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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跪拜礼”的起源和消亡
原始社会中,人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用一些象征性动作,来表示他们的意向、感情。这些动作,有的后来成为社会生活的习惯,并常常被用作维护社会秩序、巩固社会组织和加强部落之间联系的手段。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利用其中某些习惯,加以改变和发展,逐渐形成各种正规的“礼”。“礼”成了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组织和对民众进行统治的一种手段。
“跪拜礼”是中国社会中使用年代最长、最频繁的一种基本礼节。
人类在刚刚能直立行走时,他们的行走姿势、大约跟现在动物园中猩猩单用后肢行走时的姿势差不多,弯腰曲背、身体前倾、步履蹒跚,前肢下垂、离地面很近。以这种姿势行走的人们,当他们站定表示友好或敬意时,前肢着地、后肢弯曲就是很自然的了。人类的先祖在静止时比行走时更不易保持直立,这一点,在近代力学中是找得到原理的。已经能直立行走的人类,做出的后肢弯曲,前肢着地的姿势,就是跪拜礼的雏形。
进入阶级社会初期,人们尚不知桌椅为何物,帝王平民皆席地而坐,所谓“两膝著地,以尻著朣而安者为坐”。这种坐姿,对于行跪拜礼,是很方便的。所谓“伸腰及股而势危者为跪,因跪而益至其恭,以头著地为拜”。以跪拜作为一种礼节,自然而然地得以延续和巩固。这种情景,我们在现在的日本“榻榻篾”上还能看到。日本民族在榻榻篾上“两膝著地,以尻著腫而稍安”为坐。当坐在榻榻篾上的日本人要表示敬意而欠动身体时,他们“伸腰及股而势危”“以头著地”,很自然地构成了一个跪拜动作。
随着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的等级制度日益森严,经统治阶级改变和发展的各种礼仪礼节也日益繁杂化、规范化、经典化。仅跪拜礼一节,就被分为“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膜拜”等格式,各种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以及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所规定使用的跪拜礼都是不同的,它起到了维护、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关系的作用,起到了对人民加强其阶级统治的作用。例如,“稽首”,是最隆重的跪拜礼,属于“臣拜君之礼”;地位相等的人们之间通用“顿首”;而“吉拜”则属于“常祭之礼”等等。
当人们发明使用桌椅之后,跪拜礼已显得十分不便,似乎需要对它进行改革了。封建统治阶级也的确是根据其阶级利益,不断地在对各种礼仪进行改革兴废。例如,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清政府内外交困,财政危机,为了节约经费充实粮饷,明令废止了沿用三千年之久的“乡饮酒礼”。跪拜礼虽然有种种不便,但由于它有助于封建等级制的维护和巩固,有助于封建统治,对封建统治者有利无弊,所以,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几千年间,它一直被历代统治者所采用而无多大改变。只是到了乾隆年间,中国式跪拜礼受到了一次挑战,英国外交使节到北京谒见中国皇帝,他不愿意向清皇行中国式跪拜礼,经过一番交涉,乾隆皇帝同意接受英国使者的西洋式单腿跪拜礼。
“跪拜”,从原始社会中人们互相致意的姿势,到阶级社会演变成了一种表示臣服的礼节,“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行跪拜礼的,总是臣服者、卑贱者。跪拜礼被掺入了一种人格侮辱的成份,并日见其明显。以至“卑躬屈膝”一词成了损人尊严的贬义词。人民对这种礼节,从习惯到厌恶,从厌恶到反对,乃至提出改革的主张,也就是必然的了。
清末,四川民间传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从来不许人向他行跪拜礼,也教育百姓不要向任何人跪拜。石达开是否有过这种主张,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但这个民间传说本身,体现了中国人民反对跪拜礼的意愿
