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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下列小题

想北平(节选)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多么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呀!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象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小题1】“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一句中为什么前面说“花草”,后面又说“草花儿”?
【小题2】选文第2段化用陶渊明的诗句,有什么作用?
【小题3】文章以“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收笔,有什么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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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共15分)
二字师“杨杏佛”
杨杏佛一生追随孙中山。1912年1月,孙中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杨随即到南京任总统秘书处收发组组长。孙中山辞职后,他远赴美国留学。回国后又南下广州,任孙中山秘书。
杨杏佛的革命之心如此坚决,以至于在东南大学任教时,他的执著也影响到了不少学子,其中与之交往最多的是一个叫曹立瀛的青年。有一次,他来到上海商科大学(东南大学设在上海的商学院)授课。杨杏佛喜欢在课后留半小时的讨论时间,此间渐渐注意到有个学生发言特别积极。
这个学生就是曹立瀛,在同学中年纪最小,却好学上进,成绩优异。杨杏佛不免对这个家境贫寒却聪明勤奋的青年生出了几许怜爱惜才之情。有一次,他对曹立瀛说:“听说你家境不丰,经济拮据,卖文为生,你不必瞒我,我可以帮助你。”
于是,曹立瀛成了杨家的常客。
1925年5月 30日,曹立瀛兴高采烈地出门,想用稿费为自己买一双皮鞋,却在先施公司门口亲眼目睹了一场血的洗礼——“五卅惨案”。
“五卅惨案”次日,上海学联成立。曹立瀛代表上海商科大学,被选为上海学联委员会委员。于是,一个平日一心做学问,偶尔写写诗文,连报纸也很少看的学生,变成了一个热血沸腾的爱国青年。
一心投入爱国运动的曹立瀛有时也担心影响到最后一年的大学学业,于是便向他最信任的杨先生请教。两人对坐,杨杏佛认真听了曹立瀛的陈述后,陷入了沉思。他左手甩在椅子后面,右手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打着,考虑了一会儿,杨杏佛猛地用手朝曹立瀛一指,说了一个字:“动!”于是,曹立瀛便义无反顾地投入五卅运动。就这样,一个“动”字为一个立志从商的青年人指出了另一个方向。事实上,当时的杨杏佛自己也经历了一场“异动”,因为他经常与共产党人恽代英接触,还利用业余时间到***创办的上海大学讲课,因而遭东南大学校方忌恨,被迫离校,奔赴广州,做了孙中山的秘书,并于1924年11月随孙中山北上。
令人感慨的是,此后没几年,曹立瀛也走上了恩师的这条革命道路。经杨杏佛和叶楚伧介绍,他加入了中国国民党,南下广州参加北伐军。
转眼到了1929年。此时杨杏佛已然认清了蒋介石的真面目,他因接济和营救革命者而被国民党当局撤职。而识人尚浅的曹立瀛却还在国民党南京特别市党部做着他的“革命梦”。当时年仅二十四岁的他年少得志,已经担任党部常委,日后完全可以在政界大显身手。
幸而一心以杨杏佛为楷模的曹立瀛在学业上继续钻研,考取了公费赴美留学的资格。于是,从政还是求学,成了摆在这个年轻人眼前的一道难题。这当口,他又想到了恩师杨杏佛,前去请教。接着,多年前的一幕情景重现。
杨杏佛认真听了曹立瀛的陈述后,考虑了一会儿,猛地用手朝曹立瀛一指,这次他说的是个“去”字。
就这样,杨杏佛的一个“去”字再次改写了曹立瀛的命运。曹立瀛辞职后远赴芝加哥大学求学,后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学成后他毅然回来报效祖国,上世纪50年代进入上海财经大学执教直到去世。恩师的一个字,成就了学贯中西的经济学家曹立瀛。
据说曹立瀛在美国听说杨杏佛被设伏特务枪杀于上海亚尔培路时,不胜哀伤。他替这位坚决果敢的“二字师”扼腕叹道:“国失栋梁,我失良师!”
