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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朱光潜的通达人生
郑 涌
朱先生从小学开始,中学、大学、出国读硕士、博士,一点也没有拉下,全学历。在英国的大学里,朱先生学习了英国语言和文学,还学了生物学和心理学,由此奠定了他一生教育和学术的方向。
在北京大学我所认识的教授之中,朱先生是我接触最多、也是忘年相交最深的一个。在他身上,我感受最突出的,是他对人生的悲剧观念和由此而生发的勤奋、通达与对真理的坚持。
碰到不少北大的老师,都说朱先生很勤奋,甚至是最勤奋的一个。对此,朱先生解释说,这种勤奋,并不是出于明白,而恰恰是出于自己的不明白,因为有许多事情不明白而想尽快地搞明白;尽管如此,有些事情却始终未能搞明白。例如,关于生命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说自己并不了解。但是,又不能等了解了再去生活。只能是边生活,边了解。
和朱先生来往频繁而密切,转折点是我的那篇《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美学思想》在《美学》杂志上的发表。我去他家里,朱先生主动和我谈起了那篇文章,他说:你把哲学基础的问题挑明了。过去,我们自以为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事实上并没有解决。后来,我写的关于马克思美学思想的文章,在朱先生的鼓励下结集出版。用朱先生写给我的一封信代序,这封信后来在《人民日报》上全文发表了。我体会到了,这是朱先生对我的“力挺”。
朱先生在其处女作《无言之美》中,就已经提出了他对人生的根本看法。他认为:人生有价值,正因其有悲剧。他还说:“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这话表面看去,不通已极。但是实含有至理。假如世界是完美的,人类所过的生活……便呆板已极,因为倘若件件事都尽美尽善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人生最可乐的就是活动所生的感觉,就是奋斗成功而得的快慰。世界既完美,我们如何能尝到创造成功的快慰?”
在文人圈子里生活,又会有一些特别的麻烦,有那种无事生非,庸人自扰。对于这些,他是既反感又无奈,深感小鬼难缠。他回顾说,年轻的时候,自以为不问政治,就高人一等;但是,你想躲避是非纠纷,是非纠纷却非敲你的门不可。而事实上,最容易得罪人的,就是说真话、做实事,特别是做成功了点什么,有了一点名气,你就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就容易成为靶子。
朱先生也曾谈及:读书人,为什么偏要为难读书人呢?说是“文人相轻”,总觉得过于笼统。细想之后发现,文人群中也会有一些喜欢欺负、攻击甚至伤害他人的人,他们不敢惹比自己强大的人,总是拣那些比他善良或柔弱的欺负;而最根本的,是读书人所特有的自残、自虐的本性,这在中国近现代的一些读书人身上表现得特别突出,他们对同类的伤害,正是其自残、自虐从自身向外的“扩大化”,是他们所自造的一种悲剧。
在那大张旗鼓的全国性的美学大辩论中,尽管朱先生已是“千夫所指”,但他依然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也不轻易接纳他认为并不正确的批评。
不仅如此,他还把这一点发展到了极致:他尽其可能去发现批评他的人的优点。比如上世纪80年代前期,他有一次曾拿出胡乔木给他的亲笔信让我看。我感觉这封信突出地表达了对朱先生的敬意。当时,朱先生正受到批判,心情很不好,常常吃不下饭,也不做事,两眼呆呆地望着窗外。朱先生忧心的是:我们民族的伤痛还没有从“文革”的灾难中痊愈,怎么可以再往伤口上撒盐呢?朱师母叫我常去陪他说说话。围绕着这封信,我们讨论了很多。尽管许多人都在声嘶力竭地对朱先生口诛笔伐,但是,主持批判的人对他仍不失尊敬。朱先生认为:由此可见他们的了不起;所以,被批判的人,气量可以大一点,不必有太多的抵触。
后来,我自己的岁数也在慢慢增大,经历也多了起来,我也看到了人生中的悲剧的因素。我很想把自己的体会告诉朱先生;然而,这时他早已离开了我们。
(选自《文汇报》2009年2月20日,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5分)    (    )(    )
A.朱光潜先生学术基础丰厚,但他仍认为还有许多事情不明白,而又想尽快地搞明白,正是这种强烈的求知欲望使他一生非常勤奋。
B.作为一个老学者,朱光潜先生非常关心和爱护青年的成长,除了鼓励他们写文章、结集出版外,甚至还亲自为郑涌的作品集作序。
