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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大 厨
林美兰
大厨早先还不是大厨,因为喜欢,进了烹饪职业学院。毕业后,应聘来这家还不算小的酒店做厨师。他个头不高,胖墩墩的,但人前一站,骨子里透着一种大将风度。小伙子肯学肯干,只几年工夫,就当上了大厨。
两年前的冬至,是最寒冷的一天,北风呜呜地叫着,落叶裹挟着雪花满天飞扬。就在这一天,老板突然跑路了!
大伙一早上班才知道。下午,大厅里聚集了许多债主。房东、供货商们七嘴八舌凑出了老板欠的债:房租、鱼虾钱、蔬菜钱外加水电煤气费,有100多万,还不算拖欠的两月工资。年轻貌美的服务员小桃气得哭:我们连回家的路费都没着落!小永也急得直顿脚:没路费,咋赶回家结婚呢?
小桃说:“报警吧,法律可是维护我们打工者的。”
小永说:“我给工商打个电话,让他们也想想办法。”
大家纷纷赞同。
不到10分钟,警察就到了。一会儿,工商的也来了。
小桃感觉气氛有异:哦,时常有金点子的大厨一声不吭,坐在角落里,似乎心事重重。
当大厨眉毛翘起时,刚才眯着的小眼睛星光点点:“嘿,天冷得像个笑话,但我们的日子别过得像废话!”话一出,逗得警察和讨债的都笑了。
大厨带人,盘点酒家的固定资产和材料库存。小本子记着:41台空调、桌椅板凳、厨房用具若干。他又打开几个冰柜,让仓管报数字,得知鱼肉、高级配料等,还有3万元左右。然后把目光放在厨师、墩头、跑堂、迎宾、打杂等人身上:“都是大活人不能等死。老板不在,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自己开张?如果大家愿意,我就来做这个主了。”
“对!我们一个萝一个坑,干活的人都在。”大伙儿回应道。
“至少,我们要把回家的路费做出来嘛。”大厨微笑着说。
一呼百应。警察支持、工商支持。房东支持,供货商也支持,他们与大厨签了协议。
大伙都深知是在为谁拼搏,自然有令人惊喜的姿态。每天用鞭子甩亮黎明,赶着一辆破车,将太阳从东山拉向西山。大厨仍是个大厨,但似乎更像个乐团的指挥家,他汪洋恣肆地挥舞着手中的“指挥棒”,跟伙计们一起演奏着一部力与美的交响曲 。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大伙的路费也赚足了。小永要回家结婚,依依惜别说:“只要大伙儿还在,我还会回来的。”
送走小永,大厨回头微笑着对大家说:“干脆把老板欠我们的俩月工资也赚出来吧。”这声音似铜钟与翠竹合鸣的回响,一股暖意漾遍大伙的全身。窗外,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来,飘到屋顶上。风一吹,飘飘洒洒,像一只只白蝴蝶翩翩起舞。
这段时间,要债的也经常来探听虚实。一天,大厨还处在剥洋葱的 懵懂中,房东过来,拍拍他的肩膀说:“年轻人,不错哟,把酒家经营起来吧,先还清债务再付房租。”小桃说:“懒人有睡不饱的觉,减不下的腰。只要不做懒人,我就相信你准行!”众人也齐声响应。大厨把毛巾往肩上一搭,唱个喏,俨然京剧《智取威虎山》里勇往直前的杨子荣,模样挺潇洒!
年后,讨债人仍不时来“光顾”,但眼光里流露出的更多是欣喜。回家结婚的小永不仅自己回来了,还带来了新婚的妻子。
“也是的,干活的人都在,我觉得酒店的前景还行。”每天,大厨挨桌去敬酒,骄傲地说。老食客一传十,十传百,都很好奇,也是觉得责无旁贷,相继来捧场,也都得到大厨的种种优待。
一年半后的一天,已做大堂经理的小桃莞尔,向大伙宣布:我们已还清了所有欠款,开始盈利了。
大厨还是大厨,但他收获了小桃的爱情。
两年的时间,似乎一眨眼就过去了。
春节又快到了,大雪纷飞。酒店的天井里铺满了雪,雪地里那树红梅傲雪绽放,火红得就像大伙儿的笑脸。酒店的发展急需招聘员工,不辞而别的老板竟回来了,着实叫大伙吃了一惊。大伙怒气冲冲围住老板,愤怒谴责他的不仁不义,只听见老板带着哭声说:让我当个跑堂吧。谁知,大厨把酒店账目点清,大手往外一挥,立马要走人,身后紧跟着女友小桃、小永和五十多名员工。老板慌忙挡道:“当年,没有你,我的酒家可能已经被风吹走,是你救起它。你不能走!”老板差点跪下了,大厨才仍当大厨。
至于后来,听说大厨新开了一家还不算小的火锅店,大伙儿也都跟着他干,生意很是红火呢。但那已是后来的事儿了。
(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讲述了一个老板“跑路”,员工团结一心拯救酒店的故事,生动地塑造了以大厨为代表的普通劳动者群像。
B.得如老板“跑路”的消息,小永首先想到给工商打电话;新婚之后还把妻子带回来一起干,说明他是一个点子多、责任心强的人。
C.小说善于通过动作和语言来刻画人物。如小桃“气得哭”的动作表现了她的脆弱;“懒人有睡不完的觉,减不完的腰”的语言就表现了她的勤劳。
D.小说主要运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人物形象,如大厨与“跑路”的老板的对比,房东、供货商对大厨前后不同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E.小说的段落大都很短小,还有不少一句一段的形式。这样写使小说叙事节奏紧凑,便于叙事场景的切换,在多场景中刻画人物形象。
【小题2】小说中的大厨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以“大厨自主创业成功”作为小说的结尾,这样写有怎样的用意?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1-20 0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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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后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加了新四军。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秦山说:“你唱歌唱的真好听,要是我真牺牲了,你就对我唱歌。”

