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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鹿的穷途
王开岭
①曾经,《齐鲁晚报》以《行人疯狂追杀野鹿》为题披露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目击者称——一头从刘公岛“偷渡”出境的野生梅花鹿在威海市郊登陆后,竟招来行人追杀。于是,光天化日下,一场索命与逃亡的马拉松开始了:野鹿沿公路狂奔,越过2米高的围墙,躲进一所小学里,众人紧跟跳入;小学校长欲打110 报警,疯狂的逐鹿者夺过电话叫嚣,“抓住杀了,鹿血,鹿肉都值钱,能卖两万块!”并警告“少管闲事”。后来,鹿被堵在了一间乒乓球室,警方赶到后,场面仍无法控制,仍有人高吼“野鹿谁捡归谁!”情势危急,警方只好与刘公岛林业部门联系,直到鹿主赶来,事态才稍有缓和。由于天色已晚,轮渡停航,有关人员决定让鹿在学校暂避一宿。深夜,竟还有垂涎者在校外遛达,一副伺机抢鹿的架式……
②捏着这份报纸,我体味到一股冷,一股惊悚的饕餮之冷。不仅是对蒙昧的寒心,更有对人性和同类的陌生、对文明的迟疑与迷茫。有时,你不免疑虑:除了遮体的兽皮换成了化纤织物,人到底进化了多少?
③想起了人的遭遇。
④有时候,一头鹿的命运就是一个人、一类人的命运。“人——鹿”背后,隐匿的是“人——人”的关系。既然以此待鹿,怎能保证不以同样方式对同类下手呢?那些研制细菌战的人,不就把为人准备的东西先喂给了动物吗?那些窥视藏羚羊的枪口,不也毫不犹豫瞄准了环保志愿者吗?
⑤眼前,浮现出两幅情景——
⑥一是歹徒行凶或英雄落难时,那黑压压一望无际的看客丛林。一是“文革”批斗会上,群情激昂、纷纷冲上台集体施暴甚至当众杀人的表演。诸如广西武宣县的食人案,据《武宣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件》记载:“文革”中该县有一百几十人遭食;有学生批斗老师后,在校园内就地架起炉灶,将之脔割烹煮。1968 年6 月18 日,武宣中学教师吴树芳被批斗致死,其肝被烘烤药用……(见王毅《“文化大革命”野蛮性和残酷性的文化根源》)
⑦两幅情景,表面上一冷一热、一静一动。其实,冷漠与狂暴、怯懦与凶残,畏缩与嗜血、优柔与决绝、被虐与施虐……这些人性的两面,实乃一脉相承、同根同源,转化起来也一蹴而就,并无障碍。
⑧尤须注意的是,逐鹿者不仅是人,更是人群。上述的鹿和“文革”遇难者,其最大杀手即这种“集群”效应。法国人古·勒庞有本研究群众心理学的名著:《乌合之众》。他指出:群体氛围下,人的心理比平时更有武断、粗暴、专横的倾向,更易滋生犯罪和极端行为;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契约,在狂热的群体中往往失效。
⑨群体掩护下的施暴,在欧洲异教冲突、法国大革命、德国“水晶之夜”、义和团运动、南京大屠杀、中国“文革”、波黑内战、科索沃纷争、印尼骚乱中已屡见不鲜。
⑩群恶群暴的因子,不会随伤疤和光阴一起消逝。它会像灰尘、蟑螂一样耐心地潜伏下来,趴在生活的旮旯里、皱褶里,寄生在人体的毛囊中,默默繁殖、变异,它时刻准备着,伺机掀起新的暴动……
伏契克临终告诫:人们,我爱你们,可你要警惕啊。
(选自王开岭《精神明亮的人》,有删改)
【小题1】【小题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详尽地叙写了“行人追杀野鹿”的事件,旨在用细节表现人类的随性而为,激发读者共鸣,为后文的议论作铺垫。
B.作者认为,群体掩护下的施暴行为从中国到外国,从过去到现在普遍存在着,伴随着人类发展的历史,还会伺机再次出现。
C.文章由“行人追杀野鹿”事件谈到人类自相残杀的事件,并深入剖析了人类产生群体暴行的原因:人类的蒙昧原始以及“集群”效应。
D.第⑩段用了比喻和比拟的手法,把人类群恶群暴思想比作灰尘和蟑螂,形象地表现了其肮脏、卑劣、普遍以及顽固的特点。
E. 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旁征博引,有理有据。有较深的文化意蕴,也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引人深思。
【小题3】【小题4】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小题5】【小题6】结合全文,谈谈作者用“鹿的穷途”作为标题的用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14 0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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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笔 墨 祭

