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2分)
缺憾的长度
缺憾,有长度吗?
缺憾的长度是多长呢?普通人家会有这样的经历,某个要紧处要用一寸长的钉子,你搜索家中积累的五金杂件,什么螺丝图钉垫片一大堆,好不容易清出一枚钉子,一试,钉子太长;又探霄似的犁一通过去,看中一枚,比一比,短了。再尔地毯式的搜查,在笔筒或书架等平常比较冷清疏于关照的地方勘壹出几十枚钉子,结果无一适宜。备用的钉子不算少,合用的就一枚。可是,这一枚就那么难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问题不太大,只好取长就短,凑合着用。但是,一时找不到钳子,只得用钢锯代劳,然而不巧,中途又断了锯条,让你一筹莫展。坚硬的五毫米,够短了,足以让你伤透脑筋。
五毫米微不足道,但足以造成莫大的悲剧。缺憾似乎是一种意外,不,应当属于必然。小时侯看电影《桥),桥上的工程师伸手去拉沿绳子爬上来快到桥面的勇士,但就差那一点,五毫米吧,桥上拉的与桥下爬的都付出了最后的努力,可恨手臂太短了,就五毫米,幽明两分的距离有时就这么短,成了无法克服的障碍。也是一部描写战争的电影,一个电话兵要连接被炮火炸断的电线,在万分危急关头,他要利用自己的身体当导线,努力伸展手臂,但就差五毫米。五毫米几可误了一场战争的决胜。或许人世间越大的缺憾长度越短,但也许删除了缺憾,也就没有了震撼。
在艺术方面,缺憾更是常客,长度便是一毫,看得见,摸不着。即所谓添一毫嫌多,减一毫嫌少。一毫,成了美丑的分界,表面上薄如蝉翼,实质上厚似泥墙,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个看似透明的长度,可以促使古今中外的艺术家为之呕心沥血为之奋斗终身,也可以引诱科学家为之废寝忘食为之迷恋不返。   
缺憾使梁山泊与祝英台同窗三年而无肌肤之亲,使宝玉与黛玉生死相许而姻缘不致,使牛郎与织女隔河相对遗恨终天。如此才有“情人咫尺成天涯”的感伤。
缺憾使荆柯赌命功亏一篑,使楚霸王刎颈乌江留下千古叹息,使孔明六出祁山落魄丢魂。如此才有英雄气短泪流满襟的遗恨。
这便是缺憾。缺憾是一首声韵低回的挽歌吗?是一篇激情亢奋的祝词吗?抑或是如影随形驱之不散的幽灵?
大概,宇宙诞生之时,缺憾也随之降临。没有缺憾,就不存在比较,也无所谓完美。极致,容不得缺憾,有时就更接近于虚无缥渺,充其量是多情的幻想。能被人感知能动人心魄的大凡是寻常的有缺憾的事物;缺憾不讲情面,不可抗拒地存在。面对缺憾,哭不顶用,笑一笑或许能感受缺憾之凄美。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一生中体味到的缺憾越多,就越接近于领悟到完美,心性就越澄明,慧根扰越稳固。
历史上,孔于不为所用而授徒三千,孙膑中奸计而著兵书,司马迁受酷刑而作青史,李白命途多舛而溢诗情万丈,苏轼仕途不进而开一代宗风,叹惋唏嘘披盖百代,不能说与缺憾毫无关系。这么说来,缺憾并不可怕,她本来就是断臂维纳斯,是未竟的艺术品,是完美的前兆。要相信天无绝人之境,叶吐而燕于归来,花尽而硕果满枝,阴尽而预示阳生之必然性。
【小题1】文章开头从“找钉子”写起,请分析这样开头的好处。(6分)
答:
【小题2】文章说:“缺憾似乎是一种意外,不,应当属于必然。”这句话应当怎样理解?(4分)
答:
【小题3】“或许人世间越大的缺憾长度越短,但也许删除了缺憾,也就没有了震撼。”作者为什么这样说?(6分)
答:
【小题4】综观全文,说说“缺憾”有什么价值和意义。(6分)
答: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0分)
红泥小火炉
李晓光
⑴“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千百年前,白居易的《问刘十九》一诗,让历世历代,读过的人,在寂寥的冬日里,每一次的展卷,都有一种新意,围着它,取暖。从读过这首诗后,便喜欢上了它意境上的美,那种美,落落大方,盘根错节,长在一段日子上。是啊,“新醅酒,小火炉”,凡俗的事物,在他的笔下,生动温暖,回味无穷。最妙的,是晚来天欲雪,为这首诗,打下了一个很大的伏笔,押韵在能否饮上一杯?在这里,诗人巧妙地直点主题。
⑵每每读到这首诗,便想起了久违的冬天,想起了久违的小火炉。相遇老友,也许是小时的玩伴,也许是那个同桌的你,也许是一个多年的好朋友。相牵相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情分,不一定用在爱情上,它也可以潜在一段友情里。在那样一个雪夜,两个老友,一壶酒,围在一个小火炉边,浅唱低吟,在吟一壶岁月,看月上柳梢,听雪花簌簌。那种意境,一个“美”字,真够叫绝的。
⑶对于炉子的思念,其实,是长在一段唐诗里。更确切地说,是对于火的思念。这种思念,从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心灵的回归。我发现,渐近中年的我,对于过去的一切,总喜欢纠结在心里,以至于有些耿耿于怀。电子时代的家居生活里,“火”也许是个陌生的名词了,炉子也将被送进历史的博物馆了吧?
