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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共23分)
夕照透入书房
冯骥才
我常常在黄昏时分,坐在书房里,享受夕照穿窗而入带来的那一种异样的神奇。
此刻,书房已经暗下来。到处堆放的书籍文稿以及艺术品重重叠叠地隐没在阴影里。
暮时的阳光,已经失去了白日里的咄咄逼人;它变得很温和,很红,好像一种橘色的灯光,不管什么东西给它一照,全都分外的美丽。首先是窗台上那盆已经衰败的藤草,此刻像镀了金一样,蓬勃发光;跟着是书桌上的玻璃灯罩,亮闪闪的,仿佛打开了灯;然后,这一大片橙色的夕照带着窗棂和外边的树影,斑斑驳驳投射在东墙那边一排大书架上。阴影的地方书皆晦暗,光照的地方连书脊上的文字也看得异常分明。《傅雷文集》的书名是烫金的,金灿灿放着光芒,好像在骄傲地说:“我可以永存。”
怎样的事物才能真正的永存?阿房宫和华清池都已片瓦不留,李杜的名句和老庄的格言却一字不误地镌刻在每个华人的心里。世上延绵最久的还是非物质的——思想与精神。能够准确地记忆思想的只有文字。所以说,文字是我们的生命。
当夕阳移到我的桌面上,每件案头物品都变得妙不可言。一尊苏格拉底的小雕像隐在暗中,一束细细的光芒从一丛笔杆的缝隙中穿过,停在他的嘴唇之间,似乎想撬开他的嘴巴,听一听这位古希腊的哲人对如今这个商品世界的醒世之言。但他口含夕阳,紧闭着嘴巴,一声不吭。
昨天的哲人只能解释昨天,今天的答案还得来自今人。这样说来,一声不吭的原来是我们自己。
陈放在桌上的一块四方的镇尺最是离奇。这个镇尺是朋友赠送给我的。它是一块纯净的无色玻璃,一条弯着尾巴的小银鱼被铸在玻璃中央。当阳光彻入时,玻璃非但没有反光,反而由于纯度过高而消失了,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小鱼悬在空中,无所依傍。它瞪圆眼睛,似乎也感到了一种匪夷所思。
一只蚂蚁从阴影里爬出来,它走到桌面一块阳光前,迟疑不前,几次刚把脑袋伸进夕阳里,又赶紧缩回来。它究竟畏惧这奇异的光明,还是习惯了黑暗?黑暗总是给人一半恐惧,一半安全。
人在黑暗外边感到恐惧,在黑暗里边反倒觉得安全。
夕阳的生命是有限的。它在天边一点点沉落下去,它的光却在我的书房里渐渐升高。短暂的夕照大概知道自己大限在即,它最后抛给人间的光芒最依恋也最夺目。此时,连我的书房的空气也是金红的。定睛细看,空气里浮动的尘埃竟然被它照亮。这些小得肉眼刚刚能看见的颗粒竟被夕阳照得极亮极美,它们在半空中自由、无声和缓缓地游弋着,好像徜徉在宇宙里的星辰。这是惟夕阳才能创造的境象——它能使最平凡的事物变得无比神奇。
在日落前的一瞬,夕阳残照已经挪到我书架最上边的一格。满室皆暗,只有书架上边无限明媚。那里摆着一只河北省白沟的泥公鸡。雪白的身子,彩色翅膀,特大的黑眼睛,威武又神气。这个北方著名的泥玩具之乡,至少有千年的历史,但如今这里已经变为日用小商品的集散地,昔日那些浑朴又迷人的泥狗泥鸡泥人全都了无踪影。可是此刻,这个幸存下来的泥公鸡,不知何故,对着行将熄灭的夕阳张嘴大叫。我的心已经听到它凄厉的哀鸣。这叫声似乎也感动了夕阳。一瞬间,高高站在书架上端的泥公鸡竟被这最后的阳光照耀得夺目和通红,好似燃烧了起来。
【小题1】本文具体描写了夕照中的哪些事物,请按空间位置分类列出。(6分)
【小题2】文中划线的句子“陈放在桌上的一块四方的镇尺最是离奇”中的“离奇”一词具体指的是该段中的哪句话?(2分)
【小题3】文中加点的词语“抛”“挪”形象地描写了夕照的动态,请予以赏析。(4分)
【小题4】结合文章内容,回答下面的问题。(7分)
(1)为什么在作者笔下,《傅雷文集》好像在骄傲地说“我可以永存”,苏格拉底小雕像却“紧闭着嘴巴,一声不吭”?(4分)
(2)“这个幸存下来的泥公鸡,不知何故,对着行将熄灭的夕阳张嘴大叫。我的心已经听到它凄厉的哀鸣。”联系上下文,你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3分)
