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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题目。(20分)
永远的母亲
北方的季节,说变就变。好像时令就是命令。万物都违抗不得。春天到了,再坚硬的土地也得按时返青;秋天走了,再蓬勃的树叶也得屈尊枯萎。这是老天定下的时刻表,即使在这个弹丸小镇上。它仍然被一丝不苟地执行着。
振青嫂紧了紧身上的旧毛衣,使劲搓搓手,重新操起扫帚,一下下地扫过去。冬天越近,土地就越显得干硬,扫帚划过,响起刺耳的“咝啦”声,振青嫂的手也一阵阵干冷地疼痛。她只能把扫帚握得更紧,仿佛那是她的命一般。
其实,这把扫帚也的确是她的命,就像身上这件脱了线退了颜色的旧毛衣是她唯一的外套一样。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七年。而七年前,她还是一个面庞红润的少妇,一个温婉朴实的母亲。只是后来,与她同来城里打工的丈夫弄丢了孩子,于是她失去了自己唯一尊贵的身份——母亲。她的亲亲的儿子豆豆,那时才只有五岁呢。
“找不到孩子,我就死在这儿!”每次回想这句话,振青嫂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无比坚强的女人,就像扫帚下枯黄的叶片,干瘪苦涩但筋骨嶙峋。
现在,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跑到她面前,打扰了她的回忆。小男孩有五岁左右,这让振青嫂想起了自己的心头肉,她忍不住暗地里比较:脸盘有点像,都是圆圆的,个头、胖瘦也差不多。不过,豆豆是双眼皮,比眼前这一个要漂亮些,而且,豆豆一边一个小虎牙,没有比他更惹人疼的孩子了。这样想过之后,振青嫂心中竟然略觉安慰。但是,既而她就想起:豆豆离开她已经七年多了。她不禁又将目光投向那个小男孩,这一次,他越看越像小豆豆了。
“豆豆——”振青嫂伸出手去。其实,几年来,她已经习惯于管所有的小孩子叫豆豆。可眼前的孩子显然被这个陌生人吓着了,小嘴一撇,就跑开了。振青嫂叹口气,这种情景她也早就习惯了,岂止孩子如此,这里的大人,哪一个不是经常对她指指点点,有时还甩下一句“神经有问题”,好像丢了孩子并非她的不幸,而是她的罪孽。当然,如果振青嫂有文化,如果她也读过鲁迅的话,她也许会知道,我们中国人是善于淡化悲剧的,尤其是淡化别人的悲剧。
小男孩穿着鲜红的羽绒服,像一团小火球在马路牙子附近滚来滚去。振青嫂很想掉过头专心扫地,可那个可爱的身影像钉在了脑子里,一再吸引她的目光。于是,振青嫂又紧了紧毛衣,想到自己初为人母时的兴奋和紧张,焦虑和不安,这让她心里有些酸涩。仅仅是酸涩而已,也许她已在痛苦中浸泡太久,只能体会出除痛苦以外的感觉了。
也许这个平凡的下午注定要爆发一场灾难,当一辆重型卡车向小男孩驶去时,振青嫂头发倏地竖了起来,浑身酸麻,像要散架一样。而这个胖宝宝显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他被一记扫帚扫到三米开外,直到那个让他害怕的女人倒在车轮下。他才看着地上那一摊暗红的血,“哇”地哭了出来,而他哭的原因,可能是刚才摔倒时伤了自己的膝盖。
振青嫂仰面朝天地躺着,突然发现小镇的天空其实很蓝很蓝,而且并不像她想象中的那么瘦狭,也许她平时只顾低头看地,却忽略了原来世界上最广阔的是天空。现在,躺在地上,她在剧烈的疼痛中感到久违的舒适。围在她身边的,是一张张陌生的逐渐扩大的脸……
“没想到这个女人还挺勇敢!”
“哪儿啊,她肯定把孩子看成自己丢的那个了。”
“可她的孩子,少说也有十二岁了呀。”
“要不怎么说,她脑筋还是不清楚……”
“唉,啥人啥命,这样去了,也算她的造化。”
振青嫂突然觉出自己的伟大了,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哪里懂得她的心思,他们只知道毛衣旧了要买新的,却不知道良心旧了就永远难以洗净。
而她,现在终于躺倒在自己扫了七年的干干净净的大街上了,在蓝天白云下尽情地想念她的豆豆。也许孩子在另一个世界等她,在那个世界里,她有一所房子,她可以在厨房里煮汤、煎鸡蛋,在客厅里看电视、织毛衣,一定要织两件,一件给自己,一件给她的豆豆……
【小题1】找出文章前两段中隐含的自然环境描写,并分析其特点及作用。(5分)


