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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25分)
回家
[美]皮特·哈米尔
几年前,我在纽约格林威治村遇到一个姑娘,就是从她那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也许是一个神秘的民间传说,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然而我仍然愿意相信它确实在某时某地发生过。
他们要到劳德戴尔要塞去——共三个小伙子和三个姑娘——上公共汽车时,他们拎着纸袋,里面装有三明治和葡萄酒,梦想见到金色的沙滩和大海的潮汐。这时,纽约灰暗而寒冷的春天已经在他们身后消失。
公共汽车驶过新泽西州时,他们开始注意到文戈。文戈坐在他们前面,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他坐在那里,从来没有动一下,满是灰尘的脸上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他一直咬着嘴唇,表情冷漠,一语不发。
深夜,汽车抵达华盛顿郊外,在霍华德·约翰逊饭店停下。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文戈坐在座位上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几个小伙子感到奇怪,试图猜想他的身世:也许他是一个船长,也许是抛下妻子,离家出走的人,也许是一个回家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时,一个姑娘坐在他身边,作了自我介绍。
“我们要到佛罗里达去,” 她欣喜地说,“听说那儿真美。”
“是的。”他平静地说,仿佛他想起了曾极力忘掉的事情。
“想喝点葡萄酒吗?”她问。他微微一笑,对着酒瓶喝了一大口。他向她道了谢,又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她回到伙伴中间,文戈则打着盹睡着了。
次日早晨,他们一觉醒来发现汽车已停在另一家霍华德·约翰逊饭店门外。这次文戈进了饭店,那个姑娘坚持要文戈与他们坐在一起。他看来很害羞,要了一杯不加牛奶的清咖啡。他听着年轻人闲聊海滩露宿的情景,紧张不安地抽着烟。回到车上后,那个姑娘又与文戈坐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他讲述了自己辛酸的经历。他在纽约监狱里关了四年,现在回家去。
“你结婚了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她问。
“是这样,在我坐牢时我曾给妻子写过信,” 他说,“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很长时间,如果她受不了,如果孩子们总是问这问那,如果她太伤心,那么她可以把我忘掉。我能理解。再找一个丈夫。我说——她是一个极好的女人,确实了不起——把我忘掉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果真如此,三年半里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
“你现在回家,对家里的情况什么都不知道?”
“是的,”他羞怯地说,“不过,上一周,当我确信假释就要批准时,我又给她写了信。我们过去住在布伦斯威克镇,就在杰克逊维海港前边。镇口有一棵高大的橡树,你一进镇就能望见。我告诉她,如果她没有改嫁,愿意等我回家,那就在橡树上系一条黄手帕。我看见黄手帕就会下车回家。如果她不想要我,就忘掉这件事——不系手帕,这样我就继续坐在车上走过去。”
“哇,”那个姑娘叫起来,“哇!”
她告诉了其余的人,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们都关注着布伦斯威克镇的到来,并相互传看着文戈拿出来的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妻子和三个孩子——妻子透露出一种纯朴之美,孩子们尚未发育成熟。可以看得出来,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了。
现在他们离布伦斯威克镇还有二十英里,几个年轻人都坐在右边靠窗的座位上,等待着那棵大橡树的出现。文戈停止张望,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好像他在给自己鼓劲,决心战胜另一次失望。
这时离布伦斯威克镇只有十英里,五英里……突然,所有年轻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们叫呀,喊呀,高兴得手舞足蹈。但只有文戈除外。
文戈坐在那儿望着橡树惊呆了。树上挂满了黄手帕——二十条,三十条,也许有几百条;这棵树,真像一面欢迎的旗帜,在迎风招展。正当年轻人高声欢呼的时候,这位老囚犯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汽车前面的方向,回家去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小说以文戈所讲的故事为线索,讲述了文戈与妻子的动人的爱情故事,处处设置悬念,层层铺垫,直到结尾才揭示结局,引人入胜。
A.小说开篇从“我”遇到一个姑娘听到她讲的故事写起,并说这故事“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为本文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B.文戈“表情冷漠,一语不发”,引起了年轻人对他的神秘身份的猜测,主要是为了表现了文登冷漠的性格侧面,为后文写他是罪犯做铺垫。
C.小说文字简洁,注重细节描写。文戈“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等,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巧妙地暗示出人物的身份和性格。D.小说擅长对人物性格的描写,尤其重视对人物心理的细腻刻画,经常在人与人、人与景的对比与衬托中,凸显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
【小题2】小说中多次出现对比的手法?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中文戈称妻子“是一个极好的女人”,这个女人“好在”哪里?请简要说明小说塑造文戈妻子形象的手法及作用。(6分)
【小题4】小说对于黄手帕的展示是放长线式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本文是怎样层层铺垫,展示结局的。(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10-14 1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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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师长

