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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出租车司机
刘易斯
我刚从法学院毕业的时候,是那样的自信而又雄心勃勃,我想往上爬,跻身于上流社会并且财运亨通,我想出人头地结交法律界名流。但我没有料到工作后遇到的第一件事就办得极不顺利。
那天,我的上司派我到名叫新缪灵的农村小镇,给一名叫奥利弗·卢肯斯的人送传票。我们需要这个人在法律程序上做证人,可是他对我们发去的信函不予理睬。
我告诉他我想找一位名叫奥利弗·卢肯斯的人。
“我有一辆出租车,我把它开出来,咱们一块开车去找卢肯斯,他玩的大部分地方我都知道。”
他是如此开朗和友好,以至我被他的热忱深深地感动。他开出车来喊道:“喂,年轻人,这就是你的四轮马车。周围的人都叫我比尔……”他那爽朗的笑声,仿佛把我当成他的老朋友了。而且把为我找奥利弗·卢肯斯当成了他的任务。我告诉他我是来给卢肯斯发传票的,而卢肯斯拒绝当我们的证人。
比尔把我带到贝内克家,兴高采烈地问道:“你们今天见到过奥利弗·卢肯斯吗?他的朋友在找他。” 贝内克看着藏在比尔身后的我,犹豫了片刻之后说道:“他刚才在这儿来着,可能到居斯塔夫逊那儿刮胡子去了。”
我们把到了居斯塔夫逊的理发店。一位顾客说,他沿着旅馆那边大街散步去了。
我们又到格雷理发店,主人说他可能到公共赌场去了;我们又追到公共赌场去了。我们又追到赌场,人家说他露过一面,买了一包烟就走了。我们穷追不舍跟在他的后面,但总是找不到他,已过了午间一点钟,我感到很饿 。
“叫我老婆为咱们做午饭,费用不会超过半美元,但能吃到丰盛可口的饭食。 我们到瓦德峰上,一边吃,一边欣赏风景。”
比尔那乐观的乡村人的智慧对于我这个常有城市病的人来说非常清新。当我们坐在山顶上,眺望一片片绿油油的牧场和蜿蜓流过片片树林的小溪时,他用当地的方言土语谈论着新缪灵,解释着每一件事,无拘无束地嘲讽这里的人们。
这一天我对新缪灵的了解比在城里要多得多,因此,我爱上了这个地方。
我们离开森林和草地,继续寻找奥利弗·卢肯斯,但还是找不到。最后比尔抓住了卢肯斯的一位朋友,逼着他承认“奥利弗·卢肯斯可能到离这儿3英里远的他妈妈家里去了。”
“我认识奥利弗的妈妈,她是个厉害得令人可怕的人。比尔叹息道。果然,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高大而愉快的老太婆。但她听明来意后喊着:“我不知道什么奥利弗,也不想知道”,并从老式的火炉上抓住一只熨斗把我们赶了出来。
回城的路上,比尔的形象在我脑海里翻腾。我想着那些与高等学府和法律界不搭边的诚实而愉快的人们,激动不已。我找到了财富,我发现了新的生活方式。
我的上司差一点没把我给杀死,第二天我再次被派到新缪灵,一位和卢肯斯一起工作过的人和我一起去。
火车到达新缪灵的时候,比尔站在车站的月台上,身子倚在他的车子上。奇怪极了,卢肯斯的妈妈——那只母老虎正在那里和比尔又说又笑,没有半点气势汹汹的样子。
我的同伴问:“昨天你在这儿见到过他吗?”
“是他帮着你找奥利弗·卢肯斯的?”
“是的,他帮了我很大的忙。”
“他应该帮忙,他本人就是卢肯斯!”当我把传票交到卢肯斯手里时,他的妈妈大声讥笑我,仿佛我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使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他们满怀友爱和善意,请我到邻居家喝杯咖啡。
“我把你的事情告诉他们之后,他们都焦急地盼着你的到来。”卢肯斯指着周围的人,兴高采烈地说着,“他们是这个镇子里昨天没有见到你的仅有的几个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运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开头描写了“我”对新缪灵小镇的第一印象,为下文“我”对小镇感受的变化作了铺垫。
B.“比尔”明明就是卢肯斯但他却始终没有承认还带着“我”四处寻找,可见“比尔”为人并不真诚,不肯做证人。
C.寻找卢肯斯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小镇人生活的简朴,内心的真诚乐观,这正是与那些被物质欲望所左右的人的不同之处。
D.小说以“我”寻找卢肯斯为明线,以“我”在寻找过程中对小镇的感受的变化为暗线串联故事情节,文章条理清晰。
【小题2】小说结尾处,“我”才明白“比尔”就是卢肯斯,但在前面作者已做了必要的伏笔和暗示,请对此加以概括分析。
【小题3】结合全文,理解文中“我找到了财富,我发现了新的生活方式”这句话的意蕴。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1-06 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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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唯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原文略有删改)

