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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物种起源》绪论(有删节)
达尔文
当我在比格尔号皇家军舰上充当自然学者的时候,我曾深深被栖息在南美洲的生物分布的一些事实以及该洲现存生物和古生物在地质上的关系的一些事实所打动。在 1837 年我就想到,如果耐心地搜集和思索可能与这个问题有任何关联的各种事实,也许能够对于这个问题得到一些了解。经过五年的工作之后,我写出若干简短的笔记。1844年,我把这些简短的笔记扩大为结论的纲要,这些结论我当时认为是正确的。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断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
我现在刊印的这个“摘要”必然是不完善的。我不能在这里为我的一些叙述提出参考资料和证据,只能举出我所得到的一般结论,用少数事实来做说明。我十分清楚:本书中所讨论的几乎没有一点不能引用事实来作证,而每一论点显然往往会引出一些与我得到的完全相反的结论。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
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不能对那些慷慨帮助我的自然学者一一表示谢意。然而我仍想利用这个机会对虎克博士表示深深的感谢,最近十五年来,他以丰富的知识和优秀的判断力多方面地帮助了我。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他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唯一可能的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但是要把像啄木鸟那样的构造,它的脚、尾、嘴及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条件是不合理的。
我把“摘要”的第一章用来专门讨论“在家养情况下的变异”。我们将由此看到,大量的遗传变异至少是可能的,并且,同样重要的或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将看到,人类的“选种”在累积连续的微小变异中,具有何等巨大的力量。然后,我要讲一讲物种“在自然状况下的变异”。每一物种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多得多,因此各生物间便经常不断地发生生存斗争。任何生物如果能以任何方式发生有利于自己的,纵使是微小的变异,它在复杂的而且时常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将会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它自然地被选择了。“自然选择”几乎不可避免地使改进较少的生物类型大量“绝灭”。
谁能解释为什么同一物种分布得广远而且繁多,而另一个近似物种分布得狭小而稀少呢?然而这些关系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们决定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生物现在的安全,并且我相信也决定着生物未来的命运和变异的趋向。我毫不怀疑地主张,许多自然学者直到最近还保持着的和我以前所保持的观点——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充分相信,物种不是不变的。那些属于所谓同属的生物都是另一个并且一般是已经灭绝的物种的直系后代。而且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
【小题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物种变异的原因除了气候、食物等等外部条件外,还有遗传变异的因素,比如“选种”;选种不属于“在自然状况下的变异”。
B.“自然选择”的结果是适者生存,只有发生了哪怕是微小的变异的生物类型才会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从而避免大量灭绝。
C.啄木鸟的脚、尾、嘴及舌能巧妙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与其在长期的生存斗争中发生了有利于自己的微小的变异有关。
D.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同一物种分布得广远而且繁多,其未来命运和变异的趋向将良性化发展。
【小题2】结合文中实例,说说你对画线句(“这些结论我当时认为是正确的”)的理解。
【小题3】达尔文《物种起源》纲要的完成,具体可归因于哪些重要因素?请简要概括。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18 0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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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爱犬之死

英国弗吉尼亚•伍尔夫

那是个炎热的下午,坐在街角的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乞丐已经在她的西瓜上睡着了。阳光似乎在空气中嗡嗡作响,衰老的猎狗弗拉希靠街上阴凉的一边,顺着它所熟悉的道路,跨着碎步向市场的方向跑去。整个市场阳光耀眼,到处都是凉篷、小摊和色彩艳丽的遮阳伞。女贩们坐在水果筐旁,鸽子拍打着翅膀,钟声在响个不停,马鞭声辞啪作响。佛罗伦萨的各色杂种狗在市场里跑来跑去,这儿嗅嗅,那儿叽叽。整个市场就像蜂房一样热闹,又像火炉一样灼人。弗拉希到处寻找阴凉的地方。它跑到它的朋友卡特琳娜身边,躺卧在她那大筐子的阴影里。一个装着红黄两色鲜花的褐色水罐在边上投下了一道影子,它的头顶上是一座右手伸向前方的雕像,雕像的影子投下来,加深了这一片阴影,使它成了紫色D弗拉希躺在阴影里,观望着小狗们嬉戏玩耍。它们叫着、咬着,伸懒腰打滚,尽情地享受着青春的欢乐;它们互相追逐,跑来跑去,兜着圈子,就像它曾经追逐胡同里的那条西班尼尔狗一样。

