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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只土碗
游睿
先生家的客厅里,青年和李先生相对而坐。
青年西装革履意气风发,从头到脚都是名牌。他的面前摆着一只土碗,碗毫无特色,乡下随处可见的那种,做工粗劣,而且还有几个缺口。先生微眯着眼晴,对着碗反复端详着,片刻之后,小心地将碗放下。
没错,这就是我当初准备花10万元买下的那只碗。先生说。
青年呵呵地笑了笑,搓了搓手说,现在5 万元就卖给你。如果你真想要,价格还可以商量。
哦?先生偏了偏头,有些吃惊地看了看青年,你想通了?
先生是这一带的名人。先生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其为人为文在这一带几乎家喻户晓。三年前,先生到一所大学做讲座。先生历来为人低调,讲座前谢绝了校方迎接的专车,一个人徒步来到学校。先生喜欢一边欣赏风景一边思考问题,路过食堂的时候,一个学生和先生撞了个满怀。端在学生手里的碗顿时落到地上,碗里的饭也洒了一地。
先生连连说对不起,蹲下身来检那只碗。但是,先生愣住了。先生看见落在地上的竟然是一只土碗,庆幸的是碗没有破,只是边缘摔了好几个缺口。先生早年当过知青,下过乡 ,他知道除了偏远的乡下外,城市里是没有人用这种土碗的,更何况前卫和时尚的大学校园。
先生抬起头,发现这个端土碗的学生格外清瘦,高高的个子却穿着极不合身而且破旧的衣服。看见先生的目光,他连忙退了一步,拿起那只碗,怜爱地抚摩着碗上的缺口。先生发现,这个学生的眼晴顿时有些红了。
先生站起身,想对这个学生说点什么,但他转身就跑开了。先生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
讲座很成功。结束之后先生并没有离开。他想起了那只土碗和土碗的主人,经过努力,先生好不容易打听到了那个学生的一些情况。这个学生和先生想的一样,来自乡下,家里的经济条件十分不好,一直是学校里帮扶的对象。而他手中的那只土碗,从进校时就在使用。他是学校里唯一一个使用土碗的人,这几乎成了学校里的一道风景。
最后,先生找到了那个学生。先生说,对不起,是我摔坏了你的碗,我想看看你的碗摔成什么样子了。
学生就把碗递给了先生。
先生拿起碗仔细看了看说,嘴里啧啧称赞,这碗是古董啊。价值不菲,你卖给我吧?
你看走眼了,这只是我们家吃饭的碗,学生说。我不会卖的,这是我上学时我爹亲手交给我的,爹说,看到这只碗你就知道自己是山里的孩子,就应该努力学习。为了给我凑学费,爹的腿……
先生的眼晴一热。先生说,这明明是个古董嘛,我出10万卖给我?
我说了,你出多少我都不卖!学生转身走开,留下先生一个人在风中沉思了良久。
一晃三年过去了。这三年里,先生一直惦记着这个学生。先生每学期都匿名给这名学生捐助全部学费。但先生没想到,三年后的今天,当年的那个学生,竟然会主动找到他,要把那只土碗卖给他。
先生问,你真想通了?
青年笑了笑说,我早就想通了,现在钱才是最重要的,有钱什么都好办。还真谢谢您,三年前您以20万的价格没能买走我这只碗的消息传出去以后,有不少媒体报道了我的故事,我收到了不少捐款,不过那些钱只够我读书用,现在我大学毕业,这不差点钱找工作嘛,所以我就想到了您。
那你爹的腿?先生问。
老样子。医生说治不好了。爹听说有人愿意出10万买我的碗我没卖,狠狠也打了我一个耳光,还差点不认我这个儿子了,我今天来您这儿,也算是他的意思。您看,这碗……
先生又端起碗。端详了片刻。先生叹了口气,老实说,你这碗其实就是一只土碗,一开始我就知道它根本不值钱,不过,既然你今天来了,我还是愿意出1万元买下它。接着先生从抽屉里拿出一沓钱扔过去说,送客!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准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两次描写青年的服饰穿着,目的是通过他由穷学生到西装革履、一身名牌的变化揭示他现在不再需要土碗的原因。
B.小说通过学生对土碗态度的变化,表达作者对当下企求捷径、利益至上的社会现状的担忧和反思,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C.小说中两次出现先生的话“你想通了?”是在暗示先生早就明白学生和他爹的想法,也是在提醒学生迷途知返。
D.小说通过肖像、语言、行动、心理描写,为我们全方位刻画了一位想通过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学生形象。
【小题2】小说为什么以“一只土碗”作标题?请结合全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先生叹气、买碗、扔钱、送客作结尾,这样处理有何用意?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1-17 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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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聪明叹

