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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文学类)阅读

壮 阔

[英]阿兰·德波顿

西奈之旅的第二天,我们一行十二人来到一个毫无生机的山谷,这里没有树,没有草,没有水,也没有动物。沙岩地上满是巨石,它们仿佛被一个粗野的巨人踩过后,滚下周围的山坡。这些光秃秃、赤裸裸的山脉,显露出了通常被层层泥土和茂密的松树林所遮掩的地貌。狭长的洼地和裂缝诉说着千万年来饱受的压力,而经历不同地质年代的演化,山脉间也出现了众多的横断面。地球的地壳构造板块之间的褶状花岗石,就像亚麻布一样。山脉在地平线上无止境地延伸,直到西奈山的高原逐渐变成铺满碎石的“砂砾烤盘”。

我们因一些风景而引发的感受,很少能用三言两语就形容出来:好比在初秋的黄昏看着天色渐渐暗去,或者在一片空旷的平地上看到一池静谧的湖水,我们往往要用一大堆拗口的辞藻来描绘我们的情感。

不过,到了18世纪初,终于出现了一个词,它清晰地反映出我们对悬崖峭壁、山川冰河,以及辽阔夜空和巨石林立的沙漠的特别感受。这个词就是“壮阔”。在这些景观面前,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这样的感受,而且一提到“壮阔”,别人也可以理解是什么样的风景。

黎明时分的西奈南部,给人的感觉是怎样的?4亿年前形成的幽谷、2300公尺高的花岗石山以及陡峭谷壁上千年的侵蚀造就了它。人在这些壮阔景观面前,就像迟来的尘埃。

我的背包里有一部伯克的著作。伯克24岁时,放弃了在伦敦的法律研究之后,就写了《关于壮阔和美丽理念之源的哲学探究》。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景致之壮阔和脆弱的感觉有关。很多景致是美丽的,例如春天的草原、柔美的山谷、橡树和河畔小花(尤其是雏菊),不过这些景致并不壮阔。“壮阔和美丽常被人混淆,”他抱怨道,“两者所指相差很远,有时性质可说是南辕北辙。”对于那些从丘园瞭望泰晤士河,然后惊叹泰晤士河是何等壮阔的人,这位年轻的哲学家显露出了一丝的不耐烦。一种景致只有具备某种力量,才能称之为壮阔。关于壮阔,他用耕牛和野牛做比较来说明这个道理;“耕牛力气很大,但它是温驯的,任劳任怨,不构成威胁,因此耕牛

并不会给人以雄伟的感觉。野牛的力气也很大,但是这种力气属于另一种,往往是非常具有破坏性……因此野牛给人的感觉是雄伟无比的,壮阔的感觉也是如此。”

但是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欣悦?为什么要追求这种渺小的感觉,甚至因此而感到高兴?为什么要离开埃拉特城的安逸,背起沉重的背包,跟随一组沙漠爱好者沿着亚喀巴湾的海滩行走数英里,来到一个只有岩石的沉寂之所?还必须像一个逃犯那样躲在少数几块巨大岩石的阴影之下,以躲避烈日的曝晒?为什么我们充满欢欣地期盼花岗石床、砂砾烤盘,以及那向远处伸展、山峰镶嵌在深蓝天空一角的凝固火山熔岩,而不感到沮丧呢?  

有一种解释是,那些比我们强大威猛的东西不一定令我们感到憎恨。那些与我们的意志相违的东西可能引起我们的愤怒和怨恨,然而它也可能让我们心生敬畏。而它们能否引发我们的敬畏,则完全取决于它们貌似挑衅、恶劣和傲慢的同时,是否也具尊贵之风度。看门人的自大傲慢令人生怨,迷雾笼罩的高山奇险则使人心生尊崇之意,强大却卑劣之物让人有被羞辱之感,但强大却尊贵之物则使我们敬畏。让我们回到伯克关于动物的比喻:一头野牛或许能引起壮阔之感,但一条水虎鱼却不能。其关键似乎在于动机:我们视水虎鱼的力量为邪恶且具掠夺性的,却把野牛的力量视为坦率和正大光明的。

