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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文学是灯

铁凝

   有媒体让我举出青少年时期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两本文学作品,前提是只举两本。一本中国的,一本外国的。这要求有点苛刻,尤其对于写作的人。这是一个谁都怕说自己不深刻的时代。但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又因为出身的灰色,内心总有某种紧张和自卑。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紧张着自卑着也还坚持写着,只是那时的日记都是“忏悔体”了。当然,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我们所能看到和听到的文艺作品更多的是愤怒、仇恨以及对个体的不屑。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读到一部被家中大人偷着藏起来的书,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上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更重要的还有后面一句:“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是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偷着把我自己解放了那么一小点又肯定了那么一小点,并生出一种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那个特殊年代,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领略到文学的魅力,这魅力照亮了我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
另一本书是《聊斋志异》。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生活在同样也很压抑的中国清代,他却有那么神异、飞扬、趣味盎然的想像力,他的那些充满人间情味的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聊斋》里有一篇名叫《婴宁》的小说当时我读过不止一遍。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如果哭得最美的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那笑得最美的就是狐仙婴宁。她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她是天生爱笑,笑起来便无法无天,率性自由,哪怕来到人间结婚拜堂时也可以笑得无法行礼……正是这样一些善良的狐狸洒脱而又明亮的性情,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而有趣味,但又不可与人言的空间。我要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这“打击”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
我的文学之梦也就此开始。1975年我高中毕业后,受了要当一个作家的狂想的支配,自愿离开城市,来到华北平原的乡村当了四年农民,岁月会磨损掉人的很多东西,生活是千变万化的,一个作家要有能力打倒自己的过去,或者说不断打倒自己,但是你同时也应该有勇气站出来守住一些东西。三十多年已经过去,今天我生活在北京,那些醇厚的活生生的感同身受却成为了我生活和文学永恒不变的底色。那里有一种对人生深沉的体贴,有一种凛然的情义。我想,无论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我们的笔下是如何严酷的故事,文学最终还是应该有力量去呼唤人类积极的东西。正像大江健三郎先生的有些作品,在极度绝望中洋溢出希望。文学应该是有光亮的,如灯,照亮人性之美。
文学是灯。这样说话在今天也许有点冒险。文学其实一直就不在社会生活的中心,特别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但我仍然要说,我在文学和文化最荒凉的上世纪七十年代爱上了文学,今天,当信息爆炸——也包括各种文化信息的爆炸再次把文学挤压到一个稍显尴尬的角落的时刻,我仍然不想放弃对文学的爱。毫无疑问,我们正在目睹世界很多大都市的繁忙。这里所说的繁忙特指对财富孜孜不倦地追求,但实现经济大国的目标,并不意味着现代公民就一定出现。而一座城市的神圣,从广义上也可以理解为高尚信仰的自觉,道德操守的约束,市民属性的认同,以及广博的人性关怀。
我想一座城市如香槟泡沫般璀璨的灯火里,一定有一盏应该属于文学。文学是灯,或许它的光亮并不耀眼,但即使灯光如豆,若能照亮人心,照亮思想的表情,它就永远具备着打不倒的价值。而人心的诸多幽暗之处,是需要文学去点亮的。
【小题1】在第二段中,作者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首先回顾了自己少年时的社会状况。当时的时代有什么特点?作者为什么要写到这些内容?
