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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奉行“送去主义”
季羡林
鲁迅先生提出了“拿来主义”的主张,我们中国人确实从西方国家拿来了不少的西方文化的精华。同时,我们也拿来了不少的糟粕。 
我曾提出了一个主张:“送去主义。”意思是把中国文化的精华送到西方国家去,尽上我们的国际主义义务。我的根据何在呢? 
我们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四大发明是尽人皆知的,无待赘言。至于无数的看来似乎是细微的发明,也出自中国人之手,其意义是决不细微的。我只介绍一部书,人家一看便知,这部书是:阿里·玛扎海里的《丝绸之路》。 
然而,日往月来,星移斗转,西方兴起了产业革命,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影响遍及全世界。最早的殖民主义国家,靠坚船利炮,完成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任务。后来的帝国主义国家,靠暂时的科技优势,今天制裁这个国家,明天惩罚那个国家,其劣根性至今没有丝毫改变。 
现在屈指算来,西方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已经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拿走了不少优秀的精华,但是,仍然有许多精华,他们没有拿走。比如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其中有糟粕,也有精华。眼前全世界大声疾呼的环保问题实际上是西方人“征服自然”的恶果,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如能切实行之,必能济西方之穷。另外,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而获得成功,对世界其他国家就很有借鉴的价值。 
这些东西如珠子在前,叫人家,特别是西方,却偏不来拿。怎么办呢?你不来拿,我们就送去。 
我们首先要送去的就是汉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汉语是“王”。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大部分和现代的智慧,也大部分保留在汉语言文字中。中国人要想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外国人要想学习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都必须首先抓汉语。因此,我们要奉行送去主义,首先送出去的也必须是汉语。 
此外,汉语本身还具备一些其他语言所不具备的优点。我在工作中发现:汉语是世界上最短的语言。使用汉语,能达到花费最少的劳动,传递最多的信息的目的,汉语之功可谓大矣。 
说来说去,一句话:我们要奉行“送去主义”,这既有政治意义,也有学术意义。我们首先要送出去的就是汉语言文字。 
(选自《对外汉语教学回眸与思考》,有删改)
【小题1】试从文中找出作者主张“送去主义”的根据。(6分)
    
    
    
【小题2】试理解文中“天人合一”的含意及其在环保方面的意义。(6分)
    
    
    
【小题3】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论述“送去主义”的作用。(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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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材料概括分析题
如何协调经典阅读与非经典文本阅读之间的关系?可以假设也许存在着那种幸运的读者,他可以把生命中的“阅读时间”专诚献给蒙田、歌德、柯勒律治和普鲁斯特,再假设这个人可以读上述一切而又不必写最新的书评,不必为取得大学教席而投稿。如果操持这种状态而不必受任何污染,那么这个幸运者就可以避免读报纸,也绝不必操心最新的长篇小说或最近的社会学调查。但是,这种严格有多大的合理性甚或有多大的功用,尚未得知。当代世界也许是平庸和愚蠢的,但它永远是一个脉络,我们必须置身其中,才能够顾后或瞻前,否则无论是读者或文本都会很容易飘进无始无终的迷雾里。从阅读经典中获得最大益处的人,往往是那种善于交替阅读经典和大量标准化的当代材料的人,而他并不一定要拥有和谐平静的内心。
