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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9分)
他现在身体又痛又发僵,他的伤口和身上一切用力过度的部分都由于夜里的寒冷而痛得厉害。他想,我希望我不必再去跟它们斗啦。我多么希望我不必再跟它们斗呀。
可是到了半夜的时候,他又跟它们斗起来,这一回他知道斗也不会赢了。它们是成群窜来的,他只看到它们的鳍在水里划出的纹路,和它们扑到死鱼身上去的时候所放出的磷光。他用棍棒朝它们的头打去,听到上下颚裂开和它们钻到船下面去咬鱼的时候把船晃动的声音。凡是他能够感觉到的,听见的,他就不顾一切地用棍棒劈去。他觉得有什么东西抓住了他的那根棍,随着棍就丢掉了。
他把舵把从舵上拽掉,用它去打,去砍,两只手抱住它,一次又一次地劈下去,但是它们已经窜到船头跟前去咬那条死鱼,一忽儿一个接着一个地扑上来,一忽儿一拥而上,当它们再一次折转身扑来的时候,它们把水面下发亮的鱼肉一块一块地撕去了。
最后一条鲨鱼朝死鱼的头扑来,他知道一切都完了。于是他用舵把对准鲨鱼的脑袋打去,鲨鱼的两颚正卡在又粗又重的死鱼头上,不能把它咬碎。他又迎面劈去,一次,两次,又一次。他听到舵把折断的声音,再用那裂开的桨把往鲨鱼身上戳去。他觉得桨把已经戳进去,他也知道把子很尖,因此他再把它往里面戳。鲨鱼放开鱼头就翻滚着沉下去。那是来到的一大群里的一条鲨鱼。它们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吃了。
老人现在简直喘不过气来,同时他觉得嘴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这种味道带着铜味,又甜。他担心了一会儿。不过那种味儿并不多。
他往海里啐了一口唾沫,说:“吃吧,星鲨。做你们的梦去,梦见你们弄死了一个人吧。”
【小题1】选段对老人(小说主人公)的描写,主要采用了   描写和 描写的手法。(2分)
【小题2】选段最后一句“吃吧,星鲨。做你的梦去,梦见你们弄死一个人吧”反映了老头儿怎样的内心世界?(2分)
【小题3】在与鲨鱼搏斗后,老人自己认为“他终于给打败了”,你是怎么看待的?(3分)
【小题4】作者笔下的老人是一位怎样的典型形象?(2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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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王大珩:做学问重要 做人更重要
王大珩的人生路,如同光一般是一条波动的、曲折的乃至折射的光明之路,他的殚精竭虑给中国的光学事业带来曙光。“珩”字在辞典上有这样两种解释:一是玉佩上面的横玉;二是珩磨,一种精密仪器的光整加工方法。“珩”字的这两种互不相关的含义同时融入了他的生命之中。
辉煌永远定格在光影里
拍摄我国发射的第一颗原子弹的壮丽生动的蘑菇云的是王大珩他们研制的光学仪器。这个大型的光学仪器设备是个庞大的光学工程系统,但西方却对中国进行了完全封锁。没有就要研制,王大珩在别无选择的前提下接下任务。600多人经历5年半时间的呕心沥血、挥汗掬智,至1966年4月,一台重7吨、高3米、由1000多个机件组装起来的形如大炮的跟踪电影经纬仪耸立于光机所内。仪器的性能赶上了美国,远远超过了原苏联同类设备。它的研制成功,开创了我国自行设计大型精密测量设备的历史。
1983年3月23日,时任美国总统的里根发布他谋划已久的防御计划演说,即著名的“星球大战计划”。底子薄、人口多的中国,当时的政策重心在经济建设方面。但科学家们从高技术的角度考虑,就再也坐不住了——美国一旦实施“星球大战计划”,就会垄断更多的高新技术,那么,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又会被拉远。王大珩也在想:中国怎么办?他不时地自言自语——中国若不采取一些应对行动,将来会追悔莫及!在几次专家讨论会上,王大珩与陈芳允、杨嘉墀等院士指出要抓住目前的挑战机遇,立足于长远打算,搞一些中长期科技项目,让中国的科技在赶超世界水平上迈出一大步。于是就有了我国的“863”计划。
攀登之中播下光华一路
1941年王大珩进入英国的雪菲尔大学,在世界著名玻璃学家特纳的指导下专攻光学玻璃。完成博士论文后,王大珩受聘于伯明翰昌司玻璃公司。在昌司公司,他充分利用其先进技术和设备,潜心钻研,大胆创新,研制成功一种新型的V-棱镜精密折射率测定装置,获得了英国仪器协会首届“包温氏奖”。