即使我们不在沙漠中,别人的行为及自己的缺点也会让我们感到渺小。羞辱感是人类永远的危机。我们的意志常被违抗,愿望也常被阻挠。崇高的景观不会因此而直接揭示我们的不足。它们的吸引力在于提供我们一个新颖和有效的方法,去面对我们原已熟悉的缺憾。壮阔的景致以宏伟的方式,重复着日常生活经常施予我们的教训:“宇宙强而有力,而人类脆弱不堪,人的生命是脆弱和短暂的;我们除了接受加诸意志之上的限制外,别无选择;许多的必然性不是我们可以对抗的,面对它们时,我们只能臣服。”

这便是写在沙漠岩石上和南北两极冰地上的教诲。因为书写得如此壮丽,我们在离开这些景点后不会有任何挫折之感,反倒为这些超越自身的东西所感动,并在回忆中归返这些我们精神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庄严壮美的景象。

(选自《旅行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4月版,有删节)

【小题1】开篇写“西奈之旅”有什么作用?
【小题2】解释人“像迟来的尘埃”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联系上下文,简要概括“一种景致”称为“壮阔”的条件。
【小题4】根据文章,谈谈认知“壮阔”对人生的意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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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家

英毛姆

农场坐落于山间的某个山谷中。一幢老式的石头房子,屋前是座精致的花园,和外面的大路通过一条林荫道连接,两排榆树长得如此华美,即便放在名门望族的豪宅前也是难得的。住在这个农场里的人和他们的房子一样,稳重、刚毅、朴实,只有一件事他们愿意吹嘘,即他们父传子、子传孙,世世代代生与死都在这里。

乔治·梅多斯今年50岁,比妻子长一两岁。不过这家的一家之主却不是乔治·梅多斯,而是他的母亲。老太太70岁了,身材高挑,腰板直挺,气质高贵。花白的头发,脸上皱纹虽不少,但眼神明亮又锐利。她的话在家里和在农场上就像是律法,但她也不乏幽默;她管家虽然专断,可也充满温情。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乔治太太喊住我,一脸慌张的样子。“你知道今天谁要来吗?”她问我,“乔治·梅多斯叔叔。你知道,就是那个去了中国的乔治。”

“咦,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

“我们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乔治·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我已经听了不下十几回。大概五十多年前,当老太太还是埃米莉·格林的时候,乔治·梅多斯叔叔和他的哥哥汤姆·梅多斯都曾追求她,后来她选择嫁给汤姆,乔治就远赴他乡了。

听说他到了中国的沿海地区。哥哥汤姆·梅多斯去世的时候,梅多斯夫人写信通知小叔子,也石沉大海。最后他们只能推断乔治已经死了。但两三天前,他们收到了朴茨茅斯一个“海员之家”女主管的信,信上说,过去十年乔治·梅多斯因为风湿病行动不便,一直由“海员之家”照顾,现在他觉得来日无多,想再见一见自己出生的房子。他的侄孙阿尔伯特·梅多斯已经开着福特车去朴茨茅斯接他,下午就会回来。

“你想啊,”乔治太太说,“他已经有五十年没回来过了。他甚至还没见过我的丈夫、他的侄子乔治,等生日一到乔治都51岁了。”

“梅多斯夫人(老太太)什么反应?”我问道。

“你也知道老太太的脾气,她就坐在那里,笑了笑。她只说:他走的时候可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只是没有他兄长那么沉稳。”这其实也是老太太当初选择汤姆的原因。她还说:“现在他应该平和些了吧。”

乔治太太邀请我下午去见见那位叔叔。她以为既然我们都去过中国,肯定有一些相通之处。当然,我接受了。下午一进门,我就发现他们全家人都聚齐了:梅多斯夫人(老太太)还是挺直了脊背坐在炉火边的老位子上,穿上了自己那身最好的丝绸长裙。壁炉另一边坐着一个老头,蜷缩在椅子里。他很瘦,皮肤挂在骨架上,好似一件过于宽大的西服;蜡黄的脸上都是皱纹,牙齿基本就没剩下几颗。

我和他握了握手。“真高兴您能顺利到达,梅多斯船长。”我说。

“他是走过来的,”他的侄孙阿尔伯特告诉我,“车到大门口的时候,他要我停车,说他想走走。”