大概最理想的办法,是把现在当做我们窗外的噪音来听,提醒我们外面的交通阻塞和天气变化,而我们则继续追随经典作品的话语,它明白而清晰地回响在我们的房间里。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把经典作品当成房间外远方的回声来聆听已是一种成就,因为他们的房间里被现在弥漫着,仿佛是一部开着最大音量的电视机。经典作品应成为一部作品:它把现在的噪音调成一种背景轻音,而这种背景轻音对经典作品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事实仍然是,读经典作品似乎与我们的生活步调不一致,我们的生活步调无法忍受把大段大段的时间让给人本主义者那种庄重悠闲。
如果有谁要问,经典值得那么费劲去读吗?我想援引当代思想家乔兰的话:“当毒药在准备中的时候,苏格拉底正在用长笛练习一首曲子。‘这有什么用呢?’有人问他。‘至少我死前可以学习这首曲子了。’”
【小题1】针对开头的问题,作者在第一段中提出哪些看法?请加以概括。
【小题2】解释文中画线句的含义。
【小题3】从全文看,坚持经典阅读有哪些困难?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0分)
遥远的葵花地
李娟
(1)我们这里的河流全靠积雪融汇,而农民种地,又全靠从河里引水灌溉。因此在我们这里,一遇到降雪量少的暖冬,第二年肯定大旱。
(2)这一年正是罕有的旱年,除了旱灾,风灾、蝗灾及其它严重的病虫害肯定也会全集中到这一年。谁叫去年暖冬呢?虫卵没法冻死。
(3)尽管如此,我妈还是决定种两百亩向日葵。地是头一年就包好的,如果不种,荒着心里更难受。
(4)那块土地我们承包了三年,位于阿克哈拉河水下游六十公里处的高潮村南面的荒野中。地势坦阔,一马平川。那一带一共开垦有一万多亩土地,除了少量的打瓜,全都被承包者种上了向日葵。不知丰收时那里会是怎样的一幕情景。
(5)一万亩啊,金灿灿的葵花地!
(6)因为离家太远,葵花从播种到收成的三四个月期间,我妈得一直守在地边。这三四个月里就没法照顾九十多岁的外婆和几只小狗及满院子的鸡鸭兔子鹅了。于是,妈妈雇了一辆大卡车,把整个家都搬到了地边。然后在荒野中挖了一个大坑,坑的南侧掏了一条斜下去的通道。坑沿上横搁几根木头算是檩条,檩条上横担一些木棍,铺几只撕开的纸箱子,最上面蒙一大块塑料棚布,最后再盖上一层泥土压住棚布。在新疆,这叫“地窝子”。在此后的日子里,这就是我们的家。
(7)搬家时我也跟着去了,在那里生活了非常短暂的一些日子。只目睹了种子进入大地的过程,却不知它们如何在大地里苏醒,渐渐长成。那些日子里,我总是站在地窝子旁,长时间望着眼前一望无垠的大地,想到下面一行行齐整沉睡的种子,总觉得它们可能会永远这么沉睡下去了。大地永远荒凉空荡。
(8)搬家的那一天好冷。虽然已入四月,但冬天的气息仍然强大坚固,残雪皑皑,寒风凛冽。第二天,外婆就想回家了。她拄杖从地窝子里艰难地走上大地,转身四望,快要哭了。而我妈始终忙忙碌碌,马不停蹄,立刻雇人犁地,第三天就开始播种。眼下只能人工点播,为了快快播完,她跑到附近的杜热小镇上雇了二十多个人。可是,在空旷的大地上,这二十个人远远看去是那么凄凉无助。他们一人拎一只盛满种子的口袋,一步一停,在大地上越走越远。远得似乎都走不回来了。
(9)第四天,鹅和鸭子发现了附近的水渠,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搬家时,它们不幸被安排在煤堆里。第五天,鸡开始下蛋。同时,小狗们在地窝子附近发现了一个田鼠洞,兴奋得刨了半天。大家很快适应了新生活。叔叔不知从哪里弄来几块红砖和两块水泥板,给我们地窝子的通道铺了两级台阶。从此外婆出入方便多了。又因为这一带守地的几个地窝子里就我家出现了红砖这样的奢侈品,便被大家一致评定为五星级地窝子。
(10)荒野里没有电,虽然有相机和备用的电池,却总是不舍得取出来拍照。只在闲暇时分,当妈妈带着小狗在附近野地里散步时,我才端起相机,在显示屏里远远凝视他们。
当他们走在大地上时,镜头中的情景满满当当,却寂寞无比。当他们走过之后,走空之后,一切才抬起眼睛。而种子播下之前的大地总是孕育无穷的语言。种子播下之后,大地才安静下来,并对每一个前来者竖起食指在唇前。
(11)一次我妈散步回来,像变魔术一样从怀里掏出一束野花给我。在哪里采的呢?我捧着花从地窝子走上地面,转身四望,这干涸无尽的大地,这手心里唯一的湿润丰盈。我把一只矿泉水瓶从中间破开,注满水插上花,再把它们放在投入地窝子里的唯一的一束光线中。过了好几天,花都没败。可我出去散步时,却从不曾遇到过什么花儿。似乎我妈采回的这些就是全部的春天,全部就这些。
