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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一个诗人的生命
(加拿大)迈克·弗洛里安
建筑物的大片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红砖和白色的墙体。窗户上连玻璃也没有。三月的雨一直下着,地面上积了一个个小水坑。很久以前战斗刚打响时村民们就离开了这个名叫罗斯多夫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二十所小房子、一座东正教教室、一口井和几条泥泞的小道。一百公里之内几乎看不到人。
有两个俘虏坐在泥地里,低头盯着自己的膝盖。因为他们的其中一只手被一根粗的绳子和旁边站着的伙伴的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所以不得不举着它。
一百米开外处,一个黑衣女人站在一辆马车后面默默地看着他们。那匹没有上套的马背风立着,长长的马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女人把马拴在村中央的一口老井的手柄上,朝这群俘虏走来。
获胜的一方的十个士兵和他们的队长全身也都被雨淋透了,制服上沾着泥水和血渍。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佩带手枪,有些人端的是左轮手枪,还有几个人的身边放着步枪。队长的左肩上缝着一块黄色肩章。右肩上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了光光的皮肤和血淋淋的伤口。这个孤单的黑衣女人朝他走来。
队长几天前就注意到她了,她牵着马车,远远地站着。
“同志,”女人走到队长身边用俄语喊道。队长吃惊地看着她,发现她并不漂亮。她上身穿着黑罩衫,脚上是一双平底宽靴子。一只靴子的前头被磨破了,露出了乌黑的指甲和弯曲的脚趾头。她的两只手共用一只手套,抵御着冰冷的雨水的袭击。她的头上顶着一块破布,眼睛和她的靴子一样黑,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
“就是那个人,”她指着其中一个俘虏说,“他不属于他们的队伍,我要把他带回家。我已经把马牵来了。他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
队长低头看看她的靴子,转过身对他的士兵们说:“准备列队。”
“他和他们不是一类人,”她又重复了一遍,“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俄国人,和我一样,是我的丈夫。”
队长没有搭理这个女人,而是背对着她,对他手下的士兵说:“站好队,每个人瞄准一个人头。”
“我已经跟踪你们五天了,他真的不是和他们一伙的,他是一个诗人。”她用俄语说。
队长仍然没有转过身来,他的士兵们排成了一行。
这个阵势把女人吓坏了。她看着她的丈夫,那一排被绳子连在一起的人中的倒数第二个。他站在那里,是唯一一个没有倚着墙的人。他的两只手臂被旁边的或坐或躺的人直直地朝下扯着。有些俘虏在抽泣,有些在祈祷,还有几个也像她丈夫一样沉默地站着。
她用一种被克制的急促的腔调说着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奥地利语、斯洛伐克语等等,甚至尝试了俄语和捷克语。当她用斯洛伐克语说“他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时,似乎看到队长动了一下,因此她就继续用那种语言说:“那个人两边的队伍都帮。他没有枪,只是给两边的伤员们提供药品和酒。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只是正当他在那边的队伍里时被你们的人抓到了,是运气不好。同志,他不是你们的敌人。”
队长仍然背对着她坐着。女人不敢接近他或碰他。她继续说:“他救了很多你们的人,也救了很多你们的敌人。他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带着酒不顾一切地穿越前线去救那些伤员。当他的马被一颗地雷炸死之后,他就跑着去那儿。”
“我跟着他翻过一座座高山。他想阻止杀戮和死亡,这个傻瓜。他是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士兵。看,这里有他写的诗。”她轻轻地挪到队长跟前,把一摞写满字的纸放在他身边的泥地上,纸上有不知是被雨水还是被泪水冲出的一道道水渍。
队长站起来走开了,那些写满诗行的纸被他的靴子踩进了泥地里。他走向那个人——女人的诗人,她的爱人、丈夫、傻瓜,她的生命。他从枪套里拔出左轮手枪,命令他的士兵们站在每个俘虏的身后照着他的样子做。
当他发布枪决令的时候,黑衣女人目击了这一幕情景。但是她的眼里只有队长、队长手里的枪以及她的丈夫。当蓝色的硝烟在一片血淋淋的尸体上方飘浮的时候,她的男人……
(选自《译林》2012年第6期,有删改)
【小题1】概括小说首段环境的特点并指出其作用。(4分)
【小题2】简析“女人”的语言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小题3】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4分)
【小题4】根据语境,用一句话在文末省略号处补写出小说结局,并说明补写理由。(6分)