C.在很早的时候,朱光潜先生就以美学的思想来解释人生,认为只有最完美的世界才能使我们得到成功的快慰。
D.朱先生非常熟悉文人圈子里的生活,因此很理解我所受的打击,并指出读书人为难读书人是一种悲剧。
E.尽管身处逆境,朱先生依然敢于坚持真理,而且能去发现批评他的人的优点,表现了他对于人生的通达。 
(2) 文中“在他身上,我感受最突出的,是他对人生的悲剧观念和由此而生发的勤奋、通达与对真理的坚持”这句话表达了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6分)   ,
答:  
(3)作者写作本文的意图是什么?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探究。(6分)
答:   
(4)朱光潜认为:“人生有价值,正因其有悲剧”。请联系社会生活实际,谈谈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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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圆舞曲之王
小约翰·施特劳斯于1825年10月25日出生在维也纳。在他5岁的时候,他的父亲老施特劳斯已经是维也纳著名的圆舞曲大师,他的作品和乐队风靡全国。小施特劳斯从小就表现出杰出的音乐天赋。6岁的时候,就在家里的钢琴上弹奏出他自己构思的圆舞曲。他表示长大后也要成为音乐家。可是想不到,音乐家的父亲却反对孩子学习音乐 。一天父亲发现小约翰把时间“浪费”在了音乐上,一气之下找来一条皮鞭,凶蛮地抽打孩子。与父亲不同的是,妈妈安娜却为孩子在音乐上的早熟而感到骄傲,她悄悄地记下了孩子的处女作,从菲薄的生活费中省出钱来请教师,指望小约翰有朝一日能超过他的父亲。 
小约翰向霍夫曼教授学习对位法,向指挥家德雷施勒学习和声,他的天赋得到了极大的认可。同样,他在小提琴家安东·科尔曼那里,也得到了极高的评价。他的学习进步很快。由于他父亲的巨大影响和势力,几乎没有任何剧院提供给小约翰演出的合约。小施特劳斯第一次的演出是在城郊的一家咖啡馆的花园里举行的。 老施特劳斯宣布,在同一天晚上他也将举行一场音乐会。但到后来,他得知自己的音乐会票在黑市上还不如他儿子的票吃香,则又取消了举行音乐会的计划。老施特劳斯狂怒不已,终于病倒了。 老施特劳斯忠心的经纪人赫希深为圆舞曲之父的健康担忧,居然想出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计划。 他组织了一些人准备去小施特劳斯的音乐会捣乱。
和他父亲在巴黎的首场音乐会一样,小施特劳斯这天的第一个节目也是法国作曲家奥柏的一首歌剧序曲,这似乎是遵循一种家庭的传统。一开始,听众的掌声稀稀落落,他并没有感到沮丧,接下来演奏的是他创作的一支圆舞曲《母亲的心》,这是小施特劳斯献给他妈妈的一曲颂歌。美妙的乐曲使得听众欣喜若狂,他们爬上椅子,挥舞帽子,高声地喝彩欢呼。而另一支圆舞曲《理性的诗篇》,在如痴似醉的听众们一再要求之下,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 使帮手们困惑不解的是,连赫希也兴高采烈地鼓掌欢呼起来了。诚然,赫希是老施特劳斯的朋友,而且还与之有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但是他更忠实于音乐艺术,对于任何真正的艺术家,他不能不表示衷心的欢迎。 最后,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小施特劳斯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地示意,请大家安静下来,乐队重又奏起柔和的乐章。当轻柔的乐声在夜空中回荡时,听众们面面相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不是老施特劳斯最负盛名的那首圆舞曲《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吗?在这首乐曲的抒情部分,小施特劳斯又加入了这么一种柔情蜜意……随着乐曲的展开,听众逐渐明白了这段插曲的深意。小施特劳斯演奏他父亲的这部作品不仅是作为子女对父辈的敬意,也是作为一种祈求,请求他父亲的宽恕。这使听众们不由得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 
