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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永恒家园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我在圣托马斯医院认识了一个体格健壮、满头金发的年轻小伙亚伯拉罕,他个性腼腆,为人谦逊,天资出众,不仅考取了医学院的奖学金,还在念书的五年里拿遍了所有能拿的奖项。身兼内科和外科住院医师,才华得到所有人的一致认可,后来他被选入管理层,仕途一片光明,毫无疑问,他会晋升为这个行业的顶尖人物,名利双收。就在他走马上任之前,他想去度个假,因为他没什么钱,于是在一艘开往地中海东部的货船上找了份外科医生的差事。

几个星期后,医院收到他的辞职信,他放弃了人人艳羡的职位。这一举动令众人惊诧不已,不过,医院有的是候选人接替他的位置,亚伯拉罕很快就被人遗忘。

大约十年后的一个清晨,我在一艘即将驶入埃及亚历山大港的船上排着队,等着接受医生的例行检查。有位医生块头很大,穿着一身破旧衣裳,当他摘下帽子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头发几乎掉光了。我觉得我好像见过这个人。突然间,我想了起来。

“亚伯拉罕。”我喊道。

他满脸疑惑地转头看向我,随后他认出了我,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寒暄后,他邀请我去吃晩餐。他在这里的职位相当低微,看起来过得也并不宽裕。接着,他和我说了他的故事。

当年启程去地中海度假的时候,他其实一门心思想着,一回到伦敦就去圣托马斯医院赴任,一天早晨,他乘的货船在亚历山大港靠岸了,他从甲板上眺望这座城市。他看见了穿着破破烂烂长袍的本地人、从苏丹来的黑人、一群吵吵嚷嚷的希腊人和意大利人,还有戴着塔布什帽的、一脸严肃的土耳其人。在艳阳和碧空下,他被一种莫名的感觉擒住了。他无法用语言去描述。“就像是突如其来的一声惊雷。”可能这个比喻他觉得不够恰当,于是又改口道,“就像瞬间降临的天启。”他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然后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狂喜,一种身心都自由了的美妙滋味,他觉得自己回家了。不出一分钟,他就决定要在亚历山大港度过他的余生。不到二十四小时,他就带着他的全部家当上了岸。

“船长一定觉得你疯了。”我笑着说。

“别人怎么想,我不在乎。这个决定并不是我做出的,而是我内心某种更强大的力量促使我做的。那时候我四处打量,想要找家希腊小旅馆住下来,我觉得我知道它在哪儿,你知道吗?我真的是径直走进那家旅馆的。当我看见它时,我立刻认出了它。”

“你以前来过亚历山大港吗?”

“没有。我此前从来没有离开过英国。”

他很快就在当地谋了一个公职,从那以后就一直做着这份工作。

“难道你从未后悔过吗?”

“没有,我一刻都没有后悔。我赚的钱只够我过日子,但是我很满意。我别无所求,只盼望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我死在这里,我的生活非常美好。”

后来我正在伦敦和一位当医生的老朋友亚力克•卡迈克尔共进晚餐,他身居医院高位,年收入颇丰,并刚被封为爵士。

“我过得挺不错的,”他说,"不过说来奇怪,我能拥有这一切,全因交了一次好运。”

“此话怎讲?”

“哦,你还记得亚伯拉罕吗?本来拥有大好前途的人是他,还是学生的时候,他就事事比我强,他是第一,我永远只能是第二。如果他沿着那条路继续走下去,我现在的位子就都是他的了。那个人是手术台上的天才,没有人能和他比,他被任命为圣托马斯的住院医生之后,我进管理层的机会就没有了。我原本只能成为一个专科医生,你也知道,专科医生根本没有多少晋升空间,可是亚伯拉罕却主动退出了,我得到了那个职位,这给了我改变命运的机会。我觉得亚伯拉罕这人有点儿拧巴,可怜的家伙,他已经完全毁了。依我看啊,人光有脑子还是不够的,真正决定一个人的还是个性。亚伯拉罕没什么个性,并且很愚蠢,一个男人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简直是太糟糕了。”

