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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汪曾祺
李小龙已经是中学生了。过了一个暑假,上初二了。
学校在东门里,李小龙的家在北门外东街。从李小龙家的巷子出来,是越塘。
从越塘的坡岸走上来,右手有几家种菜的。左边便是菜地。李小龙看见种菜的种青菜,种萝卜。看他们浇粪,浇水。种菜的用一个长把的水舀子舀满了水,手臂一挥舞,水就像扇面一样均匀地洒开了。青菜一天一个样,一天一天长高了,全都直直地立着,都很精神,很水灵。萝卜原来像菜,后来露出红红的“背儿”,就像萝卜了。他看见扁豆开花,扁豆结角了。看见芝麻。芝麻可不好看,直不老挺,四方四棱的秆子,结了好些带小毛刺的蒴果。蒴果里就是芝麻粒了。“你就是芝麻呀!”李小龙过去没有见过芝麻。他觉得芝麻能榨油,给人吃,这非常神奇。过了菜地,有一条不很宽的石头路。石头路的西边是一片很大的苇荡子。春天,苇荡子里有很多蝌蚪,忙忙碌碌地甩着小尾巴。很快,就变成了小蛤蟆。小蛤蟆每天早上横过石头路乱蹦。你们干嘛乱蹦,不好老实呆着吗?小蛤蟆很快就成了大蛤蟆,咕呱乱叫!
走完石头路,过了傅公桥,是一条很宽很平的大路,当地人把它叫做“马路”。
马路东,是一大片农田。春天,他爱下了马路,从麦子地里走,一直走到东门口。
麦子还没有“起身”的时候,是不怕踩的,越踩越旺。麦子一天一天长高了。他掰下几粒青麦子,搓去外皮,放进嘴里嚼。他一辈子记得青麦子的清香甘美的味道。
他看见过割麦子。看见过插秧。插秧是个大喜的日子,好比是娶媳妇,聘闺女。
插秧的人总是精精神神的,脾气也特别温和。又忙碌,又从容,凡事有条有理。
他们的眼睛里流动着对于粮食和土地的脉脉的深情。一天又一天,哈,稻子长得齐李小龙的腰了。不论是麦子,是稻子,挨着马路的地边的一排长得特别好。总有几丛长得又高又壮,比周围的稻麦高出好些。李小龙想,这大概是由于过路的行人曾经对着它撒过尿。小风吹着丰盛的庄稼的绿叶,沙沙地响,像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李小龙在歌里轻快地走着……
李小龙有时挨着庄稼地走,有时挨着河沿走。河对岸是一带黑黑的城墙,城墙垛子一个、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列着。城墙外面,有一溜荒地,长了好些狗尾巴草、扎蓬、苍耳和风播下来的旅生的芦秫。草丛里一定有很多蝈蝈,蝈蝈把它们的吵闹声音都送到河这边来了。下面,是护城河。随着上游水闸的启闭,河水有时大,有时小;有时急,有时慢。水急的时候,挨着岸边的水会倒流回去,李小龙觉得很奇怪。过路的大人告诉他:这叫“回溜”。水是从运河里流下来的,是浑水,颜色黄黄的。黑黑的城墙,碧绿的田地,白白的马路,黄黄的河水。
去年冬天,有一天,下大雪,李小龙一大早上学去,他发现河水是红颜色的!
