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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很大

汪曾祺

描写泰山是很困难的。它太大了,写起来没有抓挠。三千年来,写泰山的诗里最好的,我以为是《诗经》的《鲁颂"閟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岩岩”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很难捉摸,但是登上泰山,似乎可以体会到泰山是有那么一股劲儿。詹即瞻。说是在鲁国,不论在哪里,抬起头来就能看到泰山。这是写实,然而写出了一个大境界。汉武帝登泰山封禅,对泰山简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好发出一连串的感叹:“高矣!极矣!大矣!特矣!壮矣!赫矣!惑矣!”完全没说出个所以然。这倒也是一种办法。人到了超经验的景色之前,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就只好狗一样地乱叫。杜甫诗《望岳》,自是绝唱,“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一句话就把泰山概括了。杜甫真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伟大的现实主义者,这一句诗表现了他对祖国山河的无比的忠悃。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注]。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杜甫的诗当然受了《鲁颂"閟宫》的影响,“齐鲁青未了”,当自“鲁邦所詹”出。张岱说“泰山元气浑厚,绝不以玲珑小巧示人”,这话是说得对的。大概写泰山,只能从宏观处着笔。郦道元写三峡可以取法。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刻琢精深,以其法写泰山那不大适用。

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徐志摩写泰山日出,用了那么多华丽鲜明的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但我有点怀疑,这是写泰山日出,还是写徐志摩?我想周作人就不会这样写。周作人大概根本不会去写日出。

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我十年间两登泰山,可谓了不相干。泰山既不能进入我的内部,我也不能外化为泰山。山自山,我自我,不能达到物我同一:山即是我,我即是山。泰山是强者之山——我自以为这个提法很合适,我不是强者,不论是登山还是处世。我是生长在水边的人,一个平常的、平和的人。我已经过了七十岁,对于高山,只好仰止。我是个安于竹篱茅舍、小桥流水的人。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而写高大雄奇之山,殆矣。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

同样,我对一切伟大的人物也只能以常人视之。泰山的出名,一半由于封禅。封禅史上最突出的两个人物是秦皇、汉武。唐玄宗作《纪泰山铭》,文词华缛而空洞无物。宋真宗更是个沐猴而冠的小丑。对于秦始皇,我对他统一中国的丰功,不大感兴趣。他是不是“千古一帝”,与我无关。我只从人的角度来看他,对他的“蜂目豺声”印象很深。我认为汉武帝是个极不正常的人,是个妄想型精神病患者,一个变态心理的难得的标本。这两位大人物的封禅,可以说是他们的人格的夸大。看起来这两位伟大人物的封禅实际上都不怎么样。秦始皇上山,上了一半,遇到暴风雨,吓得退下来了。按照秦始皇的性格,暴风雨算什么呢?他横下心来,是可以不顾一切地上到山顶的。然而他害怕了,退下来了。于此可以看出,伟大人物也有虚弱的一面。汉武帝要封禅,召集群臣讨论封禅的制度。因无旧典可循,大家七嘴八舌瞎说一气。汉武帝恼了,自己规定了照祭东皇太乙的仪式,上山了。却谁也不让同去,只带了霍去病的儿子一个人。霍去病的儿子不久即得暴病而死。他的死因很可疑,汉武帝究竟在山顶上鼓捣了什么名堂,谁也不知道。封禅是大典,为什么要这样保密?看来汉武帝心里也有鬼,很怕他的那一套名堂并不灵验,为人所讥。

但是,又一次登了泰山,看了秦刻石和无字碑(无字碑是一个了不起的杰作),在乱云密雾中坐下来,冷静地想想,我的心态比较透亮了。我承认泰山很雄伟,尽管我和它整个不能水乳交融,打成一片。承认伟大的人物确实是伟大的,尽管他们所做的许多事不近人情。他们是人里头的强者,这是毫无办法的事。在山上呆了七天,我对名山大川、伟大人物的偏激情绪有所平息。

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微小,我们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

这是我在泰山受到的一次教育。

从某个意义上说,泰山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价值。

(节选自《汪曾祺散文"泰山片石》,有改动)

(注)洒狗血:(戏曲演员)脱离情节而卖弄滑稽、武艺或做过火的表演。
【小题1】从全文看,作者是从哪些方面写“泰山很大”的?请加以归纳。
【小题2】“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这句话在全文结构上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原文,分析作者为什么说“泰山是一面镜子”。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A、D
A.作者的气质本不适合写泰山,但本文却写出了泰山之大,其巧妙之处在于作者独辟蹊径,回避了对泰山风光的描写而从文化角度去揭示其博大的内涵。
B.文章中作者情绪由开篇的偏激转为愤懑,最后归于平和,这种情绪变化的过程实质是作者坎坷人生经历的艺术象征。
C.作者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选取了泰山上的秦刻石和无字碑两处小景进行描写,成功地表现了泰山的雄伟恢弘。
D.本文多处引用古诗、典故,提及不少名人轶事,不仅丰富了文章内涵,而且提升了文章品位,是一篇优秀的文化散文。
E.文章感情真挚自然,有分析,有感悟,语言幽默活泼,笔力遒劲老到,与他的《胡同文化》一样,于嬉笑怒骂之中展示出作者对传统文化和现实人生的深刻反思。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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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 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 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 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钓鱼的医生

