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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笔 墨 祭

余秋雨

世上一切精神文化都需要一种物态载体。“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使用的是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有位朋友对我说,和古代相比,现在的书法越来越差,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需要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由此我想到了古诗的创作。“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悬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奇。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装点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惟妙惟肖地习摹二王的人,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即在此处。当然,在我看来,谁都很难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汉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簏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职业化的写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那种“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文化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取材于作者同题散文)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斗士们是以旧的文化载体呼唤一种全新的文化。
B.有的人评价当代书法家的书法创作,颇带有点儿“九斤老太”的眼光。
C.艺术家的艺术人格受到社会接纳程度的影响,更受到技能技术的制约。
D.智永等书家下苦功练习书法,在作者看来,是在磨练自己的生命形象。
【小题2】对下列文中词语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信手:随手,特别娴熟。与白居易《琵琶行》“低眉信手续续弹”句中的意思相同。
B.惟妙惟肖:字模仿得逼真。肖,读xiào。
C.风流:风韵、仪态。与《红楼梦》写林黛玉“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意思相同。
D.对峙:成对而立,并不矛盾。“峙”,读chì。
【小题3】联系上下文,解释文章第⑤段画线部分的具体含义。
①眼睛一亮
②并不惊奇
【小题4】某著名科学家写字太差,受到网民非议。请依据本文观点,写出你的见解。
【小题5】文章第⑨段举智永、怀素的事例后,作者说他们不是为职业化的谋生,那么他们苦练书法的目的是什么?联系全文回答
【小题6】文中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请选择一处,对表达效果作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9-26 1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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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旷野
余秋雨
街市和寺庙里拥挤着人群,书房里拥挤着书籍,为了摆脱拥挤,我们来到旷野。
拥挤是一种生命的奢侈,在奢侈中很难懂得珍惜。萨特说“他人就是地狱”,也许他很少来到旷野。不是田园别墅、远郊牧场,而是渺无人烟的真正旷野,一眼望去,平沙漠漠,地老天荒。
真正的旷野是生命的负面,连一根小草都吝啬着自己的踪影。对人群来说它是一种陌生,但对地球来说却是一种巨大的真实。被人类垦殖的地盘实在只是一种狭小的偶然,偶然之外的必然便是旷野。
这种漫无边际的旷野比之于茫茫大海也只是小土一片,再把土地和大海加在一起,放到宇宙间立即又变成一粒尘埃。宇宙的无限空旷已经进入人们的想象,越想象越觉得即便是点滴生命也是最大的奇迹。点点滴滴的生命居然能发育成长得像模像样,真不知该如何来欢呼,如何来呵护,如何来珍爱。
