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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吟
上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朋友写信:“我拼命工作,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却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一位以“面壁写书”为誓志的世界文豪,一个如此吝啬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看“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晨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做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它像一盆水泼醒了我,浑身打个激灵。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起”和“伊始”,是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日出”是艺术,是大自然最重视的一幅杰作。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增添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梦想、光明、生机和道路……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场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种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透过那橘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的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对自然又抱怎样的态度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仔细想想,也许确定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一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惺忪,满脸疲态的你,被浩荡人流推搡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挤出车站。踏上站前广场的一刹,一束极细的猩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拂了你一下,吹在你脸上——你倏地意识到:日出了!然而这一闪念并没打动你,你早被沉重的身体击垮,眼皮浮肿,头昏脑胀,除了赶紧找地方睡一觉,你什么也不想,一刻也不愿意再多呆……当然,也曾有过对“光明”超强重视的时刻。不知谁发明了“新世纪第一缕曙光”这个诗化概念,再经吸引投资和权威论证,竟打造出一个诱人的旅游品牌。一时间,媒体喧哗,山票陡涨,那峦顶便成了寸土寸金的摇钱树……
其实,大自然从无等级之别。而看日出,本是一种私人性极强、朴素而平静的生命美学行为,对一个习惯了对自然的漠视、又素无美学心理积淀的人来说,即使那一刻,你花大钱购下了山的制高点,你又能领略到什么呢?又能比别人多争取到什么呢?
爱默生在《论自然》中道:“实际上,很少有成年人能真正看到自然,多数人不会仔细地观察太阳,至多他们只是一掠而过。太阳只会照亮成年人的眼睛,却会通过眼睛照进孩子的心灵”。
值得尊敬的成年人,一定是那种“直至成年依然童心未泯的人”。
【小题1】文章开头部分说,我被“每天看日出”这句话“猝然绊倒”,又说“浑身打个激灵”,根据文意解释“猝然绊倒”和“打个激灵”的含义。(4分)
猝然绊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个激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作者把福楼拜“按时看日出”,看作是“精神明亮”的标志,为什么这样说?请分条简述其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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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文章末尾引用了爱默生的话:“太阳只会照亮成年人的眼睛,却会通过眼睛照进孩子的心灵。”请简要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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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评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4分)(    )
A.在作者看来,福楼拜“按时看日出”,不仅是一种生活姿态.更是一种生活理念,一种生命哲学,一种精神美学。
B.作者认为普通人对晨曦对日出的麻木、混沌是因为他们为生活所迫,应该同情他们才对。
C.“透过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的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这句话是对福楼拜“按时看日出”的生命哲学、精神美学意义的形象概括。
D.作者认为类似“新世纪第一缕曙光”的炒作,不是真正的热爱生活、体悟自然,而是精神贫乏的表现。
E.作者把福楼拜和生活中的某些人对自然的态度作对比.是为了说明欣赏自然必须具有美学心理积淀。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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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选段,完成小题。
一曰抱定宗旨。诸君来此求学,必有一定宗旨,欲知宗旨之正大与否,必先知大学之性质。今人肄业专门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因做官心热,对于教员,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唯问其官阶之大小。官阶大者,特别欢迎,盖为将来毕业有人提携也。现在我国精于政法者,多入政界,专任教授者甚少,故聘请教员,不得不聘请兼职之人,亦属不得已之举。究之外人指摘之当否,姑不具论。然弭谤莫如自修,人讥我腐败,而我不腐败,问心无愧,于我何损?果欲达其做官发财之目的,则北京不少专门学校,入法科者尽可肄业法律学堂,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业学校,又何必来此大学?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诸君肄业于此,或三年,或四年,时间不为不多,苟能爱惜光阴,孜孜求学,则其造诣,容有底止。若徒志在做官发财,宗旨既乖,趋向自异。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唯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束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光阴虚度,学问毫无,是自误也。且辛亥之役,吾人之所以革命,因清廷官吏之腐败。即在今日,吾人对于当轴多不满意,亦以其道德沦丧。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此余所希望于诸君者一也。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蔡元培先生要青年学生抱定的宗旨是:为求学而来,爱惜光阴,孜孜以求,研究高深学问,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B.蔡元培先生在文中指出北京大学多年来的弊端,这弊端是指学生多抱做官发财的目的来读书,多以实惠取巧为主,不研究学问;教师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唯问其官阶之大小。
C.产生北京大学多年弊端的外部因素主要是做官发财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当时国家混乱,官僚主义盛行,加上封建思想中,为官为正道这样根深蒂固的观念。
D.北京大学多年弊端产生的内部因素主要是:学校老师和学生从内心里没有治学的严谨态度,思想腐化,享乐主义严重。
【小题2】对这段文字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蔡元培认为“今人肄业专门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这是他对我国传统的封建教育进行深刻的彻底的批判之后得出的全新认识,在当时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对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B.蔡元培之所以提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这是源于他对我国当时科学技术极端落后的焦虑,企图通过大学教育为国家迅速培养一批科技人才,以实现他的教育救国、科技救国的主张。
C.在这篇演讲辞中,蔡元培把“抱定宗旨”放在首位,这说明在蔡元培看来,最大的腐败就是思想观念的腐败,腐败的观念不除,真正的改革就不会产生。因此,改革必须首先从破除陈腐落后的观念开始。
D.这段文字,蔡元培先列举以“做官发财”为学习目的的种种弊病,从理论上说明这一宗旨的错误,由此引出自己的正大宗旨,接着再用正反对比的方法,从理论上说明正大宗旨的好处、宗旨乖违的危害,从而有力地论证了“宗旨不可以不正大”这一论点。
E. 蔡元培把“做官发财”列为腐败,他自己定“三不主义”,第一条就是“不做官”。这对我们很有启发,我们应该坚决抛弃“做官发财”的观念,同当官的发财的划清界限。
【小题3】根据文章的主旨,体会画线句子的含意和感情。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中国小说发展的脉络及特点

