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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文学类)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共20分)
梦里梦外的婺源
程越华
①一如戏剧,再华丽的舞美,都不及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所辐射的感染力。婺源的最大看点,其实是随着脚步的娓娓而来的民宅。那季季耐看、年年可赏的徽式古民居相伴着一株株古树名木,在小桥流水、青山萦岚的衬托下,如宋元风格的国画意境幽远,又似钱象派莫奈的油画,处处流淌着光彩和色影融合的韵味。
②婺源的民居与徽州古村落如出一辙,依山傍水,粉壁黛瓦马头墙,村头屹立着古牌坊,在河水微澜中,荡漾着岁月泛起的层层涟漪,也荡漾着远离尘嚣的神秘。
③婺源的民宅中,随处可见明清时期的古建筑。如一个叫李坑的村庄,气势恢弘的官宅和雕梁画栋的商宅不胜枚举。看似不起眼的一扇小门,跨进门槛,才发现闯入的是明代某位尚书的客厅,梁坊隔扇上排山倒海的雕花尽显物是人非的沧桑,层层叠叠的宅院,像迷宫一样交织和连接,殷实而不嚣张。所有的屋宇,都有一种惊心动魄的儒雅之美。房屋的布局很讲究风水,即使一个小小的雕饰,也很强调寓意,如“喜上梅(眉)梢”、“荷 (合)鹤(和)美好”、“鹿(禄)鸣幽谷”。
④徽式民居中,最为考究的当算设在房屋内的天井,每家皆有,一进一天井,套间组合,环环相扣。因徽式民居山墙高筑,窗户很小,天井便成了高墙深院内的天窗,在四面八方的中轴瓦檐下,形成室内另有洞天的气势,仿佛能容纳大千世界,为屋中人提供了聊以舒心的视觉空间。那翘角走兽,似俯瞰守卫着方寸天地,在日月光辉的投射下,形成光与影交叠、气与流相通的理学,起到了屋内通风、采风、透气的调节作用。据说在徽州风水理论中,水是玉气和财富的象征。天井巧造“四水归堂”,锁型井底蓄水,寓意暗室生财,是想锁住来之不易的财气。在建筑技法上,天井是典型的虚实结合手法,借以慰示一种似有与似无、恍惚与朦胧的空间美,亦是徽州人“无中生有,有中生无”的哲学观,其间更隐含着“临水成村,辟乾坤于洞里;因花结屋,驻日月于壶中”的寓意。徽州人的聪明才气,在一方天井上,可窥一斑。
⑤天井,堪称一种徽州人文现象,他们秉承先辈的一脉儒风,传承着程朱理学。天井,也表达了徽州商绅慎独与隐逸的处世心态,这种心态造就了徽商以文化人、以理服人的儒商之道。
⑥婺源村落中的任何旮旯,总能感触到浓郁的古韵和醒目的沧桑。历经千百年风霜不朽,在人们的习惯思维中,是根基深厚、材质牢固;穿越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它们能安然守旧如今,则说明这方神奇的热土,曾经寂寞于喧嚣的红尘之外,曾经是纷争遗忘的世外桃源。
⑦千载一梦,百年一瞬,世事的变迁没有苍白婺源千百年的固守,倒是讽刺了无所适从的世人。为了追求浮华,人们趋之若鹜涌向市尘;饱经灯红酒绿的眩晕和高楼大厦的压抑,复将渴望的目光投向红尘之外,显露返祖的本性。于是,一度落寞的婺源,如今便有了毫无预知的喧嚣。一如慈祥的祖母,敞开她望眼欲穿的大门,以其一成不变的敦厚和淳朴,感慨万端地安抚着一颗颗失措的心灵。
⑧婺源是一幅画。我终于走进了这幅画,又走出了这幅画,以为画中的她,很像我那守了一辈子贞节牌坊的大祖母。然而,画中的她却不是“随风秋树叶,对月老宫人”——她已成为了一幅现代版的清明上河图。
