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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青 草
①青草的味道在山间弥漫,就像村里的孩子在奔跑。
②一个孩子生在山里,就是山里的一棵草。那些青青的草,生长在山里的任何地方。
③它们长在路边,甚至还会长到路的中间,任来来往往的人踩着。到了晚上,它们就像没被踩过一样,抖一抖身上的土,继续生长。我猜那是它们对人的依赖,顽皮地跟在人们的脚边。
④草长在河沟里,有水的滋润,就长得异常茂盛,那是命好的草。可是,一场雨下过,河水毫不留情地将它们冲倒,冲走。河水退了之后,那些被冲倒的草,眨眨眼睛,又悄悄爬起来;那些被冲走的草,在水里打几个滚儿,不定被淤积到哪里,晕头转向地抓住一些泥土,鼻青脸肿地继续生长。
⑤草们不仅长在路边、河沟,更多的长在田边、地头,更混进田里,与庄稼一起生长。于是,庄稼人就只能花费一年中大量的时间在地里锄草。可是那些草说锄就能锄尽吗?锄掉之后,没多久,它们又捉迷藏一样在庄稼的身边探出头来。一代代农人就在庄稼地里年复一年地与草纠缠不清。
⑥这些孩子后来大多变成了锄草的农人,其实在地里锄草的每一个农人,都曾经是草一样生长过的孩子。出生在贫穷的山里是一种不幸,这样的山里只适合草的生长。每一个在山里出生的孩子,都是路边或河沟里随便生长着的一棵草。孩子与草们一起生长,孩子也就像草们一样地生长。
⑦我最初接触到的自然界中的生命,或许就是青草。在我只会爬的时候,就被带到院子里或者大门外、路边,自己爬着爬着,就爬到了那些青草的面前,我用呀呀的语声,不知所以地与它们打过招呼,就伸出了小手。我抓住一株青草,用力拔下,嫩嫩的绿叶上有着细细的白色绒毛,被我拔断的地方渗出清亮的汁液,洁净,透明,一如我嘴边垂着的涎水。我在草丛边爬过,随便抓着那些青草,青草的气息在我的身体里弥漫,这种气息融进我生长的每一天,甚至每时每刻。于是,我的生长,就带有了许多青草的意味。这世界就是这样将如此相似的生命气息融合在一起。这就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的道理。
⑧童年是人的一生中与周围环境最密切的时期,孩子们一边生长,一边将身边的一切都存储在身体成长的记忆里。从一株草、一块石头、一棵树、一道墙,到一座房子、一条路、一道河、一座山,所有的记忆都被牢牢地融进生长着的生命之中,就像一块砖、一块石头、一掀沙土被垒进墙里。当身体停止了生长之后,身边的一切,也就不再那么重要了。
⑨在乡间长大的孩子,是很少有人看护的,不会爬的时候自然不用担心有什么闪失,只是记着按时喂奶喂饭就行,像家里的小猫小狗一样,给吃的就会长大。会爬之后自然就多了许多担心,有时家里没人,又不能带到外面去,就只能用布带子栓了孩子的脚丫子,另一头拴在泛黄发黑的窗框上。这样,孩子活动的半径就只能在炕上了,不会爬过了头掉到地上。更多的时候,大人下地干活,也将幼小的孩子带到地里,放在路边、地头,任其像小猫小狗一样与青草为伴。
⑩你不知道那些草籽是从哪里来的,甚至在泥土里根本看不到一粒草籽,但是那些草,在一场春雨之后,就很茂盛地生长出来,比有人用心播种过都更加蓊郁。整个夏天,虽然常常被割了一茬又一茬,但是草们总是生生不息,绿意犹存,直到长出狗尾巴一样轻盈透亮的穗子。这些长了狗尾巴的草,常常连成一片,在斜阳的映照下,草地上浮起一片朦胧的淡白。
⑾大人忙着地里的农活,几乎忘记了孩子的存在。等到从草丛里再把孩子找回来,手里、嘴里、头上、身上,已经到处都是青草了,说不定肚子里也吃进了许多葱翠的青草。
(选自《散文》2015年第4期)
【小题1】请从修辞的角度赏析下面这句话。(4分)
每一个在山里出生的孩子,都是路边或河沟里随便生长着的一棵草。
【小题2】结合上下文,谈谈下列句子的含意。(6分)
⑴晕头转向地抓住一些泥土,鼻青脸肿地继续生长。
⑵这种气息融进我生长的每一天,甚至每时每刻。于是,我的生长,就带有了许多青草的意味。
