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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张纸
[瑞典]斯特林堡
最后一辆搬运车离去了;那位帽子上戴着黑纱的年轻房客还在空房子里徘徊,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他走到走廊上,决定再也不去回想他在这寓所中所遭遇的一切。但是在墙上,在电话机旁,有一张涂满字迹的小纸头。上面所记的字是好多种笔迹写的;有些很容易辨认,是用黑黑的墨水写的,有些是用黑、红和蓝铅笔草草写成的。这里记录了短短两年间全部美丽的罗曼史。他决心要忘却的一切都记录在这张纸上——半张小纸上的一段人生事迹。
他取下这张小纸。这是一张淡黄色有光泽的便纸条。他将它铺平在起居室的壁炉架上,俯下身去,开始读起来。
首先是她的名字:艾丽丝——他所知道的名字中最美丽的一个,因为这是他爱人的名字。旁边是一个电话号码,15,11——看起来像是教堂唱诗牌上圣诗的号码。
下面潦草地写着:银行,这是他工作的所在,对他说来这种神圣的工作意味着面包、住所和家庭,也就是生活的基础。有条粗粗的黑线画去了那电话号码,因为银行倒闭了,他在短时期的焦虑之后又找到了另一个工作。
接着是出租马车行和鲜花店,那时他们已经订婚了,而且他手头很宽裕。
家具行,室内装饰商——这些人布置了他们这寓所。搬运车行——他们搬进来了。歌剧院售票处,50,50——他们新婚,星期日夜晚常去看歌剧。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愉快的,他们静静地坐着,心灵沉醉在舞台上神话境域的美及和谐里。
接着是一个男子的名字(已经被划掉了),一个曾经飞黄腾达的朋友,但是由于事业兴隆冲昏了头脑,以致又潦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得不远走他乡。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罢了。
现在这对新夫妇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新东西。一个女子的铅笔笔迹写的“修女”。什么修女?哦,那个穿着灰色长袍、有着亲切和蔼的面貌的人,她总是那么温柔地到来,不经过起居室,而直接从走廊进入卧室。她的名字下面是L医生。
名单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位亲戚——母亲。这是他的岳母。她一直小心地躲开了,不来打扰这新婚的一对。但现在她受到他们的邀请,很快乐地来了,因为他们需要她。
以后是红蓝铅笔写的项目。佣工介绍所,女仆走了,必须再找一个。药房——哼,情况开始不妙了。牛奶厂——订牛奶了,消毒牛奶。杂货铺、肉铺等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是这家的女主人不在了吗?不,她生产了。
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里用清楚的黑体字记载着:承办人。
在后面的括号里写着“埋葬事”。这已足以说明一切!—— 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棺材。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泥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
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小纸,吻了吻,仔细地将它折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
这两分钟里他重又度过了他一生中的两年。
但是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
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的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以“最后一辆搬运车离去了;那位帽子上戴着黑纱的年轻房客还在空房子里徘徊”开头,为全文奠定了一个悲情低沉的情感基调,同时设置了悬念,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还与后文相关情节形成了照应。 |
B.第一段中说:“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这句话意在表明主人公东西 搬得非常干净,做事十分细心。 |
C.作者在第十一段中写道:“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意在表现男主人公情感已极度哀伤,像溺水之人窒息的感觉,为后文他积极乐观地振作起来做铺垫。 |
D.《半张纸》采用倒叙的方式回忆了男主人公的家庭琐事,情节波澜起伏,情感真实动人。 |
