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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借给你的温暖
江文胜
这天晚上,天下大雪,出奇的冷。养猪专业户王老汉蜷缩在家里的火盆前,他不敢出门。
忽然,狗叫。王老汉极不情愿地打开屋门,一股刺骨的寒风迎面刮来,他打了一个激灵。王老汉哆哆嗦嗦地来到院子里,没见到任何人,可狗还在叫。
院子左边的一排房屋,是猪圈。他逐一查看猪圈,仔细地数,总共60头猪连毛发都没少一根。猪没被盗,狗为啥叫呢?肯定有情况,不然,通人性的狗是不会无缘无故地瞎叫的。 
果然,王老汉在那排距自己的住房最远的饲料库发现了“敌情”:喂猪的苕片饲料少了一袋!
王老汉立马来了精神,他赶紧回到屋里,拉上三十岁出头的儿子金华出来寻找。原来下了雪,现在雪停了,院子里从院门到饲料库、从饲料库到院门各有两行脚印,清晰可辨。金华说:“咱们跟着脚印去追那偷饲料的人!”王老汉说,“这是一个人的脚印,咱俩去追,可以对付,铁证如山,看他如何狡辩。”
父子俩一前一后顺着脚印一口气追到了蜡子山矿区宿舍。脚印通到一间砖房的门前没了,别的砖房都熄了灯,只有这间房没有熄灯。
真是胆大包天啊!做了贼还敢亮着灯?王老汉这样想。
窗是玻璃窗,玻璃上结满了冰花。左下角的一块玻璃没了,糊上了报纸。王老汉用舌头舔湿了窗户纸,用手指轻轻一捅,报纸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孔:一个黑黑的瘦瘦的中年汉子,坐在屋里的矮凳上,他的头上还冒着热气。啊!那袋装有红苕片的大编织袋赫然放在他的面前。床沿坐着一个双手笼在袖头里的老头,床头的被子下露出一个小脑袋,一个中年妇女站在这个黑汉子的对面。
王老汉父子猫着腰蹲在窗户外,大气不敢出,倾听着屋里的动静。
“粮,借来了。这就是,红苕片,100斤。你还愣着干啥?还不快去熬苕片汤!”汉子的声音。
“妈,快熬,我饿坏了,我要吃苕片汤。”小孩的声音。
“亚龙,这粮是咋借来的?”老人的声音。
“爹,我事先写好了借条,借条压在袋子下。”汉子的声音。
王老汉一愣,心想,我怎么没注意到那借条!真的有?
“这不是偷吗?自打你从娘胎里出来,我是怎么指教你的?做人要本分!还好,留下了借条,人要凭良心。但借粮容易还粮难哪!矿上不开工资,啥时候能还上?”老人的声音。
“爹,这个我想过。车到山前必有路,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我还有一双手。到春天,矿上如果还不能开支,我就到农村去帮工。听说王老汉厚道,日子也过得殷实,不然我干吗要借他的。我想去他那里,帮他干活,用工钱抵粮钱……”汉子的声音。
“快走!”王老汉在心里喊。他拉起儿子往家里赶。进了院子,王老汉急奔饲料库,果然发现了那张借条:
家里无米下锅。借一袋红苕干片。春天还。蜡子山矿区吴亚龙,此据。
某某年某月某日
上面还有一个用墨水作印泥盖的“吴亚龙”的私章。
太阳从蜡子山上露出头来。吴亚龙推开屋门,见门口堆了一些东西:一袋大米、一袋面粉、一大块猪肉、几条鲜鱼和一袋冻豆腐……吴亚龙像见到了天外来物似的翻来覆去地找,竟找不出一张哪怕是手指宽的字条……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准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借给你的温暖”为题,揭示了文章的主题,表现了淳朴的人性美。
B.小说运用了外貌、神态、动作、心理、对话、细节等描写手法,生动形象地刻画了王老汉和吴亚龙的形象。
C.这篇小说讲了一个感恩的故事,他把人物放在大饥饿的时代,用简洁的文字给人物设置了一个道德困境。
D.小说的结尾照应了题目,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而且,使得王老汉“诚信”的形象更为突出。
【小题2】小说中两处写到“雪”,分别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析。
【小题3】小说中王老汉和吴亚龙,哪一位是主人公?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2: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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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戏剧选段,完成文后各题。(12分)
常四爷  甭锁,我跑不了!