辛亥革命打倒了皇帝,西方资产阶级平等思想在中国大传播。有辱人格,维护封建制度的跪拜礼之取消,已势在必行。
正式废除跪拜礼节,这是辛亥革命的一大功绩。然而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久长,封建毒素至今不能说已被完全肃清。作为封建阶级的礼节,跪拜礼也尚未绝迹。不过,它现在主要使用于对偶像、亡灵的礼拜,而不是用于活人了。至于近现代作为一种惩罚的跪拜,则不能看作是一种礼节。但是,从中可以看到人们心目中对跪拜的厌恶。
作为一种社交礼节,跪拜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只是作为一块青记,它还残留在现代社会的臀部。它的最终消失,有待于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进一步丰富提高。
【小题1】从原文看,下面对跪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人类最初的行走与跪拜礼有相似性,如后肢弯曲、前肢着地,这就是跪拜的雏形。
B.人类的坐姿与跪拜也有相似性,所谓“两膝著地,以尻著踵而安者为坐”,就体现了这一点。
C.跪拜礼形式多样,“稽首”“顿首”“空首”“膜拜”等,不同的形式,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等级差异。
D.坐在榻榻篾上的日本人要表示敬意而欠动身体时,他们“伸腰及股而势危”,“以头著地”的姿势,很自然的构成了跪拜礼的雏形。
【小题2】(小题2)“作为一种社交礼节,跪拜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只是作为一块青记,它不残留在现代社会的臀部。”根据原文对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社会的进步,人性的解放,人格的平等,决定了对人的跪拜都只能成为过去时。
B.但毕竟跪拜沿用了三千年之久,不是说要绝迹就能绝迹的,事实上,确实还有毒素存在于我们体内,比如从对偶像、亡灵的礼拜中可见一斑。
C.从以上意义来看,我们还要努力消除“毒素”,做一个健康文明的现代人。
D.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久长,封建毒素难以肃清,如近现代作为一种惩罚的跪拜,说明跪拜沿未绝迹。
【小题3】(小题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有关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礼”是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内部组织的对人民进行统治的一种手段。“跪拜礼”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使用年代最长、最频繁的一种根本礼节。
B.本文娓娓道来,让人们清晰地了解到跪拜礼的起源和消亡的前因后果。跪拜礼的产生本是很自然的事,但一旦被统治者利用,就变了味,成了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跪拜礼的消亡自然也合乎历史的发展趋势。
C.封建统治阶级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不断对各种礼仪进行改革兴废。即使是跪拜礼,到了乾隆年间,也不得不改变。
D.跪拜,从原始社会中人们互相致意的姿势,到封建社会演变成了一种表示臣服的礼节。行跪拜礼的,总是臣服者、卑贱者。跪拜礼被掺入了一生中人格侮辱的成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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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兴趣与人生
冯友兰