有那么一阵,弗拉希的思绪又回到了雷丁。它想起了帕先生的西班尼尔狗,想起了它的第一个恋人,想起了它青春的狂热和天真。是呵,它有过自己春风得意的日子,它并不妒嫉它们。它已经充分地享受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现在已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女贩伸手到它身背后搔了搔。弗拉希过去经常偷吃她的葡萄,或干些别的坏事,为此它没少挨她的巴掌。可现在弗拉希老了,她也已不年轻,弗拉希替她看西瓜,她就替它搔耳朵;现在她在织毛衣,弗拉希则在打瞌睡。剖开的大西瓜露出粉红色的瓜瓤,引得苍蝇嗡嗡地围着西瓜直打转儿。

阳光透过百合花的叶缝,透过那些五颜六色的阳伞惬意地照射下来。大理石雕像减弱了阳光的热度,使它变得像香槟酒一样凉爽、清新。弗拉希躺在那儿,任凭阳光穿过它那稀疏的毛发,直晒在它裸露的皮肢上。市场里的人们一直在叽叽喳喳地讨价还价。买东西的女人不断地走过它的身边,又不时地停下来,用手指摸摸那些蔬菜和水果。集市上永远响着嘈杂的声音,弗拉希很喜欢听这种声音。过了一阵,它在百合花的阴影下面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沉入了睡梦中。没多长时间,它的脚突然一阵痉挛——是否它梦到了自己正在西班牙追逐野兔:它正顺着被晒得灼热的山坡往上疾跑,身旁一群皮肤黝黑的人正叫着:“兔子!兔子!”同时,野兔则正从灌木丛中窜逃出来?可再过了一会儿,睡梦中的弗拉希又快又轻地吠叫起来,接连叫了许多声——或许是它听见了老主人正在雷丁催促着它这条灵犬前去追猎吧?又过了一阵,它的尾巴局促不安地摇晃起来——莫非是它梦见了老特福德小姐站在萝卜地中愤愤地挥动着雨伞,而自己则正溜回到她的身边,听着她呵斥:“坏狗!坏狗!”而后,它打起呼噜来,陷入了幸福的晚年才会有的那种深沉的酣睡之中。突然,它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抽搐起来,使得它猛然惊醒过来。它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险恶之境中——莫非又落入了怀特教堂的那群恶棍之手?莫非刀子又架到了它的喉咙上?

不管它做了什么梦,总之它恐怖地从梦中惊醒了,撒腿便跑,仿佛它正从死里逃生,要去寻找一个藏身之所。女贩们见此状况,全都哈哈大笑,向它扔着烂葡萄,呼唤它回去。但它丝毫不理睬她们。它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大车的轮子几乎压着它,使得站着的赶车人连声咒骂,举起鞭子向它抽来。它飞跑过一群光着半截身子的孩子身边,那些孩子一边向它投掷鹤卵石,一边高叫:“它疯了!它疯了!”母亲们赶紧跑到门口,把他们拉了回去。弗拉希真的疯了吗?是太阳晒昏了它的头,抑或是它又听到了维纳斯的猎号,还是某个美国的促战精灵、某个隐匿在桌腿中的精灵终于又俘获了它?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它笔直地往前疾跑着,从一条街跑到另一条街,一直跑到自己家的大门。它径直跑上楼梯,又径直地冲进起居室。

布朗宁夫人正躺在沙发上看书,它冲进去时,吓了她一跳。她抬头看了一眼。哦,原来并非什么精灵,只不过是弗拉希。她微笑起来,它跳上沙发,把自己的脸凑到她的脸旁,她已经开始衰老,弗拉希也一样。她俯身瞧瞧弗拉希,真怪,她那宽大的嘴,大大的眼睛,浓密的鬈发,使她的脸仍然与弗拉希古怪地相像。他们各不相同,却似乎又出自同一个模型。他们或许已互为补充,唤醒了对方身体里沉睡的东西。但她是一个人,而它却是一条狗。布朗宁夫人继续看她的书,过了一会,她又看看弗拉希,可是弗拉希却没有抬头看她,它身上发生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变化。“弗拉希”,她叫道,但弗拉希一声不吭。它曾经是生命之物,可现在生机已离它而去了。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描写了一只名叫弗拉希的猎狗死亡的过程,其间充满色彩、声音、气味的印象构成了狗记忆的点点滴滴,与市场里的热闹与嘈杂相照应。
B.文章采用拟人手法赋予了爱犬以人的情感,猎犬弗拉希有爱情的狂热、青春的飞扬,有追猎与打斗,也有希望和懊恼,最后它发疯似的奔跑,回归它栖息的居所死去。
C.文章开头部分描写了一个炎热的下午、一个嘈杂的集市的场景,生命的声色光影流转不休,众生相伴, 热闹不巳,此场景反衬了爱犬弗拉希的衰老。
D.文章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叙述,比较全面地描绘了猎犬弗拉希的死。事实上,文章中是有“我”的, “我”是隐藏在镜头后面的旁观者,叙述是“我”视线的流动。
【小题2】文章最后一段耐人寻味,结合你的阅读感受和思考,以此探索文章的思想内涵。
【小题3】文章对猎狗死的过程的描述运用了蒙太奇(镜头剪接)的手法,结合文本,说说这种手法是如何使用的。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惠特曼访问记①