方歌崇敬英雄,说:“不许这么说。”

秦山笑了,说:“这有什么?听你唱歌,我就活过来了。”

方歌也笑,说:“如果我唱歌有这么厉害,我就唱。”

秦山说:“那我们可就说好了。”

1948年,秦山被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他当了独立旅一个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后来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的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她们已经唱不出声了。

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你唱出来呀。”

秦山说:“我这莫合烟嗓子,一唱会吓坏你。”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我是被调到你们这儿了。”

过后,秦山知道,方歌主动要求调离师部文工团,下放到秦山所在的团,当了宣传干事。

团长是秦山以前的上级,背后向他透露:“你这个英雄,有福气,别人是英雄救美人,你却是美女救英雄,方歌追你追到沙漠来了,就看你能不能接住了。”

秦山一见方歌,脸就发烫。

方歌也几次到秦山这个营收集垦荒的事迹。她还组织了一个宣传队,把垦荒的故事编成歌曲、快板。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他进入了沙漠。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呈现出壮丽的美景,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里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了《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战友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

教导员说:“你再看他一眼吧。”

方歌说:“我们早就讲好了,现在,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教导员说:“秦山,你可别掉队了,起来吧。”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嚅动了。

教导员说:“你这家伙,我就知道你不会掉队。”

过后,秦山说他像是做了一个梦。他睁眼,看见一片脸,随即,他的目光停留在方歌的脸上。

方歌的脸如同一轮圆月,明净净地悬在空中,像水洗过一般,还沾着水珠。

秦山说:“水,渴死我了,咋回事?”

教导员说:“方歌把你唱活了。”

秋天,收获了玉米。团长主持了婚礼。入了洞房——一个地窝子,方歌说起大沙暴,她说:“当时,我就想最后一次给你唱歌。”

秦山说:“战争年代,我都死不了,我命大,能这么轻易掉队?我就等你来唱呢。”

方歌说:“你别耍嘴皮子了。”

