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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艺术风格独特的作家,施蛰存面对现代社会带给人的种种“不适”,充满了“惊奇”,而不是“震惊”。其区别在于 :一、“惊奇”属于“推测”和“理解”的范畴,而不是“拒绝”。二、从“惊奇”开始经由“推测”而抵达“理解”,是对一个新的“秘密领域”产生好奇心,并进入对话的过程,因此是“治愈系”话语,而不是“神经症”话语。三、面对新的、陌生的、甚至不可知的对象或谜团,要避免价值观念上的乃至理性上的先入为主,这是“惊奇”的基本前提,因此是“相遇”,而不是“逃亡”。与此相应的是施蛰存的小说观念(或称“惊奇的美学”):一、小说不是“笔记”和“新闻”。提供“震惊”体验的,不仅仅是现代城市、街垒、机器,“新闻”本身也是产生“震惊”体验的源头,或者说也是产生“创伤性神经症”的一个新的源头。二、小说注重“描写”,对于理性的归纳总结而言,对给予价值判断而言,小说就是“噜苏”的部分。“噜苏”是短暂的“震惊”之后对事物的细致观察、相遇和理解,因而它只属于“惊奇”的范畴。三、讲究叙事技术但不刻意为之,是对个别事物本身的关注,特别是对其个别性、特殊性的尊重,从而阻止了将事物变成符号。[:学+科+网Z+X+X+K]
施蛰存的“目光”是单纯而敏锐的,充满了赤子之情。他对弱势群体充满了同情式的理解。在他的作品中,现代都市不是“欲望”的对象,或者经验层面上的欲望化符号,也不是要被摧毁的罪恶渊薮。他是把它们当作“欲望的症候”来处理的,是作为“观照”的对象来理解的,是有待发现的“陌生化”的对象。它亦属于“惊奇的美学”的范畴——审美的而非功利的,情感的而非理性的。
施蛰存擅长描写“女性形象”。那些女性形象主要是都市里的女性:“恋人”、“情人”、“爱人”。“恋人”可以是想象的、梦幻的,它最具“精神性”,“情人”和“爱人”则分别增加了物质性和社会性因素,“恋”和“情”的成分则有所减少。施蛰存写女性形象,属于带有“精神修炼”色彩的逆向写作:“爱人—情人—恋人”,将“爱人”或者“情人”形象写成“恋人”形象。
施蛰存还是写“情欲”的高手。他对现代社会的“欲望”的分析,既达到了现代“精神分析学”的深度,又有解决“欲望”的东方式的智慧。
(节选自《新华文摘》2017年第1期张柠《施蛰存的观念与艺术》,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施蛰存艺术风格的归纳错误的一项是(    )
A.他对现代社会带给人的种种“不适”,充满了一种和解式的“惊奇”而不是断裂性的“震惊”。
B.他并不先入为主地把“现代都市”视为罪恶,而是冷静客观地将它作为观察与审视的对象,对其充满理解与尊重。
C.他以一种“精神修炼”般的情怀,通过逆向写作,着力表现现代都市女性身上的物质性与社会性。
D.他对现代社会的“欲望”,不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还提出了具有东方式智慧的解决办法。
【小题2】下列选项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施蛰存认为,小说不是对自我及社会的简单再现,现代都市人类“创伤性神经症”的源头在于现代城市、街垒、机器。
B.施蛰存认为,小说既要有其他文体所具有的理性归纳与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又要有对事物的细致观察、相遇和理解。
C.施蛰存特别注重追求叙事技术,关注并尊重现代社会的个别性与特殊性,而不是将其简单化、符号化。
D.施蛰存以敏锐的眼光,怀着赤子情怀,对现代都市社会带给人的种种不适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弱势群体充满了同情式的理解。
【小题3】“施蛰存面对现代社会带给人的种种‘不适’,充满了‘惊奇’而不是‘震惊’”,请结合原文,用自己的语言解释这句话中“惊奇”与“震惊”的区别。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6-08 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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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黄 昏
孙玉秀
李婶弯腰抱起一捆柴火时,两只大红公鸡在院子里对峙,咯咯地叫几声,便伸长了脖子掐架。她侧过身子,将火柴倾斜抱在腋下,吃力地走着。一只大白鹅嘎嘎地叫几声,扇动着翅膀跟在她身后,好像在提醒,饿了,饿了,给点吃的。
几颗雨点砸下来,砸到她的脸上,碰到了嘴角,凉丝丝地裹着一股咸味。李婶抬头见一块灰黑色的幕布正向自己的头顶挪移过来。她加快了脚步,回到院子里。二十几只鸡鸭鹅见了她,唱着将她团团围住,甚至过分地啄起了裤脚。
雨点逐渐变大,空气里裹着一股雨的腥味。李婶转身回屋,很快提着半桶加水的食料出来,分别倒入三个木槽里。李婶望着它们贪婪的吃相,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吃吧,吃饱了好多产蛋,留给他回家吃!