很红很红,红得像玫瑰花。李小龙想:也许是雪把河变红了。雪那样厚,雪把什么都盖成一片白,于是衬得河水是红的了。也许是河水自己这一天发红了。他捉摸不透。但是他千真万确看见了一条红水河。雪地上还没有人走过,李小龙独自一人,踏着积雪,他的脚踩得积雪咯吱咯吱地响。雪白雪白的原野上流着一条玫瑰红色的河,那样单纯,那样鲜明而奇特,这种景色,李小龙从来没有看见过,以后也没有看见过。
有一天早晨,李小龙看到一只鹤。秋天了,庄稼都收割了,扁豆和芝麻都拔了秧,树叶落了,芦苇都黄了,芦花雪白,人的眼界空阔了。空气非常凉爽。天空淡蓝淡蓝的,淡得像水。李小龙一抬头,看见天上飞着一只东西。鹤!他立刻知道,这是一只鹤。李小龙没有见过真的鹤,他只在画里见过,他自己还画过。
不过,这的的确确是一只鹤。真奇怪,怎么会有一只鹤呢?这一带从来没有人家养过一只鹤,更不用说是野鹤了。然而这真是一只鹤呀!鹤沿着北边城墙的上空往东飞去。飞得很高,很慢,雪白的身子,雪白的翅膀,两只长腿伸在后面。李小龙看得很清楚,清楚极了!李小龙看得呆了。鹤是那样美,又教人觉得很凄凉。鹤慢慢地飞着,飞过傅公桥的上空,渐渐地飞远了。
李小龙痴立在桥上。
李小龙多少年还忘不了那天的印象,忘不了那种难遇的凄凉的美,那只神秘的孤鹤。
李小龙后来长大了,到了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鹤。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
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
(有删改)
【小题1】(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李小龙的活动为线索展开,一方面通过李小龙的视角观察和发现自然世界的勃勃生机,一方面写出少年独特的心理感受、成长经历。
B.汪曾祺善于捕捉细节加以描摹,文中种菜人舀水浇菜的自如,李小龙初见芝麻时的惊喜,插秧人又忙碌又从容的劳作,都描写得十分生动。
C.“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比喻风吹庄稼的沙沙声,作者以此表现了田野间的和谐安宁,烘托出李小龙走过庄稼地时内心的愉悦、轻松。
D.“一条玫瑰红色的河”与雪白的原野相互映衬,渲染出一种神奇的美,作者以诗意的笔触美化了自然环境恶化的现实,字里行间潜藏着深沉的忧虑。
E. 李小龙的活动场景是恒常的,但自然万物却是变化的,蛤蟆声、蝈蝈生、水流声、庄稼的成长,这些景物在汪曾祺笔下构成了一个有声有色的美好世界。
【小题2】(小题2)从文中看,李小龙是一个怎样的少年?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题3)结尾写道:“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这两句话传达出怎样的人生感悟?请结合文章加以探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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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深山里的小戏班
丁果小店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经常去看戏的人,但每次听到锣鼓的声响,我还是要停一下脚步。不为戏曲的内容,只为心中那一个一直无法抹去的小戏班,那一群生活在戏班里和戏班外的人们。
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十年前,我去了一趟寺院沟——一个坐落在海拔1700多米的大山深处的小村。小村很小,也很穷。84户,300多口人,年人均收入不足300元。我去时小村刚刚通了电,离乡政府40里的路,还是一条羊肠小道,很多地方只能容得下一个人行走,对面来人是要先靠边躲一躲的。因此,小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一辈子就没有去过县城,甚至是乡政府。经济落后,文化更是贫乏。“寺院沟缺粮油,既苦又闷鸟难留”是小村的真实写照。
大山太沉闷了,沉闷太久了便需要一点声音,一点大山自己的声音。于是,在更早的十年前,寺院沟有了自己的小戏班,有了自己的锣鼓声和欢笑声。
小戏班的成立是因了一个在外地剧团跑了几年龙套的年轻人。他,叫段军章。在回村的日子里,受不得小村的寂寞,于是和十几名同样不甘寂寞的青年凑到一起,商量着要办戏班。而这也得到了村干部和村民们的大力支持,这些尚未解决温饱的人们捐款捐物,上山砍柴换钱为他们购买了行头、请来了师傅……
小戏班办起来了,寂静的山村一下子有了生机,遇上丰收节日,碰上红白喜事,就连谁家来了亲戚,山民们都要打起锣鼓,穿好行头,唱上一出,乐呵乐呵。
十年前,我原是要去一顷地的,一个与寺院沟一山之隔的小山村。我去寻访一位赤脚医生——小白。小白是那座方圆几十公里的大山里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他没有留在省城,而是回村接过父亲的药箱,当起了赤脚医生。
那天,我并没有见到小白。早上8点从县城出发,因了老乡的一句口误,一直到晚上9点,我都很迷茫地穿行在无边的大山里。路上,在一个只有10几户名叫东台沟的小村里,我见到了一位代课老师。老师教着1—5年级6名学生,因为小村建在两道几乎直立的山崖间的谷底,整个小村一天最多时只能见到一个小时的阳光,而老师已在小村教了18年的学。也正是老师告诉我去一顷地的路,告诉我小白刚刚来过这里,给人送药。我也才在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听到了寺院沟村因庆祝通电而唱响的古韵新声。
戏班没有著名演员,也没有高级音响,他们只用自己的方式演着自己的戏。据说,最初他们只是在本村演出。后来,每当散戏后,看着山路上三乡五里、十里几十里来看戏的乡亲,深一脚浅一脚走向夜色,演员们心里便会升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们说:大山需要声音,这声音应该响在大山的每一个角落。从那以后,农闲时他们便开始奔波于方圆百里的山野农家,义务为熟悉或不熟悉的乡亲送戏。他们,成了大山里传播声音与欢乐的使者!   