“我已经两年没下床了,是他们把我从床上抱到车里的。可当我看到那些榆树,忽然觉得我又能走了。52年前我离开的时候,走的就是这条道,现在我又沿着它回来了。”

“要我说呀,你又在犯傻了。”梅多斯夫人说。

“我有十年没觉得自己这么强健了。埃米莉,我肯定得把你先送走了。”

“你净会吹牛。”她回答道。

听到梅多斯夫人的教名,我还微微惊了一下,感觉好像这个老头刚刚有些无礼了。老夫人看着小叔子的时候,眼里带着伶俐的笑意,而老头一边和嫂子说话,一边笑得露出空空的牙床。看着这两位老人,我有些异样的感触,想到很久之前,他那么爱她,而她却爱着另一个人。

“您结婚了吗,梅多斯船长?”我问。

“埃米莉,我说过非你不娶的,所以我就没有结婚。”他看着老夫人说。

他说这话时听不出有悲情和怨恨,仿佛只是陈述一件事实。语气中有一丝得意。

“要是你真娶了我,恐怕早后悔死了。”她回道。

我和老头聊起了中国。“我对中国任何一个港口的熟悉程度,都超过你对你大衣口袋的了解。”老头自豪地看着我说。

“要我说,有一件事情你始终没干成,乔治,”梅多斯夫人说,眼神中的笑意依然像是在嘲弄他,但也很温暖,“就是你从来没挣着大钱。”

“我不是会存钱的人啊。挣了就得花,这才是我的座右铭。但我要替自己说一句:要是让我选的话,我这辈子还是愿意照这样再活一遍。世上又有几个人能说这句话。”

“的确不多。”我说。

我看着他,心里满是仰慕和敬意。他是一个牙齿残缺、不能行动、身无分文的老头,但他的人生是很成功的,因为他过得很快乐。

第二条一早,我沿着那条美不胜收的林荫道走到花园中,梅多斯夫人正在摘花。听到我跟她问好,她站起身来,怀里是一大捧白花。我瞟了一眼房子,发现百叶窗都合起来了。我有些意外,因为梅多斯夫人向来喜爱阳光。

“等你入了土,有的是时间享受黑暗。”她经常这么说。

“梅多斯船长好吗?”我问道。

“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她回答我,“早上给他送茶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是在睡梦里走的。我摘了些花想放到他房间里。不管怎样,他能在老房子里过世也是好的。对梅多斯家的人来说,这可是大事。”命运还是仁慈的:死亡把句点放在了正确的地方。