埃德蒙·戈斯

①在早年和中年的岁月里,惠特曼默默无闻,门前冷落。年老以后,倒是有些朝拜者相当频繁地带着香袋和手杖,设法前来表示崇拜。有关他在这些场合的仪表谈吐的几种报道已经发表过了,如果我再来添上一篇,我的理由想必是,下面记叙的这次访问不是抱着礼俗性的态度进行的。据我所知,其他一切采访惠特曼的报道都出自追随者的手笔,他们纷纷怀着敬仰和倾倒的态度来到圣地,而我的这篇献辞——只能是献辞——是格外真诚的。

②1884年的冬天,我在波士顿,意外接到惠特曼寄来的一封便笺,要我在离开美国之前去见他一面。我最初的反应是谢绝他的邀请,但出于好奇心和礼貌,就回信说我会去。我提到以上这些,只是想突出这位老人特有的魔力,那不是对于一个追随者,而是对于一个倔强固执的无信仰者的魔力。

③1885年1月3日清晨我渡过了宽阔的特拉华河,在一个简陋而看上去无人落户的村庄,我被送上了岸,那种阴森可怕是只有隆冬季节的美国小镇才会显现出来的典型丑陋。无人可以问路,正打算回去时,我发现自己就在米克尔大街328号的门口,一块小铜牌上刻着“沃·惠特曼”,我敲着这个冷清的二层楼经济公寓的大门,一个神色忧愁的女人开了门;还没等我开口,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正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来,随之传来欢快的声音:“是我的朋友吗?”一下子,我也不知是由于什么磁性般的魅力,所有拘泥小节的文人矜持都荡然消失了,只有一种心满意足的感觉。

④在楼梯上寒暄了一番后,主人拄着拐杖带着我走进一楼的起居室。那是一个大房间,擦得干干净净的地板上没有铺地毯,一张小床架,屋子中间有个带通烟管的圆形小火炉,一把椅子——这就是全部的家具。四面墙壁和火炉上方糊着的墙纸,已经有色斑和一块块污渍了,就像在工人棚户里看到的那样。房里没有挂画,只有满是杂物的木栓和架子。到处放着大大小小的箱子,一堆堆东西,山一般高的报纸东一堆,西一垛;整个房间,还有老人本人,都是再干净不过的了,干净得仿佛尘垢永远都不会再落上去。特别是惠特曼,穿的是一身粗灰呢的套服,衬衣领口拉开着,灰发和白花花的胡须飘飘荡荡的,仿佛是为了清洁当真漂白过的;全身上下沙白得一尘不染,有如一张松木台子因反复擦洗而变旧了。

⑤惠特曼在一张椅子里坐了下来,安详地微笑着。我理清了一个箱子上的报纸,坐在他的对面。他的谈话像他的作品一样,散发着原始的力量,毫无交谈中常见的修饰或刺激。他提到他的贫困,这是显而易见的,还有半身不遂,它们成了压垮他的两大重负;他似乎对于两者都习以为常了,几乎不在意。我记得当时我想挪动一下箱子,因为阳光已从不挂窗帘的大窗户倾泻进来;惠特曼便说到有人曾答应送他窗帘,但他对此并不热心,他觉得窗帘会“挡住阳光”。而阳光和空气正是他所要的一切;一个冬季他都是耐心地坐在那儿,等待夏日的空气和阳光,原来一到夏季,他又可以一瘸一拐地走出去,全身沉浸在他熟悉的“坎登市僻静处”的一条浅溪里晒晒太阳。

