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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不同的妈妈
小时候,妈妈简直就是我的“心腹大患”,因为她太与众不同了。我很早就知道了这一点。
去其他孩子家玩的时候,他们的母亲开门后,说些“把你的脚擦干净”或“别把垃圾带到屋里”之类的话,不会让人觉得意外。但在我家,却是另外一种情形。当你按响门铃后,就会有故作苍老的孩子的声音从门里传出来:“我是巨人老大,是你吗,山羊格拉弗?”,或者是甜甜的假嗓子在唱歌:“是谁在敲门呀?”有时候,门会开一条缝,妈妈蹲伏着身子,装得跟我们一样高,然后一板一眼地说:“我是家里最矮的小女孩,请等会儿,我去叫妈妈。”随后门关上大约一秒钟,再次打开,妈妈就出现在眼前---这回是正常的身形。“哦,姑娘们好!”她和我们打招呼。
每当这时候,那些第一次来的伙伴会一脸迷惑地看着我,仿佛在说“天哪,这是什么地方”。我也觉得自己的脸都让妈妈给丢尽了。“妈---”我照例向妈妈大声抱怨。但她从来不肯承认她就是先前那个小女孩。
说实话,大人们都很喜欢妈妈,但毕竟与妈妈朝夕相处的是我,而不是他们。他们一定无法忍受“观察家”的存在。这是个隐形人,妈妈经常跟他谈论我们的情况。
“你看看厨房的地面。”往往是妈妈先开口。
“哎呀,到处是泥巴,你才把它擦干净,”“观察家”同情地答道,“他们就不知道你干活有多累?”
“我猜他们就是健忘。”
“那好办,把污水槽的抹布交给他们,罚他们把地面擦干净,这样才能让他们长记性。”“观察家”建议。
很快,我们就人手一块抹布,照着“观察家”给妈妈的建议开始干活了。
“观察家”的语调和妈妈如此迥异,以致根本没人怀疑那就是妈妈的声音。“观察家”注视着家庭成员的一举一动,不时地挑毛病、出主意,所以我的朋友们经常问我:“谁在跟你妈说话?”
我真不知如何来回答。
时间流逝,妈妈的言行没有丝毫变化,但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有了改善,一个偶然事件使我第一次意识到,拥有与众不同的妈妈是很不错的事。
我家住的那条街,有几棵参天大树,孩子们喜欢沿着树爬上爬下。如果一个妈妈逮到哪个孩子爬树,马上就会引来整个街区的妈妈们,然后是异口同声的呵斥:“下来!下来!你会摔断脖子的!”
有一天,我们一群孩子正待在树上,快活无比地将树枝摇来摆去。刚好我妈妈路过,看到了我们在树上的身影。当时,大伙儿都吓坏了。“没想到你还能爬这么高,”她大声冲我喊,“太棒了!小心别掉下来!”随后她就走开了。我们趴在树上一言不发,直到妈妈在视野中消失。“哇!”一名男孩情不自禁地轻呼,“哇!”那是惊讶,是赞叹,是羡慕我拥有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妈妈。
从那天起,我开始注意到,同学们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总喜欢在我家逗留一段时间;同学聚会也经常在我家举行;我的伙伴们在自己家里沉默寡言,一到我家,就变得活泼开朗,跟我妈有说有笑。后来,每当我和这些伙伴遇上成长的烦恼时,总愿意向我妈妈求助。
我庆幸自己是妈妈的女儿,我终于喜欢上了妈妈的与众不同,而且为有这样的妈妈感到十分自豪。
【小题1】文章第一段说“小时候,妈妈简直就是我的‘心腹大患’”,为什么“妈妈”是“我的‘心腹大患’”?请根据文意回答。(6分)
【小题2】文章中用较多笔墨写“妈妈”和“观察家”的对话,细读全文,我们会发现,他们其实就是一个人。那么,“妈妈”为什么要以“观察家”的角色出现在孩子们面前呢?(5分)
【小题3】文章开头说“妈妈简直就是我的‘心腹大患’”,结尾又说“我庆幸自己是妈妈的女儿,我终于喜欢上了妈妈的与众不同,而且为有这样的妈妈感到十分自豪。”“我”的感情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请你整合文意回答。(6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第二段中,“妈妈”开门方式的与众不同表明,“妈妈”尽管十分想讨好“我”这个公主,但当第一次来的伙伴们一脸迷惑地看着“我”时,“我”仍然觉得自己的脸上无光。
B.文章通过记叙“我”和“妈妈”之间发生的故事,意在说明两代人之间是有代沟的,如何抚平这些代沟,值得每一个做家长的人深思。
C.文章用“别人”的妈妈和“我”妈妈作对比,并用一个男孩情不自禁地赞叹作佐证,意在批评“别人”的妈妈不善于教育自己的孩子。
D.文章通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把当今家长怎样教育自己孩子的事情生动真切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觉得亲切而自然。
E.全文记叙条理清晰,议论精当有力,主旨明确;结构严谨,过渡自然,首尾照应。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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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5分)
父子的母校
韦如辉
父亲对儿子说起他的母校,腮边的胡碴儿都飞快地跳起了舞。
父亲说,那操场,那教学楼,那梧桐树。父亲放下手中的锄头,夸张地打开自己的双臂,语无伦次地说,那家伙,那个大啊!那个高啊!那个美啊!