李婶站在院子里再一次看天,那块幕布的颜色更深了,沉沉地压过来,让人透不过气来。她掰开手指头,数了又数,十天了,老头子的病也不知治得咋样了,千万不要扔下俺不管啊!李婶想着,眼角不自觉地湿润了。
一只鹅伸长脖子嘎嘎地叫了几声,她才回过神来,打算再去抱一捆柴,刚一抬脚,被几根散落的柴棍绊了一下,她本能地伸开双手支撑到地面,方稳住了身子。李婶感觉到手掌一阵钻心的疼,起身察看,手掌已被碎小的石子咯出了红色的斑点,正一点一点从皮肤里渗出血迹。这才发现左手食指被刮了一条细长的口子,也跟着汩汩地冒着鲜红的血。
风起,雨噼噼啪啪地下起来。李婶伸出右手拍一拍衣袖和围裙上的尘土,拧开水龙头,冲洗着手掌上的血迹,转身去屋内取出一贴邦迪,小心缠到左手的食指上。
李婶低头搓一搓自己的双手,发出木锉一样的窸窣声。她从衣兜里摸出电话来打,那端却传来电话关机的声音。李婶失落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窗外的天色越来越暗,一道闪电钻出来,顿时撕开了黑幕,紧接着传来一阵轰隆隆的雷声,滚石一般翻滚过来。
李婶赶忙将鸡鸭鹅一起赶进圈窝里。再回屋时,衣服已经湿了半截。还没等她站稳脚跟,窗外的雨水哗啦一声,从空中整个倾泻下来,白亮亮的一大片,分不清天和地的界限,只剩下一个雨水的世界。
墙上的时钟响了几声,李婶回过神来,意识到该做晚饭了。她麻利地打开那捆干柴,蹲下身子,将一大把干柴塞进了灶膛,点燃书纸,放到灶膛里。干柴碰到了火星,晃晃悠悠地燃烧起来,火苗越来越旺,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李婶将锅洗刷干净,添上半锅水,转身去淘米洗菜,熟练而又有序。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李婶赶紧从衣兜里掏出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手机那端飘过来,妈,爸的手机没电了,爸在医院挺好的,您照顾好自己就行,千万别担心。
李婶连连点头,眼睛里又满是泪水,嗯嗯,有你们在,妈一百个放心。
她挂了儿子的电话,擦了泪,凝视着窗外。雨小了,院子里浑浊的积水淌成了小河,汇聚在大门口处,一转弯撞进门外的壕沟里,哼着歌溜掉了。
李婶搬来一个小板凳,坐在灶膛前不停地添柴。灶膛里的火越来越旺,没多久,便堆积了一些红彤彤的火炭,厨房暖和了起来,铁锅吱吱啦啦地响,四周冒出白色的热气,很快便飘出了一阵诱人的饭香。
李婶起身去打开饭桌,熟练地摆放上两双筷子,随后又摇了摇头,失落地拿下去一双,心里默念,快好起来吧,别总牵累孩子,俺在家等你健健康康地回来。
雨停了。李婶将目光挪向窗外,两道明亮的霞光射了进来,刺得她睁不开眼,再看时,仿佛老头子笑呵呵地站在大门口。她心里一惊,擦了擦眼睛,方知是自己看花了眼。
李婶推开房门,一片晚霞染红了西边的天空,也染红了她的半边脸。她低头拍了拍衣兜里的手机,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中的李婶是一个既有传统美德又有时代风范的劳动妇女,她吃苦耐劳,朴实善良,对丈夫和孩子充满浓浓的爱。
B.小说以天气的变化为线索来展开情节,李婶的心情是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变化的,这种构思增强了小说的艺术性。