【小题2】小说的结尾画线句子“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请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3】文章为什么以“半张纸”为题目?请结合文本加以探析。
作为生物的社会(节选)
刘易斯•托马斯
①如果说昆虫群居的活动跟人类事务总有点联系,那在生物学界将是相当糟糕的态度。关于昆虫行为的书籍作者,通常要在序言里苦口婆心地提醒人们,昆虫好像是来自外星的生物,它们的行为绝对是有异于人的,完全是非人性、非世俗,几乎还是非生物的。它们倒更像一些制作精巧、却魔魔道道的小机器。假如我们想从它们的活动中看出什么显示人类特点的东西,那就是在违反科学。
②不过,让一个旁观者不这样看是很难的。蚂蚁的确太像人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
③最让我们不安的是,蚂蚁,还有蜜蜂、白蚁和群居性黄蜂,它们似乎都过着两种生活。它们既是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同时又是蚁冢、蚁穴、蜂窠这些扭动着、思考着的庞大动物体中细胞样的成分。我认为,正是由于这一层,我们才最巴不得它们是异己的东西。我们不愿看到,可能有一些集体性的社会,能够像一个个生物一样进行活动。即使有这样的东西,它们也决不可能跟我们相关。
④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还是存在。野地里一只独行的蚂蚁,不能设想它头脑里想着很多。当然,就那么几个神经元,让几根纤维串在一块儿,想来连有什么头脑也谈不上,更不会有什么思想了。它不过是一段长着腿的神经节而已。四只、或十只蚂蚁凑到一起,围绕着路上的一头死蛾,看起来就有点意思了。它们这儿触触,那儿推推,慢慢地把这块食物向蚁丘移去。但这似乎还是瞎猫撞着死老鼠的事。只有当你观看聚在蚁丘边的、黑压压盖过地皮的数千蚂蚁的密集群体时,你才看见那整个活物。这时,你看到它思考、筹划、谋算。这是智慧,是某种活的计算机,那些爬来爬去的小东西就是它的心智。
⑤建造蚁丘的时候,有时需要一批一定规格的细枝,这时,所有成员立刻都着魔般搜寻起正合规格的细枝;后来,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于是,好像从电话里接到了新的命令,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过来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直到恢复原来的样子。当它们觉察到远方的食物时,于是,长长的队伍像触角一样伸出来,越过平地,翻过高墙,绕过巨石,去把食物搬回来。
⑥白蚁在有一个方面更为奇特:群体变大时,其智慧似乎也随之增加。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但并没有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建造起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白蚁加入,似乎达到了某种临界质量或法定数,于是思维开始了。它们开始把小粒叠放起来,霎时间竖起一根根柱子,造成一个个弯度对称的美丽拱券。一个个穹顶小室组成的晶状建筑出现了。迄今还不知道它们是怎样交流信息的,也无人明白,正在建造一根柱子的白蚁们怎样知道停止工作,全队转移到一根毗邻的柱子,而时候一到,它们又怎样知道把两根柱子合拢,做成天衣无缝的拱券。一开始使它们不再把材料搬来搬去,而是着手集体建筑的刺激物,也许是在它们的数目达到特定阈值时释放的外激素。它们像受了惊一样做出反应,它们开始骚动、激奋,然后就像艺术家一样开始工作。
【小题1】生物学界为什么认为“昆虫群居的活动跟人类事务总有点联系”的观点是“相当糟糕的态度”?
【小题2】结合语境说说“蚂蚁的确太像人了,这真够让人为难”的含义
【小题3】本文作为科普作品,幽默、风趣、有人情味是它的语言风格之一,请举例分析这种语言特点及其好处。
苍 蝇
(新西兰)曼斯菲尔德
“你这儿可真舒服。”伍迪菲尔德坐在皮椅中,像婴儿车中的婴儿似地看着经理——他的朋友——的办公室。要说的都已经说了,现在该走了,他却不肯走。中风后,妻子和女儿把他禁锢在家里。只有星期二,她们给他打扮一番,放他进城。至于他在城里做些什么,她们一无所知。她们想,他是去惹人讨厌的吧……人们对于最后的乐趣都是依依不舍的,就像树木依恋最后几片叶子一般,伍迪菲尔德就那么坐着,羡慕地盯着经理。经理比他大五岁,身体健壮。
“是的,舒服极了。”经理深感自豪,他喜欢让别人,尤其是让伍迪菲尔德羡慕。现在,他端坐在办公室正中,瞧着羸弱的伍迪菲尔德,心满意足。
“这是我新布置的!新地毯!新家具!新电炉!”他没有提及那张照片。照片中是一个身穿军服的小伙子。照片不是新的,它摆在桌上六年了。
“有件事想告诉你。什么事呢?”伍迪菲尔德回忆着,目光暗淡,双手颤抖。可怜的老头,时日不多了。经理动了恻隐之心,打开办公桌下面的柜子,拿出一个黑色的方瓶。
“威士忌?在家里她们根本不让我沾唇。”酒暖和了他的身子,也暖和他那冷冰冰的脑袋。
“是这么回事,”他说,“上星期,我女儿到比利时去了,去看看里奇的坟墓,碰巧也见到了你儿子的墓。”
他顿住了。经理默不作声,眼皮的跳动表明他是听到了。
“我女儿对那里的情况很满意,”他说,“照管得很好,你没有去过吧?”