【小题2】联系全文谈谈你对下面这两句话的理解。(6分,每小题3分)
(1)也许她平时只顾低头看地,却忽略了原来世界上最广阔的是天空。
(2)他们只知道毛衣旧了要买新的,却不知道良心旧了就永远难以洗净。


【小题3】他们只知道毛衣旧了要买新的,却不知道良心旧了就永远难以洗净。


【小题4】试分析文章第四段在结构和内容上的作用。(4分)



【小题5】谈谈你对小说最后一段内容的理解。(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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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洗礼注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了,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的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了,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遭宗教教条禁锢、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之爱(人性)。
【小题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低碳经济强调借助科技的力量发展产业,主张减少温室气体的排出,抑制气候变化。低碳经济主要是以低碳含量、低排放、低污染、低能耗和高效益、高效率、高效能以及人类与环境之间共同和谐发展为特征的一种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该种经济模式的提出是在气候变暖这一大环境下,主张减少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保护环境,减少气候灾害的出现。相对于高碳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了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使传统经济模式逐渐转变为绿色经济发展模式。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是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政府应当思考如何通过政策来引导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政策上,我国应提出节能措施,倡导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实施节能可以有效保证能源资源总量供应安全、使用安全以及能源结构的调整,可以有效提高国家竞争力以及保护环境。一些专家预测,我国实施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有望将能源的消费量减少15%。而我国未来节能工作的重点在于改善建筑、交通、工业三大部门的能效。
应调整能源结构,开发利用新型低碳能源。虽然新型能源不断出现,但我们所广泛使用的传统化石能源,仍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占据我国能源生产以及消费的主导地位。从保护环境以及优化能源结构角度分析,发展零碳能源和低碳能源,可以有效保证使用能源的多样性,减少使用化石燃料,减少能源排放。但需注意的是,能源结构受到经济成本、技术状况以及资源影响约束,如果能源需求量仍大幅增长,调整后的结构仍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政府提供的政策就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所以在调整能源结构时,应与能源的总体消费量保持一致。
应调整产业结构,对高碳产业要采取限制措施,倡导实施低碳产业。我国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情况,第一、二产业比重较大,第三产业比重较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调整当前我国的产业结构,对于制约碳排放量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第二产业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及工业制造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且在一定时期内仍将表现为继续高速发展。因此,针对当前我国的产业结构特点,倡导实施产业低碳化,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
另外,发展区域低碳经济要结合我国具体地区的实际。以我国中部地区为例,中部是我国人口主要集中区,中部贯通东西,在全国经济发展中,起着过渡作用,能源消费总量仅次于东部地区。借助创新技术,中部地区已经开始将新能源汽车、输变电以及节电设备等新兴技术和能源应用到实际中,成效显著。中部地区的能耗指标显著下降,且以此为契机,中部地区实施中部崛起计划,发展中部经济。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低碳经济强调借助科技的力量发展产业,在气候变暖这一背景下,提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出,抑制气候变化的主张。
B.低碳经济不仅有着低污染、低能耗等方面的要求,也要求高效益、高效率、高效能以及人类与环境之间共同和谐发展。
C.我国人口众多,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针对这一情况,我国政府已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来引导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D.我们提出发展低碳经济,是要转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使传统经济模式逐渐转变为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国应提出节能措施,这是能源资源总量供应安全、使用安全及能源结构的调整的有效保证,能有效提高国家竞争力,也有利于保护环境。
B.在调整能源结构时,应与能源的总体消费量保持一致,因为有可能发生能源需求量仍大幅增长,调整后的结构仍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的状况。
