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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扳着指头数到十
那一年,刚过完年,爹就让娘收拾东西,说是要回单位上班。
其实也没啥好收拾的。几件洗净的旧衣裤,再就是过年时娘熬更守夜给爹做的新布鞋。
爹爱吸烟,娘就把切碎的旱烟装了一小布袋放进包里。娘还将自家熬的红薯糖用刀背敲了一块,用纸包了,塞进包里。
爹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工作。爹说那地方狐狸白天都敢偷鸡呢!
我和娘把爹送到道场边。爹像忽然记起什么似的,从衣袋里掏出一块零钱,说,坎上的瓦匠昨天又犯了病,抽空去看一下。爹说话时手指又在我的鼻子上刮了一下。我问:“爹,你几时回来?”爹笑笑说:“个把月吧。”
爹一走,我便问娘,个把月是多长时间。娘说,个把月就是一个月,就是三个十天。
那时,我还没念书,扳着指头刚好能数到十。
第二天,我随娘一块去看瓦匠。我们家的老房子漏雨,娘看瓦匠时就说了烧点瓦翻盖房子的事。回来时,我偷偷将瓦匠和好的泥包了一疙瘩。娘还是看见了,娘说,快给瓦匠送去,那泥是做瓦用的。
我说:“我也是有用处的。我每天用泥捏一只小狗,捏够三个十了,爹不就回来了!”
娘就笑了,没再逼我将泥给瓦匠送去
当天晚上,我便用泥捏了一只小狗——丑丑的小狗,我把它放在了屋檐下的鸡圈顶上。
开始时,我每天捏一只。过了几天,我便有些急了。我知道爹每次回家,总会带些好吃的给我。娘也会做好吃的给爹吃。于是,趁娘不注意时,隔个一天两天偷偷多捏一只放进去。
过了一段时间,我问娘:“爹怎么还不回来呢?我的小狗都够三个十了。”
娘说:“哪能呢?我们家的鸡一天一个蛋,才一个十零九个呢!”
日子过得很慢。我在焦急的等待中,终于盼回了爹。
娘急忙从箱底摸出几个鸡蛋去做饭。我便从鸡圈顶上搬来那些小狗,十只一堆,放了五堆零三只。我说:“爹,你这次走的时间真长,我捏的小狗都五个十零三只呢!”
“你肯定多捏了,”爹边说边去掏他带回的包,“我是每天攒半个馒头。看看,正好三个十零四个半边,三十四天!”
娘在灶间听了我和爹的对话,也插话说:“石柱,你是不是动了娘收的鸡蛋?我就觉着不对劲,数来数去怎么就差一个呢?”
爹就嘿嘿地笑了,娘也笑了
那个鸡蛋是我偷偷拿的,我把它打碎,装进一节竹筒烧着吃了。
(1)下面对文章的理解或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娘替爹收拾东西,虽然简单得没有啥好收拾的,但在那简单的收拾中同样体现出娘对爹的关爱和牵挂。
B.“个把月就是一个月,就是三个十天”,娘用儿子能够理解的语言说出,就是希望儿子能够明白事理分担思念之苦。
C.在文中,“我”的三次“偷偷”的作为,透露出年幼时“我”的幼稚与率真,也显示出其时的“我”的顽劣的一面。
D.文章标题“扳着指头数到十”,借富于形象感的语言,向读者传递了儿童时期的“我”对远行的亲人的热切思念。
E.文章用朴实纯真的文字,勾勒了“我”一家人朴实纯真的内心世界,再现了一种洋溢着和美、宁静与温馨的家庭生活。
(2)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我”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其间还插入了一段与瓦匠相关的叙述。从情节安排和主题表现角度,简要说明这段叙述的作用。(6分)
(3)文章中前后两次写娘“笑了”:一次是娘听完我不想送还泥的理由时,“娘就笑了,没再逼我将泥给瓦匠送去”;另一次是我和爹对话时娘插进来问了我一句话后,“爹就嘿嘿地笑了,娘也笑了”。联系上下文,简要解释这两次“笑了”在文中的具体含义。(6分)
(4)捏泥狗、收鸡蛋、攒馒头,家庭各成员这些特定的作法有何相通之处?作者又是如何突出其中每一种作法的个性色彩的?请根据文章内容作简要阐释。(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11-19 02: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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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的各小题。
这是座旧式的公寓大楼,房间的间量很大,向阳而明亮,走道又宽又黑。楼外是个很大的院子,院门口有间小门房。门房里也住了一户,户主是个裁缝。裁缝为人老实;裁缝的老婆却是个精力充裕、走家串户、爱好说长道短的女人,最喜欢刺探别人家里的私事和隐私。这大楼里家家的夫妻关系、姑嫂纠纷、做事勤懒、工资多少,她都一清二楚。凡她没弄清楚的事情,就要千方百计地打听到;这种求知欲能使愚顽成才。她这方面的本领更是超乎常人,甭说察言观色,能窥见人们藏在心里的念头;单靠嗅觉,就能知道谁家常吃肉,由此推算出这家收入状况。不知为什么,六十年代以来,处处居民住地,都有这样一类人被吸收为“街道积极分子”。使得他们对别人的干涉欲望合法化,能力和兴趣也得到发挥。看来,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尽管裁缝老婆能耐,她却无法获知这对天天从眼前走来走去的极不相称的怪夫妻结合的缘由。这使她很苦恼。好象她的才干遇到了有力的挑战。但她凭着经验,苦苦琢磨,终于想出一条最能说服人的道理:夫妻俩中,必定一方有某种生理缺陷。否则谁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身高逆差一头的对象。她的根据很可靠:这对夫妻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呢!于是团结大楼的人都相信裁缝老婆这一聪明的判断。