【小题3】第⑨段中,作者为什么要两次将孩子比作“小猫小狗”?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4】结合全文,探究“青草”蕴涵的深意。(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9-21 03: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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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感受凤凰
谢德才
①迈步穿行在凤凰古城曲曲弯弯、朦胧幽幽的深巷,但见经过岁月洗礼的青石板路浓着幽幽的冷光,脚踏上去的瞬间,感觉到稍许滑动,让我仿佛踩在了沉重的历史书页上。
②那天晚上,我住在沱江边吊脚楼的“翠翠楼”里。说来真是幸运,我所住的“翠翠楼”竟然是古城中最为古朴的吊脚楼之一。房间极为简单,除了一张安放行李的凳子外,就三张木床,推开木格子窗户,一股湿润的沱江的气味便涌入房间。此时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脚下、木板的下面就是沱江水,而我今夜就要枕着沱江入眠。
③我站在窗口,阅读着那些生长在江边密密麻麻的吊脚楼,灰暗的表面,纤细的结构,巧夺天工的设计。吊脚楼像士兵组成的方阵,由高到低一字排开,就像凤凰的女子,作风豪放,外形纤柔,内心善良。这些作为凤凰古城骄傲的吊脚楼,曾在宋祖英的歌里被反复吟唱,曾是苗族和土家族的姑娘们倾诉心事的闺房,也是小伙子放飞梦想的地方。吊脚楼里无比宁静,而沱江上依然有渡船,有浆声灯影,不远处横卧江面的虹桥上彩灯闪烁,想必是有许多人在那儿饮酒品茶,谈古论今吧。我顺着一个女孩的指点,从一架木梯下到吊脚楼底下冲浴。洗后,拖一双鞋,搬一张凳坐到门口的街巷边,与这里人谈起对这条街的感觉,对“翠翠楼”这座百年吊脚楼的一些思考,还说到沈从文的小说与人生……
④入夜,我很久无法入眠。闭上眼,浮现出关于凤凰的一些遥想;睁开眼,看到的是被烟熏火燎的木板壁的吊脚楼。夜渐渐深了,仅听见楼外的沱江水沙沙作响,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直到苗族姑娘用歌喉唱开黎明才醒。那是《边城》里那水面浮起灵魂的歌声?是那撩拨翠翠少女情怀的歌声?那歌声韵味十足,给凤凰的清晨平添了一些情致。
⑤凤凰是一个人文气息很浓的地方。精致的楹联,飘逸的画卷,灵动的刺绣俯拾皆是。“翠翠楼”里便满屋挂着裱好的字,相当漂亮。只是地气甚潮,那潮湿一直沿着木墙爬上来,给字幅下端涂上鲜黄青绿的印痕。也许就是这样,一年又一年,纸上的字已经被绿霉吞噬,而有些东西却还留存。沈从文写字的稿纸已经残缺,他的故事,他的气息却如门外的沱江一样依旧流淌。
⑥如果你是独自一人去凤凰,又假如你还是单身,你会感到寂寞,真心渴望遇到心中的“翠翠”;假如你不是单身,你就会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带自己的那位同去,分享那里的宁静。所以,到凤凰你最好与你的另一半同去,脸上会自然流露出一种深藏已久的喜悦,你们会思想更纯,心靠得更近,手握得更紧,更爱对方,会深深感受到河水的浪漫,感受到脚底下这片土地的肥沃、厚实与博大。
⑦常常有人去了凤凰城就舍不得走了,于是就在这儿干起自己的事业,其实主要为了享受这里的生活。很多远方人去了凤凰,都愿意到虹桥上去散步、谈心,让很多人产生对凤凰的另一种理解:多姿多彩、魅罚无穷的凤凰,她古老而不俗,至今仍充满着崭新的活力;她灵秀而有韵致,处处显出现独有的风味与情愫。她美得让人揪习,阅读她的千年史,许多带有血泪历史的故事让人扼腕;阅读沈从文先生的作品,许多伤心的爱情故事让这座城市变得凄美。
细雨漾漾中,当我乘上中巴车回家时,隐约听到“翠翠”的那一句话:“明天你还会来吗?”
(选自2009年第1期《散文选刊》,本文有删节)
【小题1】在凤凰古城,作者感受到了它哪几方面的魅力?
【小题2】选文第七自然段用“她”来指称凤凰古城,请结合上下文,说明作者采用这一指称的作用或效果。
【小题3】在美丽的凤凰古城,可写的东西很多,作者为什么重点写在沱江边的“翠翠楼”?请结合文意做出分析。
【小题4】结合全文,赏析文章末段画线句的意蕴。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石筑的《易经》