补写小说结局:她的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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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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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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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亦诗亦哲方东美
方东美,名珣(1899~1977),安徽省杰出的乡贤,台湾大学哲学系的名教授,我国现代哲学史上的大哲学家,闻名于世。
方先生受到中国传统诗教的熏陶。“幼承庭训,深沐经史古典文化熏陶;加之,夙慧天成,秉彝非凡,三岁受诗经,过耳成诵,有神童誉,如以智然。”方先生对《诗经》素有研习。他读金陵大学哲学系时还怀着浓厚的兴趣选修了《诗经》一课,希冀能有所增益。但“开课不久,一天,教授在台上讲,台下有人低声说‘错了!’教授皱了一下眉,继续讲课;台下又有人说:‘错了!’教授生气了。大声问:‘谁说我讲错了,谁就来讲!’方先生站起来说:‘我们是学生,我们是来听课的。’教授气更大了:‘你既能说我讲错了,你就应该上来讲!’方先生从容出位,走上讲台,先向教授鞠躬,便将教授讲过的一段诗经,重新讲解,详征博引,既辞义明白,又趣味盎然,人人凝神静听,直到下课钟响了,方先生再向教授鞠躬而退。教授走出了教室,方先生得到全班如雷的掌声。”
于是,方先生的国学根基深厚之名声,传遍全校,成为大家的共识。著名的教育家、校教务长刘伯明博士曾对文学院文史哲各系负责人明言:“你们要请国学老师,有两个学生——方东美、黄仲苏的关恐怕不容易过,最好先征询他们的意见。”
方先生既精通英语和德语,又精通西方的诗。诗人张佛千回忆说道:方先生对西方的诗的“情理神韵”,“能以其大慧”,予以“深赏妙解”之。所以,他在自己的哲学专著里往往引用了很多西方的诗。特别是,他能“信、达、雅”地将西方的诗“译为中国五言诗,辞意兼美,置之古人佳作中,亦无逊色”。
方先生不但热爱中国古典诗,会翻译西方诗,而且还乐意写中国古诗,他一生写了一千多首。但是,他却不轻易示人。“我除掉写一点哲学的著作以外,同时也还写了一点诗、一点词,但是这种东西平常不示人的。所谓诗同词,在中国就是印出来,也是非卖品……所以有许多人就把诗集词集叫做‘待焚稿’,是自己预备给烧掉的,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真情的寄托。”所以,人们往往只知道方先生是一位哲学家,而不知道他同时又是一位诗人。他认为“中国很多哲学思想即充满诗意”。他还主张哲学与诗是会通的。“本来是兼综先知先觉、诗人、艺术家同圣人的资格,然后才构成完备的哲学家。”他坦言相告:“我自己的真情感,也许不在我的思想里面表现出来,而在我的诗词里面不自觉地流露出来了。”
方先生的诗受到极高评价:史学家黎东方教授谓其诗必传。古典学者兼文艺评论家钱钟书教授,1987年访美经华盛顿时,对弟子陈一川叹曰:“中国古典诗人如方先生者,今后绝矣!”这些评价当然也是我们读方先生诗的最好的导读词。
方先生的长子方天华,在方先生逝世后出版全集中的诗集——《坚白精舍诗集》的《后记》中,开头就追忆说道:“国内外学术界认识先父方东美教授的人士,都知道他是颇有成就的哲学家。不过对于他诗词造诣熟悉的人,不算很多。这是因为父亲借用诗词发挥自己私人的情绪观感,除了对于家人和少数知交,他不轻易出示作品。”我们上中学住在家中,“夜深梦醒,常听见父亲在他的书房兼卧室里吟诗。他时常利用夜间的宁静,读书写作,要到清晨三四点才就寝。”但“他如有自己得意的诗词,就等不及向母亲和我们诵读。”
方天华也回忆说道:“父亲的诗词大部分是在重庆八年抗战期间写作。那时我们全家住在沙坪坝嘉陵江畔中央大学教职员宿舍的栾家院。似乎生活愈苦,父亲研读愈勤,诗情愈浓,这大概也就是所谓重庆精神。”他实话实说,父亲所谓的“坚白精舍”,无非就是“我家的泥墙陋屋”。他还形象地描绘出他父亲吟诗的动人的情景:“嘉陵江对面磐溪的瀑声,江中石门的急涛声,岸边纤夫的歌唱声,常与相咏相应,极有情趣。”他最后道出了他父亲对诗之所以青睐的原因。“父亲在世常引歌德,说诗的功能在作生命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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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方先生曾说自己“三岁读诗经,十二岁就读完了十三经”。这在当时重视教育的家庭中,是可能做到的。他的国学程度有多好呢?他在《段锡朋先生纪念谈话》一文,说他念金陵大学哲学系时,入学考试的国文成绩特优,得以免修三年国文课。后来有两位教授担心中国文化在金陵大学受到忽视,就向校长建议,“以后凡是聘请中文教授,都要得到某某两个学生的同意”云云。方先生正是这“两个学生”之一。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方东美的诗词大部分是在重庆八年抗战期间写作,他一生写了一千多首,是自己预备给烧掉的,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真情的寄托。
B.因为方东美既精通英语和德语,又精通西方的诗。所以,他能“信、达、雅”地将西方的诗“译为中国五言诗,辞意兼美,置之古人佳作中,亦无逊色”。
C.方东美他认为中国许多哲学思想即充满诗意。他除掉写哲学著作以外,同时也还写诗词,但是他从不把写的诗词示人。人们往往只知道方先生是一位哲学家,而不知道他同时又是一位诗人。
D.方东美三岁受诗经,十二岁就读完了十三经。金陵大学入学考试时,方东美的国文成绩特优。上《诗经》选修课时,有一次走上讲台,将教授讲过的一段诗经,重新讲解,详征博引,趣味盎然。
 