1848年3月,维也纳爆发了革命。小施特劳斯积极响应,站到了起义者一边。他穿起革命近卫军队长的制服,上街指挥演奏《马赛曲》。他还创作了许多赋有革命的标题音乐,如《自由进行曲》《革命进行曲》《街垒之歌》等作品,鼓舞人心 。战争末期,为鼓舞士气,振作人民精神,他谱写了一首赞美祖国山河的大合唱歌曲《蓝色的多瑙河》。作品在初次与听众见面时,却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之后不久,小施特劳斯应邀赴巴黎参加国际博览会,他把《蓝色的多瑙河》改编为管弦乐曲,并在巴黎首演,这成了这届博览会一大轰动事件。 
五年后,美国以十万美元的特高报酬邀请小约翰,那一次他在波士顿指挥了十四场音乐会,演出的规模是空前绝后的。每场观众多达十万人,演奏者多达两万人,有一百多名副指挥用望远镜注视着他,协助他指挥。连演奏的开始都是用大炮的轰鸣来宣告的。演出轰动了全美国。小施特劳斯曾说过:“假如我真是天才,我首先将它归功于我心爱的城市维也纳,我全部的力量扎根于维也纳的土壤。维也纳的空气中飘着美妙的音乐,我的耳朵听到了,我的心陶醉了,我的手就把它写了下来。”
1899年 6月3日早上伟大的音乐家死于肺病。享年74岁。他给世界留下来大量作品。如《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蓝色多瑙河》等脍炙人口的圆舞曲,以及《蝙蝠》《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吉普赛男爵》等轻歌剧。他在音乐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令人永远怀念。
(选自《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父子》,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施特劳斯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极高的音乐天赋,想长大后做个音乐家,但是父亲却不愿意让他学习音乐,只有母亲支持他,并希望他将来超过父亲。
B.小施特劳斯在首场音乐会上,因听众的一再要求,他把圆舞曲《理性的诗篇》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表现了听众对音乐的极度疯狂和缺失理性。
C.维也纳革命时期,小约翰以音乐支持革命,创作了许多赋有革命的标题音乐鼓舞人心,如《自由进行曲》《革命进行曲》《街垒之歌》《蓝色的多瑙河》等。
D.赫希作为老施特劳斯的经纪人,组织人去小约翰的音乐会上捣乱,但他却为小约翰的演出鼓掌欢呼起来了,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任务,对老约翰并不忠实。
E.小施特劳斯在音乐领域为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留下了《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吉普赛男爵》《蝙蝠》《母亲的心》等大量作品,至今令人怀念。
【小题2】小施特劳斯在演奏《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时,为什么听众们会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6分)
【小题3】小施特劳斯作为“圆舞曲之王”,备受人们的喜爱和尊重,请概括他受人喜爱和尊重的原因。(6分)
【小题4】小施特劳斯为世界音乐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成功源于多种因素,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蕙兰芫(yán)荽( sui)①
不喜欢芫荽,或者叫不重视芫荽,全因了那香。
芫荽不像葱,爆锅时,细细地一股干香气窜出,长驱直入,进了肠胃;也不像姜,煮出的汤喝时平淡,不过数分钟,七窍全部打通,尽情地欢畅;甚至不像辣椒,噼里啪啦一阵拳打脚踢,一上场就将人打翻,那份火爆干脆利索,像海湾战争的地毯式轰炸,一点都不隐瞒,直率率逼得你泪水横飞。
芫荽的香,浓重,烈性,怪异,鬼魅,阴沉,像捂在被窝里的汗气,借着热腾腾的食物,妖冶地上升。那香气,是芫荽嫩弱单纯的相貌无以承担的,太浓烈了,压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显得歪门邪道。宗教信仰者忌讳食用浓烈气味的蔬菜,比如道家就忌韭菜、蒜、胡荽。胡荽即是芫荽,因了张骞从西域引进,汉人称作胡荽,道家不食它,认为它身上有荤气。《罗氏会约医镜》中有芫荽辟一切不正之气的说法。我倒以为它本身就不正气,何来辟了别人的不正气?
