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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最古老的村落在哪里
最近在浙东进行村落考察时,我意外地“发现”最古老的村落就在宁波的河姆渡。它形成于史前的新石器时代,距今7000年。我一连两次跑到那里,是为了看看最早的村落什么样子,会给我哪些启示。
当然,它不再是活态的村落,早已化为一片大文化的遗址,但从至今犹存的大量干栏式建筑的残骸,可以想见河姆渡人曾经在浙东这块湿润而舒缓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村落风景。尽管岁月遥不可及,从这片遗址发掘到的极其丰富的遗物,完全可以触摸到我们祖先迷人的村落生活。
那时,我们先人的生活充满了凶险与艰辛,野象、鳄鱼、猛虎等各种猛兽时时来袭;还不时遭遇各类可怕的自然灾害,比如雷电、大火、洪水和疾病。面对这些直逼生命的威胁,人是孤立无援的:没有武器,没有医药,只有一双手。然而无比顽强与智慧的河姆渡人,就凭自己的双手,用大自然的石头、木头、泥土、苇草,以及兽骨、鱼骨、鸟骨来制作各种工具与器具,猎杀野兽,盖房造屋,获取食物,建立生活,而且还在这里做了一件伟大的事——将“野生稻”培植成了人工栽种的谷物。这可是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极其伟大的一步!这一步,意味着先人从居无定所的渔猎时代跨入了定居生活的农耕时代,从而将自己的生命及情感与土地牢牢地扭结在一起。一种全新的生活创造开始了。
最早的农耕工具出现了,翻土的耒耜、点种的木棒、收割庄稼的镰、舂米的杵、盛粮的陶罐,当然,远不止这些——他们能把石锛打磨得像经过现代“机加工”那么细腻光滑,将骨针的针孔雕琢得又圆又小,草绳子编得又长又韧,箭镞和钻头造得锋利逼人。他们可是70个世纪前的远古人呵!最叫人惊叹的是,他们发明了形制那么多样的榫卯与木构件,柱脚榫,梁头榫,燕尾榫,销钉榫,等等。直到今天我们的木工还在用这些榫卯。就凭着这些构件,他们在这片丰饶的土地上构筑起一座座坚固而巨大、可容三四十人居住和生活的干栏式建筑。尽管遗址保留的建筑残骸不是全部,但一个原始村落已经生动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我们的先人在这里过着群居式的集体生活。一边捕鱼猎兽,一边采集果实,一边耕种稻谷,而且开始驯养猪、牛、狗等家畜了。因此,他们能吃到大米和有荤有素的食物。村中一座木构的水井,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一口水井,说明他们竟然发现了地下水——这使他们有充足的水喝。水井的出现使他们的村落生活更加安定,只有安定才能不断地积淀与建设。为此,河姆渡人便开始追求更高级的生活——精神生活。
他们已经很讲究物品的造型了,单是煮食烧饭陶釜的式样就十分繁多与优美,上边还雕刻着各种好看的图案与可爱的形象。各种工具上的装饰更是花样繁复,这都体现着他们对生活的情感。至于那些佩戴在他们自己身上的骨坠、石珠、玉管,则表明了我们祖先的爱美之心。
更美好的艺术也在这个村落里出现了——音乐。这里发现的吹奏器骨哨、打击乐器木鼓以及单孔的陶埙,在告诉我们这个原始村落的生活曾经如何动人。
从河姆渡这些遗物中,能够鲜明地看出我们先人的精神世界:对大自然的敬畏,对美的讲究,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向往。
应该说,河姆渡的村落已经是较为成熟的原始村落。不仅规模可观,而且具备一整套生产与生活的村落体系,拥有相当程度的物质与精神的村落文明。对富足的追求,促使他们的生产技术不断地创新与进步,他们已经能够制造最早的织机和漆器了。这样,在技能性专业方面如制陶、盖屋、捕猎、耕作、编织必然有了分工,分工愈清楚就愈要求彼此有序地配合,如果没有相互的配合与协调,这么大型的干栏式建筑怎么能盖得起来?于是在这个村落里,我们看到人类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文明形态——社会的出现。从而使我们认识到,最古老村落既是人类生产生活最初的聚落,也是社会形成的基地,文明的发祥地。我们今天村落所有根本性的元素,河姆渡那时都已经有了,虽然那时还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孩提时代”。它告诉我们村落的本质与意义。因此我们说,村落是我们最早的家园,是扎在大地上最深和最关键的根。
我们今天已进入比较发达的现代文明,但如果没有先人的创造,特别是对村落的创造,就不会有今天。
(选自“新华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通过村落考察“发现”我国最古老的村落是形成于史前新石器时代,距今7000年的浙东宁波河姆渡。
B.面对各种猛兽的来袭和时时遭遇的各类可怕的自然灾害,河姆渡人只能以无比的顽强与智慧,用双手来抵御。
C.河姆渡人将“野生稻”培植成了人工栽种的谷物,标志着从居无定所的渔猎时代跨入了定居生活的农耕时代。
D.最早的一口水井,说明河姆渡人发现了地下水,所以其村落生活更加安定,便开始追求更高级的精神生活。