【小题2】传记的最后写了方天华对自己父亲的回忆,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3】本文追述方东美的往事有几个细节,这些细节的写法是否成功?试结合文本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感冒”一词竟源于古代官场
“感冒”是常见的流行病,可是任何一部古代中医典籍中都没有“感冒”一词。原来,“感冒”这个常用语不是医学术语,而是来自官场,是一个官场专用语。
宋代有专门的机构分掌图书经籍和编修国史等事务,这些机构是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和秘阁、龙图阁等阁,通称“馆阁”。按照规定,馆阁中每天晚上要留一位官员值夜班,以防图书被盗,如果因故不能值夜班,就要在请假簿上写上这么一句:“腹肚不安,免宿。”当然不一定是真的“腹肚不安”,而是一种相沿成习的借口。请假不能连续超过四天。因此馆阁的官员们俗称这本请假簿为“害肚历”。这一记载出自北宋著名科学家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一书,原文是:“馆阁每夜轮校官一人直宿,如有故不宿,则虚其夜,谓之‘豁宿’。故事,豁宿不得过四,至第五日即须入宿。遇豁宿,例于宿历名位下书:‘腹肚不安,免宿。’故馆阁宿历,相传谓之‘害肚历’。”
南宋时期,时为太学生的陈鹄也在馆阁中供职,陈鹄喜欢别出心裁,他在《耆旧续闻》一书中记载了自己的发明创造:“余为太学诸生,请假出宿,前廊置一簿,书云‘感风’,则‘害肚历’可对‘感风簿’。”陈鹄偏偏不愿意写“腹肚不安,免宿”,而是写上“感风”,还沾沾自喜地声称“感风簿”跟“害肚历”可谓一联绝对。
陈鹄创造的“感风”一词也是有来历的。与他同时期有个中医学派,史称“永嘉医派”,创始人陈无择写了一部医书《三因方》,将复杂的疾病按照病源分为内因、外因和不内外因三种。外因称“六淫”,即风、寒、暑、湿、燥、火;内因称“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不内外因指虎、狼、毒虫等意外疾病。陈鹄于是创造性地把外因之首的“风”信手拈来,前面冠上一个“感”字,“感”者,受也,故称“感风”。“感风簿”一词从此开始风靡官场、到了清代,“感风簿”演变成了“感冒假”,成为官员请假休息的托辞。清代学者俞樾在《茶香室丛钞》一书中说:“按今制官员请假,辄以感冒为辞,当即宋时‘感风簿’之遗意。”清代官员的创造性在于将“感风”变成了“感冒”,“冒”是透出的意思,“感冒”即是感风之后仍然带病坚持工作,今天终于全面爆发了!
从官场发源,“感冒”一词开始进入人们的日常口语。人人都会感冒,人人都会说“感冒”这个俗语,可是它有趣的来历却被遗忘了。
【小题1】下列对“害肚历”的相关解说,错误的一项是()
A.“害肚历”相传是宋代馆阁官员们对请假簿的俗称。馆阁中的官员因故不能值夜班,就要在请假簿上写上“腹肚不安,免宿”一句,“害肚历”由此得名。
B.“害肚历”的来历在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一书中有详细的说明,为后人考证“害肚历”一词提供了具体的资料。
C.“害肚历”上请假时间累计不超过四天,“腹肚不安”不一定真的是身体有病;而是一种相沿成习的托辞。
D.“害肚历”一词的出现和宋代馆阁以及馆阁官员的关系密切,这个名称被南宋的陈鹄戏谑地改称为“感风簿”。
【小题2】(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感冒”是我们今天常见的流行病,可是在任何一部典籍中都找不到“感冒”一词。作者考证发现,“感冒”最早是一个官场术语。
B.宋代分掌图书经籍和编修国史事务的机构,通称“馆阁”,这是“害肚历”一词产生的场所。
C.南宋“永嘉医派”创始人陈无择,在他的医学著作中,将复杂疾病按照病源分为三种—内因、外因和不内外因。
D.北宋时期,“害肚历”一词出现;南宋时期,“感风簿”一词开始风靡官场;清代,“感风簿”演变成了“感冒假”。
【小题3】(小题3)根搌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陈鹄在《耆旧续闻》一书中记载了“感风簿”一词的由来,由此可以看出“害肚历”对陈鹄创造“感风簿”一词有一定的启发。
B.陈无择将复杂的疾病分为三种,虽难能可贵,但不是很科学。例如我们今天常说的“抑郁症”“传染病”等便无法归人其中。
C.“感冒”一词最开始是官场专用语,意思是感风之后仍然带病坚持工作,但很快就成为医学术语,为我们所熟知。
D.“感冒”一词进入了人们的日常口语,成为人们熟悉的一个词,因而它有趣的来历被遗忘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镜中人