⑷我三姨总在我面前说起我母亲,如果她再多活几年就好了,因为她没有住过楼房。三姨眼里的幸福生活,是赶上新时代,拥有新生活,这样的人生才值得。她为母亲感到遗憾,在她,就是要尽量地与这个社会接轨,要尽可能地享受生活,这也体现在,她对那些象征着贫穷的、长在她童年里的那些粗粮的厌烦。而我的某些观点,为她所不喜欢。尽管我们的年龄,有二十年之隔。
⑸我一直盼望,在远离城市、远离喧嚣的地方能有一幢房子,有花有草,春天的时候,踏绿远足;夏天的时候,听蛙鼓虫鸣;秋天的夜晚,听山风,望晓月;深冬的时候,看窗含西岭千秋雪,在红泥小火炉边,等一个风雪夜归人,或是独钓寒江雪。
⑹我的日子常在这样的时刻沉潜。我也终于能够理解,晚年的祖母,在我们家搬进崭新的砖瓦结构的房子以后她那失望的眼神,一副落落寡合的神情,像一头神情呆滞的老牛。她不喜欢水泥地面,不喜欢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墙。她说,砖构房子凌厉,冰冷,缺少温情,连点泥土和稻草也看不到。也许,她的目光,一直还停留在坯房草盖、南北大炕、一锅一盏的温情里。以至于她经常到乡下去,总是住上很长时间也不肯回来,最后终老在那里。
⑺我踩着她的足迹,在寻一段过往。奶奶的小火炉,我是没有很深的印象的,但她的小火盆,却使我记忆犹新,火盆应该也是泥做的,那是泥土的精血,掌上心情,温润舒坦。冬天的傍晚,吃过晚饭,她就将火盆端上炕,事先已将盆里放上火炭,上面覆着草木灰,火炭躺在下面,孕育着些许温暖,在时光里一漾一漾的,有草香,也有岁月的香。几个人围在旁边,煨着烤火,闲话三国,乱侃西游,在生命里淘洗前尘旧事,反刍一段记忆。那种时刻,让人过目不忘。
⑻直到如今,尽管那些草盖的老屋已经走远,但对于火炕火炉的思念仍旧不断,某些往事像一缕炊烟,升腾着、缠绕着,某些往事,让我的记忆搁浅在那样一个冬天、一首唐诗里、一壶老酒里。
【小题1】文章开头引用白居易的《问刘十九》一诗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久违的冬天、久违的小火炉带来的意境为什么会让人叫绝?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4分)
【小题3】第⑷段作者提及三姨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请简要分析。(3分)
【小题4】赏析⑺段画线的句子。(4分)
【小题5】文中,作者将一些往事融入一首唐诗或一壶酒里来体会,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就此进行探究。(5分)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冬日平静
张承志
⑴晨起经常很晚,躲过车吼马聋的时候。那种时候出门,闯过每一座立交桥,都要有董存瑞的决心。如今北京的距离正如“立交”这个词象征的一样,仿佛被人施加了立体和交叉的古怪计算,走起路来感觉愈来愈远了。
⑵以前过一段时间,就要去科学院图书馆翻翻杂志。现在科图萧条,不如去三联书店看新书。我多次验证过一个感觉:在那里溜达着浏览,和在东京新宿的著名书店不花钱地“立读”,其滋味毫无二致。书架上刚刚印出的《老照片》,此时便被立读者人手一册。
⑶依照约会的地点,午前我找到三联二楼的咖啡馆,一位长辈正等着我。《热什哈尔》在台湾商务印书馆出了繁体字版,我们约会就是为了交接刚出版的样书。我曾为该书做过零星杂务,今天来接着把事情办完。译者住在大西北的乡村,书来信往多仗了老前辈的热肠。书记载的是二百年前民众的牺牲,但书从来不为人知,民众的心情也长期被忽视了。前些年三联出了汉译本,今天更扩及到台湾。真是,好书是不会湮没的,很多人都愿为有意义的事尽力。同席有两位台湾编辑,听了书的故事都感到有趣。
⑷书印制精美。我迫不及待地浏览着,沿故宫北墙的筒子河散步向西。不打算早早返回,在这都市里,这一条小路如今更显得古雅幽静。柳枝还没有褪尽绿色,河水泛起清黑的波纹。一路走到红楼,找到一个芝麻般大小的邮局。我在小桌上填写地址,小心地写信将友人的希望寄往黄土高原。
⑸街上五光十色。路口上,小贩们的叫卖声响成一片,熙熙攘攘,活泼健康。十块钱一个剃须刀,五块钱一支玫瑰。每天看到他们,每天都因他们而感慨人求生的潜力。
