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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雨和瓦
苏童
①二十年前的雨听起来与现在有所不同。雨点落在更早以前出产的青瓦上,室内的人便听见一种清脆的铃铛般的敲击声。毫不掩饰地说,青瓦上的雨声确实像音乐,只是隐身的乐手天生性情乖张喜怒无常,突然地它失去了耐心,雨声像鞭炮一样当空炸响。你怀疑如此狂暴的雨是否怀着满腔恶意,然后忽然地它又倦怠了,撒手不干了,于是我们只能听见郁积在屋檐上的雨声听凭惯性滴落在窗前门外,小心翼翼地,怀着一种负疚的感觉。这时候沉寂的街道开始苏醒,穿雨衣或者打伞的人踩着雨的尾巴,走在回家的路上。有个什么声音在那里欢呼起来:雨停了!回家了!
②智利诗人聂鲁达是个爱雨的人,他说:雨是一种敏感、恐怖的力量。他对雨的观察和总结让我感到惘然。是什么东西使雨敏感?又是什么东西使雨变得恐怖?我对这个无意义的问题充满了兴趣。请想象一场大雨将所有行人赶到了屋檐下,请想象人们来到室内,再大的雨点也不能淋湿你的衣服和文件,那么是什么东西替代我们去体会雨的敏感和恐怖呢?
③二十年前我住在一座简陋的南方民居中,我不满意房屋格局与材料的乏味,我对我家的房屋充满了一种不屑。但是有一年夏天我爬上河对面水泥厂的仓库屋顶,准备练习跳水的时候,我头一次注意到我家屋顶上的那一片蓝黑色的小瓦,它们像鱼鳞那样整齐地排列着,显出一种出人意料的壮美。对于我来说那是一次奇特的记忆,奇特的还有那天的天气,一场暴雨突然来临,几个练习跳水的男孩干脆冒雨留在高高的仓库顶上,看着雨点急促地从天空中泻落,冲刷着对岸热腾腾的街道和房屋,冲刷着我们自己的身体。
④那是我惟一一次在雨中看见我家的屋顶,暴雨落在青瓦上,溅出的不是水花,是一种灰白色的雾气。然后雨势变得小一些了,雾气就散了,那些瓦片露出了它简洁而流畅的线条。我注意到雨水与瓦的较量在一种高亢的节奏中进行,无法分辨谁是受伤害的一方。肉眼看见的现实是雨洗涤了瓦上的灰土,因为那些陈年的旧瓦突然焕发出崭新的神采,在接受了这场突如其来的雨水冲洗后,它们开始闪闪发亮,而屋檐上的瓦楞草也重新恢复了植物应有的绿色。我第一次仔细观察了雨水在屋顶上制作音乐的过程,并且有了一个新的发现:不是雨制造了音乐,是那些瓦对雨水的反弹创造了音乐。
⑤说起来是多么奇怪,我从此认为雨的声音就是瓦的声音,无疑这是一种非常唯心的认识,这种认识与自然知识已经失去了关联,只是与某个记忆有关。记忆赋予人的只是记忆。我记得我二十年前的家,除了上面说到的雨中的屋顶,还有我们家洞开的窗户,远远地,隔着茫茫的雨帘,我看见了母亲,她在家里,正伏在缝纫机上赶制我和我哥哥的衬衣。
⑥现在我不记得那件衬衣的去向了,我母亲也早已去世多年。但是二十年前的一场暴雨使我对雨水情有独钟。假如有铺满青瓦的屋顶,我不认为雨是恐怖的事物;假如你母亲曾经在雨声中为你缝制新衬衣,我不认为你会有一颗孤独的心。
⑦这就是我对于雨的认识。
⑧这也是我对于瓦的认识。
【小题1】“我”认为在雨与瓦的较量中“无法分辨谁是受伤害的一方”,其理由有哪些?(6分)
【小题2】第一自然段中对“雨”的描写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第二自然段中引用聂鲁达评说“雨”的语句,在篇章结构上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4】结合作品,对下面两个问题进行探究。
⑴文章结尾部分写“二十年前的一场暴雨使我对雨水情有独钟”,其原因是什么?(3分)
⑵根据文意,说说“我”对“雨”和“瓦”关系有哪些认识?(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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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晚年朱光潜
⑴从1976年到1986年,朱光潜写了《谈美书简》《美学拾穗集》《维柯的〈新科学〉及其对中西美学的影响》等三本书,重新翻译了《费尔巴哈论纲》并作了细致的注释,部分翻译了《经济学哲学手稿》里面的章节,还用两年时间翻译了维柯四十万言的《新科学》。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愈加感到时间的宝贵,他每天要工作四至五小时,争分夺秒。朱光潜的晚年生活非常有规律。他把自己比作米勒那幅名画中的三位拾穗乡下妇人,这决不是自谦!只有真正体会到学海无涯的人才会有这种虚怀若谷的胸襟。
