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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吟
上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朋友写信:“我拼命工作,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却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一位以“面壁写书”为誓志的世界文豪,一个如此吝啬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看“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晨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做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它像一盆水泼醒了我,浑身打个激灵。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起”和“伊始”,是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日出”是艺术,是大自然最重视的一幅杰作。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增添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梦想、光明、生机和道路……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场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种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透过那橘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的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对自然又抱怎样的态度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仔细想想,也许确定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一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惺忪,满脸疲态的你,被浩荡人流推搡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挤出车站。踏上站前广场的一刹,一束极细的猩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拂了你一下,吹在你脸上——你倏地意识到:日出了!然而这一闪念并没打动你,你早被沉重的身体击垮,眼皮浮肿,头昏脑胀,除了赶紧找地方睡一觉,你什么也不想,一刻也不愿意再多呆……当然,也曾有过对“光明”超强重视的时刻。不知谁发明了“新世纪第一缕曙光”这个诗化概念,再经吸引投资和权威论证,竟打造出一个诱人的旅游品牌。一时间,媒体喧哗,山票陡涨,那峦顶便成了寸土寸金的摇钱树……
其实,大自然从无等级之别。而看日出,本是一种私人性极强、朴素而平静的生命美学行为,对一个习惯了对自然的漠视、又素无美学心理积淀的人来说,即使那一刻,你花大钱购下了山的制高点,你又能领略到什么呢?又能比别人多争取到什么呢?
爱默生在《论自然》中道:“实际上,很少有成年人能真正看到自然,多数人不会仔细地观察太阳,至多他们只是一掠而过。太阳只会照亮成年人的眼睛,却会通过眼睛照进孩子的心灵”。
值得尊敬的成年人,一定是那种“直至成年依然童心未泯的人”。
【小题1】文章开头部分说,我被“每天看日出”这句话“猝然绊倒”,又说“浑身打个激灵”,根据文意解释“猝然绊倒”和“打个激灵”的含义。(4分)
猝然绊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个激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作者把福楼拜“按时看日出”,看作是“精神明亮”的标志,为什么这样说?请分条简述其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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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文章末尾引用了爱默生的话:“太阳只会照亮成年人的眼睛,却会通过眼睛照进孩子的心灵。”请简要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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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评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4分)(    )
A.在作者看来,福楼拜“按时看日出”,不仅是一种生活姿态.更是一种生活理念,一种生命哲学,一种精神美学。
B.作者认为普通人对晨曦对日出的麻木、混沌是因为他们为生活所迫,应该同情他们才对。
C.“透过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的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这句话是对福楼拜“按时看日出”的生命哲学、精神美学意义的形象概括。
D.作者认为类似“新世纪第一缕曙光”的炒作,不是真正的热爱生活、体悟自然,而是精神贫乏的表现。
