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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还原真实的滇缅路(作者:章东磐)
①今天你从昆明乘汽车前往畹町,当年的滇缅路已经一寸都看不到了。宽阔的高速公路让汽车可以像风一样穿过崇山峻岭。深沟和两山之间,被数百米高的钢筋混凝土大桥架成坦途,太大的山就挖一个长长的大洞,让几辆并行的汽车毫无阻滞地冲过去。习惯在山路上盘旋的司机们爽得一塌糊涂,上百公里可以一直踩着油门走,极速狂飙如飞,结果真的从高上云端的新公路上飞了出去,他们在将近一分钟后才会掉落的地方,很可能就是最早的滇缅公路。
②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哪条山路上流过这么多的鲜血。这条1100公里的公路,有超过40万至少6个国家的军人阵亡在与它直接有关的战场上,如果再加上至少两倍于此数的中缅两国死难平民,则这条蜿蜒的崎岖山路上每一米都是一条人命,每一米都仰面朝天地躺着一位死者,他们手拉手从云南省会昆明连接到缅甸的交通枢纽腊戍。也就是说,这条路从修筑起的不到5年,几乎用人的骨肉又重新铺了一遍。
③一直到新世纪来临的时候,我们实际上都并不知道这条公路对我们整个国家的意义,似乎也没有人认真地研究过它。

④1999年,我第一次自己驾车驶上滇缅公路,开过大理之后,还有不少的路段依稀保存着当年的样貌。时近黄昏,金色的阳光斜斜地洒在路上,让那条被60年的汽车轮胎和鞋底抛光成晶莹剔透的塘石路灿烂之极,衬着背后苍黛的远山,有一种渐上天际的绝世之美。这种叫做“塘石路”的路面是滇缅公路的特色,在今天所存无多。它是用俗称“狗头石”的长条石块竖着挤压排列成路面,两侧再用巨大的石块挡住它们,使每一块石头经年累月都不会稍微松脱。石头当然不怕高原太阳的暴晒,所以永无柏油路面一到夏日经常稀乎烂糟的局面。当然也不怕雨水冲刷,没有土路一下雨变成一条烂泥沟的担忧。而且石头朝上的部分大约拳头大小,即便稍有不平,汽车走在上面并不颠簸。

滇缅路是抗战时中国的血脉,也是缅甸之战的导火索。对于曾经期望3个月搞定中国的日本,很大程度上是这条路挡住了他们迈向完胜的步伐。为了切断这条路,日本人生生把缅甸这个宁静的翡翠般美丽的佛教之国拖进了全然与它无关的中日之战。日本军队把发起于缅甸的战役定名为“断”,战略意图清楚明了,彻底切断中国的陆上补给线。
⑥那时候,中央军校炮科要实弹射击,用几发炮弹,都必须校长签字,而校长就是蒋介石。军事物资管到这么细,国家军事资源之匮乏,这一个例子已经说明问题了。战争打到第5年,中国的抵抗仍然没有被摧毁,很大程度上都靠着这条唯一的血脉。这条几乎是悬挂在层峦叠嶂上的公路上,日夜奔驰着各式各样的货车,很多都是南洋的华侨为祖国抗战而捐献的。
⑦我曾在几年前为了寻找一座当年美国工兵架设于滇缅路上的钢桥而走过一段极凶险的老路,一段早已废弃掉的老滇缅路。那是接近40度的陡坡,一面是峭壁,一面就是悬崖。即使不避让对面来车,也让人开得手心出汗,胆战心惊。戈叔亚告诉我,那时许多南洋华侨机工驾驶的还是烧木炭的卡车,上这样的陡坡,要烧好一会才能往上冲一小段,车上放着几块三角木,每当车冲至无力,站在车门外的助手要立刻跳下车去把三角木塞在轮下,防止溜车。等车烧好压力,又要飞快地拉出垫木,跳上车,否则就要跟在后面跑,因为车不能停下等人。这些本是平民而又生活相对优渥的机工们,有多少人为着自己素未谋面的故国能够挣出灭顶的深渊而舍身在了滇缅公路沿途的莽莽群山之中。在我所走过的滇缅路沿线,没有看见一座属于他们的纪念碑。

⑧在澜沧江昌淦桥近旁的另一条江上,有一座完整如初的美军工兵架的钢桥。悠长的岁月似乎全然与它无关,60多岁了连皱纹都没有。在一端的斜梁上有凹痕,那是整个桥身唯一的损坏,据说留下那个脸盆大凹痕的卡车完全撞烂掉了。我想起怒江和澜沧江上那些比工兵桥年幼许多的小弟,那几座叫做“红旗”“东风”的似乎更应坚固的钢筋水泥大桥,或者经历了几次大修,或者只放单行。只有这个漂泊来的弃儿,仍然像小伙子一样伸展着毫无老态的脊梁。