“掉队”是父辈对死亡的另一种说法。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秦山和方歌的各种版本的爱情故事。父辈不愿说过去的故事,但是,都有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一不留神,便会哼出来。秦山已是农场的副团长,他的步子总像是踏着歌曲的节奏。他的儿子秦平沙是我的同学,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山负伤醒来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写出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乐观、无畏的情怀。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C.小说里多次写到沙暴、沙尘,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人们的精神气质却有一种动人的美感,给读者振奋的力量。
D.文章结尾看似闲笔,但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同时通过写后人难以忘怀的追忆,表达了对前辈的崇敬。
【小题2】小说以“秦山听方歌唱歌”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斯拣了一条腐败狗
万 芊
①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 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里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②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两天了。这一两天里,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李斯你就带它回去吧,你好歹也是有车有房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一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③刘渊也在一边怂恿收留它,李斯想想也是,家里妻子女儿早就嚷嚷着要养条有点品位的狗,这沙皮狗,虽然是条弃狗,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另外这狗似乎跟李斯也挺投缘的,赖在车上你要赶走它,还不是桩容易的事。于是,李斯看着这么条本应该有人宠有人怜的狗就这么流浪着也实在心存怜悯,心一软,也就把这人家的弃狗带回了家。
④女儿自然喜欢,还专门为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⑤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狗其实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况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的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⑥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市里的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性命交关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⑦一听说这个,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是不是滋味。
⑧于是,李斯跟妻子女儿商议说,把那狗远远地送人吧。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到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的跟着李斯的车,凄叫着拼命追赶。
⑨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⑩李斯很快跟鱼塘的朋友打电话,央他把拉克唤回鱼塘,好生照料好它。朋友告诉他,那狗还在路边发呆,凄凄地叫唤着,那模样确实挺可怜的,但狗毕竟是狗,没人宠它照样能活着。
⑪半年过后,李斯在鱼塘边的草棚附近,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来最大的改变,便是拉克竟然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狗。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而为了护卫那些小狗,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
⑫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用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狗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的时候,拉克才转为平静。
⑬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选自《金山》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作品中的这条狗被称为“腐败狗”,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说这条狗娇气挑剔,生活腐败;另一方面是映射这条狗的原主人生活腐败奢侈。这就使得小说的批判意味更加浓厚。
B.当李斯在朋友的鱼塘再次看到克拉并试图接近它时,它对李斯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此情节意在表明李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C.作品详细描写了狗在李斯家里的生活习性,这和半年后李斯又一次在朋友的鱼塘见到它时的情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外部生存环境对狗的习性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D.这篇小说的语言风趣幽默,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条狗不平凡的经历,以狗的命运来暗喻人的命运,以此来突出小说讽刺和批判的主题。
【小题2】作品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一条狗的经历作为叙事中心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法官多恩
德·马尔塞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母亲告诉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说,约翰的父亲也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钱?”法官问约翰。“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年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家的地里干活。到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塞夫告诉他,靠狩猎能挣到很多钱,但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猎捕用的绳、网以及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多恩说明了他的打算,多恩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到了很多东西,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
约翰打算回家,但是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因此,约翰决定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到了下午,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他砍倒大树,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的工具也从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爬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他一连几个小时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然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浑身冰冷。他向法官讲诉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说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还欠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和枪的75美元。
十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约翰,”他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待到四月底。这时,他得到的兽皮太多了,决定回家了。到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打猎用具的钱;然后又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三十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法官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约翰打开信,看了看日期。这封信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打猎时向他借钱那天写下的。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到,“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并没有对法官的外貌、服饰进行精雕细刻,但从简单的言行描写中,人物形象依然清晰感人,呼之欲出,给读者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B.第二年的四月底,约翰又获得了许多兽皮,之后他回家将兽皮卖了300美元,终于还清了自己购买捕猎工具所借的150美元以及父亲生前借法官的40美元。
C.约翰经过自己一个人的多年打拼,三十岁的时候,便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挑战,一切皆有可能。
D.法官多恩去世以后,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自己没有后代,这样做,以免财产落入他人手中。
【小题2】这篇小说构思精巧,请简要分析小说构思的妙处。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法官多恩”,文中却用大量篇幅写约翰。对此,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有人认为是约翰。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禾,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无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付春回到家中不跟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的爹妈打招呼,而爹妈觉知儿子回来了,又是打招呼,又是去做吃的,小说在对比中表达思想感情,启发读者思考。
B.付春在城里的酒店当厨师,因为酒店破产,自己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回到家里,他感到无颜面对爹妈,所以一声不吭的钻进屋里,独自流泪。
C.付春的妈为了启发和激励付春,又做了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的菜,使付春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说明妈是个了解儿子、智慧的人。
D.付春的妈和建筑老板的妈都为儿子做好吃的饭菜,两相映衬,蕴含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也反衬儿子亲情淡漠,表达作者对处理事业和亲情关系的反思。
【小题2】小说在刻画付春这一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要写建筑老板带付春回家为父母做私房菜?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残月

符浩勇

常年漂泊在外,但每隔一年,他都会回四英岭下的家乡。

他伫立村头,无服感慨:躲开了城里的喧嚣尘闹,扎进无边的宁静;没有城里光怪陆离的色彩,满眼却是灰蒙的苍凉。那破旧剥落的瓦房似乎更加低矮,屋顶檐甪似乎更加黢黑,村路坑坑洼洼,池塘横布垃圾草芥,不见了那儿时熟悉的面孔,更多的是行色匆匆的陌路人,湿漉滑膩的井台爬上了蓬勃的苔藓,田边园角是无所顾忌随地撒尿拉屎的猪狗……

刚进门,母亲就说:“早晌,村支书托人捎来口信,说是明儿晌午到他家去团聚。”还说,村支书前阵子就一直打探他的归期。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他知道,那是上年为修建进村前的那段泥泞路,他掏了一万元。那时,村支书就嚷道,待到修好路,一定要好好宴请他。

吃过晩饭,母亲又说:“你抽个空,去探看一下陆老师,你还记着他吧。”

“好。”他应了声,脑海里浮现一个身板瘦弱却精神矍铄的小老头。

“小时候读书,他可为你操了不少心。”母亲继续说,“你进城去读中学了,他还总是以你为榜样,教育小孩……还有你去海那边读大学时,你打信回来催钱,你爹捏不出,就奔他去借……”他不知道,母亲何时变得这样唠叨了。

他随口问:“陆老师现在还在村小学?”

