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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神医王十二
冯骥才
天津卫是码头。码头的地面疙疙瘩瘩可不好站,站上去,还得立得住,靠嘛呢——能耐?一般人能耐也立不住,得看你有没有非常人所能的绝活儿。换句话说,凡是在天津站住脚的,不管哪行哪业,全得有一手非凡的绝活,比方瞧病治病的神医王十二。
要说那种“妙手回春”的名医,城里城外一挑一筐,可这只是名医而已,王十二人家是神医。神医名医,一天一地。神在哪儿,就是你身上出了毛病,急病,急得要死要活,别人没法儿,他有法儿,而且那法儿可不是原先就有的,是他灵光一闪,急中生智,信手拈来,手到病除。
王十二这种故事多着呢,这儿不多说,只说两段。一段在租界小白楼,一段在老城西马路。先说租界这一段。
这天王十二在开封道上走,忽听有人尖叫。一瞧,一个在道边套烟筒的铁匠两手捂着左半边脸,疼得大喊大叫。王十二急步走过去问他出了嘛事,这铁匠说:“铁渣子崩进眼睛里了。”王十二说:“别拿手揉,愈揉扎得愈深。”
王十二抬起头往两边一瞧,这条街全是各样的洋货店,王十二喜好洋人新鲜的玩意儿,常来逛。他灵光一闪,扭身就朝一家洋杂货店跑去,进门伸出右手就把挂在墙上的一样东西摘了下来。顺手将左手拿着的出诊用的绿绸包往柜台上一撂,说:“我拿这包做押,借你这玩意儿用用,用完马上还你!”话没说完,人已夺门而出。
王十二跑回铁匠跟前说:“把眼睁大!”铁匠使劲一睁眼,王十二也没碰他,只听“叮”的一声,这声音极轻微也极清楚,跟着听王十二说:“出来了,没事了。你眨眨眼,还疼不疼?”铁匠眨眨眼,居然一点也不疼了,跟好人一样。再瞧,王十二捏着一块又小又尖的铁渣子举到他面前,就是刚在他眼里那块要命的东西!不等他谢,王十二已经转身回到那洋货店,跟着再转身出来,胳肢窝夹着那个出诊用的绿绸包朝着街东头走了。①铁匠朝他喊:“您用嘛法给我治好的?我得给您磕头呵!”王十二头也没回,只举起手摇了摇。
铁匠纳闷,到洋货店里打听。店员说:“还没有听说它能治眼!这是个能吸铁的物件,洋人叫它吸铁石。”原来王十二是使它把铁匠眼里的铁渣子吸下来的。
可是,刚刚那会儿,王十二怎么忽然想起用它来了?
神不神?神医吧。再一段更神。
这段事在老城西那边,也在街上。
那天一辆运菜马车的马突然惊了,横冲直撞在街上狂奔,马夫吆喝拉缰都弄不住,街上的人吓得往两边跑,有胡同的地方往胡同里钻,没胡同的往树后边躲,连树也没有的地方就往墙根扎。马奔到街口,迎面过来一位红脸大汉,敞着怀,露出滚圆锃亮的肚皮,一排黑胸毛,赛一条大蜈蚣趴在当胸。有人朝他喊:“快躲开,马惊了!”
谁料这大汉大叫:“有种往你爷爷胸口上撞!”看样子这汉子喝高了。
马夫急得在车上喊:“要死人啦!”
跟着,一声巨响,像撞倒一面墙,把大汉撞飞出去,硬摔在街边的墙上,好像紧紧趴在墙上边。马车接着往前奔去,大汉虽然没死,却趴在墙上下不来了,他两手用力撑墙,人一动不动,难道叫嘛东西把他钉在墙上了?
人们上去一瞧,原来肋叉子被撞断了,断了的肋条穿皮而出,正巧插进砖缝,撞劲太大,插得太深,拔不出来。大汉痛得急得大喊大叫。
大汉叫着:“快救我呀!”声音大得震耳朵。有几个人撸袖子要上去拽他。
这时,就听不远处有人叫一声:“别动,我来。”
人们扭头一瞧,认出是神医王十二,便说:“有救了。”
只见王十二先往左边,两步到一个剃头摊前,顺手从架子上摘下一块白毛巾,又在旁边烧热水的铜盆里一浸一捞,便径直往大汉这边跑来。他手脚麻利,这几下都没耽误工夫,手里的白毛巾一路滴着水儿、冒着热气儿。
王十二跑到大汉身前,把滚烫的湿毛巾往大汉脸上一捂,连鼻子带嘴紧紧捂住,大汉给憋得大叫,使劲挣,王十二死死搂着捂着,就是不肯放手。大汉肯定脏话连天,听上去却呜呜地赛猪嚎。只见大汉憋得红头涨脸,身子里边的气没法从鼻子和嘴巴出来,胸膛就鼓起来,愈鼓愈大,大得吓人,只听“砰”的一声,钉在墙缝里的肋叉子自己退了出来。王十二手一松,大汉的劲也松了,浑身一软,坐在地上,出了一声:“老子活了。”