我不确定亚伯拉罕是否真的把他的生活搞砸了。难道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住在令你感到幸福的地方,过着内心安宁平和的日子就一败涂地了吗?当个出色的医生,年收入一万英镑,娶个如花似玉的娇妻,就是成功的人生吗?我想这取决于如何理解生活的意义,对社会做出了哪些贡献,以及对自己的要求。但我闭上了我的嘴,我又有什么资格与一位爵士争个高下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亚伯拉罕没钱度假,于是在货船上找了份外科医生的差事,这为下文他在亚历山大港定居埋下了伏笔。
B.“穿着一身破旧衣裳”“头发几乎掉光了”,这样的外貌描写暗示了亚伯拉罕现在穷困潦倒的生活状况。
C.“亚力克·卡迈克尔”与“我”的对话,写出了他对“亚伯拉罕”的看法,表达了他对个性、命运的理解
D.“这一举动令众人惊诧不已”“亚伯拉罕很快就被人遗忘”等叙述,表明人们对亚伯拉罕的不理解和淡忘。
【小题2】试分析小说中“亚力克·卡迈克尔”的形象特点及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对亚伯拉罕是否把生活搞砸了,“我”和“亚力克·卡迈克尔”看法不一样,你同意谁的观点,说说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5-27 05: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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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穷人的专利权

狄更斯

我的名字叫约输。学的是打铁的行当。打十九岁那年起,人家看见我没几根头发,就一直管我叫“老约翰”了。现时我已经五十六岁了,头发并不比上面提到的十九岁的时候多,可也不比那时候少,因此,这方面也就没有什么新的情况好说。

我发明过一种螺丝,挣了二十镑钱,这笔钱我这会儿还在用。整整有二十年工夫,我都在断断续续地搞一样发明,边搞边改进。上一个圣诞节前夜十点钟,我终于完成了这个发明。完成之后,我喊我妻子也进来看一看。这时候,我跟我妻子站在机器模型旁边,眼泪簌簌地落到它身上。

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前的圣诞节前夜十点钟完成的。我把凡是能节省下来的钱统统都用在模型上了。我想自己去申请专利。

我的姻兄弟,西布罗密奇的乔治·贝雷临死的时候遗留给我的妻子、他的姊妹一百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股票。我和我妻子一直还没有动用过这笔钱。我们俩都同意拿这个发明去申请专利。我的朋友威廉·布彻替我写了一封信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我乘“四等车”上了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了一间为期一个礼拜的房子。

汤姆斯·乔哀说要申请专利,第一步得向维多利亚女王提交一份申请书。我在靠近司法院法官弄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找到了一位推事,在他那儿提出了陈述书,付了十八便士。他叫我拿着陈述书和申请书到白厅的内务部去,把这两份东西留在那里请内务大臣签署,缴付了两镑两先令又六便士。六天后,大臣签好了字,又叫我拿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打一份调查报告。我照他说的去办了,缴付了四镑四先令。

我临时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期已经延长了一个礼拜,这会儿五天又过去了。首席检察官写了一份所谓例行调查报告,打发我带着这份东西到内务部去。内务部根据它搞了个复本,他们把它叫做执照。为了这张执照,我付出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这张执照又要送到女王面前去签署,女王签署完毕,再发还下来,内务大臣又签了一次。

我现在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住到了第三个礼拜了,费用挺大,我只好处处节俭过日子。我感到自己都有点泄气了。

在林肯旅社的专利局里,他们替我的发明搞了一份“女王法令草案”的东西,还准备了一份“汉令提要”。就为这份东西,我付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专利局又正式誊写两份法令文本,一份送印章局,另一份送掌玺大臣衙门。这道手续下来,我付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外加印花税三镑。这个局里的誊写员誊写了女王法令准备送呈签署,我付了他一镑先令。再加印花税一镑十先令。接下来,我把女王法令再送到首席检察官那儿签署。我去取的时候,付了五镑多。拿回来后,又送给内务大臣。他再转呈女王。女王又签署了一次。这道手续我又付了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到现在,我呆在汤姆斯·乔哀那儿已经超过了一个月。我都不大有耐心了,钱袋也掏得差不多了。