【小题1】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B.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C.“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D.小说结尾,海尔曼最终舍救死扶伤之小义,而取保家卫国之大义,这一情节设置使人物性格更完整,形象特征更突出,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E. 这篇小说以“天职"为线索展开叙述,立意深刻,构思精巧,形象特征鲜明突出,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达到了这么好的艺术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小题2】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阐释。
【小题3】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
【小题4】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这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冲击世界尖端,必须舍弃必须付出

我干任何事情,我要作哪些牺牲,事先我都要想通了。我总觉得,搞我们这一行,就是世界尖端,搞世界尖端的东西,就必须得舍掉些什么。如果我认为亲情、友情、金钱对于我很重要,我就不干排球。我选择干,必须把这些全放下。我回来接手女排,放弃家庭,放弃女儿,一定要放掉,我想好了才回来干。我知道一旦回来,又回到从前,就是排球,一点一线:体育馆——食堂——宿舍,哪儿也别想去,等于没有生活。

这种“等于没有生活”的生活,在郎平十七八岁、二十来岁的时候要去经历,要去承受,似乎还不是太困难,因为,在那个年代,大的环境是这样,大部分人的生活也这样单调和艰苦。但是,郎平回国执教是1995年,她在美国,已经有一幢三百多平方米、带两个院子的房子,而回到国家训练局,她这个主教练的宿舍和女排队员一样,一间十平方米的小屋,小屋里一张单人的、矮矮的小铁床,国家训练局运动员的洗澡房,竟然比一般工厂的浴室还简陋:外间有一排放衣服、放鞋子的铁架,而里间的淋浴设备,就是一圈水管上装着一个个水龙头。

郎平早有思想准备,回来就是“回到最初当运动员的生活”。她最初拿到的一套两室的房子,就是她当运动员时北京市委奖励她的,那房子被一片自由市场包围着,从早到晚闹哄哄,她的一扇防盗铁门也防不住强盗,先后被撬了两次。女儿从美国回来探亲,母亲来帮郎平带小孩,一老一小经常睡地铺。1996年,郎平的美国挚友劳尔来北京,去郎平家做客,看到她住这样的房子,一连问了好几声:“詹妮,你就住在这里?就住这里?你回来工作,国家没给你房子?”

1998年,郎平才搬进新房子,房子大了许多,是广东丽珠药业集团解决了郎平的住房问题,也聊表这个企业对中国体育事业的支持。

我刚回来,早有人提醒我,劝告我:“你已经是‘五连冠’功臣,你那么辉煌了,再回来干什么,女排是这个状况,你还是保住你自己那点名气算了,别把那点荣誉路毁了。”这次世界锦标赛,打成现在这局面,似乎要被这些“提醒”和“劝告”说中了。

因为我有海外八年的生活经历,我已经把自己这个“世界冠军”一脚一脚地踩到地上了,踩得很踏实,身上早就没有了“五连冠”的包袱,倒是大家还在把“五连冠”当一回事。我可以想象,如果我没有经历过出国后“一文不名、一无所有”的生活,一直留在中国,我的心态肯定也降不下来。但我拥有起起落落、沉沉浮浮的感受,使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又成熟了许多,我不会再受外界干扰,去计较别人会怎么看我。这次冲世界锦标赛就算不能如愿,我们可以从失败中学到东西,不能把我四年的工作一笔勾销,我竭尽全力,也敢于向自我挑战,这不也是一种成功?

