他走来,他们时而停下,用鼻子嗅闻,用耳朵倾听。

他们摸索着前进,可是走得很快。那情形很像玩捉迷藏,除了一个人之外,所有的人都蒙住眼。忽然间,他发觉自己置身在追逐者所构成的一个大弧形阵线内。

“我要伤害你们了,”他说,由于情绪激动而抽搐着喘气,“老天在上,我真要伤害你们了。”

一个大个子冲来,对他发声处挥击。他胆怯了,急忙转身,在惊慌中朝围墙的一个小门逃去。到了墙外,他绊倒在岩石上,抽喳地喘气。

这场政变就此结束。他在外面待了两天两夜,没东西吃,也没遮蔽物。最后,他爬到墙边大声喊叫,两个盲人从门里出来。

“我疯了,”他说,“我的感官有缺点。”

他们说这样就比较像话了。他们问他能不能“看见”。

“不能,”他哭了——现在他身体很虚弱,而且病了。

努涅斯变成了盲人国的公民,他和那些人慢慢熟了,其中有他的主人叶考布和小女儿麦迪娜。麦迪娜不受人尊重,因为她的眼睑不像山谷中一般人凹得那样深,被认为是严重破相。

在一个休息日的集会里,他们两人并肩坐在朦胧的星光之下,他的手落在她手上,她也紧握回报。

他向叶考布和长辈们要求娶她为妻。

这件事遭到激烈反对,青年男子都认为这会败坏他们的种族。一位长辈提出建议:“波哥大眼睛的毛病影响了他的头脑,他眼睛鼓胀,眼睑能眨动,因此他的头脑常烦躁激动。手术可以除去那些有刺激作用的器官。”

“你总不会要我丧失视力吧?”在失去视力前的最后一天,他问她,“我的整个世界都是视觉赐与,美丽的花、夕阳……和你。单是为了看见你可爱的脸,就应有视力。”

她伸开双臂搂着他,呜咽着说“噢,只要你答应就好了!”

他说:“那样我就看不见你了。

她紧握着他的手:“你是为了我而受这痛苦的。”

次日早晨,他看见朝阳像身披金甲的天使,青草地上开着白花。于是他往外走,出了墙垣,爬到岩石上面,不停地往上爬,衣服撕破,血迹斑斑。日落时,他已经爬到很远很高的地方,恬然躺在那里。

落日余晖映照天空一片金黄,夕阳的红光逐渐消逝。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与陶渊明《桃花源记》不同,描述的并不是作者期望的理想世界,而是在揶揄的语调中充满了深切的忧虑。
B.努涅斯婚事遭反对时,接受长辈为他提出除去刺激头脑的器官的建议,不失为调和矛盾、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C.盲人国建立了独特的秩序,盲人们感官残缺而敏锐,生活辛劳而简单,思想保守,他们留下努涅斯并尽力想同化他。
D.这篇小说荒诞玄幻,显示了作者惊人的幻想才能,情节和细节的设置,强化了故事的讽刺效果,引发读者思考。
【小题2】请简要概括文中努涅斯在盲人国的行动和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中三处划线句子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5-14 0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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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现代文(文学类)阅读

壮 阔

英阿兰·德波顿

西奈之旅的第二天,我们一行十二人来到一个毫无生机的山谷,这里没有树,没有草,没有水,也没有动物。沙岩地上满是巨石,它们仿佛被一个粗野的巨人踩过后,滚下周围的山坡。这些光秃秃、赤裸裸的山脉,显露出了通常被层层泥土和茂密的松树林所遮掩的地貌。狭长的洼地和裂缝诉说着千万年来饱受的压力,而经历不同地质年代的演化,山脉间也出现了众多的横断面。地球的地壳构造板块之间的褶状花岗石,就像亚麻布一样。山脉在地平线上无止境地延伸,直到西奈山的高原逐渐变成铺满碎石的“砂砾烤盘”。

