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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遥远的自然韩少功
①城市是人造品的巨量堆积,是一些钢铁、水泥和塑料的构造。标准的城市生活是一种昼夜被电灯操纵、季节被空调机控制、山水正在进入画框和阳台盆景的生活,是一种越来越远离自然的生活。这大概是城市人越来越怀念自然的原因。
②城市人对自然的怀念让人感动。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大能接受年迈的父母,却愿意以昂贵的代价和不胜其烦的劳累来饲养宠物。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可忍受外人的片刻打扰,却愿意花整天整天的时间来侍候家里的一棵树或者一块小小的草坪。他们遥望屋檐下的天空,用笔墨或电脑写出了赞颂田园的诗歌和哲学,如果还没有在郊区或乡间盖一间木头房子,至少也能穿上休闲服,带上食品和地图,隔那么一段时间,就把亲爱的大自然定期地热爱一次。
③他们到大自然中去寻找什么呢?寻找氧气?负离子?叶绿素?紫外线?万变的色彩?无边的幽静?人体的运动和心态的闲适?事实上,人造的文明同样可以提供这一切,甚至可以提供得更多和更好,也更加及时和方便。氧吧和医院里的输氧管可以随时送来森林里的清新。健身器上也可以随时得到登山的大汗淋淋的感觉。而世界上任何山光水色的美景,都可以在电视屏幕上得到声色并茂的再现。但是,如果这一切还不足以取消人们对自然的投奔冲动,如果文明人的一个个假日仍然意味着自然的召唤和自然的预约,那么可以肯定,人造品完全替代自然的日子还远远没有到来。而且还可以肯定:人们到大自然中去寻找的,是氧气这一类东西以外的什么。
④也许,人们不过是在寻找个异。作为自然的造化,个异意味着世界上没有一片叶子是完全相同的,没有一个生命的个体是完全相同的。他们面对着千篇一律的公寓楼,面对着千篇一律的电视机、快餐食品以及作息时间表,不得不习惯着自己周围的个异逐渐消失。连最应该各个相异的艺术品,在文化工业的复制技术下,也正在变得面目相似。它们永远没法呈现出自然的神奇和丰富——正是那种造化无穷的自然原态才是人的生命起点,才是人们不得不一次次回望的人性家园。
⑤也许,人们还在寻找永恒。一般来说,人造品的存在期都太短促了,连最为坚固的钢铁,一旦生长出锈痕,简直也成了速朽之物,与泥土和河流的万古长存无法相比。人们的永恒的感觉,或者说相对恒久的感觉,越来越难与人造品相随。激情满怀一诺千金之时,人们可以对天地盟誓,但怎么可以想像有人面对一条领带或者一只沙发盟誓?牵肠挂肚离乡背井之时,人们可以抓一把故乡的泥土入怀。但怎么可以想像有人取一只老家的电器零件入怀?除了不老的青山、不废的江河、不灭的太阳,还有什么东西更能构建一种与不朽精神相对应的物质形式?还有什么美学形象更能承担一种信念的永恒品格?
⑥如果细心体会一下,自然能使人们为之心动的,也许更在于它所富含着的共和理想。人们对故国和家园的感怀,通常都只是指向权利关系之外的自然——太阳、星光、云彩、风雨、草原、河流、群山、森林以及海洋,这么多色彩和音响,尽管也会受到世俗权利的染指,大自然无比高远和辽阔的主体,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无法被任何人专享和收藏,只可能处于人类公有和共享的状态。在大自然面前,私权只是某种文明炎症的一点点局部感染。世俗权利给任何人所带来的贫贱感或富贵感、卑贱感或优越感、虚弱感或强盛感,都可能在大山大水面前轻而易举地瓦解和消散。
⑦当然,这一切并不是自然的全部。人们在自然中可以寻找到的,至少还有残酷。台风、洪水、沙暴、雷电、地震,无一不显露出凶暴可畏的面目——人们只有依靠文明才得以避其灾难。自然界的生物链存在方式则意味着,每一种生物都以无情食杀其他生命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文明进程之外的原始初民,同样是食物链中完全被动的一环。山林部落之间血腥的屠杀,也许只是一种取法自然并且大体上合乎自然的方式,他们还缺乏文明人的同类相悯和同类相尊,还缺乏减少流血的理性手段。由此看来,文明人所热爱的自然,其实只是文明人所选择、所感受、所构想的自然。与其说他们在热爱自然,不如说他们在热爱文明人对自然的一种理解;与其说他们在投奔自然,不如说他们在投奔自然所呈现的一种文明意义。他们为之激情满怀的大漠孤烟或者林中明月,不过是自然这面镜子里社会现实处境的倒影,是他们用来批判文明缺陷的替代品。他们的激情,恰恰印证了自己文明化的高度。他们对自然的某种绿色崇拜,不仅仅是补救自己的生存环境,更重要的,是补救自己的精神内伤。  
(选自《韩少功散文》有删改)
【小题1】纵观全文,谈谈标题“遥远的自然”中“遥远”的含义。
【小题2】对城市人们而言,大自然的功效有哪些?请你根据文章内容进行概括。
【小题3】“在大自然面前,私权只是某种文明炎症的一点点局部感染”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4】文中对人的称呼,有“城市人”和“文明人”两种,你认为哪种称呼更好?结合文意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4-14 02: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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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丰子恺
①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②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③再迟个把月罢,就像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像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注:此处说的是华氏温度,华氏温度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相当于摄氏温度2.22°—16.67°)。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原本干燥的鞋子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④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⑤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
⑥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气候)温和的]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出。”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像是Cezanne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⑦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副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
⑧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取材于丰子恺的同名散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铿锵:“春”这个字的音读起来响亮、明快。
B.妒忌:住在都会里的朋友对我在美丽的乡村偎傍着春感到忿恨。
C.憔悴:山野中枯草遍地、荒凉萧条的景象。
D.萌动:花柳一点点地发芽。
【小题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春”这个字的形状齐整妥帖而有对称的美,但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
B.引用“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说明春虽将半了,但并没有给人舒服感。
C.第⑤段有过渡作用,“可知……”道结论,总结上文;“实际……”转话锋,引出下文。
D.作者虽然喜欢满眼是青山绿野的暮春,但不大认同画家对春红、秋艳的轻描淡写。
【小题3】第①段中作者说“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请联系全文谈谈作者这样说的理由。
【小题4】简要赏析第⑥段中的划线句子。
【小题5】文章最后两段叙写了“东西洋文化的判别”,请分别概括东洋人和西洋人对春的不同看法。作者在这里写西洋人对春的看法有何匠心?
【小题6】本文中,暮春的草能让人感受到一种顽强的生命力。下列经典作品中的人物好似暮春的草一样生命力顽强,其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楼梦》中的林黛玉B.《边城》中的翠翠
C.《老人与海》中的桑迪亚哥D.《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安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从你美丽的流域