单说芫荽,是餐桌上的配角,摆盘时的装饰材料,煲汤时的提味用料,它不单独成菜,豪放的师傅在做好的鱼汤里抓一大把芫荽撒下,厚厚的一层,虽然骇人,但即便再多,食客也明白,那不过是调料之一,顶多是个配菜而已。但,去除气味浓重,入口的怪异外,单作为植物的芫荽,我是欣赏的。
周末,菜市场的芫荽青碧碧的,携带着夜里的露水,即使放在众多的蔬菜之中,它依旧是显眼的,它嫩,嫩的出水,它绿,绿成碧色,它看似细小,不占位子,却散发出一股股早春气息,使人爱怜。芫荽两个字,草字头,与草木关联,草木在新疆尤其珍贵,满目黄沙,苍凉大地,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而芫荽两字,又不常见常用,偶尔遇见一次,像邂逅的梦中情人,心底一亮,想说的话太多,竟无从说起。这也是我欣赏作为植物的芫荽的一个理由。
记得当年读三毛,读到结婚时,三毛说,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长衣衫,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穿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一顶草编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荷西打量着说,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他们锁了门,走进沙漠里。香菜就是芫荽,一把芫荽点缀的三毛,给荷西带来了一股田园风味,简单反而好看。芫荽作植物时,是有这个特点的,增辉添色,却不过分,适时又适宜,更何况是在沙漠里,在黄沙茫茫的天地间。
我母亲读芫荽时,很动听,她把芫读做盐,我以为是方言的读法,后来查《植物图谱》得知,芫荽也叫盐荽,延荽,盐是北方发音,读的时候不如芫字委婉,像含在嘴里打了个转又出来,盐是把舌头摊一下,嘴型成一字,很朴素很厚道地吐出来。据此,每当她说,放点盐荽吧,我都学着她的样子,心里重复一遍盐荽,再看一眼质朴的她。她在出锅前的面条汤里撒上芫荽花,嘴里说,放点盐荽吧。手撒下去,像天上下了绿草,整个一碗面条都成了早春的颜色。
青碧碧的芫荽入诗、入歌,才叫出神入化。
早先听《斯卡波罗集市》,旋律幽婉,心动了好多年。一个苏格兰男子,借着象征爱情的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四种植物,思念心中的女子。你去斯卡波罗集市吗?那遍布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的小山坡,代我向那儿一位姑娘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叫她为我做件麻布衣衫。
绝妙的译者,借了《诗经》的风格,译出蕙兰芫荽。歌词中那四种象征爱情的植物,并无芫荽,译者却生生地写出个芫荽来,并为题,是看中了芫荽的青碧,细嫩,还是草字头,要么是喜欢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的汉字吧。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蕙兰芫荽,郁郁香芷。彼方淑女,凭君寄辞。伊人曾在,与我相知。嘱彼佳人,备我衣辎。竟有这般清雅的译者,坐在孤昏的油灯下,听着歌者声声倾述,顺手牵来一纸,饱蘸墨汁,提笔落案,问尔所之,是否如适?一字一字,字字珠玑,隽永的笔迹微微倾斜,一首千年后的诗经歌咏印到纸张上,她又加了诗名,不再是《斯卡波罗集市》,而是集市中常出现的蕙兰芫荽。
后来,传唱,诵咏,译者隐没了自己。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而我脑海中的译者肖像该是:女性,清瘦,美目,蓄着齐眉刘海,穿棉布素色旗袍,对着手中的书,书中的诗,谦和地微笑着。
(《新疆经济报》2014年5月4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   )
A.作者在文章开头,使用浓墨重彩的语言,酣畅而又生动地描写了葱、姜和辣椒给予我们的味觉体验,借以对比映衬芫荽那种浓重怪异的香气给人的强烈刺激。
B.在描写了芫荽的颜色、香气之后,作者通过写三毛以芫荽作装饰和母亲对芫荽的特别读音,表现了作为植物的芫荽所具有的“适时又适宜”的“简单反而好看”的“田园风味”。
C.本文对熟词的创造性使用别具特色。例如“直率率”、“青碧碧”,还有“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除了叠字所具有的强调之意与音韵之美,也别有旧词翻新的那种既熟悉又陌生的妙趣。
D.不同民族文学的翻译有时甚至是一种不亚于原作的再创造,由《斯卡波罗集市》到《蕙兰芫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因为本文作者对芫荽、对《斯卡波罗集市》非常喜爱,所以为了表达对这位无名译者的敬意,作者便在文末对这位译者的形象作了一番美好的想象。
【小题2】请解释划线的句子在文中的意义。
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
【小题3】“作为植物”的芫荽具有哪些特点?请联系全文作简要概括。
【小题4】欲扬先抑是散文写作的常见手法。请具体解说欲扬先抑的手法在本文中的应用及其表达效果。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蟹肥簕杜鹃
丁之境
菊黄蟹肥秋正浓。
中秋节那天,小北专门到成隆行买了五只大闸蟹。128元一只,小北心里痛了一下,但想到妻子阿苏好这一口,也想让刚从农村老家来的父母尝尝正宗的炎闸蟹,他那点小小的心痛转瞬即逝,那点钱算什么呢?