⑵面对美学界一些玩概念、套公式的恶劣文风,他实在忍不住了,他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告诫这些人:研究美学的人如果不学一点文学、艺术、心理学、历史和哲学,那会是一个更大的欠缺。不光是文风成问题,文艺界里还有许多禁区,要冲破这些“禁区”。他勇敢地站出来讲人性论、讲人道主义、讲人情味、讲共同美和形象思维。在给老友沈从文《凤凰》作序里他写道:“我相信从文在他的工作范围内实现了这个理想,我特别看出他有勇气提出‘人性’这个蹩脚倒霉的字眼,可能引起‘批判’,好在我们坚持双百方针,就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在真理的长河中,是非终究会弄明白的。”
⑶果然,朱光潜的序文在《湘江文学》1983年第1期上发表,很快就遭来一些人的批判。该刊的编辑凌宇感到有些歉意,专程去看望朱先生,朱光潜十分平静地对他说:“没关系,发了也就发了。”当时的政治气候确实对朱光潜有些不利,朱光潜身体也已渐衰弱,病了一场。
⑷朱光潜感到自己的身体欠佳事小,美学界的视野狭窄,思维僵化事大,《新科学》又是近代对美学或诗论作出贡献最大的一部著作,因此他不惜余力和“维柯”一搏。他认为,把维柯的《新科学》介绍给国内的学者,有助于开拓视野,消除机械形而上学方法带来的危害,使中国美学真正和世界美学的潮流接轨。
⑸朱光潜治学的眼光是世界性的,因而他晚年的系列活动也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983年3月,朱光潜应邀到香港中文大学主持该校第五届“钱穆先生学术文化讲座”。讲的题目就是《维柯的〈新科学〉及其对中西美学的影响》。1984年,美国世界维柯研究会正式邀请朱光潜赴美参加年会,朱光潜因年老体衰,终未能成行。
⑹1985年春,朱光潜病情突然加剧。头脑有时清醒,有时已不能自已。在友谊医院时,他会时常冷不防冒出一句:“维柯的《新科学》里这个词,早该这样译的。”(摘编自宛小平《欣慨交心:朱光潜小传》)
相关链接
①《拾穗者》是近代法国画家米勒的一幅名画,画的是三位乡下妇人在夕阳微霭中弯着腰在田里拾收割后落下的麦穗。我青年时期在法国卢浮宫看过这幅画,时过半个世纪,对它还保存着新鲜愉快的印象。现在想起自己的晚年美学研究,和那三位拾穗的乡下妇人颇可攀上同调。(摘自朱光潜《美学拾穗集》)
②我近几年因译维柯的《新科学》,在研究古代社会。过去这方面知识太差,处处都感到“捉襟见肘”,就向他(沈从文)提出一些关于古代社会的问题。他不但引证他自己在研究文物中所得的收获和启发,作了令人信服的解答,而且还指导我去看我国最近社会科学工作者在这方面的新论著。我从此认识到研究文学和美学已不宜画地为牢、闭关自守,考古和研究古代社会也还是分内事。(摘自朱光潜《关于沈从文同志的文学成就历史将会重新评价》)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朱光潜认为研究美学的人只要学一些与美学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就能彻底扭转美学界的玩概念、套公式的恶劣文风。
B.朱光潜高度肯定维柯的《新科学》在近代美学研究中的贡献,翻译它是为了开拓美学界视野,消除思维僵化的危害。
C.在香港中文大学讲“维柯”以及收到美国世界维柯研究会的参会邀请,体现了朱光潜学术研究的影响力。
D.病重的朱光潜时常冷不防地冒出一句:“维柯的《新科学》里这个词,早该这样译的。”这一细节表现了他对事业的一片痴心。
E.对维柯《新科学》的研究奠定了朱光潜先生在中国美学界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为他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
【小题2】文章第二段与链接材料②提到朱光潜与沈从文的两段往事,从中可看出朱光潜在治学方面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析。(4分)
【小题3】朱光潜为什么把自己比作米勒名画中拾穗的乡下妇人?请根据文章和链接材料①探析。(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老 人 与 树
孙家正
老人躺在乡卫生院的病床上。床头立了个架子,架子上吊了个瓶子。老人望着那瓶里的水通过一根橡皮管,正在一滴一滴流进自己的血管里。
医生说:“挂了水,烧便会退掉;烧退了,病自然也就会好的。”老人将信将疑,瞥了医生一眼,一副去无牵挂的样子。