⑨我们真应该在这座桥头用上好的钢材铸一面纪念铭牌,告诉今天的中国人这座桥的来历。工兵桥和昌淦桥之间,还保存有一段尚称完好的滇缅公路,是建遗址博物馆的好地点。就这么小一片区域,有多少故事可以讲,可以让后辈亲睹。可惜为着一座正在兴建的电站,此地很快将荡然无存了。
【小题1】第5段画线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结合全文,请概括“还原真实的滇缅路”所包含的内容要点。(6分)
【小题3】文中转述“戈叔亚”的话,其用意是什么?(5分)
【小题4】第9段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你如何看待在现代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的去留?(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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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留牛渡
张份杰
今夜天气很好,无风无雨,黑暗被满天星光冲淡。
深秋季节,白露为霜。黄河如慈祥的老妪,一水如带,平缓而无声。
白日繁忙的古渡口随日落又复归寂寞。岸边两间草屋,屋前一张石桌,桌面上有用刀尖刻出的一幅棋盘。围桌放有几个石墩,供过客休息。河边长有几棵歪脖老柳,一条船系在柳树上。
三爷坐在石墩上,嘴里衔着旱烟袋,烟锅里一明一暗,照亮半张脸,满是沧桑和坚毅。三爷六十来岁,骨架硬朗,性格豪爽。三爷一生在黄河上穿梭,水性极好。
吸完最后一袋烟,三爷起身,抖落一身露水,准备回屋休息。
墙角响起几声蟋蟀,瘦弱而凄惨。
这时,对岸有人喊,三爷,过河啦!
三爷转身,将烟袋别在腰间,从歪脖柳树上解开船,划船过河。
要渡河的是一男子,三十来岁,吸带嘴洋烟。
三爷泊船靠岸,男子上船,急忙让烟。
三爷接过,夹耳朵上。三爷撑船决不抽烟,河伯不喜欢抽烟的艄公。
三爷摇橹,小船离岸,一苇轻渡,划向河心。
听口音,男子是花园镇人,不远,距此地50里。
船靠岸,三爷系船。男子从提包中掏出一包烟丝递给三爷。烟丝质量上乘,香气浓郁,足抵十趟船费。三爷接过毫不谦让,狠吸两下鼻翼,说,好烟。男子说,这是送给三爷的礼物。又从提包中掏出两瓶烧酒,一包猪头肉。肉用纸包裹着,油渍浸透纸包。男子告诉三爷,今夜来此接货,当晚还得返回,空等太无聊,不如请三爷喝酒。
烟酒不分家,三爷也不客气,与男子对饮起来。只是三爷疑惑,什么货等天明接不行,非在深夜。但三爷是沉默如大山般的汉子,从不盘问过客。
石桌上,马蹄灯灯光如豆。二人推杯换盏,话也渐次多起来。不多时,一瓶酒已喝完。
鸡叫三遍,送货人还未到。男子说,对饮不尽兴,不如以棋赌酒,更有意思。三爷默许,起身回屋,拿出三个墩子碗。男子将另一瓶酒均入碗中。自老伴去世,三爷嗜棋如命,其次是烟和酒,以此排遣寂寞,聊度余生。
第一局,三爷谦让,男子开局。连环马、担子炮,长车短出,兵卒对进。男子身手不凡,不多时,已将三爷逼到死角。三爷不服气,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第二局,三爷开局,沉着慎重,不敢大意。炮进象飞,马来车挡,棋局渐次紧张,杀气腾腾。三爷赢了,赢得十分艰难。
第三局,双发都想取胜,棋盘如战场,风云变幻,恶浪翻滚。棋子掷地有声,双方心跳加速,呼吸加深。战到酣处,双方损炮伤马,折戟沉沙。最终男子马取卧槽,一车封喉,三爷又输掉一局。
输掉后三爷眼睛红了,要求再开一局。三爷平时极少输掉两局。男子问,酒已喝完,再开,赌什么?三爷说,随便你说。好,我就赌今晚向三爷借船一用!男子开口,胸有成竹。三爷一惊,抬头见镇上惯偷麻三,正拽着一头牛走来。三爷心里顿时明朗,暗暗后悔不已。
但话已出口,覆水难收。三爷想,能否保住这头牛,就看这局棋了。这局棋三爷下得十分沉重,也十分悲壮。男子神出鬼没,变化莫测。三爷今天遇见真正的高手,有心杀敌,无力回天,最终陷入被动,步步维艰,虽使出浑身解数,终无奈败北。
男子牵牛上船,双手抱拳:多谢啦,三爷!
