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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各题。

苍 蝇

(新西兰)曼斯菲尔德

“你这儿可真舒服。”伍迪菲尔德坐在皮椅中,像婴儿车中的婴儿似地看着经理——他的朋友——的办公室。要说的都已经说了,现在该走了,他却不肯走。中风后,妻子和女儿把他禁锢在家里。只有星期二,她们给他打扮一番,放他进城。至于他在城里做些什么,她们一无所知。她们想,他是去惹人讨厌的吧……人们对于最后的乐趣都是依依不舍的,就像树木依恋最后几片叶子一般,伍迪菲尔德就那么坐着,羡慕地盯着经理。经理比他大五岁,身体健壮。

“是的,舒服极了。”经理深感自豪,他喜欢让别人,尤其是让伍迪菲尔德羡慕。现在,他端坐在办公室正中,瞧着羸弱的伍迪菲尔德,心满意足。

“这是我新布置的!新地毯!新家具!新电炉!”他没有提及那张照片。照片中是一个身穿军服的小伙子。照片不是新的,它摆在桌上六年了。

“有件事想告诉你。什么事呢?”伍迪菲尔德回忆着,目光暗淡,双手颤抖。可怜的老头,时日不多了。经理动了恻隐之心,打开办公桌下面的柜子,拿出一个黑色的方瓶。

“威士忌?在家里她们根本不让我沾唇。”酒暖和了他的身子,也暖和他那冷冰冰的脑袋。

“是这么回事,”他说,“上星期,我女儿到比利时去了,去看看里奇的坟墓,碰巧也见到了你儿子的墓。”

他顿住了。经理默不作声,眼皮的跳动表明他是听到了。

“我女儿对那里的情况很满意,”他说,“照管得很好,你没有去过吧?”

“没,没有!”

 “方圆好几英里都是坟墓。像个公园,坟墓上都栽着鲜花,道路又宽又平。”听那副腔调可以看出他对又宽又平的道路十分赞赏。

伍迪菲尔德又顿了一顿,忽然兴奋起来。“你知道,在那儿一罐果酱要多少钱?”他说,“十法郎!简直是抢劫。格特鲁德说,就半个金镑那么大一罐,他们竟要她十法郎。格特鲁德干脆把罐子带走了,为了教训教训他们。干得好。他们利用我们的感情赚钱,以为我们到那边去扫墓,就什么钱都肯花。”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伍迪菲尔德走了,经理呆呆地立了很久。头发花白的听差看着经理,活像一条狗,渴望主人带它出去溜达一下。“麦凯,半小时之内我不见任何人。懂吗?谁也不见。”

门关上了,沉重的步履踏过鲜艳的地毯,肥胖的身躯跌坐在弹簧椅上;他想要,他打算,他已准备好大哭一场……

我的儿子啊!”他深深地叹道,但没有落泪。过去,在孩子死后的最初几个月甚至一两年里,他一说这几个字,就心如刀绞,非大哭一场不可。那时,他逢人就说时间不能减轻他的痛苦。别人可以忘却不幸,他却不能。他儿子是独生子,自孩子出生之日起,他就含辛茹苦,为他创业;要不是为了儿子,不但蒸蒸日上的企业毫无意义,就是生活本身也都索然无味了。他不时想像着儿子继承他事业的美妙前景。

这个前景的实现只是功亏一篑。战争爆发前,儿子已在公司见习了一年,深受公司职员爱戴。然而,这一切都成了过眼烟云。那一天,麦凯交给他一封电报:“兹沉痛通知阁下……”他悲痛欲绝,生活彻底毁灭了。

六年过去了。六年……时间过得真快!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事啊。经理没有落泪。他似乎感到有些不对头。他想站起来去看看儿子的照片。

他看见一只苍蝇落在墨水瓶里,正在拼命挣扎。瓶壁湿滑,它爬上来又掉下去了。他拿起钢笔,把它拨出瓶子,放在吸墨纸上。苍蝇在那滩墨水中静静地躺了一会,随后它的前腿开始动了几下,继而立住脚跟,把湿漉漉的小身子支撑起来。它踮起脚尖,竭力展开一片翅膀,然后是另一片。现在,你可以想象,它在轻快地、欢乐地摩擦前腿呢!危险业已过去,它死里逃生,准备飞向生活了。

这时,一滴墨水滴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它身上。那小家伙吓坏了,一动也不敢动。过了一会,它又慢慢地活动起来,移动前腿,站住脚跟,一切重新开始。