⑹觉出饿了。这一天虽然是好日子,心情格外轻松,但是仍然没有顾上午饭。迎面是装潢一新的店铺。吃了兰州的牛肉面套餐,一顿饭喷香滚烫。边吃边想,那些远在西北山地的朋友,接到了邮来的特快专递该有多么高兴呢。不觉又暗数着成全书的每一个普通人。出门时,天色已近昏暗,又油然想到正在写着的东西,好像胸中隐约添了些分寸。
⑺已经是天短夜长的节令。一忽儿工夫,天黑了。坐在一辆小公共上,听着售票员吆客。随着这辆车的停停走走,依次闪过的车站上挤满了各色人的表情。很快就变成了漆黑的夜,车灯和路灯照着喧闹的声浪,突然在暗黑中雪亮地映出密密的、等车人的群相,他们不上夏利小面、不上小公共,他们的表情焦急而坚毅。我每次看到这种车站上的表情时,心里都禁不住感动。在这种表情中,百姓的生存和北京的精神都流露出来了,使我觉得回味无限。
⑻晚上,和女儿讨论一会儿语文习题。她必须对一句古文画勾,指出应该翻译成A、B、C、D中的哪一种。我接过来,读了A、B、C、D,确实四种都不准确,只有A还勉强可以沾边,而标准答案是B。女儿盯着我,问我怎么办。
⑼怎么办呢?我说:你首先要学会给B画勾,同时又要学会把A藏在心里。会好起来的,我证明般朝女儿扬了扬崭新的《热什哈尔》。她一直做功课,我一直看着电视,心里却回味着这一天的事情,也想着明天的事情,直到夜深人静。
(选自《北京青年报•作家视线》,有改动)
【小题1】文章开头从“闯过车吼马聋的立交桥”的想象写起,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①第6自然段结尾句“好像胸中隐约添了些分寸”,这里的“分寸”指什么?(3分)
②在第7自然段中,“百姓的生存”状态有哪些?请分条列举。(3分)
【小题3】文章最后一段中写道:“你首先要学会给B画勾,同时又要学会把A藏在心里。”作者借这句话传达出一个怎样的生活道理?(4分)
【小题4】本文以“冬日平静”为标题,结合作品说说它好在哪里。(4分)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守 巷 者
庄  园
从我的门口通往闹街,是一条长巷。
巷子的前一段,左右对立的是些高级住宅,朱门白墙,煞是美观,经常有几辆小汽车停靠在巷的一边。巷子的后一段,是参差不齐的克难房子,我所住的,便是其中的一个。
午间,巷内行人不绝,人们像走马灯似的往来于闹区与冷静之间。到了晚上,一切活动都被黑暗掩蔽,巷子里静得犹如一条无声的河。
我每晚都要经过这条巷子。而时间往往接近午夜了。当我自巷口下了汽车,独自走在这幽幽的深长的峡谷中,听着足声清晰地震荡着,心里便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我很愿意用这段富有诗意的宁静,去澄清脑子里一天来堆积着的琐碎的片段问题,同时,结构一些对于新事物的思绪。
我放缓了步子走,虽然在我的感觉中。这条巷子是很长的,但走过去却非常快。每次转过一个小弯以后,远远的一盏微弱的灯火便像流星般滑落在巷口,这流星似的灯,体积固然很小,但给我的感受又何尝逊于大海茫茫中出现在港口的灯塔?
当我每次快走进那个转弯的时候,心里便自问着:“它仍在么?”
然后,我转过弯,承受着希望的欣喜,我的脚步也像有力而加速了,仿佛新的明天已经有这一点光亮,先透露给我。
这盏孤灯的主人,是一个卖馄饨的老人,我说他老,也许并不确实,不过,他确已鬓发斑白。我与他相识,是在一个寒雨凄风的夜晚。
我竖起衣领,向前倾斜着疾行。再也没有往常那种悠闲的想法,只觉得这巷子长得讨厌。风加了细雨,喷洒在身上,有一股刁缓的风溜进衣领,全身像触电似的痉挛起来。忽然一阵竹梆子的声音从前面递过来,我抬头看,一层雨雾散在那灯火的四周,老人笼着手,靠了墙壁坐着。我忽然觉得他是异常孤独的。
坐在面摊旁的长条凳上,热的蒸汽扑在脸上,隔着水雾,渗过凄迷的光,看见的是他满脸的皱纹和一双似乎困倦的眼。
“吃啥?”他问。
于是我们便由一碗牛肉面交谈起来。
“俺在大陆时当过县长,谁知道要来台湾卖面?”
真的,谁会想到来台湾一住就是十年呢?
我想,谁也料不到自己的生活,那么,处在一个新环境里,便去多多培养自己,料理新生活吧!生活没有绝对的舒适与穷苦,那只是感受的问题,以及我们对于它单纯肯定而产生的印象。我与他真是素昧平生,相遇他乡,不是奇迹么?
我把一碗面连汤喝完,觉得特别的舒适和温暖,我拭过嘴,微笑地望着他。
“你不要看俺头白了,没关系,俺儿子可大了!”他似乎猜透我心中优越的感觉,于是这样说。
我没有再答他什么,心里忽地充实起来。我想:是的,我们的下一代都大起来了!回家,快了!