在泰国的那些天,阿勇先生陪我去看了野生动物,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竟是猴子。

驯猴人将猴子牵到椰林,猴子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然后把拴在猴子脖子上的绳子解开,叫了一声,让猴子去摘椰子,猴子却不动,驯猴人在它的背上打了一下,它还不去。

我想,没有绳子拴着,猴子为什么不跑呢?还没来得及问,就见驯猴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给猴子看了看。猴子立即兴奋起来,伸手去抓香烟,够不着。这时候驯猴人一指椰子树上的椰子,猴子一下子来了激情,一跃上了椰子树,摘下一只椰子扔了下来。随后,猴子从树上溜下来,跑到驯猴人身边,朝他伸出手,驯猴人便将那支香烟递给它,却不点着。猴子哇哇叫着,驯猴人又指了指椰子树上的椰子,并伸出两根指头。猴子一看,立即跳上树,片刻间就到了树顶,摘下两只椰子撂下来,再次跑到驯猴人身边,驯猴人这才为它点着了烟。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猴子为什么不跑。它要吸烟,它跑到丛林,哪儿有烟吸?驯猴人用香烟控制住了猴子。

我问,给猴子养成吸烟的习惯困难吗?驯猴人告诉我,根本不需要下功夫,猴子这东西好奇,人抽烟它就想抽,但你不要给它,你抽完烟,扼灭,它捡起来抽,虽是灭的,但有烟味,如此几回,它已经习惯了这味儿。之后,你抽完烟,不要扼灭,撂在地上,猴子立即会如获至宝,抽得干干净净。这样一来,你只要拿出烟,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

感慨之余,我问阿勇:“泰国猴子多吗?好抓吗?”

阿勇笑笑,说很容易。只要在一个干椰子壳上刻一个小洞,下面拴一根绳子,然后给椰子壳里放上花生核桃之类猴子爱吃的东西,然后系在猴子出没的树上,人躲开。猴子对食物的味道是极其敏感的,很快就会有一群猴子出现在干椰子旁,最前面的猴子会毫不犹豫地伸手进干椰子里,抓食物,这时候人大喊一声跑出来,猴子群会一哄而散,只有那个伸手的猴子拔不出手,于是被人捉来。

我不禁问:“猴子的手能伸进去,自然能拔出来,为什么会卡在椰子壳里呢?”

阿勇笑笑说:“猴子不是人,它得到的食物绝不松手,手里抓着食物,手就大了,空手能进去的椰子洞,这会儿就出不来了。”

驯猴人告诉我,抓来的猴子并不好驯化,它们也分聪明和愚钝,聪明的猴子经过训练留下来,愚钝的放了。

“看来愚钝些好,不用受你管制,更不会被打骂。”

“你怎么知道猴子会这样想呢,说不定森林里的猴子还羡慕这里的猴子不愁吃喝,还有烟抽呢。”驯猴人说,“有一次我在森林边给猴子一把香蕉,猴子吃得津津有味,几只野猴子馋得跑过来,却不敢靠近我,用胆怯和乞求的目光看着我。我的猴子斜视了那些猴子一眼,吃得很自豪。我把拴在它脖子上的绳子解开,它已来去自由,我转身走了,猴子不但没跑,反倒欢欢地跟我回来了。”