真是个有勇气的小家伙,办事就要有这种勇气,他想。这时,苍蝇又完成了那艰巨的工作。然而,又是一滴墨水,不偏不倚地滴在它擦净的身体上。

这次看它怎么办?经理焦急地等了一会儿。看哪,它的前腿又在动了。他松了一口气,同情地俯身对它说:“你这能干的孩子……”他吹几口气帮它擦干身子。尽管如此,苍蝇已经有气无力了。经理把钢笔插入墨水瓶中,决定最后再来一次。

最后一滴墨水落在吸墨纸上,苍蝇躺在墨水中不动了。后腿粘在身上,前腿不见了。

“爬起来,”经理说,“快!”他用笔拨了拨苍蝇,毫无动静。苍蝇死了。

经理用裁纸刀挑起苍蝇扔进废纸篓中。突然,他觉得有些不安,于是揿铃传呼麦凯。“给我送几张吸墨纸来,”他厉声说,“快点!”

听差离开后,他开始回想刚才在想些什么来着。想什么呢?是……他掏出手帕擦擦脖子。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有删改)

【小题1】从人物关系的角度,简析伍迪菲尔德的生活状态。
【小题2】文中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经理什么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1)“我的儿子啊!”
(2)“你这能干的孩子……”
【小题3】简要概括你对小说中苍蝇形象的理解。
【小题4】请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11 0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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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移动的故乡

(韩)许世旭

母亲守寡,转眼两年,而我心中温馨的故乡随着变动,也近两年,宛如小贩动不动就易地而卖。

故乡之所以被称为故乡是有许多种说法的,有的人是以自己出生的地方为故乡,有的人是以亲族聚居的地方为故乡,而我是以父母所在,尤其母亲所在的地方为故乡。母亲亲手做的清豆酱,放在房间一个角落里,从它发酵时发出的香味里我才发现故乡。明明有户籍上的本籍而没有故乡的人,假若有被豆酱的臭味儿熏熏的卧房,感觉上就会舒服多了。

母亲高龄七十,是乡下地主的媳妇,也是四代奉祠的宗妇。自父亲去世后,母亲整顿切,拖着老躯到各个孩子家做“非时的流浪”,她既不是失掉家乡的人,也不是避难的难民只提着一个小小的塑胶手提袋。

母亲来到我家,就嫌这里像悬在半空中的鵲巢,窗一打开就让人感觉晕眩,她不喜欢公寓,马上就又准备离开,要到七百里外的南道老幺家去。清早起来,趋往母亲的房间,只见她老人家已经整顿好一切,盘坐在那儿,来时携带的手提袋整理得好好地放在一边,可以说走就走。见到那整理好的袋子,一阵罪恶感与辛酸掩袭而来,是不是我只忙世俗的事,只在早晚探望一下的缘故?如不是,是不是黄昏时的寂寞与焦躁,使她感觉到哪里都不是安住下来的好地方?

敌不住好奇心,我偷偷地打开放在一角的手提袋,里面有一两套外衣、内衣,还有我买给她的强胃散(台湾货)药瓶、橘子、苹果、破碎的饼干、口香糖,另一角有用破烂的手巾包着的梳子和小镜子。手提袋里面折放着应该挂在衣柜里的衣服,有应该放在镜台前的盥洗用具,有应该放在粉盒里的常用药,而给她做零食用的饼干、水果,她都收藏在这里,这时我忽然感觉眼角湿润起来了。

扁扁的袋子里有以前我送的金钗,用布片包着,媳妇编织给她的新袜子也用透明纸原样放着,另有几张卷得整齐的纸钞。换白句话说,这个手提袋是衣柜兼粉盒、镋台,这可就是母亲的全部动产!

七十三年来获得的动产,还不到我出国时手提的箱子的几分之一,随着年轮增长应该膨胀的目录,即使是双破鞋子也好,而母亲却以反比例下降,渐渐向赤宇还原,是不是她不喜欢重的东西?