我在寺院沟住了5天。房东名叫刘琢,58岁,是名党员。老刘每天都要去山里,走得很早,回来很晚。他是乡里特聘的护林员和当时的农林特产税的税征员,每年他能收到1000多元的税,每年,他的工资是60元。那几天的夜晚,老刘向我讲述了许多小村和小戏班的故事,只是从不说他自己。他说那老师是个好老师,把所有的阳光给了孩子们;他说小白是个好孩子,为了临县一个不认识的病人,大年三十夜里冒雪走40里的山路;他说小戏班的演员们大冬天点篝火、住帐篷、吃冰水;他说张瑞唱倒了嗓子就跑龙套拉大弦;他说戏班的人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让戏演下去,让寂寞的乡亲有个笑脸,让穷困的人们有个希望;他说他对不起我,因为一直只能让我吃土豆小米饭就咸菜,只能睡土炕还要和他盖一个被子……
十年过去了,大山在变化,大山里的人们也在变化,尽管村里通了路,有了电,人们有了电视机、录音机,然而乡音系魂,故土芬芳。听说农闲时小戏班义务为百里乡亲送戏的传统依然没变,乡亲们对小戏班的迷恋依然如故。忽然想起十年前离开寺院沟时,老戏迷陈玉山说的那句话:“在这宏厚的大山里,不能没有咱自己的响动,有了这响动才有大山的灵气。”  
(选自2008年2月11日“新浪微博”,有删改)
【小题1】为什么“小戏班”会在“我”心中“一直无法抹去”?请作简要分析。(5分)

【小题2】作品标题为“深山里的小戏班”,为什么还写了赤脚医生小白、不知姓名的代课老师以及房东刘琢等人?(4分)

【小题3】“小戏班”是大山贫困闭塞环境的产物。随着大山环境的不断改善,“小戏班”是否还有必要保留?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陪着母亲看花开花落
崔修建
68岁的母亲刚刚搬到城里不到半年,竟然被医生宣判得了老年痴呆症。他一时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因为他心目中的母亲一向是坚韧的,那么多的磨难都没有击倒过她。然而,他现在必须要面对这样的事实-----老年痴呆症正将母亲一点点地拉入越来越痛苦的死亡之旅,母亲开始失忆。几个月后,竟连她最疼爱的儿子也不认识了。
母亲的这一生实在是太辛苦了,在黄土高原上那个贫瘠的小山村,母亲三十五岁失去丈夫,一个人守着几亩薄地,苦苦地拉扯着三个孩子,不但让他们健康地长大,还把他们都送进了大学,漏雨的寒舍竟成了山村远近闻名的“大学生之家”,还让三个孩子在外面的广阔世界里各自打出一片令人羡慕的天地。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是国外知名企业里的金领,最小的他如今已是一家大公司的总裁,身价早已过千万元。
自从母亲住进城里,他就开始减少工作上的应酬,努力地多挤出一些时间陪母亲。母亲生病后,他连工作的时间都大大地压缩了,除了特别重要的事情到公司去处理一下,他把大量的时间留给了母亲,他想陪着母亲走完生命最后这一段让人心疼的路。
他想尽一切办法,期望唤醒母亲的记忆,然而,可恶的病魔似乎有意难为他,母亲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任他怎样竭尽全力。给她洗脚时,看到她那木然的样子,他心酸得直想大哭一番。
唯一让他感到有些欣慰的是,母亲对他摆到阳台上的那一盆盆花,似乎有着一种特别的喜爱。每天都在忙着为它们浇水、松土、修剪……然后,就呆呆地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那些花,眼睛里闪着慈祥的光亮。
每每此时,他也会安静地坐在母亲身旁,一会儿看看母亲,一会儿看看那些姹紫嫣红的花朵,细细的阳光透过窗玻璃,柔柔地拂着面颊,听着时光流动的声音,他的思绪不禁肆意地漫射开来。
