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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蛮子大妈
[法]莫泊桑
普法之间已经正式宣战的时候,小蛮子的年纪正是三十三岁。他从军去了,留下他母亲单独住在家里。他们并不很替她担忧,因为她有钱,大家都晓得。
这位蛮子大妈在她的茅顶房子里继续过着通常生活。不久,茅顶上已经盖上雪了。每周,她到村子里走一次,买点面包和牛肉以后就仍旧回家。当时大家说是外面有狼,她出来的时候总背着枪,她儿子的枪,锈了的,并且枪托也是被手磨坏了的。这个高个儿的蛮子大妈看起来是古怪的,她微微地偻着背,在雪里慢慢地跨着大步走,头上戴着一顶黑帽子,紧紧包住一头从未被人见过的白头发,枪杆子却伸得比帽子高。
某一天,普鲁士的队伍到了。有人把他们分派给居民去供养,人数的多寡是根据各家的贫富做标准的。大家都晓得这个老太婆有钱,她家里派了四个。
那是四个胖胖的少年人,毛发是金黄的,胡子是金黄的,眼珠是蓝的,尽管他们已经熬受了许多辛苦,却依旧长得胖胖的,并且虽然他们到了这个被征服的国里,脾气却也都不刁。这样没人统率地住在老太太家里,他们都充分地表示对她关心,极力设法替她省钱,教她省力。有人看见他们替她打扫厨房,揩玻璃,劈木柴,削马铃薯,洗衣裳,料理家务的日常工作,俨然是四个好儿子守着他们的妈。但是她却不住地记挂她自己的那一个,这个老太太,记挂她自己的那一个瘦而且长的、弯钩鼻子的,棕色眼睛,嘴上盖着黑黑的两撇浓厚髭须的儿子。
每天,她必定向每个住在她家里的兵问:“你们可晓得法国第二十三边防镇守团开到哪儿去了?我的儿子在那一团里。” 他们用德国口音说着不规则的法国话回答:“不晓得,一点不晓得。”后来,明白她的忧愁和牵挂了,他们也有妈在家里,他们就对她报答了许多小的照顾。她也很疼爱她这四个敌人; 当日地方上的人谈到蛮子大妈家里那四个德国兵,总说道:“那是四个找着了安身之所的。”
谁知有一天早上,那老太太恰巧独自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远远地望见了平原里,有一个人正向着她家里走过来。不久,她认出那个人了,那就是担任分送信件的乡村邮差。他拿出一张折好了的纸头交给她,于是她从自己的眼镜盒子里,取出了那副为了缝纫而用的老花眼镜;随后她就读下去:蛮子太太,这件信是带一个坏的消息给您的。您的儿子威克多,昨天被一颗炮弹打死了。差不多是分成了两段。我那时候正在跟前,因为我们在连队里是紧挨在一起的,他从前对我谈到您,意思就是他倘若遇了什么不幸,我最好当天告诉您。
我从他衣袋里头取出了他那只表,预备将来打完了仗的时候带给您。
现在我亲切地向您致敬。
第二十三边防镇守团二等兵黎伏启
她看了并没有哭。她呆呆地待着没有动弹,很受了打击,连感觉力都弄迟钝了,以至于并不伤心。
但是这时候,她听见一阵嘈杂的说话声音了。正是那几个普鲁士人从村子里走回来,她很快地把信藏在衣袋里,并且趁时间还来得及又仔仔细细擦干了眼睛,用平日一般的神气安安稳稳接待了他们。
他们四个人全是笑呵呵的,高兴的,因为他们带了一只肥的兔子回来,这无疑是偷来的。她立刻动手预备午饭了;但是到了要宰兔子的时候,她却失掉了勇气。然而宰兔子在她生平这并不是第一次!那四个兵的中间,有一个在兔子耳朵后头一拳打死了它。
饭吃完了,她向那些兵说:
“我来给你们做事。”
于是她搬了许多干草搁在他们睡的那层阁楼上。过了些时候,她又取了一束麦秸扔在壁炉里。它燃了以后,她再把它分开放在另外无数束的麦秸上边,随后她重新走到门外向门里瞧着。
不过几秒钟,一阵强烈的火光照明了那所茅顶房子的内部,随后那简直是一大堆骇人的炭火,一座烧得绯红的巨大焖炉,焖炉里的光从那个窄小的窗口里窜出来,对着地上的积雪投出了一阵耀眼的光亮。
雪白的原野被火光照得像是一幅染上了红色的银布似的闪闪发光。
许多人都到了,有些是农人,有些是德国军人。他们看见了这个妇人坐在一段锯平了的树桩儿上,安静的,并且是满意的。
一个德国军官,满口法国话说得像法国人一样好,他问她:“您家里那些兵到哪儿去了?”