其实那塑胶手提袋里的动产,并不尽为母亲自用,橘子、口香糖、饼干都是为散在各地的孙子孙女而准备的。母亲自丧夫之后,从大户长的地位落为孙子的保姆,事情更为繁忙情爱也更要分散,有许多地方要去,但心中却常空虚,有许多空闲却常焦急,每碰到这些时候,母亲总是提着这个袋子登上疲倦又寂寞的旅程。塑胶袋里折放的衣服,每条皱纹都有着孤寂的痕迹

有时到父亲坟上去,母亲经常悲伤得不能自持,两年来她把陌生的山麓当作吐露胸怀郁恨的好地方,母亲的心中,是不是也有个移动的故乡?如果说真有归去的故乡,母亲已决定回到父亲的身旁,她早就含情脉脉地在抚摸着它了,她已嗅着那里发出的芳郁艾草和土地香味了,如果把始终和生死看成一体更是如此,母亲心中的故乡已经移往他处了。

昨天早晨母亲也是提着那个塑胶手提袋到全州幺弟家去的,话虽然说是汉城太嘈杂其实是急着要抱抱刚满百日的孙女,更切实的是要更接近祖坟所在地,想踏着湿湿的泥土,可不是吗?

新春已晚,广播中一直可以听到《故乡的春天》这首歌,可是不知什么缘故,我对桃花杏花、杜鹃花盛开的故乡变得厌倦起来,仔细一想,白长衫的父亲离开了世间,而母亲煮好豆酱也离开故乡浪迹他乡的缘故。

去年秋天这种厌倦也呈现我心中,母亲当时住在大邱二弟家中,晚秋,我满怀回故乡的兴奋,坐上火车,而驶到半路,我才发现我在向着陌生的秋风岭疾驰。

我的故乡有时候在全州,有时候在大邱,有时候在我出生的地方,可是当母亲在我家的时候,我却不把汉城当我的故乡,这是为什么?

二十多年前我们穿的衣服都是母亲亲手做的木棉质衣,至少内衣是现在披在身上的一丝一缕再也没有母亲的辛劳。今天就如母亲的辛劳变得无用般,故乡有时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时候却忘得一干二净。不管别人怎么说,我有故乡的,而我的故乡被浓雾掩遮随着母亲所在而移动着,又随着老母那憔悴的塑胶袋搬来搬去。

