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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难之交
毛姆
我阅人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之久。如果只凭一张脸来雇用一个仆人,我肯定要犹豫不决,然而我想我们多半只凭一张脸来判断我们所遇见的人,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常常弄对多于弄错。人家对我说他们对一个人的初次印象一准不会错的时候,我耸耸肩。就我来说,我发现自己认得越久的人,他们越使我迷惑不解。我最老的朋友们,恰恰是我可以说一点也不了解的人。
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今天报纸上登载爱德华•海德•勃吞在神户逝世的消息。他是一个商人,我跟他交情很浅,可是有一次他使我大吃一惊,才对他感到兴趣。要不是听他亲口说的,我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然做出这种事情。不论是外貌,还是举动,他都使人想起一种定了型的人物。他身材矮小,细瘦文弱,一头白发,一脸皱纹,气色红润,眼睛湛蓝。我在日本横滨的英国俱乐部被人介绍跟他认识。他在俱乐部里看来人缘颇好,他离开以后,人家说他属于最高尚的人当中的一个。有一种人吸引你,是因为你觉得他对人们具有真诚的爱。他确有魅力。
一天下午,我坐在旅馆休息室里。不久,勃吞走进休息室,我们闲谈起来。
“俱乐部的赖内•勃吞是个靠汇款过日子的人吗?”
“不错。这是个相当有趣的故事,”他说。“他不是个坏人。我喜欢他。他总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有那么点漂亮。女人家很欣赏他。他落拓不羁,饮酒过度。每个季度家里都有一点钱寄给他,他打牌又赢得一点。他赢了我很不少的钱,这个我知道。”
勃吞和颜悦色地轻声一笑。 “我想这就是他倒霉的时候来找我的缘故;还有一点就是他和我同姓氏。有一天,他到我的办事处来找我给他安排一个职业。他告诉我,家里不再寄钱给他了。我问他几岁。 ‘三十五,’他说。 我忍不住笑了。‘我怕目前一点也帮不了你的忙,’我说。‘再过三五年来找我吧,那时我再看看怎么办。’ 他不走,然后告诉我他不想老是打桥牌,于是打了扑克,结果垮了台。他一败涂地,要是找不到事情做,只好自杀了。我打量了他一会,看得出他整个儿垮了。酒喝得比平常更多,象是个五十岁的人了。‘那么,除了玩牌以外,你还会做什么事呢?’‘我会游泳,’他说。我忽然有了个主意。”
勃吞中断了他的故事,转脸对着我。 “你可熟悉神户?”他问道。 “不熟悉,”我说。“那么你不知道汐屋俱乐部了。我年轻时候,从那儿游泳,绕过灯塔,到樽见的小海湾登岸。有三英里多路呢,而且因为绕过灯塔那儿的潮流湍急,是很难游过去的。我就和那位青年谈了这一情况,并且说,要是他能游过去我就派给他一个工作。
我看到他相当为难。 他没说什么,耸耸肩膀,对我瞧了片刻,然后点点头。 ‘好吧,’他说。‘你要我什么时候去呢?’ 我看看表。十点刚过。
‘游这段路顶多需要一小时零一刻钟多些。我在十二点半开车到那边小海湾接你。’
‘行,’他说。 我们握握手。我祝他运气好,他走了。
那天上午我有许多工作要做,总算刚好在十二点半赶到樽见的小海湾。其实用不着匆忙,他一直没有露面呢。”
“他在最后关头吓退了吗?”我问。
“没有,他开头游得顺利。然而酗酒放荡当然毁坏了他的体质。绕过灯塔的潮流他对付不了的。大约三天之后才发现他的尸体。”
有一两分钟我说不出话来。我有点儿震惊。然后问了勃吞一个问题。
“你打算给他一个工作的时候,可知道他会淹死吗?”
他温和地微微一笑,那双善良忠厚的蓝眼睛望着我。他一只手摸着下巴颏儿。“嗯,当时我的办事处里并没有空位子。”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不恰当的两项是A.这篇小说作者采用顺序叙方式展开叙述,开始作者就发表了一段感悟:人性复杂,人的外表具有欺骗性。这是由于看到了主人公爱德华的死讯,至此拉开了大故事的帷幕。 |
B.《患难之交》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缩短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容易引起共鸣,也使文本的笔调显得亲切,读者易于接受。 |
C.这篇小说刻画了以作者“我”、爱德华、伦尼为代表的三类人,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崇尚 的“金钱”价值观对人性的摧残和扭曲。 |
D.爱德华对伦尼痛下杀手,只是因为伦尼赢了他“不少钱”。一个不学无术,靠“家里寄钱过日子”的浪荡公子赢了他辛苦挣来的钱。 |
【小题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爱德华人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家
[英]毛姆
农场坐落于山间的某个山谷中。一幢老式的石头房子,屋前是座精致的花园,和外面的大路通过一条林荫道连接,两排榆树长得如此华美,即便放在名门望族的豪宅前也是难得的。住在这个农场里的人和他们的房子一样,稳重、刚毅、朴实,只有一件事他们愿意吹嘘,即他们父传子、子传孙,世世代代生与死都在这里。