王十二说:“赶紧送他瞧大夫去接骨头吧。”②转身去把白毛巾还给剃头匠,走了,好赛嘛事没有过。
在场的人全看得目瞪口呆。只有一位老人看出门道,说:“王十二爷这法儿,是用这汉子身上的劲把肋条从墙缝里抽出来的。外人的劲是拗着自己的,自己的劲都是顺着自己的。”这老人寻思一下又说:“可是除去他,谁还能想出这法子来?”
人想不到的只有神,所以天津人称他神医王十二。
(选自《俗世奇人》,人民文学出版社,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内容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E.被马车撞的大汉是一个比较莽撞的人,加上酒喝多了,没有躲避而被撞飞到街边的墙上,获救之后他用“老子活了”来表达对王十二的感谢之情。
A.文中描述了神医王十二的两次救人的故事,运用对王十二的动作、语言、心理、外貌描写和侧面描写等多种方法,塑造了神医王十二这样一位传奇性的人物形象。
B.文章以“神医王十二”为题不仅体现了主人公有高明的医术,而且明确了小说的线索,说明小说情节是紧紧围绕“神医王十二”展开。
C.文中写铁匠的“纳闷”,目的是引出对吸铁石以及王十二能够使用吸铁石给铁匠治眼的具体原因的介绍,以此表现神医王十二是位求知欲强,勇于创新,不拘泥于传统治疗方法的医生。
D.文章十分口语化,作者就像一个说书人一样,面对面向听众讲述故事。比如“神不神?神医吧。再一段更神”,用询问的口吻总结了上文又引出下文。
【小题2】小说前两段在文章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
【小题3】①铁匠朝他喊:“您用嘛法给我治好的?我得给您磕头呵!”王十二头也没回,只举起手摇了摇。②转身去把白手巾还给剃头匠,走了,好赛嘛事没有过。这两处描写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分析。
【小题4】文章在塑造人物的形象时,着力表现了神医的神奇,神奇中的崇高,其中神奇中的崇高极能代表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品格,神医王十二给了我们哪些方面的启示?请结合文本简要探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12 04: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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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 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品叙述了冯五爷在天津卫开店的经历。冯五爷因经营不善而导致开店失败的经历,反映了读书人在经商过程中的辛酸与无奈。
B.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一定的经商能力。
C.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 这篇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语言活泼幽默,且极具地方特色。文中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词语,如“赛”“嘛”“辙”等。
【小题2】作品中的冯五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是怎样叙述冯五爷开店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文本,完成各题。