杨绛

①镜中人,相当于情人眼里的意中人。

谁不爱自己?谁不把自己当作最知心的人?谁不体贴自己、谅解自己?所以一个人对镜自照时看到的自己,不必犯“自恋癖”,也往往比情人眼里的意中人还中意。情人的眼睛是瞎的,本人的眼睛更瞎。我们照镜子,能看见自己的真相吗?

③我屋里有三面镜子,方向不同,光照不同,照出的容貌也不同。一面镜子最奉承我,一面镜子最刻毒,还有一面最老实。我对奉承我的镜子说:“别哄我,也许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灯下看美人’,一霎时,我会给人一个很好的印象,却不是我的真相。”我对最刻毒的镜子说:“我也未必那么丑,这是光线对我不利,才显得那么难看,我不信我就是这副模样。”最老实的镜子,我最相信,觉得自己就是镜子里的人。其实,我哪就是呢!

④假如我的脸是歪的,天天照,看惯了,就不觉得歪。假如我一只眼大、一只眼小,看惯了,也不觉得了。好比老伴儿或老朋友,对我的缺点习惯了,就视而不见了。我有时候也照照那面奉承我的镜子,聊以自慰;也照照那面最刻毒的镜子,注意自我修饰。我自以为颇有自知之明了,其实远没有。何以见得呢?这需用实例才讲得明白。