汪曾祺

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你大概没有见过这样钓鱼的。

他搬了一把小竹椅,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的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三四寸长的鲫鱼。刮刮鳞洗净了,就手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这种出水就烹制的鱼味美无比,叫做“起水鲜”。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

这位老兄姓王,字淡人。

王淡人的家很好认。大门总是开着的,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匾上写的是“功同良相”、“济世救人”、“仁心仁术”、“术绍岐黄”、“杏林春暖”、“妙手回春”……医生家的匾都是这一套。匾都有年头了,只有一块很新,是去年才送的。这块匾与医术关系不大,匾上写的是“急公好义”,字是颜体。

进了过道,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着一架扁豆,还有一畦瓢菜。他的一些穷朋友在来喝酒的时候,除了吃王淡人自己钓的鱼,还能尝到这种清苦清苦的菜蔬了。

过了小院,是三间正房。当中是堂屋,一边是卧房,一边是他的医室。

王淡人看外科的时间比较多。一年也看不了几起痈疽重症,多半是生疮长疖子。这些小病症,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王淡人看看病人身上盖着的破被,鼻子一酸,就不但诊费免收,连药钱也白送了。王淡人家吃饭不致断顿,吃扁豆、瓢菜、小鱼、糙米和炸鹌鹑!穿衣可就很紧了。淡人夫妇,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只有儿子女儿一年一年长高,不得不给他们换换季。有人说:王淡人很傻。

王淡人是有点傻。去年、今年,他就办了两件傻事。

去年闹大水。大水十多天未退,有很多人困在房顶、树顶和高岗子上挨饿;还有许多人生病:上吐下泻,痢疾伤寒。王淡人就用了一根结实的长竹篙拄着,在齐胸的大水里来往奔波,为人治病。在水特深的地方,就横执着这根竹篙,泅水过去。他听说泰山庙北边有一个被大水围着的孤村子,但是那里正是洪水的出口,水流很急,不能容舟,过不去!他和四个水性极好的水手商量,弄了一只船,在他的腰上系了四根铁链,每一根又分在一个水手的腰里,这样,即使是船翻了,他们之中也可能有一个人把他救起来。船开了,看着的人的眼睛里都蒙了一层眼泪。眼看这只船在惊涛骇浪里颠簸出没,终于靠到了那个孤村,大家发出了雷鸣一样的欢呼。这真是玩儿命的事!

水退之后,那个村里的人合送了他一块匾,就是那块“急公好义”。

另一件傻事是给汪炳治“搭背”,今年。

汪炳是和他小时候一块掏蛐蛐的朋友。这人原先很阔。这一街的老人到现在还常常谈起他娶亲的时候,新娘子花鞋上缀的八颗珍珠,每一颗都有指头顶子那样大!好家伙,吃喝嫖赌抽大烟,把家业败得精光,连一片瓦都没有,最后只好在几家亲戚家寄食。这一家住三个月,那一家住两个月。就这样,他还抽鸦片!他给人家熬大烟,报酬是烟灰和一点膏子。他一天夜里觉得背上疼痛,浑身发烧,早上歪歪倒倒地来找王淡人。

王淡人一看,这是个有名有姓的外症:搭背。说:“你不用走了!”

王淡人把江炳留在家里住,管吃、管喝,还管他抽鸦片,——他把王淡人留着配药的一块云土抽去了一半。王淡人祖上传下来的麝香、冰片也为他用去了三分之一。一个多月以后,汪炳的搭背收口生肌,好了。

有人问王淡人:“你干吗为他治病?”王淡人倒对这话有点不解,说:“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

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中,医生王淡人做了两件“傻事”,貌似愚笨,作者却在对这两个典型事件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道尽人性之真、人性之善、人性之美。
B.小说善于运用细腻的心理描写,如“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他鼻子一酸”等多处语句,刻画出王淡人宅心仁厚的高尚品格和医生的责任感。
C.别人送给王淡人的牌匾不像他的祖父和父亲那样,而是称赞他“急公好义”,这说明王淡人爱做好事的影响力比其祖传的医术影响力更大。
D.细腻、逼真的行动描写是这篇小说最为突出的特色,王淡人的很多行为表现在世俗的人看起来不合常理,有悖常情,这恰恰对比出他的不平凡。
【小题2】写医生本应该从其治病救人写起,但小说却从他的钓鱼活动写起,这样写有何意图?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王淡人有点傻气,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①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②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色素色纸作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肽。