【小题2】列举河姆渡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小题3】谈谈你对发现和保护“中国最古老的村落”意义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9-05 1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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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南普陀寺位于雄奇的五老峰下,坐北朝南,依山面海,规模(庞大/宏大),气势庄严,毗邻厦门大学。因其供奉观世音菩萨,与浙江普陀山观音道场类似,又在普陀山以南而得名“南普陀寺”,为闽南佛教胜地之一。寺院重檐飞脊,气宇轩昂,顺山势沿中轴线,(依次/渐次)建有天王殿、大雄宝殿、大悲殿、法堂、藏经阁,两旁分布有钟楼、鼓楼、方丈室、素斋馆等建筑。寺周环绕着一堵琉璃瓦围墙,墙内墙外分明是两个世界。墙外是喧嚣的都市,是滚滚红尘;墙内是宁静的寺院,是清灯古佛。寺院大门的正前方,有一个方形的放生池。________________,波光荡漾,倒映着树木山峦,云影天光。池中有不少乌龟,探头探脑,憨态可拘,不少游客凭栏观看,时而发出阵阵欢声笑语。池面上有喷泉,不断地喷出美丽的水花,________________。水面上有几只鸭子在快活地(游憩/游弋)着,悠然而自得。
【小题1】文中加点字的注音和加点词语的字形,都正确的一项是
A.毗(bǐ)   坐北朝南B.供(gòng)   气字轩昂
C.脊(jí)   清灯古佛D.喧(xuān)   憨态可拘
【小题2】依次选用文中括号里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A.庞大   渐次 游弋B.宏大 渐次 游憩
C.宏大   依次 游弋D.庞大 依次 游憩
【小题3】在文中两处横线上依次填入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①盈盈碧水 ②碧水盈盈
③在阳光下闪着晶莹夺目的光芒    ④晶莹夺目的光芒在阳光下闪着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捶背
聂鹏
新兵训练营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中队长文魁就在这个被官兵们誉为“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带兵。每天临睡前,他都会到各班转转看看。
这天晚上,文魁正好转到了二班。他看到一个娃娃脸兵,光着的胸脯上胸肌竟然很发达,他问:“有些什么特长?”那兵答:“在体校里搞过训练,相互按过胳膊腿,捶过背,算不算特长?”文魁连说:“算算算。”文魁来自武术之乡,参军后一直是总队训练标兵,因训练过猛,有了腰伤的顽疾。对捶背推拿有特殊的需求。当晚睡前一试身手,“这兵捶背有一手。”文魁苦觅良久的“捶背”人选就这么算是定了。
从此,娃娃兵辉就成了文魁的专职“捶背”。除了正常的训练,辉还得给队长“捶背”,所以就搞得很累很疲惫。一些兵就私下给辉出点子。辉得计,下回再给文魁捶时,捏呀捶的,下手就比较重。不料辉忙得一头大汗,文魁盯着正在热播的《激情燃烧的岁月》中的石光荣,眼睛都没眨一下。辉说:“我看他一点儿都不怕痛,还有没有新招?”哥儿几个面面相觑,均顾左右而言他。
文魁受捶时,要求还挺多,一会儿要求这样使劲,一会儿要求那般用力。搞得辉一场背捶下来,相当于又是一次强化训练。有时累瘫在床上,辉恨得牙痒。一次不经意间,辉在做单杠模拟考核时,竟然一次性做了40多个不觉得累,远远超出其他新兵。
新兵训练快结束时,一日晚间,几名也同样来自武术之乡、又是特警中队的班长,非要跟传说中很厉害的文魁过过招。班长们欺他腰伤,说一对一,文魁说,“你们几个一齐上”。说时迟,那时快,还没轮上那几个兵拢身,一个一个就像背包枕头一样地被文魁扔在几米开外,躺在地上叫苦不迭。辉恰好看到这一幕,除了对队长由衷的佩服,还有很大的疑惑:他,这么威猛,哪里像是个有腰伤的病人?新训结束分兵时,辉俨然名列文魁麾下。辉叫苦不迭,却发现文魁一脸坏笑。文魁捶背的要求更加频繁了,甚至中午,甚至周末,兴之所致,文魁都要把辉叫过来,捶捶按按,拍拍打打。
半年下来,辉的军事技能在中队无人能比,一年下来,辉在支队军事训练方面有了名气。
第二年春,支队组建参加总队比武的集训队,文魁毫不犹豫地推荐了辉。指导员还有些顾虑,“他走了,你捶背的事怎么办?”文魁斩钉截铁,“扯淡,你以为他就只能捶个背?”辉就被抽调走了,在一个偏僻山凹下的中队接受魔鬼训练,苦不堪言。
10月份参加总队比武,辉得第三名,荣立三等功。回到中队时,全中队官兵列队欢迎,文魁握着他的手,说了一句不着头脑的话:“看来捶背的功力还不够。”是夜,辉照例给文魁捶背。
越明年,支队组建比武队时,辉找到文魁,想通融一下,不要让自己去了。末了还说,“我就留在你身边,还可以天天给你捶背,是不是?”没料想文魁火了,“扯淡,你以为你就只是个捶背的?”辉再次进了山凹里的魔鬼训练营。
10月份再回来。辉就不是原来的辉了,在总队比武中得了全能第一,被树为训练标兵,荣立二等功。到了中队,他受到全中队官兵的最高礼遇。奇怪的是,是夜睡前,辉来敲门提醒捶背时,文魁说不捶了,已经睡了。
春节过后,辉参加武警部队直接提干的培训班。培训半年后,辉已肩扛黄灿灿的少尉肩章。回到中队,却再也见不到文魁了。原来,文魁带领战士参加公安系统组织的缉捕黑恶势力行动,他只身擒获3名歹徒,不料却被一名歹徒趁夜黑开枪射中,当场牺牲。知道辉是队长的得意门生,怕影响学业,中队官兵硬是没告诉他。
在县城烈士陵园文魁的墓冢前,辉长跪不起,泪如雨下。他慢慢地继而快速地击打着墓碑和坟冢,“队长,辉儿来了,来给您捶背了!”