老藤

师长是个远近闻名的英雄。他的部队驻防赤峰,离克什克腾旗草原不远。克什克腾草原是雄鹰的天堂,师长喜欢鹰,把师侦察连命名山鹰连。他玩鹰也玩出了名堂,养了一只很厉害的雀鹰,取名贝勒。

师长不忙的时候,喜欢擎着贝勒,骑马到克什克腾旗草原上抓地羊。勤奋的贝勒每次都能抓上几只。地羊是一种草原鼠,个头肥大,肉味鲜美。师长吃地羊肉,把皮毛给警卫排做护膝,地羊骨用坛子泡酒、地羊骨泡酒赛虎骨,用军用水壶装上两斤高粱烧泡的地羊酒送人,是他待客的最高礼遇。

一次下连队,小战士看到了师长的鹰,便和战友咬起耳朵。说首长的贝勒和司务长家的鹰差远了,首长的贝勒充其量叫老鹞子,不叫鹰。战士的话音不大,却让师长听了个真切。他叫住小战士问,你们司务长是谁?小战士吓坏了,结结巴巴报告说司务长姓金,听司务长说,他家祖祖辈辈都猎鹰熬鹰,他家玩的是大个头的青鹰。

这个司务长就是金兆天的儿子。

师长找来金司务长,说我要去会会你爹。这句话把小小的连司务长吓得尿了一个星期黄尿。

师长请了一周探亲假,带着司机、贝勒和几坛地羊酒,几箱牛肉罐头,走了两百多公里路,去金花山找金兆天,临走时他问金司务长给家里捎点什么东西,司务长说托首长捎封信吧。

见到金兆天,师长一句寒喧没有,盯着金兆天的络腮胡子看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儿子说你玩鹰,我也喜欢鹰,我想见识见识你的鹰。”说完,把那封信交给金兆天。

老金打开儿子的信,信里千嘱咐万叮咛,叫老爹看在他前途的分上,别折了师长的面子。

老金让老伴张罗饭莱,安顿师长到西屋坐下。师长走进西屋,看到小秋千上站着一只鹰。鹰见有生人进来,警惕地忽闪几下翅膀。

杀气腾腾的师长见到老金的这只鹰,底气有些下泄。老金养的是只岩鹰,体大凶猛,鹰的头部黑白分明,羽毛像漆过一样油光发亮。鹰眼过处,仿佛有阵阵冷风掠过,王者霸气不鸣自威。看着秋千上的岩鹰,身经百战的师长连咽三口唾沫。

司机捅了捅师长,小声说:“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师长立起眼睛吼道:“妈了个巴子,先别灭自己的威风,是好是孬放出去遛遛才知道。”

老金把自己的鹰擎到柴房里,几个人简单吃了午饭,吃饭时师长不说话,但咀嚼的动静很大,甚至能听到他牙齿的切磨声。

师长和老金说定,一起带鹰上金花山,谁的鹰先捕到猎物算谁胜出。临上山前,老金对师长说,我一个草民和你这么大首长赛鹰,不合适吧。师长倒爽快:“是鹰和鹰比,又不是我俩打架,你怕什么?”

贝勒翅膀上的羽毛是黄褐色的,像秋天草原上的枯草,这是贝勒的保护色。见老金从柴房里擎鹰出来,师长大喝一声:“出发!”

人们来到金花山最高处的棋磐岩。棋磐岩是一块大且平的岩石,传说两个道士在这里对弈,连杀三天三夜不分胜负。最后两个互不相让的道士化成两尊山石,各居棋磐岩一侧。从山下望上去,真就像两个人在对弈。棋磐岩景色颇佳,站在岩石上,整个金花山大小峰峦尽收眼底。恰好午后时间,山谷沟壑雾气散尽,阳光照射下,连绵的金花山像一群揭开了面纱的少女,尽显万种风情。

师长手擎鹰,环视一下层峦叠翠的群山,对老金说,开始吧。老金点点头,两人同时摘掉鹰的头罩。

贝勒不愧是大草原上的天之骄子,在师长的手臂上显得跃跃欲试,喉咙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这声音在山间尤其清晰刺耳,让人毛发竖立。

老金手臂上的岩鹰显得稳健沉着,它不时转头俯看山谷,翅膀已经抖过两次了,但主人没有放鹰的意思,它也就依然在捕捉着目标。突然,师长手臂一抖,贝勒腾空而起,与此同时,老金也放飞了臂上的岩鹰。岩鹰在天空盘旋一圈,又飞回到老金的手臂上。贝勒则一个俯冲扑向山下开阔地,眼看着一只正要起飞的鹌鹑被它踩到利爪之下。众人一片欢呼