C.小说中用了很长的篇幅来写黄昏雨势由小到大的变化,而对于雨小后的描写较为简略,这是为了突出强调儿子的来电。
D.小说开头写家禽们在院子里掐架、鸣叫、讨食,一片杂乱,暗示了丈夫住院,她心里惦念丈夫,“一片杂乱”的现象与李婶的心境相映衬。
【小题2】文中划线的段落属于什么描写?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小题3】文中写了李婶三次流泪,分别表现了主人公什么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殷墟随想
李丽红
我知道,这是一个遥远的王朝。
当我的脚跨进殷墟的大门,迈上门口的青石台阶的时候,无意间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午后的天空,高而远,是安静的,淡淡的浅蓝,无所谓的蓝,无所谓的几片云,轻轻地、悠悠地飘着,太阳一如既往地照耀,万丈光芒像波浪一样无声地涌来,却不炽烈,说不清身上什么地方倒有一丝丝凉。
是不是阳光已经陈旧古老了?这还是三千年前照耀着殷的阳光吗?对于时间的河,三秒钟是一瞬,三千年也是,对于人类历史的河,三千年,确实够遥远了。此刻,当我慢慢靠近一段过去的时空,想起儿时趴在一口古井边上向下看的情景,井底的水是幽暗而沉静的,水缓慢而沉重地晃动,有夜的天空一样的黑光。历史的纵深就像那口井一样深邃、神秘、深不可测,它让我头晕目眩、无所适从。心里微微一颤,明白了那一丝凉的来处。这是一个遥远的王朝,遥远得让我无从把握,无以触摸了。
一千多年,一个王朝从诞生到灭亡,从辉煌到没落,有美丽的神话传说,也有金戈铁马的冰冷无情,有苦心孤诣的经营,也有骄奢淫逸的放纵。如今,这一切早已都烟消云散了,部族的厮杀归于沉寂,疆土的争持归于沉寂,王的威仪归于沉寂,后的美丽也归于沉寂。一个逶迤千年的王朝,在三千年后留下了什么?又能留下什么?
它留下了殷墟。今天,在一个晴朗的初夏午后,我就在这墟间,在殷墟的遗址上徜徉漫步,从南到东,从东到北,再从北到西,从殷墟博物馆到甲骨文碑林,从车马坑到墓葬群,再到妇好墓。风很柔情,丝丝缕缕,缠绕着我的脚步,所以脚步犹豫不决,裹挟着目光,所以目光游移不定。在一个王朝的碎片中,我不知道我会遇到什么,更不知道会错过什么,内心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不是一座废墟,这是一个王朝的记忆,也是一个王朝的诉说。
我只有倾听。
青铜、兽骨、龟甲、玉饰、陶、兵器、墓葬……穿越了三千年的时光,每一个器物都有了生命有了灵魂,在幽暗的角落里,或忧郁,或喜悦,或呐喊,或叹息,幽幽地、悠悠地诉说。它们很遥远,但不陌生,更不意外。目光掠过,那些陶,那些青铜,玉饰,无一例外都有一个拗口的名字,我叫不上来,却都似曾相识,不说青铜和玉饰,只说这些陶,和我家储藏室里大大小小的罐子真是如出一模,这就叫一脉相承吧。但一脉相承的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当我注视着那些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字的时候,我会产生一种幻觉,这些字是活着的,这时候的字是活着的,这时候的每一个字本身就是一首诗,一幅画,它们是太阳,是草,是花朵,是翩翩飞舞的蝴蝶,是潺潺流动的水,那么新鲜、生动,有色彩,有温度,亦有香味。在星星点点的历史碎片中间,人的意志好像进入了一个强大的磁场,能和过去的阳光、风、花香、水色奇异地揉和在一起。我站在那里出神,看着阳光投影在地上的字,不知道我是它的一部分,还是它是我的一部分。