赤着的脚

叶圣陶

中山先生站在台子上,闪着沉毅的光的眼睛直望着前面;虽然是六十将近的年纪,他的躯干还是柱石那样直挺。他的夫人,宋庆龄女士,站在他旁边,一身飘逸的纱衣恰称她秀美的姿态,视线也直注前面,严肃而带激动,就像面对着神圣。

前面广场上差不多挤满了人。望过去,像巢里的蜜蜂一般一刻不停地蠕动着的全是人头,大部分人戴着草帽,其余的光着,让太阳直晒着,沾湿了的头发乌油油得发亮。广场的四围是浓绿的高树,枝叶一动不动,仿佛在特意严饰这会场似的。

这是举行第一次广东全省农民大会的一天。会众从广东的各县跑来,经过许多许多的路。他们手里提着篮子或是坛子,盛放那些随身需用的简陋的东西。他们的衫裤旧而且脏;原来是白色的,几乎无从辨认;原来是黑色的,反射着油腻的光。聚集这么多的人在一起开会,他们感觉异常新鲜又异常奇怪。

但是他们的脸上全都表现出异常热烈的虔诚的神情。广东型的深凹的眼睛凝望着台上的中山先生,相他的开阔的前额,相他的浓厚的眉毛,相他的渐近苍白的髭须;他们又同时仿佛觉得中山先生也在渐渐凑近他们,几乎鼻子贴着鼻子。他们的颧颊部分现出比笑更有深意的表情,他们厚厚的嘴唇忘形地微微张开着。

他们中间彼此招呼着,说着话。广场上因为人多,声音自然不小。但是那说话的情态显然不含浮扬的意味,可见他们心头很沉着。

人还在陆续地来着,广场上人头铺成的平面几乎全没罅隙,不过这时人头仿佛却不如先前那样蠕动得厉害了。

仿佛证实了理想一样,一种异常欣慰的感觉浮上中山先生的心头,他不自觉地阖了阖双眼。

这会儿他的视线向下斜注,看到的是站在前排的农民们的脚:那是些赤着的脚,留着昨天午后雨中沾上的泥,脚面上静脉管蚯蚓一般蟠曲着,脚底黏着似的贴在地面上。

好像遇见奇迹,好像第一次看见那些赤着的脚,他一霎时陷入到沉思中了,虽说只是一霎时的沉思,却回溯到了几十年以前:

他想到自己的多山的乡间,山路很不容易走,但是自己在十五岁以前,就像现在站在前面的那些人一样,也总是赤着脚。他想到那时候自己家族的命运同现在站在前面的那些人相仿,全靠一双手糊口,因为米价贵,吃不起饭,常常只好吃山芋。他想到就从这一点,自己开始怀着革命的思想:中国的农民不应该再这样困顿下去,中国的孩子必须有鞋穿,有米饭吃。他想到关于社会,关于经济,自己曾不倦地考察,不倦地研究,从而知道革命的事业必须有农民参加;而革命的结果,农民生活更应该得到改善。他想到自己曾经为了这些想法撰文,演说,找书,访人,不知不觉延续了三四十年了。

而今天的眼前,他想,满场站着的正是比三四十年前更困顿的农民,在他们身上,有形无形的压迫胜过他们的前一代。但是,他们今天赶来开会了,在革命的旗帜下聚集起来了,这是中国一股全新的力量,革命前途的——

这些想头差不多是同时涌起的。他重又特别关注地去看那些赤着的脚,一缕感动的夹杂着酸楚的意味从胸膈向上直冒,心头燃烧着亲一亲那些赤着的脚的热望,闪着沉毅的光的眼睛也跟着潮润了起来。