老人的老伴走得早了点,但儿子、媳妇还算孝顺,孙子聪明、乖巧,特让他欢欣。后,儿子、儿媳去城里打工了,老人开始觉着家里有点儿冷清了。不过,还有孙子呢。后,孙子长大了,上学了,也不再缠他了。再后,孙子考上大学,也进城去了。老人心里牵挂,但并不埋怨孙子。再说,还有门前那棵老榆树呢。
这棵老榆树有多老,老人也不清楚,反正在自己光着腚的时候,就在树下玩耍了。那时候,树干就粗得三个小孩都抱不过。树干上长满了老疙瘩,树冠覆盖好大一片地,乡亲们坐在树下乘凉聊天,日头晒不着,雨淋不着。春天里,满树是一串串的榆树花,那淡淡的清香,满村都能闻得着。榆树的花、叶子、树皮都可以充饥,村里上了点年纪的人都记得,那几年闹灾荒,这棵老榆树救了村里不少人的命。
孙子走后,老人去看老榆树的次数明显地多了起来。这棵老榆树可算得上是山里的奇迹、村里的宝贝了。几十年,父母走了,老伴走了,村上的老人也一个个都走了。比自己老的,又比较熟悉的,也就是这棵老榆树了。儿子、媳妇,特别是孙子,离家去城里以后,老人的魂就好像拴在这棵老榆树上了。可是,谁会想到,老榆树竟然也离开他,进了城。
那天,开一辆大吊车,把老榆树连根挖起,拖到城里去了。老人忍不住冲着挖树的人责问:“这树碍着你们啥事啦,大老远刨它?”一个中年人向老人作了解释,市里要创建生态文明城市,正在突击购树、栽树。还说,这棵树市里可是花了大价钱的,村里准备用这笔钱为村民打一口水井,今后,再也不必跑好几里山路去挑水了。这可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啊!老人无言以对。
一般说,想通了的事,老人便会释然。可这次不知怎的,道理似乎明白了,可心里老是憋屈得慌。自从老榆树被拖走后,老人像掉了魂似的,丢三落四,恍恍惚惚,竟不知这几个月是怎么过的。
春天又了,老榆树又该冒出新芽了,无须多久,那盛开的榆树花又要串串挂挂,满树摇曳了。老人下了决心,无论如何,得进城去看看那棵老榆树。
老人还是好多年前去过城里,这次一看,城里的变化委实让他吃惊不小。市中心新建了一个好大的广场,广场四周是一个环形的林带,全是新栽的树木。他一棵棵看过去,多是银杏、香樟等名贵树木,只是不见他的老榆树。他仔细寻了一遍,仍然不见踪影。他鼓起勇气问正在给树浇水的园工:“可有榆树?”那人指指不远处一个角落,不屑地回道:“那儿好像有棵榆木疙瘩。”老人瞪了那人一眼,径自朝广场边上走去。
没多远,老人一眼就认出那疙瘩累累的老榆树,不觉加快步伐赶了过去。待到跟前时,老人不禁愣住了:那庞大的树冠没了,树干上面那繁密而舒展的枝杈被截得七零八落,参差不齐。最让他诧异的是,老榆树的树干上还吊着两个水袋子——城里人正在给树挂水。
老人面对着老榆树,坐了好一阵,然后起身,上上下下又把老榆树打量了一番,还拍了拍那疙瘩累累的树干,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便离开了。
折回的途中,忍不住问那个园工:“小师傅,这树干吗要挂水呢?”园工解释道:“挂水是救它的命呀!”他还指着老榆树,叹了口气:“这么老的树,突击搬动移栽,要遭一劫了!”老人不再言语,脚步明显地沉重起来。老人回家后不吃不喝,倒头睡了三天。被人送到乡卫生院。
老人躺在病床上,床头立了个架子,架子上吊了个瓶子。当瓶子里的水就要滴完的时候,医生又进来了。老人一改原那副无所谓的样子,郑重地问医生:“大夫,这挂水,真的就那么顶用吗?”老人态度的转变令医生甚为惊奇,但他只是笑笑说:“当然。”老人脱口又问道:“那么,树呢?”“树?”医生怔怔地望着老人,一头雾水。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中的老人孤独无助,即使在生病时也无人照顾,作者借此批判了当前社会中那些不仁不孝的子女,意在唤醒全社会的关注。
B.文中追述老榆树的经历与曾经对村里人的贡献的部分语言平实自然,然而在朴实无华中却确蕴含了老人对老榆树无比深厚的情感。
C.本文作者意在通过对树的进城的遭遇的描写,反映出当前社会中留守老人的去与留的双重无奈,表达了作者对留守现象的不理解。
D.文章以老人挂水“起”;接着写老人的“空巢”作为“承”;再写老榆树进城, 那是“转”;最后老人进城、老人见到“挂水”的老榆树,回家发烧住医院挂水作结,这是“合”。可谓起、承、转、合,天衣无缝。
E.老人从城里公园的角落里发现老榆树到返回家里躺在卫生院的病床上,他的心理情感的变化依次是惊讶,诧异;伤心,忧虑;乃至最后的失望。
【小题2】第一自然段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全文,概括并分析老人的形象。
【小题4】有人认为“树有福气”,“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开小差