只有源头的清冽与甘甜,才会有这样清淡、疏离,幽远的美。我在这个地方找到了衔接,也懂得了融入。我相信每个人在这里都能找到一些在自己的生命里已经走远的东西,生命深处的,生命里最真实的,爱或诗歌。青铜的绿锈,玉的沉光,陶的泥土本色,也许现在能留存的,才是本来最应该具有的。
也只有沉默。
这是一个真实的王朝。它的真实是司母戊鼎。我被鼎的沉重、沉稳,鼎的坚不可摧,鼎的不可撼动所震慑。做为权力的象征,没有比它更形象了。它的真实是一枚鲜红的印章盖在纸上的一刹那。它不容置疑。
穆穆清风至,吹我罗衣裾。
青袍似春草,草长条风舒。 ­
是谁的诗?忘了,是哪个朝代的诗?忘了,但不用多说,无论是谁的,无论是哪个朝代的,这诗是我现在的心情,是我想像中殷商的模样,这诗里的每一个字都是来自殷商的一股清流。
(选自《散文选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的环境描写,渲染了气氛,烘托了作者心情,为下文写“我”对股商的历史以及文化的理性思考作了铺垫。
B.作者在殷墟的遗址上徜徉,殷商时代蔚为大观的遗迹和文物令作者发思古之幽情,脚步变得犹豫,目光也游移不定。
C.作者引用“穆穆清风至”等诗句,形象而又诗意地表现了自己行走在版墟面对历史文明时的感受和心情,语言隽永,蕴藉深沉。
D.这篇文章名为“殷墟随想”,主要内容是对殷商时期社会生活情境的再现,同时表达了作者对历史遗迹残骸的浓浓叹惋和留恋之情。
【小题2】请联系上下文,分析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1)心里微微一颤,明白了那一丝凉的来处。
(2)它们很遥远,但不陌生,更不意外。
【小题3】作者面对殷墟采取了哪两种态度,为什么持这两种态度?请结合文章内容,分别加以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巴金为何能“感动中国”
鄢烈山
自巴金辞世以来,各种媒体的报道与评说铺天盖地,其哀荣远远胜过前些年去世的沈从文、冰心、萧乾等新文学大师。我相信,人们对巴金的哀悼是发自肺腑的,意在藉此向他致敬,并寄托自己的情与思。
巴金何以能“感动中国”呢?
论文学创作,在新文学大师中,他的成就并不是数一数二的。郭沫若诗集《女神》对个性解放的热烈呼唤,茅盾小说《蚀》对“幻灭、动摇、追求”心路历程的描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清新纯朴,老舍小说《骆驼祥子》对底层小人物命运的关注,都比巴金代表作《家》更切合时下的情境,能引起我辈共鸣。
巴金的女儿对记者说,他未能成为“与他经历相符合的文学大师”。他写得最成熟的小说《寒夜》,由于时代的变迁,甚至不如谌容的《人到中年》更能打动我们。而论晚年对时事的投入,他也许还比不上对教育改革和反腐败有激情表达的冰心老人。
文革后的二十多年,巴金呼吁建立现代文学馆和文革博物馆,很艰难地写作五卷本《随想录》实际上做的是一件事——反思;实际上表达一个心愿——讲真话。
《随想录》有什么了不起,比得上他翻译的赫尔岑的回忆录《往事与随想》吗?