输给了古巴队,我还是要求队员们去认真观看韩国队与保加利亚队的比赛,要准备下一场我们和保加利亚队的对阵。我还是重申这句话:进不了前四,也要争取第五!

(摘自郎平、陆星儿《郎平传》等)

(相关链接)排球协会一个电传一个电传的发到郎平工作的新墨西哥大学,郎平犹豫着。直到球类司司长给她发来电传:郎平,祖国真的需要你!

“作为一个人,我们其实都很渺小,但是,当有人代表国家对你说——国家需要你!你还能无动于衷吗?”郎平说道。

和签约球队解约,赔偿了违约金,房子、院子、汽车都留给了丈夫和女儿,郎平发现自己忙了十年,忙得两手空空,只有两个装行李的箱子。在回国的飞机上,郎平把脸埋在美国好友送的玫瑰花束里,泪落如雨。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郎平回到国家女排队任主教练,又回到了最初运动员三点一线的生活,她的母亲和小孩一起在训练局的房子里打地铺。
B.受大环境的影响,郎平在年轻的时候可以承受那种“等于没有生活”的生活,但是她1995年回国执教就难以忍受这种生活了。
C.郎平做事认真严谨,她在干一件事件之前,都要想通了,即使有所牺牲,只要想通了,就会果断做出决定,并全力以赴。
D.郎平得到朋友和企业的关心。美国朋友劳尔对她的住宿条件表示惊讶,因此,广东丽珠药业集团决定解决她的住房问题。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郎平舍弃了国外优越的生活条件。她在美国住在大房子里,回到国内和运动员一起住在十平米的宿舍里,生活上也很不方便。
B.中国女排输给了古巴队后,郎平要求队员观看韩国队与保加利亚队的比赛,准备了下一场对阵,从而保证了中国队进入前五名。
C.有人劝告郎平,认为郎平已经是中国排球的大功臣,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再回来执教状态不佳的女排,会毁掉郎平的声誉。
D.郎平认为,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应该有所行动。她回国时,舍弃了很多东西,在飞机上情不自禁地掉泪。
E.排球协会给在新墨西哥大学工作的郎平不断发来电传,郎平有些犹豫,但是,她想到中国女排正处于低谷时期,毅然回国。
【小题3】面对人们的“提醒”和“劝告”,郎平为什么能够放下“五连冠”的包袱?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她”从哪里来?

张宝明

在沿袭几千年的古代汉语里,是没有“她”可言的。“伊”字是“她”的代言人。“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中的“伊”就是一个例证。直到《新青年》诞生并带领新文化运动进至高潮,“她”才逐渐取代“伊”。

被称为新文化旗手的鲁迅是第一位在《新青年》上发表白话小说的现代文学作家,即使如此,他在《呐喊·自序》中仍用“伊”字而不是“她”来指称母亲。衣着时尚的“她”究竟第一次闪亮登场是在何时何地?“她”在新文化中的最早使用是发表于1920年11月1日《新青年》上由俞平伯撰写的诗歌《题在绍兴柯严照的相片上》。诗的开头一句的第一个字就由“她”领衔:“她含着所谓的我,我却藏住另外一个她。”在小说中最早使用“她”字的是茅盾(沈雁冰)。他在翻译法国作家莫泊桑小说《西门底爸爸》中率先使用“她”字,时间是1921年5月1日。