我们因一些风景而引发的感受,很少能用三言两语就形容出来:好比在初秋的黄昏看着天色渐渐暗去,或者在一片空旷的平地上看到一池静谧的湖水,我们往往要用一大堆拗口的辞藻来描绘我们的情感。

不过,到了18世纪初,终于出现了一个词,它清晰地反映出我们对悬崖峭壁、山川冰河,以及辽阔夜空和巨石林立的沙漠的特别感受。这个词就是“壮阔”。在这些景观面前,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这样的感受,而且一提到“壮阔”,别人也可以理解是什么样的风景。

黎明时分的西奈南部,给人的感觉是怎样的?4亿年前形成的幽谷、2300公尺高的花岗石山以及陡峭谷壁上千年的侵蚀造就了它。人在这些壮阔景观面前,就像迟来的尘埃。

我的背包里有一部伯克的著作。伯克24岁时,放弃了在伦敦的法律研究之后,就写了《关于壮阔和美丽理念之源的哲学探究》。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景致之壮阔和脆弱的感觉有关。很多景致是美丽的,例如春天的草原、柔美的山谷、橡树和河畔小花(尤其是雏菊),不过这些景致并不壮阔。“壮阔和美丽常被人混淆,”他抱怨道,“两者所指相差很远,有时性质可说是南辕北辙。”对于那些从丘园瞭望泰晤士河,然后惊叹泰晤士河是何等壮阔的人,这位年轻的哲学家显露出了一丝的不耐烦。一种景致只有具备某种力量,才能称之为壮阔。关于壮阔,他用耕牛和野牛做比较来说明这个道理;“耕牛力气很大,但它是温驯的,任劳任怨,不构成威胁,因此耕牛

并不会给人以雄伟的感觉。野牛的力气也很大,但是这种力气属于另一种,往往是非常具有破坏性……因此野牛给人的感觉是雄伟无比的,壮阔的感觉也是如此。”

但是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欣悦?为什么要追求这种渺小的感觉,甚至因此而感到高兴?为什么要离开埃拉特城的安逸,背起沉重的背包,跟随一组沙漠爱好者沿着亚喀巴湾的海滩行走数英里,来到一个只有岩石的沉寂之所?还必须像一个逃犯那样躲在少数几块巨大岩石的阴影之下,以躲避烈日的曝晒?为什么我们充满欢欣地期盼花岗石床、砂砾烤盘,以及那向远处伸展、山峰镶嵌在深蓝天空一角的凝固火山熔岩,而不感到沮丧呢?  

有一种解释是,那些比我们强大威猛的东西不一定令我们感到憎恨。那些与我们的意志相违的东西可能引起我们的愤怒和怨恨,然而它也可能让我们心生敬畏。而它们能否引发我们的敬畏,则完全取决于它们貌似挑衅、恶劣和傲慢的同时,是否也具尊贵之风度。看门人的自大傲慢令人生怨,迷雾笼罩的高山奇险则使人心生尊崇之意,强大却卑劣之物让人有被羞辱之感,但强大却尊贵之物则使我们敬畏。让我们回到伯克关于动物的比喻:一头野牛或许能引起壮阔之感,但一条水虎鱼却不能。其关键似乎在于动机:我们视水虎鱼的力量为邪恶且具掠夺性的,却把野牛的力量视为坦率和正大光明的。

即使我们不在沙漠中,别人的行为及自己的缺点也会让我们感到渺小。羞辱感是人类永远的危机。我们的意志常被违抗,愿望也常被阻挠。崇高的景观不会因此而直接揭示我们的不足。它们的吸引力在于提供我们一个新颖和有效的方法,去面对我们原已熟悉的缺憾。壮阔的景致以宏伟的方式,重复着日常生活经常施予我们的教训:“宇宙强而有力,而人类脆弱不堪,人的生命是脆弱和短暂的;我们除了接受加诸意志之上的限制外,别无选择;许多的必然性不是我们可以对抗的,面对它们时,我们只能臣服。”