⑨也曾以为,婺源是永远沉寂于尘嚣之外、隐匿在史册里只属于名词的煊赫风光,像传说中的古徽州女子那样,永远恪守着她的宁静、矜持和典雅,没想到今天,满面沧桑的她,也被子孙们拖到众目睽睽下,当作商场门前的模特儿展示。
(选自《散文选刊》2012年第10期,有删改)
【小题1】第4段中,作者为何说“徽州人的聪明才气,在一方天井上,可窥一斑”?试结合文章加以概括。(4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①一如戏剧,再华丽的舞美,都不及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所辐射的感染力。
②满面沧桑的她,也被子孙们拖到众目睽睽下,当作商场门前的模特儿展示。
【小题3】文章前5个自然段用了大量笔墨写婺源“民居”及“天井”,有何作用?(4分)
【小题4】本文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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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打 工 仔
杨 崇 德
小岩村出了个深圳打工仔,那是发爷的满崽阿贵。
阿贵春节回来的时候,花格子西装,棕色牛皮鞋,还戴着个乌黑墨镜,像个流氓似的。招得村里人议论纷纷。好在初一孩子们到发爷家拜年,阿贵给每个娃儿一块钱,人们才意识到阿贵不是流氓,倒像个老板。于是,村里的老老少少开始向阿贵靠近。
阿贵,你在深圳干什么?有人想探听阿贵有钱的原因。阿贵只是笑而不答。就连阿贵的老子发爷也不知道。但是,人们百分之二百地肯定:阿贵这小子发了。
人们的猜测百分之二百正确。正月初五,阿贵就要发爷跟他去深圳看世界,发爷不肯去。阿贵就死缠,说:“爹,你就去吧,这把年纪了,再不去看看那里的热闹世界就没有机会了。”发爷还是不肯去。阿贵就说:“爹,跟我去一趟吧,反正我在那边又不干坏事。”发爷听了阿贵这句话,心里亮堂了几分。最后,在乡邻们的劝说下,发爷跟阿贵到了深圳。
深圳这个五彩缤纷的城市,在发爷眼里就是天堂。阿贵陪父亲逛了深圳的几个风景点,最后告诉父亲怎么过马路、怎么回家就自个儿上班去了。头两天,发爷不敢离开阿贵的房间,至多是在他房门口看行人,看车辆,看他从未看到过的热闹景象。过了几天,发爷的胆子就大了,能够远离阿贵的住房,沿街去瞧去望。阿贵很忙,除了按时给发爷准备三餐外,整天早出晚归。
这天,发爷转到了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方,发现有个胖女人坐在那里,双眼微闭,她的双脚被一个人抱着。发爷很好奇,走到旁边看热闹。抱脚的人很投入,正在用小刀给女人修脚趾甲。趾甲被修整得圆圆的,抱脚人又用小刀将指甲刮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涂上红油,很好看,也很新鲜。发爷在这里出神地站了近十分钟。胖女人给抱脚人付了20块钱,抱脚人躬腰连说谢谢。抱脚人转过身,发爷的脑神经被重重地刺了一下:抱脚人竟是自己的儿子阿贵!
发爷不等阿贵喊出半个“爹”字,就给了阿贵一耳光,脖筋如蚯蚓般地骂道:“没出息的东西,想不到你干的竟是这等活!跟我老老实实回家种田去!”