【小题2】作者在文中说:“文学其实一直就不在社会生活的中心。”试整合文章相关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3】结合全文,如何理解“文学是灯”这一标题的含义?它在内容和结构上分别有什么作用?试作简要说明。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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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阿庆基“造反”
芬兰本蒂·韩佩
一条板凳安放在路旁,只要行人累了,就可坐下来休息。累了!是的,难道这还有什么奇怪的吗?一个人在七十年岁月里要跨出多少步子啊——短的,长的,急的,慢的。板凳被发明和制造出来正是为了人们能够坐它。或许这条板凳放在这里还有别的目的,因为冷饮亭就在它的旁边……
托比亚斯·阿庆基多次感到奇怪,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人们仅仅是在散步途中想让腿脚歇上一歇时,才意识到它的存在。
托比亚斯·阿庆基坐在板凳上,他的头发斑白,但精神却很矍铄,他用大拇指托着烟斗,完全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没过多久,越来越近的歌声唤醒了他,立刻使他想起,现在是生活在动乱时期。罢工、骚乱……打吧!吵吧!有的是理由……可是这么干难道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如果像被拴着鼻子的小牛犊那样发疯似的挣扎,能行吗?托比亚斯·阿庆基已经七十岁了,现在世道是不是变了?也许是吧,也许人们的眼界有所不同。可是生活是不是好过些了?嗯,他们应当尽可能过得更好些。这就有足够理由去进行斗争……
他听见一个过路人说,罢工工人在游行示威。
游行示威吧!他——托比亚斯·阿庆基,已上了年纪,只能坐在板凳上观望。在这种时期,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实在有趣得很哪!
游行队伍过来了,人不少,除了两旁土路,整个街道都挤满了人群。
他们唱的歌中有激烈的词句:“法律骗人,政府压人。”
“到了明天,普天之下皆兄弟……”
游行队伍过去了,托比亚斯·阿庆基朦胧地感觉到,他们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向着遥远的未来走去……他们在前进,先头部队消失在转弯处的建筑物后面。后来那里发生了阻塞,尽管后面的队伍还在前进,突然“砰”的一声枪响,划破了夏末晴朗的天空。托比亚斯·阿庆基被子弹的呼啸声惊呆了。这似乎是不应该的……然而后来他还是平静下来,觉得自己反正是坐在板凳上的旁观者。
游行队伍一下子散了,犹如受到旋风袭击似的扬起了满天尘土,人们掉转头纷纷跑了。托比亚斯·阿庆基看到警察握着步枪和皮鞭,正在寻找示威的人,可是游行示威者都跑散了。这时,警察突然发现坐在板凳上发呆的托比亚斯·阿庆基。
“你放什么哨?”警察大喝一声。
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仅仅是坐在板凳上休息的旁观者,皮鞭已抽到了他的身上。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不可解脱的困境,不禁顿时火冒三丈。这怎么可能呢!要知道他只不过坐在板凳上……可是愤怒只是再次招致皮鞭的抽打,托比亚斯·阿庆基只得拔起僵硬的大腿一逃了之。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他确实陷入了解脱不了的困境。不久,他被捕了。受讯、受审,最后被带到被告席上受到了“参与造反罪”的控告。
托比亚斯·阿庆基怎么也不能理解,他仅仅是在板凳上坐一会儿而已。而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他对警察咆哮起来,他怎么也难以接受警察的指控,他难道会热昏了头脑干下这等事!可怜虫……怎么会想得出来:他是狡猾地假装坐在板凳上,企图逃过劫难,实际上是个瞭望放哨的人,或者是工运首脑……
警察就是认定他有罪,一口咬定:你身上有紫血块,你就是参与了造反……
托比亚斯·阿庆基搔了搔头皮,觉悟过来:也许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为旁观者准备的板凳!
