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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为良心标价
刘开学
吴书田和吴书耕是一母双胞胎的弟兄俩。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弟兄俩同受业于一个私塾先生。那先生四书五经讲得并不怎么样,却写得一笔好字儿。字儿是人的脸面儿。字儿是人的招牌。字写端庄了,写字的人才周武郑王。这些话常挂在先生的嘴边。似乎,民国的基础教育没别的科目,就是识字写字。也难怪,七八十年过去了,现在不还是有人说,上学不就是念念书、识识字吗?
在先生的教诲下,书田、书耕也写得一笔好字儿。弟兄俩俨然成了小城的书法家。
日本人打进小城的时侯,书田、书耕已经成人。哥哥谋了份日本人的差事。弟弟不甘当亡国奴,远走了他乡。
有人说书耕当了八路,有人说书耕落草为寇。
没有弟弟字的参照,哥哥的字似乎更出类拔萃了。那些年,小城的门脸字号、茶楼酒肆到处是他的墨迹。
六十年过去了。哥俩都早已作古,就是他们的名字也在多数人的记忆里消失了。可是,小城却成了规模较大的市。各项经济、文化活动也都盖上商品印鉴,打上市场化运作模式。
一日,文化市场又举行了一次拍卖会,拍卖物是吴书田、吴书耕的字儿。
尽管吴书田的字很好,也曾风靡一时,但他毕竟当做汉奸,大节有亏。他的一幅字喊到两万的时侯,竟拍者的喉咙有如断了电的喇叭,再也不发声了。
吴书耕的字儿拿出来时境况比吴书田的还惨,喊到五千的时侯再也没人理会。
这时,有一老人举起了左手:“我喊一万!”
拍卖师落下了锤子:一万了,一万呀!会场人们开始骚动,但是没有人接茬。人们把老人看成了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不知道他凭什么出这个价。
“一万五!”老人又喊,并举起了右手,为一万五造势。其实,这时说喊已不准确,老人是在吼。可是,依然没有人理会,激不起人们竟拍的热情。
有人开始说风凉话了:这老爷子是不是有病?也难怪,拍卖场上竟拍的主儿哪个不是神秘兮兮的,谁知这老头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再说,他左手一个价,右手又一个价,自己跟自己叫板,不有病是什么?
“没人接着喊是不?我喊两万了!”老者郑重地举起了左手。
“噢”——拍卖场开了锅,同时也把一个五十岁左右模样的人喊了起来。“老伯,你不能这样喊!”那人说。
“我喊我的,你听你的,关你什么事儿?”老者说。
“我可是主家。我可不想让您老用这种形式救济我!再说,我囊中并不羞涩。”那人解释。
“你是——?”老年人问。
“我是吴书田的儿子。吴书耕是我叔。其实,我倒希望价高,不管哪幅,喊上去得利的都是我。”
老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没人喊是不,那我喊两万八!”老人高高地举起了右手,象是宣誓:“你们知道不,吴书耕是我的战友。他是八路军战士,他那握过笔的手举着大刀砍掉过七八个鬼子的头!”他顿了顿说:“不把他的字喊上去,我对不住良心!”
全场都在静静地看老人。
“人,不能只讲钱。可是,“今天这事儿只能用钱说话了!”
会场的空气凝固了,人们已经不在呼吸;会场的声音冻结了,人们听得见自己的心跳。拍卖师高高地举起了拍卖锤,却又忘记了往下敲。大家都张着嘴。张着嘴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长久地沉默之后,会场里突然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写作技巧的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中国人一贯重视汉字的书写,认为字迹的美丑与人品的高下有联系,所以从古代直到民国年间,国人的基础教育不设置别的科目,就是识字写字。
B.日本鬼子占领小城后,吴书耕不愿当亡国奴,逃离了家乡,但他的去向和以后从事的活动一直不为家乡人所知。这一情节为后文自然地埋下了伏笔。
C.在拍卖会上,老人不是在喊价,而是在怒吼;这吼声,饱含着对战友吴书耕遭受冷落的愤慨,对日本鬼子的仇恨,对洗刷民族耻辱的愿望。
D.书法作品的主家表现得自大自负,他突然站起来阻止老人,恐怕还有这样一种担心:老人的举动有可能导致这场拍卖会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E. 钱不是万能的,良心也无法标价,但在拍卖会这个特定场合里,竞拍价的高低却直接反映着拍品的价值大小,所以老人说“今天这事儿只能用钱说话了”。
【小题2】在拍卖会上,吴书耕的字并不比吴书田的字差,可是,他的字竟然拍不过汉奸的字。这一情节反映了人们怎样的心理活动?在小说中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析。
【小题3】本篇的结尾,拍卖师出于职业习惯举起了拍卖锤,却忘了往下敲。小说在此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预示了某种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结果。那么最终,这个拍卖锤是敲下去了还是没敲下去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01 09: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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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鞋