当老母离乡背井时,我竟失去了故乡

选自《移动的故乡》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段中所提到的清豆酱的香味实际是母亲给我的温暖、关爱、呵护的一种具象化表现,也生动地表明了我心中的故乡异于他人的原因。
B.母亲手提袋中有给孙子辈的食品、我和妻子的赠物、日常用品。这些物品体现出母亲对孙辈的牵挂对儿女亲情的珍视和内心的孤寂。
C.母亲将父亲的坟地作为归去的故乡,表明母亲对父亲有着真挚而深厚的情感,也表现了作者也借此表达自己即将失去“故乡”的伤痛。
D.本文语言质朴,笔触细腻;通篇采用欲扬先抑、虚实结合的写法,曲折生动地表现出母亲平凡中的伟大和自己对母亲的深情至爱。
【小题2】联系上下文,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意。
①塑胶袋里折放的衣服,每条皱纹都有着孤寂的痕迹。
②故乡有时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时候却忘得一干二净。
【小题3】文章以“移动的故乡”为题,意蕴丰富,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古堡的秘密
(美)凯瑟琳·邓莱普
看到旺多姆的那座花园荒芜、百叶窗紧闭、门户紧锁的古堡,我总有一种不祥之感,于是向人打听。人们告诉我说它曾是德·梅里伯爵和伯爵夫人的产业。伯爵很高傲,脾气挺大,而伯爵夫人则很温柔,虔诚又可爱。他们的婚姻关系有那么几年表面上还挺和谐,后来忽然有一天全部搬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在旺多姆见到过他们。
此后不久,德·梅里先生就死在了巴黎,夫人则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幽灵,单独生活在很远的一个庄园里。当我发现我落脚的旅店中的女仆罗莎莉过去曾是伯爵夫人的女仆的时候,就恳求她再告诉我一些详情。在我使尽全副解数进行说服之后,她终于同意了。
罗莎莉讲道,那是一个安静的家庭。德·梅里先生有些傲慢,难伺候,夫人却极为虔诚,并在一切事情上迁就他,甚至在有一年的夏天,她略感不适,而他由于不愿受到任何打扰而搬到楼上的一间卧室里去住的时候,夫人一点也没有抱怨。事实上,她可能正为能够单独占有自己巨大的底层卧室而感到欣慰呢。卧室朝着赏心悦目的花园和河水。她卧室的一头是一个壁炉,另一头是一个大壁橱,里头挂着夫人的衣服。
在夫人患病期间,她的丈夫晚上在城里的俱乐部里打牌或议论政事。当时城里满是西班牙人,他们都是被拿破仑皇帝假释了的战俘,罗莎莉特别注意到一个年轻漂亮的西班牙贵族,他不大和人们来往,晚上总出去长时间地散步。有一个马童甚至曾经看见他半夜在古堡附近的河里游泳。
德·梅里先生由城里回来后一向都是直接回自己的房间去的,但是在秋天的一个夜晚,他从俱乐部回来得很晚,把提灯放在楼梯脚下,就大步走过拱形的石头甬道到了夫人的房门口。他到门口,就觉得听见了夫人的壁橱门迅速关闭的声音,但是他进门后却看到夫人站在壁炉旁。
“你回来晚了,”她平静地说。恰在此时罗莎莉由大厅里进来了。显然,壁橱的门不是她关上的,罗莎莉看到先生的表情由怀疑转为愤怒,她赶快走出房间,但是逗留在门外,听见他那冰冷的声音。
“夫人,壁橱里有人!”
他的妻子回答得很简单,“没有,先生。”
他大步走向壁橱,但夫人阻止了他。“如果你发现里面没有人,那我们之间的一切就全完了!”她告诉他说。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好吧,我不打开它。听着:你灵魂的得救和你得到永生的希望对你非常重要,你发誓那里边没有人,我就答应你那扇门将会一直关着。”
他拿起了她的十字架——一个不寻常的乌木镶银的西班牙十字架。夫人毫不犹豫地把手按在它上面平静地说:“我起誓。”
“叫你的女仆来,”他命令道。当罗莎莉进来之后他对她说道,“去把泥瓦匠戈仑夫罗叫来。告诉他把他的瓦刀和新马厩里剩下的砖头和泥灰都带来。”罗莎莉吓得要命,急忙跑去传达他的命令。当她把那不知所以的泥瓦匠带来之后,先生急速地命令道:“迅速、安静地把那个壁橱的门给砌上,好好干,你就永远不会缺钱花——只要你什么也不对外讲,罗莎莉也一样。”
在他监视下,泥匠开始干起来。在其间有一次夫人叫罗莎莉去给取一条被巾,她那冰凉的手碰到了女仆的手指。“告诉戈仑夫罗想办法留一点空隙,”她低声说道,然后提高嗓门说,“去多拿点蜡烛来,好让泥瓦匠看得清楚点。”
屋里除了瓦刀刮来刮去的声音之外,一点响动都没有,墙越砌越高。砌到一半高的时候戈仑夫罗乘他的主人转过身去的机会用瓦刀一磕,把壁橱门上边的一小块玻璃给打碎了。他发现一双充满惊恐的眼睛在朝外望着,但是一点声音也没有。当先生转过身来的时候那双眼睛不见了。
砌墙的工作在破晓时完工。先生唤来了他的男仆,吩咐道:“我的妻子病了,我将不离开她,你可以在这儿伺候我们吃饭。”:学§科§网Z§X§X§K
德·梅里先生在他妻子的房间里逗留了20天之久,在最初的几天里,有一次壁橱里有一点轻微的响动,夫人快要晕倒了,喊了一声,但是先生不让她说出想说的话来。他说道:“你对十字架发了誓说壁橱里没人!这就足够了。”
但过了一会儿之后就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只有夫人默默的饮泣声。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生活的巨大变故对伯爵夫妇的打击都很大,从古堡搬出后不久,伯爵死在了巴黎,伯爵夫人也阴魂不散,孤独地游荡着。
B.罗莎莉非常不愿意告诉陌生人发生在古堡里的秘密,这仅说明她是一个称职的女仆,严格保守主人家的秘密,即使是已经死去的主人。
C.伯爵怀疑壁橱里有人,他完全可以打开壁橱,但他没有这样做。表面上看来他很绅士,也给予夫人信任,但实质上表现了伯爵的心狠手辣。
D.小说始终采用第三人称叙述的视角,从女仆罗丽莎的角度展开故事,这一方面便于故事以倒叙的方式展开,另一方面增强了故事的可信度。
E. 小说用情节结局和人物命运揭示了其主题,那就是应该用正确的态度面对爱情,用宽容的态度对待别人的错误。否则,只会害人害己。
【小题2】小说以“古堡的秘密”为题,“古堡”这一独特的环境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伯爵夫人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德·梅里伯爵还是伯爵夫人?为什么?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城市人的压力