【小题1】请简要概括曹立瀛的形象特征。(4分)
【小题2】请简要分析文章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来表现杨杏佛这个人物?(5分)
【小题3】你认为文章用比较多的篇幅描写曹立瀛合适吗?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即兴表演
(英)韦兰·史密斯
这一切全是那穿毛皮大衣女人的过错!要不是她,那件事永远也不会发生。
那天晚上,我和乔治娅在餐馆吃宵夜。那位穿毛皮大衣的女人每隔一会儿就要掏出手机与她的朋友大声地聊着天。
我一向认为餐馆不应该是人们打手机的场所。不过,刚开始我还只是心存一丝不悦。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竟然聊得没完没了,全然不顾别人的存在。
当我们原本较为幽雅的气氛第七次被她的电话打扰时,我开始烦躁不安了。 “她自以为多么了不得!”我怒气冲冲地对乔治娅说道,“她真的以为我们连手机都没见过吗?”
乔治娅只是甜甜地向我微笑着。她依然还是那么平静,似乎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干扰。
当她的手机第八次响起时,我再也坐不住了。后面发生的事连我自己也感到吃惊。我从夹克衫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打开翻盖便道,“喂!谁呀?”我认为自己的语气里充满着自信,俨然是一位做生意的大商人。
“噢,嗨,约翰。谢谢你打来电话。有什么事吗?”我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乔治娅用眼睛盯着我。
“那份合同你已经听说了吧?确实是个不错的消息。”我对着电话吹嘘起来。“我还以为这桩生意就那么不了了之了!看来,我们得着手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了。”
乔治娅仍在莫名其妙地瞪着我。她听得到受话筒传来的拨号音,显然,她以为我已经被闹得神志不清了。
“是的,我也确实感到十分高兴。”我说。此时,拨号音已经变成了音乐声。“今天上午,我一时高兴便买下了这部新手机。”
“噢,它比我以前的那一部在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进。”我炫耀着说,“它可以显示出哪个电话重要,哪个电话不重要。这样,我就可以根据重要性选择什么时候接听。”
我朝邻近的餐桌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乔治娅对我嘘了一声,可我现在已经失去了控制。
这时候,餐馆里已经安静了许多。各种迹象清楚地表明餐馆的其他客人对我们的谈话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甚至连他们自己的谈话也都忘了。
“他们对这种新款手机功能之妙非常惊讶。”我继续聊着,信心又增强了几分。“你知道,我甚至可以进行功能设置。来电显示后,如果我在30分钟之内不接的话,它就会自动给我的秘书发出一条短消息。相当不错吧?”
乔治娅坐回她的椅子上,怒视着我。她完全清楚,我所谓的秘书实际上就是一位每周过来清扫一次的女清洗工。
坐在邻近餐桌的毛皮大衣似乎一下子被唬住了。现在,她肯定没在用她的手机了。连她的朋友似乎也竖起了耳朵,一边给她的小狗喂食一边仔细在听我的谈话。此时此刻,我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心情舒畅。这个想法简直妙不可言!
我还在继续神聊着。我并不满足于自己一时取得的胜利。
“你知道这手机最大的优点是什么吗?”我对着此时已经悄然无声的手机问道,“他们还给它附加了一种特殊保险。有了这种保险,即使你将它弄坏或者丢失了,第二天就会给你换上一部崭新的,不管次数多少!”
现在,其他客人也纷纷回头注视着我们。他们已经由刚开始的克制变得有点厌烦了。乔治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毫不掩饰地用手叩击着手表。可眼下,我是打开的话匣子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是啊,他们说那没关系。不管我的手机坏多少次或是丢失了都无所谓。显然,那家公司库存的手机实在太多了,他们还正为如何处理手机发愁呢!”我大声地笑了起来。
乔治娅收拾好她的手提包,故意将她的座椅弄出声响来。
妻子已经走出两张桌子那么远了,她朝服务台走去。
“谢谢你的电话。”我说,“我们明天再细谈吧。”
我赶快起身,扣了手机翻盖。乔治娅几乎已经走到门口了,我赶紧跟上去,经过门口时随手将手机扔进了门边的火炉中。
快要走出餐馆时,我回头朝餐厅瞥了一眼,我觉得刚才发生的整个插曲似乎还是值得的。毛皮大衣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嘴巴张得大大的,连她的好友也没在喂她的小狗了。
我一边跟着妻子快步走着,一边想:其实,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为了那么一丁点胜利而自鸣得意实在是太肤浅了。不过,当乔治娅对我进行规劝时,我不禁笑了起来。
“得了吧,乔治娅,那真的没关系。”我得意地说道,“刚才那部手机其实是我上周在市场上买来的假货。”
“什么?”乔治娅惊讶地问,然后在手提包里摸索着,“你说的是这一部吧?”