乔治·梅多斯今年50岁,比妻子长一两岁。不过这家的一家之主却不是乔治·梅多斯,而是他的母亲。老太太70岁了,身材高挑,腰板直挺,气质高贵。花白的头发,脸上皱纹虽不少,但眼神明亮又锐利。她的话在家里和在农场上就像是律法,但她也不乏幽默;她管家虽然专断,可也充满温情。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乔治太太喊住我,一脸慌张的样子。“你知道今天谁要来吗?”她问我,“乔治·梅多斯叔叔。你知道,就是那个去了中国的乔治。”
“咦,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
“我们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乔治·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我已经听了不下十几回。大概五十多年前,当老太太还是埃米莉·格林的时候,乔治·梅多斯叔叔和他的哥哥汤姆·梅多斯都曾追求她,后来她选择嫁给汤姆,乔治就远赴他乡了。
听说他到了中国的沿海地区。哥哥汤姆·梅多斯去世的时候,梅多斯夫人写信通知小叔子,也石沉大海。最后他们只能推断乔治已经死了。但两三天前,他们收到了朴茨茅斯一个“海员之家”女主管的信,信上说,过去十年乔治·梅多斯因为风湿病行动不便,一直由“海员之家”照顾,现在他觉得来日无多,想再见一见自己出生的房子。他的侄孙阿尔伯特·梅多斯已经开着福特车去朴茨茅斯接他,下午就会回来。
“你想啊,”乔治太太说,“他已经有五十年没回来过了。他甚至还没见过我的丈夫、他的侄子乔治,等生日一到乔治都51岁了。”
“梅多斯夫人(老太太)什么反应?”我问道。
“你也知道老太太的脾气,她就坐在那里,笑了笑。她只说:他走的时候可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只是没有他兄长那么沉稳。”这其实也是老太太当初选择汤姆的原因。她还说:“现在他应该平和些了吧。”
乔治太太邀请我下午去见见那位叔叔。她以为既然我们都去过中国,肯定有一些相通之处。当然,我接受了。下午一进门,我就发现他们全家人都聚齐了:梅多斯夫人(老太太)还是挺直了脊背坐在炉火边的老位子上,穿上了自己那身最好的丝绸长裙。壁炉另一边坐着一个老头,蜷缩在椅子里。他很瘦,皮肤挂在骨架上,好似一件过于宽大的西服;蜡黄的脸上都是皱纹,牙齿基本就没剩下几颗。
我和他握了握手。“真高兴您能顺利到达,梅多斯船长。”我说。
“他是走过来的,”他的侄孙阿尔伯特告诉我,“车到大门口的时候,他要我停车,说他想走走。”
“我已经两年没下床了,是他们把我从床上抱到车里的。可当我看到那些榆树,忽然觉得我又能走了。52年前我离开的时候,走的就是这条道,现在我又沿着它回来了。”
“要我说呀,你又在犯傻了。”梅多斯夫人说。
“我有十年没觉得自己这么强健了。埃米莉,我肯定得把你先送走了。”
“你净会吹牛。”她回答道。
听到梅多斯夫人的教名,我还微微惊了一下,感觉好像这个老头刚刚有些无礼了。老夫人看着小叔子的时候,眼里带着伶俐的笑意,而老头一边和嫂子说话,一边笑得露出空空的牙床。看着这两位老人,我有些异样的感触,想到很久之前,他那么爱她,而她却爱着另一个人。
“您结婚了吗,梅多斯船长?”我问。
“埃米莉,我说过非你不娶的,所以我就没有结婚。”他看着老夫人说。
他说这话时听不出有悲情和怨恨,仿佛只是陈述一件事实。语气中有一丝得意。
“要是你真娶了我,恐怕早后悔死了。”她回道。
我和老头聊起了中国。“我对中国任何一个港口的熟悉程度,都超过你对你大衣口袋的了解。”老头自豪地看着我说。
“要我说,有一件事情你始终没干成,乔治,”梅多斯夫人说,眼神中的笑意依然像是在嘲弄他,但也很温暖,“就是你从来没挣着大钱。”
“我不是会存钱的人啊。挣了就得花,这才是我的座右铭。但我要替自己说一句:要是让我选的话,我这辈子还是愿意照这样再活一遍。世上又有几个人能说这句话。”
“的确不多。”我说。
我看着他,心里满是仰慕和敬意。他是一个牙齿残缺、不能行动、身无分文的老头,但他的人生是很成功的,因为他过得很快乐。
第二条一早,我沿着那条美不胜收的林荫道走到花园中,梅多斯夫人正在摘花。听到我跟她问好,她站起身来,怀里是一大捧白花。我瞟了一眼房子,发现百叶窗都合起来了。我有些意外,因为梅多斯夫人向来喜爱阳光。
“等你入了土,有的是时间享受黑暗。”她经常这么说。
“梅多斯船长好吗?”我问道。
“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她回答我,“早上给他送茶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是在睡梦里走的。我摘了些花想放到他房间里。不管怎样,他能在老房子里过世也是好的。对梅多斯家的人来说,这可是大事。”命运还是仁慈的:死亡把句点放在了正确的地方。
梅多斯夫人闻了闻臂弯中的白花。她说,“其实吧,自从我嫁给汤姆,乔治又离家之后,我一直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嫁对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用插叙的方式介绍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既理清了小说的人物关系,也使情节更完整。 |
B.梅多斯先生两年没下床了,却又能沿着那条林荫道走回来,说明“家”对人的影响之大。 |
C.小说中“我”充满对梅多斯先生的仰慕和敬意,是因为他虽然晚年身无分文、行动不便,但过得很快乐。 |
D.小说中梅多斯夫人说“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表现出她对小叔子刚回家就死在家里的不满。 |
【小题3】小说不惜笔墨描写农场的环境,这样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