余秋雨

世上一切精神文化都需要一种物态载体。“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使用的是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有位朋友对我说,和古代相比,现在的书法越来越差,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需要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由此我想到了古诗的创作。“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悬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奇。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装点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惟妙惟肖地习摹二王的人,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即在此处。当然,在我看来,谁都很难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汉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簏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职业化的写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那种“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文化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取材于作者同题散文)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斗士们是以旧的文化载体呼唤一种全新的文化。
B.有的人评价当代书法家的书法创作,颇带有点儿“九斤老太”的眼光。
C.艺术家的艺术人格受到社会接纳程度的影响,更受到技能技术的制约。
D.智永等书家下苦功练习书法,在作者看来,是在磨练自己的生命形象。
【小题2】对下列文中词语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信手:随手,特别娴熟。与白居易《琵琶行》“低眉信手续续弹”句中的意思相同。
B.惟妙惟肖:字模仿得逼真。肖,读xiào。
C.风流:风韵、仪态。与《红楼梦》写林黛玉“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意思相同。
D.对峙:成对而立,并不矛盾。“峙”,读chì。
【小题3】联系上下文,解释文章第⑤段画线部分的具体含义。
①眼睛一亮
②并不惊奇
【小题4】某著名科学家写字太差,受到网民非议。请依据本文观点,写出你的见解。
【小题5】文章第⑨段举智永、怀素的事例后,作者说他们不是为职业化的谋生,那么他们苦练书法的目的是什么?联系全文回答
【小题6】文中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请选择一处,对表达效果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我的秦腔记忆