女王法令还得送到设在河滨大道上桑莫塞特公馆的印章局去——印花商店也在那里。印章局的书记搞了一份“供掌玺大臣签署的印章局法令”,我付了他四镑七先令。掌玺大臣的书记又准备了一份“供大法官签署的掌玺大臣法令”,我付给他四镑两先令。“掌玺法令”转到了办理专利的书记手里,誊写好后,我付了他五镑七先令八便士。在此同时,我又付了这件专利的印花税,一整笔三十镑。接着又缴了一笔“专利置匣费”,共九镑零七便士。各位,同样置办专利的匣子,要是到汤姆斯·乔哀那里,他只要收取十八个便士。接着,我缴付了两镑两先令的“大法官财务助理费”。再接下来,我又缴了七镑十三先令的“保管文件夹书记费”。再接着,缴付了十先令的“保管文件夹协理书记费”。再接下来,又重新给大法官付了一镑十一先令六便士。最后,还缴付了十先令六便士的“掌玺大臣助理及封烫火漆助理费”。到这时,我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呆了六个礼拜了。这件得顺利通过的发明已经花掉了我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这还仅仅在国内有效。要是带出联合王国的境界,我就要再花上三百镑。

(陈才宇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姻弟乔治·贝雷给约翰妻子留下银行股票,推动了情节发展,为后文“我办理专利权的花费做了铺垫。
B.小说通过个性化的表述,运用幽默诙谐的笔法,不厌其烦地叙事,以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塑造了约翰的人物形象。
C.约翰办理专利权整整经历了三十六道手续,花费了六个多星期,交纳了近百英镑,终于办理了通用的专利权。
D.小说通过大量文字叙述了老约翰申请专利时国家机关的层层盘剥,一系列不合理流程的出现有着浓浓的讽刺意味。
【小题2】小说中多次谈到我在汤姆斯·乔哀家租住的事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小说以“我”为叙事视角,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惠特曼访问记

埃德蒙·戈斯

①在早年和中年的岁月里,惠特曼默默无闻,门前冷落。年老以后,倒是有些朝拜者相当频繁地带着香袋和手杖,设法前来表示崇拜。有关他在这些场合的仪表谈吐的几种报道已经发表过了,如果我再来添上一篇,我的理由想必是,下面记叙的这次访问不是抱着礼俗性的态度进行的。据我所知,其他一切采访惠特曼的报道都出自追随者的手笔,他们纷纷怀着敬仰和倾倒的态度来到圣地,而我的这篇献辞——只能是献辞——是格外真诚的。

②1884年的冬天,我在波士顿,意外接到惠特曼寄来的一封便笺,要我在离开美国之前去见他一面。我最初的反应是谢绝他的邀请,但出于好奇心和礼貌,就回信说我会去。我提到以上这些,只是想突出这位老人特有的魔力,那不是对于一个追随者,而是对于一个倔强固执的无信仰者的魔力。

③1885年1月3日清晨我渡过了宽阔的特拉华河,在一个简陋而看上去无人落户的村庄,我被送上了岸,那种阴森可怕是只有隆冬季节的美国小镇才会显现出来的典型丑陋。无人可以问路,正打算回去时,我发现自己就在米克尔大街328号的门口,一块小铜牌上刻着“沃·惠特曼”,我敲着这个冷清的二层楼经济公寓的大门,一个神色忧愁的女人开了门;还没等我开口,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正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来,随之传来欢快的声音:“是我的朋友吗?”一下子,我也不知是由于什么磁性般的魅力,所有拘泥小节的文人矜持都荡然消失了,只有一种心满意足的感觉。

④在楼梯上寒暄了一番后,主人拄着拐杖带着我走进一楼的起居室。那是一个大房间,擦得干干净净的地板上没有铺地毯,一张小床架,屋子中间有个带通烟管的圆形小火炉,一把椅子——这就是全部的家具。四面墙壁和火炉上方糊着的墙纸,已经有色斑和一块块污渍了,就像在工人棚户里看到的那样。房里没有挂画,只有满是杂物的木栓和架子。到处放着大大小小的箱子,一堆堆东西,山一般高的报纸东一堆,西一垛;整个房间,还有老人本人,都是再干净不过的了,干净得仿佛尘垢永远都不会再落上去。特别是惠特曼,穿的是一身粗灰呢的套服,衬衣领口拉开着,灰发和白花花的胡须飘飘荡荡的,仿佛是为了清洁当真漂白过的;全身上下沙白得一尘不染,有如一张松木台子因反复擦洗而变旧了。