雨仍下着,风仍刮着,我站起来向他告别,转身走去,不禁回头又看了看,想,只留下他一人在深夜守着这长巷,是太不该了! (有删改)
【小题1】“守巷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答:
【小题2】 在写卖馄饨的老人之前,写长巷、“我”夜晚归来等,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答:
【小题3】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本文是一篇抒情散文,作者借“守巷者”—— 一个在大陆当过县长,到台湾却卖馄饨的老人的故事,来抒发自己的孤寂、落寞之情。
B.“独自走在这幽幽的深长的峡谷中,听着足声清晰地震荡着,心里便有遗世独立的感觉”,以动衬静,表达了作者内心的宁静。
C.“这流星似的灯体积固然很小,但给我的感受又何尝逊于大海茫茫中出现在港口的灯塔”,以极其夸张的手法突出了“灯”在作者心中的位置。
D.“我”吃面时“把一碗面连汤喝完,觉得特别的舒适和温暖”,表现了在生活的艰难时期“我”因吃一碗面就感到满足的心理。
“守巷者”象征了那种在困境中能够战胜困苦与孤独的人,其人生情绪具有普遍意义。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后面的问题。
森   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莺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感。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杀同类的欲望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漩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
【小题1】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6分) 
【小题2】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5分)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6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B.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C.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草木生命李天斌
①在乡村,草木遍布每一个角落,像流水,从山野沟壑间一路蔓延,一直流淌到房前屋后。往往是,一抬头,一低头,你就看见了那抹嫩绿,和着风与泥土的味道,与各色野花的芬芳,在你心间弥漫;还有音乐般起伏的鸟声、虫鸣声,以及飞翔的蝴蝶与蜻蜓,它们在阳光下铺展开来,那流水,就多了几分韵致,就成了一幅画,一首诗……很多人终其一生,也走不出这份明净的诱惑。
②离开村子多年,我念念不忘的,就是乡村的草木。我曾经有二十余年,在这草木间行走。很小的时侯,父亲就给我准备了一副草木行头——竹子做成篾帽,棕叶织成蓑衣。那时候,这样的雨具是必不可少的,一副蓑衣与篾帽,是乡村的暗语和标志。听爷爷说,不单是活人需要它们,就连死去的先祖们,也离不开。我也目睹每年的清明,爷爷都要虔诚地到先祖们坟头挂上白纸,说白纸就是阴间的蓑衣篾帽,有了它们,亡魂就不会被雨淋湿。爷爷去世后,留下的就仅是这样一副雨具,一份执着的精神认知及乡村生命的朴素底色,让我永久怀想。
③到我七八岁,就索性与草木为伍了。每天,我都要割草打柴。为此,我几乎走遍了每一寸山野,即使隐秘的山路和洞穴,闭上眼也能摸到,也认下了很多草木。当我俯下身去,一手摸到它们,另一手挥动镰刀将其割下,似乎就看到有温情泛上来——柔润遍布身体的叶脉,阳光般的手指抚摸内心;有时,扒开草丛,我还会看到某把生锈的镰刀,甚至是某只面目不堪的胶鞋,于是就会怔上一阵,就会莫名地想,它们究竟是谁留下的呢?从这里走过去的,都有哪些人?一块草地,早对我暗示了什么?
④只是,在时间背后,一块草地上的生命秘密,早已遗失在风中。
⑤在乡村,草木们的生命是顽强的。沙粒之上,岩罅之间,都可以生长。通常是,某堵悬崖峭壁上,粒土不存,但一株草木或一簇草木,却在那里屹立,根须裸露、盘根错节——山风浩荡、四季更迭中,容颜不改,心向苍穹,一份坚韧与不屈让人动容。
⑥众多的草木,则深扎于泥土,风吹不掉,霜打不去。记得那时候,秋天到来时,父亲还要带我爬到坡地上,割尽草木,再放上一把火。我曾疑惑地问父亲:“烧了它们不就死了吗?”父亲说:“明年一开春,它们就发了,甚至长得更好。”父亲所言不虚,第二年,几阵春风后,我果然又看见了茂密的草木。后来读到白居易吟草的诗,就有些愤愤不平,其实这些诗句,早被父亲他们写在草木上了。
⑦不过,不知为何,在我听到的比喻中,更多说的是草木的脆弱和不堪。
⑧往往是,在乡村,一旦有人夭亡,就会有人想起草木生命的易碎,就有人会说:“人这棵草呵,咋就经不住风吹雨打呢?……”一声叹息里,生命的另一种情态显露无余。
⑨村里的很多人,他们来到了尘世上,最后离开尘世,自始至终,除村人外,没有谁知道他们。他们就像一棵草,随意地生、随意地死,生死的过程,连风也忽略了;往往是,风有一天从往年的路上经过,才发觉这个人没了。譬如就我而言,每次回村去,都会看见一些新起的坟茔,没有立碑,不见死者名讳,觉得无限陌生,一问之下,才知村里很多熟悉的人已然故去。惊奇之下,忍不住就有莫名的忧伤,如水泛滥。
⑩我也终于相信,关于一株草木,它是意蕴丰富、情态各异的。在乡村,一株草木上的生命,其实就是百态人生,坚韧与顽强,脆弱与不堪,幸与不幸,所有的场景,均在那里呈现……或可说,一株草木,即是乡村生命的全部世界了?