小孩子的游戏,最有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在游戏中,小孩子做某种事,完全出于他的兴趣。他可以写字,但并非欲成为一书家。他可以画画,但并非欲成为一画家。他更非欲以写字或画画,得到所谓的“世间名利恭敬”。他写字或画画,完全是无所为而为。他做某种事,完全是乘兴,他兴来则做,兴尽则止。所谓“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他做某种事情皆是顺其自然,没有矫揉造作,所以他做某种事情,是无所为而为,亦即无为。
小孩子时候的游戏,是人生活动中最快乐的一部分。道家的理想生活,就是这一类的生活。道家以为成人所以不能得到这一类的生活者,乃因受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我们若能打破此种束缚,则此种生活即可得到。我们也以为这种生活是快乐的,也可以说是理想的生活,但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并不是容易被打破的。这些束缚不容易被打破,并不是因为人的革命的勇气不够,而是因为有些社会制度是任何社会存在所必需的。若打破这些,就取消了社会存在。社会若不能存在,人也不能存在。就是说,若没有社会,人就不能生活,更不用说快乐的生活。道家认为,无为的生活是快乐的,这是不错的。道家又以为,人在社会中,因受社会制度的束缚,以致人不能完全有这种生活,这也是不错的。但道家因此即以为人完全可以不要社会制度,以求完全有这种生活,这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办法,是不可行的。
照道家的说法,无论任何人总有他感兴趣的事。我们看见有些人于闲暇时,什么事都不做,而蒙头大睡,或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似乎是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而实在是他对蒙头大睡,或胡思乱想,有很大的兴趣。既然任何人对于有些事总感兴趣,如果任何人都照着他的兴趣去做,则任何人都过着最快乐的生活。“各得其所”,真是再好没有的。或者可以问:如果人人都对于蒙头大睡感兴趣,如随其兴趣,则都蒙头大睡去了,又有谁去做事呢?人人都不做事,岂不大家都要饿死?道家于此可答:绝不会如此。有许多人对蒙头大睡不感兴趣,如叫他终日蒙头大睡,他不但不以为乐,反以为苦。所以有些人要“消闲”。所以要消闲者,即有些人有时感到闲得无聊不可耐,故需设法找点事做,将闲消去。忙人找闲,而闲人则找忙,所以,虽任何人都随着他的兴趣去做,天下事仍都是有人做的。
这是一个极端的说法。照这个极端的说法,自然有行不通、不可行之处。有些事显然是不容易使人感兴趣的,如在矿井里做工等。然而这些事还不能没有人做。在社会里,至少在有些时候,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做些我们所不感觉兴趣的事。这些事大概都是社会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它虽不感觉兴趣,但也必须做之。社会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社会都有一种起码的责任。这种起码的责任,不见得是每个人皆感觉兴趣的。所以,主张人皆随其兴趣去做的极端说法,如道家所说者,是不可行的。
不过这种说法如果不是极端的,则是可行的。这种说法在相当范围内,我们不能不说是真理。
在以前的社会制度里,尤其是在以前的教育制度里,人们以为,人的兴趣只有极少数是正当的。在以前的教育制度里,人所应读的所谓“正经书”是很有限的。四书五经是大家所公认的“正经书”。除此之外,学举业者,再加读诗赋八股文;讲道学者,再加读宋明儒语录。此外,所有小说词曲等,均以为是“闲书”。看闲书是没出息的事,至于写闲书更是没有出息的事了。在以前的社会制度里,尤其是在以前的教育制度里,人们以为,人的兴趣多数是不“正当的”。因此,有多少人不能随他的兴趣去做,以致他的才不能发展;因此,不知压抑埋没了多少天才,这是不必讳言的。(选自冯友兰《人生经典》,有删改)
【小题1】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3分)
A.所谓的“无为”,就是做事情不追求“世间名利恭敬”,一切顺其自然,一切顺应自己的兴趣。
B.在以前的社会制度里,人们用所谓“正经”“正当”的价值标准,限制了个人的兴趣,以致影响到个入能力的发展。
C.社会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社会生活中有我们不容易感兴趣的事,但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我们必须去做。