丰腕白净的阿苏生于江南,近段时间她正在减肥,晚上只喝一小碗汤和吃几口青菜。小北妈妈做的面食.她绝口不吃。但家乡大阉蟹的诱惑,阿苏还是抵搭不住的。她将小北买回来的活蟹洗净,放入蒸笼,蒸透后取出,去绳,将蟹一个个地整齐地码在白瓷盘中,缸餐白盘,煞是养眼。
小北的老家在缺水的黄土高原,小时候从未吃过螃蟹。记得和阿苏谈恋爱时,他在一家上海菜馆显第一次吃蟹,把蟹怒放进嘴里一阵乱嚼,味同嚼渣,连肉带碎壳都吐进了骨碟里。阿苏吃吃地笑着,说他简直是暴殄天物。
月圆之时,阳台上淡菊和秋桂的清香飘入室内,餐桌上除了红蟹白盘,还有各色佳肴、时令鲜果。6岁的儿子一航早已等不及了,坐在餐椅上大喊:“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吃螃蟹啦,吃螃蟹啦。”小北先给自己的爸妈各拿了一只蟹,阿苏语带炫耀地说:“爸妈,这是正索的阳澄湖大闸蟹,128元一只,你们见都没见过的,小北专门买来给你们尝尝鲜。”
“多少钱?128一只?这啥螃蟹啊?咋恁贵?那我不吃了,让航航吃。”小北妈赶忙把自己面前的蟹放在了孙子的盘子里,小北的爸爸几乎同时也把蟹放回了白瓷盘里。
小北又让了几次,老人坚决不肯吃。小北妈说:“俺们不爱吃,再说谁没吃过螃蟹啊?村里小孩们都在河里摸螃蟹,半天就一篓子,回家洗干净了,裹上面粉,在油锅里炸得焦黄焦黄的。”阿苏鄙夷地说:“你们北方人吃什么都是襄着面粉油炸,蟹的鲜昧全给糟蹋了!再说小河蟹能和大闹蟹比吗?”
阿苏边说边拿起一只蟹,她用葱般水嫩的手指掰下蟹脚,再用洁白整齐的牙齿咬去蟹脚两头,用蟹脚的小头一捅,再用嘴一嘬,完整的蟹肉就出来了。小北胃寒,再加上不善吃蟹,吃了一只便觉索然无味,儿子也就是好奇,碗中的蟹肉尝了几口也作罢了。阿苏一边说笑丈夫儿子公婆不食美味不懂享受,一边大快朵颐,不仅如此,她吃究一只蟹,还能原样把蟹壳拼装回去,一只蟹好像又原样复活了。
第二天下班后,小北和阿苏一进家门,小北妈快步走进厨房,竟然从冰箱里端出了四只用草绳捆缠着的锃亮的青壳螃蟹!“每天晚上看你都不怎么吃饭,但昨天那么爱吃螃蟹,我今天在莱市场后面,见到有人在卖,28元四只,比小北买的便宜多了”“多少钱? 28元四只?螃蟹?妈,你买的是死蟹吧,死螃蟹可是坚决不能吃的。”阿苏觉得乡下来的婆婆肯定上当了。小北聂急着辩解说:“怎么可能?眼珠都在动,不信,我解开给你看。”解开草绳的螃蟹张牙舞爪,看起来很璺猛,似乎在为小北妈解围。“在菜市场买的吗?”阿苏又问。“不是,菜市场后门,有人卖螃蟹。好多人都在排着队买,听说是刚从湖里捞的,很新鲜”小北妈嗫嚅着解释。
阿苏口气里有了责怪:“妈,我都告诉过你。不要贪便宜去流动商贩那里买东西,怎么可能有7块钱一只的大闸蟹?再说了广州哪里会产大闸蟹啊?还刚捞的?这种来路不明又便宜的东西,我是不敢吃的,吃出什么毛病怎么得了?”小北妈一脸的不知所措。
小北知道妈妈尴尬,但也觉得阿苏说的不无道理,这螃蟹确实便宜得令人生疑,说不定真是那无良小贩这时,阿苏不容置疑地对婆婆说:“你和爸也不要吃,吃出了毛病,还不知要花多少医药费呢。.把螃餐埋到花盆里作花肥吧。”小北想了想,还是把四只生猛锃亮的螃蟹深埋进了阳台上最大的一个花盆里,那里种着一棵枝干道劲的端杜鹃。冬天到来的时候,小北的父母早已回老家了。不如是不是四只螃蟹的缘故,阳台上的蕲杜鹃几乎每月都要盛放一次,并且颜色要比隔壁家的红艳。
那天阿苏在整理阳台上的旧报纸,里面滑出了一张促销传单,印着四只蒸熟的红红的大闸蟹,上写着:“新店开张,金秋送蟹,单只原价128元,现套餐只需28元(仅限前50名顾客)。”阿苏望着又一次怒放的蕲杜鹃,想起了花盆中的四只蟹,想起了不识字的婆婆,她突然很想吃小北妈妈做的面条、饺子和葱油饼
(选自2015年12月7日《羊城晚报》,有删减)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北从小生活在黄土高原,从未吃过大闸蟹,但为了讨妻子的欢心,竟然不惜高价专门为她买了五只阳澄湖大闸蟹。
B.阿苏向公婆介绍大闸蟹,其语气耐人寻味,既有对囟已吃过大闸蟹的炫耀,又有对公婆没有吃过的些许不屑,还有显摆孝心的意味。