英克瑞斯·罗斯

我在大街上走着,步履匆匆,因为我快要迟到了,但是我想不起来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我注意到我手中拿着一只香蕉,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拿着这只香蕉,只是隐约觉得这只香蕉对我十分重要,而且肯定与耽误我的事有关。

然后,在一个拐弯口,我碰到了艾丝尔姨妈。这应该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姨妈,你好。”我对她说,“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艾丝尔姨妈见到我后并不惊奇。“小心你手中的香蕉!”她说。我大笑,因为我知道这是一根重要的香蕉,我会小心的。她提出与我同行,这让我很为难,因为我快要迟到了,必须加快步伐,艾丝尔姨妈走得实在太慢了。

拐了一个弯,一头大象挡在我们面前。大象出现在别的城市大街上也许不算是奇怪的事,可这是曼彻斯特呀!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感到奇怪。我想的是:“糟糕,大象挡住了去路,我真的要迟到了,艾丝尔姨妈和我在一起,我手里还有一只重要的香蕉……”

我十分着急,然后就醒了。

“只是一个梦。”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会梦到大象、香蕉和艾丝尔姨妈呢?收音机还在播放着节目,它每天早晨六点钟自动开启,起到闹钟的作用。我抬头看了一眼表,已经是七点七分了。我必须加快行动,我洗漱时听到一则新闻: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大街上,给行人带来了许多麻烦。我恍然大悟,或许我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听到了这则新闻的,然后就梦到了大象。

我吃完早饭,准备去上班。我在一家电影公司上班,负责策划、创意、写剧本。我突然想,如果有一部关于大象出现在曼彻斯特大街上的电影,效果肯定会不错。我拿包的时候,发现包旁边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是我妻子的笔迹:“下班回家时,不要忘了顺路买一些香蕉!”我忽然明白梦中的香蕉为什么是重要的东西,因为我妻子最近在减肥,好几次让我买香蕉回家,而我每次都忘了。我想,我今天肯定会把香蕉买回家的。

在我刚出门时,手机响了。是我母亲的电话。“有一个坏消息,”母亲说,“你还记得你的艾丝尔姨妈吗?”“记得。”我说,“不过,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是的,她昨天晚上去世的。她两周前就病得卧床不起,我对你说过的。”奇怪的梦终于得到了解释。

我匆匆赶路,但是发现我越是想走快,却走得越慢。我看了看手表,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手表的指针往逆时针方向旋转。“这很有意思。”我想,“如果手表是逆时针旋转,这说明我上班就不会迟到了……”然后,我又醒了。这太奇怪了。我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很疼,确定这一次不是在梦境里,而是真的醒了。时间是五点半,收音机还没有自动开启呢。我不会迟到。

我看到了妻子,就问她:“你今天还需要买香蕉吗?”“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她显得很诧异。“我以为你要减肥呢?”“减肥?”她说,“我胖吗?”“哦,不……那么,你听说过大象的事吗?”我问。“大象?”“对,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出来了。”

“曼彻斯特没有马戏团,更没有大象。你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也许你需要在家里休息一下。”妻子说。“不过,我先要给母亲打一个电话。”我说。“现在才五点半,你为什么要去打搅母亲呢?”妻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嗯,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说。“好了,放松一点,行吗?”妻子说完就出去了。

我立即给母亲打了电话。“妈妈。”“哦,亲爱的,这么早打电话有什么事呀?”“你还记得艾丝尔姨妈吗?”“当然,不过,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 “她还好吗?”我打断母亲。“我不知道,你怎么突然关心起她了?”“哦,没什么,再见!”

放下电话,我想,也许妻子说的对,我需要好好休息一天,于是我拨通了老板的电话。“是这样的。”我说,“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可能是这几天策划剧本过于劳累了。”“你病的真不是时候,”老板说,“我们刚刚有了一个很好的创意,我本想今天和你好好谈论的。这是一个动作片,故事情节也非常有意思。我简单说给你听一听: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了一个大城市,它吃了一只被恐怖分子注射了具有放射性物质的香蕉后,变得焦虑暴躁……” “我的艾丝尔姨妈什么时候在这部片中出现?”“姨妈?什么姨妈?”老板很生气。我挂断了电话。希望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城市人生活压力太大的症状。