C.我国能源消耗巨大,第二产业的交通、建筑、工业三方面呈现高速发展趋势,且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高速发展,我们要倡导实施产业低碳化。
D.我国中部地区人口多,位置特殊,在全国经济发展中起着过渡作用,能源消耗量巨大,所以中部地区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应与其他地区完全不同。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发展零碳能源和低碳能源能有效减少能源排放,但是我国的传统化石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主导地位是不会被撼动的。
B.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消耗相对较大的第一、二产业比重较大,能源消耗相对较少的第三产业比重较小。这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C.中部地区的能耗指标有了很明显的下降,这一成就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输变电、节电设备等新兴技术和能源的应用。
D.发展低碳经济,要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要调整能源结构,开发利用新型低碳能源;要调整产业结构,限制高碳产业;要结合我国具体地区的实际。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 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请简要概括其在文中的主要作用。(4分)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4分)
(小题3)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如何理解这一矛盾的情节事件?(4分)
(小题4)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梁启超面面观
梁启超很欣赏孔子所说的“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并以此自励,大智、大仁、大勇的梁启超为后人铭记。
在近现代学术史上,梁启超的成就和影响都非常大。他留下了1400多万字的著述,在33年著述生涯中平均每年要写40多万字,他撰写《陶渊明年谱》三日而成,他用一昼夜完成《戴东原先生传》,他最有名的著作《清代学术概论》,本是为别人作序,结果一发而不可收,用15天写成一本6万字的著作……而这一切都是在他自戊戌以后的政治运动无不参与的情况下完成的!梁启超的治学领域极其广泛,他的著作涉及哲学、史学、文学、图书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在学术研究上,他不动手则已,一动手便有极大的格局放在那里,不管能否成功。他喜于将某一件事物、某一国学术做一个通盘的打算,进行大规模的研究,永不肯安于小就,做一种狭窄专门的精密工作。
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把敢于进取冒险作为新国民应具备的品德之一,他一生至少有三次冒险,尤以1916年只身劝广东都督龙济光反袁护国最为惊险——此前梁启超好友汤觉顿前往劝说摇摆不定的龙济光时,竟被龙济光的部下开枪打死。梁启超强压悲愤,冒险出马,与龙济光苦口婆心地谈了十几个钟头,龙济光当时表示心悦诚服,随后龙济光把他手下的军官聚集起来给梁启超开欢迎会,这帮军官个个拖枪带刀,一开始还客客气气,酒过三巡,凶相毕露。梁启超一看耐心说服已无可能,索性豁出去了,对龙济光吼道:“我单人独马,手无寸铁,跑到你千军万马里头,我本来不打算带命回去。我一来为中华民国前途求你们帮忙,二来也因为我是广东人,不愿意广东糜烂,所以我拼着一条命来换广州城里几十万人的安宁,来争全国四万人的人格。既已到这里,自然是随你们的便,要怎样就怎样!”梁启超滔滔不绝地演说一个多钟头,声音之大就像打雷,一面说一面不停地拍桌子,把桌子上的玻璃杯震得叮当作响,一时举座皆惊,左右皆靡。梁启超这一吼,不仅救了自己一命,也逼着龙济光宣布独立。
梁启超一生经历过多次大风大浪,但他成不了一个老练的政治家,这与当时的政局有关,也是他的性格使然。他特别看重趣味,曾说:“有人问我,你的人生观拿什么做根底?我便答道‘拿趣味做根底’,凡人必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我所做的事常常失败——严格的可以说没有一件不失败——然而,我总是一面失败一面做,因为我不但在成功里头感觉趣味,在失败里头也感觉趣味。”梁启超的学问涉及面广,就是因为他兴趣特别广泛。他曾对子女说:“我是学问趣味方面极广的人,我之所以不能专积有成者在此,然而我的生活内容异常丰富,能够永久保持不厌不倦的精神,亦未始不在此。我每历苦干时候,趣味转过新方面,便觉得像换个新生命,如朝旭升天,如新荷出水,我自觉这种生活是极可爱的,极有价值的……”
梁启超一生多变,世所共知。他的多变颇遭时人及后人的诟病。有人认为他一生所为学问除文学外都无大价值,不过于初学者有启迪之用,为他学问不能精深而感到惋惜;有人说他政治上“反复无常”——与康有为始合终分,与孙中山合作又对抗,对袁世凯先拥后反。梁启超晚年对自己的学生说,他是有中心思想和一贯主张的,决不是望风转舵、随风而飘的投机者。郑振铎认为,梁启超最伟大之处,最足以表示他的光明磊落的人格处便是他的“善变”,他的“屡变”。他的变不过是变化的方法而已,他的宗旨、他的目的并未变,那就是爱国。
(选自《梁启超:趣味人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梁启超自戊戌以后的政治运动无不参与,但他始终成不了一个老练的政治家,这固然与他的性格有关,但更是当时的政局使然。
B.汤觉顿劝龙济光反袁护国,却被龙济光部下枪杀,在这种情况下,梁启超仍只身赴虎穴,这一行动不仅体现出他的大勇,也体现出他的大仁。
C.梁启超因多变而学问不能精深,郑振铎虽然为此感到惋惜,但又认为“善变”“屡变”是梁启超光明磊落人格的体现,变的是方法,爱国宗旨始终未变。
D.在学术研究上,梁启超不管能否成功,都乐于创立大格局,着力于大规模的研究,而不肯安于在一种狭窄专门的精密工作中有小成就。
E.文章用了多种手法刻画梁启超形象,既有侧面描写,又有动作、语言、神态描写,从多个侧面生动再现了梁启超的风貌。
【小题2】梁启超的“大智、大仁、大勇”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6分)
【小题3】文中多处引用了梁启超的话,有什么好处?(6分)
【小题4】梁启超说“我自觉这种生活是极可爱的,极有价值的……”,“这种生活”指什么?你是怎样看待“这种生活”的?(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白鹿原奏响一支老腔