这一晚发爷半粒米都没吞下。第二天,不管阿贵怎么求,发爷还是回到他的小岩村。乡邻们很高兴地围着发爷讲深圳,发爷就说深圳的车子好看房子好看。有人问阿贵在那好吗?发爷说:“好好。”但是,发爷从此就病倒了,病得让人越来越为他惋惜:放着好日子不过,就要走了。
阿贵从深圳赶回来的时候,发爷已经咽了气。阿贵跪在发爷的灵床边不愿起来。
发爷快入殓的时候,阿贵用小刀给发爷修了脚趾甲,圆圆的,然后用指甲油涂了一遍又一遍,很好看,也很新鲜。小岩村的人都说发爷的脚趾甲很好看,很新鲜。
(1)小说开头写阿贵回村过春节的情景,有哪些作用?请分点说明。(6分)  
(2)这篇小说的行文思路是怎样的?请简要叙述。(5分)
(3)小说中发爷和阿贵各有什么样的性格?本小说表达了怎样的主旨?请简要概括。(6分)
(4)这篇小说反映出当前的一些社会实际,例如:有人认为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兢兢业业做好就行;有人认为,职业其实是有差别的,一个人应该选择智力程度高、能发挥出更大才华、作出更大贡献的职业。对这两种看法,你怎样看?联系本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戒 猎
王 族
加拿别克骑马向山谷深处走去。正是黄羊下山喝水的日子,狼在这时会跟踪黄羊而来,他要利用机会开始开春的第一次猎狼。
很快黄羊便成群出现,加拿别克趴在石头后一动不动,等待它们过去。加拿别克的目标是黄羊后面的狼。很快,五只狼出现了。加拿别克在一个射击点位瞄准了一只狼,他有信心一枪把它打死。只要打死一只狼,另外四只狼就会迅速逃走,他只需把打死的狼扛回村里。但他很快发现了一头比其他狼都高的大狼,它犹如王者,气宇轩昂。
加拿别克弃其他的狼于不顾,调转枪口向那狼中王者射击。子弹准确击中了它,但它却挣扎着逃跑了。加拿别克骑上马就追。他知道狼已经中弹,会因为奔跑而大量流血,而急促的追赶无疑会加速它的死亡。这些人能想到,但狼不懂。这就是猎人经常谈论的话题,猎人打猎不仅靠枪和子弹,还要靠智慧。有了智慧,才能确保猎物逃不出猎人的手掌。
山谷中,一只狼中王者和一人一马展开了“马拉松”。加拿别克在逼近,狼在逃跑,二者之间的距离在缩短。最后,当狼想爬上山坡时,终因体力不支滚了下来。加拿别克跳下马准备向它开枪,但它发出的一声哀鸣让他心头一颤,勾扳机的手犹豫了。他看见它口吐鲜血,一定是因为刚才奔跑让伤痛加剧,它的命不长了。这是他预谋的猎杀方案。一切似乎都在意料之中。
狼又嚎叫一声,他的心又一颤。大狼悲惨的叫声,如果换作人,一定是血泪飞溅的那一刻才能发出的。生的希望如火苗熄灭,死的深渊已张开大口。它已没有挣扎逃跑的力气,只是望着他。加拿别克看见它眼里布满痛苦,那是一种经过较量、挣扎之后屈服的痛苦。死亡之神正在移动看不见的手指,紧紧扼住它的喉咙,狼无法挣扎,无法逃脱。加拿别克下不了手,蹲在它身旁看着它抽搐。
加拿别克看见它的眼中滚出了泪水,他的心一颤,勾扳机的手松开了。它是狼中王者,但恐惧让它身上的光彩骤减,并且把悲哀迅速放大。所有生命在死亡面前都是脆弱的,谁又能从深不见底的死亡黑洞中爬出?加拿别克有些悲哀,他不想看见这样的死亡尤其是在死亡边缘的挣扎和绝望。看见了这样的场景,便犹如自己正在经历死之一样,让他感到不祥。
他不打算要它的命了。天很热,他抱来一些野草将它盖住,以起到降温的作用,也让它缓解伤痛。如果它命好,或许可躲过这一劫。
一个多小时后,他掀开野草,发现血已在狼的唇角结成黑色痂块,它的呼吸也十分微弱,但那双眼睛却睁得更大了,里面是放大的绝望和恐惧。他在它跟前走动,它的眼神随之移动,似乎希望他帮助自己从死亡中挣脱出来。但死亡的绳索已死死将它捆绑,它无望再活下去。
加拿别克估计,它还得受两天左右的折磨才能死去。一个难题摆在了他的面前,晚上会有熊出现,一旦发现它便会扑上来用大掌拍打一番。那样的话,它在死亡的最后一刻又会遭受屈辱。即使没有熊的出现,它在两天里的慢慢等死又是多么痛苦!