余秋雨

还是金字塔。
现代有学者根据金字塔所包含的各种建造数据与天体运行规则的对应性、预见性,断言这是古人对后人的一种智能遗嘱。
这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它们就像用巨石筑建的《易经》,后人读得懂就读,读不懂它们还独处一隅,等待着更遥远的后人。
当一切不可能已经变成事实矗立在眼前,那么不妨说,金字塔对于我们长久津津乐道的文史常识有一种局部的颠覆能量。至少,它指点我们对文明奥义的解读应该多几种语法,而不能仅止于在一种语法下词汇的增加。
本来也许能够解读一部分,可惜欧洲人做了两件不可饶恕的坏事。
第一件事是,公元前四十七年,恺撒攻占埃及时将亚历山大城图书馆的七十万卷图书付之一炬,包括那部有名的《埃及史》。
第二件事更坏,四百多年之后,公元三九○年,罗马皇帝禁异教,驱散了唯一能读古代文字的埃及祭司阶层,结果所有的古籍、古碑很快就没有人能解读了。
如果说第一件事近似秦始皇焚书,那么第二件事恰与秦始皇相反,因为秦始皇统一了中国文字,相当于建立了一种覆盖神州大地的“通码”,古代历史不再因无人解读而局部湮灭。须知,最大的湮灭不是书籍的亡佚,而是失去对其文字的解读能力。
在这里我至少看到了埃及文明中断、中华文明延续的一个技术性原因。初一看文字只是工具,但中国这么大,组成这么复杂,各个方言系统这么强悍,地域观念、族群观念、门阀观念这么浓烈,连农具、器用、口音、饮食都统一不了,要统一文字又是何等艰难!在其他文明故地,近代考古学家遇到最大的麻烦就是古代文字的识别,常常是花费几十年才猜出几个,有的到今天还基本上无法读通,但这种情况在中国没有发生,就连甲骨文也很快被释读通了。
我想,所谓文明的断残首先不是古代城郭的废弛,而是一大片一大片黑黝黝的古文字完全不知何意。为此,站在尼罗河边,对秦始皇都有点想念。
当法老们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的时候,埃及的历史也成了木乃伊,而秦始皇却让中国历史活了下来。我们现在读几千年的古书,就像读几个喜欢文言文的朋友刚刚寄来的信件,这是其他几种文明都不敢想象的。
站在金字塔前,我对埃及文化的最大感慨是:我只知道它如何衰落,却不知道它如何构建;我只知道它如何离开,却不知道它如何到来。
就像一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巨人,默默无声地表演了几个精彩的大动作之后轰然倒地,摸他的口袋,连姓名、籍贯、遗嘱都没有留下,多么叫人敬畏。
无法解读是埃及文明的悲剧,但对金字塔本身而言,它比那些容易解读的文明遗物显得永久。通俗是他人侵凌的通道,逻辑是后人踩踏的阶梯,而它干脆来一个漠然无声,也就筑起了一道障壁。因此还可以补充一句——永久是对意图的掩埋,是把复杂的逻辑化作了朴拙。
【小题1】文章以“石筑的《易经》”为题有何好处?
【小题2】作者为什么感慨“我只知道它如何衰落,却不知道它如何构建;我只知道它如何离开,却不知道它如何到来”?
【小题3】请指出文章在写作上最突出的两个特点,并作简要的分析。