早期白话文,“他”、“伊”、“他(女)”都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混乱的书写方式给译文和白话文创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外来语英文中的第三人称代词是分阳性、阴性和中性的(he,she,it),汉语难以对译。早在1918年8月之前,刘半农就与友人交流过。当时正值讨论女性解放、男女权利平等的高潮时期,周作人在他翻译的瑞典小说《改革》译文前特别加上了一段关于“中国第三人称”的说明,其中透露了刘半农的大胆构想:“中国第三人称代名词没有性的分别,很觉不便。半农想造一个‘她’字,和‘他’字并用,这原是极好;日本用‘彼女’(Kanoio)与‘彼’(Kare)对待,也是近来新造。起初也觉生硬,用惯了就没有什么了。”

1920年,远在海外的刘半农在与好友的讨论中形成了《“她”字问题》一文,这也是他实践《教我如何不想她》的理论前奏。《“她”字问题》发表于1920年8月9日。遗憾的是,他理论指导下的实绩没有很快在报刊上发表。尽管1920年9月刘半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已经成诗,但毕竟没有正式铅字付梓。《教我如何不想她》的创作是以刘半农留学英伦为背景的。怀着对故国家园的思念,刘半农将个人的思乡感情与对祖国的怀念之情编织在一起,写出了以“她”为对象的情诗。声声呼唤的“她”字,带着英伦留洋赤子如泣如诉的情感,漂洋过海回到了祖国。许多留学生都为刘半农的情诗所感动,主攻语言学的赵元任还专门为“她”谱写了乐曲。从此,《教我如何不想她》不胫而走,广为流传。

正是由于刘半农创造出的“她”这半边天具有“男娲”补天之功,鲁迅在20世纪30年代的一篇杂文《回忆刘半农君》中深情地说:“他活泼、勇敢,打了几个大仗。譬如吧,‘她’,和‘它’字的创造,就都是的。现在看起来,自然是琐屑得很,但那是十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大群人如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

现代白话文中流行的“她”乃是一个了不起的创意,“她”绝对不是一个字的形式创意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她”身上贯注着生气淋漓的现代性。