①中国的小说,也和世界各国一样,是从神话传说开始的;有人说我国小说有很多起源,如寓言、史传、诸子散文等等。其实源只有一个,那就是神话传说。神话是把神人化,传说是把人神化;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很难确切划分。

②到魏晋南北朝,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这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起的名字,我觉得概括得很恰切。神话传说也好,志怪、志人也好,都是作为一种史实记载下来的,是靠实地访问,从民间搜集而记录下来的,因此叫作“志”。“志”是记录的意思,而不是创作。所以最初的小说,同历史归于一类。比如《穆天子传》是个神话传说,可史书上却把它归于帝王《起居注》一类;《山海经》也是神话传说,《汉书》中却把它归于“地理志”中。

③直到梁代萧统编《文选》,才第一个要把文学和历史区分开来。他在序中提出他的文学定义,即“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但这时他所指的文学包括诗、文、赋,并不包括小说。我国的小说脱离历史领域而成为文学创作,还是进入唐代之后的事。唐代的文化出现了很多新的东西,文人的思想也有所发展、开阔;这时传奇小说应运而生,如白居易写《长恨歌》,陈鸿写《长恨歌传》、白行简写《李娃传》等等,都是依照传说创作而成,不再是历史性质的东西了。唐代小说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想像虚构与讲求文采,这就同过去的作品有所区分。参照萧统的文学定义看,虚构、想像正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则正是讲求文采。从此,小说便发展成为文学创作了,但作为史的志怪志人传统也并没有停止。

④传奇小说发展到宋代就衰落了。宋代的小说大致是根据史事记载完成的,没有什么虚构和富有文采的创作加工,同唐代小说大不相同。后来人们写了各个朝代的历史小说,大都走了宋代传奇的路子,即按照史书的记载编写的,作为文学作品是失败的。