【小题4】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谈谈你从埃及文明的悲剧中得到的启示。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5分)
报秋
宗璞
似乎刚过完春节,什么都还来不及干呢,已是长夏天气,让人懒洋洋的像只猫。一家人夏衣尚未打点好,猛然却见玉簪花那雪白的圆鼓鼓的棒槌,从拥挤着的宽大的绿叶中探出头来。我先是一惊,随即怅然。这花一开,没几天便是立秋。以后便是处暑便是白露便是秋分便是寒露,过了霜降,便立冬了。真真的怎么得了!
这花的生命力极强,随便种种,总会活的。不挑地方,不拣土壤,而且特别喜欢背阴处,把阳光让给别人,很是谦让。据说花瓣可以入药。还有人来讨那叶子,要捣烂了治脚气。我说它是生活上向下比,工作上向上比,算得一种玉簪花精神罢。
我喜欢花,却没有侍弄花的闲情。因有自知之明,不敢邀名花居留,只有时要点草花种种。有一种太阳花又名死不了,开时五色缤纷,杂在草间很好看。种了几次,都不成功。“连死不了都种死了。”我常这样自嘲。
玉簪花却不同,从不要人照料,只管自己蓬勃生长。往后院月洞门小径的两旁,随便移栽了几个嫩芽,次年便是绿叶白花,点缀着夏末秋初的景致。我的房门外有一小块地,原有两行花,现已形成一片,绿油油的,完全遮住了地面。在晨光熹微或暮色朦胧中,一柄柄白花擎起,隐约如绿波上的白帆,不知驶向何方。有些植物的繁茂枝叶中,会藏着一些小活物,吓人一跳。玉簪花下却总是干净的。可能因气味的原故,不容虫豸近身。
花开有十几朵,满院便飘着芳香。不是丁香的幽香,不是桂花的甜香,也不是荷花的那种清香。它的香比较强,似乎有点醒脑的作用。采几朵放在养石子的水盆中,房间里便也飘散着香气,让人减少几分懒洋洋,让人心里警惕着:秋来了。
秋是收获的季节,我却是两手空空。一年、两年过去了,总是在不安和焦虑中。怪谁呢,很难回答。
久居异乡的兄长,业余喜好诗词。前天寄来南宋词人朱敦儒的西江月:
日日深杯酒满,朝朝小圃花开,自歌自舞自开怀,无拘无束无碍。
青史几番春梦,红尘多少奇才,不消计较与安排,领取而今现在。
我把“领取而今现在”一句反复吟哦,觉得这是一种悠然自得的境界。其实不必深杯酒满,不必小圃花开,只在心中领取,便得逍遥。
领取自己那一份,也有品味把玩、获得的意思。那么,领取秋,领取冬,领取四季,领取生活罢。
【小题1】作者在第一自然段中写到看见玉簪花开,“先是一惊,随即怅然”。
(1)作者为什么吃惊?(2分)
答:因为___ __(不超过8个字)
(2)联系全文看,作者为什么怅然?(2分)
答:因为___ __(不超过10个字)
【小题2】作者在第三自然段中写自己种太阳花的经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3分)
答:___ _(不超过12个字)
【小题3】作者在第一自然段和最后一个自然段中,分别使用了6个“便”字和5个“领取”,这样写在表达上有什么好处?(8分)
(1)反复使用“便”字的好处是:__    __
(2)反复使用“领取”的好处是:___   __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我所认识的约翰·纳什(注)