“没,没有!”
“方圆好几英里都是坟墓。像个公园,坟墓上都栽着鲜花,道路又宽又平。”听那副腔调可以看出他对又宽又平的道路十分赞赏。
伍迪菲尔德又顿了一顿,忽然兴奋起来。“你知道,在那儿一罐果酱要多少钱?”他说,“十法郎!简直是抢劫。格特鲁德说,就半个金镑那么大一罐,他们竟要她十法郎。格特鲁德干脆把罐子带走了,为了教训教训他们。干得好。他们利用我们的感情赚钱,以为我们到那边去扫墓,就什么钱都肯花。”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伍迪菲尔德走了,经理呆呆地立了很久。头发花白的听差看着经理,活像一条狗,渴望主人带它出去溜达一下。“麦凯,半小时之内我不见任何人。懂吗?谁也不见。”
门关上了,沉重的步履踏过鲜艳的地毯,肥胖的身躯跌坐在弹簧椅上;他想要,他打算,他已准备好大哭一场……
“我的儿子啊!”他深深地叹道,但没有落泪。过去,在孩子死后的最初几个月甚至一两年里,他一说这几个字,就心如刀绞,非大哭一场不可。那时,他逢人就说时间不能减轻他的痛苦。别人可以忘却不幸,他却不能。他儿子是独生子,自孩子出生之日起,他就含辛茹苦,为他创业;要不是为了儿子,不但蒸蒸日上的企业毫无意义,就是生活本身也都索然无味了。他不时想像着儿子继承他事业的美妙前景。
这个前景的实现只是功亏一篑。战争爆发前,儿子已在公司见习了一年,深受公司职员爱戴。然而,这一切都成了过眼烟云。那一天,麦凯交给他一封电报:“兹沉痛通知阁下……”他悲痛欲绝,生活彻底毁灭了。
六年过去了。六年……时间过得真快!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事啊。经理没有落泪。他似乎感到有些不对头。他想站起来去看看儿子的照片。
他看见一只苍蝇落在墨水瓶里,正在拼命挣扎。瓶壁湿滑,它爬上来又掉下去了。他拿起钢笔,把它拨出瓶子,放在吸墨纸上。苍蝇在那滩墨水中静静地躺了一会,随后它的前腿开始动了几下,继而立住脚跟,把湿漉漉的小身子支撑起来。它踮起脚尖,竭力展开一片翅膀,然后是另一片。现在,你可以想象,它在轻快地、欢乐地摩擦前腿呢!危险业已过去,它死里逃生,准备飞向生活了。
这时,一滴墨水滴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它身上。那小家伙吓坏了,一动也不敢动。过了一会,它又慢慢地活动起来,移动前腿,站住脚跟,一切重新开始。
真是个有勇气的小家伙,办事就要有这种勇气,他想。这时,苍蝇又完成了那艰巨的工作。然而,又是一滴墨水,不偏不倚地滴在它擦净的身体上。
这次看它怎么办?经理焦急地等了一会儿。看哪,它的前腿又在动了。他松了一口气,同情地俯身对它说:“你这能干的孩子……”他吹几口气帮它擦干身子。尽管如此,苍蝇已经有气无力了。经理把钢笔插入墨水瓶中,决定最后再来一次。
最后一滴墨水落在吸墨纸上,苍蝇躺在墨水中不动了。后腿粘在身上,前腿不见了。
“爬起来,”经理说,“快!”他用笔拨了拨苍蝇,毫无动静。苍蝇死了。
经理用裁纸刀挑起苍蝇扔进废纸篓中。突然,他觉得有些不安,于是揿铃传呼麦凯。“给我送几张吸墨纸来,”他厉声说,“快点!”
听差离开后,他开始回想刚才在想些什么来着。想什么呢?是……他掏出手帕擦擦脖子。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有删改)
【小题1】从人物关系的角度,简析伍迪菲尔德的生活状态。【小题2】文中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经理什么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1)“我的儿子啊!”