(选自《散文百家》2011年第11期)
【小题1】全文围绕着“草木生命”来写,请梳理作者的思路。(5分)
【小题2】联系全文,解释文中划线句子。(4分)
(1)柔润遍布身体的叶脉,阳光般的手指抚摸内心。(2分)
(2)一声叹息里,生命的另一种情态显露无余。(2分)
【小题3】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析,作者为什么会对乡村的草木念念不忘?(6分)
【小题4】文中一会儿说草木生命“顽强”,一会儿又说草木“脆弱和不堪”“卑微和无语”,这样写是否矛盾?请你联系全文谈谈你对此的理解。(6分)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一个诗人的生命
(加拿大)迈克·弗洛里安
建筑物的大片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红砖和白色的墙体。窗户上连玻璃也没有。三月的雨一直下着,地面上积了一个个小水坑。很久以前战斗刚打响时村民们就离开了这个名叫罗斯多夫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二十所小房子、一座东正教教室、一口井和几条泥泞的小道。一百公里之内几乎看不到人。
有两个俘虏坐在泥地里,低头盯着自己的膝盖。因为他们的其中一只手被一根粗的绳子和旁边站着的伙伴的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所以不得不举着它。
一百米开外处,一个黑衣女人站在一辆马车后面默默地看着他们。那匹没有上套的马背风立着,长长的马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女人把马拴在村中央的一口老井的手柄上,朝这群俘虏走来。
获胜的一方的十个士兵和他们的队长全身也都被雨淋透了,制服上沾着泥水和血渍。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佩带手枪,有些人端的是左轮手枪,还有几个人的身边放着步枪。队长的左肩上缝着一块黄色肩章。右肩上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了光光的皮肤和血淋淋的伤口。这个孤单的黑衣女人朝他走来。
队长几天前就注意到她了,她牵着马车,远远地站着。
“同志,”女人走到队长身边用俄语喊道。队长吃惊地看着她,发现她并不漂亮。她上身穿着黑罩衫,脚上是一双平底宽靴子。一只靴子的前头被磨破了,露出了乌黑的指甲和弯曲的脚趾头。她的两只手共用一只手套,抵御着冰冷的雨水的袭击。她的头上顶着一块破布,眼睛和她的靴子一样黑,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
“就是那个人,”她指着其中一个俘虏说,“他不属于他们的队伍,我要把他带回家。我已经把马牵来了。他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
队长低头看看她的靴子,转过身对他的士兵们说:“准备列队。”
“他和他们不是一类人,”她又重复了一遍,“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俄国人,和我一样,是我的丈夫。”
队长没有搭理这个女人,而是背对着她,对他手下的士兵说:“站好队,每个人瞄准一个人头。”
“我已经跟踪你们五天了,他真的不是和他们一伙的,他是一个诗人。”她用俄语说。
队长仍然没有转过身来,他的士兵们排成了一行。
这个阵势把女人吓坏了。她看着她的丈夫,那一排被绳子连在一起的人中的倒数第二个。他站在那里,是唯一一个没有倚着墙的人。他的两只手臂被旁边的或坐或躺的人直直地朝下扯着。有些俘虏在抽泣,有些在祈祷,还有几个也像她丈夫一样沉默地站着。
她用一种被克制的急促的腔调说着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奥地利语、斯洛伐克语等等,甚至尝试了俄语和捷克语。当她用斯洛伐克语说“他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时,似乎看到队长动了一下,因此她就继续用那种语言说:“那个人两边的队伍都帮。他没有枪,只是给两边的伤员们提供药品和酒。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只是正当他在那边的队伍里时被你们的人抓到了,是运气不好。同志,他不是你们的敌人。”
队长仍然背对着她坐着。女人不敢接近他或碰他。她继续说:“他救了很多你们的人,也救了很多你们的敌人。他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带着酒不顾一切地穿越前线去救那些伤员。当他的马被一颗地雷炸死之后,他就跑着去那儿。”
“我跟着他翻过一座座高山。他想阻止杀戮和死亡,这个傻瓜。他是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士兵。看,这里有他写的诗。”她轻轻地挪到队长跟前,把一摞写满字的纸放在他身边的泥地上,纸上有不知是被雨水还是被泪水冲出的一道道水渍。
队长站起来走开了,那些写满诗行的纸被他的靴子踩进了泥地里。他走向那个人——女人的诗人,她的爱人、丈夫、傻瓜,她的生命。他从枪套里拔出左轮手枪,命令他的士兵们站在每个俘虏的身后照着他的样子做。
当他发布枪决令的时候,黑衣女人目击了这一幕情景。但是她的眼里只有队长、队长手里的枪以及她的丈夫。当蓝色的硝烟在一片血淋淋的尸体上方飘浮的时候,她的男人……
(选自《译林》2012年第6期,有删改)
【小题1】概括小说首段环境的特点并指出其作用。(4分)
【小题2】简析“女人”的语言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小题3】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4分)
【小题4】根据语境,用一句话在文末省略号处补写出小说结局,并说明补写理由。(6分)
补写小说结局:她的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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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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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城市上空的鸡鸣

①任老贵身穿睡衣再一次走向了阳台,高度的兴奋已让他一夜未眠。夜的清凉抚摸着任老贵绷紧的神经。他支楞着一双耳朵,努力捕捉夜空里即将出现的蛛丝马迹。这个秘密,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能失约。他要在第一时间里迎接那一刻的到来。半夜里做下的那件事,他相信做得天衣无缝。

②夜还黑,风还凉,任老贵手扶栏杆,打量着这个已生活了几十年,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夜生活的高潮业已过去,这个时候的城市精疲力竭地趴卧在黎明前的黑暗里,暧昧的街灯是城市的眼睛。女儿移民美国后,老伴也去世了,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孤老头子,他愈发怀想儿时乡下的日子。

③乡下老家有鸡鸣犬吠,有绿油油的庄稼、清冽的河水,他的父老乡亲们活在那片泥土上,死后,又葬在那片泥土下。可城市没有,城市只有浮噪的车流人流。城市迎合人的身体,生活舒适,却死无葬身之地,死了,烧了,灰飞烟灭,小小的骨灰盒,被随便摆放在一个清冷的地方,像货架上等待出售的货物一样。一想到这些,恐惧就像潮水一样席卷了任老贵,他喘不上气来了。任老贵辞退保姆,只身回到了老家。老家已没有什么亲人,父母在时,逢年过节任老贵还能回乡下与父母团聚,父母走了,把他的乡下老家也一同带走了,任老贵就很少回去了。一个当了村支书的远房侄孙,接纳了任老贵。侄孙一家待他很好,任老贵却感到陌生,只住了一夜,就坚持要走。

④整个村子,原始散漫的房屋踪迹皆无,清一色的两层红砖白顶小洋楼,一座座一排排整齐划一,像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房前屋后小巷纵横,全都铺上了水泥,院子里也是。弯曲随意的村中土路,被一条宽阔的水泥路取而代之,笔直得像一把利剑,穿村而过,生生把村子劈成了两半。村子里,不见一只鸡,也不见一只鸭,没有大腹便便的猪,也没有窜来窜去的狗。一打听,竟是全被赶到村外集体圈养了。怎么可以这样呢?没有了鸡鸣,还能是农村么?任老贵表示着自己的愤慨。侄孙笑了,现代化新农村的标准之一就是要人畜分居哩。

⑤任老贵听不到他想听到的鸡鸣犬吠。整个村子,白天,满耳朵只有人声,夜晚,只有电视声。任老贵的精神几近崩溃,他身心疲惫地回到了城市,把侄孙送给他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虔心敬意地养在了阳台上。每天天不亮,那此起彼伏雄壮高亢的鸡鸣声把任老贵带到了人间天堂。

⑥可任老贵怎么也想不到,鸡鸣声打扰了邻居们的清梦,鸡粪味熏歪了邻居们的嘴脸。邻居们怨声载道横眉冷对。更要命的是,那天他忘了关鸡笼门,解放了的两只芦花大公鸡,飞到了楼下的草坪里,又刨又叨,草坪上一片狼藉。得意忘形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还轮番攻击了一位手里拿着零食的小孩,把孩子的奶奶吓得哇哇大叫。邻居们把任老贵和他的鸡告到了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负责人警告任老贵,咱是全市模范小区,曾三令五申严禁养鸡养鸭!今天你要不把它们处理掉,后果自负!