他记忆里的母亲一向喜欢花的,无论是爬满栅栏的牵牛花,还是后院的刺梅,连那金黄的蒲公英和紫色的打碗花,她都喜欢得了不得。她曾说,懂得了花的生命,就能品出生活的滋味。那时他正是被梦想激励的翩翩少年,无暇也不愿去慢慢地赏花,自然无法读出藏在花里的奥妙意蕴。
时间久了,那些鲜亮的花朵,仿佛都懂母亲和他的绵密的心思,在他们母子深情满怀的注视中,有的开得淡然,有的开得热烈,有的开得急促,有的开得从容,有的开得短暂,有的开得持久,有的开得繁盛,有的开得朴拙……每一种花似乎都在展示着一种生命的样式,都在讲述着一段生命的故事。
与花朝夕相守,渐渐地,他挥走了弥漫心头的伤感。他知道:痴呆的母亲依然是幸福的,虽然很多很多的人间往事,她都已经无法记起,但她慈爱的眼里有花,静谧的心里有花,她那如花一样丰富的情感,只是她无法与人交流而已。
在陪伴母亲看花开花落的日子里,他疏于公司的管理,丧失了几次重要的商机,少赚了数百万元。但他丝毫不后悔,他跟最好的朋友说:“其实,不是我在陪母亲,而是母亲在陪我。伟大的母亲在她生命的最后历程里,仍然在默默地教我理解生命的要义。”
一瓣瓣的花开,一瓣瓣的花落,谁听懂了岁月深情的叮咛?谁又馈赠了岁月珍贵的礼物?在那些平凡琐屑的日子里,在那些绚丽张扬的日子里,面对那一对心意绵绵母子,我们除了奉上一份由衷的敬佩,还应该轻叩心扉:我们是否仍有一份从容看花的心情,是否仍有一份读懂花语的认真和执著?   
【小题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两项都对得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得2分,有选错的给0分)(4分)
A.这篇文章题为“陪母亲看花开花落”,其实更是一次母亲陪“他”看花并默默地教“他”理解生命的要义的过程。
B.当母亲在逐渐失忆几个月后,竟连她最疼爱的儿子也不认识了,他的心情是心酸、失望、痛苦而无奈的。
C.“漏雨的寒舍竟成了山村远近闻名的‘大学生之家’,还让三个孩子在外面的广阔世界里各自打出一片令人羡慕的天地。”作者想告诉我们: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D.文中提到“他”减少工作上的应酬来陪母亲,虽然能够反映出他的一片孝心,但也能折射出成功后的他对工作已有了一丝懈怠。
E.本文运用第三人称的手法,将叙事与抒情巧妙地融合,语言朴实,内蕴丰厚。
【小题2】根据全文内容,简要分析母亲的性格特点。(4分)


【小题3】怎样理解“懂得了花的生命,就能品出生活的滋味”在文中的含义?(4分)


【小题4】阅读本文,你获得了哪些启示?请结合原文并联系自身的经历,谈谈你的认识。(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犁的情结  
高维生
农具中,我最喜欢的是犁。辽阔的土地,一头牛,一只犁杖,一个人,耕过的田地,像海中翻腾的浪花,有了鲜活的气息。犁像笔一样,写下对土地的情感,对丰收的渴望。农人的吆喝声,单调、朴实、透明,风儿似的掠过,牛儿循着熟悉的声音,牵动犁杖。
一个农人的活计做得是否地道,不仅看他出不出力,重要的是对土地的情感和对农具的热爱。打量他的犁杖,就了解了一切。
农具当中犁是让人尊重,敬畏的,如果把农具排行的话,犁应为老大。这并不是因体积而论,是它的耐苦、执著和坚毅。犁像动物界中的老虎,平时安静,隐卧一旁,动起来有摧枯拉朽之势。一年中,大多的时候,它闲置被人遗忘,只有播种的季节,回到土地上,积攒的力量才爆发出来。
今年春天,我回到故乡,在延吉喧闹的街头,寻找童年的足迹。童年的大杂院,变作前尘往事,一条宽大的马路,掩盖了我在异乡的不尽思念。站在马路边,注视穿梭般的车流,耳边的聒噪,有了不尽的感伤。
第二天,在友人的陪伴下,来到了五凤屯,这是我童年生活过的地方。