③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地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的通草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骂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④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珠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群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⑤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刚从幼儿园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⑥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⑦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句话生动地诠释了父亲与“我”之间、“我”与儿子之间平等尊重,温情脉脉的关系。
B.父亲绝顶聪明,性格随和,感情淡漠,醉心各种玩意。母亲过世他仍有心情把冥衣做成各种花样。
C.孩子有时叫我“老头子”,连孙女也跟着叫,不是没有教养、不尊重长辈,而是家庭亲情的体现。
D.本文落笔细微,小中见大,细腻中显深情,体现了汪曾祺散文“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的特点。
【小题2】文中哪些内容体现了“我”与父亲之间“兄弟”一样的父子关系?请结合全文具体概括。
【小题3】文章为什么要写孩子与“我”之间产生分歧的事?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祁茂顺
汪曾祺
他原先不是蹬车的,他有手艺:糊烧活,裱糊顶棚。 
祁茂顺在家里糊烧活,他家的门敞着,为的是做活有地方,也才豁亮。他在糊烧活的时候,总有一堆孩子围着看。糊得了,就在门外放着:一匹高头大白马——跟真马一样大,金鞍玉辔紫丝缰;拉着一辆花轱辘轿子车,蓝车围,紫红软帘,软帘贴着金纸的团寿字。不但是孩子,就是路过的大人也要停步看看,而且连声赞叹:“地道!祁茂顺心细手巧!”
后来订烧活来越少了,都兴火葬了。谁家还会弄一堂“车船轿马”到八宝山去? 
祁茂顺主要的活就剩下裱糊顶棚了。后来,糊顶棚的活也少了,纸糊的顶棚很容易坏,而且招蟑螂,招耗子。住钢筋水泥楼房的没有谁家糊个纸顶棚的。 
祁茂顺只好改行。 
经人介绍,祁茂顺到历史博物馆来蹬三轮车,祁茂顺每天一早蹬车接馆长上班,中午送他回家吃饭,下午再接他到馆里,下班送他回家。祁茂顺很爱护这辆三轮车,总是擦洗得干干净净的。晚上把车蹬回家,锁上,不许院里的孩子蹬着玩。 
不过街坊邻居有事求他,他总是有求必应的。 
隔壁陈大妈来找祁茂顺。 
“茂顺大哥,你大兄弟病了,高烧不退,想麻烦您送他上一趟医院,不知您的车这会见得空不得空?” 
“没事,交给我了!”
祁茂顺把病人送到医院。挂号、陪病人打针、领药,他全都包了。 
离祁茂顺家不远,住着一家姓金的。他是旗人皇室宗亲,旗人见面时还称他为“四贝勒”,街坊则称之为“金四爷”。贝勒府原是很大的四合院,后来大部分都卖给同仁堂乐家当了堆放药材的栈房。他只保留了三间北房。 金四爷还保留一些贝勒的习惯。他不爱“灰顶花砖地”,爱脚踩方砖,头上是纸顶棚,四白落地。 
上个月下雨,顶棚漏湿了,垮下了一大片。金四爷找到了祁茂顺,说: 
“茂顺,你给我把顶棚裱糊一下。”
祁茂顺说:“行!星期天。” 
祁茂顺星期天一早就来了,带了他的全套工具:棕刷子,棕笤帚,一盆稀稀的糨子,一大沓大白纸。
金四爷看着祁茂顺做活。 
只见他用棕刷子在大白纸上蹭蹭两刷子.轻轻拈起来,用棕笤帚托着,腕子一使劲, 大白纸就“吊”上了顶棚。棕笤帚抹两下,大白纸就在顶棚上呆住了。一张一张大白纸压着韭菜叶宽的边,平平展展、方方正正、整整齐齐。拐弯抹角用的纸也都用眼睛量好了的,不宽不窄,正合适。棕笤帚一抹,连一点褶子都没有。而且,用的大白纸正好够数,不多一张,不少一张。连糨子都正好使完,没有一点糟践。金四爷看着祁茂顺的“表演”,看得傻了,说:“茂顺,你这两下子真不简单,眼睛、手里怎么能有那么准?”
“也就是个熟。”
“没有个三年五载,到不了这功夫。”
“那倒是。”
金四爷给祁茂顺倒了一杯沏了两开的热茶。祁茂顺尝了一口:“好茶!还是叶和元的双窨香片?”
“喝惯了。”
祁茂顺告辞。 
“茂顺,别走,咱们到大酒缸喝两个去。”
“大酒缸?现在上哪儿找大酒缸去?”
“八面槽不就有一家吗?他们的酥鱼做得好。”
“金四爷,你这可真是老黄历了。八面槽大酒缸早都没了。现在那儿改了门脸儿,卖手表照相机。酥鱼?可着北京,现在大概都找不出一碟酥鱼!”
“大酒缸没有了?”
“没有喽。”
金四爷喝着茶,连说了几句: 
“大酒缸没有了。大酒缸没有了。”
很难说得清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小题1】文章对祁茂顺糊顶棚的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2】祁茂顺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文章的标题是祁茂顺,但用了很大篇幅来写金四爷,有何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