【小题1】阿庆基的心理活动前后经历了哪些变化?请作简要分析概括。(4分)
【小题2】小说前后两次写道“这条板凳看来完全是条普普通通的板凳”,这样写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3】小说结尾处的画线句有什么含义?你从中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小说内容,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共16分。
重拾中华之“礼”的当代价值  彭林
①东西方文化,是当今世界的两大文明,两者的关键区别究竟何在?梁启超说“中国重礼治,西方重法治”,将东西文化归结为“礼”“法”二字。钱穆赞扬此语“深得文化分别之大旨所在”。数十年后,钱穆又说:“要了解中国文化,必须站到更高来看到中国之心,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说清礼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对于当代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②在中国文化中,礼是理的同义词。“礼者,理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孟子以礼为尽人皆有的四个善端之一,无礼者谓之非人。梁启超、钱穆将中国文化的核心归结为礼治,绝非向壁虚造,而是渊源有自。
③在中国人看来,人是按照礼,也就是理性要求来生活的,其它动物则不能。人有文化自觉,不可与鸟兽同群,通过礼自别于禽兽,对于中国人而言,礼是人生第一要义。礼也是文明与野蛮的区别,这是更高一个层次的区别。孔子作《春秋》,欲为万世龟鉴。春秋乱世,本质上是文明与野蛮的斗争,即“礼”者与“非礼”的斗争。而历史的进步,是在文明战胜野蛮之后。礼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准则、修身的主要门径。中国文化要求人们努力修为,勉为道德高尚的君子,甚至成圣成贤,其间的取径,则是礼乐人生、外内双修。因此,中国人在童蒙教育阶段即教以礼,不学礼,无以立。从束发开始,每逢人生的转折点,也都会寓教于礼,通过冠礼、婚礼、相见礼、饮酒礼、射礼、丧礼、祭礼等一系列“人生礼仪”进行指导,在总体上维持了全民族的文明水平。
④更为重要的是,礼是民族凝聚的核心。中国幅员辽阔,南北四方发展不平衡,各地风俗更是歧异,对政府而言,如果没有统一的行为规范,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不堪想象。经过两千多年的经营,礼超越于方言、风俗之上,彼此说话可以听不懂,年节习俗可以互议,但在礼的层面上却能彼此认同,这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也是中国在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统一趋势的深层原因。
⑤如今,举国上下都在谈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汇通,愿望很好,但如果对两大文化没有深入的认识,盲目从事,就是不清醒的,甚至是有害的。
⑥西方文化是宗教文化,以神为中心,一切都按照上帝的意志行事。按照《圣经》的说法,人有原罪,人性本恶,只有上帝才能拯救人的灵魂。而中国文化是以人为中心的文化,从周公制礼作乐起,民本主义迅速崛起,天意与民意几乎等同,人的自主意识抬头,人性本善,人的灵魂不仅要由自己来管理,而且能管好。礼是把抽象的道德转换到操作层面的不二法门,惟有经由礼,道德才能落实到人的身上,进而推动社会的进步。
⑦在当代中国,传统礼学依然有其生命力。近几十年的社会变革证明,物质与精神,犹如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在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精神层面的需求就会提上议事日程。近年,各地纷纷举办道德大讲堂,反映了社会对道德的呼唤。道德只有体现在人的身上,对人与社会的进步发生作用,道德才是鲜活的、有价值的,礼恰恰是把道德转换为可以操作的规范的完整体系。今天在社会秩序方面出现的种种乱象,包括某些国民出境旅游的种种不文明现象,归根到底是行为“失范”。
⑧礼仪是文明民族的重要标志。中华五千年文明,创造了独具特色的东方礼仪,甚至远播东亚,推动了朝鲜、日本文明的进程。中国文化中的礼,与修身、齐家密切相关,内涵极其丰富。社会在飞速发展,中华礼仪也定能完成现代转型,再度辉煌。
(删改自《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2日05版)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