(有删节,原载于《百花园》杂志)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她真的以为我们连手机都没见过吗?”说明“我”作为男人的自尊已严重受辱,就因为这个,“我”才会做出令自己也不可思议的事情。
B “我”始终对着假手机在吹嘘,已获得了巨大胜利和满足,道具已不再需要,最后以“经过门口时随手将手机扔进了门边的火炉中”画上圆满句号。
C 乔治娅的形象与“我”、穿毛皮大衣的女人的形象形成强烈反差,在种种反差中,作者自然地表露出自己的褒贬态度、扬抑倾向。
D “我”把一切都归因于穿毛皮大衣的女人,始终未意识到自己的言行有过之而无不及,用自己的不文明对抗他人的不文明,只能显示出自己的更丑陋。
E 作者善于运用动作、语言、心理、肖像描写等刻画人物,善于运用对比、衬托、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塑造人物形象,使读者过目难忘。
【小题2】请概括文中“我”对于打手机一事的思想感情变化的过程。(6分)
【小题3】请说说乔治娅在文中的作用。(6分)
【小题4】小说以“即兴表演”为题有什么妙处?在公共场合遇上这种类似的即兴表演,你会怎样看待?(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传奇12年,羽坛“超级丹”
格林
2012年8月5日,在伦敦奥运会羽毛球单打决赛中,林丹与李宗伟上演了完美无缺的对决大片,让世界观众过足了顶级欣赏之瘾。最终,林丹耗时79分钟2:1逆转击败李宗伟,夺得2012年伦敦奥运会羽毛球男子单打冠军金牌,成为奥林匹克史上羽毛球男子单打卫冕第一人。
“林丹的霸气从小就有。”林丹母亲接受采访时说,“林丹不服输,比较好强”。不服输、要强的性格,就像一把双刃剑,既成就了后来的林丹,也让他在职业生涯中多次遭遇危机。
2000年,林丹这一批年龄段的球员开始接受国家队的选拔。然而,第一批选拔名单里没有他。后来,林丹被单独通知进入国家队,两个月后,亚洲青年锦标赛在日本开打,林丹拿下了男团、男单两项冠军,在国家队逐步站稳了脚跟。
从少年体校到国家队,林丹顶着“N0.1”的光环走来,直到2002年。当时,国际羽联在每局7分制和15分制上摇摆不定,林丹一时调整不过来,接连输球,且都是首轮出局,“林一轮”的外号不胫而走。那大半年,国家队教练不再让林丹参加任何比赛,而这接连几次的挫败也惊醒了少年成名的林丹,他意识到不能仅仅拿着天赋做武器,他开始对自己“下狠手”,除了苦练,还是苦练。
天道酬勤,林丹开始爆发,在接下来的赛事中狂揽5个冠军。2004年的全英公开赛,林丹更是将丹麦名将皮特·盖德拉下了马,夺得男单桂冠的同时,也从对手那里获得了“超级丹”的称号。
战胜盖德让林丹的自信心再度爆棚,出征雅典奥运前,林丹目标直指冠军。他甚至把自己夺冠后的庆祝动作都设计好了,但是,雅典奥运却给林丹上了一课。
雅典奥运会,林丹的首轮对手是印尼选手苏西洛。“因为担心这担心那,上场后感觉自己怎么也释放不出来。相反,我的对手的状态特别棒。”林丹最终以12比15、10比15败下阵来。
经历了“一轮游”的打击,林丹的心情跌到了谷底。回到北京,林丹细细咀嚼总教练李永波的话,仔细分析自己的失利原因。他明白了自己被淘汰其实不是什么大冷门,外界把他捧得太高了,他还不是“超级丹”。“雅典奥运会的失败教会我用平静心态看待比赛和人生。”
林丹平静了。于是,我们看到,2004年广州公开赛上,当鲍春来在拉锯战中回球落网,林丹兴奋地将球拍抛向空中,继而双手握拳举向空中、跪地、仰天长啸。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掌声潮中,他右手举起向四面看台献上标准的军礼——“超级丹”回来了!