D.作者认为,我们之所以在生活中得不到乐趣,是因为受到各种社会制度的束缚,只有打破束缚,才能得到快乐。
【小题2】下列不符合道家的“极端说法”的一项是(  )(3分)
A.成人不能像儿童那样乘兴,是受到了社会各种制度的束缚,所以必须打破这些束缚。
B.无论什么人,都有其感兴趣的事,但是其所做的事并非都是由其兴趣所为。
C.既然任何人对有些事总感兴趣,而且都照着他的兴趣去做,那么他就有了快乐的生活。
D.即使许多人都对于蒙头大睡感兴趣,不做事情,也不会影响社会运转。
【小题3】请根据文章第二段内容,概括作者对道家所持的态度。(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班琳丽

老姐是一个“戏痴”,一身的戏。

我很小的时候在姥姥家见过她几次,那时她已经是戏班里一个红极一方的俏戏子。唱戏是要庄上人家管派饭的,我的姥姥特别会做饭,那时的老姐总爱跟一个男角到我姥姥家吃派饭,见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逗我们玩儿,或是教我们唱戏。她是很美的一个女人,至今有两点在我的记忆里有如特写镜头,白如初雪的脸和恍如刚刚吐了血的红唇,恰如一幅半残的写真画。

现在想来,那是她化妆的脸。事实是她成了我的七姥姥后,不唱戏,走下舞台了,她依然每天化妆。据我母亲说,她每天晚上睡觉也不卸妆,以致我那个花心七姥爷吓出病来,一病而终了。我现在想,那是老姐最后的挣扎或者说绝唱吧,她不想走下舞台,痴痴地感觉着,小脚迈到哪里,哪里就是舞台,飘飘荡荡长抛丈许的水袖,窸窸窣窣闪动石榴裙裾,一唱一念,一眸一嗔,重拾昔日舞台上那个当家花旦的风采。

记得姥姥常一边做针线一边叹息,唉,她是个有痛的女人。

那时我也随在一群乳臭未干的孩子身后叫老姐为老姐,不叫她七姥姥的。她似乎特别喜欢被人这样叫,哪怕就是我们小孩子的嬉闹,她的眼神也会刹时亮起来,柔柔和和,迷醉了似的,从来不恼。恼的是我那七姥爷,这称呼无异于他的疤痛。我是再大些从姥姥那里了解到“老姐”这名字的全部故事的。

把老姐喊成一个女人一生的痛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老姐用手牵着或是拿一个眼神牵着来我姥姥家吃派饭的那个男角,姥姥庄上的人叫他老罗义。

当时戏班里有一出轰动一方的传统戏《对花枪》,老姐扮戏里敢爱敢恨的姜桂枝。“顶着一头白毛尾,长着一脸枯皱皮,领着孙媳和儿媳,南里北里找女婿”。扮相俊俏,唱腔也美。那个男角就扮戏里忘掉前情的老罗义。老姐凭着一出《对花枪》折倒了数千观众,当然还有那个老罗义。戏里姜桂枝比老罗义大,戏外老姐也比“老罗义”年长,老罗义戏称他爱上的女人为“老姐”了。戏里一对夫妻旧好重拾,戏外他们做起了暗箱夫妻,直到那天老罗义的原配骂上台来,一出戏的包袱“哗拉”一下抖落开,人们才看到了真相。

事实是老姐也是那一刻才看到老罗义的真面目,灯光暗淡的舞台上,老姐指着老罗义,久久地吐出一句:“你,你你,你这个挨千刀的老罗义……”言罢,一头栽倒在台牙子上。那阵子恰好我七姥爷第三个老婆也死了,他正纠缠老姐。就棍打鸡,老姐就嫁给了他。老姐以为嫁到庄上就能永远留在戏班里。不是,她屈嫁的丈夫不仅让戏班主撵走了老罗义,还约法老姐从此不得登台唱戏。不久,老姐痴了,终日里像个病人,吃不下饭,干呕、胸痛,打针吃药,也还是那副病恹恹的样儿。她每天爱干的事就是化妆、补妆,然后躺下来病着,有时也会从她那里传出一句道白“你,你你,你这个挨千刀的老罗义……”冷丁的怪森人的,细了听,心就酸了。

我七姥爷放手人世后,老姐的病情也没见轻。姥爷们怕老姐寡妇门前出是非,给荣耀的家族抹黑,当然再嫁他们更不允,姥爷们就商议着给老姐过继个儿子。子赐是条脉线,兴许就拴住了她。二姥爷的儿子多,他们商议就把二姥爷的小幺过继给老姐了。没想两天不到,孩子哭啼啼跑出来了。一问,饿的。问他老姐不做饭吗?孩子说老姐吃生的,棒粒子,豆粒子,红薯片子,都生了吃,不动火。

我的姥爷咬着牙骂,混帐!这之后,除了姥姥不时去给老姐送些吃的,庄上很少有人过问老姐是活着还是死了的事了。

等老姐快被村人完全淡忘的时候,庄上来了个唱大鼓书的男人。几乎人人都说见到老姐了,说见老姐影子似的坐在人场里听大鼓书,总是那边散场了她才走,依然化着浓妆。再后来,姥爷的一个本家说,早没见过老姐了,会不会已经死在床上。我姥姥一惊,忙掂着小脚去看,大门敞着,锅冷灶寒,床上尽是乱七八糟的衣物,就是不见老姐的影儿。

庄上的人纷纷猜测,老姐是跟唱大鼓书的男人跑了。也许他那里没有老姐要的爱情,可有老姐魂牵梦绕的戏,谁能说大鼓书不是戏呢?