“唉,早不了,都许多年啦!当了二十多年民办的,上头说不干就不让干了。去年修村前那条泥泞道,村里家家户户摊派,他上山打柴筹款,不慎摔扭了脚筋,起初没理会,待到肿成箩筐才焦急,后来吃了草药消肿,以为没事了,没想一拖,错过了医治最号的时日,眼下时好时坏的,瘸脚了。”母亲还真唠叨。

趁着母亲收拾碗筷,他说:“那我今夜就去。”母亲却拦住他,塞给他一只手电筒。他出门了。

山里的夜好黑。他打开手电,却只是一丝暗红。过了片刻,眼睛才适应四周的寂静。天上的星星很亮,依稀可辨发白的路面。

拐了一个转折弯,过了一片黑黑魆魆的田野,就到了村小学的操场。操场上那面红旗在夜色里没了颜色,却也懒得飘动一下。

他忽然记起读小学做过的一桩傻事:

那是为了赶赴次日一场集体活动,夜里他穿着活动服睡觉,没想到尿床了。不能参加活动了,却被陆老师数落了一顿。他委屈不过,就把粪便倒在他宿舍门前的一只陶罐里。他心里很得意,陆老师一定会因此气急败坏而歇斯底里,然后恶狠狠地摔碎陶罐。然而,他没有等到事先所预想的结果,几天后,他装着若无其事从他宿舍门口路过,却见陆老师仍用着那只陶罐煮香喷喷的鸭蛋……

他去城里读中学时,陆老师还在村小学当孩子王。可是他一辈子没寻上媳妇,听人说,曾有个外乡妇女来投他,后来那女人落上思乡情绪,才知道她还有丈夫和女儿,他就让她走了。

走近了陆老师的家门,那里他再熟悉不过,曾几何时,放假了,他常常来到这里,缠着他讲神神怪怪的故事,夜深了,他回家的路上还仿佛感到背后有阵阵阴森气息。

他停下脚步,关了手电,叫道:“陆老师,陆老师!”没人应声。

停了片刻,他打开手电往门缝照一照,去拍门:“陆老师——”仍没人应声。

过了好一阵,屋里有了响动,他凑近门边,门里却又静下去了。

又过了一阵,屋里浮起了鼾声,忽近忽远……

他只好往回走,他闹不懂陆老师是否就在屋里?那响动?那鼾声?转念又想,见了陆老师,该会说什么呢?

夜风起了凉意,吹来谁家孩子的哭闹声,杀猪一样尖叫,间或,又飘来女人厉声的叱骂声。

空中不知何时挂上了一弯残月。远处,还浮动着三两声疲惫的狗吠。

回到家,母亲还未睡下。屋里的灯还亮着,听到他的脚步声,母亲问:“见着陆老师了?”

“见着了。”他觉得不能实说,那样母亲又会唠叨的。

“他的腿还灵顺吧。”母亲问。

“哦,还好。”他问答母亲时进入卧室去。

不想母亲又说:“你刚才前脚一走,村支书后腿就来了。他说,明后两天,他都忙着了。谁不知道他是个酒桶,要陪乡长去县城应酬。他还捎来一条烟,说还有二百余元。我推让不接,他说,是修村前那条泥泞路筹款剩下的钱……他寻思你不知何时能回来,早走了。”说时,就熄灭了灯。

他躺在床上,钻进被窝。被子是母亲白天在日光下晒过的,有一种暖和的气息。但他没法入睡,眼前总是晃动着村支书海量把盏劝杯的情景,晃动着陆老师干瘦如柴的瘸脚……

他决计了,天亮就回城里去。

窗外,天边还挂着那弯残缺的月亮。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他”回到家乡伫立村头时的感慨,这段心理描写主要表现了“他”目睹宁静、苍凉破旧、暗淡、脏乱的乡村景象后失望、怅惘、感伤的心境。
B.小说插叙“他”读小学时做过的一桩傻事,一方面丰富了陆老师的性格,另一方面也表现了“他”对陆老师的愧悔心理,突出“他”对陆老师的尊敬之情。
C.小说中的村支书是巧于周旋的小人物,“他”曾给村里修路捐过钱,但“他”回家后被村支书冷落,这是“他”对乡村心生厌恶、决计早点回城的根本原因。
D.小说选取凉风、孩子哭闹声、女人叱骂声、狗吠声等意象描写乡村夜景,起到烘托人物心情,调整叙事节奏,暗示小说主题意蕴等方面的作用。
【小题2】小说中的陆老师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窗外,天边还挂着那弯残缺的月亮”结尾,有怎样的表达效果?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