这便是写在沙漠岩石上和南北两极冰地上的教诲。因为书写得如此壮丽,我们在离开这些景点后不会有任何挫折之感,反倒为这些超越自身的东西所感动,并在回忆中归返这些我们精神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庄严壮美的景象。

(选自《旅行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4月版,有删节)

【小题1】开篇写“西奈之旅”有什么作用?
【小题2】解释人“像迟来的尘埃”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联系上下文,简要概括“一种景致”称为“壮阔”的条件。
【小题4】根据文章,谈谈认知“壮阔”对人生的意义。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种子萌芽从汲取水分开始,种子首先膨胀,胚部接着生长。发芽就像分娩,一旦启动就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发芽的时机攸关生死,种子早已演化出各式各样的手段找对时机。杨树和柳树的种子寿命极短,若没有在散播后几个小时内找到湿泥地,就会死亡。热带雨林中,许多树木结的大型种子如果没有在几周内发芽,就会腐败。对这些物种来说,要掌握正确的发芽时机,得先掌握正确的结子时机,因为种子一旦成熟,保存期限是很短的。

一年中,若季节气候对种子来说太干燥或太寒冷,不利于发芽,种子就进入休眠,等待不适宜的气候过去。

如果将植物行为以精巧度衡量,扁蓄的发芽行为只有初级程度。扁蓄是长在耕地和花园中的杂草,种子先天为休眠型,未经冬天不会发芽。土壤中的种子在冬季感受到低温,打破休眠状态,预备好在春天来临、土壤回暖时发芽。没有在五月发芽的种子,又逐渐进入休眠状态,静待另一波寒意来临,准备好再次发芽。扁蓄的行为其实相当合理,称为初级程度好像不太公平,更何况相似的植物还不少,许多杂草也有依季节循环的休眠期和发芽期。

另一种相当常见的杂草则要比扁蓄技高一筹,那就是羊腿藜。羊腿藜在年初结不休眠的种子,产子时则结休眠的种子。有了年初生产的种子,这年的羊腿藜就有更多后代,后来所结的种子则安然保存至明春。

一年生植物的种子发芽机制就更精巧了,这些植物会打赌冬天冷不冷。许多冬季一年生植物,像雀麦草,都是在秋天发芽,这样做的风险是冬天的寒霜很可能冻死幼苗。但如果存活下来,就有了回报,因为比起其他春天才发芽的种子,这些幼苗抢先一步发育成长,能长得比较大,结的种子也多得多。冬季一年生植物也懂得分散风险,让部分种子在冬季休眠、春天发芽。比起熬过冬天的幼苗,这些春天发芽的种子长出的植株比较小、结的种子也比较少,但是存活的概率通常大一些。由于某几年的冬天比较冷,某几年比较不冷,所以有时不休眠种子长得好,有时休眠种子胜算大。

目前为止所谈的发芽行为,精巧程度都还不及格。种子还能从其他线索得到更精确的讯息,以决定什么时候发芽。许多像莴苣一类的种子,对光很敏感,在黑暗中不会发芽,即使温度和湿度都很恰当。这样的机制可以避免那些被埋得很深的、没有机会到达土壤表层的种子发芽。而只要一丝阳光,就能让种子自休眠中苏醒。替菜圃翻土会让阳光传递讯息给土壤中许多对光敏感的杂草种子,让它们知道接近土壤表层了。

很多种子的招数更了不起。植物可借由远古演化而来的光感受体(即光敏素分子)感知光线。光敏素分子有两种形式,可彼此转换。一种称为Pr,吸收红光后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称为Pfr,Pfr吸收远红光后再转回Pr型分子。Pr对Pfr的比率是由接收多少这两种不同波长的光而定。这种Pr对Pfr的比率提供了地方环境的讯息,对植物来说极为重要。未被遮蔽的日光,红光/远红光的比率为1,然而,阳光穿过树叶后,大部分红光为树叶吸收,这时比率远小于1。植物透过Pr对Pfr的比率能侦测到光的改变。由此,植物利用光敏素察觉邻近植物的位置,调整自己的生长以避开邻近植物。同样,种子如果暴露在透过叶子照射的阳光中,就不发芽。与其在其他植物的遮蔽下发芽、长出难以存活的幼苗,还不如维持休眠状态。