E.西方文化以神为中心,认为人性本恶,人的灵魂只有上帝能拯救,人类要按照天意与民意管好自己的灵魂。
A.钱穆认为,中国文化的核心就是“礼”,我们只要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就可解决中国当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
B.人生第一要义就是礼,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就是人要按照礼、也就是理性要求来生活的,其它动物则不需要。
C.中国幅员辽阔,各民族、各地方风俗各异,但国家能保持统一的趋势,其深层原因是在礼的层面上彼此认同。
D.要实现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汇通,首先就必须要对东西方文化有一个清醒而深入的认识,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小题2】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中合理的一项是(3分)
A.梁启超说:“中国重礼治,西方重法治。”因此我们应对中华传统文化充满自信。
B.诸侯争霸的春秋乱世,证明了孔子关于“礼”的那一套理论在当时根本行不通。
C.因为中国人在童蒙教育阶段即教以礼,所以中国在总体上维持了文明的高水平。
D.独具特色的中华礼仪影响深远,对朝鲜、日本文明的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小题3】(小题3)为什么作者认为“梁启超、钱穆将中国文化的核心归结为礼治,绝非向壁虚造,而是渊源有自”?(4分)
【小题4】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打破传统道德底线的事件,如“小悦悦”事件等,因此许多有识之士呼吁应该加强传统礼学的教育,让人们知礼明礼。请依据文意,谈谈你对这种呼吁的理解。(4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25分)
开锁
林海茫茫
糟糕!林大婶回到家,准备开门的时候,一摸兜,心里咯咚一下,坏了,钥匙丢了。
她翻遍身上所有衣服兜,也没找到钥匙,她努力想回忆钥匙前前后后的事,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钥匙丢在哪儿。“这死记性……”林大婶喃喃自语的说。  
林大婶今年四十七岁,属羊的。按说林大婶年龄不十分大,可记性就是不好。弄什么事搁爪就忘,因为丢钥匙,林大婶已经连续砸了六把锁啦。这不,钥匙又丢了。叹口气,准备想办法怎样把门开开。可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看看天色将晚,林大婶进不去屋,心里十分着急。林大婶焦躁的情况,惊动了正准备回家的柱子,柱子跑过来看了看锁头,看看天色越来越晚,对林大婶说:“砸了罢,没别的办法。”林大婶一听说砸了,赶忙说:“不行不行……”柱子见林大婶不同意砸锁,这小伙子本来是个球子,喜欢开玩笑,他故意挤弄挤弄眼,用一种逗弄的口吻说:“大婶,不砸锁劈门罢。”  
“狗嘴吐不出象牙,”林大婶本来心里窝火,恨恨地骂道:“想不出办法来赶紧给我滚!”  柱子哈哈大笑着跑出林大婶的院子。不大一会儿又跑回来对林大婶说:“南边的春春好像会开锁,不行你找他试试,要不你到镇上找开锁匠,可是天太黑了,人家不能来。你总不能这么靠着,今晚不进屋罢。一会儿林大叔就回来啦。”  
望望天色,林大婶发愁地说:“镇上开锁匠不来,劈门,我也不求那个小杂种!”林大婶一提春春就气不打一处来。  
柱子知道林大婶因为春春和春春妈吵过架。但这小伙子虽然球,有时,也能说句靠谱的人话:“婶子,那过去的事不必放在心上,过去这么多年,一个屯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不求谁?你这么靠着进不去屋,治气不养家呐,婶子。”  
柱子最后一句话,把林大婶说笑了,这小子球二巴即的,关键时刻说的还真在理呢。林大婶心里想。她在心里暗暗决定到前边舍下脸求春春。要不,总不能当真劈门砸锁吧?  
柱子走后,林大婶又犯了一阵难。必竟现在要恬着脸去求一个被自己打骂过的孩子。想想过去的事,林大婶也有些悔,觉着自己当时也有些太过份,那时,春春必竟是一个不太懂事的孩子……  
几年前,在春春还是七、八岁的时候,这孩子经常偷人家的锁砸着玩。每逢春春到家里来,林大婶都象防贼一样防着他。一天,春春又到家里来,林大婶赶紧把锁藏起来,春春一双眼睛贼溜溜地在林大婶家四处噱摸,林大婶眼睛一寸不离的紧盯着春春,不一会儿春春走了。林大婶松了一口气。可不一会儿女儿回来后,找她那把密码锁,怎么也找不到。林大婶想到春春刚才来过,立即赶出去,在街上见春春正把密码锁砸得粉碎,拿着碎片在那研究。林大婶立即气不打一处来,上前给了春春一记耳光。嘴里恨恨地骂道:“有爹娘养没爹妈教的小杂种,到处专门害人,长大了出息不了个好东西,早晚进监狱的货!”林大婶的吵闹引动了左邻右舍出来看热闹,也引动了春春妈出来和林大婶对口骂。两个女人,撕破了脸,把凡是女人能骂出口的荤话全骂了出来。让全屯老少爷们看了一场不花钱的女人辣相声。  