孙如静
①我七岁之前是没有鞋穿的,我们兄弟三人,只有上学的哥哥有鞋穿。我和弟弟常年都是赤着脚走路,即使是寒冷的冬天,双脚冻得像两只透明的水晶萝卜一样,也只能在火盆边烤一烤,取取暖。
②七岁那年,我终于上学了,母亲没能给我买上一双新鞋,而是把哥哥的旧鞋洗干净了,补了补。我觉得很委屈,偷偷哭了一个晚上。为了不让母亲难过,第二天,我穿着那双旧布鞋走出了家门。一路上,我看到很多同学踏着五颜六色的鞋,背着各式各样的书包欢欢喜喜地走进学校,我低头看看自己脚上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布鞋,悄悄把它脱了下来,塞进了书包。从那天起,我得了一个外号——赤脚大仙。
③那时候,街上流行白球鞋,家里条件好的同学穿上一双白球鞋特别让人羡慕。我偷偷去百货商店看过,一双白球鞋要3块8毛钱。这个数字对我们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我只能望“鞋”兴叹了。接着,一条新的制度出来了,学校要求,每个学生要穿上球鞋上体育课。那段时间,母亲生病住院已经花了家里一大笔钱,我实在无法再张嘴要钱了,一双白球鞋让我整天萎靡不振。
④一天,我当值日生,在打扫讲台的时侯.看到地下散落的粉笔头,心中有了一个好主意。我把所有的粉笔头收集起来,涂在我的布鞋上,黑布鞋变成了白布鞋。心想,都是白色的谁会注意看呢?再说了,我站在最后一排,老师也不会注意到我的。就这样,我混过了两节体育课。
⑤这招儿并不是很管用,白粉末在黑布鞋上很容易褪落,所以要经常给黑布鞋上色,否则一褪落就容易被发现。
⑥一天下午,我在捡粉笔头的时候被班上的一个同学发现了。他大声喊:
“抓小偷啊,有人偷粉笔了。”
⑦我听后,被吓坏了,手中的粉笔头纷纷落在地上,他的叫声引来了好多同学。大家把我围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小偷,小偷,学生随便拿粉笔头也不可以,因为那是公共财产。”我红着脸,低着头,不敢争辩。大家捡起地上的粉笔头,纷纷向我砸来,我顿时成了同学们射击的靶子。
⑧这时,教物理的李老师来了。他看了看这个场面,严肃地说:“这位同学不是小偷,是我让他帮忙收集粉笔头的,他是在帮老师做好事呢。”李老师的一句话解救了我,在同学们半信半疑的目光中,李老师牵着我的手离开了教室。
⑨李老师带我来到了他的宿舍。“为什么收集粉笔头呢?”李老师问我。
⑩我什么也没说,红着脸,从书包里掏出那双褪去白色的黑布鞋。看到这双鞋,再看看我那双满是尘土的脚,李老师什么也没说,而是打来一盆水,让我把脚洗干净。
不知什么时候,李老师拿出一双白球鞋放在我眼前。“穿上试试吧。”李老师说。这双白球鞋和我脚上的布鞋差不多大小,球鞋虽然有些旧了,但是和我这双满是补丁的黑布鞋相比就像白天鹅和丑小鸭。我小心翼冀地穿上,生怕弄疼了它。真合适啊,仿佛是为我专门定制的。我试着走两步,真舒服,如果赛跑,我肯定能得第一名。
“送给你了。”李老师说。我离开的时侯,给李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
下午的体育课上,列队报数的时侯,我第一次大声喊:“到!”一双白球鞋让我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这双鞋我一直穿了半年多,直到母亲的病好转以后,可以做一些活计,家里条件慢慢好转,我才终于拥有了一双真正属于自己的白球鞋。
那天,我把那双白球鞋洗干净后,准备拿去还给李老师。给我开门的是一个与我年纪一般大的男孩子。他笑眯眯地说:“我爸不在,给我吧。”我把鞋递给他的同时,却看到他脚上穿的正是我那双破旧不堪的黑布鞋。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11)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欣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鞋为线索展开叙述,情节为:“穿旧鞋——涂旧鞋——送球鞋——还球鞋”,表现了我少年时的一段特殊经历,体现了贫穷给我幼年留下的深深的精神创伤。
B.我要上学了,没有新鞋,穿着旧鞋上学,最后宁可打赤脚,体现了我既感到委屈,又懂事,还略微有点虚荣的性格。
C.“我”用粉笔涂布鞋一事,既体现了我没钱买球鞋的窘迫之状,又表现了“我”想蒙混过关的侥幸,儿童心理跃然纸上,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也为下文李老师将他儿子的鞋让我穿埋下伏笔。
D.“望‘鞋’兴叹”一词,运用了仿词的修辞,形象地写出了“我”不能买球鞋的惋惜之情,以及想得到一双球鞋的极度渴望,语言幽默风趣。
【小题2】文章标题是“鞋”,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鞋”这一物象在全文中蕴含的深意。
【小题3】文章结尾一段有何艺术效果?请具体赏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木鱼

