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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后的篝火
邴继福
小兴安岭的冬天,白天大雪纷飞,夜晚滴水成冰。政府虽然明令封山,保护生态,劝告并帮助村民改行谋生,但以此为生的少数几个人目光还是盯在林子里。猎人就是其中一个。
猎人和猎狗为了追赶一头受伤的野猪,已经在林子里转悠好几天了,都累得筋疲力尽。
雪厚路难辨,一不小心,猎人掉进一个深坑里,怎么也爬不出来,猎狗也跳下来做伴。好在坑里窝风,还有些枯枝烂叶,能点燃篝火。
在林子里生存,离开篝火和干粮,不是冻死,也得饿死。可是,眼下干粮早吃完了,火柴也仅剩下几根。猎人心里早就紧张了,猎狗却浑然不知。
连累带饿,猎人昏倒几次。再次醒来时,他突然产生个罪恶念头——杀狗。眼下,只有狗肉可以充饥。可是这条狗已经跟他多年,几次打猎面临险境,都是猎狗让他化险为夷。
记忆犹新的是那年冬天,他带着猎狗打猎。途中遇见棵两搂粗的杨树,树干里有动静。凭经验判断,里面肯定有“蹲仓”的黑熊,他便操起弯把锯,贴着树干拉起来。
拉着拉着,突然拽不动了。他便使足力气,猛地一拽,立刻传来熊的嚎叫,接着一声巨响,树干裂成两半。一只黑熊跳出树洞,嘴丫子淌着血,向他扑来。
猎人猜测,黑熊好奇且贪玩,刚才肯定是用嘴把锯片咬住了,他使劲一拽,便把熊嘴拉豁了。熊疼坏了,使劲把树洞挤成两半,张开血口要咬人。
猎人见势不妙,两只胳膊顺势伸进熊嘴里,攥紧双拳紧抵熊的嗓子,全力与熊对峙。熊嘴被胳膊撑住,没办法咬人,便与人周旋。人和熊同时摔倒,在雪地上翻滚。
猎人知道,时间久了,自己肯定不是熊的对手。在他即将绝望之际,突然听到熊一声惨叫,松开他落荒而逃。猎人好生奇怪,定睛一看,原来,熊屁股已被猎狗咬烂,血流如注……
那之后,猎人对狗更是疼爱有加。狗很有灵性,深知受到了主人宠爱,对主人更加忠诚。
现在,猎人面临新的绝境,突然想到杀狗。虽然有点残忍,但他觉得,不这样做,自己肯定会被饿死。在这生死攸关之际,别无选择。
决心已定,不能迟疑。猎人右手拔出猎刀,藏在身后。眼里露着凶光,向不远处的猎狗爬去。
猎狗也饿坏了,听见动静,睁开疲惫的双眼。它突然发现,主人的眼神有些异样——以往都柔情似水,现在却充满了杀机。但是,狗对主人永远不存戒心,仍然像平时一样,伸舌头要舔他的手。
猎人只好伸出左手任它舔。他觉得,在舌头接触皮肤的一瞬间,一种甜蜜和幸福立刻涌上心头,差点融化了他的杀机。这时,另一种声音提醒自己:你想活命,就得有杀心!猎人心头一颤,在恶念驱使下,将刀刺向狗的胸膛。
猎狗真够机敏,忙一躲闪,虽然没刺中心脏,脖子还是中了一刀,鲜血直流。狗急跳墙,也不知它哪儿来的力气,几下就蹿出深坑,向山下跑去。雪地上,留下滴滴血迹。几天来,猎狗一直陪伴着猎人,虽然饥饿难忍,猎人却没感到孤独。现在,只剩下他孤身一人,又断了食物,他感到绝望。
可怕的夜幕又降临了,猎人翻出唯一的一根火柴,点燃了最后的篝火。看着暗淡的火光,猎人绝望地想,篝火熄灭之时,自己的生命也就完结了。
篝火燃尽时,猎人也昏死过去……
当猎人醒过来时,他已经躺在自家炕上。虽然手脚都被冻伤,但是人还活着。家人告诉他,他失踪之后,家人和村民一直在努力寻找。由于风雪太大,始终没见踪影。正要绝望,带伤的猎狗回来了,领大伙儿找到了昏迷的他,还亲切地舔了他的手。然而,狗终因失血过多,永远地倒下了。
猎人后悔不已,哭了几天几夜,伤好后,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今生再不打猎杀生,一是主动劝诫村民和自己一起保护野生动物,二是救助流浪狗。不少人都十分纳闷,这个打了半辈子猎的家伙,咋一夜之间像换了个人似的呢?  
(有删改)
【小题1】请分析开头第一段的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2】就全文来说,猎人与熊搏斗的这一情节用了什么叙述手法?作者为什么要叙述这一情节?
【小题3】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哪一个?请分析其形象特点并简要说明原因。
【小题4】标题“最后的篝火”有何意蕴?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08 1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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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 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品叙述了冯五爷在天津卫开店的经历。冯五爷因经营不善而导致开店失败的经历,反映了读书人在经商过程中的辛酸与无奈。
B.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一定的经商能力。
C.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 这篇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语言活泼幽默,且极具地方特色。文中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词语,如“赛”“嘛”“辙”等。
【小题2】作品中的冯五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是怎样叙述冯五爷开店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邮筒旁停靠三分钟