事实向来不给任何人留情面,它打败了裁缝老婆!高女人怀孕了。人们的眼睛不断地瞥向高女人渐渐凸出来的肚子。这肚子由于离地面较高而十分明显。不管人们惊奇也好,置疑也好,困惑也好,高女人的孩子呱呱堕地了。每逢大太阳或下雨天气,两口子出门,高女抱着孩子,打伞的事就落到矮男人身上。人们看他迈着滚圆的小腿、半举着伞儿、紧紧跟在后面滑稽的样子,对他俩居然成为夫妻,居然这样形影不离,好奇心仍然不减当初。各种听起来有理的说法依旧都有,但从这对夫妻身上却得不到印证。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裁缝老婆说:“这两人准有见不得人的事。要不他们怎么不肯接近别人?身上有脓早晚得冒出来,走着瞧吧!”果然一天晚上,裁缝老婆听见了高女人家里发出打碎东西的声音。她赶忙以收大院扫地费为借口,去敲高女人家的门。她料定长久潜藏在这对夫妻间的隐患终于爆发了,她要亲眼看见这对夫妻怎样反目,捕捉到最生动的细节。门开了,高女人笑吟吟迎上来,矮丈夫在屋里也是笑容满面,地上一只打得粉碎的碟子——裁缝老婆只看到这些。她匆匆收了扫地费出来后,半天也想不明白这夫妻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碎碟子,没有吵架,反而象什么开心事一般快活。怪事!
后来,裁缝老婆做了团结大院的街道居民代表。她在协助户籍警察挨家查对户口时,终于找到了多年来经常叫她费心的问题答案。一个确凿可信、无法推翻的答案。原来这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都在化学工业研究所工作。矮男人是研究所总工程师,工次达一百八十元之多!高女人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化验员,收入不足六十元,而且出生在一个辛苦而赚钱又少的邮递员家庭。不然她怎么会嫁给一个比自己矮一头的男人?为了地位,为了钱,为了过好日子,对!她立即把这珍贵情报,告诉给团结大楼里闲得难受的婆娘们。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解释世界,尽力把一切事物都和自己的理解力拉平。于是,裁缝老婆的话被大家确信无疑。多年来留在人们心里的谜,一下子被打开了。大家恍然大悟:原来这矮男人是个先天不足的富翁,高女人是个见钱眼开、命里有福的穷娘儿们。当人们谈到这个模样象匹大洋马、却偏偏命好的高女人时,语调中往往带一股气。尤其是裁缝老婆。
【小题1】小说描写的环境“团结大楼”有什么特点?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小题3】文中画线的句子“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运用了怎样的修辞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小题4】这段文字体现出冯骥才小说怎样的语言特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北风吹雁
刘美兰
下午5时10分,朱晓玉准时地出现在W城火车站第三站台的月台上。
朱晓玉抬起头来望望天,天空黑沉沉的,北风呼啸着一阵阵从站台掠过,无形雁阵撞击着她的黑色羽绒服,她不由得将头埋进灰黄黑小格围巾里,提着小马扎推着旅行箱往标有6号的候车点走去。此刻,6号候车点的人已排起了长队。
一会儿,K568次列车就要进站了,每到周末返回J城的人多,朱晓玉只买到站票,所以她提着小马扎呢,一个半小时后就到J城了。这样的双城生活让朱晓玉渐渐变得能干起来。
因为丈夫陆迅下派在J城当公安局局长,J城现在已成为她全部生活的中心内容。
周末去J城,她不去都不行,有父母催着呢。做陆迅爱吃的可口饭菜,收拾陆迅的脏衣服和家务,她忙得不亦乐乎。到了周一,又得起大早赶回W城上班。W城还有她已年迈的父母,小病小灾的不断。女儿倒是没让她操什么心,静悄悄地自己考上了研究生。一年年地过去了,她憔悴下来,她累了。那天,她几次想对陆迅说:“咱不当局长了,回W城吧。”她还没开口,陆迅却拍着她手说:“媳妇儿,你知道吗?我现在感觉最幸福的事,就是周末晚上推开家门时,你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饭。”
J城有着600万人口,当一名公安局局长该是何等风光。可是,在媳妇儿面前却只有这点小小的要求。朱晓玉眼圈一红,扭过头去,低下了头,两颗泪珠一前一后地砸在一株四叶草上,四叶草颤抖了一下又挺直了身子。公安工作危险性强,朱晓玉从来不问陆迅工作,陆迅怕她担惊受怕也不会去说工作,两个人平静而默契地过着惊心动魄的生活。