梅多斯夫人闻了闻臂弯中的白花。她说,“其实吧,自从我嫁给汤姆,乔治又离家之后,我一直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嫁对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用插叙的方式介绍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既理清了小说的人物关系,也使情节更完整。
B.梅多斯先生两年没下床了,却又能沿着那条林荫道走回来,说明“家”对人的影响之大。
C.小说中“我”充满对梅多斯先生的仰慕和敬意,是因为他虽然晚年身无分文、行动不便,但过得很快乐。
D.小说中梅多斯夫人说“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表现出她对小叔子刚回家就死在家里的不满。
【小题2】小说运用了哪些手法来刻画乔治·梅多斯叔叔这个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不惜笔墨描写农场的环境,这样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悲惨命运
【英国】威·毛姆
(1)有些人,在拜访别人或晚上与人聊天的时候,总觉得告辞是一件艰难的事。时间一分接一分的过去,到了拜访者觉得自己真的该走了的时候,他站起来吞吞吐吐地说:“呃,我想我……”紧接着主人就说:“噢,你这就要走吗?时间真的还早呢!”于是拜访者拿不定主意的尴尬就接踵而至了。
(2)在我所知的这类事情中,最悲惨的例子要数我可怜的朋友梅尔帕梅纽斯·琼斯先生的遭遇了,他简直不知道该如何从所拜访的人家里脱身:他是那么忠厚,又是那么规矩,从不愿失礼。在他放暑假的第一天下午,天空一片浅蓝,他去他的一个朋友家拜访。他在那儿聊了一会儿天,喝了两杯茶,然后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呃,我想我……”
(3)可是女主人说:“噢,别急!琼斯先生,你真不能再多待一会儿吗?”
(4)琼斯从来都是说实话的。“噢,我能。”他说,“当然,我——呃——可以再待一会儿。”他留了下
来,喝了十一杯茶。夜幕开始降临了,他再一次站起来。
(5)“呃,现在,我想我真的……”
(6)“你非要走吗?”女主人客气地说,“我还以为你可以留下来吃饭哩……”
(7)“呃,是可以的。”琼斯说,“假如……”
(8)“那就留下来吧。我肯定我的丈夫会很高兴的。”
(9)“好吧,那就留下来吧。”他颓然回到椅子上,灌了一肚子的茶水,怪难受的。
(10)男主人回来了,他们开始吃饭。席间琼斯从头到尾都在盘算着要在八点三十分告辞。主人一家都在纳闷,不知琼斯到底是因呆笨而显得闷闷不乐呢,还是仅仅只是呆头呆脑。
(11)吃完饭后。女主人想“打开他的话匣子”,于是就拿出照片给他看。她把家里珍藏的所有的照片都拿了出来,总共有好多哩,到八点三十分的时候,琼斯已经看了七十一张,大约还有六十张没看完。琼斯站起来:“现在我得告辞了。”他以恳求的口吻说。
(12)“告辞?”他们说,“才八点三十分,你有什么事要去办吗?”
(13)“没什么事。”他承认,接着又闷声闷气地坐下来,然后苦笑了一下。
(14)就在这时候,大家发现主人的宝贝儿子——那个可爱的小调皮鬼把琼斯的帽子给藏起来了,因此,男主人说,琼斯先生非留下来不可了,于是就请琼斯一起抽烟聊天。琼斯时时刻刻都在想着果断地离去,可是办不到。后来男主人开始厌烦他了,就用反话挖苦他说:“琼斯先生最好留下来过夜,我们可以给你临时搭一个铺。”琼斯误解了他的意思,竟然热泪盈眶地向他连连道谢。于是男主人便把他安排在一间空房里,内心却在狠狠地诅咒他。
(15)第二天,吃完早饭后,男主人进城上班了,留下琼斯和家里的宝贝儿子玩。琼斯这一天一直在琢磨要回去,可他又左右为难。男主人傍晚下班回来了,他发现琼斯还在家里,大感吃惊和恼火。他想开个玩笑把琼斯支走,于是说,我认为该向琼斯先生收房租和伙食费了!那个不幸的小伙子目瞪口呆一阵,然后紧紧握住男主人的手,向他预付了一个月的食宿费。
(16)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神情忧郁,最后他终于垮了。他发烧得可真厉害,神志不清。后来病情进一步恶化,怪可怕的。有时候,他从床上惊坐起来,尖叫着:“呃,我想……”紧接着又倒在枕头上,同时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再一会儿,他又跳起来,大叫着:“再来一杯茶,再拿照片来!哈!”
(17)最后,经过一个月的痛苦折磨,在他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去世了。人们说在他临终之际,他在床上说:“噢!天使们在召唤我,我想我真的该走了。再见!”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2.12)
【小题1】第15段中,琼斯为什么会“目瞪口呆”?结合上下文作简要说明。
【小题2】如果说琼斯一次次告辞失败是故事的“明线”,那么,请指出小说的“暗线”,并按时间次序概括其发展变化过程。
【小题3】你认为造成琼斯悲剧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为什么?