我坐班车回老家,经过石砚湾的时候,车停了下来,司机把门打开,我看见路边有一个邮筒,但却没有一个要上下车的人。

师傅,怎么不开车呢?师傅看我一眼,没有作声,只是按下了喇叭,震耳欲聋地响了三声,然后才关门,启动班车,奔跑在这片交通仍不便利的山间马路上。

但比起二十年前,这条路已经便利多了。师傅终于开口,告诉我,所有的班车都会在这儿停靠,尽管到如今,邮筒已经生锈,荒草已然茂盛。

为什么?令所有路过的车辆,不约而同停靠并为之鸣笛的竟只是一个年轻人。80年代那会儿,年轻人流行南下打工,去广州、东莞、深圳、上海,总之没几个人留在老家。但有一个年轻人留了下来。

他绝不是害怕出门,而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县里邮局要将一批信件送去百里外的乡下,公路不通,村落不熟,年轻人是个热心人,便答应帮衬一把,送完再坐火车南下。结果,当年轻人把一封封信件送到各家各户,老人们感激涕零的样子,一下子触动了他。

信件都是出门打工的年轻人寄来的平安信,年轻人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自己应该留下来做一个邮递员,否则,老家的人们便可能收不到这些珍贵的家书。

年轻人说干就干,县邮局更是求之不得。就是从那天起,年轻人每天都会背着一大包的信件,先送完路过的几个村庄,因为老家隔着几座荒凉的大山,他总会在石砚湾的一个拐角处等车,等路过的拖拉机、摩托车,甚至牛马车。而那些赶车的人,得知年轻人是一位邮递员,也总愿意搭他一程。

送的次数多了,所有赶车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位邮递员,每天中午时分,会站在石砚湾等车,乡亲们知道他辛苦,放弃了南下打工的大好时光留下送信,便都敬着他,觉得他是一位平安信使,有时时间对不上,也会故意把车停在石砚湾,等到年轻人上车才走。

这一等便是二十年,开车人都在口口相传,在经过石砚湾的时候,一定要等一个送信的年轻人,直到县里的马路修通到每个乡村,直到每天开通了固定的班次汽车,直到年轻人在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不慎在陡峭的山路上摔倒。

开车的人再也没能等到年轻人,他走了,全身被摔得伤痕累累,但怀里的信件却丝毫无损,连一滴雨水都没能透进去。

但那些写信和收信的人,至今从未忘记有这么一位年轻人。乡亲们特意去县邮局申请了一个邮筒,安放在石砚湾那个年轻人等车的地方,里面塞满了各种信,那都是外出打工的人寄给年轻人的感谢信。