周海亮

冬子小时候,家里穷。不仅他家穷,全村都穷。不是吃不到米闻不到肉的那种穷,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那种穷。贫穷与饥饿贯穿了冬子的童年,即使现在想起,冬子的记忆深处,仍然是望不到尽头的饥饿。

冬子九岁那年,村里有亲戚嫁女,娘带冬子去吃喜宴。临行前娘嘱咐冬子说,饭桌上一定要放开了吃,吃慢了,东西就没了。又说,千万别动桌上那条鱼,否则会被别人笑话。冬子问为什么,娘说那是条假鱼。鱼是木头雕刻而成,上面浇了汤汁,撒了葱花,盛在盘子里,端上桌,与真鱼别无二致。娘还说木鱼是栓叔的手艺,栓叔一晚上就能将一截木疙瘩变成一条活灵活现的鲤鱼。娘带冬子来到亲戚家门口,再次嘱咐冬子不仅要吃得快,还要尽量多吃。吃饱了,咱家晚上那顿就省了。她说。

六个菜,一个汤,满桌人吃得像猪。普通的蔬菜,加几片肉,味道就完全变了。冬子听了娘的,快吃,使劲吃,却总是吃不饱。那条鱼摆在桌子中间,假如娘事先不说,冬子绝不会当它是一条木鱼。鱼浇了汤汁,撒了葱花和香菜,那是一条红烧口味的木头鲤鱼。亲戚家虽穷,但厨艺高超,据说能把一条鱼烹成七八种不同的味道。木鱼也能。不过仅仅是味道的样子。

满桌人心照不宣。他们的筷子和汤匙伸向不同的盘子和汤碗,却绝没人去碰那条鱼。桌上很快只剩残羹冷炙,唯有那条鱼,仍然闪烁出诱人的光泽,散发出美妙的酱香。满桌人仍不散去,他们蘸着盘子里剩下的汤汤水水,啃着手里的黑面馒头,那也是平常时日难得的吃食。

冬子有将筷子伸向木鱼的冲动。冲动那样强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几乎无法自控。他强迫自己不去看那条鱼,可是鱼却顽强地游进他的眼睛,挠着他的喉咙。终于冬子做出令他和他的家人从此蒙羞的举动——他动了那条鱼。他甚至夹起撒在木鱼上的葱花,他甚至将那些葱花,直接填进嘴巴。

他挨了娘的一顿巴掌。他受到村人的讥笑。以后很多年,他在村里都抬不起头。他不仅仅是动了一条木鱼,更是动了乡村的规矩,动了主人的尊严。一条木鱼,没有人动,它便是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真正的鱼,便是富足和希望;动了,它便成为一个木头疙瘩,成为欺骗,成为乡间岁月的颓败与贫穷。