不过,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霸气到有些嚣张的愣小子了。
2008年8月17日,北京奥运会羽毛球男子单打决赛,林丹对阵李宗伟。赛前,林丹很从容,“我记得当天下午临出发前,我把音响声音开到很大,跟着音响一起唱。记得有周杰伦Live版的《听妈妈的话》,演唱会上那山呼海啸般的尖叫声让我提前进入了状态。”
整个看台被红色淹没,那种狂热好像随时都要把屋顶掀翻。第二局打到20比8,林丹拿到冠军点,“我提醒自己要冷静下来,拿下这最后一分。深呼吸,屏息凝神,我能听到球拍击球时发出的‘刷刷’声,一声比一声坚定,一声比一声致命。”看回放录像的时候,林丹自己也承认:“我很少看到自己如此专注。”
林丹拿下了奥运会的男单冠军。这只是开始。2010年广州亚运会羽毛球男单决赛中,林丹再次击败李宗伟夺冠。他成为第一个也是目前世界羽毛球历史上唯一一位全满贯选手。
2011年、2012年,超级丹依然不可撼动。到今天,林丹已握有17个世界冠军头衔。
然而,林丹没有陶醉于冠军这个美词上。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其实我真的不是看中某一个冠军,我看中的是我12年的职业生涯,我给中国羽毛球能带来什么,给羽毛球这项运动带来什么,或者给自己带来什么,这个比金牌意义更大。”
(选自《青年文摘》2012年第18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5分)
E.林丹是第一个也是目前世界羽毛球历史上唯一一位全满贯选手,而且已握有17个世界冠军头衔,因此被队友誉为“超级丹”。
A.在这篇新闻通讯的开篇,作者不惜用“完美无缺”“顶级”等溢美之词来盛赞伦敦奥运会林丹与李宗伟羽毛球单打决赛的精彩。
B.知子莫如母,引用林丹母亲对其不服输性格的介绍,为后面写他夺冠的霸气做了铺垫,这样更具有说服力。
C.出征雅典奥运前,林丹甚至把自己夺冠后的庆祝动作都设计好了,说明他信心满满,志在必得。但最终输在自己的患得患失上。
D.写北京奥运会狂热的场面,是为了衬托当晚比赛的惊心动魄,表现观众对林丹的喜爱和支持。
【小题2】作者怎样写2004年广州公开赛上林丹夺冠后的一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结合文本,探究羽坛“超级丹”的成长的条件以及给我们的启示。(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嘁嘁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只是成为作者童稚的心灵中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写出了作者回到故乡后看不到鸟群的无奈与苦闷的心情。
【小题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4分)
【小题3】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淘来的幸福
黄建霞
退休在家的张大爷每天早上都会去集市上逛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入眼的好玩意儿。张大爷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古玩,尤其是对明清时期的青花瓷情有独钟。闲着没事就喜欢看看鉴赏书,电视上的民间鉴宝节目也是一期不漏地看。
这天,正在集市上闲逛的张大爷一眼看到一件青花瓷器,浅口盆的形状,颇似鱼缸。他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推正眼镜问道:“这玩意儿多少钱?”一旁的小贩连忙说:“五百。”张大爷不吭声,小贩殷勤地说:“您可别小瞧了这玩意儿,少说也值个万儿八千的。”“哼,要真值个万儿八千的,你能五百就卖啊?”小贩急忙说道:“我这也是收上来的,我就卖这个价。您就别犹豫了,成不成吧?”张大爷一摆手:“得了,买了。”