乡村人少车少,没外人打扰这儿的平静生活,一个人走在洪分河的堤坝上,两旁是桦树林,它摆脱了冬天的冷酷折磨。新生的叶子滑爽,富有弹性,清晰的纹络,流动着土地的汁液。蔓延的野草中有打碗花和飞舞的蝴蝶,草的清香像水一般地涌动,一潮潮地扑鼻。鸟儿像歌手,唤醒了深深的记忆,消除了心中郁积的烦躁。欢快的河水,像大地的女儿抛下的缎带,丰富的情感,润养岸边的村庄、田野。慢悠悠走动的牛车,铃铎的叮咚声,让我想起童年的欢乐。
不远处的土地上,一头牛拉动犁杖。农人的吆喝声,听后特别舒坦,不像汽车的噪音,撕裂耳膜。牛听着主人的指挥,犁划开黑土地,犁尖被土地磨得锃亮,没一点斑斑锈迹。农人神情专注,无一丝杂念,那一刻,他在倾听土地和犁的情语,翻耕的泥土,像一朵朵开放的花儿,舒展的叶子,浸润清晨的露珠,漫着花的清新。我在鲁北平原,见过忙春的景象。有的人家牲口紧张,一家老少齐上阵,父亲扶犁,儿女和妻子拉犁。套绳搭在肩头,弯弓腰身,一步一个脚印,留在身后的土地上。汗水湿透衣服,滴落在泥土中。人和土地的情感,不是一两句简单话说得清的。
我扶过犁,上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铺天盖地,风起云涌。一个学期要有多少课时学工学农,走出校门,到广阔的天地里去学习劳动。上农业课的老师是个男老师,课堂上除了讲课本的知识,他还说了很多的趣事。在他下乡的邻屯,有一个上海知青集体户,刚到东北的时候,闹了好多的笑话。上海弄堂长大的年轻人,细皮嫩肉,穿着统一发的黄大棉衣,戴着黄棉帽子,操一口南方口音,惹得乡下人好喜欢。他们还不知苦难的滋味,对乡村事事感到新鲜:板障子、柈子垛、土炕、雪堆、屋檐下的冰溜子。看村头往地里拉粪的牛车,觉得很有意思,就像电影中的英雄人物在战场上,对着前方大声地喊道:‚前进!‛牛车一动不动,急得不停地拍打牛身上,牛慢慢地倒刍,听不懂知青小伙子在说什么,更听不懂江水滋润的南方话。
我们喜欢男老师的实习课,在田间地头的劳动,搀杂玩耍的因素。有一次,我们到学校的学农基地上课,一张犁摆在地头,他牵来牛,教同学们如何上套,讲耕地对一年的重要性。他做一系列的示范,告诉我们在扶犁中注意那些环节,牛在他的吆喝声中,拉着犁听话地向前走。犁翻开土地,男老师扶犁的神态,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一个同学都要上去,亲手扶犁,试一试,犁在我们的手中变得不听使唤,牛也不听话了,走走停停,像在田地散步休闲。轮到我上场,更惹得同学们大笑,我扶犁时东摇西晃,像喝醉了酒,牛儿不时地‚哞哞‛叫两声,提出抗议。
犁在我的眼中是浪漫的,像一首长诗,歌颂人、土地、未来。它是那么地热爱土地,从不背叛。它不像镰刀,如同一只不安稳的松鼠,做些琐碎的事情,然后被人随便地丢弃。
一个人在春天,在童年的乡村的大地,又一次听犁的歌唱。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以“犁的情结”为题,主要抒发了对土地的热爱、对丰收的渴望、对童年的回忆以及对“犁的消失”的伤感。
B.文章第三段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赞扬了“犁”的独特品性,同时也对“一年中大多的时候,它都闲置着被人遗忘”略感遗憾。
C.第六段“鸟儿像歌手,唤醒了深深的记忆,消除了心中郁积的烦躁”、第七段的“农人的吆喝声,听后特别舒坦,不像汽车的噪音,撕裂耳膜”,与作者对童年的回忆以及文章的主题相呼应。
D.上海知青“对着前方大声地喊道;‘前进!’牛车一动不动,急得不停地拍打牛身上”,这里通过特写镜头,表现了知青们与乡村的格格不入。
E.本文是作者身处“童年的乡村的大地,又一次听犁的歌唱”之后,从心底里唱出的乡情、“我”、土地与未来相依相恋的一曲动人的赞歌。
【小题2】文章以“犁”为线索,多次具体描写了人们使唤牛或用犁的活动,请简要概括。
【小题3】文章说:“农具当中犁是让人尊重,敬畏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犁”尊重、敬畏的理由有哪些?