宋恩子  量你也跑不了!(对松二爷)你也走一趟,到堂上实话实说,没你的事!
(黄胖子同三五个人由后院过来。)
黄胖子  得啦,一天云雾散,算我没白跑腿!
松二爷  黄爷!黄爷!
黄胖子 (揉揉眼)谁呀?
松二爷  我!松二!您过来,给说句好话!
黄胖子  (看清)哟,宋爷,吴爷,二位爷办案哪?请吧。
松二爷  黄爷,帮帮忙,给美言两句!
黄胖子  官厅儿管不了的事,我管!官厅儿能管的事呀,我不便多嘴!(问大家)是不是?
众 对!
(宋恩子、吴祥子带着常四爷、松二爷往外走。)
松二爷  (对王利发)看着点我们的鸟笼子!
王利发  您放心,我给送到家里去!
(常四爷、松二爷、宋恩子、吴祥子同下。)
黄胖子  (唐铁嘴告以庞太监在此)哟,老爷在这儿哪?听说要安份儿家,我先给您道喜!
庞太监  等吃喜酒吧!
黄胖子  您赏脸!您赏脸!(下)
(乡妇端着空碗进来,往柜上放。小妞跟进来。)
小 妞  妈!我还饿!
王利发  唉!出去吧!
乡 妇  走吧,乖!
小 妞  不卖妞妞啦?妈!不卖啦?妈!
乡 妇  乖!(哭着,携小妞下)
(康六带着康顺子进来,立在柜台前。)
康 六  姑娘!顺子!爸爸不是人,是畜生!可你叫我怎办呢?你不找个吃饭的地方,
你饿死!我不弄到手几两银子,就得叫东家活活地打死!你呀,顺子,认命吧,积德吧!
康顺子  我,我……(说不出话来)
刘麻子  (跑过来)你们回来啦?点头啦?好!来见见总管!给总管磕头!
康顺子  我……(要晕倒)
康 六  (扶住女儿)顺子!顺子!
刘麻子  怎么啦?
康 六  又饿又气,昏过去了!顺子!顺子!
庞太监  我要活的,可不要死的! (静场。)
茶客甲  (正与茶客乙下象棋)将!你完啦!
注:本段选自老舍的戏剧《茶馆》,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常四爷是茶馆主顾,因一句“大清国要完了”而被捕入狱;刘麻子在剧中说媒拉纤;庞太监是慈禧太后身边红人,发财之后,想要娶老婆;康六是京郊贫农,养有一女,名为康顺子。宋恩子与吴祥子是老式特务。
【小题1】本文从表现形式上看属于戏剧中的____剧,括号里的话在戏剧中叫做  。(2分)
【小题2】请概括故事内容并指出社会状况。(4分)
【小题3】老舍认为剧中人物对话应该是“闻其声知其人,三言五语就勾画出一个人物形象的轮廓来”。说说作者是怎么表现出黄胖子的性格特征的。(4分)
【小题4】精彩的潜台词是老舍戏剧语言的又一突出特点。请说说课文结尾“将!你完啦!”的潜台词。(2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新儒学与书院讲学
中国社会由唐以下,因于科举制度之功效,而使贵族门第彻底消失。同时亦因印刷术发明,书籍传播方便,更使文化大流益易泛滥,渗透到社会的下层去。到五代、宋初,雕版印书术正式应用到古代经典上来,书籍传播日易日广,文化益普及,社会阶级益见消融。
到了宋代,新儒学崛兴。他们讲的是万物一体之道,故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他们的工夫则从“存天理,去人欲”入手。他们的规模与节目,则为古代《大学》篇中所举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项。他们大率都像范仲淹那样,为秀才时即以天下为己任。他们都抱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他们全都是具有清明的理智而兼附有宗教热忱的书生。这一派儒学,从宋初开始,直到明末清初始见衰替。前后有七百年长的时期,中国近代文化向社会下层之更深入与更普及,全由他们主持与发动。他们之间出过不少有名的学者,最为后人敬重的,则如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王守仁等。
与这一派儒学相随并盛的,则有“书院制度与讲学风气”。汉、唐两代,国家的公立学校,规制颇为详备,学员亦极盛。只有魏晋南北朝时代,公立学校有名无实,严肃的讲学风气,掌握在佛教的寺院里。宋、元、明、清四代的书院制度,则是一种私立学校而代替着佛寺严肃讲学之风的。书院的开始,多在名山胜地,由社会私人捐资修筑,最重要的是藏书堂,其次是学员之宿舍,每一书院,常供奉着某几个前代名儒的神位与画像,为之年时举行祠典。可见书院规模,本来是颇模仿佛寺而产生的。稍后则几于通都大邑均有书院。有的亦由政府大吏提倡成立,或由政府拨款维持。但书院教育的超政治而独立的自由讲学之风格,是始终保持的。在那时期里,政府仍有公立学校,国立大学与地方州县学均有。尤其如宋、明两代常常采取私家书院规制,模仿改进。但从大体说来,一般教育权始终在书院方面,始终在私家讲学的手里。我们可以说,自宋以下一千年的中国,是平民学者私家讲学的中国,教育权既不属之政府官吏亦不属之宗教僧侣了。
