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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目送
龙应台
⑴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勾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⑵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⑶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⑷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⑸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⑹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⑺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⑻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⑽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⑾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⑿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⒀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⒁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⒂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文章构思精巧,看似散漫,实则严谨绵密。前半部分叙写了“我”对儿子成长的关注,后半部分叙写了父亲的“渐行渐远”,直至生命的终结。表面上看,似乎并无多大关联,却有着内在的契合,作者在这里叙述的其实是一个生命完整的过程。
B.文章选取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片段。如“我”拉着儿子的手送他上小学;“我”目送父亲的棺木进入火化炉等。作者于其中做最深刻的思索,别有境界。这些片段,其实每天都在生活中不断上演,情感真实。
C.“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说明孩子的离去,母亲分明地感到内心的失落,反衬出孩子的无情。
D.父亲的排泄物沾满了裤腿,“我”用手帕为他清理,结果“我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这表明父亲年岁大了,生活不能自理,给女儿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也体现了女儿的无可奈何和心怀不满。
E.龙应台这篇《目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的感慨和温暖,更有一份对生命本质,生命起点和终点的深刻思索与关怀。
【小题2】文章的题目是“目送”,作者分别记叙了哪两种令人刻骨铭心的“目送”?分别表达了自己怎样的情感?(6分)


【小题3】文中两次写到同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有什么深刻含义?(6分)   


【小题4】你认为文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对文章所表现出来的情感的领悟。(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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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有虫眼的豆子
刘立勤
五队的队长叫老甩。
五队本来有一个队长,人姓白,心却是黑坨坨。白队长的黑坨坨心从不估摸队里的事,也不估摸家里的事,整天估摸别人的事。估摸着怎么让别人把自己的东西送到他家里,估摸着怎么把别人的女人哄上自己的床。种下的苦瓜子多了,苦瓜就出了。老甩一吆喝,队里人一声吼,齐刷刷举手把老白拉下来,又齐刷刷举手把老甩推上去。老甩为人耿直,做事公道,政策也硬,又不和别的女人挤眉弄眼,好多人都说他干得好。队长是个苦差事,干得好就容易得罪人,得罪了人,就有人说他干得不好,世上没有公平秤。先是老白。老白干队长时是不干活的。还可以白占队里的东西,还可以白睡别人的女人,日子挺熨帖。老甩干了队长,他就没了这些特权,还要苦扒苦作,一杆秤分粮。接着是老白睡了的那些女人,老白做队长时,她们可以不干活或少干活,还能得到许多便宜。老甩做队长了,不喜欢这一套,她们就没了这些便宜。