前年,我与贾平凹先生同去新疆,在沙漠会合以后,见面他就说:“我被震撼了。”他说的是沙漠里的胡杨树。“没有一滴水的,它居然能活上一千年,枯死后又挺挺站立一千年,倒下后不散架、不腐朽又是一千年!”由此,我又想到历代的佛教旅行家。他们长年累月跋涉于旷野,说是去取经,而最大的经典便是有关生命的证言。我想,在茫茫旷野里,他们对惜生护生、善良慈悲的体验比哪儿都要强烈。于是他们义无反顾地向另一个生命聚集地走去,把散落各地的生命联结起来,一起投向“同体大悲”。无论是法显、玄奘还是鉴真,居然都以柔弱的躯体把生命群落之间的万水千山一一打通,这实在是一种至情至爱的精神实践。早年读谭嗣同的《仁学》,见他把“仁”的第一义定之为“通”,通中外、通上下、通人我,不甚明了,而当我追寻了佛教旅行家的足迹,便大致有所领悟:只有通,才有一种博大的仁爱;仁爱而不博大,就算不得真正的仁爱。
但是,当旅行家们为了关爱生命面在旷野问跋涉的时候,又必须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在生命最危急的关头还在祈祷生命,这种发生在旷野里的故事大多随风飘散、亘古不知,而偶有传闻则总会把忙于世俗的众生惊醒。前些年上海旅行家余纯顺在独身徒步行走了整整八年之后葬身罗布泊,消息传来,一条长迭数千公里的无形杠杆立即架设起来了,杠杆的一端是一个孤独的生命,另一端则是这个星球上最密集的生命聚合地之一——上海。冷漠的上海人被这条杠杆轻轻一撬竟然深切感应,一个小小的遗物展览成天人如潮涌。当时我站在一边曾经困惑:按照这座城市历来极其讲究实利估算的思维逻辑,余纯顺没有做出任何实利贡献,展览中的零星物件也没有什么审美价值.他们这是怎么了?一时间全都变得痴痴迷迷?我想这只能归因于生命信号的深层秘密。
敬畏生命必然慈悲。试想我们天天嫉妒和轻视的对象,也同样是天地间奇迹般的造化,居然与我们存活于同时同地,又同路同行,这实在是太大的缘分。“百年修得同船泣”,这种说法不仅毫不夸张,在我看来还说得不够。请看辽阔的旷野连一点生命的踪迹都找不到,等一只飞鸟都要等上多少年,而要在宇宙f寻找生命,一开口就是多少光年,以光的速度搜索千年万年还未曾搜索到一点依稀的痕迹,我们只修个区区百年竟然能遇到与我们精确对应的生灵同船共欢。万般珍惜还来不及呢,怎舍得互相糟践!为了阻止糟践,我们有时也要高声断喝,甚至施行惩罚,但这全然是出于对生命群体的慈悲。
人类也就是宇宙间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宇宙是我们的旷野,我们是宇宙间的法显和玄奘,或者是个余纯顺,但我们的身影比蚊蝼还要细微万倍。曾听到过《出埃及记》那悲怆的歌声,简薄的行囊,粗粝的衣履,苍凉的目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不清楚.在这样的长途闻,我们除了互相扶持、互相援救、互相关爱,还能做什么呢?
人类,伟大而又无奈。只要时时仰望太空,面对旷野,就会什么也不在乎了,最后只剩下两个字:善和爱。我们因此而还能跋涉,因此而还有喜乐,因此而还叫人类.既叹行路难,又作逍遥游;身寄星云,爱及八荒;虽然微若蚁蝼,却也圆融安详——能够如此,善的境界也就成了美的境界。
(《余秋雨作品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折和概括,不准确的两项是()(4分)
A.被人类垦殖的地盘只是一种机缘狭小的偶然,而旷野才是确定不移的必然。
B.与无限空旷的宇宙相比即便是漫无边际的旷野加上茫茫大海也好像一粒尘埃。
C.历代的佛教旅行家们长年累月跋涉于旷野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有关生命体验的探索。
D.在无限空旷的宇宙之中,我们能同活于此时此地,又同路同行,实在是一种很难得的缘分,所以我们彼此要慈悲珍惜。
E. 人类就是宇宙间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者,长途跋涉中,我们只有互相挟持、互相援救、互相关爱,否则什么事都很难做成。
【小题2】文章由“旷野”联想到了哪几件事?作者将两者结合起来写有何作用?(6分)
【小题3】结合全文,理解文中画线句的含意。(6分)
(1)只有通,才有一种博大的仁爱;仁爱而不博大,就算不得真正的仁爱。(3分)
(2)为了阻止糟践,我们有时也要高声断喝,甚至施行惩罚,但这全然是出于对生命群体的慈悲。(3分)
【小题4】文章结尾,作者说:“只要时时仰望太空,面对旷野,就会什么也不在乎了”,请结合文本和下面的材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要求观点明确,阐述合理,有说服力。(6分)
阿尔贝特·史怀哲认为:
(1)敬畏生命、生命之间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最大的事。
(2)善能保存和促进生命,恶能阻碍和毁灭生命。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阎肃:一位受欢迎的艺术家
余秋雨
世上有些朋友,彼此交往既不长也不深,但一见就高兴,说个没完没了。我与阎肃先生,就是这样的朋友。我在中央电视台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中,曾与阎肃先生一起担任评委很多届,从旁观察,反复思考,发现他被当代电视观众喜爱是有原因的。