美斯坦贝克

斯莱戈和他的朋友没精打采地消磨着他们48小时的假期。阿尔及利亚的酒吧间8点钟打烊,可他们在打烊前就喝得有几分醉意了。他们带了一瓶酒,来到海滩上躺下。夜晚的气候温暖宜人,两个人喝完了第二瓶酒后,就脱去衣服,趟入平静的海水,蹲下身子,坐进水里,仅留脑袋露在水面。“嗳,老弟,真够美气的。”斯莱戈说,“有些家伙花了很多钱来这里,就是为了这玩意,可我们没花一个子儿就来这里了。”

“我倒宁愿呆在10号街自己家中。”朋友说,“我情愿在那儿而不愿在其他任何地方。我要看到我老婆,我要看到今年美国的棒球联赛。”

“你可能还要一记耳光。”斯莱戈说。

“我要到希腊人开的饮食店里去,喝上一杯双料的巧克力,里面含有麦精和6个鸡蛋。”朋友边说边稍微浮起身子,以免海水灌进嘴里,

“这地方太叫人闷得慌,我喜欢科尼①。”

“那儿尽是游人。”斯莱戈接着说。

“这地方太叫人闷得慌了。”朋友又重复了一遍。

“谈起棒球联赛,我倒真想去打它一场。”斯莱戈说,“现在一个人总禁不住想要开小差逃跑。”

“就算你跑掉了,但你究竟跑到哪个地方去呢?无处可去呀!”

“我要回家,”斯莱戈说,“我要观看棒球联赛,我要第一个来到看台上,就像1940年那样。”

“你不可能回家。”朋友说,“没有法子回家。”

刚喝下肚的酒给斯莱戈带来阵阵暖气,温和的海水使他十分惬意。“我有钱,我能回去。”他脱口冒了一句。

“多少钱?”

“20块。”

“你不会有钱的。”朋友说。

“你要打赌?”

“打赌就打赌,你什么时候给钱?”