空旷的墓地里,捶背声穿云裂帛,撕心裂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新兵训练营地“兔子都不拉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写出了营地的环境荒凉偏僻。
B.“扯淡,你以为他就只是个捶背的”在文章中两次出现,体现出文魁训练新兵辉的良苦用心。
C.小说的语言既通俗直白,又夹杂一些文言化的词语,读来饶有趣味。
D.小说的主人公是文魁,因为他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并为国捐躯。小说通过塑造这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歌颂了当代军人英勇无畏的牺牲精神。
【小题2】小说以“捶背”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以“辉到文魁的墓前长跪不起,泪如雨下,捶背声穿云裂帛,撕心裂肺……”结尾,这样的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谭云山和东方最早的“孔子学院”
1937年在印度泰戈尔国际大学建成的中国学院,堪称是东方最早的“孔子学院”,它培养了大批中印友好往来的使者和学者,极大促进了中印友好事业的发展,而这一切功绩都和一个人分不开,他就是谭云山。谭云山和高僧玄奘一样,为中印文化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不同之处在于玄奘是“西天取经”,谭云山是“东土送经”。
谭云山是湖南茶陵县人。1924年,他到南洋教书、办报。1927年7月,他在新加坡见到慕名已久的印度“诗圣”泰戈尔,泰戈尔很喜欢这位热情有理想的年轻中国人,就真挚地邀请他去印度国际大学工作。
1928年9月,谭云山来到国际大学,他先在国际大学学习梵文并研究佛学和印度文化,还开设了中文课程。同时,他不断给国内报刊写文章,介绍印度政局和印度文化。1932年和1935年,谭云山先后完成《印度周游记》和《印度丛谈》,为中国学者进一步了解印度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1931年,谭云山离开印度。离开前,他和印度朋友商量了一个计划,想多招收几个中国学者到印度,在国际大学办个中国学院,目的在于讲授中文和传播中国文化。在国际大学开展中印文化交流是泰戈尔1924年到中国访问时提出的,当时没有办成,现在这个重任落到了谭云山的肩上。谭云山回国后到上海任教,除了不断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介绍印度的情况,还不停地为中印文化交流奔波。1933年,在谭云山的多方努力和倡议下,在国民政府和各界名流的支持下,“中印学会”成立。泰戈尔听到这一消息,喜出望外,写信称赞“唯此伟大学会,所以保持两国文化之永远交流”,并提议“宜速即于此间建一中国学院”。
1934年春,谭云山再次赴印,与泰戈尔商谈建立中国学院事宜。10月,谭云山回国,之后用一年多时间,募集到了足够建筑中国学院的款项,购买了10万卷中文图书,募捐到图书约5万卷。1936年,谭云山回到印度,国际大学立即选择了一块最好的位置开工兴建中国学院。1937年4月14日,正值孟加拉新年,中国学院建成并正式揭幕。泰戈尔亲自主持揭幕式,还发表了激动人心的长篇讲话。甘地和尼赫鲁都写信对中国学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蒋介石也特地发电报给泰戈尔表示祝贺。
印度国际大学中国学院的建立在中印文化交流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座中国学院可以说是印度国土上的一块中国文化试验田,也可以视为中国在印度的“孔子学院”。学院大楼柜子里的图书都是中文的,人们之间的交流也以汉语为主,直到现在一切都没有改变。
(摘编自孟昭毅《谭云山和东方最最早的“孔子学院”》)
(相关链接)谭云山是个“土包子”出身而最终被人誉为“现代玄奘”的人物,……但谭云山却又不是“现代玄奘”,因为他没有像玄奘那样骑着白马归国,而是在印度“归西”。
(谭中《谭云山立志超越的一生》)
【小题1】下列对印度国家大学中国学院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可视为在东方最早创办的“孔子学院”,其建立在中印文化交流史上意义重大。
B.由泰戈尔于1924年提出初步建设计划,后由谭云山主持完成募捐和建设工作。
C.建成揭幕仪式举办时间特殊,规格较高,中印政要特地来信或来电表示祝贺。
D.致力于中国文化传播,至今仍保留着阅读中文图书、交流以汉语为主的传统。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谭云山富有理想,勇于担当,他为中印文化交流所作的贡献泽被后人,深受赞誉。
B.出于对泰戈尔的仰慕,谭云山接受他的邀请,从国内辞职来到国际大学教授中文。
C.谭云山的《印度周游记》和《印度丛谈》,让中国学者第一次看到现代真实的印度。
D.谭云山倡议成立的“中印学会”促进了中印文化交流,得到了泰戈尔的高度评价。
E. 谭云山一生辗转于国内、南洋和印度,最后却客死他乡,结局悲惨,令人痛心不已。
【小题3】为什么说谭云山是“现代玄奘”,又不是“现代玄奘”?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失 落