那年,老姐二十三岁。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多种技法入文.如倒叙开头,文首设置悬念,写到‘那时的老姐总爱跟一个男角到我姥姥家吃派饭”,是为后文写老罗义与老姐的暗箱夫妻埋伏笔。
B.小说以第一人称回忆的方式叙述故事,妮妮道来,语调饱含深倩,情节虽有一定的曲折性,但并未大起大落、跌宕起伏,然而读来却仍很有吸引力。
C.小说讲述了老姐的艺术和爱情方面经历的痛,着重表现了封建大家族所秉持的封建礼教对老姐自由、爱情和青春的戕害,有强烈的批判色彩。
D.老姐喜欢别人喊她“老姐”,这个称呼会让她的眼神刹时明亮起来,柔和迷醉,是因为“老姐”这个称呼让她可以回味到曾经与老罗义一起唱戏的场景之中,重新体味戏中的爱情与爱情中的戏。
E.小说中老罗义有原配还与老姐做起了暗箱夫妻,说明这个人人品卑劣,忘恩负义.老姐的命运遭遇是由这个人物一手造成的。
【小题2】文章题目为“痴”,老姐的“痴”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人们猜侧老姐跟唱大鼓的男人跑了为结尾,请简要分析这样的结尾有何好处。
【小题4】鲁迅说:“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请根据鲁迅这句话结合小说内容分析老姐这一人物的悲剧性。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打猎
阿成
在达斡尔族护猎员的带领下,我们开着一辆伤痕累累的吉普车,进入了一望无际的大甸子。开始,我们以为护猎员是到森林里去,隐蔽在树林里的某处等待偷猎者的出现。其实不是,是在大荒甸子上寻找偷猎者。
正是收获的季节,金色的玉米地像莫奈笔下的油画,像梵·高笔下的秋天,十分的迷人,很辽远,很开阔。开着像战车似的大吉普车疾驰在七沟八梁的大荒原上,那种感觉非常的不寻常,非常的男人,当然,车也非常地颠。可以这样说,要是让我们在陆地上做出那种剧烈的被颠的动作,肯定是做不出来的。
几个人抱着枪坐在被桑开得飞快的吉普车里,很快就有一种美国大兵的感觉。吉普车前面的玉米秆已高过吉普车的机器盖子了,两边的玉米秆刮着机器盖子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在大坡地上横穿的时候,感觉吉普车要翻过去了。开始的时候,那个窄脸的诗人忘情地抱着猎枪不由自主地进入了角色,摆出一副美国大兵的样子,还很得意的。但是,没想到车子会这样颠,终于,那位窄脸的诗人有点害怕了,干哑着嗓子跟着桑说,桑,停下车吧,把枪放到后备箱里去好不好?
很显然,车这么颠,他担心猎枪万一走火,呯一声,直接就自毁了。
其实,上了车,桑就跟两个抱枪的诗人说,枪管不要冲着自己,也不要冲着别人,小心走火。
桑是这儿的护猎员,他的任务,主要是阻止偷猎野鸡之类的飞禽。桑说,野鸡一般下午三四点钟才出来觅食,这时候它们都跑到玉米地里找粮食吃去了。偷猎的人一般都选在这个时候打野鸡和沙半鸡。
我们听了都直点头,反正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桑说,野鸡和沙半鸡非常傻,比如你打其中的一只,枪响之后,另外几只也不会跑。我说,不对啊,桑,不是有个脑筋急转弯儿嘛,树上十只鸟,打掉一只还剩几只?桑说,要是麻雀,树上就一只也没有了。但沙半鸡,打掉一只,肯定还剩九只。好运个胖脸的诗人说,这一点有点诗人。
我们在这个大甸子上跑了两个多小时,什么也没发现,无论是偷猎者还是允许打的野兔,都没看到。
桑看到我们有些失望的样子,便说,好,咱们开枪打打麻雀吧,过过枪瘾。胖脸的诗人说,行,不管咋说,我们一人扛一只麻雀回去也挺好的,像英国漫画一样。
正打算停车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枪声,桑立刻开车朝着枪响的方向疯跑。车都快颠翻了,我们一个劲儿地劝他慢点开,可怎么劝也劝不住。此时此刻,我们已经颠得满脸憔悴,一脸苦难,这才知道当个护猎员的辛苦。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偷猎者,最后,桑只好放弃。
就在我们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桑突然发现,在前面的玉米地里有六七只沙半鸡正在觅食。桑立刻把车停下来,拿起了猎枪说,我给你们试验一下。说着冲天上开了一枪。那几只沙半鸡像什么也没听见似的,仍旧在那里觅食。我们都看傻眼了。桑换上子弹,从容不迫又朝天上开了第二枪,几只沙半鸡依然岿然不动,照例在那里觅食。好运个胖脸的诗人像祈祷着似的举起了双手说,主啊,赐给沙半鸡以麻雀般的智慧吧!