儿子的思想,随着父亲夸张的动作,鸽子一样地飞向远方。
父亲放下双臂,风摆树叶似的抖着右手又说,还有那教室,那家伙,窗明几净。父亲从嘴里喷发出的唾沫和浓重的烟草味,在阳光下的田野上肆无忌惮地游走。
儿子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看完父亲一连串的表演,最后才语气稚嫩地问,爸,你的母校真的那么好吗?儿子不是不相信父亲的话,实在是儿子没见过被父亲夸奖得如此美好的学校。
父亲似乎不高兴,一脸愠色地拨弄了一下儿子的脑袋。儿子的脑袋,弹簧似的晃了晃。父亲语气凝重地说,你小子,我说的还能有假!
儿子的梦里,就有了父亲的母校。有了那操场,那教室,那高楼,那梧桐树。
父亲从村外一步三摇地走,背上压着山一样大捆的柴草。
眼看就要入冬了,父亲必须用这些柴草,认真地对付这个即将到的寒冷冬天。
有一天,儿子扶下父亲背上的最后一捆柴草。儿子请求,爸,带我去看一看你的母校,好吗?
对于儿子的请求,父亲觉得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父亲认真地吐一口
烟雾,才对儿子说,真想去?
儿子努力地点了点头,嘴里坚定地说,想!
第二天,田地里的浓雾还没有淡下的时候,父子俩就上路了!
父亲边走边对儿子说,我的母校在县城,离咱家可远了。得翻过两条河,再坐三个钟头的车才能到达啊。父亲说到最后一个“啊”字,诗人般抒发出一串长音。
临近中午的时候,父子俩几经周折才到了县城。
县城真是个好地方,儿子从没去过县城,儿子的好奇心被极大地调动起了。儿子从心眼里羡慕父亲,父亲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的母校能在县城,他能在县城里读书,真是了不起。
走到一块开阔地,父亲异常兴奋,眼睛放射出万丈光芒。父亲说,看,这块,就是母校的操场,那家伙。父亲的语气里跳动着数以万计个惊喜的细胞。
儿子满眼惊奇,眼神随着操场的开阔地而延伸而翻腾而跳跃。
父亲用手一指,看,那个四层楼,就是我们的教室哩。我的班在三楼,最东头的那个门,看见了没有?
儿子当然看见了。儿子的眼睛里是一座巍然屹立的高楼。儿子心想,什么时候自己能到那教室里读一天的书,哪怕是一天也就心满意足了!
父亲嘴里还在说,信不信?那家伙!
从县城回,儿子整夜做梦。儿子的梦当然都与父亲的母校有关。
后,儿子真到县城读书。父亲对儿子说,你读书的那个学校,就是我母校,那家伙!