人走了,但信还在。每一辆路过的汽车都会在这里停靠一会儿,他们希望搭上年轻人的灵魂,带上他的那股精神,走遍千山万水,只为告诉你,邮政在,希望就在。

我想问,年轻人叫什么名字?刚开口,却已泣不成声,终究是没有问成。有些遗憾,但又有些许安慰,至少我知道,像他这样的年轻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唤作邮递员,如果可以,我想再加两个字,邮递员哥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面对“我”的询问,司机师傅只是“看我一眼,没有作声”,因为他认为“我”作为一个石砚湾人竟然不知道年轻人的事迹,他为此而恼火,懒得理“我”。
B.“但怀里的信件却丝毫无损,连一滴雨水都没能透进去”,这一细节描写凸显出年轻人的责任意识,他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
C.文中的年轻人是一位不知名的乡村邮递员,80年代主动放弃南下打工的机会,留在交通闭塞的家乡送信,给千家万户送去温暖和欢乐,其事迹可谓感人肺腑,催人泪下。
D.文章结尾表达了对这位年轻邮递员的敬仰、怀念、感激之情,并由年轻人而想到“像他这样的年轻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唤作邮递员”,可以说本文是作者奉献给这些绿衣使者的一曲赞歌。
【小题2】文章塑造了一位怎样的年轻人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在文中多次写到班车在邮筒旁停靠、鸣笛的用意是什么?请结合文本探究。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绝招
王世虎
周末,张县长去县里最偏远的清水乡视察工作。中午,一行人来到乡上最好的“金凤凰”大酒店吃饭。得知张县长爱吃鱼,乡领导特意挑选了一条五斤重的当地珍稀特产——黑鱼。黑鱼肉质鲜嫩,营养价值丰富,张县长大快朵颐,吃得是满头大汗。突然,觥筹交错中,张县长不小心被鱼刺卡住了喉咙,不一会儿,就痛得说不出话来了。
众人一下子慌了神。乡长李明灵机一动,说道:“张县长,吃菜,吃一大口菜把鱼刺顶下去。小时候吃鱼卡了刺,老人都是这么教的,很有效。”秘书一听,忙给张县长夹了一大团野菜塞进嘴里,张县长使劲咽了下去,可一点效果也没有。
“喝醋!”书记赵刚一拍脑袋,接道:“我在驻点村民家吃饭时,听他们说卡鱼刺了喝点醋,醋酸能把鱼刺软化掉。”说完,吩咐服务员拿来一瓶醋,张县长“咕咚”一口气灌下去大半瓶,但依旧没有作用。
“对了,鸭涎水!”办公室主任马波突然想起了什么,插嘴道:“我曾在专业报纸上看过介绍,说被鱼刺卡了,倒抓一只活鸭的脚让其鸣叫,流出口涎,然后喝下滋润喉咙,鱼刺很快便会溶化掉!”
“鸭涎水?不就是鸭子的口水吗?”张县长听完,脸色顿时一沉:“你这什么馊主意,让我堂堂一大领导喝畜生的口水?”
眼看着张县长的脸色涨得越来越红,秘书急了:“你们都别瞎出主意了,还是赶紧送医院吧!”大家这才反应过来,七手八脚把张县长扶上车,火速送往乡医院。
一瞧父母官来了,院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各科室的骨干专家开会,商讨剔除张县长喉咙里鱼刺的治疗方案。有人建议先做胃镜,查看鱼刺的具体位置,好对症下药;有人说应该立即照X光,尽快动手术;有人说乡医院条件有限,先止疼,然后送到县里的大医院……半个小时过去了,正在大家吵得不可开交之时,门口一个扫地的老头信步走了进来,说:“不就一根鱼刺么,至于大动干戈吗?如果你们真没办法,要不让我试试吧!”
“你?”院长疑惑地问道,“你是谁?”
一旁的护士长小声说:“他是新来的清洁工老孙头。”
“清洁工?”院长的脸色一变:“你不好好扫地,来这里添什么乱?”
“反正你们吵了半天也没个主意,不妨让我试一试。”老孙头淡定地说。