⑴在瓦沟里的残雪尚未融尽的古戏楼前,拥集着几乎一律黑色棉袄棉裤的老年壮年和青年男人,还有如我一样不知子丑寅卯的男孩;伏天的戏台前,一片或新或旧的草帽遮挡着灼人的阳光,却遮不住一条条淌着汗的紫黑色裸膀,汗腥味儿和旱烟味儿弥漫到村巷里。
⑵我已记不得从几岁开始跟父亲去看戏,却记着一个细节。在人头攒动的戏台下,父亲把我架在他的肩上,还从这个肩头换到那个肩头,让我看那些我弄不清人物关系也听不懂唱词的古装戏。我在这里接受的音乐熏陶,是震天轰响的大铜锣和酥脆的小铜锣截然迥异的响声,是间接许久才响一声的沉闷的鼓声,更有作为乐团指挥角色的扁鼓密不透风干散利爽的敲击声。我起初似乎对这些敲击类和弦乐类的乐器音响没有感觉,跟着父亲看戏不过是逛热闹。
⑶直到有一次,我跟父亲走到白鹿原顶,听到远处树丛笼罩着的那个村子传来大铜锣和小铜锣的声音,还有板胡和梆子以及扁鼓相间相错的声响,竟然一阵心跳,脚步不自觉地加快了,一种渴盼锣鼓梆子扁鼓板胡二胡交织的旋律冲击的欲望潮起了。自然还有唱腔,花脸和黑脸那种能传到二里外的吼唱,曾经震得我捂住耳朵,这时也有接受的颇为急切的需要了;白须老生的苍凉和黑须须生的激昂悲壮,在我太浅的阅世情感上铭刻下音符;小生和花旦的洋溢着阳光和花香的唱腔,是我最容易发生共鸣的妙音;还有丑角里的丑汉和丑婆婆,把关中话里最逗人的语言作最恰当的表述,从出台到退场都被满场子的哄笑迎来送走……我后来才意识到,大约就从那一回的那一刻起,秦腔旋律在我并不特殊敏感的乐感神经里,铸成终生难以改易更难替代的戏曲欣赏倾向。
⑷“文革”结束后,被禁演多年的古装戏重新上演了。各种看戏的人到傍晚时拥满了道路。到处都能听到这样一句痛快的观感:“这才是戏!”更有幽默表述的感慨:“秦腔到底又姓秦了!”这种痛快的感慨发自一个地域性群体的心怀。“文革”禁绝所有传统剧目的同时,只推广10个京剧“样板戏”,关中的专业剧团和乡村的业余演出班子,把京剧“样板戏”改编移植成秦腔演出。我看过,却总觉得不过瘾,多了点什么又缺失了点什么——腔调是秦腔的,但内容却与秦人生活无关。于是,就有了“秦腔不姓秦了”的调侃。
⑸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买回来一厚摞秦腔名家演出的录音带,不仅我把老艺术家的拿手好戏听了个够,我村子里的老少乡党也都过足了戏瘾。在写作《白鹿原》的四年间,写累了需要歇一会儿,我便端着茶杯坐到小院里,打开录音机听一段两段。久而久之,连我家东隔壁小卖部的掌柜老太婆都听上了戏瘾,某一天该当放录音机的时候,也许我一时写得兴起忘了时间,老太太隔墙大呼小叫我的名字,问我“今日咋还不放戏?”我便收住笔,赶紧打开录音机。老太太哈哈笑着说她的耳朵每天到这个时候就痒痒了,非听戏不行了……在诸多评说包括批评《白鹿原》的文章里,不止一位评家说到《白鹿原》的语言,似可感受到一缕秦腔弦音。如果这话不是调侃,是真实感受,却是我听秦腔之时完全没有预料得到的潜效能。
⑹我在久居的日渐繁荣的城市里,有时在梦境,有时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眼前会幻化出旧时储存的一幅图景,在刚刚割罢麦子的麦茬地里,一个光着膀子握着鞭子扶着犁把儿吆牛翻耕土地的关中汉子,尽着嗓门儿吼着秦腔,那声响融进刚刚翻耕过的湿土,也融进正待翻耕的被太阳晒得亮闪闪的麦茬子,融进台田边沿坡坎上荆棘杂草丛中,也融进已搭着原顶的太阳的霞光里。还有一幅幻象,一个坐在车辕上赶着骡马往城里送菜的车把式,旁若无人地唱着戏,嗓门儿一会儿高了,一会儿低了,甚至拉起很难掌握的“彩腔”,在乡村大道上朝城市一路唱过去……
⑺黄土在,秦人在,这腔儿便不会息声!
(取材自陈忠实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或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作者创作长篇小说《白鹿原》的灵感,由欣赏秦腔名家录音而激发,因此评论普遍反映其中有秦腔风韵。
B.文章第一段写到村里人看戏的场景,说明了不管季节如何变化,秦地百姓看戏的热情都不会减退。
C.在父亲的点拨下,最初对秦腔音乐没有感觉的作者逐渐找到欣赏门径,进而形成自己的戏曲欣赏倾向。
D.作者认为把京剧“样板戏”改编移植成秦腔后,多了点安静少了点热闹,因此让人觉得不够过瘾。
E.文中写对秦腔名家演出录音的欣赏,表现了作者对秦腔的迷恋,也反映出作者与秦地百姓的真挚情意。
【小题2】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⑴文章第三段详尽描述了秦腔的音乐、唱腔、语言,有什么作用?
⑵如何理解文章第四段中“秦腔到底又姓秦了”这句话的含意?
【小题3】文章第六段描述了作者幻化出的两个图景,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小题4】文章结尾说 “黄土在,秦人在,这腔儿便不会息声”,请结合本文的内容,并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或感悟。不少于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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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4

泰山很大

汪曾祺

描写泰山是很困难的。它太大了,写起来没有抓挠。三千年来,写泰山的诗里最好的,我以为是《诗经》的《鲁颂"閟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岩岩”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很难捉摸,但是登上泰山,似乎可以体会到泰山是有那么一股劲儿。詹即瞻。说是在鲁国,不论在哪里,抬起头来就能看到泰山。这是写实,然而写出了一个大境界。汉武帝登泰山封禅,对泰山简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好发出一连串的感叹:“高矣!极矣!大矣!特矣!壮矣!赫矣!惑矣!”完全没说出个所以然。这倒也是一种办法。人到了超经验的景色之前,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就只好狗一样地乱叫。杜甫诗《望岳》,自是绝唱,“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一句话就把泰山概括了。杜甫真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伟大的现实主义者,这一句诗表现了他对祖国山河的无比的忠悃。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注。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杜甫的诗当然受了《鲁颂"閟宫》的影响,“齐鲁青未了”,当自“鲁邦所詹”出。张岱说“泰山元气浑厚,绝不以玲珑小巧示人”,这话是说得对的。大概写泰山,只能从宏观处着笔。郦道元写三峡可以取法。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刻琢精深,以其法写泰山那不大适用。