她伸起那条瘦的胳膊向着那堆正在熄灭的红灰,末了用一种洪亮的声音回答:“在那里面!”
大家团团地围住了她。那个普鲁士人问: “这场火是怎样燃起来的?”
她回答:“是我放的。”
大家都不相信她,以为这场大祸陡然教她变成了痴子。
一道口令喊过了,立刻一长串枪声跟着响了。响完之后,又来了一声迟放的单响。
这个老婆子并没有倒在地下。她是弯着身躯的,如同有人斩了她的双腿。
那德国军官走到她的跟前了。她几乎被人斩成了两段,并且在她那只拘挛不住的手里,依然握着那一页满是血迹的报丧的信。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通过蛮子大妈在得知儿子被炮弹炸死之后,对普鲁士士兵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的变化,表现了蛮子大妈强烈的爱国激情。
B.小说写四个普鲁士士兵为蛮子大妈省钱,做家务,就像四个好儿子守着自己的妈妈一样,表现出了作者对他们人性美的肯定。
C.蛮子大妈得知儿子在前线的噩耗后,极度悲伤,使慈母的心燃起复仇的焰火,她非常沉着冷静地烧死了这四个普鲁士士兵。
D.小说通过精巧的细节描写和出人意料的结局刻画了蛮子大妈这一人物形象,深刻反映了战争对人性的摧残以及作者对她的同情。
【小题2】小说第1段在全文结构上有何作用?
【小题3】小说前半部分侧重写蛮子大妈的善良母性,后半部分侧重写蛮子大妈的残忍。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4-24 05: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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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后的篝火
邴继福
小兴安岭的冬天,白天大雪纷飞,夜晚滴水成冰。政府虽然明令封山,保护生态,劝告并帮助村民改行谋生,但以此为生的少数几个人目光还是盯在林子里。猎人就是其中一个。
猎人和猎狗为了追赶一头受伤的野猪,已经在林子里转悠好几天了,都累得筋疲力尽。
雪厚路难辨,一不小心,猎人掉进一个深坑里,怎么也爬不出来,猎狗也跳下来做伴。好在坑里窝风,还有些枯枝烂叶,能点燃篝火。
在林子里生存,离开篝火和干粮,不是冻死,也得饿死。可是,眼下干粮早吃完了,火柴也仅剩下几根。猎人心里早就紧张了,猎狗却浑然不知。
连累带饿,猎人昏倒几次。再次醒来时,他突然产生个罪恶念头——杀狗。眼下,只有狗肉可以充饥。可是这条狗已经跟他多年,几次打猎面临险境,都是猎狗让他化险为夷。
记忆犹新的是那年冬天,他带着猎狗打猎。途中遇见棵两搂粗的杨树,树干里有动静。凭经验判断,里面肯定有“蹲仓”的黑熊,他便操起弯把锯,贴着树干拉起来。
拉着拉着,突然拽不动了。他便使足力气,猛地一拽,立刻传来熊的嚎叫,接着一声巨响,树干裂成两半。一只黑熊跳出树洞,嘴丫子淌着血,向他扑来。
猎人猜测,黑熊好奇且贪玩,刚才肯定是用嘴把锯片咬住了,他使劲一拽,便把熊嘴拉豁了。熊疼坏了,使劲把树洞挤成两半,张开血口要咬人。
猎人见势不妙,两只胳膊顺势伸进熊嘴里,攥紧双拳紧抵熊的嗓子,全力与熊对峙。熊嘴被胳膊撑住,没办法咬人,便与人周旋。人和熊同时摔倒,在雪地上翻滚。
猎人知道,时间久了,自己肯定不是熊的对手。在他即将绝望之际,突然听到熊一声惨叫,松开他落荒而逃。猎人好生奇怪,定睛一看,原来,熊屁股已被猎狗咬烂,血流如注……
那之后,猎人对狗更是疼爱有加。狗很有灵性,深知受到了主人宠爱,对主人更加忠诚。
现在,猎人面临新的绝境,突然想到杀狗。虽然有点残忍,但他觉得,不这样做,自己肯定会被饿死。在这生死攸关之际,别无选择。