张晓风(台湾)

推着车子从闸口出来,才发觉行李有多重,不该逞能,应该叫丈夫来接的,一抬头,熟悉的笑容迎面而来——

“不是说,叫你别来接我吗?”看到人,我又嘴硬了。

“你叫我别来的时候,我心里已经决定要来了,答应你不来只是为了让你惊喜嘛!”

我没说话,两人一起推着车子走,仿佛举足处可以踏尽天涯。

“孙越说,他想来接你。”

“接什么接,七十分钟的飞机,去演一个讲就回来了,要接什么?”

“孙越有事找你,他想发起个捐血运动,找你帮忙宣传。”

“他怎么想到我的?”

“他知道你在香港捐过血——是我告诉他的。”

孙越——这家伙也真是,我这小小的秘密,难道也非得公开出来不可吗?

1983年9月我受聘到香港去教半年书。临先前是虽然千头万绪,匆忙间仍跳上台北新公园的捐血车,想留下一点别时的礼物,可惜验血结果竟然说血红素不够,原来我还是一个“文弱女子”。

1984年2月合约期满,要离开的那段日子,才忽然发现自己爱这座城有多深。窗前水波上黎明之际的海鸥,学校附近大树上聒噪的黄昏喜鹊,教室里为我唱惜别曲的学生,深夜里打电话问我冬衣够不够的友人,市场里卖猪肠粉的和善老妇,小屋一角养得翠生生的鸟巢蕨……

用什么方法来回报这个拥抱过的地方呢?这个我一心要向它感谢的土地。

我想起在报上看到的一则广告:

有个人,拿着机器住大石头里钻,旁边一行英文字,意思说:“因为,钻石头是钻不出什么血来的——所以,请把你的血给我们一点。

乍看之下,心里不觉一痛,难道我就是那石头吗?冷硬绝缘,没有血脉,没有体温,在钻探机下碎骨裂髓也找不出一丝殷红。不是的,我也有情的沃土和血的川原,但是我为什么不曾捐一次血呢?只因我是个“被拒绝捐血的人”,可是——也许可以再试一下,说不定香港标准松些,我就可以过关了。

用一口破英文和破广东话,我按着广告上的指示打电话去问红十字会,这类事如果问“老香港”应该更清楚,但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只好自己去碰。

还有什么比血更好呢,如果你爱一块土地,如果你感激周围的关爱,如果你回顾岁月之际一心谢恩,如果你喜欢跟那块土地生活时的自己,留下一点血应该是最好的赠礼吧。

那一天是2月6号,我赶到金钟,找到红十字会,那一带面临湾仔,有很好的海景。

“你的血要指定捐给什么人。”办事的职员客气地拿着表格要为我填上。

我一时愣住,不,不捐给什么人,谁需要就可以拿去。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只不过是光与光的互照,水与水的交流,哪里还需要指定?凡世之人又真能指定什么、专断什么呢?小小的水滴,不过想回归大地和海洋,谁又真能指定自己的落点?幽微的星光,不过想用最温柔的方式说明自己的一度心事,又怎有权力预定在几千几百年后,落入某一个人的视线?

“不,不指定,”我淡淡一笑,“随便给谁都好。”

终于躺上了捐血椅,心中有着偷渡成功的窃喜,原来香港不这么严,我通过了,多好的事,护士走来,为我打了麻醉针。他们真好,真体贴。我瞪着眼看血慢慢地流入血袋,多好看的殷红色,比火更红,比太阳更红,比酒更红,原来人体竟是这么美丽的流域啊!

离开红十字会的时候,办事小姐要我留地址。

“我明天就回台湾呢!”

谁又是真正有地址的人呢?谁不是时间的过客呢?如果世间真有地址一事,岂不是在一句话落地生根的他人的心田上,或者一滴血如何流相互灌注的渠道间——所谓地址,还能是什么呢?

快乐,加上轻微的疲倦,此刻想做的事竟是想到天象馆去看一场名叫《黑洞》的影片,那其间有多少茫茫宇宙不可解不可触的奥秘,而我们是小小的凡人,需要人与人之间无伪的关怀。但明天要走,有太多有待收拾有待整理的箱子和感情,便决定要回到我寓寄的小楼去。

那一天,我会记得,1984年2月6日,告别我所爱的一个城,飞回我更爱的另一个城,别离是一袋血。那血为谁所获,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自己的收获。我感觉自己是一条流量丰沛的大河,可以布下世间最不需牵挂的天涯深情。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呢?

(有删节)

【小题1】文章写的是献血,开头却写爱人来接行的情节,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小题2】文章结尾说“可以布下世间最不需牵挂的天涯深情。”既是“天涯深情”,又为什么说“最不需要牵挂”?请分条概述其理由。
【小题3】这篇文章中有不少语句意蕴丰富,结合修辞手法的使用,品味下面两句话的含义。
①钻石头是钻不出什么血来的——所以,请把你的血给我们一点。
②多好看的殷红色,比火更红,比太阳更红,比酒更红,原来人体竟是这么美丽的流域啊!
【小题4】某著名的编辑评价作者是一位“有传统教养的现代女性”。请你依据本文,探究作者“传统教养”或“现代女性”的具体体现。

同类题3

阅读下面两段关于“雨”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

他是一个对大自然特别敏感的人,大自然的任何细微变化都会在他的心灵世界引起反应,在他的诗中留下精妙回响。若要从唐代选一个诗人来作写雨的探花郎,那么我真心推举他——韦应物。和朋友分别时,“  ”;和友人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会有“    ”的念头;等到相逢时,“  ”,这是对友人身上隐士之风的赞美;在大宴宾客的盛宴上,“  ”,何等雍容,极有身份。

到了宋代,苏东坡写雨总是令人  。他用诗写雨:“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将夏天的雨写得  ,也是一派大家风度。他用词写雨:“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这风雨自然不只是自然界的风雨。到了  的境界,人,已经活在了风雨之上。