“开什么玩笑?”院长声色俱厉道:“张县长乃一县之长,他的健康关乎全县几十万百姓的幸福,何等尊贵?你又不是医生,怎么治?”
“我以性命担保!”老孙头拍着胸脯说,“如果治不好,我任由你们处置。”
老孙头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大家也不好再反驳什么。张县长见老孙头一脸的踌躇满志,也十分好奇,忍着疼痛问道:“老……老人家,你有什么好……好办法?”
“张县长,我的治疗方法既不用打针吃药,也不用做胃镜、拍X光片,只不过会受点轻微的皮肉之苦。但您放心,绝对不会很痛,而且‘手到病除’。”老孙头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好……好吧!”到这个地步,张县长也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了。
“那,我就得罪了!”老孙头说完,忽然一个箭步冲上来,双手用力紧紧掐住了张县长的脖子。
张县长哪里料到老孙头会来这么一手,只感到喉咙顿时一阵窒息和难受,紧接着胃里一阵剧烈的蠕动和翻滚,然后“哇”的一声将中午吃的东西全给吐了出来……
众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忙冲上前拉开老孙头,嚷着要将他押往派出所。
“你干什么?”张县长大声怒斥道:“我跟你无冤无仇……”说到这里,张县长突然又笑了起来:“哈哈,不痛了,鱼刺真的没啦!”说完,他激动地握着老孙头的手说:“老人家,真是太感谢你了!你这个绝招,是从哪儿学来的?”
“什么绝招?这还用学呀,我们清水乡的老少爷们从小都知道这个办法!”只见老孙头哈哈大笑道:“我以前是个打鱼的农夫,我们这里的渔民,每次出去打鱼,遇见贪吃的鸬鹚不肯把嘴里的黑鱼吐出来时,都是这么治它们的,而且百治百灵……”
县长愣住了。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张县长为了吃清水县当地的珍稀特产,特地跑到清水县最偏远的地方去,假装视察工作,以掩人耳目。
B.张县长在吃鱼时,不小心鱼刺卡到了喉咙,大家立刻慌了手脚。作品中对相关人物的描写,具有讽刺意味。
C.办公室主任马波所谓的“鸭涎水”能够溶化鱼刺,其实没有什么科学根据,所以遭到了大家的一致反对。
D.“高手在民间”,此话不假,一个医院的清洁工能够用“土法”治病,比医院的大夫技艺都要高超,值得大夫们深思。
E. 文章结尾“县长愣住了”颇有深意,也许张县长从老孙头的话里听出了弦外之音,结尾耐人寻味。
【小题2】请分析文章标题“绝招”的含义及妙处。
【小题3】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小题4】你认为老孙头的 “绝招”怎么样?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小题
钻石与气味
(美)希区柯克
丹尼尔一打开门,就看到乌黑的枪口,他马上意识到,这可不是普通的客人。拿枪的那位不速之客是个独眼龙。他打开门,一辆黑色汽车停在公寓外的停车场,丹尼尔还没有来得及打量司机,就被戴上眼罩,绑住双手推进后座。
汽车向右转了六次,向左转了三次,做了两次U形转弯。一分钟后,丹尼尔被粗鲁地带下车,他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
丹尼尔觉得,这地方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一种声音,一种气味,或一种无法确切说出的东西
取下眼罩。他看清那里坐着的一个人,大约五十岁,头发灰白稀疏,一张脸僵硬地笑着,露出一颗金牙。
“你是切割钻石的专家?”老头儿取出一个灰色的铁盒,放到丹尼尔面前说,“打开它!” 丹尼尔立刻认出了它。
“这是明克斯家的钻石!”丹尼尔说,“这么说,你们是——”
老头儿点点头。