⑤惠特曼在一张椅子里坐了下来,安详地微笑着。我理清了一个箱子上的报纸,坐在他的对面。他的谈话像他的作品一样,散发着原始的力量,毫无交谈中常见的修饰或刺激。他提到他的贫困,这是显而易见的,还有半身不遂,它们成了压垮他的两大重负;他似乎对于两者都习以为常了,几乎不在意。我记得当时我想挪动一下箱子,因为阳光已从不挂窗帘的大窗户倾泻进来;惠特曼便说到有人曾答应送他窗帘,但他对此并不热心,他觉得窗帘会“挡住阳光”。而阳光和空气正是他所要的一切;一个冬季他都是耐心地坐在那儿,等待夏日的空气和阳光,原来一到夏季,他又可以一瘸一拐地走出去,全身沉浸在他熟悉的“坎登市僻静处”的一条浅溪里晒晒太阳。

⑥惠特曼宽敞的双人房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两件物品透出些许艺术气氛。一件是北美印第安人的花布制品,它激发了他的灵感。另一件是幅画像;一叶扁舟上有位相貌堂堂的青年,荡着双桨。我问他这幅画像的由来,他谈了几件值得一提的事情。他首先说明这是他的一位至友,来自加拿大的职业桨手,著名的运动员。接着他又说,这些人是他最喜欢的人,在露天活动的运动员;他们是最朴素、最亲切的人,生活在阳光和空气中,非得学会保持身体干净、精神抖擞;还说他的心灵偏向这些人,而他们也莫名其妙地为他所吸引,因此就在他人生最低潮时,在世人狠狠谩骂耻笑他的时候,正是这些春风得意的体操运动员或赛跑运动员,这些幸运的人看中了他,待他很友好,“眼下呢,”他接着说,“我只等待春天到来,拄着我的家伙瘸瘸拐拐走进树林,那时我可以成天坐在一班干活的伐木工人边上,我就十分开心,因为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砍下来的木材香味混合起来了,它进入我的血液,我再也不觉得又老又病了。”我记得这些都是他的原话,在我和他度过的悠长且又愉快的那一天中,这些话比他所谈到的其他一切更加打动我。

⑦谈话结束,他用那沉静的音调说了声:“再会,我的朋友!”我走出公寓,再一次站在沉闷荒凉的米克尔大街上,这时我的内心充满了对这位神采奕奕的老人的仰慕之情。

⑧一个无信仰者就这样前去会见了沃尔特·惠特曼,深深地被他吸引,却没有变成追随者。

(有删改)