说到讲学的风气,最先亦由佛寺传来。宋、明儒的讲学,与两汉儒家的传经,可说全属两事。传经是偏于学术意味的,讲学则颇带有宗教精神。因此宋、明儒的讲学风气,循其所至,是一定要普及于社会之全阶层的。自北宋二程以下,讲学风气愈播愈盛,直到明代王守仁门下,如浙中之王畿,以及泰州之王艮,他们的讲学几乎全成了一种社会活动。同时又因为他们号为“新儒家”,讲的多注重在现实人生与伦常日用,因此他们常常不免要牵涉到政治问题。如是则私家讲学常要走上自由议政的路,而与政府相冲突。因此宋、明两代,亦屡有政府明令禁止书院讲学与驱散学员等事,宋代的程颐、朱熹,都曾受过这一种排斥与压迫。最显著的如明代末年的东林党,他们是一个学术团体,而同时被视为一个政治集团,他们虽多半是在野的学者,但在政治上形成了绝大的声势。因此我们若不了解此七百年来新儒家之精神与其实际的活动,我们亦将无法了解近代中国文化动态之枢纽所在。
(节选自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
【小题1】对文中叙述的“新儒学”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新儒学产生在唐以后的中国贵族门第彻底消失之后。
B.新儒学以天下为己任,其成员是一群在政治上具有狂热的宗教热忱的书生。
C.新儒学从宋初开始,直到明末清初才逐渐衰替,一直延续了七百年的时间。
D.新儒学使中国近代文化向社会下层更加普及与深入。
【小题2】(小题2)对中国古代“书院制度”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代的教育,先经过国家的公立学校的发展,然后是公立学校有名无实,教育转到佛寺的寺院里,最后发展为私立学校而代替佛寺教育。
B.古代的书院大多修建在名山胜地,原因是这些地方远离尘嚣,便于学生读书,同时书院选址又体现出新儒学高雅的鉴赏品味。
C.由社会私人捐资修筑的书院,一般都有藏书堂,有学员宿舍,还常常供奉着某几个前代名儒的神位与画像。
D.私人建立的书院牢牢控制着中国古代的教育大权,私塾取代公立学校,成为自宋至清一千年来的中国唯一的教育形式。
【小题3】(小题3)以下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书院讲学所带有的宗教精神,必然发展到让文化向社会各阶层的普及。
B.书院讲学所关注的现实人生与伦常日用,常常要走上自由议政的路子。
C.汉儒传经是偏于学术意味的,而书院讲学颇带有宗教精神,多与政治相冲突,屡屡遭到排斥与压迫。
D.从书院讲学开始的东林党,本身既是一个学术团体,又是一个政治团体。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问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
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小题1】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何爹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4分)
【小题2】分析下列句子的语言特点及表达效果。(3分)
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
【小题3】小说中详细描述“我”领教何爹的剃头刀法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文中说何爹的顾客越来越少,但他还是“宁可败走麦城也绝不背汉降魏”。这句话体现了何爹怎样的观点?你如何看待何爹的观点?请结合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理由。(5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再游北戴河
陈衡哲