(2)“你这能干的孩子……”
【小题3】简要概括你对小说中苍蝇形象的理解。
【小题4】请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乔治的心愿
(美)亨利·斯莱萨
“祈求我的心愿赶紧实现,快让第一中心银行遭到抢劫吧。”乔治心中默念着。
六年来,从他到西威市第一中心银行做助理柜员开始,每天晚上他都要重复这一举动。现在他早已是一名正式柜员了,还有一整只现金箱归他使用。但他发现,自己需求的并不是什么职位或者头衔,而是金钱——发出脆响的绿色美钞。
可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从眼皮子底下拿走一叠叠厚厚的钞票。那么,只有一个办法:银行遇到劫案。
很久之前,他就想出了这项简单的计划:如果说有一名劫匪甲抢劫了银行柜员乙,又如果说柜员乙交给劫匪甲一笔钱……谁能知道劫匪甲从柜员乙那儿抢到多少钱?有什么方法能阻止柜员乙私吞了所有剩下的钱,并宣称钱全被劫匪甲抢走了呢?
下午两点,银行大门忽然打开,乔治满心期昐的劫匪甲走了进来。
这个戴面罩的男人一进来就摁了手里的一个小盒子,监控镜头开启状态的小红灯都熄灭了。男人用沙哑的嗓音叫道:“抢劫!”说着,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可怕的黑色转轮手枪。
“快!”劫匪说,“把钱都交出来!”
乔治按捺住内心的狂喜,把手伸进现金箱,从最上层的格子里取出所有的纸币,差不多有六万美元。乔治把钱从窗口递了出去,劫匪贪婪地一把夺过来,塞进口袋,转身走了。
乔治冷静地掀开现金箱,把最下层格子里的大额钞票尽可能多地塞进自己的长裤口袋。
“欢迎下次再来。”乔治想。然后,他晕倒了。
当他醒来时,担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是不是被搜过身了。他装作无意识地把手放在长裤上,轻轻拍了拍,还好,都在。然后,他把手放在地板上,对围着他的那些挂念的脸露出微笑。
主管贝尔说:“乔治,你脸色不太好,看看医生吧。”
“我没事。刚才的一切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休息一下。”
一个小时后,他安全地回到自己家中,开始清点口袋里的钞票:七万五千美元。
第二天早上,他一到银行,就发现银行今天没有对外营业。然而,奇怪的是,所有人的情绪格外高涨,一点也不像遭受过损失的模样。同事告诉他行长伯罗斯先生找他。
乔治来到伯罗斯先生的办公室:“先生,您找我?”
“是的!快进来吧。”伯罗斯神情欢快,“想让你见个人,乔治。”
乔治一眼就认出椅子上的卡拉先生,银行的前任行长,目前担任银行董事会主席。这个快七十岁的老绅士冲着乔治揶揄地笑道:“小乔治,昨天的遭遇把你吓坏了吧?”
“卡拉先生,我很好。”
“那就好。”卡拉轻轻笑着,“小乔治,昨天对你来说真是一场冒险啊。你看,抢我们这么一家小银行实在是太容易了,对吧?”
“先生,您的意思是?”
“哈哈。”卡拉一边说,一边挠着下巴,“小乔治,真抱歉,我吓坏你了,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个好主意。这主意现在看可能比较蠢,但我觉得大家都有收获,对吧?”
乔治不自觉地摇起脑袋。“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
卡拉乐得拍了拍椅子,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头套。他把头套蒙在嘴巴上,哑着嗓子说了句:“快!把钱都交出来!”