K568次列车到了,她麻利地提起旅行箱。今天运气不错,靠近车门过道处正好可以放下一个马扎。火车开动了,况且且且地扑向迷离的暗夜里,关于陆迅的回忆又潮水般地浮现在她的眼前,她的嘴角浮现出几丝笑意。
因为五道拐或者说是爱情,他们走到了一起。那时候陆迅是片儿警,朱晓玉还在音乐学院读书。一天,朱晓玉下课早,背着书包回家。可刚拐进五道拐巷,几个小混混就围上来了,这个伸手抓她的长辫子,那个扯她的书包带,朱晓玉吓坏了。喊吧,可这地处偏僻,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幸亏碰上了陆迅。那天,陆迅为王家奶奶送户口簿,看到了,还没放好自行车就冲上前去,三个招式就把他们制伏了。后来的后来,漂亮的朱晓玉嫁给了陆迅。
“旅客同志们,请注意,J城火车站就要到了……”
沉浸在回忆中的朱晓玉抬起头,目光停留在旅行箱上。箱子里有父母给女婿带的中药、好烟以及W城特色菜。陆迅为了案子长期加班加点,开始出现失眠状况后嗜好抽烟了。一个女婿半个儿,陆迅在他们眼里早就是亲儿子了。有一次,母亲说:“晓玉啊,我发现你怎么越来越像陆迅呢?”像吗?怎么可能像陆迅?她望着镜子仔细端详,呵,眼神,对,是眼神。她的眼神越来越坚定了,越来越勇敢了。记得有一回,有个黑社会成员给陆迅寄了颗子弹,是她打开的快递,她打开后笑着对陆迅说:“有人用花生米恐吓你呢!”母亲说:“嫁谁随谁,人总是在成长的。晓玉早已不是过去那个柔弱无骨的晓玉了。”
车慢慢停住了,车上的旅客秩序井然地往外走着。朱晓玉围上围巾,用一条尼龙绳将马扎捆在旅行箱的把手上。她知道,陆迅不会来接她,但没关系,她习惯了一个人行走在寒冷的J城街道上。北风吹雁雪纷纷,她大步地行走着,渴望着寒风送来一个充满美好意境的玲珑剔透的冰雪世界。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写朱晓玉“准时”地出现在W城火车站第三站台的月台上,“准时”在这里主要是表明朱晓玉在丈夫影响下做事严谨、守时的特点。
B.小说擅长细节描写,如对小马扎、人物衣着、旅行箱里的中药好烟等的描写,表现了朱晓玉对丈夫的爱,也从侧面塑造了陆迅的形象,可谓一举两得。
C.小说中有朱晓玉流泪的情节,写她一年年地奔忙,感觉很累,所以在丈夫面前,也不免流露出小女人情态,流下了委屈的泪,人物形象很真实。
D.这篇小说语言既简洁朴实,也不缺乏诗意,色调丰富、意蕴隽永,有着英雄救美的美丽故事,也有着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平静而默契的生活。
【小题2】小说叙述朱晓玉去J城探望丈夫的行程,其间穿插了不少回忆的内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女主人公在“北风吹雁雪纷纷”中大步行走的情景结尾,可谓独具匠心,请简要赏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B.当地人将陈小手和自己喜欢看的马相关联,称其“白马陈小手”,以表达对他的尊重。
C.小说运用多种人物刻画手法,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共同刻画出主要人物形象。
D.小说的语言风格含蓄隽永,多处藏有深意,含而不露,暗示了陈小手最终的悲剧命运。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著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拉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们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2012年第2期 )
【小题1】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一句“上了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与小说的结尾年轻人成了她的猎物,对比呼应,相映成趣。
B.小说写萨莎“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融夸张、动作描写与心理刻画于一体,有鲜明的表达效果。
C.小说第七自然段的描写,不仅写了家具陈设的富丽堂皇,同时也突出了萨莎在面对唾手可得的财物时的沾沾自喜的心情。
D.小说叙述一个年轻的小偷萨莎试图摆平老妇人而窃取财物,反被“窃取”的喜剧故事,揭示了社会中的血腥与残酷。
E. 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悬念层出不穷,萨莎想要诈骗的对象“老妇人”竟然是个手段更加高明的反诈骗专家,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小题2】小说对“萨莎”进行描写时运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其作用是什么?
【小题3】小说中“老妇人”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有哪些性格特点?概括并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