第一个原因,他身上完全没有让人厌烦的架子。他从来不曾在公开讲评和私下聊天中,夹带一丝一毫有关自己的职位以及以前作品的信息,哪怕是暗示也没有。于是,他在观众和朋友面前,不再是官员,不再是老艺术家,不再是学者,甚至,也不再有军队背景,而只是一个单纯、轻松的普通人。于是,他成了一个似乎没有显赫履历、官位、成就的和蔼老人,这等于拆除了他与广大观众之间的层层围墙、道道阻隔。观众面对他,并不需要穿越什么障碍,直接碰撞他诚恳的言辞和话语,倾听他毫无矜持地畅怀大笑。相比之下,那些喜欢抖搂“身份”的人可能一时让观众敬畏,却很难让观众融入,观众也就很快把他们冷落了,冷落在他们的那些“身份”中。
阎肃先生对“身份”的自我卸除,不是出于一种谋略,而是出于本心。我了解他,他在内心也对种种外在的地位毫不在乎,别人问起来,他只是轻描淡写地匆忙绕过,绝不留连。
阎肃先生受欢迎的第二个原因,是他真懂艺术。他的强项,是编剧、作词和音乐。他对剧本的要求,是干净而有力;他对唱词的要求,是流畅而典雅;他对音乐的要求,是浓烈而悠扬。正是出于这种等级,他即使应邀创作一首配合“打假行动”的歌词,也能写成“借我一双慧眼吧”这样高品位的流行歌曲而广泛流传。在艺术上,等级和品位是生命所在,这比题材重要。只要等级和品位高超,哪怕是处置一个平凡的社会题材,也能闪现出审美光亮。在我的观察中,阎肃先生对于一首歌词、一段音乐的点头、摇头,总是基本符合普遍而公平的艺术标尺。他可能说得比较客气,比较简单,但他对艺术的取舍、扬抑一清二楚。因此,请他来评审各种作品,就会显得很“内行”,社会各界都服气。
艺术良知使阁肃坚守住了审美本位。所以,广大观众都看到了,不管他出现在什么电视节目中,总是温和如春,切实可行,毫无作秀嫌疑。邀请他,不会有什么让人尴尬的风险。
阎肃先生受欢迎的第三个原因,是他天真烂漫,好学不倦。他永远处于一种李白抬头看瀑布的惊喜状态。他不执着专业门户,不摆弄专家派头。他有很好的传统文化根基,但他从来没有在镜头前背诵名篇、甩弄典故,每次出来都是一副兴致勃勃、其乐融融的学习劲头。他像一个忘了年龄的“粉丝”,面对着各种新出现的艺术现象,天真而欣喜的表情是那么真诚。在讲评时,他没有教训口吻,更没有训斥语气,即使批评,也善良温和,让年轻的艺术爱好者们乐于接受这种镜头态度,与他在生活中充满好奇的学习精神有关。在中央电视台的多次合作中,他非常注意我的讲述,只要我提到一个他所不清楚的历史细节,或者他不明白的国外文化生态,等到休息时总会不断询问,认真的态度就像一个学生。但从他的问题就知道,他其实对那些课题的背景并不陌生。我有时也会突然一愣,心想自己年轻时,他不曾经是我的崇拜偶像么!偶像为什么永远高大?因为他心胸开阔,不断充溢。
阎肃先生的谦虚好学,使他每时每刻都对世界、对他人保持着一种新奇感。这样的人是可爱的,他几乎喜欢一切给他带来任何审美愉悦和思维愉悦的人,因此他自己也让人喜欢了,没有人不喜欢他。
说到这里,我想对阎肃先生做一个印象性的归纳。首先,他是一个稳稳地站在中国土地上的当代君子;其次,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的天真艺术家;第三,他是一个直到晚年还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奇迹般老人。有此三点,此生足矣。
(选自《传记文学》)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梳理,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观众和朋友眼中,阎肃是一个单纯的、轻松的普通人,身上完全没有让人感到厌烦的架子,给人一种亲切感,这是人们喜欢他的一个重要原因。
B.阎肃为人真诚,喜怒哀乐全表现在脸上,如果碰到非常开心的事,他会毫无矜持地开怀大笑,而他这种真诚的性格,也真实地体现在艺术创作上。
C.阎肃有超强的艺术领悟力和较高的艺术修养,他的作品有很高的艺术品位,他评审的各类作品都能让业内人士服气,因为他坚持了公平的艺术标尺。
D.“李白抬头看瀑布的惊喜状态”是比喻的说法,是指阎肃对各种新岀现的艺术现象都会感到一种新奇,这其实也是阎肃“天真烂漫”个性的体现。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世上有些朋友,彼此交往既不长也不深,但一见就高兴,说个没完没了”,说明作者与阎肃先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关系。
B.阎肃先生出于本心而非谋略来自我卸除“身份”,说明他是一个真正为自己活着的人,是用他的所作所为在践行着他的人生信条。
C.阎肃时刻保持着一个艺术家应有的良知,他以“借我一双慧眼吧”这句歌词表达了他渴望突破社会中一些浮躁与丑恶现象的桎梏。
D.阎肃对很多课题的背景并不陌生,然而却在休息时不断地向“我”询问,让“我”突然感到愣,这说明他有着孩子般的调皮与天真烂漫。
【小题3】作者说阎肃是“一个稳稳地站在中国土地上的当代君子”。请结合文章分析作者为什么给严肃这样的评价。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观点。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谈“中庸之道”