(注)①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当过木工、教师,代表作为《草叶集》。

【小题1】第③段中,作者感到“心满意足”的原因是
【小题2】第④段中对惠特曼起居室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第⑤段画线句的含义是
【小题4】第⑤段所写的“阳光”对刻画惠特曼的形象有什么用?
【小题5】第⑥段中惠特曼说他最喜欢那些运动员,对其原因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这些人幸运、春风得意,曾与惠特曼荣辱与共。
B.这些人保持着身体和心灵的干净,充满了活力。
C.这些人曾给惠特曼以激励,帮他走出了最低潮。
D.这些人朴素亲切,心灵上与惠特曼有契合之处。
【小题6】文章最后一段颇具匠心,联系全文,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面进行赏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儿子的否决权
英哈代
①一天晚上,只有他们母子俩在他们那朴素的郊区住所里——那里的生活不是明朗的,而是阴沉的,这时,她才终于打破了沉默。在宣布自己可能改嫁的同时,为了缓和口气,她向他保证说这还是遥远的将来的事,到那时他将能离开她而独立生活了。
②儿子认为这个想法非常合情合理,还问她是不是看中了谁,她没有马上回答,他似乎有某种猜疑。他说,但愿自己的继父是一个上等人。
③“算不了一个上等人,”她怯生生地说,“他的情况和我在认识你父亲以前的情况差不多。”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把全部情况透露给了他。有一会儿,年轻人绷紧着脸,然后满脸涨得通红,俯在桌子上,突然痛哭起来。
④他的母亲走上前去吻他,他脸上凡是能吻到的地方都吻遍了,又拍拍他的背哄他,就像他还是婴儿一样。她自己也一直哭着。等到这场大哭稍微平息一些,他就匆匆地走到自己房里,闩了门。
⑤她在门外等着,听着,从锁眼里进行劝说。过了很久他才在里面搭腔,一开口就严词厉色。“我为你感到羞耻!那样会毁了我!想嫁一个可怜巴巴的乡下佬!一个下等人!一个大老粗!会使我在全英国的上等人眼里把脸丢尽!”
⑥“别说了——也许我错了!我尽量去打消这个念头好了!”她哀求道。
⑦那个夏季,伦道夫还没有离开她以前,萨姆来了一封信,告诉她说他的运气出乎意料的好,店子弄到了手,他已经是店主。那是镇上最大的一家,兼卖水果和蔬菜。他认为有朝一日可以成一个家,即使她住进去也不算委屈,并问能不能到城里去看看她。
⑧她偷偷地和他会了面,告诉他还得等她最后的答复。秋季慢慢地挨过去。当伦道夫回家过圣诞节时,她又提起这件事,但是那个小绅士毫不通融。
⑨于是有几个月没有提这事,然后旧语重提,但因他深恶痛绝而放弃,而后又提起。就这样,那个温顺的女人又讲道理,又苦苦哀求,四五年漫长的日子不知不觉就过去了。这时,忠实的萨姆有点孤注一掷地重新开始向她求婚。莎菲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大学生。有一年他从牛津大学回家过复活节,她再次提起这个话题。她争辩说,他只要一被授予圣职,就会有自己的家,像她这样不通文法、愚昧无知的人在他家里会是个累赘,不如眼不见为净。
⑩和以前相比,他现在生起气来更像个男子汉,但还是不同意。她这一方呢,也更加坚持己见,因此他担心自己不在的时候她恐怕靠不住。他怒不可遏,对她的俗气无比轻蔑,这种气势使他完全占了上风。最后他把她带进自己的卧室,来到他为个人祈祷而设立的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和圣坛面前,要她跪下来发誓,说没有他的允许她不会和萨姆·霍布森结婚。“这是我对父亲应尽的义务!”他说。
⑪那可怜的女人发了誓,心想他一旦被授了圣职,忙于教会工作时,态度就会软下来。但是她的愿望落空了,到这个时候他所受的教育已经使他没有多少人性,因此他毫不动摇,虽然他的母亲本来满可以和她那个忠实的水果蔬菜店主过一种粗茶淡饭、怡然自得的生活,而且谁也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害。
⑫随着时间的过去,她的脚跛得越来越厉害,很少离开位于城南那条长长的主要街道上的家,守在家里,心力似乎在逐渐衰竭。“我为什么不能对萨姆说我要嫁给他?为什么?”当没有人在近旁的时候她常常哀哀地自言自语。
⑬大约四年以后的某一天,一个中年人站在阿尔德布里克姆镇上最大的水果蔬莱店门口。他是店主,但今天没有穿平常那套工作服,而是穿上了整洁的黑衣裤,窗板也关上了。一列出殡的队伍从火车站那边过来,经过他的店门口。出了镇子,向盖密德村走去。中年人眼里满含泪水,帽子拿在手里,看着车队过去。出殡车上一个身穿大马甲、脸刮得很光的年青牧师阴沉沉地看着站在那里的店主。
(选自《哈代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注】故事情节提示:农村姑娘莎菲出于对年长牧师的敬畏,舍弃了自己的情人萨姆,嫁给了牧师,过了十几年近乎僵化的生活。丈夫死后,她想改嫁,又受到儿子伦道夫的阻挠,以上选段是小说的结尾部分。
【小题1】第①段中画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请简要概括伦道夫的形象特点。
【小题3】请简要赏析第⑫小节中画线的句子。
“我为什么不能对萨姆说我要嫁给他?为什么?”
【小题4】请结合文本内容,探究造成莎菲人生悲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