沈诞琦

①我必须写写我所认识的约翰·纳什,可我难以下笔。

②我入学那年他已经八十岁了,不常在校园里走动了。我是在大一的尾声才第一次见到了约翰·纳什。大一末的某天偶尔在路上走,迎面走过来两个老人,男的高大而干枯,女的矮胖而臃肿,他们穿着正装,大约要参加什么仪式。我认出了男人是纳什,很兴奋地推推边上同行的朋友。他说,“早看到啦。”我又问边上的女人是谁,“还有谁?当然是他老婆。”我心里又吃了一惊,这形象与詹妮弗·康纳利饰演的美丽妻子实在相差太大。朋友看我怔怔的,便半是劝慰半是嘲讽,“年轻的时候大约挺漂亮的,现在老了嘛。说起来,《美丽心灵》里讲得他们如何神仙眷侣,其实他疯了不久后她就要求离婚,直到2001年拍了电影,他们才又复婚。”两位老人从我们身边走过,步履蹒跚,一声不吭,他们间是那么疏离,既像是陌生人的疏离,又像是熟识无睹太多年的疏离。《美丽心灵》在我心中营造的那个关于爱的奇迹的泡沫就这么被戳破了,我只是看到一个寻常老人的卑琐晚境。

③大二春天我阴差阳错地当选了普林斯顿数学俱乐部的主席,这个俱乐部一年也就搞三次大活动:夏天派队去参加国际大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秋天组织面向高中生的普林斯顿数学竞赛、春天组织数学教授和本科学生同乐的正式聚餐。我新官上任没几天,就要办正式聚餐,前任指点我说:“你就在海报上写,‘想见见约翰·纳什的真身吗?来参加数学俱乐部的聚餐吧!’保准无数人跑过来看热闹。”我照办了,果然很快就有许多同学报名。

④聚餐那天是五月的第二个周末,我们包下了数学楼最高层的大厅。赴宴的学生还一个未到,我们正在摆放器皿和食物,就看到电梯门一开,出来三个人,正是约翰·纳什还有他的妻儿。我慌慌张张地去迎接他。“你是发邮件的沈小姐?”“是,是我发的邮件,我叫Lily。”“沈小姐,你好。约翰·康威会来吗?我听说他会来。”“康威教授的确回复说会来,他还说要为聚餐致辞呢。”

⑤聚餐开始了,康威教授没有到。我打电话去他家,他妻子说,“太不好意思了,他彻底把这事忘了。”“沈小姐,约翰·康威会来吗?聚餐已经开始半小时了。”纳什教授又问我。我说,不会了,他忘记了这事。“是吗。”纳什有些失落,于是我也有些失落,不过同学们个个欢欣万分,不少人在去拿吃食时故意从纳什身边经过,腼腆地打个招呼。只是没有一个人,敢在纳什一家坐的一桌坐下来。聚餐快结束了,纳什那桌剩下的七个位子仍然孤零零地空着。他的儿子趴在桌子上,他的妻子板着脸叉着手端坐在那里,而纳什默默地极缓慢地吃着一片肉。我看着这番景象,自责却无计可施。

⑥正在这时,一个女孩子走到纳什面前,结结巴巴地说:“纳什教授,我能和你合影吗?我真的——我觉得——你真伟大!”纳什愣了愣,点点头。她站在约翰·纳什身后,甜甜地合了影,然后拿着相机,奔向自己的朋友,笑呀嚷呀,像是做了件顶了不起的事情。大家受了感召,纷纷站起来,走向约翰·纳什,自觉排起了队。突然,我同桌的数学系毕业生也站了起来,他平日里总一副愤世嫉俗、据傲不羁的姿态,这时他手里竟然也有个照相机,他自嘲似地辩解:“我在数学系混了天天被恶心的证明题虐,到头来连张纳什合影都没有,说出去不是要笑死人了?”