船行水上,如尖刀剖开三爷的胸膛,三爷顿感椎心般疼痛。
三爷沉思片刻,回屋从床席底下拿出一把尖刀。三爷主意已定:凿船留牛。
三爷深吸口气,咬紧刀背,双手合十伸过头顶,扑通一声跳入水中。深秋季节,水寒刺骨。
第二天天亮,镇上人在三爷拴船老柳树上找到耕牛。旁边,三爷仰面躺地,脸上的笑容已经凝固,带伤的身体已经僵硬。
不远处,几根水草缠绕着船板,水流无声,船板随水漂荡摇摆。
镇上人们大为震撼,含泪将三爷葬在渡口边。从此镇上人一提到三爷就翘起大拇指:汉子,真正的汉子!
后来,镇上人为纪念三爷,将渡口更名为留牛渡。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下棋时三爷知道自己遇上了真正的高手,虽尽力却败北,彻底输棋之后,无奈答应借船,行个方便。
B.男子步步为营,从递烟,到对饮,到赌棋,一步步利用三爷的豪爽无心机逼得三爷承诺借船,可见其早作准备,心思深沉。
C.三爷重诺,但与守护村民的财产,遵守为人的底线,二者权衡,沉思片刻后毅然决定以生命为代价留下牛,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渡口更名为留牛渡。
D.小说有多处环境描写,看似毫不经意,实则互为照应,渲染气氛,烘托心情,为文章增色不少。
E.小说开篇提到三爷一生在黄河上穿梭,水性极好,却在结尾部分安排三爷死去的结局,令人费解。
【小题2】小说在刻画三爷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在叙述中善用伏笔,请找出三处,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4】小说花了大量篇幅描写三爷与男子赌棋,场面精彩,语言的表现力很强。请结合小说文字具体分析其语言使用特色,并说明这样写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百年前的李鸿章
王树增
1852年,29岁的李鸿章在翰林院的大考中名列第二。太平军起义后,李鸿章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京城,回安徽组织地方武装与太平军作战。
当太平军直逼上海时,无人愿意置身事中,因为此举等于要孤军深入到拥有百万之众的太平军后方。但李鸿章愿意去。这一去便让上海人目瞪口呆,这一去便让他组建的淮军名声鹊起,李鸿章也因此被封为一等肃毅伯爵,戴双眼花翎。
淮军需要武器,1863年李鸿章买下洋人的机器设备,创办了中国第一个近代军工企业——上海洋枪三局。李鸿章算过一笔帐:一发英国的普通炮弹在市场上卖到30两银子,一万发铜帽子弹要卖到19两银子。他说,大清国凭什么要把白花花的银子给了洋人?