伯罗斯放声大笑起来,可此时的乔治却如坠冰窟。
“那……抢走的钱呢?”他的喉咙仿佛堵住了。
“哦,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卡拉说,“我把钱统统放回你的现金箱了,六万美元一分也不少。”
这时,他们身后的门打开了,主管贝尔的脑袋探进来。“伯罗斯先生,”他神色严肃地说,“经过核查,我们发现,现金少了七万五千美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了乔治的心理活动—默念实现“第一中心银行遭到抢劫”的心愿,扣住题意,也表现了他的天真幼稚。 |
B.乔治设计的计划中的“劫匪甲”是不确定的任意人,而“柜员乙”就是他自己,他的目的单纯,而计划貌似天衣无缝。 |
C.计划实施后,乔治进行了一系列的表演,如将美钞装入裤袋后“晕倒了”,醒来后对围着他的那些挂念的脸露出微笑。 |
D.小说最后由主管贝尔点明“现金少了七万五千美元”,照应了前面乔治“计划”中的行为,小说至此,戛然而止,引人回味。 |
【小题3】卡拉先生假抢银行却引出了真盗贼,是卡拉的有意设计,还是他的误打误撞?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订货,但没拿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
“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惟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了。”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他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
我尽一切可能向他说明我买这双倒霉靴子时的情况。但是他的面孔和声调使我获得很深刻的印象,结果在以后几分钟里,我定了许多靴子。这下可糟了!这些靴子比以前的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想起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小题1】节选文字包含了“我”的哪些思想感情?
【小题2】选文中“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他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一句有什么含义?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斗风筝比赛的风俗传统,充满异域风情,表现了阿富汗人民的勇敢和好斗。 |
B.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高潮部分不仅照应标题,更能突出“我”与哈桑的不同性格特征。 |
C.小说的环境描写非常典型,比如,第三段“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深化了主旨。 |
D.小说对哈桑的形象的刻画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忠诚品格。 |
【小题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在不断地变化。请结合情节简要概括“我”贏得比赛后(含贏得比赛时)的心理变化过程。
老人与海(节选)
[美]欧内斯特·海明威
①鲨鱼的来袭并不偶然。它是从深水里游上来的,因为黑云状的鱼血沉积下来,散布在一英里深的海里。鲨鱼上来得那么快,毫无预兆地划破蓝色的海水,出现在太阳底下。随后,它又回到水里,捕捉到血腥味,开始顺着小船和鱼的航道游来。
②有时候,鲨鱼会找不到气味,但又会重新捕捉到它,也许不过是蛛丝马迹,鲨鱼却会游得很快,紧追上去。这是一条很大的灰鲭鲨,生来游得跟海里最快的鱼一样快。除了鱼嘴,浑身都很漂亮。它的背像箭鱼的背那么蓝,肚皮为银色,鱼皮光滑漂亮。它的体态像箭鱼,就是那张大嘴不一样。这时它嘴巴紧闭,贴着水面游得很快,高高的背鳍刀子一般在水里穿行,毫不抖动。在紧闭的双唇里,八排牙齿向内倾斜。这不是大多数鲨鱼常见的金字塔形牙齿,样子倒像卷成爪子模样的人的手指。它的牙齿跟老人的手指差不多长,两侧有着像剃刀般锋利的刀口。这种鱼生来就是捕食海里所有鱼的,速度那么快,体格那么强壮,又是全副武装,所以没有其他敌人。现在,它闻到了新鲜的血腥味,便开始加速,蓝色的背鳍划破了海水。
③老人看着鲨鱼过来,知道它天不怕地不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一边看着鲨鱼靠近,一面准备好鱼叉,把绳子系紧了。可是绳子太短,缺了一截,就是割下来捆鱼的那一截。
④老人脑子清醒好使,决心很大,却不抱什么希望。好景不长,他想。瞧着鲨鱼逼近,他看了看那条大鱼。也许这只是一场梦,他想。我不可能阻止它攻击我,但也许我能逮住它。登土鲨(原文为西班牙语,此处为音译,用于称呼灰鲭鲨),他想。叫你妈倒霉。
⑤鲨鱼快速靠近船尾,在袭击大鱼的时候,老人见它张开大嘴,眼睛怪怪的,牙齿咔嚓一声插进鱼尾上方的鱼肉。鲨鱼的头钻出水面,背也露了出来,老人听见鲨鱼撕开大鱼皮肉的声音,他把鱼叉猛地往下刺向鲨鱼头部,插进两眼之间那条线与从鼻子笔直往后的那条线的交点上。其实那些线是不存在的。只有厚重尖利的蓝色脑袋,巨大的眼睛,咔嚓作响、吞噬一切的攻击性的嘴巴。不过那是鱼脑所在,老人刺中了这个地方。他用血汁模糊的双手使出全身力气,把鱼叉结结实实地刺了进去。他刺的时候不抱希望,却带着决心和十足的恶意。
⑥鲨鱼翻过身来,老人看见它的眼睛已没有了生气。随后鲨鱼又翻了个身,身上裹了两圈绳索。老人知道鲨鱼已经死了,但它不愿接受死亡。接着,鲨鱼肚皮朝天,甩动着尾巴,咯咯地咬着嘴巴,像一艘快艇似的破浪前进。尾巴击水的地方泛起了白色的水花,绳索绷紧了,颤抖着,最后断掉了。这时,鲨鱼四分之三的身体完全露出水面,在那儿静静地躺了一会儿,老人瞧着它。随后,鲨鱼慢慢地下沉了。