光敏素有个缺点,就是在黑暗环境中无用武之地。因此只有位于土壤表层或接近表层的种子能加以利用,侦测竞争对手是否环伺在侧。不过还有另一种线索,能让深埋土中的种子知道上方有没有一线生机。土壤表层的植物,例如草类,就像一层隔绝物,调节土壤内种子感受温度的范围。光裸的土壤表层没有这层隔绝物,所以底下的种子会感觉到强烈的温度起伏,许多种子就从这种温度起伏中得知土壤表面是光裸的。如果感受到温度起伏,种子就会在春天发芽;而如果感受到的温度很平稳,没有高低起伏,种子就不发芽。

(选自英乔纳森·西尔弗顿著、徐嘉妍译《种子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14年,有删改)

【小题1】简要分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色。
(1)发芽就像分娩,一旦启动就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发芽的时机攸关生死,种子早已演化出各式各样的手段找对时机。
(2)未被遮蔽的日光,红光/远红光的比率为1,然而,阳光穿过树叶后,大部分红光为树叶吸收,这时比率远小于1。
【小题2】作者认为有些种子发芽行为的精巧程度还不及格。请写出这些种子的发芽行为。
【小题3】翻土可以除掉土壤表层的杂草,但是翻动过的土壤有时反而长出更多的杂草。请用文中观点解释这种现象。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共20分)
布莱克·沃兹沃斯
一天下午大约四点钟的时候,来了一个非常古怪的流浪汉。我放学回家,听到他在叫我:“小弟弟,我可以进你家的院子吗?”他身材瘦小,穿戴整齐,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裤子。
我问道:“你想干啥?” 他说:“我想看看你们的蜜蜂。”
我家院里有四棵大王棕桐树的幼树,上面聚满了不请自来的蜜蜂。
妈妈走出来,上下打量着他,极不友善地问:“你要干吗?” 那人说:“我想看看你们的蜜蜂。”
我看出妈妈有些不放心。她对我说:“待在这儿,他看蜜蜂时盯着他点儿。”
我们一块儿看着蜜蜂。他和我,蹲在棕桐树下,大约有一个小时的光景。
那人说:“我喜欢看蜜蜂,小弟弟,你喜欢看蜜蜂吗?” 我说:“我可没那工夫。”
他说:“我能一连看上好几天。
我说:“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先生?”
他站起身来说:“我是诗人。”
“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他说,“就是看到一朵像牵牛花一样的小花,我都想哭出来。” 我问:“你为啥哭?” “为啥?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啦。你成了诗人以后,任何一件事都会使你哭出来的。”
他掏出一张印有铅字的纸片,说:“这上面是首描写母亲的最伟大的诗篇。我打算贱卖给你,只要四分钱。”
我跑进屋,说道:“妈,你想花四分钱买一首诗吗?”
妈妈说:“你听着,告诉那个该死的家伙,赶快给我夹起尾巴滚出去。”
沃兹沃斯(他告诉我这是他的名字)说:“这就是诗人的遭遇。”
大约一周以后的一天下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在米格尔街的拐弯处又见到了他。
他说:“我已经等你很久啦,我院里有棵挺好的芒果树,是西班牙港最好的一棵。现在芒果都熟透了,红彤彤的,果汁又多又甜。我就为这事在这儿等你,一来告诉你,二来请你去吃芒果。