【小题4】作者说:“犁在我的眼中是浪漫的”。请结合材料,探究“浪漫”的表现与作用。

同类题4

城市准入与共同体精神
①21世纪中国几大城市都在讨论准入制度,以便把“低素质”的人排除在城市之外,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准入制度的提出是有其现实背景的。这个背景就是城市治安的恶化。有人认为城市的外来闲杂人员是造成人们缺乏基本安全感的罪魁祸首,必须限制。可是这种变相的户籍制度和市场经济有着根本的冲突。经济学家们早就发现,在一场经济博弈中,当那些追求最大利益的博弈者们知道这场博弈是不断重复的交易或游戏时,当他们对其他博弈者过去的表现都相当了解时,当博弈人数有限时,他们之间就更喜欢合作。
②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们过去说农民老实厚道,特别是那些越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就越老实厚道。如今突然把这些农民称为“低素质”的闲杂人员,说他们是犯罪的根源,原因之一,是他们离开了过去那个面对面的生活圈子,来到了谁也不认识的大城市。来无踪去无影,老实厚道已经不符合他们生存的利益。大家要做的都是一锤子买卖,一锤子买卖当然就没有必要信守不断重复的交易或游戏规则,偷偷抢抢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③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就需要社会成员都意识到彼此打交道不是一锤子买卖,意识到他们之间的交易或者游戏要不断重复,彼此要不断增进了解,共处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圈子”之中。这样,大家即使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必须时时顾及对他人的责任。再简单地说,构成社会基础的是一个共同体或者社区。
④现代国家成了维护陌生人之间游戏规则并确保这种游戏不断重复的权威。比如,当你到美国的一个大都市,可以把自己的信用卡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用不着担心自己受欺诈。现代国家的管理已经如此周密,保证了这种不相干的人之间的交易也是要重复的。不过,所有这些都不能取代基层的制度建设;在人们从村庄一样的面对面社区走进现代大都市所代表的陌生人社会时,怎么在最大限度上维护传统的共同体纽带?城市化进程恰恰是这方面的一块试金石。
⑤在城市化中吸收外来人员方面最成功的,还是战后的日本。一位日本官员在10年前说了一句话:日本是一个村庄!高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也没有打破村庄里那种面对面的社会人际纽带。战后日本给农民的福利非常丰厚,农村的基础教育是世界一流的。在工业化进程中,东京的一个大公司跑到一个村子,一下子把村子里一年毕业的学生全雇下来。这样,村子里一代人集体进城,到了一个公司,有了终身的工作和优厚的福利。他们自然以公司为家,在大都市还和在村子里一样,维持着对小共同体的忠诚。