大清中叶以后,朝廷南北货物的调运部分改为海路运输,李鸿章抓住时机督办创立了“招商局轮船公司”。这是中国第一家民营轮船公司,它一直运营到1949年。而当洋人要在中国开设电报业务的时候,李鸿章不允许洋人从香港铺设来的海底电缆上岸。时隔不久,由他支持铺设的中国第一条电报电缆线在大沽口到天津城之间开通。作为大清国唯一出访过工业革命后的欧洲的重臣,李鸿章深知电报业蕴藏着极高的军事和民用价值。由于他的支持和参与,洋务派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条铁路、第一座钢铁厂、第一座机器制造厂、第一座矿务局、第一所电报局、第一所外国语学校、第一所近代化军校、第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
李鸿章曾对美国人说,只有将货币、劳动力和土地有机地结合起来,才会产生财富。清政府必须邀请欧关资本进入大清国,以建立现代的工业企业,帮助大清国开发利用本国丰富的自然资源。但这些企业的自主权应掌握在清政府手中。大清国欢迎欧美来华投资,提供资金和技工。但是,对于铁路、电讯等事务,要由大清国自己控制。他说:“我们必须保护国家主权。”在中国还处在男人梳长辫、女人裹小脚的时代,李鸿章的这番话可谓石破天惊。
李鸿章为大清国国计民生的近代化所奠基的所有事业,令他身后的国人一直在受益。1894年爆发的中日甲午之战是李鸿章一生遇到的最大的挫折,他的命运也从此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海军费绌,设备多不完,惟鸿章知之深。朝野皆不习外事,谓日本国小不足平,故全国主战,独鸿章深知其强盛,逆料中国海陆军皆不可恃,故宁忍之诟言和。朝臣争劾鸿章误国,枢臣日责鸿章,乃不得已而备战。”1895年,在甲午战争中战败的清廷令李鸿章前去日本议和。李鸿章知道如果采取强硬的立场,只能导致中日战争继续扩大。以大清国实际的军力状况而言,结果只能是中国的东北被全面占领。可如果答应日本人的条件大清国主权和财产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李鸿章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当带着《马关条约》回国时,李鸿章却成了举国的“公敌”。
1901年1月15日,李鸿章在慈禧太后的授意与逼迫下在丧权辱国的《议和大纲》《辛丑条约》上签字。国人即刻指责道:“卖国者秦桧,误国者李鸿章!”
一个巨大的帝国屡战屡败,却每一次都要讨伐李鸿章不能维护国家权益。李鸿章吐血了。一辈子与蛮横的洋人周旋得身心俱憔的李鸿章死前留有遗折一封。他说,大清国如果打开国门参与世界商品经济的往来,不但可以富强自己,而且因为贸易是双边的,等于也就制约了别人,这样的制约甚至强过武力。持有这样的认识,在百年前的中国可谓凤毛麟角。
李鸿章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正如梁启超所言,国人在对其咒骂痛斥之时,万“不可不深自反也”,万“不可放弃国民之责任”。梁启超还说,他“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
(选自王树增《1901》,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李鸿章早年便大有作为,在翰林院的大考中崭露头角,也因此受到朝廷的嘉奖与器重,被派往安徽组织地方武装镇压太平军。
B.李鸿章购买洋人机器设备并创办军工企业上海洋枪三局,以此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利益,在客观上也推动了大清国的近代化进程。
C.当国人自上而下固步自封做着天朝美梦时,李鸿章就清醒地看到了外国列强的叵测用心,进而坚决抵制其对大清国主权的干涉。
D.作者一反以往对李鸿章卖国的常论,客观评价他的才智、远见及其贡献,还李鸿章以公道,李鸿章的是非功过就此盖棺定论。
E. 作者撷取了李鸿章一生中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件,再现了这位晚清重臣的悲剧人生,其不幸命运实乃所处时代悲剧的真实写照。
【小题2】百年前的李鸿章对大清国近代化事业做出的贡献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小题3】为什么说中日甲午之战使李鸿章的命运从此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请简要分析。
【小题4】在评价国人眼中的“误国者”李鸿章的时候,梁启超曾说,他“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你是否认同梁启超的观点?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有追求的嬉皮士
1972年,高中毕业的乔布斯“必须”上大学读书。里德大学是乔布斯自己选择的学校,天知道乔布斯为什么喜欢里德大学,反正绝不是因为那里的教学环境。
里德大学以思想开放著称。乔布斯上学的年代,美国刚刚经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五花八门的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在里德大学,嬉皮士们找到了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那儿建成了叛逆文化的乐园。年轻气盛、特立独行的乔布斯一到里德,就像青苗发现了沃土,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和那个年代的嬉皮士一样,乔布斯听着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和男孩子们一起酗酒……他只用了一个学期就发现,他来里德不是读书,而是体验,于是,他干脆利落地办了退学手续。
里德大学的开放不是白来的。即便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校方也不排斥。他们居然允许乔布斯在学校里赖着不走,如果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到教室里旁听课程。乔布斯后来说:“我决定要退学,而且觉得这行得通。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曾经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在我退学的那一刻,我终于可以不必去读那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开始去旁听更有意思的课程。”
很少有人真正注意到,乔布斯和那些只知道无原则叛逆和追求另类生活的嬉皮士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是个有追求的嬉皮士。“我喜欢那种生活,”乔布斯说,“我追随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当时经历的许多东西后来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