⑦任老贵嘴上答应着,趁夜深人静,却将两只芦花大公鸡转移到了楼顶上。任老贵蹲在鸡笼前,鸡啊,听话啊,你们可不能再顽皮了,这儿安全,我每隔两天,会在半夜里给你们送来水和食物。放心吧,这里是12楼楼顶,平时没人上来,明天一早你们该怎么唱就怎么唱吧。

⑧任老贵手扶窗栏,活动了几下酸困的双腿。突然,高空中传来了“喔喔喔”的鸡鸣声。随着一唱一和嘹亮的鸡鸣,整个城市醒来了。遥远的鸡鸣声依然是那么清晰悦耳,那蹦跳的音符,像极了乡下老家绿草尖儿上随风摇晃的露珠儿。任老贵闭上了双眼,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

⑨ “哪里还有鸡叫?天哪,让领导发现了,咱这月的工资就全完了!哦,它在那儿,鸡叫声在楼顶上!快抓住它!”一个粗暴的声音高叫着。任老贵浑身一个激灵。他跌跌撞撞地冲入电梯,12楼到了,他气喘吁吁地顺着嵌入墙体的钢筋竖梯,爬上了楼顶。

⑩任老贵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楼顶上冒出了一胖一瘦两个保安,胖保安正在疯狂地踩踏着已塌了架的鸡笼,一只芦花大公鸡已死于非命,鲜血把鸡笼都染红了。而瘦保安,像一条猎狗,拼命追逐着另一只嘎嘎惊叫疲于奔命的公鸡。

⑪鸡毛纷飞。任老贵笨拙地阻挡着,他想救回自己的鸡。无路可逃的大公鸡飞上了楼顶半米多高的护栏。瘦保安临门一脚,大公鸡一声惨叫,头朝下脚朝上,像一支离弦之箭,向楼下飞速坠。

⑫ “我的鸡呀!”任老贵大叫一声,扑身向前。救鸡心切的他来不及刹住奔跑的速度,在一胖一瘦两个保安的惊呼声中,整个身子便飞离了护栏。坠落的过程中,任老贵忽然感到一阵轻松,身子像一根鸡毛,在空气中飘起来,飘起来了。飘飞的过程中,任老贵又听到了雄壮高亢的鸡鸣声。任老贵幸福地笑了。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任老贵获得侄孙相赠的两只公鸡,小区却不让养鸡,只得偷养在楼顶,公鸡打鸣吸引了物管抓鸡,最后任老贵像一片鸡毛落下楼,作者这样构思是为了表达对任老贵做法的否定。
B.小说第⑧段画线处对鸡鸣的描述和任老贵的感受,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表现了任老贵对故乡清新温暖的田园生活的眷恋神往。
C.小说开头作者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任老贵对鸡鸣的迫切期待,生动地表现了他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对城市生活的厌倦。
D.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任老贵因两只公鸡而丧命的故事,以客观写事行文,小说的主题就是揭示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对人性中的正常需求的吞噬。
E.小说中侄孙的笑、保安的粗暴、小区住户的厌恶其实很合理,不合理的是任老贵的思想早已跟不上时代的节拍,这正是作者批判的重点。
【小题2】小说中有多处对比,请选出其中一处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3】关于小说中任老贵最后的结局,有人认为体现了人性的弱点,有人则强调控诉了社会的弊病。你同意哪种说法?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由。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7分)
擦鞋嫂
范立志
朋友昨天找我说,有一个擦鞋的大嫂家里挺困难,今天要来找我,让我在社区帮帮忙,照顾她家一个低保。
听到敲门声,我猜可能是那位大嫂来了。我打开门,只见她拎着一提酒怯生生地走进来。我打量着她,四十岁左右,黑黝黝的脸,没任何修饰,甚至连眉也没描。是她?这张脸太熟悉!她把酒放在靠墙边,拘谨地站着。
“你请坐。”我对她说。
“嗯。”她坐在沙发上,屁股仅探一点沙发沿。
“请说说,你家有啥困难?”
“婆婆七十多岁,前年中了风,半身不能动,瘫在床上;两个孩子都在上学,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大学。我吧,人笨,除了擦擦皮鞋,不会干其他挣钱的活儿。”说完,她苦涩地笑了笑。
“孩子爸呢?”