(二)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二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在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小题1】根据文意(一),依次填入第一段横线处的诗句,最恰当的一组是
①相送无限情,沾襟比散丝 ②海上风雨至,逍遥池阁凉
③客从东方来,衣上灞陵雨 ④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
A.②④①③B.②③①④
C.①④③②D.①③②④
【小题2】依次填入文段(一)第二段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A.无与伦比  淋漓尽致  超然物外
B.无法企及  穷形尽相  超然物外
C.无与伦比  穷形尽相  随心所欲
D.无法企及  淋漓尽致  随心所欲
【小题3】文(二)中“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这句话中包含多种修辞,下列诗句中修辞手法与之完全相同的一项是
A.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B.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C.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D.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
【小题4】文(二)中所述下列听雨场景,与右图意境最吻合的一项是
A.疏雨滴梧桐
B.骤雨打荷叶
C.江阔云低客舟中
D.白头听雨僧庐下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犁杖:最后的方舟
父亲走了,犁杖的寂寞无人能懂。
犁杖靠在墙角,土墙剥落的泥土,覆盖在它刺槐木的把手上。那些木质的纹理,那是被父亲粗糙的大手抚摸过无数次的纹理,此时,都湮灭在无声而落寞的尘埃里。铁铸的犁铧,有一半湮没在庄稼院的泥土里。曾经的光彩不再,曾经的锋利亦不再;只看见被雨水侵蚀的铁锈,斑驳一地。
犁杖也有年轻的时候,犁杖年轻时和父亲一样讷言有力。父亲牵出他心爱的老牛,只一个眼神,老牛便稳稳站在犁杖的前面。有时候,默契就是这样一种无言的情义,岁月不会给你什么,但会给你挚友般的信任与友情。时光带不走什么,但会让你深深懂得彼此的感念。即使不用言说,对方也会心领神会。再没有如此稳重地行走了,老牛的蹄夹走过万物苏醒的大地,留下一枚枚泥土的印章。不需要褒奖,田野上拔节生长的庄稼就是最好的馈赠;不需要催促,一步一个脚印的乡村,从来就这样稳稳前行。你见过波浪连天的海吗?一头老牛所驾驭的乡村世界,就是一艘通向黎明的方舟。云开了,雾散了,飞鸟翱翔在天空,田野上奔跑着羚羊和驯鹿。所有的生灵沐浴在大地的恩泽中。
打犁杖的六爷,是村里最好的木匠。单是木匠活的选材,六爷都会在一根木头前静默良久。梧桐树,轻便而空灵,可以打造女子的妆奁。一口梧桐木的木箱,历经百年,依然保持原有的形状,敲上去,铿铿有音,仿佛能听见焦尾桐琴的清音。一株历经沧桑与坎坷的苦楝树,一生养育了无数可爱的麻雀精灵。它们喜欢在树枝间穿梭,它们喜欢苦楝树上金黄的果实,它们执拗地把乡村当作可以托付前世今生的家园,叫醒黎明,唤醒炊烟,为寂寞平添一缕清澈的音符。这株有五十年树龄的刺槐树,还是父亲在小时候,牵着祖父的衣角,栽种在庄稼院里的。洒落过槐花沁人心脾的清香,蓊郁过遮天蔽日的阴凉。终于有一天,父亲狠狠心,将刺槐树放倒。轰然倒塌的瞬间,一副上好的犁杖,已在父亲的脑海中现了雏形。多么圆润的把手,多么沉实有力的杖柄,每当父亲坐在田埂上,轻抚一把犁杖时,就妤像在轻抚情人的脸颊。