“我才不会给钱哩,是你给钱。让我们上岸抓紧时间打个盹儿吧……”

码头上停泊着几条船,这些船运来了登陆艇、坦克和部队,此刻,这些船在码头上装运废钢烂铁,还有从北非战场上运来的损坏的军事装备,这些东西将送到高炉中熔炼,制造更多的坦克和登陆艇。斯莱戈和他的朋友坐在一堆木条箱上,看着这些船。这时,从高地上下来了一支分遣队,他们押着100名要装上船运到纽约去的意大利俘虏。一些俘虏衣衫褴褛,有的衣服太破,而且破的不是地方。他们穿着美式卡其军服。所有俘虏看上去没有人对去美国而愁眉苦脸。他们来到跳板跟前站住了,等候着上船的命令。(甲)

“看他们,”朋友说,“他们要去美国而我们却要呆在国外。你在干什么,斯莱戈?为什么你把油一个劲地往裤子上擦呢?”

“20块,”斯莱戈说,“我还会找到你要钱的。”他站起来,扯下头上外国产的帽子,扔给他的朋友,“老弟,就送给你吧。”

“你要干什么,斯莱戈?”

“不要跟着我,你这个笨蛋。20块,不要忘了。再会,在10号街再跟你见面。”

朋友看着他向前走去,迷惑不解。斯莱戈穿着油污的裤子和撕破的衬衫向前走着,离俘虏越来越近。趁人们未注意时,他突然挤进俘虏中,然后光着头站在那儿,掉头看着朋友。

上船的命令传下来了,分遣队的士兵们押着俘虏上了跳板。斯莱戈发出哀怨的声音:“我不该在这儿,哎,你们不要把我带到船上。”话中夹杂着一些意大利的口音。

“住嘴,劣种。”一个士兵对他咆哮着,“我不在乎你是不是真在布鲁克林②住了16年。上跳板!”他把假装不愿走的斯莱戈推上了跳板。

朋友在那堆木条箱上羡慕地看着。他看到斯莱戈还在申辩,挣扎着要回到码头上,他听到他尖叫着。“哎,我是美国人,美国士兵,你们不能把我带到船上。”话中又夹杂着一些意大利的口音。

朋友看到斯莱戈还在挣扎,接着看到他大功告成。斯莱戈先打了一个士兵一拳,那挨打的士兵举起军棍,照着斯莱戈的脑袋砸下,他的朋友倒在船上,然后,被抬走了。

“妈的,”朋友独自咕哝着,“这个混蛋真有一手,他们不会一点儿不想法救他的,这事发生时还有其他人在场。唷,天啊,他还牵挂着那20块钱哩。”(乙)

斯莱戈的朋友坐在木箱上好长时间,直到船解缆,拖船把它拖离开反潜网,他才离开那地方。他看到那条船编进船队,又看到几艘驱逐舰驶到附近,为船队护航。他沮丧地跑到城里,买了一瓶阿尔及利亚酒,转身向海滩走去。他要以睡眠来打发这48小时的假期。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300篇》,陈许译)