⑦我想告诉你,那个晚春的傍晚所有男生都穿着衬衫和西裤,所有女生都穿着花裙子。我想告诉你,数学楼是全校最高的建筑,数学楼最高层的大厅360度都是没有间隔的观景玻璃。透过玻璃看出去,校园美丽如画:卡耐基湖上荡独木舟的游人正在悠悠地往回划,研究生院的塔楼下几只大肥鹅笨头笨脑地在聊天,教堂和美术馆前还有很多人在拍照,而布莱尔拱门下晒日光浴的孩子们正收起毯子准备回家,那些遍布校园角角落落的几千只灰色和黑色的松鼠们呢,它们恐怕又在忙活着筹备寒冬的一场盛宴,或许能从这个食堂偷一只甜甜圈,从那个寝室偷一块巧克力……我们排着队等着和纳什拍照,顺便透过观景玻璃张望着校园的一草一木,而夕阳也张望着我们,大家的脸上身上都覆盖着玫瑰色的光晕。我想告诉你,《美丽心灵》里那让人动容的授笔仪式完全是导演的杜撰,可是,那个傍晚,在数学楼顶层排着队等着和纳什教授合影或谈话的年轻人们,他们的结结巴巴、推三搡四,难道不比那个子虚乌有的授笔仪式更让人感慨?“纳什教授,我真的——我觉得——你真伟大!”

⑧纳什教授已经从疯癫康复了;或者说,自诺贝尔奖和《美丽心灵》后,不再有人觉得他的不正常是件非纠正不可的事情。而他还是孤独的,学生们不敢和他讲话,更别提和他一桌吃饭。但是,那个晚春时节为纳什排起的长长队伍,还有诸多类似于这样的温暖的轶事,大概就足够支撑着他保持淡泊平和,度过自己的晚年。

……

⑨上周二,约翰·纳什教授在我所选的博弈论课上做客座演讲。“我想讲讲纳什均衡的历史。”四十分钟里,他一直在讲他所写的几篇论文,太深奥了,恐怕学生中没一个能听懂。可是这不妨碍整个教室坐满了听众,不但有选这门课的学生,还有旁听者闻讯而来。

注约翰·纳什,著名经济学家、博弈论大师。他提出的纳什均衡理论于199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传记被改成电影《美丽心灵》。2015年5月24日,约翰·纳什夫妇遭遇车祸逝世。
【小题1】第②段中作者写电影《美丽心灵》中的情节,用意是_____________。
【小题2】对本文④⑤两段的描写,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纳什一家的最早赴宴表现出纳什的严谨性格,也隐约反映出他日常生活的寂寞。
B.纳什反复询问康威教授是否会来,显示出他对同事的关心以及对康威教授的重视。
C.写康威教授的失约是从侧面来表现纳什对聚会的重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失落。
D.作者用一组动作描写表现其儿子的百无聊赖、妻子的恼怒以及纳什的落寞凄凉。
E.餐桌场景呼应了上文,进一步表现了纳什的凄凉晚境并为下文的拍照场面蓄势。
【小题3】辨析文中两次出现的“纳什教授……我真的——我觉得——你真伟大!”在表情达意上的不同。
【小题4】第⑦段运用多种表现手法描绘了一幅校园美景图,任选一个角度加以赏析。
【小题5】联系全文,简析作者“难以下笔”写约翰·纳什的原因。
【小题6】在《邂逅霍金》中葛剑雄否掉了自己想给霍金拍照的念头,而本文作者却肯定了一群年轻人与纳什合影的行为。两者是否矛盾?说说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