⑤这时随之兴起的是话本。话本经过文人加工,就变成许多话本小说和演义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等,大都是文人采用民间创作而进行再创作的……

⑥由这里再发展,便成为文人的独立的创作。这时不再拿民间的东西来加工了,而主要是自己创作。这一类代表作是《金瓶梅》,它在小说发展史上开辟了一条新路。无论《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是《西游记》,写的都是非凡的人物、不寻常的英雄;而《金瓶梅》开辟了一条写平凡人和生活的道路,通过写平凡人的日常生活,显示了现实主义文学的长足发展。《红楼梦》的道路,是《金瓶梅》所开创出来的。到了《红楼梦》,中国古代的现实主义小说,就走到了一个辉煌的顶点。

⑦中国小说发展的脉络及特点,大致就是如此。

(节选自吴组湘《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

【小题1】关于小说的起源,有两种说法:①小说起源于劳动。(见《中国古代小说的特点》);②小说起源于神话传说。对这两种说法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说法①指小说的源头是劳动,说法②指小说的源头是神话传说。
B.说法①指小说的源头是劳动,说法②指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神话传说。
C.说法①指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劳动,说法②指小说的源头是神话传说。
D.说法①指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劳动,说法②指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神话传说。
【小题2】从我国古代小说发展历程的角度看,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
A.《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不属于同一阶段,《金瓶梅》和《红楼梦》也不属于同一阶段。
B.《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不属于同一阶段,《金瓶梅》和《红楼梦》则属于同一阶段。
C.《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属于同一阶段,《金瓶梅》和《红楼梦》不属于同一阶段。
D.《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属于同一阶段,《金瓶梅》和《红楼梦》也属于同一阶段。
【小题3】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
A.第一个给小说做出明确定义的是梁代的萧统。
B.“话本”即“话本小说”,是宋代兴起的。
C.作者说“这时传奇小说应运而生,如白居易写《长恨歌》,陈鸿写《长恨歌传》、白行简写《李娃传》等等,都是依照传说创作而成”,可见《长恨歌》是一部传奇小说。
D.《金瓶梅》是第一部由文人独立创作的长篇小说,署名是兰陵笑笑生。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拔掉那颗蛀牙
秦素衣
她恨全家人。
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有这么严重吗?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一直拒绝和家人联系。半夜,她第一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哭了,哀号着,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父亲抢过电话,叫着:“妞妞,妞妞……”再也说不出话来。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选自《小小说选刊》2008年第8期,有删改)
【小题1】联系全文说说标题《拔掉那颗蛀牙》有何深刻含义?(4分)
答:  
   

【小题2】第⑾自然段“她”打电话回来时,家人对她的反应可不可以删去?为什么?(6分)
答:  
   

【小题3】她恨全家人。(她具体“恨”什么?开篇独句成段,有何作用?)(4分)
答:
  