他住在阿尔贝托街上的一间小棚屋里。院子里绿茵茵的,还有一棵高大的芒果树、一棵可可树和一棵李子树,这地方看上去很荒凉,好像根本不在城里。
他说得不错,芒果汁又多又甜,我一连吃了六个。橘黄色的芒果汁顺着胳膊一直流到臂膀上,从嘴角流到下巴上,我的衬衫也染上了果汁。
我很喜欢他的小房间,里面的家具不多,但看上去干净、舒服,可也显得很冷清。一天我问他为什么在院里留这么多灌木丛,会不会使这儿太潮湿。
他说:“听着,我给你讲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孩遇见一位姑娘,他们很快相爱了,他们彼此深深地爱着,后来就结婚了。他俩都是诗人,少年喜欢优美的文学,姑娘酷爱花草树木。他们在一间小房子里生活得非常愉快。有一天,女诗人对那位少年诗人讲:‘咱们家里又要增加一个诗人啦!’但是,那个小诗人并没有出生,因为姑娘死了,他也随她去了,死在姑娘的肚子里。姑娘的丈夫非常难过,决定从此再也不去动姑娘花园里的一草一木。于是,花园留下来了,树木、花草没人管理,越长越高。”
我看着沃兹沃斯,当讲述这个动人的故事时,他显得更加苍老。
一天在他院里,他告诉我一个重要的秘密,他正在写一首诗。
他说:“这可不是一首普通的诗,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篇。”
他说:“到现在,我已经写了五年啦,每月只写一行,不过肯定是非常出色的一行。我希望能把一个月的体会感受全部倾注到这行诗句中去。这样二十二年以后,我就会写出一首震撼全人类的诗篇。”
我问:“上个月写的那行是什么?”
他仰起头看着天空说:“往昔深邃而奇妙。”
但是,从此我再也没有听到那首世界上最伟大的诗篇。
我觉得他一天天在衰老下去。
一天,我到他的小房子里去看望他,发现他躺在小床上。他看上去是那么虚弱、苍老。
他说:“诗写得不太顺利。”
“二十岁的时候,我好像有使不完的劲。”他喃喃述说着,他的脸骤然变得更加苍老、疲倦。“可那……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啦。”
突然,我敏锐地感觉到了什么,我在他的脸上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谁都会看出的,死神已经爬上了那张布满皱纹的面孔。
他看着我,看见我眼含热泪,挣扎着坐起来。
他说:“过来。”我走过去坐到他的膝盖上。
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嗯,你也看到它了,我一直说你具有诗人的眼光。”
看上去他并不难过,这使我再也控制不住,大声哭了起来。
他把我搂到他那瘦削的胸前,说:“你想听我再给你讲个有趣的故事吗?”他冲我鼓励地微笑着。
可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说:“我给你讲完这个故事后,你要答应我马上回家,再也不要来看我了,好吗?”
我点点头。
他说:“很好,现在听我讲,以前我给你讲过一个关于少年诗人和女诗人的故事,你还记得吗?那不是真事,是我编出来的。还有那些什么作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也是假的。你说这是不是你听过的最好笑的事情?”
他的声音中断了。
我离开了小房子,跑回家,大哭了起来。像诗人一样,看到什么都想哭。
一年后,我又来到阿尔贝托街,可是再也看不到那栋小房子了。一栋两层楼的建筑取代了它。芒果树、可可树还有李子树也被人们砍倒了,留下的只是一片水泥砖铺成的地面。

(节选自奈保尔《米格尔街》,有删改)