在英国尽管拥有优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但他还是于1948年迎着新中国黎明前的曙光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在大连大学工学院创建了物理系并出任主任。1951年1月24日,经钱三强推荐,中国科学院决定,任命王大珩为仪器馆筹备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主持仪器馆的筹备工作。摆在王大珩面前的是这样一种现状。在旧中国留下的废墟上,寻找不到一处可以完全利用的基础,中国几乎就没有应用光学!王大珩想,他就是冲着“没有”这两个字来的。如果中国“有”,他就不会百折不挠地回国了。无论如何,他是绝不会因为“没有”而退却的。从此,王大珩开始了一生的追求——发展祖国的应用光学事业。1995年1月,80岁的王大珩接受了首届“何梁何利基金”成就奖和100万元港币。他拿出50万设立奖励基金,奖励在光学领域有突出成绩的年轻人。基金会定为“迎光基金”。
做学问重要做人更重要
身为著名科学家的王大珩曾说,自己在年轻时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胸有大志,并没立志要当什么大科学家。后来经过在国外一段工作经历,他认识到自己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有所创新,只有自己的创新才能真正学到东西,科学技术就是创新。“创新是科学家的天职,还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另外,科学家还应献身、求实、协作。协作精神也是从事科学研究人员非常重要的一个职业素质。现代科学很少是个人能推动的,没有奉献精神、受委屈精神,就无法与人协作。在国外,这些精神也是作为科学上的道德。” 
王大珩有个学生叫赵文兴。1982年,赵文兴要去德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临行前,他把准备在这个会议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拿给王大珩看。文章写得很好,但王大珩一眼就发现自己的名字被他署到前面了。这篇文章的整个观点是王大珩在英国时就想到的问题,但王大珩一直没有机会去做,没有得到证实,就把这个题目交给了赵文兴。是赵文兴成功地做出了这个实验,又是他据此写出了这篇论文,因此,这篇论文的署名理应是他在前王大珩在后。王大珩毫不犹豫地把名字的顺序改过来了。
(选自《大众日报》,作者:吴志菲,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篇把王大珩的人生路比喻成光,既突出了人生短暂韶华易逝和通向光明的特点,同时又把王大珩和他的事业联系起来了,贴切新颖。
B.王大珩团队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用5年半时间,成功研制了电影经纬仪,超过了美国和苏联,开创了我国自行设计大型精密测量设备的历史。
C.王大珩把获得的“何梁何利基金”成就奖奖金拿出一半设立了“迎光基金”,用意是欢迎并支持勇于投身光学领域的有志向的年轻人开展相关研究。
D.王大珩说过他年轻的时候并没立志要当大科学家,后来在国外的工作经历使他有了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懂得了科学上的道德。
E.王大珩在美国发布“星球大战计划”之后,就开始为中国的前途和命运着想,主张搞一些中长期科技项目,让中国科技有可能超越世界水平。
【小题2】文章第一段说:“珩”字的这两种互不相关的含义同时融入了他的生命之中。请结合相关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3】文中列出的三个小标题的作用是什么?结合文中内容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
【小题4】王大珩在科研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谈谈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爱的延续
朱道能
一场迟到的秋霜,凋零了院里的最后几片树叶。妻子也像片枯叶一样,静静地躺在床上。
丈夫急急忙忙叫来了村医。村医翻了翻眼皮,号了号脉搏,连药箱都没有打开,只是摇了摇头,低低地说了一句:“这次真的不行了,快准备后事吧!”