【小题4】有评论说小说情节“既夸张荒诞又真实可信”,结合文章具体内容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患难之交
毛姆
我阅人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之久。如果只凭一张脸来雇用一个仆人,我肯定要犹豫不决,然而我想我们多半只凭一张脸来判断我们所遇见的人,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常常弄对多于弄错。人家对我说他们对一个人的初次印象一准不会错的时候,我耸耸肩。就我来说,我发现自己认得越久的人,他们越使我迷惑不解。我最老的朋友们,恰恰是我可以说一点也不了解的人。
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今天报纸上登载爱德华•海德•勃吞在神户逝世的消息。他是一个商人,我跟他交情很浅,可是有一次他使我大吃一惊,才对他感到兴趣。要不是听他亲口说的,我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然做出这种事情。不论是外貌,还是举动,他都使人想起一种定了型的人物。他身材矮小,细瘦文弱,一头白发,一脸皱纹,气色红润,眼睛湛蓝。我在日本横滨的英国俱乐部被人介绍跟他认识。他在俱乐部里看来人缘颇好,他离开以后,人家说他属于最高尚的人当中的一个。有一种人吸引你,是因为你觉得他对人们具有真诚的爱。他确有魅力。
一天下午,我坐在旅馆休息室里。不久,勃吞走进休息室,我们闲谈起来。
“你认识伦尼·勃吞吗?”
“没有,我似乎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
“可真巧,他和我同姓氏,是我所见到的最好的桥牌手。他不是个坏人,我喜欢他。他总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有那么点漂亮。女人家很欣赏他。他落拓不羁,饮酒过度。每个季度都有一点钱寄给他,他打牌又赢得一点。他赢了我很不少的钱,这个我知道。”
勃吞和颜悦色地轻声一笑。
“我想这就是他倒霉的时候来找我的缘故;还有一点就是他和我同姓氏。有一天,他到我的办事处来找我给他安排一个职业。他告诉我,家里不再寄钱给他了。我问他几岁。
“三十五,”他说。
“你至今都做过些什么事呢?”我问他。
“嗯,没做过什么,”他说。
我忍不住笑了。
“我怕目前一点也帮不了你的忙,”我说。“再过三十五年来找我吧,那时我再看看怎么办。”
“他不走,然后告诉我他不想老是打桥牌,于是打了扑克,结果垮了台。他一败涂地,要是找不到事情做,只好自杀了。”
我打量了他一会,看得出他整个儿垮了。酒喝得比平常更多,像是个五十岁的人了。
“那么,除了玩牌以外,你还会做什么事呢?”
“我会游泳。”他说。
“我忽然有了个主意。”
勃吞中断了他的故事,转脸对着我。
“你可熟悉神户?”他问道。
“不,”我说。“有一次路过那儿,但是只过了一夜。”
“那么你不知道汐屋俱乐部了。我年轻时候,从那儿游泳,绕过灯塔,到樽见的小海湾登岸。有三英里多路呢,而且因为绕过灯塔那儿的潮流湍急,是很难游过去的。好,我就和我那位同姓氏的青年谈了这一情况,”并且说,“要是他能游过去我就派给他一个工作。”
“我看到他相当为难。”
“你说你是个游泳家嘛。”我说。
“我的状态不怎么好。”他回答。
我没说什么。耸耸肩膀。他对我瞧了片刻,然后点点头。
“好吧,”他说,“你要我什么时候去呢?”
我看看表。十点刚过。
“游这段路顶多需要一小时零一刻钟多些。我在十二点半开车到那边小海湾接你。”
“行。”他说。
“我们握握手。我祝他运气好,他走了。那天上午我有许多工作要做,总算刚好在十二点半赶到樽见的小海湾。其实用不着匆忙;他一直没有露面呢。”
“他在最后关头吓退了吗?”我问。
“没有,他没有吓退,开头游得顺利。然而酗酒放荡当然毁坏了他的体质。绕过灯塔的潮流他对付不了。大约三天之后才发现他的尸体。”
有一两分钟我说不出话来。我有点儿震惊。然后问了勃吞一个问题。
“你打算给他一个工作的时候,可知道他会淹死呢?”
他温和地微微一笑,那双善良忠厚的蓝眼睛望着我。他一只手摸着下巴颏儿。
“嗯,当时我的办事处里并没有空位子。”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不恰当的一项是
A.《患难之交》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缩短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容易引起共鸣,也使文本的笔调显得亲切,读者易于接受。
B.这篇小说作者采用倒叙方式展开叙述,开始作者就发表了一段感悟:人性复杂,人的外表具有欺骗性。这是由于看到了主人公爱德华的死讯,至此拉开了大故事的帷幕。
C.爱德华对伦尼痛下杀手,只是因为伦尼赢了他“不少钱”。一个不学无术,靠“国内寄钱过日子”的浪荡公子赢了他辛苦挣来的钱。
D.这篇小说刻画了以作者“我”、爱德华、伦尼为代表的三类人,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崇尚的“金钱”价值观对人性的摧残和扭曲。
【小题2】小说的标题“患难之交”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