注①科尼:美国纽约市的科尼岛,以游乐场所著称。②布鲁克林:美国纽约市的一个自治区,里面主要居住着移居到美国的南欧人。
【小题1】文中(甲)段的场景描写有哪些作用?
【小题2】请分析(乙)段中复杂的人物心理。
【小题3】请结合全文探究“朋友”这一角色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题。
想念麦客
周建
收麦子的日子逐渐远去,我很想念那些麦客。
那些麦客是区别于传统意义的现代麦客,他们不是历史上凭着镰刀收割麦子的麦客,而是开着大型收割机,呼呼啦啦地疾风一般来来去去的人。他们一般是三四个人驾驶一台大型收割机,三四台为一组,走南闯北,因为常年的风吹日晒,他们的皮肤黝黑、粗糙,嗓门大大的,做事、说话就像收割麦子一样,风卷残云一般。
因为老家的路道好些,也因为老家的麦子收割期总是晚上几天,每年的麦子收割时节,来来去去的、带着收割机的麦客很多,如果是麦收快结束的时候,每天在路上能见到上百台收割机。这些收割机,有的是他们用多年的积攒买来的,有的是他们凑股买来的,有的甚至是他们借了债买来的,总之,买了收割机,几乎用尽了他们全部的精力。他们希望收割机能带给他们更好的收益。有一个麦客告诉我,去年,他和合伙人撵着季节走,从海南的三亚一直收到黑龙江的黑河,用自己的辛劳换来沾满辛勤汗水的钞票。
这些麦客,出来的时候,自己带着被窝行李,有的还带着锅和煤气灶,吃的、喝的、住的、用的都在流动的车上。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安营扎寨,支锅开灶,行军打仗一般。他们的衣服脏兮兮的,头上灰蒙蒙的,脸上黑乎乎的,浑身上下到处都是麦灰,只留下两只眼睛一闪一闪的,一说话,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甚至好几天都没法洗一次澡,只是夜深人静的夜晚,用热水擦擦,或用凉水冲冲身子。有的就在人家的屋檐下,在马路边,亦或树荫下,收割机一停,铺盖一放,一倒下就打起了呼噜,嘈杂声、喧闹声丝毫不影响他们酣然入梦。
到了麦田里,麦客们就来了十足的精神,浑身都是劲儿,把收割机开得呼呼啦啦的,饭都顾不上好好吃一顿。有的就在田头,吃着同伴送去的饭菜,那饭菜也谈不上热,更谈不上香,但他们吃起来还是狼吞虎咽。一个烈日的中午,在一片树荫下,我见到了两个麦客在田头吃饭的样子,地上放着一盆猪肉烧豆荚,一包水煮花生米,一人站着,一人坐在地上,他们一手握着啤酒瓶,一手抓着鸡爪,一边大嚼着,一边兴高采烈地谈论着什么,那饭菜也不算上乘,吃相也实在不雅,但他们吃得满口生津,有滋有味,满面春风的样子,胜过享受任何一顿美味佳肴。也有的麦客因为劳累过度,加上太阳暴晒,什么都不想吃,就买些八宝粥放到收割机上,饿了就喝一罐,渴了也喝一罐,稍歇片刻就继续干活。
麦客们已经走了几天了。我常常想起他们,也想起我们自己,比较起来,就觉得汗颜。我们的知识也不一定比他们丰富,能力也不一定比他们强,经济也不一定比他们富有,整天躲在阴凉底下,或是蹲在空调房里,忙着所谓的无聊的工作,领着微薄的薪水,抱怨天气的炎热,叙说生活的不平,议论社会的不公,慨叹人生的无奈,在轻松的日子里,萎缩地工作着,虚伪地生活着,烦恼地快乐着,理想、锐气、信念被现实击打得支离破碎,荡然无存,只留下机械般的木讷的躯体。
想念麦客,想念他们走南闯北的勇气,想念他们随遇而安的思想,想念他们阳光一样的心灵,以及那健康的肤色、爽朗的笑声。
【小题1】现代麦客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6分)
【小题2】文章在刻画麦客形象时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结合原文分析。(6分)
【小题3】末尾部分作者为什么要提到自己的生活、工作状况, 寄托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请作简要分析。(6 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
简不短与繁不烦
罗书华
诗以简法语言作为自己的本色语言,然而,简省绝不意味着简单。阿恩海姆说:“‘简化’在艺术领域里往往具有某种与‘简单’相对立的另一种意思,它往往被看作是艺术品的一个极重要的特征。当某件艺术品被誉为具有简化性时,人们总是指这件作品把丰富的意义和多样化的形式组织在一个统一结构中。由艺术概念的统一所导致的简化性,决不是与复杂性相对立的性质,只有当它掌握了世界的无限丰富性,而不是逃向贫乏和孤立时,才能显示出简化性的真正优点。”古代诗学的简省,就是这样一种包含了丰富与复杂的简省,它的价值不在其简,相反却在其简所带来的繁。