……
(12)总之我离开了。把妈妈、外婆和小狗留在了那片荒野上。把她们抛弃了一整个夏天。又觉得其实是把她们一直抛弃到现在……总觉得,这些年来,她们一直还在那广阔的天空下寂寞艰难地劳作、生活。(本文有删改)
【小题1】简要概括文中“母亲”的形象特点。(3分)
【小题2】分析下列句子的主要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4分)
(1)坑沿上横搁几根木头算是檩条,檩条上横担一些木棍,铺几只撕开的纸箱子,最上面蒙一大块塑料棚布,最后再盖上一层泥土压住棚布。
(2)种子播下之后,大地才安静下来,并对每一个前来者竖起食指在唇前。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作者“总觉得它们可能会永远这么沉睡下去了”的原因。(3分)
【小题4】简析第9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5】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题“遥远的葵花地”的理解。(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格桑梅朵
张玉兰
(1)来到川藏线上这个道班的时候,正是一个凛冽的冬天,风像长了牙齿,龇牙咧嘴地向我扑来。连绵的雪山矗立在眼前,一眼望去,是意料之中的一片纯白。
(2)父亲在这条线上修了一辈子路,最后不得不带着一身的高原病回到家乡。临走时,也不忘将我作为他的接班人。那时,我刚卫校毕业,本有大好的前途。可军人出生的父亲,却板着一张脸,无比严肃认真地告诉我,你必须得去,那儿需要你这样懂医的人。
(3)我知道有这样的父亲,一切都是无法挽回的。在母亲的哭哭啼啼中,我没有掉一滴泪,把对父亲的怨恨装进行囊,毅然走进了这个雪山脚下的道班。
(4)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荒凉,每年春夏时节,被大雪封了一冬的公路就格外的热闹。纤细娇艳的格桑花蓬蓬勃勃一路开到雪山之巅;连绵不断的进藏汽车排起长龙,在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上蠕动;骑行爱好者们一路欢歌,摇着清脆的铃铛,从我们面前疾驰而过;还有那些藏族老乡赶着自家的牛羊,从从容容地跨过公路,辗转到别的草场……
(5)公路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我们这些养路工人最繁忙的时候。这段28公里长的川藏线是属于我们道班管辖的,为了能保证这条路畅通,李大姐他们天不见亮就得起来去清理路面,然后再回来吃早饭。
(6)通常这个时候,我都还在睡懒觉,他们知道我憋屈,也不叫我出工,由着我的性子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因此我也放任着自己,我要让我的父亲知道,是他毁了我的一生。
(7)直到有一天,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是李大姐的呼喊:“幺妹儿,快起来,要出人命了。”我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只见几个藏族老乡抬进来一个老阿妈,呼吸急促,脸色乌青。我被这慌乱的场面吓住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老阿妈的呻吟瞬间战胜了我的犹豫,我从床下拿出急救箱,给老阿妈吸上氧,打针,拿药,倒水,喂药,一连串的动作再自然不过了。
(8)不一会儿,老阿妈终于缓过气来,她忽然跪在我的面前,不停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吓得我直往李大姐的身后躲。
(9)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道班的屋顶上看远处盛开的格桑花,一个部队的车队从道班门口浩浩荡荡驶过。这时,一辆军车靠边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一个年轻的士兵,对正在修路的李大姐他们比划着什么。
(10)忽然,李大姐抬起头,朝我大喊,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房顶上跳下来问:“喊我干啥子?”