比不上,根本不可比。巴金写作《随想录》始于1978年,时年七十有四,这样高龄带病写作,难免朴拙,难得的是执着;而《随想录》的出版颇有曲折,他的故乡心有余悸的出版社不经同意就某些“敏感”篇页删得有题无文,我们怎忍心责备他的思考情胜于理,“没有达到他理应达到的深刻”?
然而,《随想录》体现了他早年秉持的写作信条“将心交给读者”,他明明白白地告诉世人:我要把《随想录》当作遗嘱来写。把心交给读者,呼吁世人讲真话,他“揪出示众的首先是自己”。他的这种光辉人格不能不感动每一个有良知的人。他是一个正直的理想主义者,一个善良的人道主义者,他具有我们这片土地所稀缺的“求真意志”与“忏悔意识”。正是出于这样的钦敬,他的同辈人戏剧大师曹禺称他为“二十世纪的良心”。新华社在他逝世当日播发特别报道,大标题就是《别了,“二十世纪的良心”》,内文称他为“讲真话的一面旗帜”。
讲真话又有什么了不起?“实事求是”是中国古训:从小幼儿园阿姨就教导我们“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然而残酷的现实却教训人们:求真求实是何等艰难,“讲真话”要付出多少代价?五卷《随想录》耿耿不忘的、记录的、反思的不就是几十年间巴金及同代人被迫自诬诬人“由人变兽”的经历吗?浩劫过去了,提议建造“文革”博物馆,不过是要求“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让我们今后堂堂正正做“人”。但是他的愿望至今未能实现,我们只能记住老人的这个遗愿,等待着告慰巴金在天之灵的那天到来。
心理常识告诉我们,感动源于共鸣。人们“接受”巴金作为“世纪良心”的符号,认同其意义,盖因“讲真话”很难,非平常的血肉之躯甘愿承担其沉重。若不然堂堂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较多披露审计报告,教育副部长张保庆直率批评地方官员,怎么会说反正自己快退下?而人的天性是,消极地讲希望“免于恐惧”,积极地讲渴望表达个人意见,以参与社会活动与公共事务。
道理其实很简单,巴金对讲“真话”的呼吁之所以“感动中国”,其实就像“超女”大赛主题词“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之所以激起千万人响应一样,不过是与人们的心声发生共振了。唐诗有言:“人无百年寿,百年复如何!”如果我们连“讲真话”都不敢都不能,苟活到一百岁也不过是行尸走肉,活着有什么尊严有什么价值?
《人民日报》10月18日李辉悼念巴金的专文题为《巴金:巨星陨落,光还亮着》。那么让我们在巴金老人心灵之光照耀下,继承他坚守良知顽强求真的精神,去开创讲真话的美好未来。
(选自《新京报》有删节)
相关链接:
《随想录》是巴金一生的心血。他在晚年终于写下了在当代中国产生巨大影响的《随想录》,以此来履行一个知识分子应尽的历史责任,从而达到了文学和思想的高峰。《随想录》堪称一本伟大的书。这是巴金用全部人生经验来倾心创作的。如果没有对美好理想的追求,没有对完美人格的追求,没有高度严肃的历史态度,老年巴金就不会动笔。他在《随想录》中痛苦回忆、深刻反思,完成了最真实人格的塑造。
(选自“百度百科”)
‚穿越一个世纪,见证沧桑百年,刻画历史巨变,一个生命竟如此厚重。他在字里行间燃烧的激情,点亮多少人灵魂的灯塔;他在人生中真诚地行走,叩响多少人心灵的大门。他贯穿于文字和生命中的热情、忧患、良知,将在文学史册中永远闪耀着璀璨的光辉。
(感动中国2003颁奖词)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巴金的代表作《家》,不比郭沫若的诗集《女神》、茅盾小说《蚀》、沈从文的小说《边城》、老舍的小说《骆驼祥子》更切合时下的情境,引起我辈共鸣。
B.巴金《随想录》的思考情胜于理,“没有达到他理应达到的深刻”,但他七十四岁高龄带病写作,难免朴拙,难得的是执着,我们作为读者,不忍心责备。
C.“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符合中国古训“实事求是”。但现实中求真求实,“讲真话”极其艰难,所以巴金的《随想录》难能可贵。