于是,老甩这队长还没干上一年,这些人都嚷嚷要改选队长,把老甩选下去。村里人没文化,选队长不易。已经开了两天会了,还没商量出个选举办法。老甩说是用老办法:举拳头或是站队。可老白知道自己不得人心,就不答应。老甩说全队没人识字,请村上老师帮忙。老白信不过,也不答应。弄得老甩也没办法,就问大家,大家也没主意。生生是熬了两天两夜,也没生出个选队长的法子。熬到第三夜了,老白生出一个法子。老白说:“我们选豆子。”老甩说:“选甚豆子?”老白说:“我俩一人一只碗,社员一人一粒豆子,他们选谁就给谁碗里装豆子。哪个碗里豆子多,哪个就是队长。”老甩说:“和举拳头、站队一个样。”老白说:“不一样。”老甩乜了眼老白,就想起满坡焦黄的庄稼,应了。老甩就起身同会计去找豆子,剩下老白冲着几个女人“哈哧哈哧”笑。老甩和会计找回了豆子,也找回了两只空碗。老甩说:“有红纸的是老白的,没纸的是老甩的。”说罢,就发豆子,每人一粒。人们捏着豆子,就觉得豆子沉甸甸压得心慌,就像拿着个金元宝,拿在手上细细瞅。好久没吃顿饱饭了,有人盯着豆子就生出饿意。只听老甩喉结上下一滚,恶出一声脆响:“都别吃了,那是队长呢!”那是队长,自然是吃不得的。再仔细瞅一遍,又舐一遍,都庆幸没吃,豆子有虫眼呢。于是,依依不舍地把豆子丢进碗里,碗里就生出一串好听的声音,漾在心里好舒坦。老甩听了,就笑了,投豆子的人也笑了,老白也厮跟着笑。这时,不规矩的男人就在女人的大腿上掐一把,女人夸张地一叫,会场上热闹得很。选举正在继续。老甩的老碗边排成了队。一人一粒,顺着碗边“叮儿当儿”叫得好听。听得老甩咧着嘴笑,豆子却长得慢。老白的老碗边虽然没几个人,一人却是一把,虽然没生出好听的声音,豆子却欢欢地长,长得老白咧着嘴笑。有人看出了蹊跷,拿眼去瞪老甩,老甩却不管不顾咧着嘴笑,会场上立马静寂了许多。手上没了豆子,碗里也没了声响,老白盯着碗里的豆子“哈哧哈哧”地笑,老甩也厮跟着“哈哧哈哧”地笑。笑罢了,老白端起老碗,高喊一声:“我是队长!”老白喊罢,又“哈哧哈哧”笑,老甩也不言语,厮跟着“哈哧哈哧”笑。
老甩说:“队长还是老甩!”老白说:“我的豆子多,我是队长!”老甩说:“我的豆子多。”老白说:“我堆尖一碗,你只有半碗。”老甩“哈哧哈哧”笑了一阵,说:“我发出的豆子都是有虫眼的,收回来的也都是有虫眼的。你数你老碗里有几粒有虫眼的豆子。”
老白听了老甩的话,立马傻了眼。老甩发的豆子确是有虫眼,他接过手仔细瞧了瞧,又扔了。没想到自己精心挑选的圆豆子,却被老甩有虫眼的豆子算计了。老白想到这儿,“啪”的一声把手中的老碗摔了,圆溜溜的豆子在会场四下乱钻,人们哄笑,四下抢起来。这时,老甩就甩出一声队长的恶吼:“豆子都交回来,还可以种二分地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质朴自然的语言叙述了老甩用有虫眼的豆子赢得队长选举胜利的故事,故事虽然简单,但情节波澜起伏,富有戏剧性。
B.小说突出运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人物内心的情感,比如老白被老甩有虫眼的豆子算计后,摔了手中的老碗,就是一处典型的细节描写。
C.老甩做队长虽然比老白干得好,但是干得好容易得罪人,所以他当队长还没一年,村里人就都嚷嚷要改选队长,把他选下去。
D.老白做队长时不仅不干活,可以白占队里的东西,他的生活作风还不正派,可是在改选队长时还是有人支持他,小说着重批判了这种黑白不分的愚昧的人。
E.朴实是这篇小说最突出的特色,小说中的人物说着朴实的话,做着朴实的事,叙事语言也是朴实的,没有华丽的辞藻,夸张的修饰,处处体现着朴实之美。
(2)文中老甩这一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虽然是在最后交代老甩用有虫眼的豆子赢了老白,前文也是有暗示的,试找出来,并做简要分析。
(4)请探究小说的主题,并说说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萧红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手:蓝的,黑的,又好像紫的;从指甲一直变色到手腕以上。
我们叫她“怪物”。 教师点名时每次一喊到王亚明,她都起来,把两只青黑手垂得很直,肩头落下去,面向着棚顶说:“到,到,到。”
全班的同学都在笑。可是王亚明却安然的坐下去,青黑色的手开始翻转着书页。
数学课上,她读起算题来也和读文章一样;午餐的桌上,那青黑色的手已经抓到了馒头,她还想着地理课本;夜里她躲在厕所里边读书,天将明的时候,她就坐在楼梯口。她的眼睛爬满着红丝条;贪婪,把持,和那青黑色的手一样在争取她不能满足的愿望。
校长已说过她几次:“你的手,就洗不净了吗?操场上竖起来的几百条手臂都是白的,就是你,特别呀!
真特别。”女校长用她贫血的和化石一般透明的手指去触动王亚明的青黑色手,好像是害怕,微微有点抑止着呼吸,就如同让她去接触黑色的已经死掉的鸟类似的。“学校的墙很低,春天里散步的外国人又多,他们常常停在墙外看的。等你的手褪掉颜色再上早操吧!”
大风在窗外倒拔着杨树的那天,她背向着教室,也背向着我们,对着窗外的大风哭了,她用那已经开始在褪着色的青黑色的手捧着眼泪。这一次,好像风声都停止了,她还没有停止。
宿舍搬家的那天,我似乎已经睡着了,但能听到隔壁在吵叫着:“我不要她,我不和她并床……”“我也不和她并床。”
我再细听,就什么也听不清了,只听到嗡嗡的笑声和绞成一团的吵嚷。夜里我偶然起来到过道去喝了一次水。长椅上睡着一个人,立刻就被我认出来,那是王亚明。两只青黑手遮着脸孔。我想她一定又是借着过道的灯光在夜里读书,可是她的旁边也没有什么书本,包袱和一些零碎就在地板上围绕着她。
我看着墙上的影子,那影子印在墙上也和头发一样颜色。 
“惯了,就是地板也一样睡,念书是要紧的……爹爹可是说啦!三年毕业,再多半年,他也不能供给我学费……这英国话,我的舌头可真转不过弯来。”
她读书的样子完全和刚来的时候不一样,那喉咙渐渐窄小了似的,只是喃喃着,并且那两边摇动的肩头也显着紧缩和偏狭,背脊已经弓了起来。
我读着小说,很小的声音读着,怕是搅扰了她。我读的是《屠场》中女工马利亚昏倒在雪地上的那段。王亚明站在我的背后,我一点也不知道。
“你有什么看过的书,也借给我一本……”我就把《屠场》放在她的手上,因为我已经读过了。
一天,我听到床头上有沙沙的声音,我仰过头去,在月光下我看到了是王亚明的青黑手,并且把我借给她的那本书放在我的旁边。
我问她:“看得有趣吗?”