提到北戴河,我一定要联想到两件事,其一是洋化,其二是时髦。我不幸是一个出过大洋不曾洗掉泥土气的人,又不幸是一个最笨于趋时,最不会摩登的人。故我到北戴河去--不仅是去,而且是去时心跃跃,回时心恋恋的--当然另有一道理。
千般运动,于我是都无缘的,虽然这是我生平的一件愧事,却不料在这样一个没出息的人身上,游泳的神反而找到了一个钟爱的门徒。当我跃身入水的时候,真如渴者得饮,有说不出的愉快。游泳之后,再把身子四平八稳的放在水面,全身的肌肉便会松弛起来,而脑筋也就立刻得到了比睡眠更为安逸的休息。
除去游水之外,北戴河于我还有一个大引诱,那便是那无边无际的海。当你坐着洋车,自车站出发之后,不久便可以看见远远的一片弧形浮光,你的心便会不自主的狂跃起来,而你的窒塞的心绪,也立刻会感到一种疏散的清凉。此次我在那里共住了六天。最初的四天,是白天晴日当空,天无片云,入夜乌云层层,不见月光,但我每晚仍到沙滩上去看雪浪拍岸。听海潮狂啸。虽然重云蔽月,但在微明半暗之中,也可以另外感到一种自然的伟大。有一天,夕阳方下,沙上海边,阒无一人。远望去,天水相接,一样的无边无垠。忽见东方远远地飞来了三只孤鸟,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到何处去,在海天茫茫,暮色凄凉之时,与我这个孤客,偶然有此一遇,便又从此相隔天涯。山石海潮,千古如此,而此小小的一个遇会,却是万劫不能复有的了。
朝日出来的地方,在东山的背后,故虽可以看见朝霞,但不能见到朝阳。待朝阳出现时,已是金光满天,人影数丈了。落日也在西山背后,只有满天红霞,暗示山后的情景而已。唯有月出是在海面可见的。我天天到海边去等待,天天有乌云阻障。到了第五晚,等到七点半钟,在东方水天相接处,忽然显出一条红光了。那光渐渐的肥大,成为一个大红火球,徘徊摇荡在天水相连处。不到一刻钟,便见沧波万里,银光如泻,一丸冷月,傲视天空。于是我便赶快雇了人力车,到联峰山去,在莲花石公园的莲花石上,松林之下,卧看天上海面的光辉。那晚的云是特别的可爱,疏散的是那样的潇洒轻盈,浓厚的是那样的整齐,那样的有层次,它们使得那圆月时时变换形态与光辉,使得它分外可爱。不过若从水面上看,却又愿天空净碧,方能见到万里银波的伟大与清丽。
北戴河的海滨是东西行的一长条沙滩,所以那里的区域,也就可以粗分为东中西的三部。
东部是以东山为大本营的。住在那里的人,大抵是教会派。他们生活的中心点是家庭,他们中间十分之九是外国人,尤以美国人为最多。他们对于外来的人,也能十分友善。
中部以石岭为中心点。住在那里的人,大抵是商人,尤多近年来在中国经商暴发的德、俄商人。代表中部精神的,是血红的嘴唇、流动的秋波以及富商们的便便大腹。似乎大家所企求的,不过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享乐而已。
西部以联峰山为中心点。住在那里的,除了外交界中人之外,有的是中国的富翁,与休养林泉的贵人。公益会就是他们办的。我虽然自度不配做那区域的居民,但一想到那些红唇肥臂,或是秃头油嘴,自命为天之骄子的白种人,我便不由得要感谢这些年高望重、有势有钱的公益先生们,感谢他们为我民族保存了一点自尊心。我在公益会的浴场游泳时,心里觉得自由,觉得比在中部浴场游泳时快乐得多了。
住在西部的中国人既多,女子当然也有不少。二三十岁的女子大抵是很斯文地坐着,撑着伞看看而已。恋爱的年轻男女却不是没有,是乘着月暗潮狂的时候,遮遮掩掩,羞羞涩涩,在沙滩上走走说说而已。虽然我因住居之时不久,见闻有限,但这个情形也未尝不可以代表住在那里一部分的中国青年在社交上的自由与管束。
廿一年九月
(原文有删改)
(1)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第一自然段使用了对比的手法,写作者到北戴河不是为了赶时髦,体现了作者留洋而不迷洋、不趋时的人格魅力,其中“另有一道理”巧妙地表现了全文的主旨。
B.游北戴河时的最初四天,入夜便乌云层层,不见月光,但作者没有遗憾和懊恼,而是从重云蔽月的景色中感觉到自然的另一种伟大,特别是对三只孤鸟的描写,给全文定下悲壮的感情基调。
C.在描写月出时,作者采用渲染烘托的手法,用云的可爱表现月的美丽,比如用三个“那样”渲染了圆月时时变换形态与光辉的可爱等。
D.作者描写了居住在风景区东中西部的人们的形象,十分生动形象,比如在概括“中部精神”时用“血红的嘴唇……富商们的便便大腹”等描绘出居住在中部的人充满腐化的气息。
E.北戴河是一个种族区域界限明显的中西方文化交流碰撞的旅游风景区,作者的见闻无不带有主观感情色彩,流露出民族文化思想,表现出对所看到事物的深入思考。
(2) 请简要分析文章在结构上的主要特征。
答:
(3) 文章最后一自然段的具体作用是什么?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答:
(4) 综观全文,简要探究作品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答: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的律师
赵凌
这是一个温暖的聚会,携着无边的尊敬,几百人在北京的严冬为一位老人祝寿。80岁的张思之频频起身向大家鞠躬致谢。一切尽在不言中。
作为律师,张思之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所办案件也多因敏感而少有公开,更不为媒体报道。他自嘲为“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可法律界却尊他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青年学者萧瀚说,他的名字应该被全世界所有律师知道,我不知道在世界范围内还能否找到一位像张思之先生一样,几十年如一日地涉险办案,从未胜诉却从未气馁的律师。因为有了张思之,作为中国人的我们或许可以骄傲地声称,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也许就在中国,而不在任何一个法治成熟的国家或者律师完全无以存在的国家。
张思之最为独特的勇气和成就是为异端辩护。张思之曾在中国历史上那场最著名的审判中出任辩护人。1980年,作为“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辩护小组的负责人,对这个“政治任务”,司法部事先已对辩护定下调子:定性不能碰;事实不能碰。而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仍为他的当事人抹掉了两条不成立的罪行:一是另立中央,二是谋杀***。
此时的中国刚刚恢复律师制度,端坐在特别法庭辩护组中央的张思之那刻十分瞩目。然而,此时的他已经53岁。之前张思之经历了15年劳改时光,后又在北京垂杨柳第二中学做了5年教师。
“两案”辩护是张思之律师职业的重航,也是他为“异端”辩护的开始。1990年代初,张思之先后为一批被指控“颠覆政府”的被告人担任辩护律师。多年跟随张思之办案的傅可心女士说,“尽管是依法辩护,但在某些至今仍然把法律当作权力的奴仆的人看来,这似乎也有‘对抗政府’之嫌。可以想见,办理这类案子,需要何种勇气和忠于法律的公心。”
对于这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案件,张思之深知结果的无可更改,但仍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因此被喻为人权律师。
张思之说,作为律师,我认为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身处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境地,“肉食者”的权利意识历来淡薄,使用法律维护人权恰恰是律师的“正道”。
学者贺卫方写打油诗描述张思之:“休言耄耋入老境,酒后面色如稚童。用不告别公莫忘,奋斗直到法治成。”
张思之早年已写好遗嘱之类的东西交给自己的律所,他不惮承认并也时刻洞察随时而来的危险,这危险包括非正常失去生命。张思之最欣赏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他悲哀于一个律师都无法免于恐惧,何谈让他人免于恐惧。
代理上海郑恩宠案,被几部黑车尾随“护驾”多日后,张思之干脆微笑挥手和他们致意。描述这段经历时,80岁的张思之面色顽皮确如稚童。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这是张思之的感言。
如萧瀚所言,张思之所承办的案件几乎都是最高难度的案件,这种最高难度并不是体现在案情本身的扑朔迷离,而是体现在案件所处的现实背景。“张思之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失败,那是另一种代表了时代和社会的失败,于他自己而言恰恰是最大的成功。”