这样的话,丈夫两年前就听过,说这话的是城里的医生:“这病已经是晚期了,如果做手术,还能支撑个一年半载的,但要花费几万元,不做就赶快准备后事吧!”
妻子一把拽住丈夫,头也不回地往外走。走出医院,两人忍不住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日暮时分,他们在村口的河边洗了脸,然后,微笑着向三个张望的孩子走去。
第二天,妻子说:“从今天起,我教你学习做饭……”
丈夫愣怔了下,点点头。
妻子说:“穷日子要富着过,粗茶淡饭也要做出滋味来。想法让伢们多吃几口饭,他们正长身子骨哩……”
于是,妻子就靠坐在椅子上,事无巨细地教起丈夫来。
“每顿饭挖一瓢米,太多了,吃剩饭。太少了,不够吃。”
“切菜时,手指贴着刀口一点点退。退得快了,菜就粗了,吃了不上口。”
“炒菜时,要把油烧红了再下锅。旺火勤翻,起锅放盐。”
……
丈夫嗯嗯地应着,轻巧的刀铲,拿在他手中,却像是在使唤一头不听话的牯牛,尽管憋得满头大汗,还是把饭煮得夹生了,把菜炒得焦糊了……
妻子就嗔怪道:“看你笨手笨脚的样子,啥时候才能学会呢?”
丈夫嘿嘿一笑:“不着急,你慢慢教,我慢慢学,总有学会的一天!”
妻子叹口气:“我等不及啊……”
白天教丈夫做饭,晚上在煤油灯下,妻子又教他缝补衣服。
妻子说:“老话说,大手大脚混日子,缝缝补补过日子。日子再穷,也不能让伢们穿着露肉的衣服出门……”
丈夫连连点头。
“记住了,燕儿是女伢,爱美,能不用补丁的,尽量不要用。”
“大强,小良是男伢,衣服破得快,补丁用得多。别忘了,补丁的布,一定要挑颜色相近的。别像贴块膏药似的,让别人笑话他们。”
……
丈夫一边听着,一边用拿惯锄头犁耙的大手,笨手笨脚地捏起一枚小针,眯着眼,从穿针引线学起。
当丈夫吭哧半天把才补好的一块补丁拿给妻子看时,听到的却是一声叹息。
丈夫挠挠头皮,把补丁拆开,说:“一回生,二回熟。你慢慢教,我慢慢……”,“学”字没出口,丈夫却“咝”的一声,缩了一下手。
妻子一把拉过丈夫流血的手指,放在口里吸吮着,眼泪便滴在丈夫的手背上。
丈夫却在笑:“你瞧我,是不是比咱家的猪还笨啊?”妻子“扑哧”一笑后,丈夫又很认真地说:“我现在才明白,咱们家真的一天也离不开你!”
就这样,妻子教,丈夫学,不知不觉中,两年的光景就过去了。这中间,妻子曾经倒下了几次,但每次都在村医“恐怕不行了”的预言后,又顽强地活了过来,重新出现在厨房里,油灯下……
看着气若游丝的妻子,丈夫知道,这次妻子是真的挺不过来了。于是,泪水一下子就盈满了眼眶。
村人闻讯赶过来,看着妻子深陷的眼窝里一双直直瞪着的眼睛,一位老人叹气道:“唉,这伢放心不下,就是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啊!”
丈夫便俯下身,贴着妻子的耳朵,说:“你放心吧,我会把孩子带好的……”
妻子依然直直瞪着眼珠子,一动不动。
突然,丈夫站起身,径直去了厨房。随后,便传来了叮当声响。
一会儿,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丈夫端来了一盘热气腾腾的小菜,放在妻子鼻子下:“你闻闻,我刚做的菜,香吗?要不,让孩子们尝一尝……”
于是,三个孩子含着泪水,品尝着父亲的手艺,齐声道:“嗯,好吃。跟娘做的一样好吃,娘,真的!”