“过世七八年了。”
我见她眼神暗淡了许多,连忙转换话题:“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她仔细地看了看我,回答说。
不认识?我十分意外。我到社区工作已有一个多月,每天上下班,都要从她的擦鞋摊前经过。大多时候,她都会招呼一声:“师傅,擦擦鞋吧!”每隔五六天,我都会坐在她的擦鞋摊前擦鞋。每次,她见我走近,便用干净毛巾,把那尺把高的小凳子抹了又抹,然后说:“您请坐!”她擦鞋技术熟练,擦的时间也长,不像有的人擦三两下完事,她总是把我的皮鞋擦得锃亮锃亮的。我走时,她会有礼貌地说一句:“您走好!”而刚才,她却说不认识我,这让我很不理解。
“你真的不认识我?”
她憨厚地笑了笑说:“对不起,我真的不认识您。”她的神情,坦然中含有愧疚,好像不认识我是她的错。
“你回去后,写一份申请交给社区,我会给你办的。”
“谢谢,谢谢!”她一个劲儿地鞠躬。在她告辞后快迈出门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想起那提酒,我连忙对她说:“你等等,把酒带回去。”说着,我把那提酒递给了她。“这怎么行呢?”她一个劲儿地推辞着。我见她硬是不肯带回去,便对她说:“大嫂,这酒你要是不带回去,你那低保我就不办了。”
她愣了愣,冒出一句:“我要是带回去呢?”
“你要是带回去,我负责把你的低保办好。”
听了我的话,她打量我许久,把我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丝毫没有进屋时的拘谨。她接过酒,边走向门外,边念叨:“好人啊,好人啊……”
再次去她的擦鞋摊擦鞋,是一个星期后。她见我来了,热情地打招呼:“第一次来这儿擦鞋吧?只要您不嫌弃,以后鞋脏了,尽管来擦。”   
“第一次来这儿擦鞋?”她的话,又使我想起了那天她说不认识我,好奇心使我想打破砂锅问到底。“大嫂,这以前,我在你这儿已擦四五次鞋了,难道你一点印象也没有?”
“什么?您在我这儿已擦四五次鞋了?”她停下来,怔怔地看着我,满脸歉意地说:“都怪我眼拙。”
她一边擦鞋,一边对我说:“您知道吗?您别看我们见了过路的人都热情地招呼‘师傅,来擦擦鞋吧’,其实,我们招呼的并不是过路的人啊!”
“什么?,你们招呼的并不是过路的人?”这话听起来挺新鲜,我连忙问:“大嫂,那你们招呼的是什么?”
“是你们的一双脚啊!”
我心里一酸,终于明白了大嫂为什么不认识我。
对大嫂的进一步认识是半年后。
那天,市团委和各社区联合组织捐资助学,有一个贫困生的发言,令我们很感动。他说,他虽然很贫穷,但又很富有,一是他读书有好心人资助,令他无比温暖;二是有来自妈妈的大爱。他向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七年前,一个男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不但自己当场身亡,而且还撞死了一个男人。几天后,当被撞死男人的女人找上门索赔时,才知道他家里除了两间破房子外,就剩下一个四岁多的孤儿。女人不但没索到一分钱赔偿,还掏钱为孤儿买了许多吃的。这以后,女人总感到有一双饥饿的眼睛看着她,令她吃不安,睡不宁。女人在第五次来看望孤儿时,带走了孤儿,认孤儿为儿子。从此,那孤儿又有了一个更温馨的家。
讲完故事,贫困生泣不成声地告诉我们,那孤儿就是他,那收养孤儿的女人,就是他现在的母亲!
听了贫困生的故事,我决定去拜访那位母亲。我按照那位学生提供的地址找到他的母亲时,我愣在那里,因为她不是别人,正是我认识的擦鞋嫂。
(选自《东风文艺》2012年第6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擦鞋嫂刚进门的时候非常拘谨,但看到“我”并不怪罪她竟然不认识“我”这个曾经多次让她擦鞋的人,离开的时候丝毫不再拘谨。
B.虽然“我”让擦鞋嫂擦了四五次鞋,可是她竟然不认得“我”,因为她从来就不看前来让她擦鞋的顾客,而只专注于让她擦的鞋。
C.贫困生的母亲正是擦鞋嫂,这样的结尾看似出入意料,其实并不突兀,因为前文擦鞋嫂说的话和孤儿讲的故事都对此作了铺垫。
D.“我”在小说中既是一个性格人物,也是一个线索人物,通过“我”的见闻和感受串联起了小说的情节内容,使小说紧凑,条理分明。
E.小说运用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外貌描写塑造擦鞋嫂的形象,尤其善于捕捉她的神态,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
【小题2】贫困生的发言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中的擦鞋嫂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最使瑞宣痛快的是钱老人并没完全失去记忆与思想能力,而变为残废。钱老人的神志逐渐清爽,在他看,便是残暴的日本人没有能力治服一位诗人的证明。他切盼能听到钱先生述说被捕受刑的经过,而详细的记载下来。
可是,钱老人的嘴很严。他是绝对不会把被捕以后的事说给第二个人的。他越清醒,便越小心;每每在他睡醒以后,他要问:“我没说梦话吧?”在清醒的时候,他闭口不谈被捕的事。瑞宣用尽了方法,往外诱老人的话,可老人一听到快要接触到被捕与受刑的话,他的脸马上发白,眼中也发出一种光,象老鼠被猫儿堵住了的时候那种惧怕的,无可奈何的光。一看到这种神气,瑞宣就十分惭愧。可是,惭愧并没能完全胜过他的好奇。
事情的本身是太奇——被日本宪兵捕去,而还能活着出来,太奇怪了!况且,钱老人为什么这样的不肯说狱中那一段事实呢?