【小题5】文章开头说:“我常常在黄昏时分,坐在书房里,享受夕照穿窗而入带来的那一种异样的神奇。”从全文看,这里所说的“神奇”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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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人生树下
王开岭
①“维桑与梓,必恭敬止。”语出《诗·小雅·小弁》,意思是说:桑树、梓树乃父母所栽,见之必肃立,心生敬意。父母者,为何要在舍前植这两种树呢?答案是:“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即让子孙有衣裳穿、有家具使。后来,“桑梓”便成了“故里”的代称。
②树,不仅实用,还意味着福佑、恩泽和繁衍;不仅赐人花果和木质,还传递亲情和美德,承载光阴与家世。树非速生,非一季一岁之功,它耐受、持久、长命,春华秋实,像一位高寿的家族长者,俯瞰儿孙绕膝。所谓“荫泽”、“荫蔽”、“荫佑”之说,皆缘于树。有祖必有根,有宅必有树。再穷的人家,也能给后人撑起一大片树荫。这是祖辈赠与子嗣最简朴最牢固的遗产了。
③幼时,父亲带我回乡下祖宅,院子里有一棵粗壮的枣树,上住鹊窝,下落石几。逢孩子哭闹,祖母便将房梁上的吊篮钩下,摸出红油油的干枣来。后来,老人去世,老屋拆迁,“老家”便没了。虽非桑梓,但我知道,此树乃祖辈所植,在其下纳过凉、吃过枣子的,除了我,还有我的父亲,还有父亲的父亲。它是一轮轮人生的见证者,见证了他们从跌撞的蒙童、攀爬的顽少,变成拄杖的耄耋。
④这样的树,犹若亲属。
⑤老人们讲,闹饥荒时,都是树先枯、人后亡,因为果腹的最后一样东西,是树皮。人,只要熬到春天就不会饿死了,因为这时候,树抽芽,野菜生,槐花、榆钱、椿叶、杨穗,都是好食材。
⑥几千年来,凡户居,必在一棵大树下;凡村头,必有一棵神采奕奕的老树。民谣中唱,“问我祖先何处来,山西洪洞大槐树”,“祖先故里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鸹窝”。树,是家舍的象征,是地址的招魂幡。它比屋高,比人久。离家者,最后一眼回望的是它;返乡者,远远眺见的也是它。
⑦游同里古镇,听到个说法:江南殷实人家,若生女婴,便在庭院栽一棵香樟,女儿待嫁时,树亦长成,媒婆在墙外看到了,即登门提亲。嫁女之际,家人将树伐下,做成两只大箱子,放入绸缎做嫁妆,取“两厢厮守”之意。多美的习俗!女儿待字闺中时,对该树的感情定是窸窸窣窣的微妙,那是自己的树啊,盼它长大,又怕它长大。想想吧,像儿伴一样耳鬓厮磨,像丫环一样贴身随嫁,多么暖心,多么私密,多么亲昵。
⑧我若有女,必种一棵香樟。
⑨如今的家业里,少了样东西:树。没有了庭院,没有了户外,没有了供树根深入的大地,只剩下盆栽、根雕和花瓶。这个时代,可稳定传续的东西越来越少,“不动产”越来越少,“祖宗”的符号和痕迹越来越少。“家”失去了树荫的覆护,光秃秃曝于烈日下。
⑩我们的家什、器皿、陈设,包括果蔬稻粟,几乎无一源于自产和自制。我们的双手不再沾染泥土,我们不再是播种者,不再是采摘者,我们最大的身份是购买者,是终端消费者,我们彻底“脱农”了。不仅如此,我们解除了与草木共栖的古老契约,我们告别了在家门口折朵撷果的劳作和浪漫,我们放弃了对一棵树一株花的亲近与认领,我们失去了对四季和年轮的辨识。大自然里,不再有我们的一方蒲团、一幅凉席、一具竹榻。
⑪树,在马路上流浪。我们只是乘车迅速地掠过它们,透过玻璃扫视它们。它们身上,没有我们的指纹和体温,没有儿童的笑声和攀爬的身影。人和树,亲情已断,形同陌路。
⑫大自然中,没有了我们的亲属,我们成了路人。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节)
【小题1】联系文章,简要概述哪些内容能体现“这样的树,犹若亲属”一句的内涵?