说到这里,我看看在他背后不远处那只未拴住的猴子,它的眼睛不停地在四周搜寻着什么,大概是在寻找游客的烟头。而另一只猴子,眺望着遥远的天边,俨然一个哲学家。

离开猴子几天了,它们的举手投足,还常常出现在我的眼前,搅动着我的心。

猴子,给我打开了认识世界的又一扇窗。

选编自《光明日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贯,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说在泰国看野生动物,印象最深刻的是猴子,这一在开头设置悬念的写法,能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
B.猴子摘椰子时,由开始的不动,到后来看到香烟的一跃上树摘椰子,再到后来对训猴人的言听计从,一系列动作描写形象地写出了猴子对香烟的渴望。
C.文章情节性不强,全文用“我”和训猴人的对话,让读者了解了猴子被明化的过程,引起读者思考。
D.文章题目“聪明叹”,是在感叹猴子的聪明,它们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从人类手里得到它想得到的东西。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在泰国看野生动物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猴子。
【小题3】读完文章后猴子给你什么启示,请结介文章谈谈你的感受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东坡肉
季明
四十多岁的老楚,是炊事班的头儿。
这老楚,可不简单,曾见过大世面,曾是南京著名酒楼——品世阁的掌勺大厨。
鬼子攻南京,一发炮弹,品世阁就变成了瓦砾。同时,也有炮弹飞到老楚家中,妻儿老小连同家产,一起消失在战火里。老楚逃了出来,手里掂着一把菜刀。这把菜刀,跟随他多年,切鱼剁肉,血腥味浓,但那一刻,老楚迫切希望这刀,能沾染上鬼子的血,然而,炮火连天,遍地都是逃难的人群、溃败的军队,老楚不知道去哪里找小鬼子拼命。
于是,老楚投了36师。
老楚年纪大,又当过厨师,被分到炊事班。老楚也很乐意,他觉得,凭自己的手艺,让兵们吃饱吃好,上战场跟鬼子拼命时,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儿,也算是报仇了。
等到了炊事班,老楚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士兵们吃的,无非是稀饭馒头就咸菜,好的时候,也只是青菜豆腐一锅烩,多加勺油而已。只有在大战前夕,部队才买几头猪,杀掉,改善生活。
过去,猪杀了,剁碎,兑上萝卜,放进大锅里一炖,完事儿。但老楚一来,就不同了,他使出看家本领,煎炒烹炸焖煮炖,变着花样做,当菜一样样端上桌,兵们的眼睛都直了。
兵们称之为——吃断头饭。
老楚做的菜,不仅好看,更好吃。
兵们吃得狼吞虎咽,个个脑袋上腾起一片汗雾。
兵们说,吃了老楚做的菜,脑袋掉了,也值!
这时候,忙活罢的老楚,在旁边坐下来,掏出旱烟袋,抽烟。过去,大厨老楚,是抽纸烟的人,但现在不行了,只能抽旱烟。
老楚坐在那里,眯缝起眼,静静地吧嗒着烟袋锅儿,透着迷迷蒙蒙的烟雾,看着兵们吃得欢天喜地、心满意足的样子,突然想起自己在品世阁,为达官贵人做的那些丰盛而奢华的宴席,倏地很心酸。
兵们吃高兴了,就问:老楚,你最拿手的菜是啥?
老楚说,东坡肉。
东坡肉,是老楚的招牌菜,地道而正宗,在品世阁时,客人们每席必点。
兵们不解:东坡肉?是啥东西?
老楚说,一道名菜,苏东坡创制的。
苏东坡是谁?