——杨志东

主人决定给希尔克过生日。希尔克是一条狗,一条不伦不类的杂种狗。它的头长得像英国猎狗,身子却是地道的矮巴狗。主人之所以要给它起个洋名,并不因为它的名贵,而是潮流大致如此。通常狗是无所谓生日不生日,不过主人决意要给希尔克过生日,希尔克倒是不知好歹。

主人唤希尔克,主要想给希尔克订做一只蛋糕。希尔克叼起主人的手机准备奔行。因为主人通常骑着摩托车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希尔克必须紧跟在后。临上街,主人决定步行前往面包房。这样,主仆一前一后慢步。主人也是一番美意,狗过生日了,不能也让它跟着摩托车后面呼哧呼哧奔跑。可是,希尔克这东西不识抬举,乍一慢行,倒是慢不下步子来,眨眼就窜到了主人前头,将主人远远抛在后头。主人便唤,斥责希尔克,希尔克只得闷闷追随在后,不敢超越一步。

面包房到了。面包师听说狗要过生日,冲主人说你这狗了不得,我生个儿子七八岁,还没给他过过生日,狗比人福都大。

主人笑笑说,话不能这么说,人不一定比狗贴心。人嘛是讲究感情的,感情这东西不好拿老子和儿子打比方,对吧?希尔克,来,蛋糕。

主人回过身来,没看见希尔克,不过也没在意。因为希尔克从来都是很乖的,决不敢随便离开主人半步。主人再次唤希尔克,主人觉得有件事情要办。往常希尔克听到呼唤便会递上主人的手机,总是在主人需要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完成这个动作。主人也因此十分看重希尔克,几年来希尔克侍前侍后给主人叼大哥大机灵鬼一样深得主人欢心,主人认为,送一只蛋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至于主人为什么不像其他款爷那样把手机别在腰后,而让一只狗代劳,原因不得而知。有人猜,是不是大哥大电波致癌这家伙怕沾身?