再后,儿子考上了大学,儿子成了城里人。
儿子什么都搞清楚了。父亲没上过一天的学,父亲在城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母校。父亲心里装的那几个字,还是从扫盲班拾的。
那么父亲为什么称自己在城里有母校呢?为什么又把体委大厦和体委操场指鹿为马呢?儿子当然清楚,儿子清楚得眼睛里蓄满了泪花。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第11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E.儿子如愿以偿考取了父亲的母校后,马上得知父亲并没有什么母校。
A.结合全文看,这篇小说贯穿全文的线索是母校或父子的母校。
B.父亲说起他的母校时神采飞扬的神态,激发了儿子对父亲的母校的神往。
C.小说主要采用对比的写法,突出城乡的差别,使儿子产生进城学习的欲望。
D.小说两次写到儿子的梦,在结构上起到推动情节的作用。
【小题2】.请赏析文中父亲的形象。(4分)
【小题3】.作者的父亲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母校,但却一直骗着儿子,你对此有何感受和想法?(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人的春天
艾小羊
咖啡馆里并不常见老先生。
他来的时候,穿一件浅蓝夹深灰的格子衬衣,深灰西裤,没有系皮带,而是用了深米色的皮质外用背带。衬衣里面一定穿了保暖衣,春寒料峭,大多数人还穿着短风衣。
老先生的头发已经灰白,没有染,国字脸上有很深的法令纹。他自我介绍姓方,我们便称他为方先生。
方先生在某个下午轻轻推门而入,接下来的几天,总在午后的三四点钟准时到来。他点一杯蓝山咖啡,不加糖与奶精,手机随意地放在桌上,是很老款的诺基亚,早已下线,却不知他用什么办法保持了它的崭新与清洁。打过几通电话后,会有一两个人来与他碰面,从偶然传来的只言片语,我知道他是一个来出差的生意人。
咖啡馆优雅宁静的外衣下,有一颗八卦喧嚣的心。大家纷纷好奇一位年长的男人,经历了什么样的半生,才会习惯于在异乡的咖啡馆里谈生意。
那日,方先生约的人似乎爽约了。他喝完咖啡,百无聊赖地坐在靠窗的桌边。他的手机仅有接打电话功能,他也没有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的习惯。
咖啡馆的旁边有一所小学,正逢学生下课。家长领着小学生从窗前经过,不时有孩子将脸紧贴在落地窗上,苹果似的小脸蛋挤成了一个比萨饼
“有点吵。”我抱歉地说。
“我喜欢。”方先生笑笑。
“您一个人出差?”我问。
“去年冬天,我太太走了。我把本来已经交给儿子的生意接过来。一个人,在家呆不住。尤其……”他顿了一下,深深的法令纹为笑容蒙上了一层阴影,接着说道:“这春天来了。”
“夫人很漂亮吧?”这样的时候,他一定愿意谈谈与她有关的事。
“唔,很爱漂亮。”他沉静的眼眸里跃起一丝顽皮的火花,仿佛要故意保留自己的赞美,以免让她太过骄傲。“她每天晚上都问我第二天穿什么,然后熨烫整齐挂在衣帽钩上。有时候我不耐烦,年轻气盛的时候还经常为此吵架。现在,她走了,每晚睡前准备好第二天的衣服倒成了我的习惯。”
“您是我所见过穿着最优雅的老人。”我想换个话题。
“她听到要高兴死了,比夸她自己还高兴。”方先生把话题又拉回太太身上。
得知方先生明天就要离开,我请他吃一块大理石芝士蛋糕,算作饯行。他点了一杯鲜榨西芹汁,说这是一顿健康而完美的晚餐。我转身欲走,他忽然又开口了。“你一定在想,我一个人,为什么还要这样注重保养?因为如果我的生命没有熄灭,她的记忆就不会死亡。”我什么也没有说,想说的话,被一种美好而感伤的情绪紧紧地凝结在喉管。
那一天晚些时候,我打电话给一位对婚姻持否定态度的朋友,讲了方先生的故事。
(《中国青年报》2012年5月8日,有删节)
【小题1】方先生的“优雅”体现在哪些方面?(5分)
    
    
【小题2】简析文中画线段落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4分)
    
    
【小题3】说说题目“一个人的春天”的含义。(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最后的山
美弗·拉塞尔
缅因州北部的秋天,黄昏将近,天上零零落落地挂着些许浮云,一朵一朵的云影将这山区的景色装点得格外瑰丽、动人。几个取着印第安名字的少年营地就坐落在这儿。
当微风在清凉的黄昏里颤颤悠悠时,我每每站在一棵老橡树下,举目凝望,前方的灌木丛和沼泽地尽收眼底;再往前数哩,一座小山映入眼帘。这是一座很不起眼的小山。光秃秃的山峰下是一个荒芜的牧场,牧场上星星点点地生长着野桧树,裸露的花岗岩点缀其间。然而,数哩以外的这座小山却以某种魔力在吸引着我,召唤着我。我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我心里明白:假期结束以前,我一定要爬上那座山——越过牧场,穿过灌木丛,绕过花岗岩,一直向前向前,直到爬上山顶。我一定要这么干。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甚至也没问过自己。