妻子的眼皮动了动,还瞪着。
丈夫又站起身,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破衣服。然后在一片惊讶的目光下,娴熟地穿针引线,左缝右补。须臾间,一个针脚细密的补丁就呈现在妻子的眼前:“你看看,我补得怎么样?”
妻子吃力地转动着眼珠,看看衣服,又看看丈夫,两行热泪,从眼角滑落到脸颊——这一刻,妻子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丈夫早就学会了做饭缝补,却一直装着笨拙的样子,让她原本已经干涸的生命,又燃烧了几百个日日夜夜……
【小题1】结合全文,赏析文章开头的划线句,并说说这样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2】文中的丈夫一共笑了两次,两次笑表达的意思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小题3】请结合全文概括丈夫的形象特点。
【小题4】结合文本,请你谈谈本文以“爱的延续”为题有何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的问题。本大题3小题,共15分。
布谷啼
从维熙
夏至刚过,深夜我听到了布谷啼鸣。妻子是在城市中长大的,因而不无惊异地询问我说:“快到凌晨两点了,这是什么鸟在叫?”我告诉她这是布谷鸟。布谷鸟学名叫杜鹃,古人称它为子规。古语中有“子规啼血”之说。其含意是说,这种鸟儿喜欢不停顿地高歌长鸣,直到耗尽它最后一滴血为止。该怎么说呢,听见这种鸟鸣——特别是在午夜之后,常常勾起人的悲壮思绪,让人联想翩跹。妻子比较务实,没有文人的孟浪心态。她说那一定是养鸟的人,把鸟笼挂在了阳台上,又忘了喂食,所以它深夜叫个不停。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知道这种鸟儿是无法豢养的。”中枢神经被这只布谷鸟的歌声激活之后,我的困倦一扫而光。在子夜更深,我兴致勃勃地对她讲开了布谷鸟的习性,“由于这种鸟儿生性太野,养鸟人能养活八哥、鹦鹉、红靛、蓝靛、百灵、画眉……却没有一只鸟笼,能养活布谷鸟的。” 
“那就是它在咱们附近树上搭窝筑巢了。”她说,“不然的话,怎么会没完没了地叫呢?”
“这种鸟儿没有自己的家园,它飞累了,总是靠别的鸟巢临时歇脚栖身。”我再次纠正她对大自然鸟类世界的无知,“它也有情欲,它也求爱,它也生儿育女;可是它把鸟蛋,生在别的鸟巢之中,是靠其他鸟类为它孵化后代的。可是它有一个任何鸟儿不能顶替的作用,它及时催农家夏播夏种……”我说得挺带劲,扭头一看,她已进入梦乡了。我则再也无法入睡了。因为在童年时日,我听惯了它的歌声。对于它永不更改的四声旋律,有的农家将其听成“赶快布谷”;但也有农家将其歌声人性化了,说它唱的是“光棍好苦”。我童年的家乡在燕山脚下,北边靠山,南边临水;山与水之间,长着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五谷杂粮。大自然娇美多姿,各种鸟儿便飞临这片山水之间,搭窝筑巢引颈高歌。布谷鸟是鸟类家族之一,它以永不变调的四声组合,反复地吟唱草木萌生、万物争荣的春天夏天。在我的记忆里,布谷是一种黑灰色的鸟儿,尾部镶嵌着雪白的斑点,每当它飞掠过绿色的田野时,我的两只童眸一直追随着它,并模仿它的歌儿,高唱几声:“赶——快——布——谷——”“光——棍——
好——苦——”
这只属于绿色田野的鸟儿,何以会飞到北京城里来了,却一连几个夜晚反复吟唱不止呢?我走出屋子,站在阳台上寻觅这只布谷鸟的踪影。但它就像有意与我捉迷藏似的,目光所及之处的树丛,不但难以发现它的身影,连它的歌声也停止了;但是当我失意地回到床上,它便又放开它的歌喉,让我欲睡而不能。
第二天我特意到邻居家里,去请教一位养鸟老人。我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更迭,地球上多少野生动物都失去了原有的野性,而变成了铁笼中玩偶;布谷也是飞禽家族中的一员,会不会也退化掉了它生命中的野性,在21世纪向时代举手投降了呢?”那位养鸟的邻居,听完我的这番话后,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然后为我指点迷津道:“你呀,天天坐在家里笔耕,大概不知道身外的天下事了。我建议你围着咱们楼群转转,看看增加了多少绿地,又种上了多少花草树木,那布谷鸟哪儿是因为迷路,是把咱们这块地方错当成农家田园,飞到这儿催咱们夏耕夏播来了!”