(选自《小说中的小说》,译林出版社)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因为老是忘记给妻子买香蕉这件事情而心怀愧疚,所以才会在梦中觉得这是件重要的事,并提醒自己一定要把香蕉买回家。
B.在梦中,我拿着香蕉匆匆赶路,偶遇艾丝尔姨妈,又被一头大象挡住去路,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在后来的梦境中有了解释,并最终在现实中得到了证实。
C.当发现被大象挡住去路的状况并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后,我长舒了一口气,因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因为上班迟到而被暴躁的老板训斥了。
D.小说主要是写“我”的压力,而以“城市人的压力”为题,突出“我”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使“我”的生存状态成为城市人生活的缩影,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小题2】小说为什么反复写到“香蕉、大象和艾丝尔姨妈”?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春天就要来了
(美)杰夫·伦尼凯  (译)余光中
几乎一个礼拜了,在威斯康星我的木屋这一带,气温始终不超过零度。
一眼看去,造化对这样的深冬似乎不怎么照顾。森林简直就像一幅粗略的蚀刻版画——荒凉、死寂、暗淡。含蓄的美景还是有的──白雪点缀松树枝梢,雪地反映浅蓝的月色。但是深冬如此,你所寻找的与其说是美景,不如说是有什么征兆暗示春天未被遗忘。
造化应付严寒的实际方法,几乎像古老传说一样神奇。冬天给野生动物两大选择:若不搬家就得苦撑。有些地方四望空寂,像一只踢翻的水罐。混杂成群的牛鸟和椋鸟等多达10万只,聚齐了准备大举迁徙,把树枝全压弯了。定居在北美洲的鸟类里,有三分之二迁去较暖的地区。
多达一亿只丛斑蝶像飞舞的野花,有时竟会远征4000英里外的墨西哥、德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冬天刚降霜,驯鹿就从高纬的北极地区源源南下。灰鲸为了取暖觅食、追求阳光,不惜远航几千英里。
话说回来,迁徙也不必全要远征。许多动物只要搬到近处,有时不过几英里外,就可得地利之便,找到所谓小气候。科罗拉多州的麋鹿只要从高地搬去附近的谷地。阿拉斯加的秃雕寻找空阔的水乡。在威斯康星这一带的林地,白尾鹿就找朝南的山坡,好晒晨曦。
其他动物也各有对策应付严冬。公麝背着零下的冰风而立,放慢呼吸,先用鼻孔把极地酷冷的空气加温,然后吸进肺里。北极熊的保暖之道,是在每平方英寸几乎有一万根毛的皮裘之下,堆积7英寸厚的层层脂肪。这种熊肉趾粗糙,在冰上可以防滑。
有些禽兽的求生本领简直神奇。例如山雀,体重只有三分之一盎司,真像一星生之火花,丢给时速40英里的冰风去摆布。山雀在冬天的进食量为夏天的两倍。为了储存一层脂肪供寒夜取暖,山雀在白天几乎不断进食。这种鸟到冬天会多长三成羽毛,还会把毛耸起围住一股暖气。
许多冷血动物为防冻僵,会钻入土中,渐渐陷入半死状态。林蛙真的会冻僵像冰块,等春来才解冻。青蛙把周身的血液注满葡萄糖,因为这是天然的防冻剂,可防细胞受损——这一招,蛇、昆虫、花金水龟也会使用。
在森林的某处还有黑熊在冬眠。每到秋天,黑熊触动了古老的冬天之记忆,就会开始拼命进食。黑熊一天吸收的热量,高达2万卡路里,因此增加三成体重。初雪一降,黑熊就冬眠——深藏在空心的木材里,岩穴里,铺了草的浅坑里。有时候它会窝在老树的断干之中,离地高达90英尺。它的心跳降到每分钟10次,而且一住定了,就是四个月到半年。
熊对于春回大地的绝对信心,令我难忘。它认定太阳会再光临,而使河水解冻,百花盛开。
我正要转身回家,却听见了:那是山雀一呼双响的轻唱。我四下寻找,看见一只毛茸茸的啄木鸟正绕着一棵桦树飞上去,红艳艳地,鲜明如一条火舌。在地面,刚才还只见雪白一片,现在竟发现兔子脚印了。
这些生命的细微踪迹,令人对春天恢复了信心。这些踪迹引导我欣赏冬天的残余之美,并且提醒我寒冷不会久留。每一个足印、每一声鸟鸣、每一荚冻僵的种子,都是对生命的肯定,对严寒的否定,都是一线生机。
它们似乎在说,鼓起勇气来。春天就要来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本文的标题是“春天就要来了”,但文章的写作重点却是描写动物如何应对严冬,独具匠心,彰显了作者巧妙的构思。
B.“混杂成群的牛鸟和椋鸟等多达10万只”,“多达一亿只丛斑蝶像飞舞的野花”,远征“4000英里”等词句凸显了野生动物大迁徙的气势。
C.“山雀一呼双响的轻唱”,啄木鸟“鲜明如一条火舌”,地面“雪白一片”,作者观察细腻,描写有声有色,色彩鲜明。
D.文章的语言清新流畅,描写细致生动,内容上既有丰富的知识性,又带有深意,主要表达了作者对春天的渴望之情。
【小题2】文中提及的动物对付严冬的方法有哪几种?请简要概括。