陈忠实

我第一次看老腔演出,是前两三年的事。朋友跟我说老腔如何如何,我却很难产生惊诧之类的反应。因为我在关中地区生活了几十年,却从来没听说过老腔这个剧种,可见其影响的宽窄了。开幕演出前的等待中,作曲家赵季平也来了,打过招呼握过手,他在我旁边落座。屁股刚挨着椅子,他忽然站起,匆匆离席赶到舞台左侧的台下,和蹲在那儿的一位白头发白眉毛的老汉握手拍肩,异常热乎,又与白发白眉老汉周围的一群人逐个握手问好,想必是打过交道的熟人了。我在入座时也看见了白发白眉老汉和他跟前的十多个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都是地道的关中乡村人,也就能想到他们是某个剧种的民间演出班社,也未太注意,赵季平重新归位坐定,便很郑重地对我介绍说,这是华阴县的老腔演出班社,老腔是了不得的一种唱法,尤其是那个白眉老汉……老腔能得到赵季平的赏识,我对老腔便刮目相看了,再看白发白眉老汉,安静地在台角下坐着,我突然生出神秘感来。

轮到老腔登台了,大约八九个演员刚一从舞台左边走出来,台下观众便响起一阵哄笑声。我也忍不住笑了。笑声是由他们上台的举动引发的。他们一只手抱着各自的乐器,另一只手提着一只小木凳,木凳有方形有条形的,还有一位肩头架着一条可以坐两三个人的长条板凳。这些家什在关中乡村每一家农户的院子里,锅灶间都是常见的必备之物,却被他们提着扛着登上了西安的大戏台。他们没有任何舞台动作,用如同在村巷或自家院子里随意走动的脚步,走到戏台中心,各自选一个位置,放下条凳或方凳坐下来,开始调试各自的琴弦。

锣鼓敲响,间以两声喇叭嘶鸣,板胡、二胡和月琴便合奏起来,似无太多特点。而当另一位抱着月琴的中年汉子开口刚唱了两句,台下观众便爆出掌声;白毛老汉也是刚刚接唱了两声,那掌声又骤然爆响,有人接连用关中土语高声喝彩,“美得很!”“太斩劲了!”我也是这种感受,也拍着手,只是没喊出来,他们遵照事先的演出安排,唱了两段折子戏,几乎掌声连着掌声,喝彩连着喝彩,无疑成为演出的一个高潮。然而,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站在最后的一位穿着粗布对门襟的半大老汉找着长条板凳走到台前,左手拎起长凳一头,另一头支在舞台上,用右手握着的一块木砖,随着乐器的节奏和演员的合唱连续敲击长条板凳,任谁也意料不及的这种举动,竟然把台下的掌声和叫好声震哑了,出现了鸦雀无声的静场,短暂的静默之后,掌声和欢呼声骤然爆响,经久不息……