老楚怔了一下,才记起这些兵们,大多是文盲,就没有再提苏东坡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接着说,这道菜,也叫红烧肉,用猪肉炖制而成,最好是五花肉,做好后,色泽红亮,味醇汁浓,酥烂而形不碎,香糯而不腻口……诀窍就是:慢火,少水,多酒。
老楚见过大世面,兵们喜欢听他侃古。
老楚说,据说啊,乾隆爷也好这一口,百吃不厌,因为爱吃这道菜,他还收藏了一个宝贝,是块天然的奇石,酷似东坡肉,镶上黄金底座,摆在案头,随时欣赏和把玩哩。
兵们咂咂嘴,听得直流口水。乾隆爷,他们知道,连皇帝佬儿都爱吃的菜,肯定是人间极品美味!
兵们无限向往地说,啥时候做道东坡肉,让咱们也尝尝。
老楚苦笑着说,难,这菜,费时费工不说,炊事班也没那些必不可少的作料哇。
兵们就很失望。
武汉会战,36师奉命开到富金山,打阻击战。
战况惨烈,八天之后,一万多人的36师,兵员已不足两千,主阵地丢失。
师长挑选了二百名士兵,组成敢死队,准备发动突袭。攻击定在夜间,离天黑还有大半天时间,师长知道,这些兵上去,九死一生,于是,他决定为敢死队改善生活。
师长找到老楚,说,敢死队的兵,要求吃顿东坡肉,抓紧做。
老楚苦着脸,手一摊,说,师长,啥都没有,咋做?
师长咬咬牙,说,不管怎样,也要找到材料!
师长牵过自己的战马,交给老楚,命他带上几名骑兵,去七十里外的镇上,采购食材,速去速回。
但直到第二天上午,老楚才赶回来。好不容易办齐东西,却碰上了鬼子,那几名骑兵阵亡,老楚绕了很远的道,才赶回驻地。
敢死队,早已在昨夜攻了上去。见到师长,老楚放声大哭,师长哇,我回来晚啦……
师长说,不晚,待敢死队撤下来,就用东坡肉犒劳他们。
老楚赶紧回到炊事班,开做。
将猪肉刮洗干净,切成一寸见方的块,在沸水里煮去血水,然后,在一口大锅里,用竹箅子垫底,铺上葱、姜,再将猪肉块整齐地排在上面,加入冰糖、酱油、黄酒、葱结,盖上盖,密封,旺火烧开,之后,用文火焖酥……
几小时后,大功告成。当两百碗红润油亮的东坡肉摆上桌,老楚眼前一黑,摔倒在地。人们这才发现,老楚身上,有枪伤。老楚让人将他扶到一块巨石旁,背倚石壁,坐下,睁大双眼,眺望富金山主峰阵地,那里,枪声正烈,硝烟弥漫。
恍惚间,老楚看见敢死队员们,蜂拥而至,端起东坡肉,狼吞虎咽……
老楚咧开嘴,笑了。
时至黄昏,敢死队的兵,却一个也没能下来。
老楚已死去多时,笑意,僵在脸上,而双眼,依然圆睁,紧盯着富金山的方向。
残阳如血,映在那一碗碗东坡肉上,天地一片红光。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结尾“残阳如血,映在那一碗碗东坡肉上,天地一片红光。”不仅表达了军民同仇敌忾、英勇抗战的大主题,也属于景物描写,渲染了老楚牺牲的悲剧气氛。
B.小说整体情节合理紧凑,但老楚带上几名骑兵,去采购食材,“碰上了鬼子,那几名骑兵阵亡”老楚却无事,安然回来,这一情节安排不太合情理。
C.“老楚做的菜,不仅好看,更好吃”“兵们吃得狼吞虎咽,个个脑袋上腾起一片汗雾。”直接描写出了“老楚”作为厨师,手艺精湛。
D.小说具体详细叙写老楚做“东坡肉”这一细节,突出表现了老楚厨艺精湛,同时也有力烘托出老楚当时的“战斗”心理。
【小题2】小说的主人公“老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东坡肉”为题,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那夜,那对盲人夫妻
周海亮
①我永远记得那个夜晚。悲怆的声音一点点变得平和,变得快乐。因为一声稚嫩的喝彩。
②那是乡下的冬天,常有盲人来到村子,为村人唱戏。他们多为夫妻,两人一组,带着胡琴和另外一些简单的乐器。大多时村里会包场,三五块钱,会让他们唱到很晚。在娱乐极度匮乏的年代,那是村人难得的节日。