春春妈是一个不记仇的直肠子女人,事后见面依然还是嫂子长嫂子短的问。林大婶却是记在心里,对春春妈的发贱待搭不理。现在让她去求春春,脸上还真有些挂不来。但现在不求人不行,不求人进不了屋。林大婶不再顾老脸皮下决心去求春春。  
林大婶来到春春家时,春春一家人正在家吃完饭看电视。春春正在写作业。林大婶一进屋,春春妈忙起身给林大婶让座,林大婶说明来意,春春妈赶紧吩咐春春:“快去,给你大娘把锁打开,什么时候了还进不去屋。”春春妈的热情,让林大婶着实很感动。这时春春放下作业,带了工具来到林大婶家。春春用小手电照着看了看锁,轻轻的一小锤,啪!那锁竟神奇地叭地一声跳开了。把个林大婶喜的一个劲地夸春春手巧。春春不好意思地说:“大娘,我这还不是拿你家的锁学的。”林大婶有些不大自然的赶紧给春春让座。林大叔开开灯,春春看到钥匙就放在里屋地的桌上。春春拿起来插进锁孔连开了几下说:“这会儿省的配钥匙了。”更把林大婶喜的嘴合不上。春春这时起身要走,林大婶说什么也要留春春吃了炒花生再走。春春说要写作业,林大婶留不住,只好送他。
第二天,林大婶到镇上买来十几把锁让春春砸着研究,说最好能研究一种不用钥匙的锁……春春望着林大娘诚挚地表情觉得很受感动,他对林大婶说:“大娘,我现在不砸锁了,我准备研究一种不用钥匙,用声音控制的声控电子锁。”  
“噢,嘻嘻!这些锁你砸了研究,大娘等着用你研究的新锁……”  
林大婶脸上的笑容,活象夏日盛开的向日葵……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小说开头一至三段写林大婶为丢掉钥匙而着急,主要作用是设置悬念,吸引读者,为下文故事情节展开做铺垫,同时也表明林大婶在生活中一直是一个粗心大意、丢三落四的人。
B.柱子这个人物在文中看似无关紧要,实际上作用不小,一是通过他的话把文中两个主要人物联系起来,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二是他说的话对小说的主题有暗示作用。
C.小说在刻画林大婶这个人物形象时综合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既有正面描写也有侧面描写,既有语言描写、心理描写,也有外貌描写和细节描写。
D.春春妈比林大婶心胸开阔、通情达理,对于邻里矛盾毫不计较,在小说中体现了一种社会正能量。
E.小说通过对林大婶丢钥匙后,经过思想斗争,最后请经常到家里拿锁偷学开锁的春春给自己开锁的故事,表达了邻里之间要互助互爱,互相理解的主题思想。
【小题2】标题“开锁”在整个故事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主人公林大婶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春春“偷锁”学习开锁的行为,有人认为可以理解,有人认为不可取,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看不见的光
宗璞
①这座小屋是约翰·弥尔顿一六○八至一六七四年住过的,至少有三百余年历史了。据说有一部分重修过,还时常修葺,所以不很破旧。但那砖砌的烟囱和窄窗都表现出它的古老。低矮的门,狭窄的门道,不大的房间,这就是二十年奔走革命以后弥尔顿老人活动的场所。
②他四十四岁双目失明,在黑暗中过了二十年。他的伟大诗篇《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都是在这一时期写成的。它们给人怎样灿烂的光辉!有的评论家说,人们常用崇高这一字眼,但真正当得起的,只有很少数的艺术品,弥尔顿的史诗是其中之一。
③作为一个诗人,弥尔顿有两个特点,一是有生活,一是有学问。他用一生三分之一的时间参加政治斗争,为国为民也为他的教会,积极反对君主专制。他主张人人生而平等。最先大声疾呼支持处决查理一世。他担任克伦威尔共和国政府的拉丁文秘书,为共和国政府做了很多宣传方面的工作。他在《为英国人声辩正续篇》里说:“基督教徒不应有任何国王,既已有一个,他应是国民的公仆。”他在《失乐园》里歌颂了撒旦反对上帝的斗争,也对后来成为独裁者的克伦威尔有所批评。我想这是能写出称得上伟大、崇高作品的一个重要原因。
④弥尔顿的政治生活使他取得直接的经验,他的博览群书使他取得间接的经验。《失乐园》里有这样三行诗:
⑤途中,它(指撒旦)降落在塞利卡那。那是一片荒原,那里的中国人推着轻便的竹车,靠帆和风力前进。