我在这腔调里沉迷且陷入遐想,这是发自雄浑的关中大地深处的声响,抑或是渭水波浪的涛声,也像是骤雨拍击无边秋禾的啸响,亦不无知时节的好雨润泽秦川初春返青麦苗的细近于无的柔声,甚至让我想到柴烟弥漫的村巷里牛哞马叫的声音……

我能想到的这些语言,似乎还是难以表述老腔撼人胸腑的神韵;听来酣畅淋漓,久久难以平复,我却生出相见恨晚的不无懊丧自责的心绪。这样富于艺术魅力的老腔,此前却从未听说过,也就缺失了老腔旋律的熏陶,设想心底如若有老腔的旋律不时响动,肯定会影响到我对关中乡村生活的感受和体味,也会影响到笔下文字的色调和质地。后来,有作家朋友看过老腔的演出,不无遗憾地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你的小说《白鹿原》是写关中大地的,要是有一笔老腔的画面就好了。我却想到,不单是一笔或几笔画面,而是整个叙述的文字里如果有老腔的气韵弥漫……

直到后来小说《白鹿原》改编成话剧,导演林兆华在其中加入了老腔的演唱,让我有了一种释然的感觉。从此老腔借助话剧《白鹿原》登上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舞台。

后来还想再听老腔,却难得如愿。不过两年之后,我竟然在中山音乐堂再次过足了老腔的瘾。那天,无论白毛老汉,还是其他演员,都是尽兴尽情完全投入地演唱,把老腔的独特魅力发挥到最好的程度,台下观众一阵强过一阵的掌声,当属一种心灵的应和、纯正的关中东府地方的发音,观众能听懂多少内容可想而知,何以会有如此强烈的呼应和感染力?我想到的是旋律,一种发自久远时空的绝响,又饱含着关中大地深厚的神韵,把当代人潜存在心灵底层的那一根尚未被各种或高雅或通俗的音律所淹没的神经撞响了,这几乎是本能地呼应着这种堪为大美的民间原生形态的心灵旋律。

我在那一刻颇为感慨,他们——无论秦腔或老腔——原本就这么唱着,也许从宋代就唱着,无论元、明、清,以至民国到解放,直到现在,一直在乡野、在村舍、在庙会就这么唱着,直到今晚,在中山音乐堂演唱。我想和台上的乡党拉开更大的距离,便从前排座位离开,在剧场最后找到一个空位,远距离欣赏这些乡党的演唱,企图排除因乡党乡情而生出的难以避免的偏爱。这似乎还有一定的效应,确凿是那腔儿自身所产生的震撼人的心灵的艺术魅力……在我陷入那种拉开间距的纯粹品尝的意境时,节目主持人濮存昕却做出了一个令全场哗然的非常举动,他由台角的主持人位置快步走到台前,从正在吼唱的演员手中夺下长条板凳,又从他高举着的右手中夺取木砖,自己在长条板凳上猛砸起来,接着扬起木砖,高声吼唱。观众顿时沸腾起来。这位声名显赫的濮存昕已经和老腔融合了,我顿然意识到自己拉开间距,寻求客观欣赏的举措是多余的。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产生神秘感的主要原因是看见演唱老腔的是白发白眉老汉等一群关中农民。
B.演员以木砖连续敲击长条板凳发出的响声经常掩盖了观众的掌声与叫好声。
C.朋友为小说《白鹿原》没有写老腔的笔墨而感到遗憾,作者对此深有同感。
D.作者小说中没有老腔的描写,但话剧版本的《白鹿原》最终弥补了缺憾。
E.老腔从宋代唱到现在,从乡野唱到音乐厅,说明这种表演形式一直很流行。
【小题2】作者对老腔的认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请结合全文作简要说明。
【小题3】文中运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来表现老腔的艺术魅力。请举两例并加以分析。
【小题4】作者在小说《白鹿原》中并没有写到老腔,为什么本文题目却是“白鹿原上奏响一支老腔”?
【小题5】文章第四段运用了多种手法,表达了作者对老腔的感受。请结合具体语句加以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