(11)那个士兵递给我一个栽有格桑花的罐头盒说:“谢谢你救了我阿妈,这是生长在五千米雪山上的格桑梅朵,送给你。”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跑掉了。
(12)我只知道这花叫格桑花,却不知道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格桑梅朵,好有诗意的名字。我把那盆格桑花放在窗台上,问李大姐:“格桑梅朵是什么意思?”
(13)李大姐说:“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你那盆花在藏族人眼里就是吉祥幸福的花。”
(14)以后的日子,那个藏族士兵每次进藏都要为我带回一个栽有格桑梅朵的罐头盒。渐渐的,娇艳的格桑花开满了我的窗台,在花香里,所有的烦恼抑郁全都逃遁了。
(15)终有一天,为我送格桑梅朵的不再是那个满脸高原红的藏族小兵,而是他的战友。我问他的战友,那个小兵哪儿去了?战友先是支支吾吾,最后才说,他牺牲了。
(16)战友红了双眼,哽咽道:“就是这次进藏,突遇暴风雪,道路塌方,嘎旺他们的车就翻下了悬崖……”
(17)我不知道那个战友是何时离开的,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
(18)李大姐安慰我说:“别伤心,在这几千里的川藏线上这样的事已是家常便饭。你爸爸曾说过,我们守路的人一定要守好这条路,才能让行路的人更加安全,让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美满。”
(19)整整齐齐摆在窗台上的格桑梅朵,在暖暖阳光下,绽放着。似乎在告诉我,父亲和千千万万的养路工人是在用生命浇灌着更多人的格桑梅朵。
(选自《2014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第(1)段描写的自然环境,写出了川藏公路线环境的恶劣,表现了“我”进藏的无助,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血肉丰满的公路养护工形象,作者以侧面描写的手法,表现出他的强势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C.小说以“我”睡懒觉、不出工、放任自己与李大姐等养路工人天不见亮就起来去清理路面形成鲜明的对比,表现了养路工人的繁忙和我的懒惰与任性。
D.小说以“格桑梅朵”将小说中的人物串联在一起,使小说结构紧凑,内容浑然一体,并且揭示了小说的主题。
 
E.“我”不愿去高原,感觉人生灰暗,后来给藏族老阿妈治病,藏族士兵给“我”送格桑花及藏族士兵的牺牲对“我”的触动很大,使“我”对改变以后的人生充满希望。
(2)为什么小说在第(4)段要极力描写春夏时节川藏公路的热闹景象?
(3)小说主要描写了“我”的心理变化过程,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我”,也有人认为主人公是以父亲、李大姐为代表的川藏线的养路工人,还有人认为主人公是一个群体,包括父亲、李大姐、“我”、藏族士兵。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谁?请说明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迷路
(台湾)杨慎绚
  过了水泥桥,车上的乘客骤然减少。吴索呆望着窗外的景物,心中想着回家后,如何开口跟妻说,今天四处求取却没有一处成功,再想起孩子的医药费、房租与会钱,吴索不觉叹一口气,合上眼睛……
  “先生,你知不知道博大街在哪一站下?”
  吴索张眼一看,前座的男子正指着身旁的幼童,说:“这个小男孩迷路了。”
  “这班车不经过博大街。”吴索说。
  “那怎么办?我有急事,再过一站就要下车了。”
  “我知道路。”吴索说。
  “先生,就拜托了。谢谢啊!”
  前座的男子下车后,吴索扒着前面椅背,问小孩:“到了博大街,你知不知道怎么回家?”
  小男孩迟疑了一会儿,才说:“我家住博大街三十六号,开电器行。”
  好熟的地址。吴索今天一大早就在求才栏见过它,刚刚才彻底丢掉,想不到又遇上了。吴索不禁苦笑起来,心中记起那个电器行老板满脸冰霜地摇头对他说:“我不雇用有过前科的人!”
  难道你不曾犯过错?吴索内心奋力呐喊着,既然你不肯相信我会改邪归正,我就……吴索于是移身坐到前座小男孩的旁边。
  下车后,吴索带着小男孩走进一家面店。
  “小弟弟,你先在这边吃碗面,我出去打个电话给你的家人;你迷路了,他们一定很着急。告诉叔叔,你家电话几号?”