三天前,明克斯家被窃一事,成了本地的头条新闻。这钻石项链如果不是全世界最美丽、最昂贵的钻石项链,那也是全美国首屈一指的。它重达一百五十克拉,另外还有一百多粒的小钻石,镶在大钻石的四周。
“我要你切割这颗钻石。”
丹尼尔差点儿跳起来:“为什么?”
“明克斯的钻石太出名。我必须分割零售。”
“可这钻石根本不值钱,这是假的,做得非常好,但是是假的。”丹尼尔说。
“不可能,”老头说,“你胡说。”
丹尼尔又拿起项链,仔细看了看说:“这东西是亨利做的,”他说,“这是按保险规则做的,真品从来没有戴过。我们干切割这一行的自成一体,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亨利和我交情不错。至于保险规则嘛,那是很普通的常识。”
“可是,就我所知,这些钻石是真的。”
“好吧,”丹尼尔说,“如果你要我证明,我可以替你切开。切开后,我愿意花十万元从你手里买下它。这条项链骗过大部分人,甚至专家。”丹尼尔停了一会儿,看着那老头儿,“如果你要找个人到这儿来鉴定,那人告诉你,这是真的。那么你就把我再带来,帮你切割,然后杀我灭口。你知道我是这一行中最好的。像这种钻石,你不会轻易找别人去切的,手一滑,它就是一堆不值钱的废物。坦白地说,我很高兴它是假的,我还不愿负破坏五百万钻石的责任。”
老头儿骂了一声,对独眼龙说:“把他送回家,我们可能还需要他。”
很快地,丹尼尔又被绑起来,罩上眼睛。当丹尼尔在等候开门时,他又嗅到了那种熟悉的气味。这时,丹尼尔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摘下眼罩,丹尼尔发现自己在一条胡同里,距离自己的住处并不远。当丹尼尔把钥匙插进钥匙孔的时候,瞥了一眼对门让他心动的那个公寓。对面没有一点动静。他走进屋里拿起电话。
“抢劫科,我是霍克警官。”
“关于明克斯钻石,它的新主人住在海洋车道139,2G。”
五分钟内。警察就到了丹尼尔的公寓。丹尼尔从门缝里看到两个穿制服的人大步走到对面,在敲2G的门。
丹尼尔听到对面一阵骚动,紧接着大楼后面传来响动。几分钟后,那个老头儿和独眼龙出现了。警察押着他们,他们的手被铐着。
第二天,明克斯钻石失而复得,成为头条新闻。警察很快就会捉到那个租公寓的可爱女人。丹尼尔内心深处,并不希望她被抓到,因为那两个歹徒的被捕,她有很大的功劳。正是她身上昂贵的香水味儿,向丹尼尔透露了消息。在那个城市,能用得起那么名贵香水的人不多。
当然,那是真正的明克斯钻石,谁也无法伪造。说到亨利,他只会做菜,他是那个城市波蜜餐厅的大师傅,有时间你可以尝尝他的手艺
(选自《外国最好的小小说(精选集》)
【小题1】联系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2】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丹尼尔的人物形象。
【小题3】文章最后一段画波浪线句子在内容和结构上分别有何作用?
【小题4】本文另一个标题叫“丹尼尔历险记”,较之“钻石与气味”,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学者王世襄
马未都
我和王先生认识是因为明式家具,那时王先生还住在北京东城区芳嘉园胡同一座深宅大院内。可惜此院今已不存,拆光盖了高楼,要不然可以建个名人故居,让喜欢明式家具的人有个凭吊之处,看看大家当年的生活状态。
那座大院是王家的祖产,从中可以隐约看出王家当年的风光。我第一次踏进王家大院时是一个晚上,深一脚浅一脚的,摸黑如同盲人。王先生住在内院尽东头的两间,其他房间均已为外人所占,他住的这两间,房矮屋深,潮湿阴冷。