③让我感兴趣的并不是那些粗糙的表演,而是他们走路时的样子。年幼的我常常从他们笨拙的行走姿势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卑劣的快乐。那是怎样一种可笑的姿势啊!男人将演奏用的胡琴横过来,握住前端,走在前面。女人握着胡琴的后端,小心翼翼地跟着自己的男人,任凭男人胡乱地带路。他们走在狭窄的村路上,深一脚浅一脚,面前永远是无边的黑夜。雨后,路上遍散着大大小小的水洼,男人走进去,停下,说,水。女人就笑了。不说话,却把胡琴攥得更紧。然后换一个方向,继续走。换不換都一样,到处都是水洼。在初冬,男人的脚,总是湿的。
④那对夫妻在村里演了两场,用了极业余的嗓音。地点在村委大院,两张椅子就是他们的舞台。村人或坐或站,聊着天,抽着烟,跺着脚,打着呵欠,一晚上就过去了。没有几个人认真听戏。村人需要的只是听戏的气氛,而不是戏的本身
⑤要演最后一场时,变了天。严寒在那一夜,突然蹿进我们的村子。那夜滴水成冰。风像刀子,直接进骨头。来看戏的人,寥寥无几。村长说要不明天再演吧?男人说明天还得去别的村。村长说要不这场就取消吧?男人说说好三场的。村长说就算取消了,钱也是你们的,不会要回来。男人说没有这样的道理。村长撇撇嘴,不说话了。夫妻俩在大院里摆上椅子,坐定,拉起胡琴,唱了起来。他们的声音在寒风中颤抖。
⑥加上我,总共才三四名观众。我对戏没有丝毫兴趣,我只想看他们离开时,会不会被结冰的水洼滑倒。天越来越冷,村长终于熬不住了。他关掉村委大院的电灯,悄悄离开。那时整个大院除了我,只剩下一对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唱戏的盲人夫妻。
⑦我离他们很近。月光下他们的表情一点一点变得悲伤。然后,连那声音都悲伤起来。 也许他们并不知道那惟一的一盏灯已经熄灭,可是他们肯定能够感觉出面前的观众正在减少。甚至,他们会不会怀疑整个大院除了他们,已经空无一人了呢?也许会吧,因为我一直默默地站着,没有弄出任何一点声音。
⑧我在等待演出结束。可是他们的演出远比想象中漫长。每唱完一曲,女人就会站起来,报下一个曲目,鞠一躬,然后坐下,接着唱。男人的胡琴响起,女人投入地变幻着戏里人物的表情。可是她所有的表情都掺进一种悲怆的调子。
⑨我跑回了家。我想即使我吃掉两个红薯再回来,他们也不会唱完。果然,我再一次回到村委大院,他们还在唱。女人刚刚报完最后一首曲目,刚刚向并不存在的观众深鞠一躬。可是我发现,这时的男人,已经泪流满面。
⑩突然我叫了一声好。我的叫好并不是喝彩,那完全是无知孩童顽劣的游戏。我把手里的板凳在冻硬的地上磕出清脆的响声。我努力制造着噪音,只为他们能够早些离开,然后,为我表演那种可笑和笨拙的走路姿势。
⑪两个人同时愣了愣。好像他们不相信仍然有人在听他们唱戏。男人飞快地瘵去了眼泪,然后,他们的表情同时变得舒展。我不懂戏,可是我能觉察他们悲怆的声音正慢慢变得平和,变得快乐。无疑,他们的快乐,来自我不断制造出来的噪音,来自我那声顽劣的喝彩及我这个惟一的观众。
⑫他们终于离开,带着少得可怜的行李。一把胡琴横过来,男人握着前端,走在前面,女人握着后端,小心翼翼地跟着,任凭男人胡乱地带路。他们走得很稳。男人停下来,说,冰。女人就笑了。她不说话,却把胡琴攥得更紧。
⑬多年后我常常回想起那个夜晚。我不知道那夜,那对盲人夫妻,都想了些什么。只希望,我那声稚嫩的喝彩,能够让他们在永远的黑暗中,感受到一丝阳光。
⑭尽管,我承认,那并非我的初衷。
【小题1】第③段和第⑫段都详细描写了盲人夫妻的走行姿势,是否重复?请简述理由。
【小题2】请赏析第⑤段划线的句子。
【小题3】结合文意,推断第⑨段男人“泪流满面”的原因。
【小题4】探究“我”的形象在小说中的作用。