⑥惠特曼宽敞的双人房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两件物品透出些许艺术气氛。一件是北美印第安人的花布制品,它激发了他的灵感。另一件是幅画像;一叶扁舟上有位相貌堂堂的青年,荡着双桨。我问他这幅画像的由来,他谈了几件值得一提的事情。他首先说明这是他的一位至友,来自加拿大的职业桨手,著名的运动员。接着他又说,这些人是他最喜欢的人,在露天活动的运动员;他们是最朴素、最亲切的人,生活在阳光和空气中,非得学会保持身体干净、精神抖擞;还说他的心灵偏向这些人,而他们也莫名其妙地为他所吸引,因此就在他人生最低潮时,在世人狠狠谩骂耻笑他的时候,正是这些春风得意的体操运动员或赛跑运动员,这些幸运的人看中了他,待他很友好,“眼下呢,”他接着说,“我只等待春天到来,拄着我的家伙瘸瘸拐拐走进树林,那时我可以成天坐在一班干活的伐木工人边上,我就十分开心,因为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砍下来的木材香味混合起来了,它进入我的血液,我再也不觉得又老又病了。”我记得这些都是他的原话,在我和他度过的悠长且又愉快的那一天中,这些话比他所谈到的其他一切更加打动我。

⑦谈话结束,他用那沉静的音调说了声:“再会,我的朋友!”我走出公寓,再一次站在沉闷荒凉的米克尔大街上,这时我的内心充满了对这位神采奕奕的老人的仰慕之情。

⑧一个无信仰者就这样前去会见了沃尔特·惠特曼,深深地被他吸引,却没有变成追随者。

(有删改)

(注)①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当过木工、教师,代表作为《草叶集》。

【小题1】第③段中,作者感到“心满意足”的原因是 。
【小题2】第④段中对惠特曼起居室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第⑤段画线句的含义是 。
【小题4】第⑤段所写的“阳光”对刻画惠特曼的形象有什么用?
【小题5】第⑥段中惠特曼说他最喜欢那些运动员,对其原因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这些人幸运、春风得意,曾与惠特曼荣辱与共。
B.这些人保持着身体和心灵的干净,充满了活力。
C.这些人曾给惠特曼以激励,帮他走出了最低潮。
D.这些人朴素亲切,心灵上与惠特曼有契合之处。
【小题6】文章最后一段颇具匠心,联系全文,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面进行赏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好吃嘴

(英国)扶霞·邓洛普

(1)湿气弥漫的十月早晨,四川大学留学生楼与别人合住的小房间里,我从被窝里爬出来。我的意大利室友菲洛梅娜已经起床出门了。我睡眼惺松地套上一件棉外套,看了看窗外。和平常一样,天灰蒙蒙的(老话说得好,“蜀犬吠日”)。留学生楼有围墙,是要让留学生老实待着,也让好奇的中国人别进来。墙外头一溜梧桐树,梧桐树那边就是锦江,一个打鱼的带着一船的鸬鹤,在浑浊的江水中试手气。他的鸟儿们扑闪着大大的黑色翅膀,脖子上都套着环。逮到的鱼要是太大,吞不进喉囊,就吐给打鱼的。打鱼的扔进鱼篓,换条小鱼喂给鹤。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一幕,被深深吸引了。我在成都的日常生活,充满了这些令人着迷的小剧场。

(2)渔夫划着船飘远了,我也没法看他的鸟工作了。于是冲了澡,穿好衣服,出去找早饭吃。我跟留学生楼那个看门的太爷①说了声“早上好”,然后懒洋洋地走过一排芭蕉树。学生和老师们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经过,车铃叮当响。矮矮的居民楼,阳台上晾着衣服,还挂着鸟笼。四川的雾气很温柔,笼罩之下的一切都变得轻软了些。川大的校园安宁平静、树木葱茏。在这么个出租车不停按喇叭、小贩大声叫卖、喧哗谈笑的城市,这里可真是一片静谧的绿洲。

(3)不远的地方,就在大学办公楼后面,有个小摊,我动动鼻子就能找得到。小摊卖的是军屯锅魁,用面团卷起压扁的饼子,中间裹着碎肉和小葱,再撒点花椒,天堂般的香味能飘满整个校园。摊主是两口子,年纪有点儿大了,各司其职,互相不咋个②说话。女的揉好面,掰成小团,再在油光光的菜板上搓成圆球,然后拿手掌后部把每个球擀成长舌一样的面饼,遍抹猪油,精确地撒上点香麻味儿的碎肉,最后卷起压成圆形递给她男人。男的把面饼在热油上煎得金黄,然后放进錾子③但下面的炉膛里,沿边上摆成一圈,把外皮烤得焦香。趁热吃,一口咬下去油脆脆的,里头的面又有嚼劲,味道也丰富可口,花椒刺得你双唇麻酥酥的,像在跳舞。在这么一个阴湿的秋天,还有比这更美妙的早餐吗?