余秋雨

关于“中庸之道”,该怎么理解呢?中庸之道,是反对极端主义和单边主义的一种制衡哲学。

人类,太容易走极端了。能不能在两个极端之间,找一条最恰当、最合适的路?儒家的好处,就是相信这条路的存在。即使一时找不到,它也存在。这种信念,变成了一种信仰,因此,方法论也就变成了目的论。

实际上每个年轻人都有可能沾染极端主义思维。极端主义的初级形态就是追求危言耸听的“痛快”,极端主义的高级形态就是争取成为站在悬崖峭壁上的“英雄”。为什么是站在悬崖峭壁上的呢?因为这些人越要吸引观瞻,就要把对立面看得越大、越强,结果把自己脚下可踩踏的地方越逼越小。我见过“文革”时期的造反派头头,以及某些族群分裂主义首领,几乎都是这样。他们为什么能成为首领?因为提出的口号特别刺激。特别刺激的口号一定是狭隘、苛刻、夸张的,那就成了“原教旨主义者”,或者说“基本教义派”。他们容不得任何修正、宽容和妥协,并把修正、宽容、妥协看成是叛变。这种思维,把满世界都看成是仇敌,那就只能把自己看成是无以立足的孤独者了。不少人喜欢仰望这种形象,于是他们也就扮演起这种形象,到后来,让别人和自己都没法活。

中庸之道否定了这种扮演,笑眯眯地解救了这些人,也解救了他们的所谓“仇敌”。天下的活动空间很大,人类的生存方式很多,何必玩这种极端?极端主义认为,“离佛一尺即是魔”。这种理论看似保护了佛的纯洁性,其实是孤立佛、限制佛,让佛失去了话语空间和行为自由,并对一尺之外的所有物象进行呵斥和打斗,那么佛也就不再是佛。中庸之道正相反,认为“离魔一尺即是佛”,佛的世界无比广阔,一切人都能走向光明。

正因为这样,孔子把中庸之道看成是最高、最广的道德。他在《论语》中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他由此进一步认为,“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也就是说,那些永远在玩弄极端概念、陈述刺激话语的“英雄”,基本上是小人。这话,希望大家记住。我为什么历来不与极端主义辩论?因为心中早有孔子的这个判断。