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徐志摩写泰山日出,用了那么多华丽鲜明的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但我有点怀疑,这是写泰山日出,还是写徐志摩?我想周作人就不会这样写。周作人大概根本不会去写日出。

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我十年间两登泰山,可谓了不相干。泰山既不能进入我的内部,我也不能外化为泰山。山自山,我自我,不能达到物我同一:山即是我,我即是山。泰山是强者之山——我自以为这个提法很合适,我不是强者,不论是登山还是处世。我是生长在水边的人,一个平常的、平和的人。我已经过了七十岁,对于高山,只好仰止。我是个安于竹篱茅舍、小桥流水的人。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而写高大雄奇之山,殆矣。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

同样,我对一切伟大的人物也只能以常人视之。泰山的出名,一半由于封禅。封禅史上最突出的两个人物是秦皇、汉武。唐玄宗作《纪泰山铭》,文词华缛而空洞无物。宋真宗更是个沐猴而冠的小丑。对于秦始皇,我对他统一中国的丰功,不大感兴趣。他是不是“千古一帝”,与我无关。我只从人的角度来看他,对他的“蜂目豺声”印象很深。我认为汉武帝是个极不正常的人,是个妄想型精神病患者,一个变态心理的难得的标本。这两位大人物的封禅,可以说是他们的人格的夸大。看起来这两位伟大人物的封禅实际上都不怎么样。秦始皇上山,上了一半,遇到暴风雨,吓得退下来了。按照秦始皇的性格,暴风雨算什么呢?他横下心来,是可以不顾一切地上到山顶的。然而他害怕了,退下来了。于此可以看出,伟大人物也有虚弱的一面。汉武帝要封禅,召集群臣讨论封禅的制度。因无旧典可循,大家七嘴八舌瞎说一气。汉武帝恼了,自己规定了照祭东皇太乙的仪式,上山了。却谁也不让同去,只带了霍去病的儿子一个人。霍去病的儿子不久即得暴病而死。他的死因很可疑,汉武帝究竟在山顶上鼓捣了什么名堂,谁也不知道。封禅是大典,为什么要这样保密?看来汉武帝心里也有鬼,很怕他的那一套名堂并不灵验,为人所讥。

但是,又一次登了泰山,看了秦刻石和无字碑(无字碑是一个了不起的杰作),在乱云密雾中坐下来,冷静地想想,我的心态比较透亮了。我承认泰山很雄伟,尽管我和它整个不能水乳交融,打成一片。承认伟大的人物确实是伟大的,尽管他们所做的许多事不近人情。他们是人里头的强者,这是毫无办法的事。在山上呆了七天,我对名山大川、伟大人物的偏激情绪有所平息。

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微小,我们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

这是我在泰山受到的一次教育。

从某个意义上说,泰山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价值。

(节选自《汪曾祺散文"泰山片石》,有改动)

(注)洒狗血:(戏曲演员)脱离情节而卖弄滑稽、武艺或做过火的表演。
【小题1】从全文看,作者是从哪些方面写“泰山很大”的?请加以归纳。
【小题2】“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这句话在全文结构上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原文,分析作者为什么说“泰山是一面镜子”。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A、D
A.作者的气质本不适合写泰山,但本文却写出了泰山之大,其巧妙之处在于作者独辟蹊径,回避了对泰山风光的描写而从文化角度去揭示其博大的内涵。
B.文章中作者情绪由开篇的偏激转为愤懑,最后归于平和,这种情绪变化的过程实质是作者坎坷人生经历的艺术象征。
C.作者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选取了泰山上的秦刻石和无字碑两处小景进行描写,成功地表现了泰山的雄伟恢弘。
D.本文多处引用古诗、典故,提及不少名人轶事,不仅丰富了文章内涵,而且提升了文章品位,是一篇优秀的文化散文。
E.文章感情真挚自然,有分析,有感悟,语言幽默活泼,笔力遒劲老到,与他的《胡同文化》一样,于嬉笑怒骂之中展示出作者对传统文化和现实人生的深刻反思。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斯人独憔悴