  吴索在巷内的公共电话亭里拨了七个数字。
  “嘟——嘟——嘟——”
  “……喂,老板,你们家小孩在我手上,注意听着,尽快准备好五十万元,今晚等我电话……”吴索心中默念着。”
  “嘟——嘟——嘟——”依旧没人接。
  吴索暗想,小孩会不会记错号码?正想挂电话,却看见巷口有个熟悉的身影,推着水果车,挺着七个月的身孕,缓缓走来……
  吴索怔住——
  “嘟——嘟——喂,喂,你找谁啊?这边是博大电器行……”
  吴索慌忙挂上电话筒,手心尽是汗水。他紧靠着亭柱,稳住气,重新拨了电话……
  吴索回到家,妻已经吃过晚饭;他注视着妻子圆凸的腹部,觉得里面的胎儿,似乎又长了许多。妻问他,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今天啊,差点迷路。”
【小题1】说说本文以“迷路”为题有什么含意?(4分)
【小题2】小说的第一自然段看上去与整个迷路事件没有联系,可不可以删去?为什么?(5分)
【小题3】有人说这篇小说寓意丰富,试探讨小说的内涵。(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读书,是门槛最低的高贵举动
①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我们的智力,而智力能带来巨大快感。如何拿智商来作乐,读书便是世界上门槛最低的高贵举动。只要付出一个汉堡的钱,便可以得到一个作者在那段岁月所有的心思。国际阅读率比较研究显示,当下韩国国民人均阅读量约为每年11本,法国约为8.4本,日本约8.5。全世界每年阅读书籍数量排名第一的是犹太人,平均每人一年读书64本,当孩子稍稍懂事时,几乎每一个母亲都会严肃地告诉他:书里藏着的是智慧,这要比钱或钻石贵重得多,而智慧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
②世间有两种快乐,第一种是因为无知,第二种是因为彻悟。无知的人,每天无忧无虑,什么都不想。他们做的事,干的活,只是为了吃饱喝足。这种简单而无知的快乐,就像是动物,为了生存而生存,不需要复杂的思维和智商,更不会去主动获取新的知识。而彻悟,是因为读过一些书,经历一些事,心境发生改变,生命变得更加有质感。正如周国平所言,世上有味之事,包括诗、酒、哲学、爱情,往往无用。吟无用之诗,醉无用之酒,读无用之书,钟无用之情,终于成一无所用之人,却因此活得有滋有味。
③书,像一扇门,透过这扇门,你可以看到别人每天都想了些什么,他们如何总结这个世界,又如何想象另一个世界。读书,不是要醍醐灌顶瞬间涅槃,追求人生的大和谐,而是要去知道,你这次与作者会在哪里会合,又会在哪里分开,会在哪里产生共鸣,又会在哪里产生分歧。一本书不一定能让你走出困境,不过至少会让你知道,从古到今跟你有同样烦恼,并且同样在寻找答案的人有很多,你并不孤单。
④我们小时候读的书,如同小时候吃的饭,一时半会儿看不出什么,直到成年后,前者成为了我们的精神,后者成为了我们的骨血,两者都融入到我们的每一个细胞。我们的气质,大多藏于读过的书中,读书就像一把把开山刀,每每拿起来挥舞,就能在你内心开垦出一片新的旷野,从而腾得出地方种植更多作物,到了秋天,心灵便可在广阔无垠的大地上忙碌着收获思想。
⑤我一直很喜欢毛姆说的一段话:“生命的尽头,就像人在黄昏时分读书,读啊读,没有察觉到光线渐暗;直到他停下来休息,才猛然发现白天已经过去,天已经很暗,再低头看书却什么都看不清了,书页已不再有意义。”这是形容一个人年老时的样子,而我则希望人们都能有这样的读书体验。
(选自《时代邮刊》2017年第4期,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分析第②段的论述层次。
【小题2】请概括文中所说的读书的意义。
【小题3】作者引用毛姆的话,想要表达关于读书的什么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