她并不回答我,头发也像在抖着似的,用着那和头发一样颜色的手横在脸上。 “马利亚,真像有这个人一样,……那医生知道她是没有钱的人,就不给她看病……呵呵!”她笑了,借着笑的抖动眼泪才滚落下来:“我也去请过医生,我母亲生病的时候,他先向我要马车钱,我说钱在家里,先坐车来吧!人要不行了……他站在院心问我:‘你家是干什么的?’不知为什么,一告诉他是开‘染缸房’的,他就拉开门进屋去了……姐姐定亲的那年,她的婆婆从乡下来住在我们家里,一看到姐姐她就说:‘唉牙!那杀人的手!’从这起,爹爹就不许某个人专染红的。我的手是黑的,细看才带点紫色,那两个妹妹也都和我一样。”
“你的妹妹没有读书?”
“没有,我将来教她们,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读得好不好,读不好连妹妹都对不起……他们在家吃咸盐的钱都给我拿来啦……我哪能不用心念书,我哪能?”她又去摸触那本书。
我看着地板上的花纹,我想她的眼泪比我的同情高贵得多。
还不到放寒假时,一天的早晨,王亚明整理着手提箱和零碎,没有人和她告别。
“我的父亲还没有来,多学一点钟是一点钟……”
这最后的每一点钟都使她流着汗,在英文课上她忙着用小册子记下来黑板上所有的生字,连教师随手写的她也记了下来。地理课上她又费着力气模仿着黑板上教师画的地图,……好像所有这最末一天经过她的思想都重要起来,都必得留下一个痕迹。
下课,我看了她的小册子,那完全记错了:英文字母,有的脱落一个,有的她多加上一个……她的心情已经慌乱了。
太阳停在颤抖的挂着雪的树枝上面,鸟雀刚出巢的时候,她的父亲来了。他用围着脖子的白毛巾掳去胡须上的冰溜:
“你落了榜吗?你……”冰溜在楼梯上溶成小小的水珠。
“没有,还没考试,校长告诉我,说我不用考啦,不能及格的……”
她的父亲站在楼梯口,腰间挂着的白手巾动也不动。
“再来,把书回家好好读读再来。呵……呵。”不知道她向谁在说着。
那被朝阳拖得细长的影子,跳动着在人的前面先爬上了木栅门。从窗子看去,人也好像和影子一般轻浮,他们就向着远方,向着迷漫着朝阳的方向走去。雪地好像碎玻璃似的,越远那闪光就越刚强,刺痛了我的眼睛。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校长严厉地训诫王亚明,不允许她出操,是因为她认为王亚明不讲卫生,一双青黑色的手有碍观瞻,破坏了学校形象。
B.小说叙述了一位来自底层家庭的女孩进入学校就读期间遭遇种种歧视、嘲讽的故事,取材小却意味深远,带有鲜明的进步色彩。
C.小说擅长通过细节展示人物心理。“冰溜在楼梯上融成小小的水珠”“腰间挂着的白毛巾动也不动”暗示了父亲得知王亚明被劝退的消息后恨铁不成钢的失望、愤怒。
D.“我也不和她并床。”同学对王亚明的排斥让王亚明在学校陷入了被孤立的处境,而这种排斥和孤立,与校长的看法和行为是有关系的。
E.小说结尾的描写意味深长,“雪地好像碎玻璃似的”,发出刚强的闪光,刺痛了“我”的眼睛,也沉重地向读者发出心灵的质询,表达了作者深切的愧疚之情。
【小题2】小说以“我”的视角叙述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概括作品中王亚明这一形象的特点,并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以“手”为题,意味深长。请结合全文,分析这一意象在文中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荒漠一夜
付浩勇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已在大漠的荒滩里跋涉了整整一夜。
他蠕动着苦涩僵硬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叠透的干血泡,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梁,不由回望一眼身后伴随的追敌——晨雾里闪着两点绿光的饥饿的野狼,心里又掠过一阵恐惧和绝望。
他是昨天下晌为了拍摄到沙漠上的绿洲,他离开了驼队,深入到荒滩深处。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沙梁上传来一声凄凉血性的狼嚎声,他回首寻望,蓦然发现了暮色里浮动着两点闪亮的寒光,倏地,疲惫夹带饥饿一同向他袭来……
整整一夜,他别无选择,慌惶地在大漠里奋力向前进。途中,他为补充体力,备带的干粮吃完了,水壶里面水喝干了,肩上压着沉沉的摄影机和行囊背包。但他不忍心将拍到的海市蜃楼般的别致风景一掷了之,那可是他艺术生命的价值所在。然而,野狼显然盯上他了,将他视成大漠里惟一的补充营养的佳肴,他只好拼力地在沙漠里走着。他心里明白,在荒漠里,缺水是最大的灾难,野狼同他较量的是毅力和意志,自己若是稍有松懈,在沙梁上倒下,野狼就会冲上前,挥舞双爪,将他撕成碎条,充饥解渴,而他拍摄的荒漠上的别致风景将化为乌有。
他回望野狼时,明显发现野狼的浑身抽搐,脊梁的骨节更加突起,干瘪的肚皮贴在沙土上。喘气声越来越粗重,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渐渐地,野狼举步维艰,停下来了。他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野狼终于撵不上自己了。少顷,又见到野狼嚎叫一声,转头调向,灰溜溜地往回逃窜,他不由挺直身躯,英雄般地傲立在沙梁上,似乎嘲笑野狼意志的崩溃瓦解。
当野狼的背影逃遁远去,他又一下子瘫倒在沙梁上,他该往哪里走?何方才能寻到驼铃队?哪里才有水源?严重的缺水,他已鼻孔出血,七窍冒烟,四肢乏力。忽而,他转念回想,猝然想到,野狼的转向莫非预告着前方是一条通向大漠腹地的死亡之路,于是,他意识到只有重新振作,尾随野狼,或许才有可能离开大漠,找到驼队,使别致风景焕发艺术之光。