⑥从世界工业化的大历史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准入制度不仅无助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治安问题,从长期看,可能会把治安搞得更坏。城市治安恶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外来“闲杂人员”失去了传统的共同体和面对的人际网络,同时又不能进入新的共同体,并建立新的人际网络。这样的环境自然促使他们在和周围的人打交道时进行一次性的交易。上述各国国情虽然不同,但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治安问题的根本都是城市的社区接纳外来人员,使他们把城市看做是自己的家园,建立新的共同体的归依感和责任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本文取材于薛涌《不要把穷人拒于城市之外》)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提供的信息的两项是(5分)(   )
A.由于城市治安的恶化,21世纪中国几大城市都制定了准入制度,把“低素质”的人排除在城市之外,以维持城市基本的社会秩序。
B.城市的外来闲杂人员是造成人们缺乏基本安全感的罪魁祸首,必须限制。
C.越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就越老实厚道,是因为他们处在一个小的共同体中。
D.在人们从村庄一样的面对面社区走进现代大都市所代表的陌生人社会时,城市化进程是衡量传统的共同体纽带维护好坏的标准。
E.战后的日本在城市化中吸收外来人员方面最成功的原因是日本是一个以农民为主要社会成员的村庄。
【小题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治安问题的根本方法是(3分)(  )
A.城市的社区接纳外来人员,使他们把城市看做是自己的家园
B.给农民以丰厚的福利,大力加强农村的基础教育
C.建立新的共同体的归依感和责任感
D.让外来人员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小题3】根据文章内容,说说“共同体精神”的内涵是什么。(4分)
【小题4】作者认为现代城市怎样才能实现长治久安?(4分)

同类题5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契约
还有三天就是腊月二十三,窗外时常零星地响起鞭炮的声音。刘越正在发呆,就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他有点烦恼地站了起来,打算弄点什么来吃,最好比平常丰盛些,好歹像个过节的样子。
灶台上凝固了厚厚的油渍,泛着恶心的油黄色。刘越皱了皱眉,还是把锅放了上来,这个时候玉茹推门进来,哼着歌。拎着大包小包扫来的战利品。
“玉茹,”刘越忍不住说,“明天,咱们把家里打扫一下吧,快过年了。”
“年货还没有买完呢,跑了一天把我累坏了,明天还得去。”玉茹跳过来楼住刘越的脖子,又把手指得意冲他晃了晃,“好看么,新款的,年底打四折,嘻嘻。”
戒指很好看,但是刘越没有心情,叹了口气。今天晚上吃什么呢,这是个问题,家里没有剩下什么吃的。刘越上次买的一箱方便面还剩了一包,也不够两个人吃。他满怀希望地看了看玉茹拎回来的大包小包,然而这些“年货”除了衣服就是首饰,都进不了肚。
想起儿时,每当过小年这天,母亲早早就把家里都打扫一遍,晚饭的时候通常会有一碗排骨,一盘鸡,和几个色香味俱全的炒菜,他也会沾着灶王爷的光,吃上几块粘牙的糖。父亲总会烫壶酒,笑眯眯地用筷子沾上几滴,送到他的嘴里去。可惜,母亲在他十岁的时候就去了,那之后的小年,就剩下爷俩,晚饭前,父亲就在母亲所坐的位置,单独放一副碗筷在桌上,再盛上一小盅酒。
“晚上吃什么呀,老公?”玉茹撒娇地问。
“啥也没了,就一包方便面。”
“那咱们出去吃吧,我刚才看见港式火锅打八折呢!”