【小题1】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
A.
【小题2】本文作者对刘半农不是第一个使用“她”发表文学作品持什么态度?引用周氏兄弟的话对文章的论述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认为“在‘她’身上贯注着生气淋漓的现代性
A.”这句话如何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根河之恋
根河是鄂温克人(1)的母亲河。
春天,根河从厚厚的冰层中泛起春潮,河的巨大生命力迸发开来,它推去坚冰,欢快地伸展腰肢,向远方而去。这破冰时节的河水才是它真正的本色,纯真清洌,水晶一般透明。这条源自大兴安岭的河,原本的名字“葛根高勒”,正是清澈透明的意思。在一个个春天的日子里,根河回到童年,回到本真,然后再一次次丰满成熟,将涓涓乳汁流送给两岸的万千生物。
传统的鄂温克人跟森林河流贴得最近。他们与驯鹿为伴,生活起居、狩猎劳动,都离不开看上去“四不像”的驯鹿。眼下,这些温顺的大鹿在全世界已所剩不多,鄂温克人结束了最后的狩猎,放下了猎枪。他们离开森林,进入城市或远走他乡,但敖鲁古雅部落受人尊重的长辈94岁的玛丽亚·索一步也不想离开她的驯鹿。
一踏进根河,我就听说了她美丽的名字。先前见到过作家乌热尔图为这位老奶奶拍的一张照片。白桦林里,老人穿着长袍,扎着头巾,侧身站在一头七叉犄角的驯鹿前,她微微佝偻着身子,皱巴巴的手轻抚着鹿柔细的皮毛。鹿依偎在她的袍子下,那儿一定有着母亲的气息。她神色沉静而坚毅,嘴角两旁的皱纹宛如桦树皮上的纹路,仿佛她的脸上就印刻着她相守了一生的森林。她或许就是根河的化身,充满了母性的慈祥,又有着丰富的传奇。年轻时她漂亮能干,是大兴安岭远近闻名的女猎手,与丈夫在密林里行走,打到的猎物无论多远,总是她领着驯鹿运回部落。这位伟大的母亲至今仍恬然生活在她的鹿群之中。
其实我很想去为玛丽亚·索拍一张照片。这些年,涌到玛丽亚·索猎民点参观游览的人络绎不绝,但我想,我这样匆匆来去,怎能配得上她的丰厚?怎能有乌热尔图探望她时目光里的深沉呢?
因为乌热尔图是根河的儿子。当年,这位从小生活在大兴安岭的鄂温克青年捧着他的《琥珀色的篝火》走上了文坛,刹时让人眼前一亮。人们从他的小说里,认识了这个寂寞又热烈的民族。出乎意料的是,乌热尔图后来辞去京官重返故乡。时隔多年,当我行走在呼伦贝尔草原上,那些将天边画出蜿蜒起伏线条的山丘,那些怒放成海洋或孤零零独自开放的鲜花,那些低头吃草或昂头沉思的马群,还有那些袒露在草原上始终默默流淌的河,都让人忍不住心潮起伏。这位鄂温克作家返乡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就是这草原这河流这民族,是祖先留在他身体里的血脉在涌动啊!
乌热尔图在回到草原以后的日子里,完成了《呼伦贝尔笔记》等一系列著作和摄影作品,那是他数十载的文化寻根,是他作为一个鄂温克的儿子,对母亲的深情眷念与报答。
我们山外的人远道来看山,原本住在山上的人却搬下了山。
人类到了21世纪,越来越意识到人与自然必须平等相处。生活在根河的大多数鄂温克人恋恋不舍地告别了山林,将更多的空间留给了无边的草木以及驯鹿、黑熊、狼、灰鼠和蝴蝶。在离城市不远的一个地方,新建了童话般的家园,这座小城就叫了根河。
我们去到那里时,从山林里搬出的鄂温克人正三三两两地在自家门前干着一些零碎的活儿。男人穿着时尚的T恤和牛仔裤,女人们烫了发,有的还挑染成了黄的深红的,她们的裙子仍然长长的,跟老去的玛丽亚•索一样,但却是城市里流行的花色。
这里的房屋都是政府投资兴建的,咖啡色外墙,小尖顶,搬进来的一家家鄂温克人按照自己的想法装扮屋子,盘算着未来。鄂温克人与外族人通婚是常见的事情,近些年更为普通,他们的孩子大多取的是鄂温克名字,成为这新部落的新一代。这里曾有过多年的繁忙,大兴安岭的木材源源不断地从根河运往大江南北。眼下,过往的一切留在了画册里。伐木工变作了看林人,大批工人需要学习新技能,谋求新职业,他们在努力与以往告别,与未来接轨。
根河天亮得很早。走到窗前一看,根河就在眼前,河对面的广场上已经有许多人在翩翩起舞,似乎这个小城的人都聚集在此了。根河的水伴着音乐荡漾,我忍不住踱过根河桥,进入了舞者的欢乐。用不着有任何忐忑,大家都是这样笑着来又笑着去的。这些根河小城中的曼妙舞者啊!我模仿着她们举手投足,扭动腰肢,想象着生活在此的种种愉悦。那是我度过的最为愉快的时刻。
阳光将河水映照得流光溢彩。我知道我虽然来过了,但却远远抵达不了这河的深奥,我只能记住这些人和这些让人眷恋的时光。
(取材于叶梅的同名散文)
注释:(1)鄂温克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居住在东北大兴安岭和呼伦贝尔草原。
作者在结尾说“我知道我虽然来过了,但却远远抵达不了这河的深奥”。请根据文意,说明“这河的深奥”的含义、“抵达不了”的原因及作者寄托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