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找到了思想上的依托—―禅,乔布斯学禅的入门读物是《禅者的初心》。1959年,日本铃木俊隆禅师抵达美国,凭着六祖“人虽有南北,佛性无南北”一句话,立志教授全无佛学根基的美国人修习禅道,以弘扬佛法。《禅者的初心》就是铃木俊隆禅师为那些对佛学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写的英文入门读物。
教美国人学禅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文化不同,很少有美国人能理解禅的奥妙。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属于极少数的例外。禅宗不看重经文,不讲究繁文缛节,不提倡烦琐思辨,“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从《禅者的初心》里,乔布斯读到了一个清净、澄澈、可以任由思维自由行走的理想世界。
不得不说,乔布斯后来在苹果体现出的各种天才,包括慧眼独具的战略思考、艺术唯美的产品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他此前参禅悟道的影子。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说:“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也许,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铃木俊隆禅师的这句话。
因为有追求,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期间,总是根据兴趣到教室里旁听对自己有用的课程,例如英文书法课。他后来说:“如果我在大学里没有旁听过英文书法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那么多漂亮的、比例匀称的字体。”
1974年初,乔布斯终于离开了里德大学,回到了洛斯阿尔托斯的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厌倦了嬉皮士和禅宗并行的生活,而是因为他脑子里冒出了更大的理想—―他想筹到一笔钱,然后去印度朝圣,研习更深奥的佛法。
乔布斯在雅达利公司找到了一份开发电视游戏的工作。虽然没接受过正规的电子学教育,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他居然胜任了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工作,像模像样地在雅达利负责游戏机出厂前的调试。等攒到足够的钱,乔布斯就和他的铁哥们儿一起去游历了。
印度之行给乔布斯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第一次看到无数穷苦人在城市里、在田间辛勤劳作,满街都是和嬉皮士打扮类似的流浪汉。他发现,那些在田间劳作的人使用的还是几千年前的原始农具。乔布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好用的工具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帮助,他脑海里正有一个梦想慢慢浮现出来:“我要改变世界。”
(摘编自王咏刚、周虹《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乔布斯天资聪颖,悟性极高,他能理解美国人不能理解的禅道,为了研习更深奥的佛法,在打工攒够钱之后他去了印度朝圣游历。
A.本文通过记述乔布斯的大学生活和离开大学后的打工朝圣游历生活,描写了乔布斯的叛逆性格和人生追求,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有追求的叛逆青年形象。
B.乔布斯是个有追求的青年,他选择从里德大学退学,一是因为他厌倦了在里德大学的嬉皮士生活,二是因为退学后他可以去旁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到印度朝圣。
C.乔布斯选择到思想开放的里德大学读书,在那里他找到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它建成叛逆文化的乐园,然后开始过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D.禅宗“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不提倡烦琐思辨,认为做事应该展示内心的天性,而这种思维方式恰合乔布斯的心性。
【小题2】青年时代的乔布斯与其他嬉皮士不太相同,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他的不同之处。(6分)
【小题3】在里德大学,乔布斯学会了参禅悟道,这对于他的人生有什么影响?请结合文本简要
分析说明。(6分)
【小题4】你如何看待乔布斯青年时代的“嬉皮士”经历?请联系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嘛!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名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列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各章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还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B.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C.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D.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小题2】文章②③④段写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赏析第⑥段画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有哪些,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的启示。  

同类题5

实用类文本阅读(18分)
我的早年生活(丘吉尔)
“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