在养鸟人老马的启迪下,我开始了环绕生活小区散步。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身穿黄色背心的环卫工人,在小区的马路两边栽种花草;沿团结湖路北行,朝阳公园的水波上,昔日常漂浮着脏兮兮的杂物,不知在哪个时辰已然变成一泓清波,特别刺激我眼球的是,还有几只野鸭在湖水中游弋。
之后,我像寻找失去的童年那般,寻找这个田园使者,但依然不见“伊人倩影”。我好像明白了一点,尽管楼群周围草木葱茏,毕竟这儿不是乡野,那街市上闪亮的灯火,那偶然鸣笛的警车,都能让这娇小的鸟儿惊魂。京城的白天,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那小小的生命就更望而生畏了。也许有一天,当北京覆盖在浓浓绿色的怀抱时,我会看见它穿梭于京城上空的身影。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
(选自《北京晚报》2010年6月21日,有删改)
【小题1】结合全文看,作者开头写妻子对布谷鸟的无知,有什么作用?
【小题2】第四段,作者为什么要写自己童年时代对布谷鸟的“记忆”?请从手法和内容的角度加以赏析。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请联系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丑中之美
庄子及其后学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因而,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人的外形的丑丝毫也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得到人们的爱慕。庄子一方面赞赏他理想中的“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的“神人”,另一方面又丝毫不歧视形体残缺丑陋,却具有精神人格美的人。在中国美学史上,也是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指出了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
《德充符》中通过许多寓言说明了这个道理。卫国的哀骀(tái)它是一个奇丑的人,“以恶(丑)骇天下”,然而“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鲁哀公和他相处不过数月就想请他当宰相。庄子以文学的夸张笔法,描写了这个奇丑者得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许多人的爱慕,同时又借孔丘之口说明了他之所以得到爱慕的原因:“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而所谓“使其形者”就是精神。人们之所以爱这个奇丑的人物,就是爱他的“全德”,爱他的精神美。“闉(yīn)趾支离无脤(shèn)”“瓮盎大瘿(yǐng)”都是一些腰弯及于脚趾、形体残缺没有嘴唇、身上长着像盆瓮一样大的瘤子的奇丑人物,然而前者说卫灵公,后者说齐桓公,都得到了赏识和喜爱,以至卫灵公、齐桓公看起那些形体齐全的人来,反而觉得“其脰(dòu)肩肩(瘦小样子)”,矮小可怜了。庄子认为,这是“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缘故。这些奇丑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庄子看到了人的内在精神美能够压倒和克服外在形体的丑,“形骸之外”的美高于“形骸之内”的美。在追求着个体人格自由的庄子眼里,就连汲汲于仁义、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孔子,虽然形体健全,但较之于被砍掉了一只脚,却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兀者叔山”,在精神上是遭受了无可解救的“天刑”的。在庄子看来,这种精神上的刑残比肉体上的刑残更加可悲。庄子一点也不忽视形体的美,但更加重视精神的美。这种对于人的精神美的高度重视和追求,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