D.巴金的女儿、戏剧大师曹禺、新华社在他逝世当日的报道、李辉悼念巴金的专文,都对于巴金先生“讲真话”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也对其表达了哀思。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采用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情感表达真挚,字里行间表达了对巴金老人“求真意识”与“忏悔意识”的钦敬与怀念之情。
B.巴金女儿对记者说,巴金未能成为“与他经历相符合的文学大师”,表达了巴金女儿对人们没能公正评价父亲的不满和惋惜。
C.人们“接受”巴金作为“世纪良心”的符号,原因正如感动中国颁奖词中所说“穿越一个世纪,见证沧桑百年,刻画历史巨变”一样。
D.本文写巴金的文学作品整体上比不了同时代的郭沫若、茅盾、沈从文、老舍、冰心,甚至还比不了当代作家谌容,但并不影响作者对他的认可。
E. 对美好理想的追求、对完美人格的追求、高度严肃的历史态度,让巴金在《随想录》中完成最真实人格的塑造,履行知识分子的历史责任。
【小题3】文章结尾引用“李辉悼念巴金专文题《巴金:巨星陨落,光还亮着》”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历史上,借贷起于何时虽没有明确的界说,不过“欠债还钱”这一基本信条却和“杀人偿命”一样古老。古代法律一般都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失,对于不按期归还债务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汉代即有功臣列侯负债违期不还,被夺候除国之事,汉以后各朝也都有抑制高利盘剥的规定。元朝中后期规定“本利相侔而止”,以本金数额为借贷利息的上限,即“一本一利”。

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关汉卿的《窦娥冤》中即可窥见一斑。我们都知道窦娥遭遇千古奇冤之后的“六月飞雪”,却很少将她的故事与元朝的民间借贷联系在一起。事实上,蔡婆婆在当时的放贷及其“本利相侔”的高利率,在元朝都是合法的。只不过一笔贷款使她得了个孝顺的儿媳妇,另一笔贷款却给她和窦娥带来了无妄之灾。民间借贷对于任何社会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窦天章这样的穷人要举债度日,赛卢医这样的“商人”则需借此来融资,正是这种资本的流转互通,才使社会生生不息,得以发展。“禁止利息”既不符合人性,也会妨碍贸易往来,还会使处于困境中的人得不到帮助。

在世界范围内,犹太教、基督教与伊斯兰教,都有禁止放债取利的教义,倡导人们无偿借取,使富有者能无条件地帮助贫穷者。不过这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美好的宗教理想,却缺乏实现这一理想的人性基础,所以伊斯兰教徒才会设计出“重复买卖”这一规避禁令的“法律技巧”,即借方向贷方借财物时,卖给贷方一物品,然后借方再以高于卖出的价格买回所卖物品,通过这种所设的“一卖一买”,借方买回原物品所多付的价金就代表双方私下约定的借贷利息。这种以技巧来规避宗教义务的现实,正说明了民间借贷的不可或缺性。

如果说在古代自然经济社会里,民间借贷还主要集中于像窦天章这样解生活中燃眉之急的情况下的话,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借贷已为社会发展所必需。对于一些公司经营者,在银行贷款难以为继时,民间借贷可能就成为公司存活的一条出路,只是不管借方还是贷方,都应有预防风险的意识。对于政府,则应如古代的统治者那样,既允许民间借贷的存在,又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取息过律”,严禁催债过程中的过激行为,这样才可以避免一些悲剧发生。

(节选自《民间借贷的规制》)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欠债还钱”的信条及汉代抑制高利盘剥的规定,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B.元朝中后期规定“本利相侔而止”,也就是说所有贷款都要收到等同于本金数额的利息。
C.《窦娥冤》中,窦娥遭遇千古奇冤,完全是蔡婆婆放高利贷及元朝民间借贷导致的结果。