【小题1】第一次见到沃兹沃斯,“我”为什么觉得他是一个“古怪”的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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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分析文中画横线语句表现了沃兹沃斯怎样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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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细节是情感的载体。请就文中画波浪线语段,举两例分别加以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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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文章最后,沃兹沃斯对“我”说,少年诗人和女诗人的故事是编的,作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歌也是假的。小说以此结尾,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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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5】试结合全文,探究造成沃兹沃斯悲剧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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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4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物种起源》绪论(有删节)
达尔文
当我在比格尔号皇家军舰上充当自然学者的时候,我曾深深被栖息在南美洲的生物分布的一些事实以及该洲现存生物和古生物在地质上的关系的一些事实所打动。在 1837 年我就想到,如果耐心地搜集和思索可能与这个问题有任何关联的各种事实,也许能够对于这个问题得到一些了解。经过五年的工作之后,我写出若干简短的笔记。1844年,我把这些简短的笔记扩大为结论的纲要,这些结论我当时认为是正确的。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断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
我现在刊印的这个“摘要”必然是不完善的。我不能在这里为我的一些叙述提出参考资料和证据,只能举出我所得到的一般结论,用少数事实来做说明。我十分清楚:本书中所讨论的几乎没有一点不能引用事实来作证,而每一论点显然往往会引出一些与我得到的完全相反的结论。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
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不能对那些慷慨帮助我的自然学者一一表示谢意。然而我仍想利用这个机会对虎克博士表示深深的感谢,最近十五年来,他以丰富的知识和优秀的判断力多方面地帮助了我。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他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唯一可能的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但是要把像啄木鸟那样的构造,它的脚、尾、嘴及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条件是不合理的。
我把“摘要”的第一章用来专门讨论“在家养情况下的变异”。我们将由此看到,大量的遗传变异至少是可能的,并且,同样重要的或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将看到,人类的“选种”在累积连续的微小变异中,具有何等巨大的力量。然后,我要讲一讲物种“在自然状况下的变异”。每一物种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多得多,因此各生物间便经常不断地发生生存斗争。任何生物如果能以任何方式发生有利于自己的,纵使是微小的变异,它在复杂的而且时常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将会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它自然地被选择了。“自然选择”几乎不可避免地使改进较少的生物类型大量“绝灭”。
谁能解释为什么同一物种分布得广远而且繁多,而另一个近似物种分布得狭小而稀少呢?然而这些关系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们决定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生物现在的安全,并且我相信也决定着生物未来的命运和变异的趋向。我毫不怀疑地主张,许多自然学者直到最近还保持着的和我以前所保持的观点——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充分相信,物种不是不变的。那些属于所谓同属的生物都是另一个并且一般是已经灭绝的物种的直系后代。而且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
【小题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物种变异的原因除了气候、食物等等外部条件外,还有遗传变异的因素,比如“选种”;选种不属于“在自然状况下的变异”。
B.“自然选择”的结果是适者生存,只有发生了哪怕是微小的变异的生物类型才会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从而避免大量灭绝。
C.啄木鸟的脚、尾、嘴及舌能巧妙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与其在长期的生存斗争中发生了有利于自己的微小的变异有关。
D.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同一物种分布得广远而且繁多,其未来命运和变异的趋向将良性化发展。
【小题2】结合文中实例,说说你对画线句(“这些结论我当时认为是正确的”)的理解。
【小题3】达尔文《物种起源》纲要的完成,具体可归因于哪些重要因素?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永恒家园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我在圣托马斯医院认识了一个体格健壮、满头金发的年轻小伙亚伯拉罕,他个性腼腆,为人谦逊,天资出众,不仅考取了医学院的奖学金,还在念书的五年里拿遍了所有能拿的奖项。身兼内科和外科住院医师,才华得到所有人的一致认可,后来他被选入管理层,仕途一片光明,毫无疑问,他会晋升为这个行业的顶尖人物,名利双收。就在他走马上任之前,他想去度个假,因为他没什么钱,于是在一艘开往地中海东部的货船上找了份外科医生的差事。

几个星期后,医院收到他的辞职信,他放弃了人人艳羡的职位。这一举动令众人惊诧不已,不过,医院有的是候选人接替他的位置,亚伯拉罕很快就被人遗忘。

大约十年后的一个清晨,我在一艘即将驶入埃及亚历山大港的船上排着队,等着接受医生的例行检查。有位医生块头很大,穿着一身破旧衣裳,当他摘下帽子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头发几乎掉光了。我觉得我好像见过这个人。突然间,我想了起来。

“亚伯拉罕。”我喊道。

他满脸疑惑地转头看向我,随后他认出了我,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寒暄后,他邀请我去吃晩餐。他在这里的职位相当低微,看起来过得也并不宽裕。接着,他和我说了他的故事。