那条木鱼挂在冬子的胸前,顶在冬子的头上,刻在冬子的脑门上,挤在冬子的心里,很多年挥之不去。

后来冬子进城,吃了很多苦,终于成为一家水产公司的老总。这些年他几乎吃遍世界上所有的鱼,但童年里的那条木鱼,仍然时常游进他的心里,即使在梦里,也香气四溢,令人垂涎。然后让他在醒来以后,充满羞愧。

常跟娘说起这件事,娘说,是那时太穷了。冬子说,或许是。娘说,是你太无礼了。冬子说,或许是。不过一个孩子动了一条木鱼,有什么大不了呢?冬子觉得一条木鱼,绝不该让他背负这么多年的沉重。

一次冬子去民俗博物馆,突然觉得那里面似乎缺少一条可以摆上餐桌的木鱼。他想为博物馆捐赠一条,馆长当然乐意。为这事冬子专程回了一趟乡下,他找到亲戚,问那条木鱼还在不在,亲戚找了很久,终从一堆破铜烂铁里翻出来。木鱼上布满虫眼,却依然活灵活现。 ——一条木头雕刻而成的鱼远比一条河水里的真正的鱼,有着更为长久和顽强的生命。

冬子带木鱼返回城里,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找一位匠人雕刻了一条鱼。他把新雕的木鱼送到博物馆,将真正的老木鱼拿回家,刷干净,加了底座,摆上桌子。他想或许一件老物件能让他与乡村之间、与逝去的乡间岁月之间多出一点点联系,而之前,他一直试图远离乡村、试图彻底抹去那些贫穷并且羞愧的童年记忆。他想这一切或许是因他这么多年终又回到乡下,终又再一次见到那条多年不见却一直留在脑海、压在心头的木鱼。