学习中庸之道,我建议大家多读儒家经典《礼记》中的《中庸》篇,这是孔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们所记述的,很有价值。我在这里忍不住要为大家读一段:“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我一直认为,中庸之道,是二十一世纪建立世界新秩序的最佳哲学,可惜很难让外国人领会。我还认为,中庸之道加上君子之道,是儒家的灵魂所在,也是中华文化的灵魂所在。

  (节选自《中华文化七十讲》,有删改)

【小题1】简要概括第三段的论述层次。
【小题2】文中“离佛一尺即是魔”“离魔一尺即是佛”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小题3】结合全文,说说“中庸之道”的特点。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都江堰(节选)
余秋雨

我以为,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工程不是长城,而是都江堰。
长城当然也非常伟大,不管孟姜女们如何痛哭流涕,站远了看,这个苦难的民族竟用人力在野山荒漠间修了一条万里屏障,为我们生存的星球留下了一种人类意志力的骄傲。长城到了八达岭一带已经没有什么味道,而在甘肃、陕西、山西、内蒙一带,劲厉的寒风在时断时续的颓壁残垣间呼啸,淡淡的夕照、荒凉的旷野溶成一气,让人全身心地投入对历史、对岁月、对民族的巨大惊悸,感觉就深厚得多了。
但是,就在秦始皇下令修长城的数十年前,四川平原上已经完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工程。它的规模从表面上看远不如长城宏大,却注定要稳稳当当地造福千年。长城占据了辽阔的空间,它却实实在在地占据了邈远的时间。长城的社会功用早已废驰,而它至今还在为无数民众输送汩汩清流。有了它,旱涝无常的四川平原成了天府之国,每当我们民族有了重大灾难,天府之国总是沉着地提供庇护和濡养。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永久性地灌溉了中华民族。
有了它,才有刘备、诸葛亮的雄才大略,才有李白、杜甫、陆游的川行华章。说得近一点,有了它,抗日战争中的中国才有一个比较安定的后方。
它的水流不像万里长城那样突兀在外,而是细细浸润、节节延伸,延伸的距离并不比长城短。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它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长城摆出一副老资格等待人们的修缮,它却卑处一隅,像一位绝不炫耀、毫无所求的乡间母亲,只知贡献。一查履历,长城还只是它的后辈。
它,就是都江堰。