当年启程去地中海度假的时候,他其实一门心思想着,一回到伦敦就去圣托马斯医院赴任,一天早晨,他乘的货船在亚历山大港靠岸了,他从甲板上眺望这座城市。他看见了穿着破破烂烂长袍的本地人、从苏丹来的黑人、一群吵吵嚷嚷的希腊人和意大利人,还有戴着塔布什帽的、一脸严肃的土耳其人。在艳阳和碧空下,他被一种莫名的感觉擒住了。他无法用语言去描述。“就像是突如其来的一声惊雷。”可能这个比喻他觉得不够恰当,于是又改口道,“就像瞬间降临的天启。”他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然后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狂喜,一种身心都自由了的美妙滋味,他觉得自己回家了。不出一分钟,他就决定要在亚历山大港度过他的余生。不到二十四小时,他就带着他的全部家当上了岸。

“船长一定觉得你疯了。”我笑着说。

“别人怎么想,我不在乎。这个决定并不是我做出的,而是我内心某种更强大的力量促使我做的。那时候我四处打量,想要找家希腊小旅馆住下来,我觉得我知道它在哪儿,你知道吗?我真的是径直走进那家旅馆的。当我看见它时,我立刻认出了它。”

“你以前来过亚历山大港吗?”

“没有。我此前从来没有离开过英国。”

他很快就在当地谋了一个公职,从那以后就一直做着这份工作。

“难道你从未后悔过吗?”

“没有,我一刻都没有后悔。我赚的钱只够我过日子,但是我很满意。我别无所求,只盼望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我死在这里,我的生活非常美好。”

后来我正在伦敦和一位当医生的老朋友亚力克•卡迈克尔共进晚餐,他身居医院高位,年收入颇丰,并刚被封为爵士。

“我过得挺不错的,”他说,"不过说来奇怪,我能拥有这一切,全因交了一次好运。”

“此话怎讲?”

“哦,你还记得亚伯拉罕吗?本来拥有大好前途的人是他,还是学生的时候,他就事事比我强,他是第一,我永远只能是第二。如果他沿着那条路继续走下去,我现在的位子就都是他的了。那个人是手术台上的天才,没有人能和他比,他被任命为圣托马斯的住院医生之后,我进管理层的机会就没有了。我原本只能成为一个专科医生,你也知道,专科医生根本没有多少晋升空间,可是亚伯拉罕却主动退出了,我得到了那个职位,这给了我改变命运的机会。我觉得亚伯拉罕这人有点儿拧巴,可怜的家伙,他已经完全毁了。依我看啊,人光有脑子还是不够的,真正决定一个人的还是个性。亚伯拉罕没什么个性,并且很愚蠢,一个男人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简直是太糟糕了。”

我不确定亚伯拉罕是否真的把他的生活搞砸了。难道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住在令你感到幸福的地方,过着内心安宁平和的日子就一败涂地了吗?当个出色的医生,年收入一万英镑,娶个如花似玉的娇妻,就是成功的人生吗?我想这取决于如何理解生活的意义,对社会做出了哪些贡献,以及对自己的要求。但我闭上了我的嘴,我又有什么资格与一位爵士争个高下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亚伯拉罕没钱度假,于是在货船上找了份外科医生的差事,这为下文他在亚历山大港定居埋下了伏笔。
B.“穿着一身破旧衣裳”“头发几乎掉光了”,这样的外貌描写暗示了亚伯拉罕现在穷困潦倒的生活状况。
C.“亚力克·卡迈克尔”与“我”的对话,写出了他对“亚伯拉罕”的看法,表达了他对个性、命运的理解
D.“这一举动令众人惊诧不已”“亚伯拉罕很快就被人遗忘”等叙述,表明人们对亚伯拉罕的不理解和淡忘。
【小题2】试分析小说中“亚力克·卡迈克尔”的形象特点及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对亚伯拉罕是否把生活搞砸了,“我”和“亚力克·卡迈克尔”看法不一样,你同意谁的观点,说说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