加拿别克产生了一个念头。他不再犹豫,将枪口对准狼的头部,转过脸勾动了扳机。枪响过后,狼一动不动躺在那里。它的痛苦终结,生命终结。
加拿别克从此戒猎。
(摘选自《百花园》2017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的开头单刀直入,寥寥数语,就直接交代了故事的主要对象以及事件缘由,有助于读者快速进入文本,语言比较简捷、平实。
B.小说中的加拿别克,对狼的生活习性了如指掌,善于选取猎杀的时机,他追逐猎物讲求策略,是一个塑造得非常成功的猎人形象。
C.在与加拿别克的较量中,大狼虽然处于下风,命运被加拿别克牢牢控制在手中,但是即使面对死亡,它也保持着王者应有的威严。
D.在猎杀的过程中,猎手与大狼的关系逐渐产生了变化,加拿别克的选择“转过脸勾动了扳机”,把情节推向高潮,也深化了主题。
【小题2】联系文本,从描写手法的角度对下面句子进行赏析。
加拿别克有些悲哀,他不想看见这样的死亡,尤其是在死亡边缘的挣扎和绝望。看见了这样的场景,便犹如自己正在经历死亡一样,让他感到不祥。
【小题3】小说以“加拿别克从此戒猎”为结尾,请结合文本分析这样处理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白马
陈毓
三天前,他看见那匹马,只一眼,爱已无药可治。马在黎明的地平线上向着太阳驰骋,轮廓金红,但经验告诉他,马是白马。他注视着马的背影起伏又起伏,直至消失。在短短的三分钟里,他经历了爱与离别。
他在马离去的蹄声中失魂落魄。他一整天都神不守舍,不时倾耳而听,期待那独一无二的蹄声再次响起。
东方再次亮起前,他一夜不眠的守候里,那匹马光彩熠熠地出现。
他“嗨”一声,那一声“嗨”寄托着他对马仅仅一天一夜过去就凝集了一生的情感,他敏感地意识到马明白他的情感。马一个打挺,在他目不转睛的注视里,完成从起步到驰飞到止步的一个完美过程,像是诚意报答他的守望,又像是要自夸给他看,他向马远远地伸出他的右手,他想走得姿态洒脱,但却走得磕磕绊绊,他控制不住战栗,但他还是靠近了马。他几乎是一跃而起,就在他几乎触及马背的一瞬,马闪电般地向他扬起后蹄,他感到小腹一麻,马蹄却在离他一寸的距离收住。马一个转身,向着天边飘然而去,使他再一次地失魂落魄。
他忽然想起他的经验,两天来退隐的经验这一刻被唤醒。他要用经验拥有这匹马。
是的,他是驯马师,草原上最优秀的驯马师,驯服野马是他一生的光荣。他是野马的敌人,也是野马的知己。千里马之于伯乐,野马之于他,都是彼此的存在意义。
带上驯马师的套索、鞭子以及嚼子,它们从祖先那里传递过来。他想起他的工具,却决定放弃工具,赤裸的马,天籁一般妙不可言的马,任何工具对它,都是侮辱。他决定徒手对待白马。
他在第三天黎明前夕等在他遇见马的地方,他预感马会来和他约会。
他捕捉到风中马的气息,循着气味,他看见那匹马,他耸动鼻翼,心醉神迷,但他清醒着眼前的约会,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动作,把身体变成一朵云,袅袅升腾,飘上马背。
他感受到了马背的温度,但几乎同时,他像一滴难以栖息在树叶上的水珠一样,在马背上弹跳而起,跌落在马身后的草地上。他再次把身体聚拢成一朵云,飘向马背。他依然白费力气,再次坠地。白马稳立不动,像是在奚落他,又像是在嘲讽他。
他仰脸躺在地上,向白马伸出双手,喃喃自语:小白马、小白龙、龙龙…
他听见四周轰然而起的笑声。
你还是驯马师吗?
你忘了你的鞭子、套绳、马嚼子啦?