同类题4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小题。
三贝先生家训
沈从文
年高有德的三贝先生不幸于今年正月初四日“遽返道山”了!这在C城是一种惊人的骚动,重大的损失。当三声落气炮响过后不到五分钟,全县城人便都在纷纷议论他的“平生大节”了。大凡贤者身后,总有一部分不能了解他伟大人格的人,常常立于反对方面加以攻讦诋毁。三贝先生自然也不是例外。也许是他太好——不然,便是C县的舆论太不公允了:你无论走到什么地方,见了一个卖豆腐或卖落花生的小贩,问他“三贝先生如何?”他答复了你所问以外,必定还附带的加一句奚落三贝的话,如“那个啬刻鬼”或“那老怪物”一类言辞。
据说三贝是无疾而终的。还正是一般“积德厚福”人应有的事。不过,从田大伯妈处得来的消息,则又明明是因问他做校长的那个儿子索退抚育费不得而气死的。田大伯妈是与三贝有瓜葛的人。她女婿曾拜寄过三贝隔房堂弟做干崽,大概这话总不是全无把柄!
总之,三贝先生是今年正月初四日午时死去了。是“无疾而终”还是“气伤肚肠”而死的,我们不是应措意的事,很可以不必再过问。倘若是真有那种好揽闲事的人寻根究底,只指示讣文给看就得了;讣文明明载着“享年七十有八……无疾而终”。
三贝是有钱有势的人,丧事自然是非常之热闹。他第五儿子是现在县署第二科的科员,第六儿子——就是有气死老子嫌疑的那个——又是中学的校长,儿孙又多,因之出殡那一天竟有许多人执绋。有用松柏枝扎成的香亭,有用白布缠就的灵轿,有十来个敲法器的大师傅,有各种无字的脚牌,有朱红绫子的铭旌,有写上“典型犹存”或“里失贤者”的挽联和祭幛,有两堂锣鼓及一队细乐,有一队制服整齐的学生,而且,知事大人也屈尊到送丧。此外,典狱官张四老爷,地方财产保管处田老爷,宋连长,复查局刘局长,初从上海毕业转来的九二先生……都莫不大襟上佩了一朵白纸花,沉肃谨敬地在鼻涕眼泪一把抓的孝子前头走着。警察所长呢,另外又专派了四名着号衣年青的警兵,随同灵柩左右照料,免得那些打高脚牌、扛祭幛的小孩子,沿途吵嘴滋事。
“好热闹阔绰的丧事!”
当灵柩从道门口菜市过身时,许多妇人、老头子以及卖白菜的老孀,和担水卖的哑爷,都带了羡慕神气这样说。 
三贝先生生活就是这样结束了,也可谓“生荣死哀”。
不过,人虽死去,但其“嘉言懿行”流传于C城老一辈人口中的却很多很多。大体都极有关于“世道人心”。因此谨就我所知者,摘录一二;至其“出处大节”,则已有C县宿儒方梧庐先生为之作传,兹均不述及。
节抄家训:
过大桥时,应将脚步加速——但亦不必如驰如奔免撞损徐元记之窑货担子——不然,设于此时桥忽圮下,岂不危极险极?桥久不修,年代渊远,适于此时圮下,实亦“事所必至理有固然”者也!
进城时,到城洞下亦应加快一脚,尤其是曾经失火之东门。并须用双手将脑壳掩护,如此,既可防意外之虞,即或万一猛不知道于彼时从上面掉落一砖头瓦片,亦可因手在上而不至伤脑。至于到城门洞卖羊肉、卖粉条、卖布那种要钱不要命之事情,千万莫去做。最好连买也莫买,即或东西再好,价钱再贱。
有客久坐未动时,应不俟呼唤时时将茶献客。冲茶之水不必顶沸——不沸之水则尤好。若然,客即不知趣硬赖到吃饭后方去,其食量因喝水过多亦必大减。
逢年过节用大荤祀祖——其实不用亦可,不见“采藻明其洁”之训乎?——实在万不得已,最好是用零买法为佳。譬如称肉一斤,则分为四处称,每处四两。如此办法,既可选择皮薄骨少心所欲得之肉,而斤两上亦占便宜不少。
厕房粪坑到夏天粪过稀不能售出时,可加以草灰斗许;但应切记将草灰之价同时算入。
…………
三贝先生家训多至百余则,而每则均有独到之见解,此处但选其一小部分耳。其行为尤嵚嵜不同于流俗,容当汇次编出,以介绍于“未获亲炙”三贝先生诸读者前。
C县大概是湖南一县,究竟在湖南那一处,我也不大清白了。至其家训,除为代加标点外,初未敢易去一字。
一九二五年二月中旬
(选自《沈从文文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篇写三贝先生“遽返道山”,说“这在C城是一种惊人的骚动,重大的损失”,句中“惊人”和“重大”强调了三贝先生的死确实是C城的一大损失。
B.“三贝先生家训多至百余则,而每则均有独到之见解”,家训中所表现的虽然只是三贝先生一个人,但刻画的却是当时社会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一类人物。
C.“遽返道山”、“积德厚福”、“典型犹存”、“里失贤者”、“嘉言懿行”“生荣死哀”这些赞美词语,用在三贝先生身上多少有些词不达意的意味。
D.小说结尾说“C县大概是湖南一县,究竟在湖南那一处,我也不大清白了”,这里的“我也不大清白了”,实际上是在暗示读者这只是一个假托的故事。
 