胜负已定,打道回府。

老金备了酒席,特意请看热闹的乡亲陪师长一起喝酒。师长和老金你一碗我一碗,喝得满院子酒香

师长在西屋坑上住了五天,天天和金兆天上山遛鹰,形影不离。走时给金兆天留下一坛羊骨泡的酒。作为回报,金兆天要把岩鹰送给师长,师长坚决不收。金兆天用蜡封上地羊骨酒的坛口,放在粮仓里。

两入肩靠肩在西屋窗下照了墙上那张合影。回到部队,师长把山鹰连的名字改了,还是叫侦察连。

听金老爷子讲完故事,郑小毛不明白,老爷子的岩鹰怎么会输给师长的贝勒?若鹰熟悉当地环境,捕猎应该更高一筹才对。老爷子若无其事地说,我在柴房里把鹰喂过了。当然师长就是师长,这能骗过别人,骗不过师长。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师长喜欢鹰,也会玩鹰,“贝勒”矫健的身手就是明证;他为此骄傲并愿意与人赛鹰。这些可以看出师长是性情直率、豪爽的人。
B.司务长是个胆小怕事、自私狭隘的人,他为了自己的前程,嘱咐父亲故意输掉比赛,这与金老爷子淳朴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C.“看着秋千上的岩鹰,身经百战的师长连咽三日唾沫”表现了师长对岩鹰的羡慕;吃饭时的表现可以看出他的不服气。
D.“棋磐岩”的传说暗合了即将开始的赛鹰的激烈;对连绵的金花山风情万种的描写,营造轻松气氛,下文紧张的比赛。
【小题2】这篇小说伏笔照应运用得很有特色,请举出三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小题3】小说结尾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暗记
聂鑫森
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
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年届六十的知名画家石丁,手持一柄放大镜,极为细致地检查着画的每个细部。他不能不认真,这幅得意之作是要寄往北京去参展的。何况装裱这幅画的胡笛,是经友人介绍,第一次和他发生业务上的联系。
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国画专业毕业的,原在省城一所大学教授美术,其山水画在省内外也颇有点名气。据说因为看不惯艺术招生中的潜规则,跟领导闹矛盾,下海在湘潭城开了一家不大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师傅。朋友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不少老一辈要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例,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他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番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
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到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辙。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聂鑫森的小说《暗记》写得真实感人,石丁之疑,胡笛之诚,相映成趣。
B.“朋友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不少老一辈要强,且人品不错”以及“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等文句都是为下文胡笛并没有换走石丁的原作埋下的伏笔。
C.“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句中“脸忽地红了”又“渐渐变紫”是因为石丁被胡笛识破了对别人不信任的内心而愤怒。
D.石丁“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他这样做是为了警醒自己,也是对人与人之间真诚与信任的呼唤。
E. 本文写石丁这个人物形象是为了正面表现胡笛的坦诚相待和不卑不亢,突出主题,批评了社会上存在的“信任”缺失现象。
【小题2】石丁这一形象有什么主要特点?小说塑造石丁这一形象主要有哪些方面的作用?
【小题3】“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作者为什么要用“安闲”这个词?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4】本文以“暗记”为题,含义深刻,请你找出文中与此相照应的句子,并分析句中“暗记”的含义及题目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
“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
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
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就不用爸爸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题目“垃圾人”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也表现出了这个沿海城市本地居民对像老余这一类人的态度,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不受尊重的社会现象。
B.送儿子去幼儿园这一情节,反映了老余希望儿子通过接受城里的教育,“活出个人样”。当儿子不能融入当地生活时,老余并未试图改变,而寄希望于未来。
C.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但老余不仅不理解他的理想,还强制改变他的理想。
D.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小题2】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小题3】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白手起家的人

(加拿大)斯蒂芬·里柯克

他们俩都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成功的生意人——两人都肥头大耳的,香肠一般的手指上戴着沉甸的图章戒指,身上穿着宽松舒适的马甲,腰围足有一码半长。他们俩对坐在一家一流餐馆的餐桌边,一边等侍者点菜,一边聊起天来。他们的谈话很快就扯到了过去的日子。

“告诉你吧,琼斯,”其中一个说,“我永远也忘不了我刚来这个城市的头几年。真的,那段时间实在是太艰难了!你知道吧,先生,我初到此地时,除了一身烂衣服就再也没有别的了,而我不得不借以过夜的地方——你准会不相信——是一个空荡荡的沥青桶。”他往后一仰,闭上眼睛,露出感慨万千的表情,继续说:“你不会相信的,像你这么一个过惯了养尊处优日子的人,是绝对不明白睡在沥青桶里是怎么回事的。”