主人终于想起有一个重要电话要打。有一笔买卖约定九点三十分通话,成与不成都在九点三十分拍板。看了看手表,时间到了,差不多是最后一秒了,主人洋味十足地唤希尔克。

希尔克不见了。这就意味着主人的手机也被它带走了。

这是希尔克平生第一次擅离职守。原来是希尔克看见了一条小母狗,一条迷人妖冶的小母狗。它在希尔克身边转了三圈,希尔克的魂就被它勾走了。小母狗颠颠地在前头走,希尔克紧随身后像一条发情的公狗不由自主地跟着跑。希尔克完全忘记了主人。

一个小时后主人找到了希尔克,主人大汗淋漓,气急败坏。眼看一笔到手的生意吹了。等到他想起去公用电话亭回话的时候,时间已过去四十分钟。拨通对方,对方声音变了调,反问约好几点通话,现在是几点,说做生意起码的诚意你都没有,谁还能把这种不可靠的生意做下去?

主人狠捶自己脑袋,希尔克不知好歹,自己也这么糊涂,找狗花去四十分钟时间。这条可恨的狗!希尔克发现自己嘴上少了件东西,拧身就走。主人飞起一脚踢中了希尔克:永远不想看到你!

希尔克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整天在街头游荡。希尔克倒是不能忘记嘴里叼样东西,这东西显然不再是大哥大,而是从垃圾箱里叼来的烂鞋帮,看上去它的样子是十分虔诚的。