C.这篇小说完全采用顺叙的叙述方法讲述故事,但视角却有不同,如小北夫妻和父母对大闸蟹价格的不同看法,这样写使情节发展产生了波澜。
D.阿苏深信“便宜无好货”,所以出于对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的考虑,也出于怕花过多的医药费,便提出将蟹埋进花盆做肥料。
E. 小说以阿苏看到促销传单、明白事情真相而被触动为结局,既出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这样写能引发读者的思考,构思颇具艺术匠心。
【小题2】小说在刻画阿苏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从场景照应看,结尾段(那天阿苏)在文中有什么作用?简要分析。
【小题4】阿苏怀疑婆婆买来的螃蟹,甚而责怪婆婆,并坚持扔掉了正宗的大闸蟹。导致这一结
果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青蒿素之母
姜猛
1930年12月30日,屠呦呦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受父亲影响,她从小就喜欢翻看医书。屠家楼顶有个摆满各类古典医书的小阁间,这里是她童年时的阅览室:《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千金方》、《本草纲目》、《温热论》……虽读得磕磕绊绊,但这里却是她医学梦萌发的温床。
1951年,屠呦呦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医学院药学系,她选择的专业是当时绝大多数人毫无兴趣的生药学。让父亲有些意外的是,生药学是西医专业而非中医专业。后来的事实证明了她的远见。
大学四年,屠呦呦系统学习了生药学理论,尤其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等课程钻研甚深。毕业后,她被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工作。她积极响应国家防治血吸虫病的号召,一头扎进了生药学研究工作中。时而跑野外采集标本,时而蹲实验室研究,先后出色地完成了对有效药物半边莲和品种较为复杂的中药银柴胡的生药学研究,成果后来被收入《中药志》。
1959年屠呦呦获得了参加全国第三届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的机会,她高兴得跳了起来。在紧张的课堂学习之余,她常跑到医院里央求坐诊大夫,让自己试试身手。在感受到中医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后,她还深入各家药材公司,虚心向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老药工学习中草药的鉴别方法和炮制技术,回来后逐一进行总结和提炼。在两年半的淬炼中,她的学识有了突飞猛进的提升。
20世纪60年代,全球疟疾肆虐,正在南亚热带丛林中交战的美国与越南军队更是深受其害。缺乏科研条件的越南北上求助于中国。1967年5月23日,我国决定秘密研发抗疟新药,遂以“523”为项目代号。1969年1月,屠呦呦被任命为科研组长,和小组同事作为卫生部的第二梯队力量,参与了该项目的研究。主要任务是搜寻和整理传统中医药文献和配方,从中挖掘抗疟药点子,然后进行尝试。
寒冬腊月的夜晚,屋内灯光昏暗,桌上历代医籍堆积如山。屠呦呦带领同事成功地从历代医籍中筛选出两千余个中草药方,并编辑出一本以六百四十种中草药为主的《抗疟验方集》。首战告捷,屠呦呦乘胜追击,开始带领大伙儿以鼠疟原虫为模型,逐一检测各个中草药方的实际疗效。