即使预知必输必败,张思之仍呕心沥血为下一个案件做好准备。这要怎样强壮的心灵才能做到?张思之说,没有韧性,是战斗不下去的。熟悉他的人评价张思之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所谓真正,或许正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性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
张思之耐烦,不慕轰动,对所办政治大案不常提起,却对那些不起眼案子中不起眼的小人物心有戚戚。张思之说,每次想起宁夏那个父女同穿一条裤子的农民家庭,他都想落泪。 “底层太苦了”。生日致辞中,80岁的张思之声声感谢那些并不在场的普通人,“向弱势大众表达我绵绵不尽的诚意”。
法律学者邓正来评价张思之有一种“在体制中拒绝主流”的品格。“我以为这是一位有担当的律师和一个有批判性的知识分子都需要的品格。”邓正来说,“张老有一句话我内心极为喜欢,‘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具有这种品格并做这一层事业的人,必能安享一种内心真正的寂寞,我愿张老继续怀着这种高贵的寂寞前行。”
祝寿酒会上作为主角的张思之诚惶诚恐,坐立不安,一副担待不起的样子。闻讯而来的祝贺者远远超越了律师界,也超越了法律界。在这个意义超越祝福含义的场合,张思之说,他被某种说不出的力量感动了。
当道贺者李锐、江平、蒋彦永、茅于轼与张思之并肩坐在一起时,这五位只向真理低头的老人所构成的动人画面将永为经典。
(《南都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李作鹏,1914年4月24日生,江西吉安人。“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②“我为什么要为那些践踏法律的人辩护?很简单,为了维护他们的基本人权。”他说,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不能剥夺他的辩护权,“我不可以违背我自己的天职,我是个律师”。——《张思之:我为什么为“异端”辩护?》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张思之作为律师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这是因为所办案件因敏感而不被公开,也不被媒体报道,但这并不能影响他的伟大。
B.张思之认为律师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面对那些践踏法律的“异端”,他虽然不喜欢,但是依然选择替他们辩护,这不是哗众取宠,而是律师的天职——维护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
C.李作鹏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罪名昭彰,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仍然坚持为他的当事人抹掉了两条罪行。
D.张思之最欣赏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作为一个律师都无法免于恐惧,这体现了在我们这个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社会里权利意识的淡薄。
E.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如一团火一样,持续放光散热,仗义执言,义无反顾,只向真理低头。他赢得了律师界、法律界乃至法律界之外的尊重。
【小题2】一生都未胜诉,可法律界却尊张思之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本概括分析。
【小题3】这篇传记在写法上特点突出,谈谈文章大量的引用有什么表达效果。
【小题4】熟悉张思之的人评价他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心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你是否认同此观点,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