⑤我曾用过一个很丑的老妈子,姓郭。钱钟书曾说:对丑人多看一眼是对那丑人的残酷。我却认为对郭妈多看一眼是对自己的残酷。她第一次来我家,我吓得赶忙躲开了。她丑得太可怕了:梭子脸,中间宽,两头窄,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尖鼻子,一双肿泡眼;麻皮,皮色是刚脱了痴的嫩肉色;嘴唇厚而红润,也许因为有些紧张,还吐着半个舌尖;清汤挂面式的头发,很长,梳得光光润润,水淋淋地贴在面颊两侧,好像刚从水里钻出来似的。她是小脚,一步一担,手肘也随着脚步前伸。

⑥从前的老妈子和现在的“阿姨”不同。老妈子有她们的规矩。偷钱偷东西是不行的,可是买菜揩油是照例规矩,称“篮口”。如果这家买菜多,那就是油水多,“篮口”好。我当家不精明,半斤肉她报一斤,我也不知道。买鱼我只知死鱼、活鱼,却不知是什么鱼。所以郭妈的“篮口”不错,一个月的“篮口”比她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她讲工钱时要求先付后做,我也答应了。但过了一两个月,她就要加工钱,给我脸色瞧。如果我视而不见,她就摔碟子、掉碗,嘟嘟囔囔。我给的工钱总是偏高的。我加了工钱嘱她别说出去,她口中答应却立即传开了,然后对我说,家家都涨,不只我一家。她不保密,我怕牵累别人家就不敢加,所以常得看她的脸色。

⑦她的审美眼光却高得很,不顺眼的,好比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一次,她对我形容某高干夫人;“一双烂桃眼,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鼻子,一双小脚,走路扭搭扭搭……”我惊奇地看着她,心想:这不是你自己吗?

⑧我会理发。我自己进城做个电烫,然后自己做头发,就可以一年半载不进城。可我忽然发现郭妈的“清汤挂面”发式,也改成和我一样的卷儿了。这使我很惊奇。一次我参加宴会遇见白杨。她和我见面不多,却是很相投的。她问我:“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笑说:“我正要问你呢,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们各自讲了方法,原来是同样的,不过她是末一梳往里,我是往外梳。第二天我换了白杨的发式,忽见郭妈也同样把头发往里卷了。她没有电烫,不知她用的什么方法。我不免暗笑”婢学夫人”,可是我再一想,郭妈是“婢学夫人”,我岂不是“夫人学明星”?

⑨郭妈来我家不久,钟书借调到城里工作了,女儿也在城里上学、住宿,家里只我一人。如果我病了,起不了床,郭妈定不来问一声病,或来看我一眼。一次,她病倒了,我自己煮了粥,盛了一碗端到她床前。她惊奇得好像我做了什么怪事。从此她对我渐渐改变态度,心上事都和我讲了。

⑩她掏出贴身口袋里一封磨得快烂的信给我看,原来是她丈夫给她的休书。她丈夫是军官学校毕业的,她有个儿子在地质勘探队工作,到过我家几次,相貌不错。丈夫上军官学校的学费,是郭妈娘家给出的。郭妈捎去丈夫末一学期的学费,就得到丈夫的休书。休书上那虚伪肉麻的劲儿,真叫人受不了,我读着浑身都起鸡皮疙瘩。那位丈夫想必是看到郭妈丑得可怕,吃惊不小,结婚一两个星期后就另外找了一个女人,也生了一个儿子。郭妈的儿子和父亲有来往,也和那个小他一两个月的弟弟来往。郭妈每月给儿子寄钱,每次都是她工钱的两倍。这儿子的信,和他父亲的休书一样肉麻。我最受不了的事是每月得起着鸡皮疙瘩为郭妈读信并回信。她感谢我给她喝粥汤,我怜她丑得吓走了丈夫,我们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微薄的。她太欺负我的时候,我就辞她;她就哭,又请人求情,我又不忍了。因此她在我家做了十一年。

⑪奇怪的是,每天看她对镜理妆的时候,我会看到她的“镜中人'”。她身材不错,虽然是小脚,在有些男人的眼里,可说是袅娜风流。眼泡也不觉得肿了,脸也不麻了,嘴唇也不厚了,梭子脸也平正了。

⑫她每次给我做了衣服,我总额外给她报酬。我不穿的大衣等,还很新,我都给了她。她修修改改,衣服绸里绸面,大衣也称身。十一年后,我家搬到干面胡同大楼里,有个有名糊涂的收发员看中了她,老抬头凝望着我住的三楼。他对我说:“你家的保姆,很讲究呀!”幸亏郭妈只是帮我搬家,我已辞退了她,未促成这糊涂收发员的相思梦。