E.作者把福楼拜和生活中的某些人对自然的态度作对比.是为了说明欣赏自然必须具有美学心理积淀。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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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湖畔的梭罗
汪家明
梭罗这样的人,是人类的异端,唯其异端,才展示出奇才,就像梵高,其极端的行事他人难能仿效,但却会被后人奉为至尊。
在美国,梭罗(1817-1862)算是古典的作家,是美国文学的开创者之一。在哈佛大学读书期间,梭罗就得以亲近爱默生,经常参加爱默生家的文人聚会,受其超验主义观点的影响,反对权威,提倡个性的绝对自由;崇尚直觉,认为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直接认识真理。爱默生也喜欢这个年轻人,曾致信哈佛总裁推荐梭罗,使梭罗获得奖学金。
1845年春,他决心进行向往已久的生活实验。在征得爱默生同意后,他在离村镇不远的瓦尔登湖畔属于爱默生的林地上,着手自建木屋,并于7月4日搬进新居,独自在此居住26个月之久,基本上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自己垦荒种植,自己伐木劈柴烧壁炉,自己做饭,用自己生产的豆子换取必需的日用品,还给人帮工。他追求“一周里只有一天工作,而有六天自由支配”的生活。这些自由支配的时间,他用来会友交谈,用来参加文人聚会,更以绝大多数时间用来观察自然、沉思冥想、读书写作。
在湖畔小屋居住期间,他因多年拒付不合理的人头税而被捕,虽然第二天就由姑姑代缴被释放,但对他刺激极深,几年后发表了一篇名为《对政府的抵抗》的文章。这篇文章被编入论文集时,改名为《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对后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比如甘地的“不合作运动”、托尔斯泰的“勿抗恶主义”等,其精神实质都源于这篇文章。这倒是梭罗生前难以想象的。
离开湖畔小屋后,除了偶尔做一点勘测工作,他基本过着自由撰稿人的生活,旅行、读书、记笔记、写作是其主要内容。他喜欢数学,有测量的特长。他养成了一种习惯:测量有兴趣的物件的大小与距离,如树的大小,池塘与河流的深度和宽度,山的高度等。
从1855年起,他开始感到身体不适,双腿发软,虽经积极治疗,一直没有痊愈,于1862年因肺结核发作去世,年仅四十五岁。
对他的作为和个性,朋友们有许多记录。他一生放弃了太多东西:没有学着从事任何职业;没有结过婚;独自一人居住;不去教堂;不参加选举;拒绝向政府纳税;不吃肉,不喝酒,也从来没吸过烟。在生活中他用不着抵抗什么诱惑。
但在其他方面,他却细如毫发。据说,他在池塘边找到一种花,仔细观察后,断定它已经开了五天。他胸前的口袋里有一本日记簿,上面记录了树林里应当在这一天开花的所有植物的名字;他知道某一个夜晚在河面上纷飞着地蝇,鱼们抢着吞食,吃得太饱,有些鱼竟胀死了。他有种倾向:要放大这一刹那。即便只是一个极小的物件,他也要从中看出自然界的定律。
梭罗生前只出版了两本书。一本是他在1849年自费出版的《康科德河和梅里麦克河上的一星期》,内容是记录他和约翰在两条河上的旅行,其中穿插着大段大段文史哲和宗教方面的议论,晦涩难懂,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另一本就是《瓦尔登湖》了,于1854年出版,一百五十年来风行天下,不知出版了多少个版本。
“写作下面这些文字,或者说其中大部分文字时,我只身一人生活在树林里的一所房子里,距离周围的邻居都在一英里左右。房子是我自己一手建造的,位于马萨诸塞州康科德镇的瓦尔登湖湖畔。我用自己的双手辛勤劳作维持我的生计。我在那里生活了两年零两个月。如今,我又是文明生活的匆匆过客了。”
《瓦尔登湖》全书就是这样开始的。在书中,梭罗记录自己亲近自然、学习自然的过程,追求“简单些,再简单些”的质朴生活,希望短暂人生因思想丰盈而臻于完美。其中有许多篇幅是关于动物和植物的描写,因此有人将此书看作一本关于自然的文献,而忽略了其中关于哲学的内容。其实这不仅是一部抒情散文著作,也是一部罕见的哲学著作。
爱默生在梭罗的葬礼后离开墓地时自言自语道:“美国还不知道——至少绝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它失去了多么伟大的一位国民。”他的预言很对。1985年《美国遗产》评选“十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瓦尔登湖》名列第一。如今梭罗早已成为美国文化的偶像,美国人认为,是梭罗最先启蒙了国人感恩大地的思想。到目前为止,此书已有两百多个版本,并被译成许多国家的文字。
(选自《难忘的书与人》,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为美国古典文学开创者之一,梭罗极端的行事风格像梵高一样,虽然令其他人难能仿效,但却会被后人奉为至尊。
B.1845年春,在爱默生的支持下,梭罗在瓦尔登湖畔着手建造自己的小木屋,生活基本自给自足,可以支配自由时间。
C.梭罗在湖畔小屋隐居时多年拒付不合理人头税,这可能源于他读书期间接受的反对权威,提倡个性的绝对自由思想。
D.梭罗放弃了太多东西,他曾自嘲是文明生活的过客,隐居期间跟别人接触不多,朋友们对其作为和个性有不少记录。
 
E.梭罗生前总共出版两部著作,尽管二者都涉及文史哲和宗教方面的内容,但是两本书命运不同,一部畅销一部滞销。
(2)文章为什么说“梭罗这样的人,是人类的异端”?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请结合全文谈谈梭罗的“奇才”的表现。
(4)文章末尾说“美国人认为,是梭罗最先启蒙了国人感恩大地的思想”。请结合材料以及自己的体验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鱼。”“我全靠打鱼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士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
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