从艺术史上看,庄子认为在丑怪的形相中可以包含强烈的精神美的思想,曾对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影响。五代人物画家禅月大师贯休的人物画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贯休是禅宗的信奉者,曾被皇家授予师号。而禅宗的思想,是同道家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贯休所画的人物,其形相十分怪异甚至丑陋,却又使人感到有一种内在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力量。“其名作十六帧水墨罗汉,骨相奇特古怪,为前代所找不出的。例如有庞眉大目者,孕颐隆鼻者,倚松石者,坐山水者。以之与阎立本的帝王图相对照,虽则坚实劲拔的笔致,略有相似,而人物的形态完全不同。阎氏的人物庄严肃穆,是一种士大夫社会的正型。而贯休的人物怪骇突兀,宛如战斗时神经紧张的一种变型”。完全可以说,在中国美学史上,对丑怪之美的肯定,为庄子美学所特有。这也是一般浪漫主义美学所共有的特色。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则是排斥丑怪之美的。(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庄子及其后学认为人的外形的丑并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得到人们的爱慕,是因为他们尊崇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
B.在《德充符》中,庄子以文学的夸张笔法,塑造了一批形貌奇丑无比的人物,他们不但得到了妇女的爱慕,而且也得到了国君的赏识和重用。
C.在庄子看来,形貌奇丑的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
D.庄子虽然认为“形骸之外”的美高于“形骸之内”的美,但并不排斥形体与精神双美兼得的现象的存在。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庄子借孔子之口说出哀骀它之所以得到爱慕是为了更有力地反驳以孔子为代表的排斥丑怪之美的儒家美学。
B.庄子寓美于丑的美学思想对后代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是因为禅宗的思想,是同道家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
C.阎立本笔下的人物庄严肃穆,体现的是形体美与精神美相统一的儒家的美学标准,而贯休笔下的人物怪异甚至丑陋,与儒家美学的追求迥乎不同。
D.贯休笔下庞眉大目、孕颐隆鼻的罗汉形象与庄子笔下的“闉趾支离无脹”“瓮盎大瘿”一脉相承。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庄子看来,孔子所遭受的“天刑”指的是他在精神上只知汲汲于仁义、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
B.《巴黎圣母院》中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与庄子笔下的“闉趾支离无脹”“瓮盎大瘿”在形体的丑及人格精神的美上都有相近之处。这体现了一般浪漫主义美学所共有的特色。
C.庄子指出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这种美学思想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
D.在中国美学史上,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并对丑怪之美予以肯定,这大大拓展了中国美学的领域,对占统治地位的正统儒家美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生不需要别人来定义
大约11年前,在《今日美国》报上读到一篇写鲍勃•迪伦①的报道,说迪伦拒读别人写他的传记。现在他又自己来写回忆录,自有一股从公众、媒体和评论界的过度诠释中还原、夺回自己隐藏在巨大名声之下的生命真实的倔强。
迪伦把书命名为《编年史》,也体现了文体上的追求,有意打破严谨的结构和叙述,迪伦如此解释他的自传文体:“就像把手上的纸牌在桌上摊开,我随意挑哪张就从哪张进去…… 这些纸牌之间未必有多少联系。”正是这种散乱扑克牌式的写法成就了一部散文杰作而不仅 仅是一本名人回忆录或者什么“历史见证”。
《编年史》重新诱发人们探讨迪伦的文学——而不仅仅是音乐——价值和地位。迪伦的纽约青年时光令人想到海明威《流动的圣节》中写的巴黎青年时光,但有别于海明威淡淡的伤感,迪伦在忆旧时笔触坚韧有力;他天马行空的跳跃也让人想到亨利•米勒;迪伦对人物的精妙刻画,还令人想到马尔科姆•考利的《流放者的归来》。