他回头又看了看他的夫人,宋庆龄夫人正举起她的手巾,含着微笑代表自己向热情与会的农民会众致意致谢。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小说开门见山,开头以几个特写镜头,把孙中山先生与夫人在会议台上的形象和广场上的会众形象展示在读者的面前,既层次清晰又引人入胜。
B.与会民众凝望着孙中山先生,仿佛觉得先生也在渐渐凑近他们,几乎鼻子贴着鼻子,以比喻的手法表现了农民对孙中山先生的亲近与热切期待。
C.小说擅长进行深邃而丰富的心理刻画,孙中山先生回溯了自己成长、革命的经历,想到农民的困顿生活,再次明确了关注农民生活的革命思想。
D.小说先以孙中山及夫人的形象为主描绘会场人物;然后交代原委并宕开笔墨描写会众,最后详写中山先生的心理并自然引回夫人形象,结构谨严。
【小题2】请解释文中画横线句子的含义。
【小题3】小说以“赤着的脚”为标题有什么效果?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目。
高手 刘学林
孔老四十岁当上处长,六十岁还是处长。自觉政绩不错。孔老不吸烟,不喝酒,不钓鱼,不养花,惟一的癖好是饭后茶余到街心花园观棋。观而不弈,无胜无败,无喜无怒,修养成鹤发童颜,仙风道骨。时间久了,棋盘上的各种高招绝技、阴谋杀机、圈套陷阱,尽皆谙熟。有时看双方棋艺悬殊,便给失利者指点几步,失利者无不茅塞顿开,反败为胜。于是会聚在这里的棋迷们都尊他为高手。
一天晚饭后,日光斜照,余热未散,晚霞未成。孔老摇一把雁翎扇,悠悠然来到街心花园。一群人重重叠叠围成浑厚的一圈,伸长脖子如长颈鹿一般。孔老凑上,目光如锥,可怎么也插不进人群去。他拍拍一小伙子肩膀,问:“谁和谁?”小伙子扭头一看,大喜,松出一口气,说:“这下好了,孔老来了。”众人一听,都如释重负一般,忙两边让开。孔老趋前,见是本土棋王老钟正和一面生的中年汉子对弈。老钟执红子,中年汉子执绿子。红帅已被兵困皇城,虽非一招即死,却也命在旦夕。故老钟眉头锁紧,目光凝结棋盘;中年汉子坦然自若,左手心玩健身球一样玩着两枚棋子,极熟练。孔老手摇羽扇,观透棋局,说:“舍炮杀士。”老钟看了一会儿,犹犹豫豫照办了。中年汉子落士杀炮干脆利索。孔老说:“进马。”老钟不再犹豫,因为他已看出对方如果不撤车逼马,就有一步高调马死棋。中年汉子果然撤车看马。红帅遂解围。之后过程中孔老又点拨两步,老钟竟然赢了中年汉子。
中年汉子手中依然玩着两枚棋子,对孔老挑战地一笑,说:“我想向这位老同志请教一局。”“是我多嘴了。”孔老歉意一笑,又谦虚说,“对不起,我向来不下棋。”中年汉子说:“您刚才几步够绝的,怎么说向来不下棋呢?”孔老说:“我是向来不下棋。”中年汉子咄咄逼人:“那就请老同志破例赐教了。”孔老执意谦让,众人早已不平,纷纷怂恿:“孔老,你就和他下一局。”孔老说:“不下不下。”然而众人早已替他摆好棋子,不由分说簇拥他坐在中年汉子对面。“晚辈就先走了。”中年汉子说着已架起当头炮。孔老迫不得已,只好上马为应。才走几步,已觉局促如辕中驹,继之破绽屡出,先丢一炮,再折一车,不到十分钟,红帅已受靖康之辱。众人还以为孔老欲擒故纵,先礼后兵,就有人说:“好汉不赢前三局。”可是孔老此时却已面如死灰,汗进如豆,艰难一笑如哭,起身踉跄就走。
回到家中,孔老很是沮丧。心想:我观那人棋艺并不算高明,我略加指点老钟,老钟便赢了他,可我亲自下场怎么会惨败如此呢?夜不成眠,静卧繁思,忽然大彻大悟,心明如镜。转天毅然写了退休报告。然后离开闹市,搬到市郊上街镇居住。
依然爱观棋,不论在什么场合见到有人下棋必驻足观之。不觉十年。孔老越加出神入化,目光一扫便宏览全局,细察秋毫,棋观十步之外。偶尔给人点拨几步,对方不论是怎样高手,必败无疑。但绝不与人对弈。上街镇的象棋爱好者都把他奉为棋仙。这日,省青年象棋冠军到镇俱乐部辅导象棋,孔老自然前去观看。冠军名叫寇克,年轻有为又虚心好学。寇克和一青年表演赛时,孔老拈须站在青年身后。当青年处于困境时,孔老只说了一步棋就令寇克惊羡佩服之至,忙恭聆尊姓大名。孔老含笑不答,飘然而去。寇克问那青年,青年说大家都称老人棋仙,并不知老人名字。寇克怎肯放过这样好的机遇,打听到孔老住处,备下厚礼,登门请求赐教一局。孔老笑容可掬地一口回绝。寇克不肯罢休,学技心切,长跪不起。孔老无奈,叹一口气说:“你若心诚,三日后再来。”