⑬我就想到了“镜中人”和“意中人”的相似和不同。我见过郭妈的“镜中人”,又见到这糊涂收发员眼里的“意中人”。她和我的不同,也不过是“百步”与“五十步”的不同罢了。

(本文有测减)

【小题1】郭妈是当时时代一个典型的悲惨底层劳动人民,请结合这个小人物,分析当时时代特点。
【小题2】请对文中画横线的句子进行赏析。
【小题3】文中⑧⑨两段以写人记事为主,在叙事上有何特色?
【小题4】请探究标题“镜中人”的多重内涵。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裘法祖(1914—2008),浙江杭州人。1933年,母亲死于阑尾炎,裘法祖立志要做一名医生,解除千万个母亲的病痛。18岁考入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预科,他课余时间全都在图书馆度过,被同学们戏称为“图书馆长”。l936年,他只身远赴德国,仅靠奖学金维持极为俭朴的生活,1939年通过德国严格的国家考试和论文答辩,以优异成绩获得德国慕尼黑大学医学博士学位。
次年,裘法祖正式进入他的外科生涯,在施瓦本医院担任外科医师。一年后,导师才允许他做第一个阑尾切除手术。第三个阑尾切除手术的术后第五天,病人突然死去。尽管尸体解剖没有发现手术方面有任何问题,但导师说:“裘,这是一位四个小孩子的妈妈。”这句话让他记了一辈子。留德期间,裘法祖设计营救出40多位被关押在集中营的犹太人,被犹太人称为“中国神医”。
1946年,裘法祖携妻儿回到中国。60多年来,他创立的“裘氏刀法”点燃了一个个患者的生命之灯。裘氏刀法以精确见长,“若要划破两张纸,第三张纸一定完好无损”。他是“中国外科之父”,被认为是外科全才,精心钻研而改进的手术操作超过20种,开创了很多被称作“裘派”的新的手术方法。在中国,最早迈出器官移植第一步的就是裘法祖。上世纪80年代,他创建了我国第一所器官移植研究所,创办了我国第一本器官移植杂志。直到现在,他主持的肝移植仍然保持着两项全国纪录:例数最多,存活时间最长。裘法祖呼吁,如果我国能使国际上通用的“脑死亡就等于机体整体死亡”的概念获得社会舆论和法律的承认与支持,将脑死亡者作为器官,则将有千千万万的病人能得到有效的器官移植治疗而获得新生。
裘法祖是《中华器官移植杂志》等多种医学杂志的创办人,主编了《黄家驷外科学》等多部外科学经典著作,创办了我国第一本医学科普刊物《大众医学》,并担任主编达十年之久。
“德不近佛者不可以为医,才不近仙者不足以为医。”他曾亲身趴在病床边观察病人的小便流量。每位农民病人的来信,他都亲自回复。就在去世前20多天,裘老还在为四川灾区来武汉的伤员查房诊断。他把自己100多万元奖金全部捐出,设立了“普通外科医学青年基金”。
【小题1】下列关于裘法祖留德期间经历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裘法祖学习刻苦,课余时间全都在图书馆里度过,被同学们戏称为“图书馆长”。
B.由于种族歧视,一年以后,裘法祖的导师才允许他做第一个阑尾切除手术。
C.裘法祖导师的话是告诫他:医生应该有爱心,对病人要极其负责。
D.由于裘法祖以高超的医术拯救了许多犹太人,他被犹太人称为“中国神医”。
【小题2】下列有关裘法祖回国后从医经历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裘法祖认为,我国采用的死亡标准与国际通用的标准不同,这不利于器官移植手术的推广。
B.裘法祖是我国器官移植手术的开拓者,他主持的器官移植仍然保持着例数最多和存活时间最长的全国记录。
C.裘法祖参与了黄家驷主持的《黄家驷外科学》的编写工作,这本著作成为外科学的经典。
D.裘法祖创办了《中华器官移植杂志》、《黄家驷外科学》、《大众医学》等多种医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