《编年史》让人再一次领略迪伦在他的歌词中已一再展示的修辞尤其是用喻的魅力,比如:“五十年代的文化就像是一个再过几天就要退休的老法官。它就要走了,在今后十年的时间里,它会挣扎着起来,然后跌落到地板上。”
诗人、抗议歌手、美国的良心、60 年代的代言人、民谣教父、摇滚宗师……鲍勃•迪伦的这些头衔早已写进教科书。然而这位老人平静地说:“我确实从来都只是我自己,一个民谣音乐家,用噙着泪水的眼睛注视灰色的烟雾,写一些在朦胧光亮中漂浮的歌谣。”
迪伦二十出头便能写出众多流传千古的好歌,人们惟有赞叹这是天才的奇迹,但迪伦却毫不隐瞒地披露自己的一个个学习对象,比如范容克、哈里•巴里方蒂、麦克•西格、保罗•德莱顿等等,甚至是当年下等酒吧的无名卖艺者,他们中有的人早已被音乐史淡忘,但迪伦以 近乎赞美的方式让他们复活。迪伦谈论同道音乐家的方式让人一再感受到他巨大的人格魅力:公正,诚实,开放。
人们习惯把迈尔斯•戴维斯称作爵士变色龙,把大卫•鲍伊称作摇滚变色龙,迪伦何尝不是一个民谣摇滚的变色龙?他提及布莱希特的歌谣写法给他的影响,以及布鲁斯天才罗伯特•约翰森给他的启发,越到后来,迪伦越是变来变去,也有点存心推倒外界对他偶像化、模式化的定论,他一会唱得像个牙齿掉光的布鲁斯疯子,一会又像约翰尼•卡什那样字正腔圆地唱起乡村歌曲,甚至偶尔会唱得像个凶巴巴的朋克。
迪伦一再宣称:“我不是任何人或任何事物的代言人,我不过是一个音乐家而已。”“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迪伦坦言:“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我的人生不需要别人来定义,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后世的愤青很容易批评迪伦守旧。但问题是迪伦从来都更迷恋于历史,以发现“历史的样板”和“人性的全部复杂性”而保持对现实的冷眼旁观。“我喜欢旧新闻,不喜欢新新闻,一个二十四小时都是新闻的世界就是地狱。”他初到纽约曾经在图书馆从微缩胶卷上阅读1855 年到1865 年间的报纸。
一个愤青也很容易痛感迪伦往往立场不明,他隐喻叠出、话中有话、模棱两可的歌词也令那些把他视为预言家的人找不着北。然而这就是迪伦作为一个艺术家和诗人的可贵之处,那就是绝不自诩为真理的代言人和真相的发现者。“真相是我脑子里所想的最后一件东西,即使有这样的东西存在,我也不希望它留在我的家里。俄狄浦斯去寻找真相,当他找到时,真相摧毁了他。这是个非常残酷的笑话。真相不过如此。我打算模棱两可地说话,你从中听到什么完全取决于你的立场。”迪伦说,“当我开始说教的时候,我便成为自己的敌人。”
迪伦回忆录的最后一段给人很大的震撼:“……很多人误会了这个世界,从来没有真的有过正确的认识。我径直走进去,它敞开着,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它不仅不受上帝的主宰,也不被魔鬼所控制。”
(选自《当代》2016 年 10 月 13 日,有删节)
注:①美国民谣艺术家,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诗人、抗议歌手、美国的良心、60 年代的代言人、民谣教父、摇滚宗师……迪伦拒 绝这些标签式的荣誉。他说自己不是任何人或任何事物的代言人,只不过是一个民谣音乐家 而已。
B.迪伦的文学有着重要的价值和地位,因为他在文学风格上博采众长,师承于海明威、亨利·米勒、马尔科姆·考利和伍迪·格思里等文学大师。
C.迪伦拒读别人写的他的传记,现在又自己来写回忆录,因为在他看来,他的人生不需要别人来定义和过度诠释,只有他自己,才能还原和夺回属于自己的生命真实。
D.迪伦绝不自诩为真理的代言人和真相的发现者。他压根就不相信有所谓真相的存在,他认为每个人都会被自己找到的真相彻底摧毁。
E. 迪伦是一个民谣摇滚“变色龙”,这个比喻形象地写出迪伦音乐上的多变风格,他擅长从前辈大师身上学习,把他们的音乐特质融进自己的演唱,以此存心推倒外界对他偶像化、模式化的定论。
【小题2】自传回忆录《编年史》重新诱发人们探讨迪伦的文学价值和地位,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编年史》体现出的文学魅力。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概括鲍勃·迪伦的性格特征,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4】迪伦坦言:“我的人生不需要别人来定义,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