他的那些驯马的搭档,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真是昏了头,忘了潜伏在白马身边的危机。
多么漂亮的一匹马啊!伙伴们赞美道。
去野马那里,带上你的马鞭和嚼子,你忘了这些了,一个驯马师怎能忘了这些!奚落他的同伴,把一根长长的套索向白马抛去。
他从草地上跃起的同时,看见三根套马索从三个角度抛向他心爱的白马的脖子,把腾空的马从半空绊倒在地,马在脊背触地的刹那再次腾起,像一团火焰跑远了,脖子上的绳索在它的身后哆哆嗦嗦。那团火焰在天边再次被绊倒,绊倒又挣起,像夏日雷雨天在草地深处炸响的连环雷。一团火焰,又一团火焰。三个驯马师拉着套索滚下各自的马背,被白马拖拽着在草地上犁过,却都不松手。又有三个驯马师齐刷刷抛出手上的套索,把他们像石头般沉重的身体坠在各自的套索上,一起对付那孤胆英雄。
冷铁的马嚼子穿过白马的嘴唇,缰绳也已套上,天光大亮,所有的人都看清眼前这匹马,熠熠生辉,仿佛神就住在它那一边。
一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拉着马缰绳跃上白马优美的脊背,但他旋即像被利剑刺中一般滚落下来。另一个知难而上,被马闪电般地一踢,也跌下去了。
同伴的号叫唤起驯马人心中更大的野性。六根套索如死亡的绞索,把马拉翻在地。
跃起,摔倒。摔倒,跃起。似乎一千次。
嫣红如红宝石的血滴从衔铁口滴滴跌落。即便这个时候,他心爱的白马依然睁着那双不染一尘的眼睛,它不知道不屈服的马儿在驯马人这里是不存在的。
白马最终的结局可想而知。马被杀死,变成驯马人胃囊中的物质,马的精神将来到人的身体里,马的勇气、气力、无畏、不屈,这些都是驯马人看重的。宰杀烹食马肉的过程,也以欢庆的方式,男人举杯痛饮,女人载歌载舞,孩子为争一块马的拐骨扭打在一起。
奇异的肉香不可阻挡地冲进他的鼻腔,刺激他的眼泪滚滚。
他渴望得到马的头骨,哪怕他要为此和那个杀死马的驯马师决斗,他也不放弃这最后的机会。他想要珍藏它,像珍藏可以一生缅怀的爱情。
(原文有删改)
【小题1】小说第2段写了“他”看到白马之后的心理活动,这些文字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2】马的“奇异的肉香”为什么会使“他”“眼泪滚滚”?请简要概括。
【小题3】这篇小说写了一匹白马的悲剧,这个悲剧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礼的继承与超越
文化现象是一种复杂的想象,除了按时间的推移而传承和发展外,还会表现为空间的转移,或者说表现为各民族文化的渗透。一个民族的生存环境和性格特征,以及在自身发展中长期形成的传统的思维程式等,往往决定着这一民族文化的发展。它的文化创造中所固有的自由意志和选择能力,也便被框定在民族特征范围里,不能超越。这样一种因素决定了该民族文化的进程必须忠实地按它原有的轨道前进。只有确切地了解了人类全部发展过程所创造的文化,只有在尊重本民族文化性格的基础上对传统文化加以改造,才有可能建设适合于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
文化的发展除承袭性和民族性以外,还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文化发展适应新的时代呈蓬勃态势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相反,当一个民族的文化机能失去其弹性时,那必然表现出衰落的征候,这种征候发展到一定程度,文化便由衰落而至于灭亡,民族也随之而沉沦。
这些原则同样适合于对传统礼制的批判。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远古先民们终于冲破野蛮和蒙昧的包裹,向文明时代跨出伟大的第一步,这不仅仅是反映着人从动物的提升和人的意识的觉悟,更重要的是他们对社会秩序建构所做的思索,开始了人类制约自然、改造世界、管理社会的伟大工程。这一工程中,又同时包孕了对人类自身文化素质、生命情态的陶冶和改造。礼便是这一伟大历史飞跃的过程中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秩序建构的伟大尝试。这是足可媲美于世界任何民族文明成就的创造。。或许正因为如此,当孔子第一次在鲁国看到所保留的丰富的周礼仪式时,才会为华夏民族所创造的这远古所闪耀的智慧光辉激动不已,才会在斟酌损益的基础上,为此后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社会提出了一整套的基础理论和选择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模式。