“我亲爱的罗宾逊,”另一个人立即回敬道,“假如你以为我从没经历过那一类磨难,那你就犯了有生以来最大的错误了。哼,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一分钱都没有。而说到住处,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月的栖身之所——巷子深处的一个旧钢琴箱。你找上一个在暖暖和和的沥青桶里住惯了的人,让他在一个钢琴箱里熬上一两天,那你很快就会发现……”

“我亲爱的伙计,”罗宾逊有点恼火地打断了对方的话,“你这么说只能说明你对沥青桶是多么一无所知。嗨,在冬天的夜晚,把你的钢琴箱一关好,要多暖和就有多暖和,而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得忍受从背后灌进来的缝隙风,冷得直打哆嗦。”

“缝隙风!”另外那个男人讥笑道,同时发出一声愤懑的大笑,“缝隙风!别跟我扯什么缝隙风。我所说的那个钢琴箱,有一块该死的板整个儿都是缺的,而且那个缺口是朝北的。夜里我常常呆坐在里面沉思默想,一夜下来吹进箱里的积雪足足有一尺厚。不过嘛,先生,”他以更平静的语气继续说,“尽管我知道你不会相信,我还是要承认,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正是在那个破箱子里度过的。啊,那些日子真是美好!欢乐、天真的好时光!我可以告诉你,早上在那里醒来时,常常慷慨激昂地大声叫喊。当然,你恐怕是没法忍受那种生活的——”

“没法忍受!”罗宾逊气冲冲地叫道,“我没法忍受?老天作证!我生来就是过那种日子的。我到现在都还希望能重温一下过去那种生活哩。吹什么天真!哼,我赌你当年的天真不及我的十分之一,不,不及五分之一!不及三分之一!过去那段时光真是棒极了!你尽可以发誓说这是该死的谎言,死也不相信它。”

琼斯大笑着说:“说实话,罗宾逊,在这个城里,像你们这种被好日子惯坏了消化功能的人,根本没法理解一个人怎么能安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吃一点点土豆皮,或是一点点馅饼渣,或是——”

“要说粗劣食物,”另一个人打断说,“我敢说我最清楚不过了。有多少次我早上吃的是别人准备从后门泼出去的一点冷粥,或是我去车马店讨来的一点他们准备用来喂猪的糠渣。我敢说我吃过的猪食多得多——”

“猪食!”琼斯咆哮起来,恶狠狠地用拳头捶桌子,“我告诉你猪食绝对更适合我——”

他突然吃惊地打住了话头,同时发出像猪似的咕噜声,因为侍者已过来问他们点什么吃了:“你们想吃点什么呢,先生们?”

“吃什么!”在沉默了片刻后,琼斯说,“吃什么!噢,什么都行,给我一点冷粥吧,假如你们有的话,要不就来一块咸肉——你爱上什么就上什么,对我来说都一样。”

侍者脸色漠然地转向罗宾逊。

“你也可以给我来点儿冷粥,”说着,他挑战似的瞟了琼斯一眼,“要昨天剩下的,要是你们有的话,再来一点土豆皮和一杯脱脂牛奶。”

一阵沉寂。琼斯坐回他的椅子里,板着脸看着罗宾逊。有那么一个片刻,他们俩彼此虎视眈眈地瞪着对方,火药味十足。然后罗宾逊在座位上慢慢地转过身子并招呼那个侍者——他正一边走一边喃喃叨唠他们点的菜名。

“喂,服务员,”他怒容满面地叫道,“我看菜单得稍微改一下,我要把冷粥改为——呃,对了——要一小块热松鸡。还可以给我上一份或两份半壳牡蛎,还要一点清炖肉汤,还可以上一点鱼,一点斯蒂顿干酪、一颗葡萄或一颗核桃。”

侍者又转向琼斯。

“我想我也点同样的,”他简简单单地说,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另外再给我上一夸脱香槟。”

如今,琼斯和罗宾逊见面的时候,对沥青桶和钢琴箱的回忆早已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了,就像盲人的房屋被山崩埋得无影无踪一样。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那些日子真是美好!欢乐、天真的好时光!”“过去那段时光真是棒极了!”只是表现了他们的互相攀比,并不表示他们真的怀念过去。
B.到二人在侍者面前点菜这个情节,整个故事来到了结尾。二人互相攀比白手起家时的穷困,表现自己能吃苦受累,却在点菜时露出了真面目。
C.“侍者脸色漠然地转向罗宾逊”这句话中“脸色漠然”一词不能删除,它表现了侍者对二人的行为毫无触动的情形,由此可表现出二人的虚假。
D.最后一段在文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它交代了琼斯和罗宾逊以后见面的情景,引发读者对标题“白手起家的人”进行深入思考,并暗示写作目的。
【小题2】小说采用了哪些艺术手法来塑造文中“手起家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充满强烈的讽刺色彩,请认真阅读小说,概述小说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