(4)在天生对美食无比好奇的人眼中,九十年代中期的成都称得上是天堂了。一切都在那里,你动动鼻子就能找到。小街小巷的人们在屋门口架起煤炭炉子,为一家人做晚饭。温暖的秋夜,空气中绵延不绝地流动着豆瓣酱、花椒和茉莉花茶的香味。那些最最简陋的“苍蝇馆子”端出来的中餐,也比在伦敦能找到的任何一家要好吃。好像几乎所有四川人都喜欢聊聊做饭和吃饭。那些最最沉闷或粗暴的出租车司机跟我说起他们最喜欢的菜谱,也是饱含深情、饶有兴致、极尽详细。“哧溜味溜”吸着面条当午饭的中年夫妻,会怀旧地说起过去那些做豆腐菜做得特别地道的大厨。我还记得有一次听广播,一位年轻的女主持如数家珍地说着成都很多餐馆里的特色菜,听那语气就像在流口水,充满了愉悦与贪婪。她絮絮叨叨地报了一大串菜名,带着喜爱之情描述着味道和口感(“嚯哟,那个毛肚哦,爽脆得很!”)她不时地发出感叹的气声,充满欣赏与激动。她很显然是控制不住自己了。这种人我在四川见得太多了。就像一个厨师朋友跟我说的,成都人个个都有一张“好吃嘴”。

(5)到成都几个星期后,我就开始记录对食物的印象。我在四川使用的第一本笔记本,最早的日期是一九九四年九月。就连那本子上的最开始几页,也都列满了市场里卖的蔬菜瓜果,还记录着关于食物的对话。卸下学术任务的重担之后,休闲随意的食物调查就成了生活的主题。我就是忍不住啊。每天都有美食上新的发现:也许是街上某个小贩,专门卖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零食;或者农民扛着竹扁担急急地赶路,扁担两头晃荡的筐子里有什么不一般的水果或花草茶。每次有机会进四川的朋友或熟人家的餐厅,我都跳着脚就去了。周钰和陶萍,一开始本来就是这对夫妇的热情好客吸引我来到成都,而现在,我们的友谊又加深了。我经常去他们位于音乐学院附近的小公寓吃饭。陶萍九十岁高龄的奶奶每天还要从十二楼爬上爬下,提着附近市场买来的菜给我们做饭吃。什么干煸四季豆啊、魔芋烧鸭啊,简直不在话下。我的一对一中文老师,余老师,时不时地邀请我去她家吃顿讲究的晚饭。她不止耐心地教我中文,也教会了我很多厨艺。

(6)四川人的热情和随性是出了名的。他们和自己沉默内敛的北方同胞相比,就像意大利人和英国人的区别。我偶遇陌生人就被邀请去吃晚饭的次数真是数也数不清。一个难忘的下午,在岷山饭店的后街,我跟一个卖烤鸭的人闲聊着。他用饴糖和醋给鸭子擦了身,然后放进一个拱形的砖土炉子里烘烤。鸭子一边烤着,咱俩一边聊天,不一会儿他就邀请我去他投了资的一家餐馆吃饭。之后的多年(直到开发商把他的烤鸭店给拆了),只要我骑着车经过,他就要跑出来跟我聊一会儿,往我手里塞一罐专门给我留的咸菜或者豆腐乳。

(7)其实在四川,要释放天性和放松情绪,完全不需要罂粟壳。这里的空气、方言都能让你有那种感觉,当然作用最大的还是食物:那种温暖和慵懒能融化任何英国式的刻板僵硬,如同阳光下的黄油。初到成都的时候,我的心还如同一个紧攥的拳头。除了通过食物,我几乎无法和当地人交流。然而,随着日子一天天悠闲而过,我感到自己慢慢放松了。小半辈子了,我还是第一次卸下所有的责任与期待,生活变成了一块白板。

(选自《鱼翅与花椒》,有删节)

(注)①四川话,即“老大爷”。②四川话,即“怎么”。③制作煎饼的炊具。
【小题1】解释文中画线句的含义。
(1)我在成都的日常生活,充满了这些令人着迷的小剧场。
(2)初到成都的时候,我的心还如同一个紧攥的拳头。
【小题2】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小题3】这是一篇关于四川饮食的散文,文章开头却花了很多笔墨写了与饮食无关的内容,你觉得开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4】本文选自《鱼翅与花椒》,这部作品2018年在中国翻译出版后,获得了很高的评价,还被新浪读书评为“年度十大图书”,以本文为例,请你分析一下这本书在中国获得好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