他复而挺起疲惫的身躯,沿着野狼逃遁的方向赶去。为了避免同野狼的孤注一掷,他既不能尾随太近,那样会惊扰它;当然又不能太远,如果稍有松懈,就会迷失跋涉的方向。
芨芨草是大漠里跋涉者的救命圣草,沙梁坎下,野狼过处,芨芨草已被啃尽;他随踪而来,只好刨出草茎,细嚼取湿。野狼困乏了,停下来回头对峙地盯着他;他也停靠下身,机警地准备应付对野狼的反扑。有多少回,狼跑他奔,狼歇他停。有几阵子,狼的双腿摇摆踉跄,迷迷茫茫地迈步,他就象虚脱一般神情恍惚,晕晕蒙蒙地跟着……
狼撵人整整一夜,人追狼足足一天,又是日头西斜的时分,终于,沙梁坎下出现了一片罕见的沙洲——那是内陆河被沙漠侵袭仅有的一汪清水。
野狼仿佛忘却了疲惫,奋着四蹄奔过去。
他喜出望外,狠狠地咬了一下血唇,忽而,一阵熟悉的驼铃声响过,昨天同行的地质勘探队出现在前方。他顿感泪水漾出眼眶,朦胧中,他看见两名地质队员正端枪向着吸水的野狼瞄准,他声嘶力竭的喊:别打它,没有它,我走不出荒漠,是它救了我的命……
声落枪响,野狼猝然倒在甘泉一般的水边,枯瘦的四肢也懒得一动。
他一个踉跄,向前一个滚翻,昏了过去。
(选自《微型小说鉴赏辞典》)
【小题1】小说中反复强调“拍摄”“别致风景”的事情,对全文情节的展开有什么作用?
【小题2】这篇小说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请简述作品中“他”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小说中的“他”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中,声落枪响,狼猝然倒下,“他”“昏了过去”。试探究这样结尾的用意。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18分)
歌 德 之 勺 张 炜
1987年,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一天,我和朋友在法兰克福的大街上闲走,突然想起了歌德,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才能和他媲美。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扳指计算着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高考资源网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今天来到了从小就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我们可以用手抚摸一下诗人触摸的东西,小心翼翼。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中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人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是厨房。我不知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的铁锅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汽铁罩。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可以想象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操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铜勺碰的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
从厨房中走出到二楼,又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了满墙。我没有看到心里去。我好像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
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所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回响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一二十倍。
关于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了。恩格斯曾这样说过:“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福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
【小题1】“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它在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作者在文章中为什么用较多笔墨描述歌德厨房中的那把饮勺 ?(4分)
【小题3】文章倒数第二段引用了恩格斯的一段话。作者为什么要引用这段话?这段话表达了恩格斯怎样的观点?(4分)
【小题4】本文在写作上有何突出特色?请结合本文,谈谈它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