跟犁杖“相依为命”的犁铧,那肯定是块上好的铸铁。你能看出打铁人在铸造时专注的表情。淬火,煅烧,锤打,在千百万次的叮当声中,唤来一面犁铧上隐隐的青锋。犁铧不需要尖锐,太过尖利的锋芒会触痛大地的肌肤;犁铧不需要冷漠,太冷漠的表情,会冻结春华秋实的热情。一面犁铧是内涵丰富的语言大师,当它深深地插入泥土,种子播种的诗行,季节凝成的段落,露珠攒积的词语,已然将乡土的沉浑与壮美抒写得淋漓尽致。父亲在面对一面犁铧时的神情是缄默的,在缄默的表情之下,父亲在如镜的反光中,看见自己与泥土相亲相守的一生。
学吧,学会像一头牛那样,沉着而坚忍,才能开垦出水草丰美的生态家园。
学吧,学会像父亲一样讷言而温情,才能深入泥土的精髓,一次次耕耘,一次次收获,度完这辛苦但充实的一生。
学吧,学一架犁杖,它的沉默就是最好的表达,它的表达便是秋日田野上沉甸甸的谷穗。
我深深记得那样一个暖暖的黄昏。家园的落日挂在玫瑰色的穹顶。父亲交给我那把鞭子,也教给了我所有与泥土相关的箴言,教我怎样与泥土相偎相依,迎向一个华枝春满的生命轮回。
无疑,我的双手在颤抖,当刺槐木的把手握在掌心,我能感知到来自泥土深处大地的心跳。我知道,那天的老牛不是由我来驾驭,而是一头阅尽人间春秋的老牛,在牵引我走向远方的路;那天的犁杖也是隐忍而屈从的,它知道每个乡间的后生就是这样生涩地一路走来。犁沟是弯曲的,在弯弯曲曲的犁沟里,我的身影从此叠印于泥土。从此,无论过了多少年,在深情书写乡村的很多桥段,你都会看见我的名字。
走过就是走过,在最后我宁愿放弃抒发作为一架犁杖的落寞与失意。无论时空如何转变,在史书的册页里,在永恒的大地上,在某个小小的庄稼院里,一架犁杖选择有尊严地老去,告诉我,不要轻易遗忘故乡和土地。
(选自2012年第3期《文苑》)
注:①犁杖:即犁,一种耕地农具,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犁把和犁铧。古时耕地时,牛在前头牵拉着犁杖,犁杖前沿部分犁铧触地翻土,人在后头扶持着犁把。②犁铧:安装在犁的下端,用来翻土的铁器,略呈三角形。
【小题1】文章开头写道:“父亲走了,犁杖的寂寞无人能懂。犁杖因什么而寂寞?为什么这寂寞无人能懂?
【小题2】文章在第四段对犁杖材料的选用作了诸多联想和细致描写,似乎与文章主题关系不够密切,请谈谈作者这样写的用意。
【小题3】简析画线句子的语言特点。
(1)一面犁铧是内涵丰富的语言大师,当它深深地插入泥土,种子播种的诗行,季节凝成的段落,露珠攒积的词语,已然将乡土的沉浑与壮美抒写得淋漓尽致。
(2)父亲交给我那把鞭子,也教给了我所有与泥土相关的箴言,教我怎样与泥土相偎相依,迎向一个华枝春满的生命轮回。
【小题4】许多曾经美好亲切的事物,如犁杖、蓑笠、炊烟等都在我们的生活中渐行渐远。在文章结尾段落,作者指出“在最后我宁愿放弃抒发作为一架犁杖的落寞与失意”,请结合上下文并联系现实中“消逝”的现象,探讨作者这个观点的积极意义。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功利性读书
祝勇
读书是爱书人自我满足的一种方法,实在没有太多值得夸耀的地方。它像呼吸.吃饭一样自然,所以,真正的读书人,并不张扬自己读得多。反过来,炫耀自己读破万卷的人,未必是真正的读书人。商务印书馆元老王云五先生仅仅将读书视为一种好玩的事情。这样的心态是健康的。读书就是一桩好玩的事情,一次轻松的自我放逐。无聊才读书,这话未必是错。因为正是读书,驱赶了清寂,使脆冷的心房获得了一层温润的苞衣。月长似岁,闲情难忍,如何是好?友人凸凹便在随笔中答曰:“就依自家所好,想办法‘消闲’:可与同道饮黄酒,或串门子道短长,或网开一面与人对弈,或入歌厅卡拉OK……但诸多妙法均有局限,须有物质,须有党朋,须有这方面的技艺和兴味。若首无物质,次无党朋,又无技艺兴味,居家枯坐,便只有向书乞援。不管是什么书,只要读下去了,凝滞的时光,便如涧底的暗流,兀自流走。”至于读书与人的精神境界究竟有着怎样的干系,这个不敢说。因为许多大字不识一筐的普通劳动者,内心亦温暖如秋阳下的田野;而有些肚肠冷于冰雪的大奸大佞,倒是饱读过诗书的。话虽如此,读书总还不失为一件好事,好书总是引人向善的罢——但愿如此。但是引人向善也罢,丰富智慧也罢,却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饭食使我们长大,而使我们长大的,却很难说是哪一天的饭食。