⑥杨周翰先生从这几句诗出发,写了一篇文章《弥尔顿(失乐园)中的加帆车》,文中论及知识与创作的关系。说弥尔顿的学识使他的作品获得“高致”。“高致”是看不见的,也不是能够唾手可得的。只能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中渐渐地“高”起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八个字不知出自何典,它形象地说出生活和学识对于创作的必要性。
⑦小屋外是普通小花园,整洁宜人。但我在小园中少立,觉得屋内外都给人寥落凄清之感。比较起来,弥尔顿比勃朗特姐妹的知音少得多了。也许最好的艺术总是高高在上;也许他太古老了;也许诗歌本身总是更受语言限制,不易翻译,不易理解。老实说,我就只读过《失乐园》的片段,还不是很认真,更不要说他的其他诗作。但是他的革命精神,他的政治活动,他的学识都融会在他的诗里,发出看不见的光。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朽的。
⑧再向西行,到一个十六世纪古镇爱默先姆。这是一条很有趣的街,仿佛是故意搭起来拍电影用的,两旁房屋有的不免东倒西歪,但因维修仔细,不显风雨侵蚀的痕迹。英国就有这个特点,到哪儿总能找出点古迹。他们深以悠久深厚的文化传统自豪,不遗余力地保护称得上是古迹的一切,从前有人说,英国人善于用旧瓶装新酒,中国人善于用新瓶装旧酒。他们的“新”,想是指资产阶级革命而言,现在也不见得新。我们的旧,想是指封建主义而言,也总该换掉了。人不能把自己束缚在过去。过去应该像弥尔顿的生活底子和学识一样,要在这上面写出伟大的史诗来,发出看不见的光。
⑨归途中又下雨了,绿色的田野在薄暮的朦胧里,随着山坡起伏。弥尔顿故居的小村在田野间,很快就看不见了。
1984年5月(有删改)
【小题1】根据文意,文中划线成语使用错误的一项是(3分)
A.博览群书B.唾手可得C.高高在上D.不遗余力
【小题2】“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中国古人的一种求知模式,亦是古人自我修养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地积累,正如《劝学》中所说“□□□□□,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同时,还要做到竭尽全力,不言放弃,即使失败也不后悔,正如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中所说“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2分)
【小题3】请简要分析,文中引用《失乐园》诗句的作用。(5分)
【小题4】通读全文,解说“看不见的光”在文中的含义。(6分)
【小题5】文章最后一段,表达了作者哪些情感?(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秋天的味道
双休日,我在叔叔的果园里帮忙,隐隐地听到南侧的果树丛里有悉悉索索的枝叶晃动的声响,就跑过去看个究竟。
我发现一个少年,十四五岁的样子,正攀在树杈上摘苹果。他也发现了我,但已经无路可逃。他从树上溜下来,两个口袋都鼓鼓的,怯怯地立在树下,等待我的审问。
我没有呵斥他。依我做老师的经验,不问青红皂白的呵斥只能把事情搞糟。   
“喂,小伙子,告诉我,摘苹果做什么用?是自己想吃吗?”我尽量用平和的语气问。   
“我妈妈病了,想吃苹果,可是我没有钱买。”男孩用低低的声音说。   
这是一个非常老套的理由,使我想起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一个小故事。   
当年苏霍姆林斯基看到幼儿园的一个四岁女孩在花园里摘下了一朵玫瑰花,他很想知道这个小女孩为什么要摘花,就蹲下身子亲切地问:“孩子,能否告诉我,你摘这朵花是送给谁呀?”小女孩害羞地说:“我奶奶病得很重,我告诉她校园里有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点儿不信。我现在摘下来送给她看,看过了我就把花送回来。”
苏霍姆林斯基的心被孩子天真的话打动了。他从花园里又摘下两朵大玫瑰花,对孩子说:“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得爱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你奶奶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好的孩子。”   
难道今天的事情是这个故事的翻版?半个世纪以前的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和今天的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心智,情感,与社会经验上是否可以同日而语?在日趋浮躁的社会环境中,这样的理由听得耳朵起茧,男孩的话还有几分可信?   