实验是辛苦的。由于经常和各种化学溶剂打交道,实验室又没有通风设备,屠呦呦很快就患上了结核、肝病等慢性疾病。但她没有退缩,仍旧坚持工作。不知经历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检测了成千上万种中草药之后,屠呦呦终于发现青蒿提取物对鼠疟原虫的抑制率竟然高达百分之六十八,这让她欣喜不已。不过,意外又接踵而至:在后续的实验中,显示抑制率只有百分之十二到百分之四十。她甚是纳闷,以为是青蒿提取物中的有效成分浓度过低所致,遂对提取方法进行改进,但结果还是如此。她深深困惑了,只好重新翻开了东晋名医葛洪所著的《肘后备急方•治寒热诸疟方》:“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她慢慢地琢磨着:“葛洪说的是用青蒿鲜汁,而实验用的是煎熬汤药……”忽然,一道灵光“刷”地从脑海中划过:难道是温度的问题?想到这儿,她立时意识到极有可能是在高温的情况下青蒿的有效成分被破坏掉了!旋即,她改用沸点较低的乙醚进行实验。在失败了一百九十次之后,屠呦呦于1971年10月4日如愿以偿地从第一百九十一号样品中获得了抗疟效果最好的青蒿提取物,对鼠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了百分之百,实验成功了!
在此基础上,屠呦呦开始了深入的药理与毒理研究,于1972年就成功研制出了治疗疟疾的特效药物——青蒿素。而后,她携青蒿素奔赴海南昌江地区进行试用,从间日疟到恶性疟,从本地人口到外来人口,首次取得了三十例青蒿素抗击疟疾的成功。接着,在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持下,她进一步扩大临床验证,短短几年即治愈了二千零九十九例疟疾患者。为进一步完善这种新型特效药物,屠呦呦和同事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历时六年,又成功开发出了一种抗疟疗效比青蒿素高十倍,但复发率却极低、用药剂量更小、使用起来更方便的抗疟新药——双氢青蒿素。
屠呦呦潜心攻关,使提取于名不见经传的小草的青蒿素及其衍生物,慢慢走出国门冲向世界,成为人类抗击疟疾的“有效武器”,先后成功挽救了全球数百万人的生命,尤其在饱受疟疾之苦的非洲地区更是被誉为“中国神药”。她因此被誉为“青蒿素之母”。
(摘自《名人传记》201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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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维菌素和青蒿素的发现对遭受严重寄生虫病患者的治疗产生了革命性影响。三人(注:威廉•坎贝尔、大村智和屠呦呦)的研究成果对寄生虫疾病的治疗带来了一场重大变革。这三人的科研发现的全球影响及其对人类福祉的改善是无可估量的。
(摘自《诺奖委员会关于屠呦呦的颁奖词》)
②青蒿素是传统中医药送给世界人民的礼物。它的发现是集体发掘中药的成功范例,由此获奖是中国科学事业、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一个荣誉。
(摘自《屠呦呦就获得诺贝尔奖发表获奖感言》)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连屠呦呦的父亲都误以为生药学是中医专业,可见当时绝大多数人对生药学专业毫无兴趣,生药学是一个冷门专业。
B.屠呦呦在中医研究院工作之初,就出色地完成了半边莲和银柴胡的生药学研究,成果被收入《中药志》,显露了她非凡的研究能力。
C.屠呦呦在中医班培训中,既钻研中医理论,又进行临床实践,还学习中草药的鉴别方法和炮制技术,全面提高了自己学识。
D.在遭遇青蒿提取物对人体疟原虫的抑制率意外下降的问题时,屠呦呦受有关医著的启发,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和解决办法。
E.青蒿素的发现对寄生虫疾病的治疗带来了一场重大变革,因而获得诺贝尔奖,但屠呦呦认为这并不是一己之功。
【小题2】屠呦呦研发青蒿素的过程有哪些主要环节?请简要分析。
【小题3】从传记来看,屠呦呦取得成功的主要客观条件有哪些?