⑦“它叼走了近四十磅肉。”老人大声说。还带走了我的鱼叉和全部的绳索,他想。现在我的大鱼又在淌血了,而且还会有其他鲨鱼来袭的。
⑧大鱼被咬得不成样子,他不想再去看它了。鱼受到袭击时,仿佛他自己受到了袭击。
⑨不过,攻击我那条鱼的鲨鱼被我给宰了,他想。我见到过的登土鲨就数它最大。天主知道,我是见过大鲨鱼的。
⑩好景不长,他想。我现在真希望这是一场梦,希望我根本没有钓到过这条鱼,希望独个儿在床上躺在报纸上。
(11)“但是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不过我还是很难过,我竟宰了这条鱼,他想。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人与海》(节选)叙述了这样的故事:在老人捕到大鱼后,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的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搏斗,并杀死了它。 |
B.《老人与海》是自传体小说,节选部分采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以期留给读者更大的想象空间。 |
C.海明威主张创作既要忠实于他所了解的生活的知识,又要有合理的想象。《老人与海》(节选)体现了这一创作主张。 |
D.在第⑧段里,写出了老人对大鱼“被咬食”的痛惜和无奈,对“被咬得不成样子”的大鱼的同情,对捕获大鱼的后悔,以及劳动成果被掠夺后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挫败感。 |
译文1:鲨鱼的来袭并不偶然。它是从深水里游上来的,因为黑云状的鱼血沉积下来,散布在一英里深的海里。
译文2:这条鲨鱼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当那一大片暗红的血朝一英里深的海里下沉并扩散的时候,它从水底深处上来了。
【小题3】《老人与海》(节选)第④⑤段中,画线的两个句子表达的侧重点不同,其表达效果也不同。请联系上下文简要分析。
①老人脑子清醒好使,决心很大,却不抱什么希望。
②他刺的时候不抱希望,却带着决心和十足的恶意。
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因为,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也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淹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么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
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死了,是的,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死了……”我默念道。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注】芥川龙之介,日本小说家。芥川龙之介 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写了超过 150 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取材新颖,情节新奇甚至诡异。作品关注社会丑恶现象,但很少直接评论,而仅以冷峻的文字和简洁有力的语言来陈述,这使得他的小说既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又成为当时社会的缩影,35岁在寓所服用致死量的安眠药自杀,枕边搁置有圣经、遗书与遗稿。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赏析,恰当的一项是
A.“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其中蕴蓄着的“一股可怕的力量”指的是画中的泥土精细而真实,草木郁郁葱葱,给人一种悲壮的激情和强烈的印象。 |
B.在“我”看来,位置的不显、框子的简陋、作者的无名,足以使参观者对其不屑一顾。 |
C.《沼泽地》流露出的阴暗、低沉甚至颓废的情调,固然给“我”以厌恶的情绪,但包含着画家为常人所不能认同的执着激情和对人生的独特理解。 |
D.“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死了……”这句话指的是“画家老早就疯了”和画家生前为焦躁和不安所折磨,沉浸在痛苦和危机之中无法自拔这两层意思。 |
【小题3】文中“我”两次评价《沼泽地》是杰作,两次“是杰作”的含意分别是什么?谈谈你认为能称得上“杰作”的艺术作品应具备哪些特点,试联系其他艺术家的艺术创作加以印证。
钟摆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黄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本文第二段不避其繁描写屋内的景象,作者为什么作这样的结构安排?
【小题2】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有什么作用?
【小题3】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4】结合小说的标题“钟摆”探究小说的意蕴,并就小说反映的问题做简要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