【小题2】请赏析文中第⑦段中画线的语句。
【小题3】文章结尾说“大自然中,没有了我们的亲属,我们成了路人”,作者要表达怎样的情感?请试着结合文章探究。
【小题4】下列对本文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标题“人生树下”,既点明了文章所写的内容——树与人生,又提示了全文所用的手法——象征。
B.“后来,‘桑梓’便成了‘故里’的代称”一句中的引号起强调的作用,以此突出家园与树密不可分。
C.“我若有女,必种一棵香樟”一句表达的不是作者对香樟树的喜爱,而是对女儿美好人生的祝福期盼。
D.为了表达对树的敬畏、感恩,作者行文时采用了丰富的修辞手法,咏物抒怀便是其中之一。
E. 文章虽然把人生与树犹若亲属的种种亲昵叙写的丰满、细腻,其用意还是在于表达“我们成了路人”的哀痛。

同类题4

论述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
现代诗的“有”与“无”
吕进
《贞一斋诗说》概括诗歌技巧时说:“诗求文理能通者,为初学言之也;诗贵修饰能工者,为未成家言之也。其实诗到高妙处,何止于通?到神化处,何尝求工?”清人的这个观点还是有科学性的,新诗的情况其实也相去不远。纵向来看,《贞一斋诗说》说的三种情形,其实也是不少诗人走过的艺术之路的三个阶段:用散文方式写诗——注意表现技巧。从这个视角,一切优秀现代诗的技巧都可以用“有”和“无”二字加以解说。
一是有诗意,无语言。诗美体验的产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诗人在外在世界里不经意地积累着感情储备和形象储备。长期积累使诗人在某些方面形成了特别敏锐的诗美触角。一个偶然的契机,诗人就“感物而动”,诗人的主观心灵与客观世界邂逅了,灵感爆发。于是诗人“有”了心上的诗。要表现这个“有”,诗人又面临困窘。诗美的本质就是沉默,所谓“口闭则诗在,口开则诗亡”。至言无言。诗美一经点破,就会失去生命。有限的言,不可能完美地表达无限的言外之意。诗的无言的特性带给诗人无限的难题和无限的机会。以言表现无言,诗人只能从“有”到“无”。庄子说:“大辩不言。”司空图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刘禹锡说:“情到深处,每说不出。”白居易说:“此时无声胜有声。”从获得诗美体验的“有”到传达诗美体验的“无”,是诗歌创作的一般过程。“无”才是真“有”——诗篇之未言,恰是诗人之欲言。有如禅家所说:“有是无有,无有是有”。“书形于无象,造响于无声”的精髓是将读者引向诗的世界,从言外、意外、笔外、象外去寻找那无言的诗美。
从“有”到“无”,诗人的智慧是以“不说出”代替“说不出”,以象尽意。从“有”到“无”,诗人总是避开体验的名称。直接说出体验的名称,正是诗人在艺术表现上的无能。诗人注重“隐”。《文心雕龙》写道:“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从“有”到“无”,诗人注重“中声所止”。这样,诗才富有暗示性。
二是有功夫,无痕迹。陶渊明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诗美体验是“忘言”的。既然是诗人,就得从“忘言”走向“寻言”。而“寻言”由于诗没有现成的艺术媒介变得十分艰难。从这个角度,可以说,诗人就是饱受语言折磨的人。从古至今,没有一位真正的诗人不慨叹“寻言”之苦:“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句句深夜得,心自天外归”;“吟成五字句,用破一生心”。现代诗人中的苦吟者也很多。他们对诗总是反复推敲,非搞得形销骨立而后已。臧克家的《难民》中“黄昏还没有溶尽归鸦的翅膀”中的“溶尽”一词就是苦苦锤炼出来的“唯一的词”。诗人的这番苦功夫,却又以隐形化为上。皎然说:“至苦而无迹。”诗人“至苦”,诗篇里却“无迹”,这才是优秀的诗篇。诗人难写,读者易读。读者的“易”并不是诗人的“浅”,而是诗人技巧能力的显示。《老子》说:“大巧若拙。”诗虽有用巧而见工者,但总而言之,用巧不如用拙。所谓“拙”,是巧后之拙。花开草长,鸟语虫声,云因行而生变,水因动而生纹,言近旨远,言浅意深,词平意寄,词微意显,这种“拙”实在不是随意“玩”得出来的。
成熟诗人的作品,都是“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里的“平淡”不是平庸加淡薄,而是险后之平,浓后之淡。平淡而到天然境界。到了高妙处神化处的诗,运用的是从“有”到“无”的技巧。对诗来说,最高的技巧是无语言、无痕迹的无技巧。
【小题1】下列说法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是()(3分)
A.《贞一斋诗说》认为写诗的最高境界是文理能通、修饰能工者,这个观点还是有科学性的。
B.诗美的本质就是沉默,所谓“口闭则诗在,口开则诗亡”。诗人要能从“有”到“无”,这给诗人带来无限的难题和无限的机会。
C.陶渊明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是对诗美体验的精辟概述。
D.所谓的“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里的“平淡”其实是一种极高的技巧和天然境界。