慢慢的,他测悟出来:日本人,当放了老人的时候,一定强迫他起下誓,不准把狱中的情形告诉给第二个人。假若这猜得不错,以老人的诚实,必定不肯拿起誓当作白玩。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老人的通达是不亚于他的诚实的,为什么一定要遵守被迫起下的誓言呢?再一想,瑞宣不由的便想到老人的将来:老人是被日本人打怕了,从此就这么一声不响的活下去呢?还是被打得懂得了什么叫做仇恨,而想报复呢?
对钱太太与钱大少爷的死,老人一来二去的都知道了。在他的梦中,他哭过,哭他的妻和子。醒着的时候,他没有落一个泪。他只咬着那未落净的牙,腮上的陷坑儿往里一嘬一嘬的动。老人很喜欢听战事的消息,瑞宣是当然的报道者。这也使瑞宣很为难。他愿意把刚刚听来的消息,与他自己的意见,说给老人听。可是,只要消息不十分好,老人便不说什么,而又定着眼愣起来。他好象有什么极应保守秘密的大计划,必须越少说话越好。瑞宣很为难,因为他不会撒谎,不会造假消息,而又不愿教老人时时的不高兴。他只能在不完全欺骗中,设法夸大那些好消息,以便使好坏平衡,而减少一些老人的苦痛。
虽然钱诗人有了那么多的改变,并且时时使瑞宣为难,可是瑞宣仍然天天来看他,伺候他,陪着他说话儿。伺候钱诗人差不多成了瑞宣的一种含有宗教性的服务。瑞宣猜不透老先生的心里。老人是完全忘了以前的事呢?还是假装的忘记,以便不露痕迹的去报仇呢?真的,钱先生已经变成了一个谜!瑞宣当初之所以敬爱钱先生,就是因为老人的诚实,爽直,坦白,真有些诗人的气味。
金三爷来的次数少一些了。可每逢他来到,钱老人便特别的高兴。这使瑞宣几乎要有点嫉妒了。瑞宣晓得往日金三爷在钱老人的眼中,只是个还不坏的亲友,而不是怎样了不起的人物。
当金三爷也来看病人的时候,瑞宣很注意的听两位老人都说些什么,以便猜出钱老人特别喜欢金三爷的理由。在庆祝保定陷落的第二天,瑞宣在钱家遇到了金三爷。钱诗人带着满身的伤,更容易感觉到天气的变化;他的浑身都酸疼。一见金三爷进来,他便说:“天气要变呀,风多么凉啊!”
“凉吗?我还出汗呢!”金三爷的脑门上挂着不少很大的汗珠。从怀里摸出块象小包袱似的手绢把自己的秃脑袋用力的擦了一番。好大一会儿,他才问亲家:“好点吧?”
钱老人,似乎是故意求怜的,把身子蜷起来。声音也很可怜的,他说:“好了点!今天可又疼得厉害!要变天!”   
金三爷捏了捏红鼻头,声如洪钟似的:“也许要变天!一边养,一边也得忍!忍着疼,慢慢的就不疼了!”   
瑞宣看出来,钱诗人是崇拜金三爷了。为什么呢?他猜不出。
金三爷走后,钱老人对瑞宣说:“在这年月,有金三爷的身体比有咱们这一肚子书强得太多了!三个读书的也比不上一个能打仗的!”
瑞宣明白了。原来老人羡慕金三爷的身体。为什么?老人要报仇!想到这儿,他不转眼珠的看着钱先生,看了足有两三分钟。是的,他看明白了:老人不但在模样上变了,他的整个的人也都变了。谁能想到不肯损伤一个蚂蚁的诗人,会羡慕起来,甚至是崇拜起来,武力与身体呢?看着老人陷下去的腮,与还有时候带出痴呆的眼神,瑞宣不敢保证老先生能够完全康复,去执行报仇的计划。可是,只要老人有这么个报仇的心思,也就够可敬的了。他觉得老人与中国一样的可敬。一个生活与趣味全都是田园诗样的钱先生现在居然不考虑一切,而只盼身体健壮,好去报仇,他没法不敬重老人的胆气。老人似乎不考虑什么来得及与来不及,而想一下子由饮酒栽花的隐士变成敢流血的战士。难道在国快亡了的时候,有血性的人不都应当如此么?
(节选自老舍《四世同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5分)
A本文以钱老人“被日本宪兵捕去,而还能活着出来”,设置悬念,引起阅读兴趣。
B“瑞宣”是本文的线索人物,由他一步一步展开故事情节,并在他的“明白”中揭示了小说的主题。
C“老人似乎不考虑什么来得及与来不及,而想一下子由饮酒栽花的隐士变成敢流血的战士。”表现了战争使钱老人变得勇敢而又关心国事。
D钱诗人崇拜金三爷,是因为金三爷身体好,当他自己感到天变的凉的时候。金三爷脑门上还能有很大的汗珠。
E“老人一听到快要接触到被捕与受刑的话,他的脸马上发白,眼中也发出一种光。”从整篇小说来看这种神态描写表现了老人内心深沉的痛苦之情。
【小题2】文中的钱老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文中说“伺候钱诗人差不多成了瑞宣的一种含有宗教性的服务”,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意。(6分)
【小题4】小说反复强调钱老人坚持不愿将自己被捕入狱以后的事情告诉别人的用意是什么?请具体说明。(8分)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