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嘛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是这样啊。”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啾。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象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以“毡靴”为依托,记述爷爷的生活片断,表现爷爷的优秀品质以及对自己的影响,选材时间跨度较大,却无结构松散之感。
B.“爷爷”是受到“我”极力赞扬的人物,但是对“爷爷”的一些做法,也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如嫌“爷爷倔”,扔毡靴时“愤愤地”等。
C.小说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多次中断叙述,插入“我”的议论、抒情笔墨,给人断断续续的感觉,实属败笔。
D.小说写“爷爷的毡靴”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叼去筑了窝儿,在窝里产卵、孵化,雏鸟啁啾的情景,意在表现“爷爷”将温情施与禽类的善良。
E. 小说以“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作结,集中表达了“我”对爷爷的赞扬和思念之情。
【小题2】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6分)
【小题4】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时尚浅说
黄毓璜
辞典上“时尚”直白的释义就是一时风尚。作为社会流变、生活迁移、价值更迭驱动下的潮汐式性相(注),主要是审美旨意、心理趋向在公众与日常的表征。其公众性、盲动性、愉悦性以及可仿效性的自身特质,决定了它浪打浪般的生长,成就其推进演化的广度、强度和速率;还不妨说,时尚作为时代的情感表征,乃是一个时代的种种合力使然。虽然其行也不远,此起彼落,时有变更,却不随一己好恶而兴废,不因拒之纳之而行止,称得上是一位无翼而飞、天生天杀的主儿。
同时,时尚也并非可以简单地一面而论。其本身也具备种种包容的可能:既可孕育诞生之契机,亦可成为溃靡之温床,事情确实存在两面性。“因势利导”因而成为可能,“圣者时也”的名言,“我行我素”的标榜,也因而都在大本大宗的道理之内,是从不同侧面说明了人在“自然化”了的客体面前的主观选择和临世态度。
不妨说,“趋时”是人类的天性,要不然“ok”、“bye bye”也不至于那么频频挂到男男女女的嘴边。这一方面说明人的“顺变”能力,另一方面呢,也说明了人的“从众”心理——他那样说的时候,未见得自己多么酷爱英语。可见,“趋时”大体指向外部关涉,关涉“面子”上的事,跟自己内心的好恶关系不是太大的。这原本毋庸置疑,须得一议的是:这里的时尚很可能成为一种压力,压迫人们划一了心志和产生超水平的企求。诸如就业上某些职岗的过冷过热,诸如婚嫁时房子、车子被列为必要前提——面对种种时尚如骛趋之或心理失衡,人们有理由拒绝“安分守己”、“安贫乐道”的慰勉,也同样有必要顾及具体的现实条件和属于自己的选择。
如果说人除了是一种“物质”存在还分明是一种“精神”存在,那么,“与时俱进”跟“顺时迁变”就不能是一回事。而且,执著于精神性的人还往往抱持跟时尚“对视”的姿态,所谓“不随俗沉浮”,大体描述了在物性和物化了的时尚面前保持一份心灵的高傲。
“不合时宜”归根结底是一种精神境界,是“抗尘走俗”与“超尘脱俗”的起始点。我们无法在普遍的层面上要求人们都成就为精神上的“庞然大物”,可以肯定的则是:一个精神强健的人,一个有作为的人,一个不失尊严的人,无论是在春风得意中走马,还是在艰难困顿中蹒跚,都不能是一个失落自我而为时尚左右的人。 (摘编自《啄木鸟》)
(注)性相:梵语,“性”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相”是事物外观的表相。
【小题1】下列对文章所说的“时尚”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是一个时代的种种合力所形成的一时风尚,主要是审美旨意、心理趋向在公众与日常的表征。
B.其公众性、盲动性、愉悦性和可仿效性特质,决定了其演化的广度、强度和速率的不断推进。
C.流行时间虽然不长,但不管人们是喜欢、接纳,还是厌恶、拒绝,也只能追随它的发展方向。
D.存在两面性,既可以成为淘汰旧事物、孕育新生事物的契机,也会成为酿造腐朽奢靡的温床。
【小题2】(小题2)文章说,“‘趋时’是人类的天性”。请简要阐述你对这句话的理解。(3分)
【小题3】应如何正确面对“时尚”?请简要概括文章的观点。(3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流逝的古典
黄晖
①那天下午,我去听一位老教授的课,他讲的是《诗经·蒹葭》。午后的阳光从窗户跑进来爬在他那苍苍白发和陶醉的脸上,听着他温暖地读着那些渐行渐远的诗句时,我突然有一种很静谧、很幸福的感觉。
②夜里,月色和清风悄悄穿过窗帘,我从高高的书架上找出了那本遗忘多年的《诗经》。线装的书页泛着远古的光芒,是那种随着光阴流逝,越来越朴实的金色。在幽幽浮动的墨香里,我再一次看到了“蒹葭苍苍”“白露未晞”。我看见远古时代的一个芦塘,清晨,纤纤芦苇被牛乳般流动如烟的雾霭轻柔地包裹着。晨曦中,浅绿的墨绿的苇丛倩影婆娑,亭亭玉立,如衣香鬓飞的女子涉水而来。怀念这一种意境:我不想把这说成是一种诗情,而情愿把它归为一种古典。“古典”一词本身就很静态,很内敛,很纯粹,有一种淑静、典雅的感觉,令我们咀嚼、玩味不够。
③我读到《关雎》,读到《桃夭》,读到“青青之麦,生于陵坡”,读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读到“昔年移柳,依依江南,今看摇落,凄伧江潭。”我想到为什么,这些很远古的文字,如今读来,依然淙淙如诉,让人可感可悟。真如澹澹的渌水,我们的心田仿佛千万年来一直是它青青的河床。
④想到了《古诗十九首》,这些不知作者姓名和年代,突兀而起复又戛然而止的谜一般的诗歌群落。为什么就连李白这样的大诗人也为之佩服得五体投地?怎会洋洋洒洒醉酒般地写下整卷《古风》?我想,这就是古典的魅力吧。它们以其天衣无缝、水乳交融的艺术境界,言近旨远、语短情长的艺术魅力震撼、陶冶着无数的后人!