这一切,首先要归功于遥远得看不出画影的李冰。
四川有幸,中国有幸,公元前251年出现过一项毫不惹人注目的任命:李冰任蜀郡守。
此后中国千年官场的惯例,是把一批批有所执持的学者遴选为无所专攻的官僚,而李冰,却因官位而成了一名实践科学家。这里明显地出现了两种判然不同的政治走向,在李冰看来,政治的含义是浚理,是消灾,是滋润,是濡养,它要实施的事儿,既具体又质朴。他领受了一个连孩童都能领悟的简单道理:既然四川最大的困扰是旱涝,那么四川的统治者必须成为水利学家。
前不久我曾接到一位极有作为的市长的名片,上面的头衔只印了“土木工程师”,我立即追想到了李冰。
没有证据可以说明李冰的政治才能,但因有过他,中国也就有过了一种冰清玉洁的政治纲领。
他是郡守,手握一把长锸,站在滔滔的江边,完成了一个“守”字的原始造型。那把长锸,千年来始终与金杖玉玺、铁戟钢锤反覆辩论。他失败了,终究又胜利了
他开始叫人绘制水系图谱。这图谱,可与今天的裁军数据,登月线路遥相呼应。
他当然没有在哪里学过水利。但是,以使命为学校,死钻几载,他总结出治水三字经(“深淘滩,低作堰”)、八字真言(“遇湾截角,逢正抽心”),直到二十世纪仍是水利工程的圭臬。他的这点学问,永远水气淋漓,而后于他不知多少年的厚厚典籍,却早已风干松脆得无法翻阅
他没有料到,他治水的韬略很快被替代成治人的计谋,他没有料到,他想灌溉的沃土将会时时成为战场,沃土上的稻谷将有大半充作军粮。他只知道,这个人种要想不灭绝,就必须要有清泉和米粮。
他大愚,又大智。他大拙,又大巧。他以田间老农的思维,进入了最澄彻的人类学的思考。
他未曾留下什么生平资料,只留下硬扎扎的水坝一座,让人们去猜详。人们到这儿一次次纳闷:这是谁呢?死于两千年前,却明明还在指挥水流。站在江心的岗亭前,“你走这边,他走那边”的吆喝声、劝诫声、慰抚声,声声入耳。没有一个人能活得这样长寿。
秦始皇筑长城的指令,雄壮、蛮吓、残忍;他筑堰的指令,智慧、仁慈、透明。
有什么样的起点就会有什么样的延续。长城半是壮胆半是排场,世世代代,大体是这样。直到今天,长城还常常成为排场。都江堰一开始就清朗可鉴,结果,它的历史也总显出超乎寻常的格调。李冰在世时已考虑事业的承续,命令自己的儿子作三个石人,镇于江间,测量水位。李冰逝世四百年后,也许三个石人已经损缺,汉代水官重造高及三米的“三神石人”测量水位。这“三神石人”其中一尊即是李冰雕像。这位汉代水官一定是承接了李冰的伟大精魂,竟敢于把自己尊敬的祖师,放在江中镇水测量。他懂得李冰的心意,唯有那里才是他最合适的岗位。这个设计竟然没有遭到反对而顺利实施,只能说都江堰为自己流泻出了一个独特的精神世界。
石像终于被岁月的淤泥掩埋,本世纪七十年代出土时,有一尊石像头部已经残缺,手上还紧握着长锸。有人说,这是李冰的儿子。即使不是,我仍然把他看成是李冰的儿子。一位现代作家见到这尊塑像怦然心动,“没淤泥而蔼然含笑,断颈项而长锸在握”,作家由此而向现代官场衮衮诸公诘问:活着或死了应该站在哪里?
出土的石像现正在伏龙观里展览。人们在轰鸣如雷的水声中向他们默默祭奠。在这里,我突然产生了对中国历史的某种乐观。只要都江堰不坍,李冰的精魂就不会消散,李冰的儿子会代代繁衍。轰鸣的江水便是至圣至善的遗言。
【小题1】文章第一部分一直用“它”来指代都江堰,直到这部分结束才标示出“它”的名称,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该部分反复提到“它”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文章第一部分倒数第二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小题3】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1)他失败了,终究又胜利了。
(2)他的这点学问,永远水气淋漓,而后于他不知多少年的厚厚典籍,却早已风干松脆得无法翻阅。
【小题4】作者认为,“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工程不是长城,而是都江堰”,你同意这一观点吗?为什么?(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寺庙
余秋雨
还记得吗,离尼姑庵一箭之遥的西北边,是吴山庙。同是晨钟暮鼓,却一衰一荣,一静一动,一冷一热,对比明显。尼姑庵废弃时,风光全都到了吴山庙。等到尼姑庵变成了小学校,一切又都变了。衰的,静的,冷的,是吴山庙;荣的,动的,热的,是学校。
牌坊般的校门下,在一半嫩黄、一半浅紫的花丛边,今天轮值的何老师笑眯眯地站着。她在检查每个孩子的衣着,叫他们把纽扣扣起来,把裤腿放下来,把鞋子穿上,再进教室。课的铃声响了,很巧,吴山庙那边也敲起了钟,还传来了清脆的木鱼声。紧接着,是吴山庙的醒禅和尚领着诵经,老太太们跟着一起诵。虽然听不清语句,但那音调,能把四周的田野稳稳罩住。