E.小说采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来塑造三贝先生这一形象,侧面描写表现出三贝先生死后的种种反映,正面描写是通过家训表现其性格特征。
(2)小说的前一部分写三贝先生死后热闹阔绰的丧事,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三贝先生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本文的语言很有特点,请结合作品谈谈你对这篇小说的语言风格及其作用的认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价值

刘永飞

苏国良还没回到村里,却已成为村人的笑柄。

起初,村人将信将疑,可是待苏培盛回来之后,一切得到证实,原来苏国良还真是个“二百五”。

苏培盛是腊月二十七的下午回到村子的,当晚已有多家备宴来请。席宴间,主人极尽奉承之能事,说他是村里的致富带头人,还说什么“国有邓小平,村有苏培盛”。

苏培盛听了这句话,噗的一声吐出酒菜,差点笑岔了气儿。他说,这是哪儿跟哪儿呀,我是一小偷,能和邓小平比吗?

主人说,“别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不是邓小平说的么,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难听。你看看这几年村里起了多少高楼,哪一栋不比外村的气派,这都是您的功劳呀,要不然,光凭他们出去打打工能盖起这样的楼?下辈子吧。再说了,这都啥年代了,小偷咋啦,我看比那些贪官污吏高尚多了,还是那句话,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酒肉吃完,好话说尽,主人这才借着酒劲儿说出了自己的小九九。说什么自家的孩子不是读书的料,又说考上了大学又能怎样呢,还不如趁早跟你培盛叔出去历练历练。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苏培盛自然无法拒绝,他吐掉牙签说,行,年后跟我走,只要别学苏国良就成。

不会的,不会的,酒桌旁一直沉默寡言的后生信誓旦旦地说。

酒足饭饱,苏培盛打着嗝,在主人一家的簇拥下,歪歪斜斜地走了。

一年前的这一天,苏培盛也是这样从苏国良的家里走出来的,那时候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苏培盛眼里噙着泪花,他在门口心情复杂地拍了拍苏国良的肩膀说:“放心跟我走,今后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