D.犹太教,基督教与伊斯兰教,虽倡导无偿借取,但却很难实现,有的人靠技巧来规避禁令。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从历史的角度论述了古代法律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的观点,并举例证明。
B.第二段紧承第一段,以《窦娥冤》为例,论述了元代民间借贷状况及民间借贷的必不可少。
C.文章采用举例论证,比喻论证等论证方法论证了民间借贷存在的合理性及其规制。
D.文章论证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借贷的必要性和政府应采取的规避风险的措施。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禁止借贷利息,就有可能妨碍贸易往来,使处于困境中的人得不到帮助。
B.“重复买卖”这一规避禁令的“法律技巧”,证明了民间借贷的不可或缺性。
C.只要政府加强管控,就不可能出现“取息过律”及催债过程中的过激行为。
D.民间借贷无论是在古代自然经济社会里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均必不可少。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目。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秃鹤。
秃鹤的秃,是很地道的。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这颗脑袋绝无一丝瘢痕,光滑得竟然那么均匀,阳光下像打了蜡一般地亮。
一次,屠夫丁四见秃鹤眼馋地看他肉案上的肉,就用刀切下足有二斤重的一块,然后高高地举在秃鹤眼前:“让我摸一下你的头,这块肉就归你。”秃鹤用力将那块肉甩到了满是灰土的路上。
夏天到了,秃鹤却戴着一顶薄帽。同桌一把将那顶帽子薅了下来,秃鹤追过去,同桌将帽子甩给另一个同学,秃鹤又去追,那个同学如法炮制……桑桑抢过帽子往自己的头上一戴,将身子挺得笔直,作一个立正举手敬礼的样子。然后,将帽子交给阿恕,对阿恕耳语了几句,阿恕抓了帽子就跑。秃鹤在校园里东一头西一头地找着阿恕,脚步越来越慢,越来越小。
那顶白色的帽子,被阿恕戴在了旗杆顶上那个圆溜溜的木疙瘩上。几乎全校的学生都到了旗杆下,用手遮住阳光仰头看那高高的旗杆顶上的白帽子。秃鹤推开人群,走到旗杆下,想爬上去将帽子摘下。可是连着试了几次,都只爬了两三米,就滑跌在地上,倒引得许多人大笑。秃鹤倚着旗杆,瘫坐着不动了,脑袋歪着,咬着牙,噙着泪。
班主任蒋一轮来了,命令阿恕将帽子摘下还给秃鹤,秃鹤却一把将帽子打落在地:“我不要了! ”说罢脖子一梗,直奔桑桑家。秃鹤仰面朝天,将自己平摆在了院子里。无论怎么劝,秃鹤也不肯起来,泪水分别从两眼的眼角流下来,流到耳根,又一滴一滴落在泥土,把泥土湿了一片。后来,还是从外面回来的校长桑乔才将秃鹤劝走。
星期三上午,这一带的五所小学要在一起汇操。汇操的头一天,蒋一轮将秃鹤叫到办公室,说:“你明天上午就在教室里呆着。”秃鹤低下头朝办公室外边走,出门时,他用脚将门“咚”地狠踢了一下。
第二天早上,秃鹤坚决不让步,一定要参加汇操。蒋一轮只好说:“那你必须戴上帽子。”秃鹤将棉帽戴上,然后讥讽而又带了点恶毒地一笑,站到了已经集合好的队伍里去了。
油麻地小学的表演开始了。一切正常,甚至是超水平发挥。桑乔的笑容已克制不住地流露出来。当表演进行了大约三分之二,一直面孔庄严的秃鹤,突然将头上的帽子摘掉,扔向远处。场外的人,如久闭黑暗之中忽然一下看见了一盏大放光明的灯火,顿时被秃鹤那颗秃头吸引住了。哄笑立即淹没了站在台子上喊口令的那个女孩的口令声,油麻地小学的学生们一下子失去了指挥,动作变得凌乱不堪。秃鹤却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全神贯注地做着应该做的动作,只见他像装了弹簧一样,在地上轻盈地弹跳,那颗秃头,在空中一耸一耸。
就这样,秃鹤以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的轻慢与侮辱。
