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甄某创作了儿童文学作品小头娃娃》,并将该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创作了“小头娃娃”的卡通画,推出同名动画片,注册了“小头娃娃”商标。该动画片荣获众多奖項,“小头娃娃”的卡通形象和商标的知名度也越来越高。乙公司在其官方网站的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小头娃娃”近似的商标,并在其销售的商品上印制了“小头娃娃”的卡通画。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误导了公众,损害了作家和甲公司的利益,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乙公司以其使用的商标与“小头娃娃”并不相同为由提出反驳。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乙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谁的权利,并闸述理由。
(2)说明乙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具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