【小题3】请简要赏析文末的画线句子:春天就要来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我们在研究群体的基本特点时曾说,它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动机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就这点而言,群体异乎寻常地类似原始人。他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完美,但不经过大脑,而是受刺激因素的影响。群体受各种外在刺激因素的支配,反映着它们无穷的变化,服从自己所受到的冲动。作用于群体的这些刺激因素同样作用于群体中的个体,这些个体也会随之产生反应。而单独个体的大脑则会向他指示,接受冲动的摆布是不可取的。所以,单独个体具有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该项能力。
②群体兴奋的不同,他们表现出的冲动行为也不同:有时显得极为血腥残暴,有时又极为慷慨和壮烈。由于这些冲动来势汹汹,因此,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性命攸关的利益,都不足以控制他们,鉴于群体接受的剌激因素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也较为多变,遵循这些刺激因素的个体也会很不稳定。这就解释了群体为何可以从最血腥的狂热痴迷状态转瞬间转变为极具英雄气概。正因为如此,群体既可以成为遭人唾弃的刽子手,也可以成为慷慨赴义的勇士。也只有群体,才能义无反顾地为了心中的信念而不惜血洒战场。群体的这种易变性使他们难以统治,当公共权力落到他们手里时尤其如此。此外,群体虽然狂热渴望某种东西,但不会渴望得太久。它们的思想不能持久,他们的愿望也同样。
③群体也像野蛮人一样,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容不下什么障碍,由于人多势众,他们觉得自己力大无比,所以就更是这样。处于群体中的个体,完全不认为会“不可能”或“做不到”:若是孤身一人时,他很清楚自己的言行,绝不可能去焚烧宫殿或是洗劫商店。即便有了这样的想法,也会立刻遏制住这种蛊惑。因为,他是有思想的,内心会有负罪感。但是,群体则不然。当个体加入群体的瞬间,个体感受到了来自群体的强大力量,他变得不可一世,甚至有了杀人掠货的想法,恨不得马上付诸行动,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
④种族的基本特点是我们产生一切情感的不变,它也总是对群体的特点产生影响。比如:拉丁族群体和英国群体就有十分显著的差别。25年前,仅仅是一份据说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电报被公之于众,就足以触犯众怒,结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战争(1980年的普法战争)。几年后,关于谅山战役(一次无足轻重的战争)兵败的电文再次引起人们的怒火,由此导致政府立刻垮台。就在同时,英国在远征喀土穆时遭受的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却只在英国引起了轻微的情绪,甚至连国防大臣都未被解职。
(选自勒庞《乌合之众》,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文中“群体中的个体”和“单独个体”之间的区别解释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群体中的个体”是伟大的,“单独的个体”是渺小的。
B.“群体中的个体”是无意识的,“单独的个体”是有意识的。
C.“群体中的个体”是感性的,“单独的个体”是理性的。
D.“群体中的个体”是主动的,“单独的个体”是被动的。
【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群体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原始人也是一样,他们按照所受到的刺激因素决定自己的行为。
B.刺激因素的多样性决定了群体行为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群体可由最血腥狂热痴迷瞬间转为具有英雄气概,所以群体难以统治。
C.群体的强大力量,使得身在其中的个体变得没有思想、没有负罪感,极有可能做出杀人掠货等罪大恶极的举动。
D.同样面对战败,拉丁群体易怒,英国群体则较为冷淡,可见群体行为有可能表现得残酷,也有可能表现得怯懦。
【小题3】概括选文提及的群体的四个基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