但秃鹤换得的是众人的冷淡,因为他使大家失去了荣誉。秃鹤到处讨好别人,可没人领情。新学年重新编组,没有人愿意与他一组。他走出校园,沿着河边漫无目标地往前走,一直走到那个大砖窑。秃鹤迎着砖窑的热气,一步一步地走过去,完全被笼罩在了热气里,谁也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别人。他就这么坐着,让那湿润的热气包裹着他,抚摸着他……
春节即将来临,将举行全乡四十三所中小学的文艺汇演。“今年必须争得小学组第一名!”桑乔把蒋一轮等召到他的办公室,不容商量地说。
蒋一轮去了一趟县文化馆,从他老同学那里取回来一些本子。桑乔看后,选中了《屠桥》。几个主要角色很快分配好了,新四军队长由杜小康扮演,十八岁的姑娘由纸月扮演,伪军连长由柳三下扮演。
一切都很顺利。等到彩排了,蒋一轮才发现:那个伪军连长是个大秃子,许多唱词与道白,甚至剧情都与秃子有关;这个本子具有令人发笑的效果,全在于此。
“让柳三下剃个大光头?”
“也只有这样了。”
柳三下却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头,仿佛不是要剃他的发,而是要割他的头。 “只好不演这个本子了。”桑乔说。
“不演,恐怕拿不了第一名,就数这个本子好。”蒋一轮说。
“没办法。”
消息很快在学生中传开了,大家都很遗憾。秃鹤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不说话。傍晚,他给蒋一轮写了个纸条,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
蒋老师:
我可以试一试吗?
陆鹤
秃鹤从未演过戏,却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晚上,他把自己打扮成那个伪军连长,到院子里,借着月光,反反复复地练。隆冬季节,寒气侵入肌骨,夏装打扮的秃鹤不在意,就这么不停地练,额头竟然出汗了。
演出那天,秃鹤演得一丝不苟。他脚蹬大皮靴,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从桌上操起一把茶壶,喝得水直往脖子里乱流,然后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马到屠桥……”在与纸月周旋时,一个凶恶,一个善良;一个丑陋,一个美丽,对比十分强烈:可以说,秃鹤把那个角色演绝了。
演出结束后,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当他们忽然想到秃鹤时,秃鹤早已不见了。
那时,秃鹤正坐在小镇的水码头的最低的石阶上,望着被月光照得波光粼粼的河水。油麻地小学的许多师生都找来了,他们听到了秃鹤的啜泣声。秃鹤用嘴咬住指头,想不让自己哭出声来,但哭声还是克制不住地从喉咙里奔涌而出,几乎变成了号啕大哭。
纸月哭了,许多孩子也都哭了。
纯静的月光照着大河,照着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也照着世界上一个最英俊的少年……
(节选自曹文轩长篇小说《草房子》,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桑桑抢过秃鹤的帽子戴在头上,做出滑稽的举动,指使阿恕把帽子戴到旗杆上可以看出他惯于落井下石,缺乏同情心。
B.汇操比赛前,秃鹤带了点恶毒的一笑,是后文他搅乱汇操比赛的伏笔,显示了他很有心机、城府深的性格特征。
C.新学年分组没人愿意与秃鹤一组,他内心充满了失落,到砖窑中,让热气包裹着、抚摸着,可见他很孤独,渴望得到温暖。
D.小说善于捕捉细节,运用肖像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刻画人物,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富有人性美和人情美。
E. 小说叙述风格诙谐有趣但有失庄重;故事情节波澜起伏,引人入胜,美中不足的是秃鹤自荐演出给人以突兀之感。
【小题2】小说第二段为什么要极力描写主人公的肖像?
【小题3】小说中多次写到秃鹤的哭(画横线处),这两次人物的心境和作用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分析。
【小题4】小说的最后一个自然段有哪些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