远古先民们创造的原始礼制和孔子所整理的并为后代封建王朝所采用的封建礼制都属于已经逝去的那个时代,成为一段早已凝固了的历史。从中汲取一切积极进步、健康合理的因素,而扬弃那些限制民族发展、阻碍理性张扬的封建糟粕,应该可以成为我们自觉的选择。
当我们以这样一种自觉精神和自主意识来看待传统的礼制时,我们便会发现,他具有一种明显的二重性。从积极的一方面讲,礼既是立身之要,又是立国之本。有了礼仪制度,国家才有秩序,社会才能安定,执政者才能协调各种关系,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从个人修养来说,礼的作用在于教导人们端正自我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但与此同时,它有因此而带上了明显的局限性乃至反动性,这是因为礼的本身,无论是就性质、形式,还是内容而言,都是为了规范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带有鲜明的封建宗法等级特征。正由于它诞生于西周那样一个封闭性的农业社会里,长期生长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土壤上,以建立稳定的宗法等级制度为根本目的,它就很难彻底摆脱对封建宗法制度的紧密依赖与维护,很难扬弃它狭隘的经验主义、严酷的专制暴虐,而具备更开阔的眼光、科学的精神和真正的民主意识。
(选自《礼与传统文化》,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礼”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礼是人类制约自然、改造世界、管理社会过程中产生的包孕着对自身文化素质、生命情态的陶冶和改造的社会秩序建构的伟大尝试。
B.礼是立身之要和立国之本,只有有了礼仪制度,国家才会有秩序,社会才能安定,统治者才能协调各种关系和增强民族的凝聚力。
C.礼最先由远古先民们创造出来,后经孔子整理,成为了后代封建王朝所采用的封建礼制,如今它已经成为了一段早已凝固了的历史。
D.礼可以教导人们端正自我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本身却有局限性乃至反动性,这是它规范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的目的决定的。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文化现象是一种按照时间的推移而传承和发展,会表现为空间的转移,或者表现为各民族文化彼此渗透的复杂现象。
B.民族文化的发展往往取决于一个民族的生存环境和性格特征,以及在自身发展中长期形成的传统的思维程式等。
C.适合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缘自传统文化,建设它需要了解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并以尊重本民族文化性格为前提。
D.民族文化的进程必须按原有的轨迹前进,这是由民族文化发展中所创造的自由意志和选择能力不能超越决定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远古先民冲破野蛮和蒙昧向文明时代跨出伟大的第一步反映着人从动物的提升和人的意识的觉悟以及对社会秩序建构所作的思索。
B.如果孔子没有看到丰富的周礼仪式,此后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就不会有一整套的基础理论和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模式。
C.从原有礼制中吸取一切积极进步、健康合理的因素,扬弃限制民族发展、阻碍理性张扬的封建糟粕,应该成为我们自觉的选择。
D.传统礼制的二重性源于它诞生的特定环境和被设立的目的,这就决定了它不具备更开阔的眼光、科学的精神和真正的民主意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951年2月,爱因斯坦到美国波士顿的麻州综合医院接受最新的脑电图仪(EEG)检验。研究人员测出他的脑电图(俗名“脑波”)背景值之后,就请他思考科学问题,让仪器描绘出他大脑的活动模式。爱因斯坦在心里解一元二次方程式,仪器指针就剧烈地上下震荡,研究人员正在赞叹自己竟然有幸目睹绝世天才脑子的活动情形,指针忽地平静下来。研究人员立即上前问他正在想什么,仪器居然测不到。爱因斯坦回答道,他听见了雨声,才想起雨鞋套忘在家里了。 