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下午,我溜出了营地,去爬我魂牵梦绕的小山。从橡树下望去,山峰就在眼前,神秘莫测,充满诱惑。我顺着棒球场的边沿,向前走进了一片乱丛林。
乱丛林里藤蔓缠结,野草丛生。穿行其间,举步艰难,无法分清南北东西。我忽而被朽木绊倒,忽而一脚踩进蚁穴,忽而陷入泥淖,忽而受到枯枝阻挠;带刺的种子设法钻进我潮湿的鞋子,蚊虫在耳畔嗡呜,苍蝇飞旋着撞来撞去。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挪动着步子,既迷失了方向,也忘记了时间。
就这般跌跌爬爬地往前赶着,只见一片空地蓦然展现在眼前,空地上稀稀拉拉地长着梣树和枫树,阳光滤过枝叶洒在地上。我猛然发现前面有一排华美的小屋。那又窄又尖、直指蓝天的屋顶在阳光的照耀下,与扇形木瓦、云朵似的图案相映成趣,把房子装扮得色彩斑斓,煞是迷人。房子与房子相隔很近,不过一臂之遥。所有的屋子都是空的,没有一点儿生命的迹象。
在刚从乱丛林中出来的我的眼里,这片阳光映照的小树林宛若格林笔下的童话世界;仿佛这个奇异的小村落在一种魔法的笼罩下,沉睡了一百年。我面前的这座黄色小屋,门廊上装饰着蓝色的小格子,不就是一直在等待着汉塞尔和格丽特尔注的么。林子里没有一丝儿风,就连白杨的叶子也是木然地耷拉着。蓝的蜻蜓、绿的蜻蜓恹恹地留在半空,凝然不动,更添了几许似魔似幻的神秘。远方,一只小黄鹂在啾啾地鸣叫,应和着催人入梦的蝉声。除此,便是万籁无音的死寂。这些小房子为何会在这儿?谁是它们的主人?看着这些,心里不禁悚然。
此时,日光已经西斜,把地上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可我的小山仍在前方。我再次钻进乱丛林子,披荆斩棘,终于到了一条坑坑洼洼的路边。刚转过一道弯,就到了山脚。那是我的山,我朝思暮想的山。它坦荡地浸在脉脉斜晖里。我跨过花岗岩,踏过草地,踩着麻叶绣球和笑靥花,急匆匆地朝山顶攀去。
终于,气喘吁吁地,我站到山顶上。头顶穹窿,脚下的山坚硬、实在。多少次,我远远地凝望,它是那样地缈缈忽忽,无可企及。此刻,我身在其中。
然而,正当我站在山顶的当儿,山开始从我脚下滑走。正前方,几哩林地外,我又看见了一座山,一座更高、更长的山;牛群在砍伐过的山坡上悠然地吃草,山顶上树木葱茏。但我是绝不会再去攀登远方的那座山了,纵然登上最后一座山是我长久的渴望。就在我举目凝望之时,我便感觉到,它的远方还有另一座山;巴蒂山外,缅因州外,都会有另一座山。山外有山。即便我走遍天涯海角,随时随地都会有另一座山在等着我。于是,我幡然顿悟:人生没有最后的山。
(注)格林同名童话里的男女主人公。
【小题1】请依据文章第二至八段,概括“我”的心理变化。(4分)
【小题2】请赏析文章第六段景物描写的表达特色。(6分)
【小题3】文中画线句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4】请结合全文,探究文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目送
龙应台
⑴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勾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⑵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⑶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⑷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⑸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⑹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⑺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⑻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⑽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⑾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⑿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⒀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⒁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⒂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文章构思精巧,看似散漫,实则严谨绵密。前半部分叙写了“我”对儿子成长的关注,后半部分叙写了父亲的“渐行渐远”,直至生命的终结。表面上看,似乎并无多大关联,却有着内在的契合,作者在这里叙述的其实是一个生命完整的过程。