【小题1】小说题为“失落”,请从主人的角度,结合小说具体内容分析主人失落了什么?
【小题2】作者塑造希尔克这一狗的形象有什么意义?请结合作者的创作意图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希尔克的主人在面包师面前这样说“人嘛是讲究感情的,感情这东西不好拿老子和儿子打比方的。”读完小说后,你认为主人对希尔克是否有感情?试结合小说内容举例分析,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下列小题。
孙甘露:诗意常在,反对庸俗
孙甘露一直给人“低产闲散慢先锋”的印象,时间一长,大家会有一种错觉,以为孙甘露就是一个生活在当代大都市里的南朝名士,不食人间烟火,诗酒度日,以一种古典的方式生活,以一种后现代的方式写作。
魔术与庸俗现实主义文学
时代周报:博尔赫斯说诗歌是魔术,您是否认为小说也是一种文学的魔术?或者说可以成为一种文学的魔术?
孙甘露:对于小说来说,魔术的功用是存在的,但问题是,这一功能在某些读者那里是不存在的。他们会把小说视作课本、新闻报道、纪实故事,却不把它视作魔术。我不是说好的小说就是魔术,但是它有这样的魔力。小说运用的材料都来自现实生活,但是它反映和揭示的问题与现实本身并不一致。我拿一块布给你看一块布,那没什么神奇。小说家就像魔术师,他给你看一块布,掀开,突然冒出来一只鸽子、一杯水,甚至,一个人。这就是魔术,小说有唤起惊讶的魔力。
时代周报:上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文学出现了及物性的倾向,更加写实,您觉得出现这样的倾向,是作家对生活与文学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领悟,还是他们学会了“现实”?
孙甘露: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文学有许多实验性的成分。在90年代,出现了一种“新写实”的浪潮,现实庸俗化的写法成为了主流。当然这里有社会变迁的因素,回避是他们转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动力。80年代实验的热情,不仅仅是文本的实验,还有方法的、政治的,以及各种抱负的实验,这种冲动在90年代不存在了。这和绘画中的“玩世现实主义”,就是那些画一个大头,画50年代的搪瓷碗的那种,在90年代成了潮流一样。但我觉得,就整体而言,90年代的中国文学接受的是80年代文学的遗产。当然还有更深的原因。在我看来,在中国,这种庸俗现实主义的文学一直是存在的。
时代周报:在上海这样一座世俗的城市,您写的作品并不是很多,写作的方式也以特立独行著称,作为专业作家写作了这么多年,在精神上是否会感到过孤独?
孙甘露:天性上来说,我是很享受这种状态的。好比有的人在家里待不住,我不会这样,我挺享受在家里待着的状态。阅读和写作,我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也许有的人会感觉烦躁,但我不会因此而感觉不悦。对我来说,孤独是一种常态,并不是一种处境造成的。我并不感到孤独。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也许就是孤独,但是对我来说,我享受孤独。我觉得一个作者,真正是他自己说出来的话,其实也就那么几句。当然我不是说写得多不好,你要能写成托尔斯泰那样也很好,你要像兰波那样,一两册也行。这从来都不是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你可以把我看作一个新作者。仿佛五十岁之前,都是在做准备。不是准备写某个作品,而是准备写作。一个作家一定是逐渐成熟成长起来的,我一直在学习写作,学习写作这种技艺。
语言的精雕细刻与个人有关
时代周报:在上海,您、格非、陈东东、宋琳等等小说家和诗人,都有喜欢对语言精雕细刻的共同特征,您觉得你们对语言的迷恋,和上海这座城市有没有关系,还是说跟个人趣味的关系更大?
孙甘露:两重因素都有。在上海,以一种“张家长李家短”的语言来写小说的也大有人在,但与此同时,上海还有一大批优秀的诗人。对语言的敏感首先肯定和作者本人有关。就地域而言,我们其实还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还有一类是移民,格非是从外省到上海来读书的。情况各有所不同,应该说,我们选择这样的语言方式,和我们个人经验以及城市生活都有关。
当然,我们说上海有这样的作家诗人,不表示其他地方就没有。北京的西川、四川的万夏、钟鸣、欧阳江河、翟永明等人都是语言非常考究的诗人和随笔作家。地域会对作家产生影响,你看《今天》派的诗人和四川诗人、上海诗人在语言方式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北京的《今天》派诗人有很强的政治诉求,四川、上海的诗人可能更多地从日常生活中寻找诗意的载体,直接导致他们诗作的含义、主题、构思、意象、情怀都有差异。食指在知青中传颂一时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北岛的《我不相信》和万夏的诗歌,自然是意趣迥异的了。这种集体的差异应该与城市有关。
时代周报:近些年您写的随笔比较多,写随笔是因为随笔这种文体比较灵活,随时都可以记录内心和生活的点点滴滴,还是说自己其实更喜欢写随笔,所以把随笔写作作为近期的重心?
孙甘露:我近期在写一个长篇,上海文艺出版社准备出版,但我还没有写完。
在90年代,我主要写了三本随笔,这个文体帮助我渐渐走向现在的写作状态,同时也是自我认识的一个过程。我的随笔严格来说是我的阅读笔记。读小说也好,读诗也好,读理论也好,我会有感而发写一些阅读笔记。这些笔记并没有全部发表,有些适合发表,有的不适合。所以,你就会知道,像我的《上海流水》这样的作品,是经过编辑的,发表出来的只是一部分。所有这些随笔,我从广义上都称之为笔记,当然,也未见得全部都是笔记。比如香港中文大学要出一本关于《小团圆》的文集,沈双编的,他们来约稿,字数也不要求,那我就写了七八千字给她;又比如陆灏来约我写奈保尔,我问写多少字?他说随便,越长越好,那我就写了一万多字给他。这种写作与当下的阅读有关,又是一种约稿的产物。这也有一个互动性的方面在。它不是一种商业宣传性质的写作,和我的思考相关,而不和商业计划相关。
(本文:时代周报 )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一直以来,孙甘露给人的印象是一个生活在当代大都市里的南朝名士,不食人间烟火,总是诗酒度日,因此,他是“低产散慢先锋”。
B.“以一种古典的方式生活,以一种后现代的方式写作”,是作者对孙甘露的高度评价,放在采访的开头,更有利于我们了解孙甘露的生活和品质。
C.孙甘露认为,小说也是一种文学的魔术,是因为好的小说,虽然来自于现实,像一块白布一样展现在读者面前,但它具有一种唤起惊讶的魔力。
D.上海这样一座世俗的城市里,孙甘露的作品并不是很多,但他的作品都以特立独行而著称,深受广大读者的好评。
E.就像格非、陈东东、宋琳等作家一样,孙甘露也会对自己的语言精雕细刻,源于  他们对语言的迷恋,更与上海这座城市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作为专业作家,孙甘露没有迎合世俗,一直在享受着自己那份独有的孤独,这在本文中是如何体现的?
(3)阅读文章,分析孙甘露的作品对语言精雕细刻,主要与哪些因素有关?
(4)有人认为,在潮流涌动的社会浪潮之中,“诗意的生活”已经不太可能实现,我们还得随波逐流,像余秋雨一样适应现代的社会,并成为时代的先锋;也有人认为,不管社会如何进步发展,我们都应该守住根本,反对庸俗,像孙甘露一样诗意常在。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文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