生日那天,冬子调好汤汁,切好葱花,然后将那条木鱼,恭恭敬敬地端上餐桌。

冬子对儿子说,吃鱼。

(选自《小说月刊》2017年第12期)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村民嫁女,在喜宴上摆一道红烧木鱼,只看不吃,不仅表现了当地的风俗习惯,更表现了当时生活的贫困。
B.③段“六个菜,一个汤,满桌人吃得像猪”,用比喻的修辞,生动形象地写出在喜宴上人们狼吞虎咽的情形。
C.⑤段“冬子有将筷子伸向木鱼的冲动”,主要是因为栓叔高超的手艺,使木鱼像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真正的鱼。
D.小说的结构简洁中见精细,叙述风格沉稳老练,语言质朴冷静,却张力十足,不造作矫情却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小题2】小说以“木鱼”为标题有何作用?请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3】当冬子抵不住诱惑,最终动了那条木鱼之后,他的心路历程有怎样的变化?请结合相关文段,简要分析概括。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把灯光调亮
张抗抗
“关店吧!”卢娜下了决心。
她开锁进店,觉得光线有点暗,顺手开了灯,一时灯光亮得晃眼。她抬头,看见了天花板上前些天新换的灯泡,心里突然一阵刺痛:把灯光调亮?她气呼呼地顺手把灯关掉了,能省一点是一点。这家昏暗的书店里,只剩下她的心里,还有一朵小火苗,那么小,那么弱。而今,这朵风里雨里挣扎太久的小火苗,也终于快要熄灭了。不怪我不怪我,她对自己说,我实在是已经尽力了!
手机铃声响起,她走到窗口去拿包取手机,顺手把窗帘刷地拉开了。
顷刻间,书店里洒满了亮晃晃的阳光,一格格在书架上跳跃,把书店染得一片金黄。还是太阳好啊,她对自己说。把灯光调亮,就算再亮,也是夜里。她自嘲地笑了笑。
手机里传来一个爽快的声音。电话是文化局的人打来的,就是上次让她填申请表的那个干部,让她赶紧到局里去一趟,要办手续——什么手续?就是省政府的那笔书店奖励基金,明光书店评上了!你变百万富翁了!
卢娜站在窗口一动不动,然后肩膀轻轻地抖动起来,身子开始颤栗。她伸出双手捂住了脸,泪水透过指缝,从脸颊上哗哗淌下来。她似乎意识到什么,往前挪移了一步。是的,她想躲开那堆书,怕自己的泪水把书弄湿了。
卢娜从文化局回到店里,已近中午。她从街上的灯具店里,买了一盒40瓦的飞利浦灯泡——把灯光再调亮一点!她要让明光书店的老顾客们,老远就看到书店的灯光。如果她的资金宽裕,最好把书店临街的窗户也扩大一倍,等到夜幕降临,玻璃窗内的灯光雪亮雪亮,明光书店就像一座透明的水晶宫,所有的书都在闪闪发光。这么多年,书本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改变了我。我办了明光书店,我的书店给人送去知识,知识可以帮别人改变命运!
这么一想,卢娜的眼泪又流下来了——不对!不是知识改变命运,是文化!不对,文化也不一定能改变命运,但可以改变人!我不再是那个高考落榜的自卑女孩,我活得对人有用,我充实、我知足……
就在这天晚上,明亮的灯光下,出现了一个人影。卢娜眯起眼打量,忽然想起他就是几个月前那个买了二十多本书并建议她把书店灯光调亮一点的省城顾客。他快步朝她走过来,抬起头环顾天花板的灯池,笑容满面地说:嗬,灯光调过了?书店亮了许多哦!我老远就看见了。
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卢娜的意料。这个人对卢娜说了很多话,她好像听见他说,县城新区的整体规划中,需要有一家中等规模的书店。他想到了明光书店,他推荐了明光书店,明光书店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开在新区再恰当不过了。新区将为书店预留五百平方米门面房,作为公益书店,房租优惠到可以忽略不计。
那天晚上,卢娜回到家,和老公一五一十地说了今天书店里发生的一连串怪事。
老公开口说:卢娜,我晓得你开书店十多年,没一天好日子过。但是,假如你从此不开书店,恐怕就活不成了。命总比钞票要紧,你年纪还轻呢,我要你活着!
卢娜鼻子一酸,眼圈就红了。心里那朵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呼地一下蹿上来,燃成了一蓬金红色的火焰。
隔着一条街,隔着几道墙,卢娜看见“明光书店”四个字,在夜空里通体透亮。
(选自张抗抗《把灯光调亮》,有删节)
【小题1】结合情节,简要分析主人公卢娜在困境中坚守的原因。
【小题2】文中画线的句子表达了卢娜什么样的情感?
【小题3】请简要分析“省城顾客”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4】请探究文题“把灯光调亮”的丰富意蕴。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完成下列小题。   
有一种思念叫“做客”
左青青坐在山头上的一块大石头上,有一阵微风缓缓吹过来,柔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她的脸。