何老师已经在上课,今天的课目是“常识——地球”。听到了诵经声,何老师皱了皱眉,便走下讲台,来到教室的西窗前,伸手把那扇新装的玻璃窗关上了。女老师们都从不同的他乡来,但都有共同的立场,那就不喜欢传统。
庙里的和尚和学校里的女教师,一直回避着互不见面。有一次,两个和尚在路边看到一头羊被石头一绊,差点跌到河里。他们惜生护生,立即牵起羊颈上的绳子,拴在路旁的一棵小树上。当时,大路旁已种下两排小树,伸向远方。两位和尚笑眯眯地正待走开,从校门里急急地奔出何老师,气喘吁吁地解开拴在树上的绳子,对男孩子们说:“羊要把小树挣断的,快把羊送还给主人!”两位和尚在几步之外,呆呆呆站着。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惜生护生,好像并不包括植物,而老师的心中,却藏着一个绿色的天地。
不久,何老师教学生唱了一首歌。学生放学后就到了庙里,想开一个不小的玩笑,用歌声与正在念经的和尚们比赛。学生们唱的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阳山外山……学生们唱完,听到木鱼边上传出一个声音:“等一等!”随着声音站起来的,是醒禅和尚。他问:“你们刚才唱的是什么?”孩子们以为要受训诫了,嗫嚅地背诵了一遍歌词。
醒禅和尚走到桌边举笔展纸,让孩子们一句句再念一遍,他跟着写。写完,他自个儿咿唔了一阵,点头说:“写得好,是你们老师写的?”
第二天上学时转告何老师,和尚称赞她的歌写得好。何老师一听就笑了,说:“我怎么写得出来?那是李叔同写的。人家可是有名的音乐家。”
几天之后,孩子们又来到庙里,醒禅和尚知道了写歌人的名字,便用毛笔写下了那三个字:李叔同。写完,醒禅和尚嘀咕了一句:“这倒是与五磊寺的弘一法师重名。”他仰头想了一会又笑了,“法师持戒森严,对于这种歌舞娱乐,他一听就会掉头离去。”
何老师听了孩子们的转述立即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说:“咳,李叔同就是弘一法师!怎么,他到了五磊寺?”
趁暑假,何老师约着其他两位女教师,由村里一位大婶陪着,来到了五磊寺,只想拜见弘一法师。但是,法师已经持杖远行。
回来的路上,三位老师越想越惊奇,越说越热闹。“果然是他!我们的学生唱着他的歌去与和尚比赛,没想到他自己做了和尚!”“那么精通现代的文化教育,怎么回过头去投向了佛教?”“这是倒退,还是提升?”“肯定是提升,只是我们还太浅薄,悟不了。”……
毕业时,路边的小树确实已经长大,但是还说不上林荫道。有四个学生要到县城考中学,到小学里来向老师们告别。今天一早,几位祖母已经领着他们到庙里拜佛,和尚还为他们的远行诵了三通经。
“读了中学,我们一定会回来。”学生向老师保证。“不要这样保证。”何老师阻止,她笑着扬了扬手,说,“你看这村,这乡,原来土匪横行,幸亏有一批批外来人。和尚是外来的,尼姑是外来的,弘一法师是外来的,我们也是外来的。我教过你们孔子的话,君子怀德,小人怀土。不要太黏着乡土。只有来来去去,自己活了,地方也活了。”
正说着,吴山庙的钟声又响起了,和尚们诵经声也响起了,悠扬而婉转,低沉又绵长。何老师听了一笑,说:“好了,佛在说,动身吧。”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只有来来去去,自己活了,地方也活了。”表现了何老师超越中国传统的安土重迁观念的情怀,体现了现代知识分子以四海为家的广阔胸襟。
B.小说的标题为“寺庙”,因为文本的主人公是寺庙里的和尚。
C.弘一法师曾积极出世,后又隐遁入空门,反映出自古中国文人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精神。
D.小说运用语言、动作、神态、心理描写等多种手法,塑造了何老师这一个性鲜明、立体丰满的人物形象。
E.两个和尚只知道救助小羊,而何老师还懂得保护小树,这体现出和尚们的思想境界没有老师的高。
(2)文章开头划线部分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何老师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余秋雨在另一篇文章《庙宇》中写道:法师出家,是新文化在中国的尴尬,他逃避着现代,而现代却莽莽撞撞地闯到了庙门前。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文本主体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