【小题4】从全文来看,屠呦呦突出的精神品质有哪些?她获诺奖的意义对你有什么启发,你有何感想?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宇,完成题目。
已经是旧历四月中旬了,上午四点过一刻,晓星才从慢慢地推移着的淡云里面消去,蜂房般的格子铺里的生物已经在蠕动了。
“拆铺啦!起来!”穿着一身和时节不相称的拷绸衫裤的男子,像生气似的呼喊,“芦柴棒,去烧火!妈的,还躺着,猪猡!”
七尺阔、十二尺深的工房楼下,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十六七个“猪猡”。跟着这种有威势的喊声,在充满了汗臭、粪臭和湿气的空气里面,她们很快地就像被搅动了的蜂窝一般骚动起来。打呵欠,叹气,寻衣服,穿错了别人的鞋子,胡乱地踏在别人身上,叫喊,在离开别人头部不到一尺的马桶上很响地小便。成人期女孩所共有的害羞的感觉,在这些被叫作“猪猡”的生物中间,已经很迟钝了。半裸体地起来开门,拎着裤子争夺马桶,将身体稍梢背转一下就会公然地在男人面前换衣服。
那男人虎虎地在起得慢一点的“猪猡”身上踢了几脚,回转身来站在不满二尺阔的楼梯上面,向着楼上的另一群生物呼喊:
“揍你的!再不起来?懒虫!等太阳上山吗?”
蓬头、赤脚,一边扣着纽扣,几个睡眼惺忪的“懒虫”从楼上冲下来了。自来水龙头边挤满了人,用手捧些水来浇在脸上。“芦柴棒”着急地要将大锅里的稀饭烧滚,但是倒冒出来的青烟引起了她一阵猛烈的咳嗽。十五六岁,除了老板之外,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姓名。手脚瘦得像芦棒梗一样,于是大家就拿“芦柴棒”当作了她的名字。
这是杨树浦福临路东洋纱厂的工房。长方形的,红砖墙严密地封锁着的工房区域,被一条水门汀的弄堂马路划成狭长的两块。像鸽子笼一般地分得均勾,每边八排,每排五户,一共八十户一楼一底的房屋,每间工房的楼上楼下,平均住着三十二三个“懒虫”和“猪猡”,所以,除了“带工”老板、老板娘、他们的家族亲戚和穿拷绸衣服的同一职务的打杂、请愿警之外,这工房区城的墙圈里面住着二千左右衣服褴褛而专替别人制造衣料的“猪猡”。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解说,错误的两项是(   )
A.这些包身工都是年轻的姑娘,爱美、自尊都是天性,然而在包身工制度的控制下,她们根本无法维护自己的生命,每天在死亡线上挣扎,性命难保,毫无自尊可言。
B.写穿拷绸衣服的男子踢人时用了“虎虎地”这个状语,十分逼真地表现了这个凶暴的流氓的本相,语言十分简洁,而又形象鲜明。
C.“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姓名”,可见“芦柴棒”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以至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姓名。
D.“七尺”“一十二尺”“六七个”,表明了住宿的地方非常拥挤;“汗臭、粪臭和湿气”说明了住宿环境的恶劣;“打呵欠”说明她们睡眠严重不足,身体极度疲劳;“蜂窝一般骚动起来”形象地写出了她们的惊惶恐惧。
E. “手脚瘦得像芦棒梗一样,于是大家就拿‘芦柴棒’,当作了她的名字”中的“芦柴棒”运用了借代的修辞手法。
【小题2】“蓬头、赤脚,一边扣着纽扣,几个睡眼惺松的‘懒虫’从楼上冲下来了。自来水龙头边挤满了人,用手捧些水来浇在脸上”描写了楼上的包身工起床后下楼的情形,这两句话在结构上有什么特点?有什么表达效果?
【小题3】“成人期女孩所共有的害羞的感觉,在这些被叫作‘猪猡’的生物中间,已经很迟钝了。半裸体地起来开门,拎着裤子争夺马桶,将身体稍稍背转一下就会公然地在男人面前换衣服”写了包身工女性害羞的感觉已经迟钝了,作者为什么会这样写?
【小题4】在这一部分中,作者运用了什么手法来描写包身工这个群体的生活?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