可是,谁都没有料到平日里并不憨傻的苏国良第一单“买卖”就搞砸了。在这之前,苏培盛在技术和心理上亲自培训他。在培训心理时,苏培盛说,干这行最重要的是不能紧张,要装得跟没事儿人似的。

他还说,别怕被人抓住,你要谨记,现在已不像早些年,如今管闲事儿的人越来越少了。当然,即使碰到个“愣头青”也没关系,咱们人多,稍微一打掩护就能脱身。

那是个星期天,一个妇女怀抱着一个哭个不停的婴儿去医院,幸运的是一车人没一个给她让座的,这就大大降低了“做活”的难度。

更可喜的是,那妇女从口袋里取纸巾时忘了拉拉链,厚厚的皮夹子裸露在外,这可真是无赐良机!可是,就是这闭上眼睛也能十拿九稳的活儿,愣让苏国良搞砸了。

煮熟的鸭子飞了,飞就飞了吧,尽管小组成员对苏国良不满,苏培盛还是替他说好话,他说,谁没个第一次呢。

其他成员问苏国良那么容易的事儿为什么不伸手,他说觉得良心上过意不去,还说一看就是乡下来的,没了钱孩子的病怎么办?那不是要人家的命吗?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不乐意了,他们说敢情就你有良心,有良心你还干这行?

这次也就算了,关键是接下来的几单活儿全砸了。做贼不偷东西,在团伙里是大忌,你总不至于让别人养吧。

促使苏培盛让他离开的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儿,那次,也是在公交车上,偷窃对象是个老人。苏培盛知道苏国良的毛病,只让他打掩护,可是就当自己人逼近老人时,苏培盛却清晰地看到苏国良趁一个刹车,猛地将老人撞了一个趔趄。老人警惕了,生意又砸了。

看着小组成员一张张愤怒的脸,苏培盛平静地说,国良,你走吧。可,他是个老人呀,我实在不忍心……好啦,苏培盛打断了他的话,他说,我需要的是个能偷东西的贼,而不是个有良心的人!

这不,苏国良离开的消息传到村里,村人的嘴巴都快笑歪了,他们说:“良心,良心能值几个钱,他们家祖孙三代倒是都讲良心,结果呢,穷得连个婆娘都找不到……”

新年到了,归来的人都在庆祝一年的收获,唯有苏国良家冷冷清清。去年的今天父亲还在,甚至老父亲求苏培盛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父亲说自己无能,连给孩子找个媳妇的本事都没有,他希望苏培盛能把苏国良带出去。他知道,父亲说这番话时,内心一定很痛苦。

野外,爆竹声四起,许多人家都在拜祖。直到夜幕降临,苏国良才买了纸,默默地去了祖坟,他要请列祖列宗回家过年。

远远的,他见自家的坟地里有火光跳动。这么晚了,谁会来我家坟地呢?走近了,他看到一个身影堆坐在父亲坟前。火光暗淡下来,眼前一片模糊。

“二爷,您千万别怨我,不是我不收国良,而是我不忍心看他变成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二爷,我虽不讲良心,可是我知道良心金贵呀。当初要不是您在大灾之年宁可全家饿肚子也要来救济我这个孤儿,怕是我的尸骨早就没了呢。二爷呀,今天这世道坏啦,不是良心不值钱了,是良心太贵重了,一般的人已经拥有不起了……”

这是苏培盛的声音,苏国良听着听着,再也忍不住地蹲在地上“呜呜”地哭起来。

(选自《小说月刊》2014年第8期)

【小题1】第一段写“苏国良还没回到村里,却已成为村人的笑柄”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2】结合语境,解释下面句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1)原来苏国良还真是个“二百五”。
(2)主人这才借着酒劲儿说出了自己的小九九
【小题3】文中描写以“主人”为代表的村里人奉承宴请苏培盛,有什么作用?
【小题4】结合全文主题,谈谈本文标题“价值”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