对于诗学简省的语言中包含了丰富与复杂,早在刘勰时就已发现,《文心雕龙·物色》曰:“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出日之容,漉漉拟雨雪之状。皎日暳星,一言穷理;参差沃若,两字穷形;并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矣……及离骚代兴,触类而长,物貌难尽,故重沓舒状,于是嵯峨之类聚,葳蕤之群积矣……所谓诗人丽则而约言,辞人丽淫而繁句也。” 刘勰认为,诗作的语言与辞赋的语言各有自己的特色,诗作简约而辞赋繁丽,然而其在表情达意方面,简省的诗学语言却并不见得比繁辞丽句差,毋宁说简约的诗句反而能达到更好的效果。“灼灼”“依依”等词所表达的“一言穷理”“两字穷形”“情貌无遗”的艺术境界,就是辞赋语言所难以企及的。
刘勰以为简省的语言可以少总多。在他看来,在无限丰富的对象世界面前,语词其实相当有限,要用同样多的语词来对对象进行对应式的描摹根本没有可能,其结果只会造成词语的杂沓和堆积。在这种状况下,人们只有变换一种思维方式,将繁言变成简语,这样与对象相对应的可能性反而可以增大。
其实,从诗学的语言结构来看,以少总多确实有一定的科学根据。由于诗学语言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语言的冗余性,摒弃了那些只是为了交流的语符,语言的能指系统和表意功能反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活,因此,诗歌的信息含量较之其他文体语言来说确实要更大。王夫之在解释诗学语言的这种特点时,说:“论画者曰:‘咫尺有万里之势。’……唯盛唐人能得其妙,如‘君家住何处?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墨气所射,四表无穷,无字处皆其意也。”以为诗学简法语言中蕴含了一种由内向外辐射的力量。由于诗学语言本身的简省,这就给了读者以相对多的想象空间,从而使读者有在想象之中描绘出物象的美丽的机会,这应该是其以少总多实现的最后一个环节。将窗户打开,一览无遗的房间,总是不如挂上一袭窗帘的房间有魅力。
如果单纯地从表意的效率来看,叙事学的繁法语言以几千几万言来表达一个简单的道理,其效率当然是相当低下。然而,文学作品的语言并非只是为了传情达意,甚至可以说主要并非是传情达意,既然如此,也就不能只是以表意的效率的高低来衡量叙事学。事实上,表意效率之低恰恰是叙事学的需要与吸引力所在。与诗学的向着作者不同,叙事学是一门向着读者的艺术,换句话说,叙事学在很大程度上为了向读者提供娱乐与消遣。这可以说是小说叙事学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这就决定了小说不仅要用通俗的语言,而且也要用详尽细琐的语言,这样,叙事作品就会更加直观,更加接近于形象本身,而读者接受起来也可以毫不费神,能够自得其乐。严复、夏曾佑说:“读其书者,一望之顷,即恍然若亲见之事者然。故读简法之语言,则目力逸而心力劳,读繁法之语言,则目力劳而心力逸。”当然,从小说的说理教化的目的来看,以详尽的笔墨来渲染或解说某个道理,也能令人接受,正如管达如所说:“凡事详切言之则易晓,浑括述之则难明。”
诗学语言简而不觉其短,叙事作品繁而不觉其烦,这就是中国诗学与叙事学语言的艺术魅力。
(选自《中国叙事之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
A.在艺术领域,“简化”与“简单”往往是相对立的概念,而与“复杂”“丰富”不是对立的概念。
B.古代诗学的简省,表现在文字的简约和意蕴的丰富两方面,它的价值在于其简所带来的繁;辞赋的语言繁丽,它的价值在于繁词丽句所带来的美,二者各有特色。
C.简约的诗句所达到的“一言穷理”“两字穷形”“情貌无遗”的艺术境界,是辞赋语言所难以企及的,简单的语言比繁复的语言更具有表现力。
D.诗学是向着作者的艺术,叙事学是向着读者的艺术,因此,诗主要是给作者自己看的,小说主要是给读者看的。
E.从表意的效率来看,叙事学的繁法语言以几千几万言来表达一个简单的道理,其效率相当低下,但还是提倡叙事作品要运用繁法语言。
【小题2】根据文意,下列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咫尺有万里之势”的绘画原理与“以少总多”的诗歌原理有相通之处,可用来形象地说明语词的少与意义的多之间的辩证关系。
B.“于是嵯峨之类聚,葳蕤之群积矣”说的是辞赋语言的特点,“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则是诗歌语言的特点。
C.诗学以简法语言作为审美特征,叙事学以繁法语言作为审美特征。《孔雀东南飞》是以简法语言为主要审美特征的作品,《水浒传》则是繁法语言的代表。
D.民间说书艺人的“说书”是向着听众的艺术,它运用的是繁法语言,即用通俗、详尽的语言叙事,使听众听起来毫不费力,以提供娱乐与消遣。
【小题3】为什么诗学简省的语言却具有很强的表现力?(4分)
    
    
【小题4】诗学语言与叙事学语言有哪些不同?(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