B.文章选取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片段。如“我”拉着儿子的手送他上小学;“我”目送父亲的棺木进入火化炉等。作者于其中做最深刻的思索,别有境界。这些片段,其实每天都在生活中不断上演,情感真实。
C.“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说明孩子的离去,母亲分明地感到内心的失落,反衬出孩子的无情。
D.父亲的排泄物沾满了裤腿,“我”用手帕为他清理,结果“我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这表明父亲年岁大了,生活不能自理,给女儿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也体现了女儿的无可奈何和心怀不满。
E.龙应台这篇《目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的感慨和温暖,更有一份对生命本质,生命起点和终点的深刻思索与关怀。
【小题2】文章的题目是“目送”,作者分别记叙了哪两种令人刻骨铭心的“目送”?分别表达了自己怎样的情感?(6分)


【小题3】文中两次写到同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有什么深刻含义?(6分)   


【小题4】你认为文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对文章所表现出来的情感的领悟。(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荆轲塔断想
柴福善
荆轲塔,在河北易县荆轲山上,后人为纪念荆轲而建。
当初,周武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都于蓟,即今北京房山琉璃河,世称燕上都。后迁都易水之滨,为燕下都,都城长达十几里,居战国都城之首,世事沧桑,今也只存断壁残垣,任凭野草掩映,风雨剥蚀,荒台下落日,山水有余情了。想燕昭王励精图治,招贤纳士,修筑黄金台,从而使燕国由弱而强,终于战败齐国。千年来,李白来此凭吊,特作《古风》:“燕昭延郭隗,遂筑黄金台”,谁知笔锋一转:“奈何青云士,弃我如尘埃”,不免以古思己,有些哀怨了。
其时,秦统一天下,已大势所趋,太子丹凭借荆轲一介武夫,刺杀秦王,就想保住江山社稷,太异想天开了。而荆轲带秦舞阳赴咸阳,舞阳色变震恐,荆轲展图现匕,行刺未果,命丧殿上。读《史记》刺客列传,总觉司马迁笔下有些演绎。难怪,史书本身就是断简残篇,过去的历史是无法原本再现的。
荆轲未刺死秦王,即使真刺死了,马上就会有另个秦王站出来,区区燕国依然要亡的,天下依然要统一的。这么说,我无意否定荆轲的英雄壮举,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可以荆轲为代表。而这一壮举,令后人景仰,尤其在易水河边,太子及宾客皆以白衣冠送,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歌流传至今,当地人谈此,竟念出续句:“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嘘气兮成白虹。”易县今有白虹村,传说因荆轲仰天呵气,直贯夕阳,化成一道白虹,见者称异而得此村名。
我们常吟咏英雄壮举,其实还有个尾声:那击筑相送的高渐离,后变名姓为人庸保,因善击筑受秦始皇召见,识出,秦惜其技艺,赦免一死,乃矐其目(即用马粪熏炙使其失明)。后在演奏时,以铅置筑中,举筑扑击秦皇不中被诛。荆轲一样的英雄,历史不应该忘记。
我来时,天蒙蒙细雨,怎奈山路湿滑,不便车行,只得在车中远远地凭窗而望:塔高十三层,每层八隅悬有风铎,微风摇动,清脆悦耳,声传四野。幽幽地,耳畔似有所闻。
【小题1】文章第一段以一句成段,向我们交代了什么?(4分)
【小题2】请你想象一下,当年李白作《古风》时的心情是怎样的?(6分)
【小题3】作者是否赞同太子丹让荆轲刺秦王?你从哪几句原文看出来的?作者赞同什么?(6分)
【小题4】通读全文,说说作者围绕荆轲塔进行了哪些断想。(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