……
在回去的途中,要经过一片湿地,此时夕阳烧得正旺,红彤彤地挂在西天,景色非常瑰丽。这时,我们在远处的芦苇荡里悠然自得地游着的三只野鸭子,一只大鸭子后面跟着两只小鸭子在款款地游,桑说,这是王八鸭。他的语音刚落,就听叭的一声枪响,那只大鸭子立刻被打死在水里了。桑立刻停下了车,下来向四处看不看,四处一点动静也没有。桑立刻仇恨地说,这是有人在跟我玩呢。
那个窄脸的诗人叹了口气说,你们看,那两只小鸭子在母鸭子旁边游呢。
这时候,桑打开吉普车的后备箱,从里面取出“水衩子”窗上,独自一人绕了很远的路才上到了那片沼泽的“硬地”上。我们远远地看到,桑每一脚下去都有一米深的稀泥。毫无疑问,这是非常危险的,甚至有生命危险。
半个小时以后,桑从芦苇荡里把两只小鸭子抱了回来。
桑长得很帅,一脸的络腮胡子,是一个充满柔情的、硬朗朗的达斡尔族汉子。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
A.小说描绘了北国的优美风光,寥廓的天空,广漠的荒原,金黄的玉米地,为小说奠定了着两浪漫的感情基调。
B.小说展现护猎员的日常工作,揭示出他们生活环境的艰苦、生活的艰辛、强烈的责任感和丰富的内心世界。
C.小说采用白描的手法,对主人公桑只是简笔勾勒,以他日常的言行去表现他的个性,但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D.小说最后描写了桑冒着危险抱着两只小鸭子回到岸边这一细节,充分展现了桑的柔情,并揭露了偷猎者的残酷无情。
E.小说娓娓道来,语言平和朴实,人物对话隽永含蓄又带点幽默与诙谐,景物描写充满诗意,像一首淡雅含蓄的小诗。
(2)小说中多次写到颠簸的吉普车,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分别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桑”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标题是“打猎”,但文中却几乎没有正面写到打猎,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罗曼·罗兰
“多么想望而来得多么迟缓的死——”
终于来了。
他的僧侣般的生活虽然支持了他坚实的身体,可没有蠲免病魔的侵蚀。自一五四四与一五四六年的两场恶性发热后,他的健康从未恢复;膀胱结石、痛风症以及各种的疾苦把他磨蚀完了。
一五六○年春,瓦萨里去看他,见他极端疲弱。他几乎不出门,晚上几乎不睡觉;一切令人感到他不久人世。愈衰老,他愈温柔,很易哭泣。
“我去看米开朗琪罗,”瓦萨里写道。“他不想到我会去,因此在见我时仿佛如一个父亲找到了他失掉的儿子般地欢喜。他把手臂围着我的颈项,再三地亲吻我,快活得哭起来。”
可是他毫未丧失他清明的神志与精力。即在这次会晤中,他和瓦萨里长谈,关于艺术问题,关于指点瓦萨里的工作,随后他骑马陪他到圣彼得。那时他是八十五岁。
一五六一年八月,他患着感冒。他赤足工作了三小时,于是他突然倒地,全身拘挛着。他的仆人安东尼奥发现他昏晕了。卡瓦列里、班迪尼、卡尔卡尼立刻跑来。那时,米开朗琪罗已经醒转。几天之后,他又开始乘马出外,继续作皮亚门的图稿。
古怪的老人,无论如何也不答应别人照拂他。他的朋友们费尽心思才得悉他又患着一场感冒,只有大意的仆人们伴着他。
他的继承人利奥那多,从前为了到罗马来受过他一顿严厉的训责,此刻即是为他叔父的健康问题也不敢贸然奔来了。一五六三年七月,他托达涅尔·特·沃尔泰雷问米开朗琪罗,愿不愿他来看他;而且,为了预料到米氏要猜疑他的来有何作用,故又附带声明,说他的商业颇有起色,他很富有,什么也不需求。狡黠的老人令人回答他说,既然如此,他很高兴,他将把他存留的少数款子分赠穷人。
他老是工作。一五六四年二月十二日,他站了一整天,做《哀悼基督》。十四日,他发热。卡尔卡尼得悉了,立刻跑来,但在他家里找不到他。虽然下雨,他到近郊散步去了。他回来时,卡尔卡尼说他在这种天气中出外是不应该的。
“你要我怎样?”米开朗琪罗答道,“我病了,无论哪里我不得休息。”
他的言语的不确切,他的目光,他的脸色,使卡尔卡尼大为不安。他马上写信给利奥那多说:“终局虽未必即在目前,但亦不远了。”