今天已入藏上海博物馆的那批王先生收藏的著名明式家具,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参观欣赏,殊不知当年这些宝贝在王先生家的窘状。一腿三牙的黄花梨方桌用于切菜揉面,王先生在上面为自己也为客人做过多少次菜,无人可知。我清楚地记得王先生为我们炒菜起锅时的情形,叮当作响,菜未入口就涎水横溢。王先生是美食家,名副其实,不仅会吃还会亲自下厨,并能撰文评比美食的优劣。最逗的是有一次,一家美国大公司在王府饭店宴请王先生,他老人家自己在家先炒一菜,装入广口罐头瓶内,拎着去赴宴,并一路上对我说:“王府饭店的厨子不行,让他们尝尝我的手艺。”那天在餐桌上,当王先生将自己炒的肉丝菠菜装入盘中时,满桌嘉宾鼓掌,啧啧称赞。我觉得客人只是出于礼貌,尤其美国人本来就爱赞美人,王先生却认真地说:“刚出锅时比这还好,这会儿塌秧了。”
王先生的脾气不显山水,其实挺拧的。我们去的那个村叫后郭,家家户户都以倒腾古董为生,不必敲门,推门就是客人。记得有一家大门紧闭,犬吠如雷,王先生非要进去看看。我说不行,实际上一怕咬了王先生,二怕咬了我自己。可王先生从小养狗,一丁点儿也不怕,非要进门瞅瞅,拉都拉不住。他对我说:“过去有坐狗的,就不怕这类瞎叫的狗。”我当时还纳闷什么叫“坐狗的”,后来才知道就是偷狗为生的人。
王先生满嘴净是土词,北京土话按说我也知道不少,但他老人家的土话都是土话加行话,多少有点儿行业黑话的意思。提笼架鸟,养个鸣虫什么的百姓的乐儿,正是他最大的乐儿。有一次我去王先生家里,正值冬天,天黑风紧,屋里虽有炉火,仍得穿棉衣棉裤。看得出来,王先生见下一代人很亲,尤其能聊点儿嘎杂子事的,他都喜欢。聊着聊着忽然听见他屋中有蟋蟀串鸣,透着一股野趣的亲切。循声望去,炉边一窝两排穿着棉衣的葫芦,煞为有趣。虽已夜深人静,王先生依旧兴致勃勃地将所养鸣虫一一展示,这叫油葫芦,那是蛐蛐,叫起来高低尖团,睡觉不寂寞,完全一副孩童模样。
王先生的字写得很好,功底很深。我带过几个朋友求过他的字,他都欣然提笔,我却没好意思要,原因是求字显得生分。王先生的大作《明式家具研究》出版后,我求王先生帮我题字留念,王先生提笔写下:未都先生有道雅鉴。行文亲切,毫无学者的架子,我当时惶恐至极,今日睹之,心中仍感慨无限。
我早年与王先生熟,从未想过能拥有他的藏品,他的许多藏品我都在他家不止一次地欣赏过,记得“犀皮漆”这一专业术语就是听他老人家讲的。王先生有一个明代犀皮漆圆盒,他每次拿出让我看时都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当时我连摸的勇气都没有。王先生告诉我,这个圆盒收入到《中国古代漆器》《中国美术全集》等著作中了,非常难得一见,一副炫耀的表情。
睹物思人,王世襄先生已经作古,留给大众的是他等身的著作和他散落在博物馆和私人手中的藏品。我再一次感到,在文物面前,我们都是匆匆过客,只能拥有一段美好的时光。宝物总是聚聚散散的。古人说:“水浮万物,玉石留止。”水就是时间,我们算是漂浮其上的万物;那玉石就是文物了,有着人类不具备的沉稳,有着人类羡慕的光泽。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今天已入藏上海博物馆的那批王先生收藏的著名明式家具,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参观欣赏,但却没有人知道当年这些宝贝在王先生家的窘状。
B.王先生是美食家,会吃也会做。一家美国大公司在饭店宴请王先生,他自己在家先炒一菜,装入瓶内,拎着去赴宴,令主人非常尴尬。
C.王先生毫无学者的架子。他的大作《明式家具研究》出版后,作者求王先生帮自己题字留念,王先生提笔便写,行文亲切。
D.王先生对自己拥有藏品明代犀皮漆圆盒十分得意,他每次拿出让“我”看时都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当时“我”连摸的勇气都没有,生怕王先生恼恨。
E. 本文写学者却避开其学术活动,主要选取自己与王先生交往过程中的几件琐事,再现王先生生活的某些细节,使王先生的形象呼之欲出。
【小题2】请从选材、人物塑造、艺术手法等角度分析材料中画线语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