刘越没有说话,回来客厅坐着发呆。玉茹的脸拉长了,“我知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心里还在埋怨我。”
刘越仍没有说话,摸出一根烟点燃,烟雾徐徐地飘在空中。
“你打算怎么着,去接他?” 玉茹盯住他,须臾,又似乎松了口气,“马上要过年了,除夕怎么也应该和老爷子见个面,我觉得,咱们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刘越又吸了口烟,自从前年和父亲断绝父子关系以来,这是第二个春节。在那之前,刘越夫妇同父亲一起生活,所有的事情父亲全都会办好。
父亲的房子是一套不小的单元房,地理位置也不错。如果父亲不是执意要娶梅姨,那种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
“说话呀你。”玉茹催问道。
“都行,看情况。” 刘越说。
怎么开得了口呢,她的动机很明显,去看老人就是为了房子。其实刘越对梅姨这个人不反感,她是他们家的老邻居了,梅姨一直照料自己瘫痪的老伴。母亲去世后的第五年,梅姨的老伴也去世了,她没有孩子。
梅姨给刘越洗衣服,三十晚上帮他家包饺子,甚至刘越得了急性阑尾炎,也是她帮着叫的救护车,一起送的医院。是的,他的确不反感她,甚至觉得她亲切。但固执的少年的心中,母亲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
“你呀,就是呆,和你父亲和好是迟早的,亲父子哪是写个凭据就能断绝的,还是早点和好,我看老爷子身体也不大好。” 玉茹轻描淡写地说。“够了,别再说了!”刘越忽然吼了一嗓。他知道父亲一直等到他有了自己的家庭才敢提和梅姨的事。他还记得父亲提出要和梅姨结婚的时候,那带着几分慌张和拘谨的眼神,几十岁的人了,像个做错事情的孩子。
“你喊什么喊,我还不是为了你好,当时就不应该让他们结婚,我们的房子平白地少了一半,现在还得低三下四地去看他们。”玉茹大声地叫着,“没见过你这么窝囊的人,自己的财产自己都不会保护,那套房子值四百五十万,四百五十万啊!”
刘越忽地站起来,铁青着脸,回过头看着她,但是又缓缓地坐了下来。眼前浮现出断绝父子关系画押那天父亲的脸。父亲那张脸上的每一根皱纹,似乎都深了一层。父亲冲拇指呵了口气,而后重重地印在文契上,之后把头靠在沙发上,紧紧地闭上眼睛。文契上面写着两人不再是父子,他也得不到任何遗产。刘越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玉茹推着他说,“走吧走吧,没看爸心情不好。”有没有遗产他没想过,其他人要取代母亲的位置,那是不可以的。最后他什么也没说,随着玉茹走了出去。
这一走就是一年半多没有再联系,玉茹不止一次地念叨着,老爷子还挺狠心,真的就断绝关系了? 本来她想父亲不多久就仍然会来关心儿子,到时候就要求重新订立一份契约,说明遗产完全归刘越,然后才和好。他们倒是不会把梅姨扫地出门,但是有这么张纸在手上,遗产方面总是保险的。现在看来不得不主动去和好了,真没面子。现在再去,怎么提销毁那张契约的事情嘛。
“我出去转转。”刘越拎起大衣从家里冲了出去,外面的空气寒冷而纯净,使人的头脑很快地安静下来。马路边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小孩子正在放鞭炮。一串鞭炮响到一半,火星灭掉了,小孩子叫着跑上前去,被男子一把抓住说,“回来,爸爸去看看。”他刚刚探过身去,炮竹忽然又再次响了起来,把男子吓了一跳,跳着跑开,小孩子欢快地笑了起来。真的是快过年拉。一天更比一天热闹。
刘越掏出手机拨通了父亲的电话……
(2012年《读者·原创天地》)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篇就从中国民俗中的小年写起,以小年的气氛来反衬刘越内心的苦恼,并为小说制造了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刘越在妻子置办年货回到家后,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过小年时勤劳的母亲给家中带来的幸福,因此越发地对妻子不满,借此表达了刘越对母亲深深的思念。
C.在刘越夫妇与父亲一同生活的日子里,丧偶的邻居梅阿姨对刘越和他的父亲照顾非常周到,所以刘越的父亲执意要娶梅阿姨,因此惹得儿子和自己断绝了关系。
D.小说中几处穿插了刘越的回忆,让读者看到了刘越过去的家庭生活状况,也让读者对刘越与父亲立下断绝关系的契约有了逐步深入的了解,也凸显了人物性格。
E.儿媳妇玉茹心中一直挂念、关心着刘越的父亲,毕竟是一家亲,所以舍弃面子主动要前去探望老人,同时也希望借此把原来的契约加以修改,让一家人不再生分。
【小题2】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儿媳妇玉茹这一人物有哪些特点。
【小题3】小说中写到刘越冲出家门看到马路边一对父子放鞭炮的情节,有何作用?
【小题4】小说的结尾写到“刘越掏出手机拨通了父亲的电话……”,你能从这个结尾中预见到怎样的故事结局,并请结合小说加以分析,说出你的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