【小题4】选文是一篇寓意深刻的小说,并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试结合全文作简析。(6分)
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物质文化,酒对文人墨客的创作灵感、创作心态以及创作风格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数我国古代的文人墨客,尤其是诗人,十之八九都曾与酒结下过不解之缘,正所谓“宜言饮酒者莫如诗。饮,诗人之通趣矣”。并且,在我国古代诗歌史上,有不少诗人都写过酒,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就有李白。李白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不仅以诗闻名,亦以嗜酒闻名于后世。因此,其有“诗仙”之称的同时,还有“酒仙”“酒圣”之称。可以说,酒在李白的笔下,直接变成了一个醒目而独立的文学意象,酒不仅对其创作有巨大的影响,还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诗人的真性情,增强了其诗歌的感染力,尤其是其诗歌中体现出的酒文化,具有极高的文化意蕴和艺术价值。
酒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从广义上来说,它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有关酒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来说,它特指人类所创造的有关酒的精神财富。尽管饮酒是一种世俗性的行为,但是透过饮酒,透过与酒有关的诗文,能够折射出文人的精神世界、心灵世界。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它深深地根植于我国民族文化的沃土之中,在世界酒文化的历史长河里,一直散发着自己特有的芳香。
李白笔下的酒和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的酒充满着诗性的智慧,是一种心灵的诗性之思,李白将一种物质享受的饮酒乐趣上升为高级的精神享受。可以说,李白诗歌中的酒文化是一门极具特色的艺术。李白胸怀大志,青年时代就有“大济苍生”的宏图大愿。因此,在其酒诗中,李白往往有意借酒表达自己的心志,一方面想引起当时统治阶层的关注,渴望得到重用;另一方面也以此自励,本真地抒发着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如《登广武古战场怀古》:“秦鹿奔野草,逐之若飞蓬。项王气盖世,紫电明双瞳。呼吸八千人,横行起江东。赤精斩白帝,叱咤入关中。两龙不并跃,五纬与天同。楚灭无英图,汉兴有成功。按剑清八极,归酣歌大风。”诗人借赞美刘邦统一天下的功业,表达了自己的雄心壮志和建功立业的愿望。
从李白的酒诗中可以看出诗人对自己和未来是充满信心的,如“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是雄浑的酒诗中最激昂高亢的声音。但是社会的黑暗导致诗人的理想与现实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在李白的诗中,也借酒表达了一种“及时行乐”的思想,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如“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如“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等,都体现了李白在理想得不到实现时寻求及时行乐的心态,但是在其及时行乐的外表下,却始终奔涌着诗人“寂寞”的愤激之情,跳动着诗人“入世”的热烈之心。
李白的诗歌,酒与诗交融在一起,由此形成了独特的酒诗文化。饮酒、醉酒本是一种世俗化的东西,但是在李白的诗歌中,经其诗心的点化,诗意的提升,诗情的催发,而进入一种独特神奇的生命诗境。在醉酒中,诗人的生命从形体到心灵都获得了解放,都具有了审美的意味。因此,李白的醉酒是一种精神超脱的最佳状态,也是一种生命之美的最佳展现。在诗酒世界里,李白是真正的精神之王,更是文坛上不朽的“诗仙”“酒仙”。
(选自《李白诗歌中的酒文化》,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国古代的文人墨客,尤其是诗人,大多曾与酒结下过不解之缘,写下过与酒有关的诗歌,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就有李白。
B.正是因为酒是一种源远流长的物质文化,所以酒对文人墨客的创作灵感、创作心态以及创作风格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C.酒对李白的诗歌创作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他笔下写到酒的诗句也很多,酒在他的笔下成了一个醒目而独立的文学意象。
D.酒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它根植于我国民族文化的沃土之中,在世界酒文化的历史长河里散发着自己特有的芳香。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李白以诗、嗜酒闻名于后世,其诗歌中体现出的酒文化,具有极高的文化意蕴和艺术价值。
B.李白在其酒诗中,往往借酒来抒发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这一点在其《登广武古战场怀古》中就有鲜明的体现。
C.李白笔下的酒和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李白饮酒不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的乐趣,而是为了追求高级的精神享受。
D.李白胸怀大志,青年时代就有“大济苍生”的宏图大愿,其诗歌中的酒文化更是一门极具特色的艺术。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雄浑、激昂的诗句,是诗人李白对自己和未来充满信心的具体体现。
B.在李白的诗歌中,醉酒不是一种世俗化的行为,而是一种独特神奇的生命诗境,在醉酒中,诗人的生命具有了审美的意味。
C.李白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之称,同时还有“酒仙”之称,他在诗酒世界里,堪称真正的精神之王。
D.在李白的诗歌中,有时还借酒表达一种“及时行乐”的思想,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等,这种“及时行乐”的思想说明诗人已无“入世”之心。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近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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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小题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小题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小题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小题4】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