今天放学后,左青青并没有急于像往常一样一上山就砍柴。奶奶说了,今天左青青可以不砍柴。早上起床后,奶奶给她煮了碗荷包蛋,然后绽开核桃壳一样的脸笑着对左青青说,青青啊,今天你就满十岁了。奶奶站起身,一只手扶着腰,另一只手擦拭了一下眼角说,一晃啊,就十年了。
十岁的左青青是奶奶一手带大的。连左青青自己也有些怀疑,她也许就是个孤儿。左青青生下来不久,爸爸妈妈就外出打工。除了不断寄回家的汇款单外,几年来左青青只和妈妈通过几次电话。妈妈的声音很圆润,但每次通话都很短暂,妈妈总会在电话那头哭,哽咽的时候,爸爸总会抢过电话,说青青乖,打长途贵,过年的时候我让妈妈回来看你。说完,就挂了电话。但是过了一年又一年,爸爸妈妈谁也没有回来。
说不出为什么,今天左青青特别想爸爸妈妈。整整一天她的脑子里全是照片上爸爸妈妈的笑容。左青青想,要是爸爸妈妈回来陪我过生日多好啊。可是爸爸妈妈为什么都不回来呢?
此刻,左青青坐在山头上,眼前是一座又一座的山。层层叠叠、高低起伏的山。奶奶说过,山的尽头,就是爸爸妈妈打工的地方。如果自己现在用力喊,爸爸妈妈会不会听见呢?左青青站了起来,她把手罩在嘴前,试着喊了一声,爸爸,妈妈!很快左青青就听见,对面的山上传来自己的回音:爸爸,妈妈。左青青有些高兴了,赶紧又喊了一声,山上又传来了一阵回音。
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你们回来吧!左青青使出全身力气喊了起来。左青青听见,自己的声音不断在山谷里回荡,一声接着一声,一层连着一层,一直传到看不见的地方。她看到,层层叠叠的山很快都变成了爸爸妈妈的脸。爸爸妈妈说,青青乖。爸爸妈妈说,我们过年就回来看你。左青青的声音就小了下来,她哭了。
爸爸,妈妈!就在擦眼泪的时候,左青青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阵喊声。她扭过头,不知什么时候村里的几个伙伴全都站在了自己身后。这些伙伴人人和左青青一样,都是很多年没见到自己的父母了。他们说,青青,我们一起喊吧。顿时,山谷里“爸爸、妈妈”的呼唤声一片,整齐而又悠长。
孩子们,先停一停好吗?正在大家喊得起劲的时候,应声走出来一个背着包袱、扛着摄影机的叔叔。左青青认识这个戴眼镜的叔叔,今天在学校,左青青看见这个叔叔和老师在说话。后来叔叔还和老师一起到教室做了个调查,大致是问哪些同学的父母不在家,结果全班同学都举了手。
我是电视台的记者。眼镜叔叔自我介绍说,刚才你们的喊声吸引了我。我知道你们都想自己的父母了。我可以帮你们把一些愿望带给他们。
真的吗?怎么帮我们?左青青和伙伴们一起围了上去。
眼镜叔叔指了指摄影机说,我可以用它把你们要说的话录下来,然后在电视上播放,你们的爸爸妈妈就能在远方看见了。
太好了。我要录,我要录。孩子们马上争先恐后地往镜头前拱。
眼镜叔叔说,你们等等,一个一个的来。接着他将摄像机固定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说,你们每个人对着镜头说一句话,说的时候想象着父母就在你面前,说想对他们说的话。
第一个伙伴说,爸爸妈妈,你们回家过年吧。
第二个伙伴说,爸爸妈妈,我数学考了100分。
第三个伙伴说,你们放心挣钱吧,我已经很听话了。
十多分钟过去了,在场的几个伙伴都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只剩下了左青青。眼镜叔叔把镜头对着左青青,示意她说话。左青青看着乌黑的镜头,双手在胸前绞动,嘴唇跳动了几次,却一直没说出来。
小朋友,别怕,你就想着眼前就是你爸爸妈妈,见到他们了,你最想说的是什么?眼镜叔叔引导说。
说吧,不怕。伙伴们也为她加油。
左青青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牙,半响之后,终于小心翼翼地探出头,轻轻地对着摄影机问了一句话:爸爸妈妈,今年,今年我可以到你们家做客吗?
左青青看见,眼镜叔叔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在小说中,作者写到“奶奶绽开核桃壳一样的脸”是为了体现奶奶的苍老和操劳。
B.关于大山的环境描写虽着墨不多,却是这篇小说艺术特色的一大亮点,它既交代了左青青她们生活的自然条件,也巧妙地暗示了当地的交通、经济等社会状况。
C.通过对奶奶“核桃壳一样的脸”“一只手扶着腰,另一只手擦拭了一下眼角”的描写,小说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了农村留守家庭老人生活的艰辛。
D.左青青对着山谷喊爸爸妈妈,“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阵喊声”,原来是村里的几个小伙伴全站在她身后——这个场面夸张色彩太浓,与真实的生活不太吻合,这是小说构思上的瑕疵。
E. 小说后半部分花大量的笔墨写电视台记者“眼镜叔叔”的活动,表现了眼镜叔叔对左青青和她的伙伴们深切的同情和怜惜。
【小题2】试分析文中划线的句子在塑造人物上有什么特点?
【小题3】小说结尾主人公左青青说出“做客”给读者深刻的印象。“做客”这个构思在表现小说的人物、情节以及主题上产生了哪些艺术效果?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小题2】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