我沉吟了片刻。等待发落的孩子用一只脚搓着另一只脚,眼睛里掠过一丝痛楚。我注意到那澄明的眼球还没有任何杂质。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喜欢怀疑一个孩子的动机,不敢坦然地相信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的话。一个孩子的谎言,和一个成年人无端的怀疑,到底哪一个危害更大?很多时候,我们的不信任是孩子说谎的催化剂。
“哈哈,你来的正巧,这是苹果最美的时候!口袋里的苹果都可以带回去,又脆又甜,让你妈妈尝尝鲜!”我按着教育家的方法去做了。   
那孩子使劲地点点头,提起他破烂的足球鞋,一溜烟的跑了。我欣慰地在果园门外目送着他,却发现他并没有奔向村子,而是朝相反的方向跑去,那里是一片茂密的玉米地。他钻进了青纱帐。   
好奇心促使我悄悄地靠近玉米地,却发现我又一次被一个孩子愚弄了。   
在玉米地里,我看到并排坐着的一双后背,一个是刚才的男孩,另一个是个女孩,梳着一对小辫。那女孩好像正啃着苹果,男孩托着腮,不知在想什么。   
小小年纪就谈恋爱,并为着自己的小恋人去冒险,去撒谎……,现在的孩子,真让人无可奈何!我默默离开玉米地的时候,心里一阵刺痛,不是因为受骗,而是为我们的教育感到悲哀。
那一夜,我躺在叔叔的小床上,几乎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一位母亲领着两个孩子来到果园。我认出了昨天的那个男孩,我猜想那个女孩应该是和他一块钻玉米地的那个。我不知道他们有何贵干。   
“俺们是来付钱的。”那位母亲解释说,“昨天这孩子摘了你们的苹果,给他妹妹吃了一个,给我留了一个。他肯定没有付钱,因为他没有零花钱。让您见笑了,我们家困难些,孩子的爸爸死得早……”   
他们原来是一对兄妹!我为我昨天的想法感到羞愧。
“您不知道,他妹妹眼睛看不见。”那位母亲又说,“但他疼妹妹,疼得胜过我这个当妈的。春天,他跑到山上摘桃花,说是让妹妹嗅到春天的味道;夏天,他下到池塘里摘莲蓬,让妹妹咀嚼夏天的味道;秋天来了,他就想办法搞到苹果,让妹妹品尝秋天的味道。他说,在我们这儿,苹果最能代表秋天的味道!”
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我注意到,小妹妹那双看不见的眼睛里,早淌出了晶莹的泪珠。   
“我没管好孩子,让您见笑了。管理这么大园子是很受累的,孩子不懂事,您多担待些。俺们特意来付钱,请您务必收下。”那位母亲继续说。   
其实在农村,随便摘几个瓜果李桃尝尝鲜,根本不算什么。不过我对这位母亲还是敬佩有加,她的话语中,自始至终也没有提到一个“偷”字,给孩子留出了足够的心理空间,有效地保护了孩子的自尊。   
我郑重地收下了钱,收下了一个贫困家庭的尊严,也收下了一个珍贵的启迪。   
秋天的味道是什么?是成熟的苹果蕴含的甘甜,以及咀嚼这甘甜的幸福!
【小题1】结合全文,概括什么是“秋天的味道”?
【小题2】文中插入苏霍姆林斯基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小题3】试简析文中母亲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