好不容易熬过三日,寇克急急登门。大门紧锁,久叩不开。问邻居,说孔老已经搬家。问搬到了何处,邻居摇头一笑,关上房门。寇克怅然痛惜,连说:“异人,异人!”孔老隔窗看寇克走远,拈须而笑。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高手”为题,既点明孔老是棋坛高手,也暗示出围绕在“棋仙”孔老周围的本土棋王老钟、中年汉子、省青年象棋冠军寇克等都是高手。
B.小说主要写了两件事:一是孔老为老钟点步赢了中年汉子,而自己又在对弈中输给中年汉子;一是搬到市郊后棋艺大长,被奉为棋仙,却绝不与人对弈。
C.面对一片真诚的省青年冠军寇克的请求,孔老就是不肯赐教,欺骗寇克说自己搬家,连邻居也蒙在鼓里,这使寇克更觉得孔老不同凡响,是棋界“异人”。
D.本文语言精练,对话简洁,描写生动;内蕴丰富,主旨深刻,表面写棋事但处处不离人事。
E.本文语言以短句为主,诙谐幽默,常常反话正说,令人深思,如输棋“面如死灰,汗进如豆”,却被尊为“高手”。
【小题2】高手孔老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叙述冠军寇克落败后备下厚礼,登门请求孔老赐教未果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4】高手孔老与人对弈落败了,落败后哪些“大彻大悟”使他的“高手”形象更生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名贵的狗
契诃夫
杜博夫,一个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和志愿入伍的克纳普斯正坐在一起喝酒。
“好一条公狗!”杜博夫指着他的狗米尔卡对克纳普斯说,“名-贵-的狗哪!您注意它的嘴脸!光凭这嘴脸就值大钱了!遇上喜欢狗的人,冲这张脸就肯甩出二百卢布!您不信?这么说您是外行……”
“我懂,不过……”
“这可是长毛猎狗,英国纯种长毛猎狗!发现野物时那副姿势别提多漂亮了,还有那鼻子……真灵!天哪,多灵的鼻子!当初米尔卡还是一条小狗崽子,您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买下的?一百卢布!好狗啊!米尔卡,你这机灵鬼!米尔卡,你这小坏包!过来,过来,上这儿来……哎呀呀,我的小宝贝,我的小乖乖……”
杜博夫把米尔卡招引过来,还在它的狗头上亲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我谁也不给……我的小美人……小淘气。你是爱我的,米尔卡,是不是?……行了,滚一边去,”中尉突然喝道,“脏爪子尽往军服上蹭!说真的,克纳普斯,买这小狗我花了一百五十卢布!可见它很值钱: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打猎!这狗简直闲死了,也荒废了它的才能……所以我想把它卖了。您买吧,克纳普斯!您一辈子会感谢我的!哦,要是您手头紧,我可以半价让给您……出五十就带走!您这是明抢呀!”
“不,亲爱的……”克纳普斯叹了口气,“您那米尔卡要是一条公狗,也许我会买下它,可是……”
“米尔卡不是公狗?”中尉不胜惊讶,“克纳普斯,您怎么啦?米尔卡不是公-狗!哈哈!那么照您看它是什么?母狗吗?哈哈哈!这孩子,可真行!连个公狗母狗都分不清!”
“您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瞎子或者是不懂事的娃娃……”克纳普斯生气了,“当然是母狗!”
“说不定您还会说我是一位太太吧!唉,克纳普斯,克纳普斯!亏您还专科学校毕业哩!错啦,我亲爱的,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纯种公狗!而且它比任何一条公狗要强十倍,您却说……不是公狗!哈哈……”