1955年4月18日凌晨1:15,爱因斯坦在普林斯顿医院撒手人寰,病理科主任哈维医师进行验尸,爱因斯坦的好友兼遗嘱执行人内森取得了爱因斯坦长子汉斯的同意,将爱因斯坦的脑子取出,留给科学界做研究。
根据哈维的记录,爱因斯坦的脑子重1230公克,低于男人的平均值。哈维简单地测量了这个脑子后,除了拍照存真,还请了一位画家为它做素描。然后,他将整个脑子切成240块,每一块的位置都有详细记录。最后,他找上宾州大学一位他信任的实验室技师,进一步处理那些脑块,并选择代表脑子各个部位的脑块,制作一组切片,固定在供显微镜观察的玻璃片上。
于是爱因斯坦的大脑分别装进了10个储存组织学切片的盒子里,以及两个大玻璃瓶中。哈维将切片分送给他认识或信任的研究人员。
直到1985年,第一篇爱因斯坦大脑的研究报告才问世,由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神经科学家戴蒙教授领衔。她的团队检验了四块爱因斯坦大脑的皮质,分别代表左右前额叶上段与顶叶下段,以另外11人做对照组。 
他们发现,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的比例小于常人。神经胶细胞是神经元的支援细胞。根据过去的研究,哺乳类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从小鼠到人有逐步降低的趋势,有些学者因而推测,神经元执行的功能越复杂,越需要神经胶细胞的支持。也就是说,在哺乳类中,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可当作反映智力的量表。 
此外,从神经解剖学来说,顶叶下段皮质是听觉、视觉、触觉信息汇聚之处,我们又有神经心理学病例,显示顶叶下段受伤后,病人就无法进行复杂的思考,阅读、写字、计算能力都受损。作者再从爱因斯坦的夫子自道,推论他的思考模式基本上反映了顶叶下段皮质的功能,因此爱因斯坦的革命性成就,与这个组织学发现有因果关联了。 
第二篇研究论文发表于1996年,作者是阿拉巴马大学柏名顿分校神经学助理教授安德森。他发现,爱因斯坦的右前额叶皮质(运动区)比对照组薄,可是皮质中的神经元数量与对照组无异。换言之,爱因斯坦的大脑皮质中,神经元密度较高。安德森医师推论,这表示爱因斯坦大脑皮质神经元有较佳的传讯效率,因而可以解释爱因斯坦的超卓天才。 
最幸运的研究者是加拿大汉米尔顿麦克马斯特大学的维特森博士。虽然哈维只给了她19块爱因斯坦的大脑,可是哈维在切开大脑之前拍摄的照片与记录,也借给了她。因此她得以研究爱因斯坦大脑的整体形态。 
维特森指出,爱因斯坦大脑的顶叶异常发达,在形态上也有特异之处,例如侧脑裂并不明显,特别是左半球。因此顶叶下段皮质中的神经元易于相互联系,我们的视觉——空间认知、数学思考、运动知觉,极端依赖大脑顶叶下段皮质,爱因斯坦在这些认知域中表现的超卓智力也许与他顶叶下段不寻常的形态有关。 
1999年,这篇论文在知名的国际学术期刊《柳叶刀》发表,维特森一夕成名,成为各大媒体竞相报道的对象。
(摘自《参考消息》,略有改动)
【小题1】对文中画线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小,反映出智力水平低。
B.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大,反映出智力水平低。
C.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小,反映出智力水平高。
D.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大,反映出智力水平高。
【小题2】下列不属于爱因斯坦“天才脑子”的一项是(  )
A.爱因斯坦的脑子重量低于男人的平均值。高#考¥资@源 网
B.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细胞比例小于常人。
C.爱因斯坦顶叶异常发达,其下断皮质功能正常。
D.爱因斯坦神经元密度较高,有较好的传讯功能。
【小题3】下列说法与原文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  )
A.哈维主任最先为爱因斯坦验尸,并为其称脑重、拍照片、请人做素描、制作切片等。
B.戴蒙教授及其团队研究发现,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的比例小于常人。
C.安德森教授发现,爱因斯坦的大脑皮质中,神经元密度较高。
D.维特森教授发现,爱因斯坦在认知域中表现的超卓智力与他顶叶下段不寻常的形态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