故而,读书的兴味,源于反复摩挲中生出的一股热情,是一份得到了开发的天性。读书的佳境,如同爱情一样,是投契,是相许,是沉浸,是融合,来不得半点强求与逼迫。或许正是出于爱书人共通的生命感受,我和林语堂先生一样,讲求性情,反对功利。12月8日——暂时尚无法搞清是哪一年12月8日——林先生在复旦大学演讲,题目是《论读书》,讲得痛快:“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亦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跑百米,拿一块大银盾回家,在我是看不起的,因为这似乎亦非读书本旨。”
林先生所谈之功利性读书,于今未绝,相反,倒是更丰富了。学堂中的本本主义只是一种,其他各种心态,多系新形势下的新生事物,怕是连林先生都未曾料及。比如,为写作——当然,读书写作,本是一回事,读而后写,亦乃文人本分,只是,当下现炒现卖,做投机生意的,大有人在。常有炮制读书札记的高手,一本书尚未握暖,一篇宏文却早已挥就,急匆匆换稿费去了。这样对书,读与未读,区别不大;这样的文章,怕也值不了几个银两。其次,为装大瓣蒜,譬如某君,每每玄谈,皆胡言乱语,状若酒醉:“关于正在解构的后现代主义精神文本的反向叙述以及一种强势的文化互证……”让人觉着比爱斯基摩人的语言还难懂,不禁喟叹:真有学问!好歹总算是一种自我包装罢,没准会蒙上哪个傻瓜蛋,祝他成功。再次,为图省事。名著巨制,卷帙浩繁,通读起来,颇为费力,不如去读些随笔小品,或者一些轻松的短构,甚至一些文摘或者妙言集锦,轻而易举,便“知道”了许多东西。时日一久,经典长卷,便愈发懒得碰触。于是,约翰•克利斯朵夫便在布满蛛网的书架上熬白了头发,老黑格尔的坟头更是荒草成堆。最后,为赶时髦,人读我读,人云我云,怕是落伍,惟不考虑自我的失落。市面上流行的书是永远读不完的,跟踪追击,步步为营,力是费了,“好”未必讨得到,无非是把自己打扮得更入时一点,体会一下瞬间的浪漫罢了,待云烟散尽,眼前依旧空蒙。总之,跟着排行榜走,未必比泡图书馆高明。书有千种,人有千种,读书的感觉,亦有千种,只有读到符合自家心性.气质与欲望的书,才能倍感精神之至美;盲从于他人抑或媒体的牵引,常常会白费光阴。冷书热读,倒是别显几分生趣。一本书倘出版三五年后还有人读,此书便可刮目相看了。因而,在顾准潮退后研读顾准,在“王小波热”冷却后品味“王二”,未必不是一件美事。时间差若打得巧了,一定会有大收获。
让功利走开,纯然为了取悦心灵而读书,那才真叫享受。书不是挥鞭的强盗,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主。瑟瑟的清风里,书是妩媚的情侣,温顺的马驹,是杯中的明月,更是幽畅的歌吟。书能让我们觉着活得很好,这就足够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好书总是引人向善的罢——但愿如此”的意思是好书提供了一扇向善的门,但进不进去却是人自己的事情。
B.“因为正是读书,驱赶了清寂,使脆冷的心房获得了一层温润的苞衣。”这是说读书使人不再寂寞,也使人不再害怕外界的诱惑。
C.打读书的时间差是经过时间考验的书籍较之未经时间考验的书籍来说,其可读性和价值会相对较大一些。
D.在作者看来,读书是一种天性,是勉强不来的,因为读书是爱书人自我满足的一种方法。
E. 作者也是一个爱书人,因此才深知读书之乐。作者在劝慰真正爱书之读者的同时,也批评了功利性读书之人,也通过这两种读书的对比,阐述了读书的本旨。
【小题2】第3段中举例评述了“其他各种心态”,请用自己的语言分条概括一下有哪几种心态。(6分)
【小题3】请结合原文,解释下列语句在文中的含义。(6分)
①凝滞的时光,便如涧底的暗流,兀自流走。
②书不是挥鞭的强盗,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主。
【小题4】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并谈谈你对“功利性读书”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