“对不起,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您……您简直把我当成了傻瓜……真叫人生气……”
“得了,别生气,去您的……不买算了……您这个人死不开窍!待会儿您还会说,这狗的尾巴不是尾巴,是腿呢……别生气。我对您本来是一番好意。瓦赫拉梅耶夫,拿白兰地来!”
勤务兵又送来一瓶白兰地。两位朋友各斟一杯,沉思起来。半个小时在相对无言中过去了。
“就算是母狗……”中尉打破沉默,沉着脸瞧着酒瓶,“真是怪事!不过这对您更好啊。它能给您下崽,一头小狗崽子就是二十五卢布……谁都愿意买您的。我真不明白您为什么这么喜欢公狗!母狗比公狗强一千倍。母狗更识好歹,更恋主人……这样吧,既然您这么怕母狗,您给个二十五卢布就带走。”
“不行,亲爱的……我一个戈比也不出。一来我不需要狗,二来我也没有钱。”
“这话您早说不就好了。米尔卡,从这儿滚出去!”
勤务兵端上煎鸡蛋。两位朋友吃起来,默默地把一平锅鸡蛋吃个精光。
“您是个好小伙子,克纳普斯,诚实……”中尉擦着嘴说,“就这么放您回去我也过意不去,见鬼去……您猜怎么着?把狗带走吧,我白送您了!”
“叫我把它弄哪儿去呀,亲爱的?”克纳普斯说完叹一口气,“再说我那里有谁能照看它呢?”
“行了,不要就不要……见您的鬼去!既不想买,也不想要……哎,您去哪儿?再坐一会儿嘛!”
克纳普斯伸个懒腰,站起来,拿起帽子。
“该走了,再见吧……”他打着哈欠说。
“那您等一下,我来送送您。”
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穿上大衣,来到街上,默默地走了一百来步。
“您看我把这狗送谁好呢?”中尉开口说,“您有没有什么熟人?那条狗您已经看到了,是条好狗,纯种狗,可是……对我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不知道,亲爱的……再说我在这地方哪儿有什么熟人?”
一直走到克纳普斯的住处,两位朋友再没有说一句话。克纳普斯握过中尉的手,打开自家的便门,这时候杜博夫咳了一声,有点迟疑地说:
“您可知道本地的那些屠夫收不收狗呢?”
“想必会收的……我也说不准。”
“明天我就让瓦赫拉梅耶夫送了去……去它的!叫人剥了它的皮……这该死的狗!可恶极了!不但弄脏了所有的房间,昨天还把厨房里的肉全偷吃光了,下-下-贱胚子……是纯种狗倒好了,鬼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没准是看家狗和猪的杂种。晚安!”
“再见!”克纳普斯说。
便门关上了,中尉一人留在外面。
(节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和《变色龙》一样,本篇小说也是由狗引起的,讲述了老中尉杜博夫向志愿兵克纳普斯推销所谓名贵狗而未成的故事。
B.杜博夫口中卖狗的价格不断变化着,二百,一百,五十,二十五卢布,直至最后白送,说明此狗根本就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C.作为沙皇帝国统治时期处于权力金字塔底层的“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杜博夫,既有令人同情怜悯的一面,又有让人憎恶反感的一面。
D.契诃夫小说语言最大的特点就是简洁,但此篇小说主人公杜博夫的语言却显得罗嗦、重复,一点都不简洁。
E. 在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的对话中,杜博夫不断地提到“朋友”二字,但克纳普斯却一次也没提到,由此不难看出二人不是朋友。
【小题2】小说中的杜博夫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名贵的狗”为题,意蕴丰富,含蓄巧妙,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契诃夫说,写作的艺术就是提炼的艺术。请从情节、手法、主旨中任选一方面,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额尔齐斯河畔