【小题2】(小题2)下列关于“有诗意,无语言”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至言无言。有限的言,不可能完美地表达无限的言外之意。
B.从获得诗美体验的“有”到传达诗美体验的“无”,是诗歌创作的一般过程。
C.“无”才是真“有”——诗篇之未言,恰是诗人之欲言,“此时无声胜有声
D.从“有”到“无”,诗人的智慧是以“说不出”的意来代替“不说出”的象,以意尽象。
【小题3】(小题3)结合全文,说说怎样才能写出“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诗作?(3分)
答: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尼克·胡哲:我和世界不一样
他只有不足一米高,但在很多人心里,却是真正的英雄。
1982年12月4日,尼克·胡哲出生在墨尔本。这个新生命的降生,给父母带来的不是惊喜,而是惊恐:这是一个“海豹肢症”患儿,一个没有四肢的怪物。父亲吓得跑到医院的产房外呕吐,母亲甚至不敢靠近他。
父母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他们四处求医,但整个澳大利亚,没有一个医生能给出合理的医学解释。而尼克·胡哲的情况比一般的“海豹肢症”患儿还要糟,他完全没有双臂和双腿,只是左侧臀部以下长出一只带着两个脚指头的小“脚”。
不过,力克幸运地生在了一个充满爱的家庭里。父母在经历了最初的惊愕和痛苦后,接纳了现实,他们从没想过要放弃这个孩子。
“父母和所有亲人都很疼爱我。我天生与别人不同,但他们却从没提起过我的身体异于常人。在五六岁时,我知道自己没有手脚,然而我真的认为没什么大不了。”
父母像对待正常孩子一样,教力克做能做的一切。18个月大的时候,父亲就把他放到了水里,让他学习游泳。他 6岁那年,身为电脑程序员和会计师的父亲就开始教儿子用两个脚指头打字。
到该上学的年龄,父母做出了一个艰难但可能最正确的决定:把儿子送进当地一所普通小学就读,而不是去为残障儿童设立的特殊学校。
一旦失去父母的庇护,无助的尼克必须独自承受风雨。他行动需靠电动轮椅,生活要靠护理人员照顾,他发现自己和别人并不一样。同学们对他怪异的身体发出的嘲笑和尖叫让这个7岁的孩子感到深深的自卑和孤独。他内心充满无奈和绝望:我又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我和别人不一样?他后来回忆道:“8岁的时候,我非常消沉。我冲妈妈大喊,告诉她我想死。”有几次,他真的试图自杀,只是没能成功。
真正让他发生改变是在13岁那年。妈妈剪下报纸上的一篇文章给他看,上面刊登了一个残疾人走出困境找到人生意义的故事。主人公没有被残疾压垮,他为自己设立了一个个人生目标,并且逐一去实现,在实现理想的路上他还不断帮助别人。文章主人公的一句话深深打动了他:“上帝把我们生成这样,就是为了给别人希望。”
力克振作起来,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幸的人,自己也不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
坚强地挺过来的他,渐渐学会了应付自己的不自如,他开始做越来越多的事情,做那些其他人必须要手脚并用才可以完成的事情,比如刷牙、洗头、用电脑、游泳、运动……
他也逐渐交到了朋友。7年级时,他去竞争学生会主席,结果成功当选。
他开始变得开朗和快乐,与学生会同伴一起参与地方慈善机构和残疾组织的各种事务,虽然他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艰辛。
在父亲的帮助下,尼克还取得了会计和金融企划的双学士学位。19岁的时候,他开始实现自己的梦想,那就是通过自己充满激情的演讲和亲身经历去鼓励其他人,给人们带去希望。“我找到了我活下去的意义。”
在演讲中,他无数次当众倒在桌子上,向台下观众演示一个无手无脚的人如何重新站起来。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直到身体艰难地站立。他用自己的生命体验让人们明白,实现梦想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不懈和拥抱失败,把失败看作是一次学习的机会,而不是被失败的恐惧打倒。
演讲之余,他也充分享受自己的生活。他对游泳、滑板都很在行。2008年,他在夏威夷还学会了冲浪,甚至掌握了在冲浪板上做360°旋转的高难度动作。“现在就算你用百万元来引诱我,叫我长出手脚,我也不会考虑。”
身高不足一米、没有手没有脚的尼克,赋予了这个世界一笔巨大的财富。
(选自2010年12月11日《羊城晚报》,有删改)
【小题1】结合全文概括尼克·胡哲能够“站起来”的原因。(4分)
【小题2】文中多次引用尼克·胡哲的原话,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试作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如何理解尼克·胡哲所说的“现在就算你用百万元来引诱我,叫我长出手脚,我也不会考虑”这句话的含义?并请你结合全文和自己的人生感受谈谈尼克·胡哲赋予这个世界的最大财富是什么。(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