刚满12岁,我就步入了“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主考官们最心爱的科目,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喜爱历史、诗歌和写作,而主考官们却偏爱拉丁文和数学,而且他们的意愿总是占上风。不仅如此,我乐意别人问我所知道的东西,可他们却总是问我不知道的。我本来愿意显露一下自己的学识,而他们则千方百计地揭露我的无知。这样一来,只能出现一种结果:场场考试,场场失败。
我进入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是极其严格的。校长威尔登博士对我的拉丁文作文宽宏大量,证明他独具慧眼,能判断我全面的能力。这非常难得,因为拉丁文试卷上的问题我一个也答不上来。我在试卷上首先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写上试题的编号“1”,经过再三考虑,又在“1”的外面加上一个括号,因而成了〔1〕。但这以后,我就什么也不会了。我干瞪眼没办法,在这种惨境中整整熬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监考老师总算收去了我的考卷。正是从这些表明我的学识水平的蛛丝马迹中,威尔登博士断定我有资格进哈罗公学上学。这说明,他能通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他是一个不以卷面分数取人的人,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尊敬他。
结果,我当即被编到低年级最差的一个班里。实际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数第三。而最令人遗憾的是,最后两位同学没上几天学,就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相继退学了。
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我继续待了近一年。正是由于长期在差班里待着,我获得了比那些聪明的学生更多的优势。他们全都继续学习拉丁语、希腊语以及诸如此类的辉煌的学科,我则被看作是个只会学英语的笨学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牢记在心──这是光荣的事情。几年以后,当我的那些因创作优美的拉丁文诗歌和辛辣的希腊讽刺诗而获奖成名的同学,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语来谋生或者开拓事业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差。自然我倾向让孩子们学习英语。我会首先让他们都学英语,然后再让聪明些的孩子们学习拉丁语作为一种荣耀,学习希腊语作为一种享受。但只有一件事我会强迫他们去做,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语。
我一方面在最低年级停滞不前,而另一方面却能一字不漏地背诵麦考利的1200行史诗,并获得了全校的优胜奖。这着实让人觉得自相矛盾。我在几乎是全校最后一名的同时,却又成功地通过了军队的征兵考试。就我在学校的名次来看,这次考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因为许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败了。我也是碰巧遇到了好运──在考试中,将要凭记忆绘一张某个国家的地图。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将地球仪上所有国家的名字都写在纸条上放进帽子里,然后从中抽出了写有“新西兰”国名的纸条。接着我就大用其功,将这个国家的地理状况记得滚瓜烂熟。不料,第二天考试中的第一道题就是:“绘出新西兰地图。”
我开始了军旅生涯。这个选择完全是由于我收集玩具锡兵的结果。我有近1 500个锡兵,组织得像一个步兵师,还下辖一个骑兵旅。我弟弟杰克统领的则是“敌军”。但是我们制定了条约,不许他发展炮兵。这非常重要!
一天,父亲亲自对“部队”进行了正式的视察。所有的“部队”都整装待发。父亲敏锐的目光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他花了20分钟的时间来研究“部队”的阵容。最后他问我想不想当个军人。我想统领一支部队一定很光彩,所以我马上回答:“想。”现在,我的话被当真了。多年来,我一直以为父亲发现了我具有天才军事家的素质。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只是断定我不具备当律师的聪慧。他自己也只是最近才升到下议院议长和财政大臣的职位,而且一直处在政治的前沿。不管怎样,小锡兵改变了我的生活志向,从那时起,我的希望就是考入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再后来,就是学军事专业的各项技能。至于别的事情,那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实践和学习了。
补充介绍:温斯顿•丘吉尔(1874—1965)英国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丘吉尔的一生虽主要从事政治活动,但他的历史著述和传记文学写作也成就卓著。在195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学院把他比作“具有西塞罗文才的凯撒大帝”(《颁奖辞》)。
【小题1】下列对文段的分析综合,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E、学习英语、背诵长篇史诗、玩锡兵,这些事例隐含着传主的一个观点,学习要有自己的爱好,它关系自己今后的志向和发展。
F、本文语言诙谐幽默,不是单纯的搞笑,它折射出传主深厚的文学修养和深刻的思想。
A.文段开头一句,运用比喻,显示了传主的自信和自谦,并隐喻了传主人生的微不足道。
B.“蛛丝马迹”一词幽默而又意味深长,自嘲了自己学识水平低下和哈罗公学校长的慧眼。
C.文段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叙述了自己求学中的尴尬和兴趣爱好,语言诙谐幽默。
D.文中叙述“背诵”和“征兵考试”两件事,旨在批判当时的教育制度扼杀青少年的个性。
【小题2】此文诙谐幽默,文中划横线的两个句子读后令人忍俊不禁,试简析它们的作用。(6分)
【小题3】丘吉尔在哈罗公学的成绩不佳,后来却成为著名的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请结合全文和“补充介绍”,简要谈谈你从中受到的启发,请分条列举(可联系自身实际)。(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