⑤注视着这些古典书籍,抚摸着它们厚实的脊梁,我能感受到它们所蕴含的时代精髓和撑起的时代魄力。而它们又是那样宁静,我不敢想象没有《诗经》《楚辞》的时代叫什么先秦,没有唐诗宋词的时代算什么唐宋,没有小说的明清是什么样的明清。这些源自第一张植物纤维构筑的纸片的灵感,在千百年漫长的时光中,抚慰着人类的精神与灵魂,牵引着人类穿越长长的时光隧道。一行行时长时短的句子,一页页时近时远的思绪,那么质朴、厚重,它们牵着我走向文字的源头。这些久远的古典文字的确“旧”了,但那字里行间所充盈的生命精神、深邃的原理、多极的内核却超越了彼时彼地,在这个世界夜深人静的时刻渐入我们的心灵、血脉,在我们的血管里流淌……
⑥我相信那些古典的文字肯定来自于平凡的生活,源于简洁、沉静的心灵。古人在最为平凡的采摘、狩猎、耕种之余,偶有所见所感,自自然然,随口吟出了“蒹葭苍苍”“渌水澹澹”这些精纯得像墨金一样的文字。汽车、电脑离它们很远,人欲物欲离他们很远,而平凡离他们很近,诗情离他们很近,古典离他们很近。古典与古人本来就是水乳交融的一体。而我们呢?在抚摸那些《诗经》句子的时候,除了对美的巨大感动,内心更有一份莫名的冰凉和疼痛:那自然史上最纯真的童年风景、生命与自然最相爱和谐的“蜜月之岁”似乎已经渐行渐远了! 阅读竟成了永远的怀念!
⑦怀念古典,这是一份超越时空的契约。我的心灵深处永远会留下一个宽敞、透亮的空间,让飘溢着灵性、充盈着生命精神的古典诗情灿然长流。
(选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27日第12版)
【小题1】请赏析第⑤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3分)

【小题2】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①段写听“老教授的课”的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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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文章第⑥段,作者说“阅读竟成了永远的怀念”,请根据文意概括其原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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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根据全文内容,结合自己的阅读实践,举例谈谈“古典”的内涵以及给你带来的独特体验。(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铁公鸡施粥

光绪三年,淮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河南济源偏北有—铁牛镇也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铁牛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悭吝,比铁公鸡还抠,大伙儿私下里称铁牛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周家忽然传出消息:周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铁牛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周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周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铁牛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周老爷子吝啬持家,周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菜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周家放出规矩:“领粥时,必须说‘周老爷真慷慨,周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周家大门磕个头……”—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周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个口袋,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周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周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周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婆娑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然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使铁牛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周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周老爷子做了件蠢事。周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周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周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周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朝周老爷子讨说法,周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周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结果铁牛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铁牛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周老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大家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年周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是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打,所以我恨透了讨饭。”周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铁牛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周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周家孩子不孝,但周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周家还在,子孙兴盛,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规律,相继败亡。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周老爷子开粥棚救济,但是他规定,领粥要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B.小儿子在文中两次出场,衬托了周老爷子的心狠无情,丰富了小说的情节和内容。
C.水灾过后,周老爷子名声很快变得臭不可闻,而他的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这篇小说显示了作者对“持家”“行善”等的思考,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耐人寻味。
【小题2】小说中的周老爷子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小说在塑造周老爷子这个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请就其中主要的两种进行简要赏析。
【小题3】周老爷子临终那番话颇有深意,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