刘斌立

额尔齐斯,一条流向北冰洋的河。

源自阿尔泰山的融雪,冰冷着额尔齐斯河,她一路向北,湍急的地方可以击碎岩石,而舒缓的地方柔美得像图瓦人里最美的姑娘。

鄂尔德西静静地坐在河畔上,他的嘴角微微有些上翘,那是黄昏最后一刻的阳光披到了他的身上。20年了,他知道每天最后一刻的霞光收拢在河畔的位置,他从没有坐错过。

鄂尔德西深深地吸了一口带有河水潮气的空气,无比幸福地托起了一直依靠在他身边的草笛。那根叫作“楚尔”的乐器,是鄂尔德西一生的珍爱。于是在落霞过后,在天色渐暗时,在额尔齐斯河平缓的流淌声中,楚尔响起了她震颤的和声。她的声音深沉舒缓、悠扬婉转,全靠舌尖控制着气息。在鄂尔德西老人的嘴里,楚尔更是美妙而又神奇地可以同时吹奏出两个声部。

那个黄昏,鄂尔德西又在额尔齐斯河畔吹起了《美丽的喀纳斯姑娘》。

一阵缓慢但异常沉重的咳嗽声,突然打断了那美丽的乐曲。鄂尔德西脸上的幸福被肺部剧烈的疼痛替代,他只能放下楚尔,用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胸膛和嘴……

鄂尔德西终于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告诉老人,这个电话我已经等了两年。

10天以后,我和5个图瓦少年围坐在鄂尔德西的周围,听额尔齐斯河倾诉着她的衷肠。而鄂尔德西的楚尔正轻柔地哼唱。65岁的鄂尔德西,已经是一个晚期肺癌病人,不能再完整地吹奏哪怕一首乐曲。他只能断断续续地给我和孩子们讲解吹奏楚尔的技巧。

半年后,鄂尔德西只能卧床了。在他那间小木屋里,听我们用粗劣的技巧吹起楚尔。每每这时,他总是看着窗外,那里有一个他深深爱着的姑娘,已经在那儿沉睡了20年。

那样的日子只延续了3个月,我和那5个少年一起将鄂尔德西以及他的楚尔埋葬在那个姑娘的身旁。我听说,鄂尔德西和那个叫作艾琳娜的图瓦女孩,相识相爱于额尔齐斯河畔。那根楚尔,曾经是他们相爱相伴多年的见证。两人在一起的每一天,鄂尔德西都要在额尔齐斯河畔吹起楚尔,他的艾琳娜就坐在夕阳最后的霞光下面,沐浴着爱和那些美妙的旋律。《美丽的喀纳斯姑娘》就是鄂尔德西为她写的曲子。

我终于决定离开阿尔泰,离开额尔齐斯河畔。我最终也没有真正学会楚尔的吹奏。两年前,在额尔齐斯河畔听到了鄂尔德西老人天籁一般的旋律,我想留下跟随这最后一位会吹楚尔的图瓦老人学习。我整整等了两年,一直等到他即将离世的时候才给我打了电话。

“我觉得现在的时间可以了。”鄂尔德西在电话接通后,讲了第一句话。

“你的意思是,你同意传授我了。”我不知道我为何如此平静,其实我在美丽的额尔齐斯河畔整整等了他两年。

“我想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曾经答应过艾琳娜,我的楚尔今生只为她吹响,我做到了。”老人有点激动,又开始了一阵猛烈的深咳。

“这两年我走遍了图瓦人的村子,几乎没有人会吹了,更别说吹得像您这样好的。”我在为这么好听的乐器而惋惜,楚尔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孤品了。

“哦,哦。”老人想起了什么,在电话那头应答了两声又沉默了。

“你帮我选5个图瓦少年吧。”老人平静地告诉我。

在挂断电话前,老人对我说,楚尔不仅是他和艾琳娜的,也是图瓦人的。

我那时并不知道,我无意中促成老人收下了5位图瓦少年教授这民族最后的传承。

我背着行囊沿着额尔齐斯河离开的时候,听到了5位少年为我吹奏的曲子,那曲子一直弥漫在那漫山遍野的落叶松林中,在那山林溪涧,我仿佛看到鄂尔德西与艾琳娜又幸福地徜徉在永恒的岁月里。

我再也没有回到过额尔齐斯河畔,但我知道,远山落红时,那空灵悠远的美丽旋律一定会在图瓦村落中响起,她也会随着额尔齐斯河的波涛,一路向北,流向北冰洋。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顺叙和插叙的记叙手法,讲述了图瓦人楚尔演奏者鄂尔德西的故事,富有民族性和地方特色。
B.小说中写到楚尔演奏可能将要失传,“我”无意中促成老人收下了5位图瓦少年来教授这民族的传承,深化了关于文化传承的主题。
C.小说的结尾说“我”再也没有回到过额尔齐斯河畔,写出了“我”的遗憾之情,也说明了“我”对那5个孩子能否继承楚尔吹奏技艺的担忧。
D.小说不仅写了鄂尔德西与艾琳娜的爱情故事,也以优美的笔触,描绘了一幅边疆少数民族风景画,寄寓了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热爱之情。
【小题2】小说的主人公鄂尔德西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标题是“额尔齐斯河畔”,有人认为改为“楚尔”更好。你的看法是怎样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