直到他逝世的大前日,他才答应卧在床上,他在朋友与仆人环绕之中读出他的遗嘱,神志非常清楚。他把“他的灵魂赠与上帝,他的肉体遗给尘土”。他要求“至少死后要回到”他的亲爱的翡冷翠。——接着,他
“从骇怕的暴风雨中转入甘美平和的静寂。”
这是二月中的一个星期五,下午五时。正是日落时分……“他生命的末日,和平的天国的首日!……”
终于他休息了。他达到了他愿望的目标:他从时间中超脱了。
“幸福的灵魂,对于他,时间不复流逝了!”
[注]米开朗基罗,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绘画家、雕塑家、建筑师和诗人。(选自《米开朗基罗传》,傅雷译,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米开朗琪罗在晚年时虽然疾病缠身,但是仍然努力战胜病痛,勤于艺术创作。本文的作者在字里行间充分流露出对他的敬仰和称颂。
B.米开朗琪罗病后身体健康从未恢复,极端疲弱,可是他毫未丧失清明的神志与精力,对于死也并不在意,甚至认为死来得过于迟缓。
C.米开朗琪罗不顾自己已是八十五岁高龄,身体多病,长时间和瓦萨里探讨艺术问题,还骑马陪瓦萨里到圣彼得,体现了他对艺术的专注和热爱。
D.米开朗琪罗的侄子利奥那多很富有,他十分关心米开朗琪罗的健康问题,托人婉转地表达自己要去看望叔父的想法,米开朗琪罗为此感到很高兴。
E.文章描述了米开朗琪罗晚年的生活状况和临死前的情景,刻画了他献身艺术,忘我工作的伟大形象,给人以深刻的思考。
【小题2】 文章倒数第二段中说“他达到了他愿望的目标:他从时间中超脱了”,请你简要地分析这句话的内涵。(4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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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米开朗琪罗曾说“忧郁是我的欢乐”,他没有家庭,过着苦行僧式的生活。有人认为,米开朗琪罗的生活是失败的,不令人喜欢的。你赞同这个看法吗?说说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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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黛安的真实之美
王巍
“一对双胞胎被摆拍在一面白墙前,身体僵硬,表情奇怪。”这是很多人看到照片的第一反应。1967 年这幅照片在美国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展出后,这对双胞胎的父母认为这毫无美感的照片是对女儿形象的歪曲,要求不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印制这张照片。这张照片的作者就是摄影史上的重要人物——黛安·阿勃丝。
在当下,人们或许对黛安·阿勃丝的照片见怪不怪,但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创作和展出时引发争论,人们认为这些影像跟美无关,只有疏离感和恐惧。
黛安的作品根据拍摄对象不同,大致分为三个层面,也是她具体拍摄的三个进程。第一个层面:她拍摄畸形人、异装癖、瘾君子、流浪汉、变性人、同性恋者、裸体主义者等这些怪人。她始终不渝地寻找他们,去他们的领地,交谈并和他们在一起。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是遭人厌恶、躲避的。黛安不是疯了,也不是喜欢他们或想成为他们。她只是从怪人那里观察和感觉,并拍摄他们,这使她获得扎破现实的荒谬之感,她觉得他们既神秘又神圣。“怪人有一种特质,就像一个神话故事里的人物,拦在你面前,让你回答一个谜语……大多数人都在‘恐惧未来会有什么创伤’的担忧中生活,而怪人天生就带着创伤,他们已经通过了生命的考验,所以他们是贵族。”黛安如是说。