迟子建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独具个性的生命存在方式,每个人都尽可能地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比较充分地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我当然也未能免俗。

细细算来,从我开始小说创作至今所发表的三十万字作品,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写下层人的生活的。这一回顾连我自己也略为吃惊。

我出生在北极村漠河,在那里度过了我孤独寂寞的童年时光。那里有我的外婆和外祖父,他们曾经给我讲过许许多多的民间故事。我现在还常常回忆起当年讲故事的情景来。

晚饭过后,农人家里忙过了该忙的事情,就要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生活太单调,他们疲惫的呵欠声常常同日头一起落山。而且,那里一年难得看上一场电影,那么,晚饭之后的茶水和故事就是生活中最好的消遣了。每逢这个时刻,我就带着我心爱的狗(它叫傻子,后来我把它写入第一部中篇小说《北极村童话》),和这条狗一起挤入听故事的人中,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

那便是我最早的启蒙文学。它不是唐诗宋词,而是于民间的那种质朴而又奇诡、光怪陆离的故事。

于是,我在十九岁那年坐在夕阳西下的窗前,看着天边飞涌的那一团团金色的晚霞的时候,我仿佛在绚丽的晚霞中又看到了童年生活的每一个片段,我的心难以平静,我开始断断续续地记载我的童年生活,二十岁那年把它整理成中篇小说,发表在一九八六年第二期的《人民文学》上。

从此,我真正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实在不是一条坦途,这实在不是一个美差。

我需要读大量的书来丰富自己的心灵,我需要走南闯北去看世界,而时间和日常琐事又常常打乱我的计划。

因而我的创作有它不可否认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它还没有达到从一个宏观领域的高度去把握和观照生活的那种让人叹服的洞察力。

必须承认,我将来如果不超越自己,只是在我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那么我的艺术生命也就终止了。而超越自己是多么艰难。它要养精蓄锐几时、苦苦求索几时,才能获得一个瞬间的辉煌。

但我仍要孜孜以求那辉煌。不管它最终实现与否。

今年五月,在泉州附近的静峰寺山上,我看见了弘一法师的手书遗言:“悲欣交集”四个字。据说,他的出家一直是个谜,他出家后他的妻子曾跪在寺门外三天三夜,眼泪哭干了他也不动一丝恻隐之情。我以为他伟大。而他临终的遗言却使我对他的伟大产生了怀疑。因为真正的出家人,无所谓悲,无所谓喜,而他生命之终极之时,仍能感受到“悲欣交集”,可见凡心难泯,他未能来一个彻底的超脱留与后人传说。但我左思右想,仍然认为他是伟大的。

他的伟大便在于他把自己难以超拔的心态毫不保留地馈予人间,还给人间一个真实。他便是不朽的了。

我又想起了一个故事,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写作的故事。巴尔扎克作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留给人间的十部不朽的作品,早已闻名世界。他一生中唯独喜欢咖啡。每逢写作之时,他总要把咖啡壶放在写字桌旁,一杯一杯地饮下去。他创作的欲望和情绪在膨胀,而他的身体却在一天天地垮下去。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销蚀的过程。

我们要完善自己,因而不怕销蚀。

(选自《姹紫嫣红开遍》,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散文有关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A.“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运用比喻手法,生动地写出了质朴的民间故事动人心脾的艺术感染力。
B.时间的缺失和琐事的干扰使作者没有办法全身心地投入创作前的准备,无法超越自己,作者对自己的创作感到失望。
C.作者在偏远的山村长大,熟悉下层人民的生活,这为她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激发了她创作的灵感。本文回顾了自己文学创作的经历,认为文学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与销蚀的过程,行文看似闲散,实则紧凑有序。
D.弘一法师的临终遗言表明他尚且无法超越自己,更何况一般人,作者借弘一法师的例子旨在宽慰苦闷的自己。
【小题2】文中写道:“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小题3】文章为什么以“斯人独憔悴”为题目?请结合文本加以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