心里吃不准的张大爷拿着青花瓷器往老友李大爷家里赶,心想着老李在瓷器鉴赏方面颇有心得,指不定能帮自己瞧瞧。李大爷拿着放大镜对着瓷器左看看,右瞧瞧,摇头道:“悬啊,东西要是对,少说二三十万。要是不对,是个新活儿,也就值五十块钱。”张大爷心想完了,买了个假货。
张大爷被这么一刺激,血压陡然升高。张妍劝道:“爸,您看这盆不是挺好看的嘛,反正咱们家还要花钱买玻璃鱼缸,不如就用这个盆吧。我这就给您买几条金鱼去。”
自从盆里装了几条小金鱼后,张大爷没事就给金鱼喂食,集市也懒得去了。这天正百无聊赖间,张大爷忽然想起什么,急急忙忙地出了门。
他来到鱼鸟市场,拿起和家里的瓷器盆差不多大的鱼缸问道:“老板,这鱼缸多少钱?”“一百。”他接连跑了好几家,鱼缸的价格越问越低,张大爷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还有人追出来问:“三十成不?”张大爷心烦地挥了挥手,沮丧地回了家。
一到家张大爷就胸闷气喘。张妍一测量,血压果然又上升了。张妍没辙了,只好跑去找李大爷,想自己出钱让李大爷把鱼缸买下来。李大爷摇头道:“不成,就你爸那脾气,不会把鱼缸卖给我的。要想让他让出那鱼缸,我还得想个法子。”
这天,李大爷来找张大爷下棋,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李大爷问:“老张,你这玩意儿用来养鱼了?” “哎,别提了。”张大爷叹了一口气。“这鱼在你这儿养,可惜了呀老张!”李大爷说。
“咋了?这有什么可惜的,住五百块钱的豪华别墅还亏着它们了?”“哈哈,你这鱼得在大木盆里养。这么着,这几条鱼让我捞走得了。我不管你这鱼买来多少钱,我付你五百块钱。”张大爷连忙说:“别,你当我卖鱼的呢。”李大爷问:“那这盆你还要吗?”张大爷挥挥手道:“钱我收下,你就连鱼带缸拿去吧。”李大爷端着瓷器盆走了。
这天,张大爷吃完晚饭看电视里的《民间探宝》节目。突然,电视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张大爷定睛一看,这不是自己的老朋友老李么!他怎么上电视了?张大爷狐疑地盯着电视看。再看展览台上的宝物,不就是自己买的那个鱼缸么!到了专家鉴定环节,只听专家一字一顿地说道:“这是清乾隆年间的青花龙纹笔洗。我给出的市场参考价是四十万元。”
“啊!”张大爷忍不住惊呼,这刺激可不小,不仅血压上去了,说话也不利索了。
不一会儿,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张妍忙跑去开门,原来是李大爷。张妍忙把他让进屋。李大爷笑道:“我给你送东西来了。这花五百块买一四十万的东西,你说,这东西我敢要吗?”
张大爷精神一下振作了起来,可还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老李说:“哈哈,我还不知道你老哥的脾气。你说我是要这四十万啊,还是要你这个多年的老朋友啊?有人见钱眼开,为了钱六亲不认,你说,咱是那种人吗?”
“就咱这交情,都不是那种见利忘义的人呐。”张大爷叹了口气。“是啊,你说对了。这么多年了,咱们这交情,比这瓷器还‘瓷’!”李大爷说着,指了指手里的鱼缸,“这东西你收好了,上次我买鱼花的五百块钱是你的好闺女出的,不用给我。”
(选自《民间文学(故事)》,有删改)
【小题1】第一段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语句。
(1)他接连跑了好几家,鱼缸的价格越问越低,张大爷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
(2)这么多年了,咱们这交情,比这瓷器还“瓷”!
【小题3】试简要分析小说中李大爷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4】文章以“淘来的幸福”为题,有哪些丰富的意蕴?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