第二个层面:黛安拍了很多正常人,尤其是当时上层社会的人。她用闪光灯从正面拍摄,在他们一贯的姿态中捕捉动作和表情,但却拍得很不一样。闪光灯的使用让摄影的技艺感锐减,却彰显了一种强烈的不适感——把人心中伪装的面具,或者说人多面性的其中一面或几面鲜明地勾画出来。黛安说:“我们在路上遇到一个人,基本上只注意到他的缺陷。我们这样的天性是很怪异的,然而我们不满自己的这种天性,就创造了另一套伪装。我们的伪装就像给世界发出一个信号,让别人以某种方式来了解我们。”
第三个层面:黛安选择拍摄天生智障群体。她被他们的“极端无知”所吸引。“他们完全没有自我意识。拍他们时,他们根本不注意我。在我的相机面前,他们就像些奇异的大孩子,一举一动都难以预料。他们可能极其活跃,也可能一动不动。当他们在草地上笨拙地嬉闹时,发出的声音千奇百怪:乱七八糟的咕噜声、痛苦的呻吟声、尖叫声……他们干什么都全神贯注,不管是试戴小丑的帽子还是揪别人的头发,这让我觉得既好玩又感动。”黛安用相机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年拍摄他们的状态。她很兴奋,因为她觉得他们是那么的纯粹和纯洁。
经过上述对黛安·阿勃丝作品的介绍,诸位是否能理解并对其作品有好感呢?我们大多数人都在各自人生中有着牢固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例如只认美不认丑、只认富不认穷、只认喜不认哀、只认好不认坏、只认生不认死。殊不知这些丑、穷、哀、坏、死也是人生和生命的一部分,就像四季交替、生老病死,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诸事的两面才是完整的生命体构成。况且所有的两面都可以转换或多样认知,这在于怎样思考和体会。
黛安拍常人的“丑”,其实只是抓住人千百个原本就存在的瞬间。存在即是美,即是生命。真实是那么“美好”,真相是那么“迷人又不幸”。捕捉真实的猎手黛安,其自身的真相却是一位忧郁症患者,在35 岁后变得越来越严重。因此,我大胆推测黛安作品中的荒诞感,并非其经历后的思考和领悟,而是于忧郁症的通感——恐慌。当内心的恐惧和焦虑达到压抑的顶峰时,恰恰是摄影救了她。遗憾的是,摄影还是抵抗不过生理上的重度焦虑,最终黛安用自杀给这荒谬的人生交了答卷。
斯人已逝,作品却经久不衰。品味黛安,有许多值得后来摄影者学习的地方。
相关链接:1967 年,新纪实摄影展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展出,其中包括了黛安和另两位先锋摄影师盖瑞·温诺格兰德(Garry Winogrand)、李·弗里德兰德(Lee Friedlander)的作品。这些高度个人风格化的照片,在某种意义上宣告了以1955 年“人类大家庭”为代表的影展中所表达的浪漫、唯美、艺术性,以及充满道德使命的纪实摄影的统治地位的终结。摄影,尤其是纪实摄影继续向前,向着更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因为黛安•阿勃丝拍摄的照片只追求真实,毫无美感可言,歪曲了女儿形象,双胞胎的父母要求不许印制照片。
B.戴安认为人的伪装是人们发给别人的一个信号,她就是要把出于伪装的天性而形成的面具鲜明勾勒出来。
C.戴安的作品难以赢得人们的好感,但它真实反映了完整的生命体的构成,体现了一种对现实的多样认知。
D.戴安作品直率表现边缘人和正常人的非正常的一面。这些作品具有可能源于忧郁症的通感——恐慌的荒诞感。
E 戴安的作品经久不衰,这也表明了纪实摄影在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人们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戴安的作品具有“真实之美”?请简要回答。
【小题3】第一自然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4】阅读这篇传记,黛安•阿勃丝的摄影生涯给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