决心已定,不能迟疑。猎人右手拔出猎刀,藏在身后。眼里露着凶光,向不远处的猎狗爬去。
猎狗也饿坏了,听见动静,睁开疲惫的双眼。它突然发现,主人的眼神有些异样——以往都柔情似水,现在却充满了杀机。但是,狗对主人永远不存戒心,仍然像平时一样,伸舌头要舔他的手。
猎人只好伸出左手任它舔。他觉得,在舌头接触皮肤的一瞬间,一种甜蜜和幸福立刻涌上心头,差点融化了他的杀机。这时,另一种声音提醒自己:你想活命,就得有杀心!猎人心头一颤,在恶念驱使下,将刀刺向狗的胸膛。
猎狗真够机敏,忙一躲闪,虽然没刺中心脏,脖子还是中了一刀,鲜血直流。狗急跳墙,也不知它哪儿来的力气,几下就蹿出深坑,向山下跑去。雪地上,留下滴滴血迹。几天来,猎狗一直陪伴着猎人,虽然饥饿难忍,猎人却没感到孤独。现在,只剩下他孤身一人,又断了食物,他感到绝望。
可怕的夜幕又降临了,猎人翻出唯一的一根火柴,点燃了最后的篝火。看着暗淡的火光,猎人绝望地想,篝火熄灭之时,自己的生命也就完结了。
篝火燃尽时,猎人也昏死过去……
当猎人醒过来时,他已经躺在自家炕上。虽然手脚都被冻伤,但是人还活着。家人告诉他,他失踪之后,家人和村民一直在努力寻找。由于风雪太大,始终没见踪影。正要绝望,带伤的猎狗回来了,领大伙儿找到了昏迷的他,还亲切地舔了他的手。然而,狗终因失血过多,永远地倒下了。
猎人后悔不已,哭了几天几夜,伤好后,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今生再不打猎杀生,一是主动劝诫村民和自己一起保护野生动物,二是救助流浪狗。不少人都十分纳闷,这个打了半辈子猎的家伙,咋一夜之间像换了个人似的呢?  
(有删改)
【小题1】请分析开头第一段的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2】就全文来说,猎人与熊搏斗的这一情节用了什么叙述手法?作者为什么要叙述这一情节?
【小题3】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哪一个?请分析其形象特点并简要说明原因。
【小题4】标题“最后的篝火”有何意蕴?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  

同类题2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文后各题。
掌眼
刘志学
好字画的陈四仙,是骑河镇上唯一的看病先生,因为诊病、进药、买字画一类的事儿,常到七十里外、黄河对岸的省城开封去。因而,很多外边的消息,都是陈四仙带到镇上来的,但这次,陈四仙却从城里带来了一个旗人。
旗人是陈四仙多年的老朋友,汉名叫金辨芝,三十多岁,随手端着一个银制的大水烟袋,说起话来,一口的“里城音儿”,一听就知道是从北京城里出来的。 金辨芝见多识广,过手的名人字画不计其数,自小练成了一双法眼。开封城里的官宦商贾,手里有了货又拿不准时,都要请金辨芝去搂一眼。前段日子,陈四仙用古方治愈了自己的肺痨,一高兴,去大相国寺后头捡漏,花二百现洋买了一副徐渭的《古道青藤图》,正有心想请金辨芝给看看,碰巧冯玉祥在开封遣散旗营,于是, 俩人就到了骑河镇。
好茶好酒为伴儿,与金辨芝神聊了几日后,陈四仙终于挂出了那副《古道青藤图》:“辨芝兄,您给搭个眼儿。”
金辨芝端着自己那个大水烟袋,咕噜咕噜地抽了几口烟之后,在那幅画前踱来踱去,眯着眼睛,看款识、看笔韵、看墨色;再踱一阵,再看……
陈四仙屏着气,看金辨芝走来走去,只看不语,顿时呼吸粗了起来
终于,金辨芝扭过身来,呼噜呼噜又抽了几口烟,问:“四哥,您多少钱到手的?”
“二……二百块钢洋!”陈四仙伸出俩手指,冲金辨芝晃了晃,另一只手抚着胸口,嗓子里嘶嘶地开始发喘。
“缘分!能在这小镇上见到徐渭神品,缘分啊!”金辨芝这些话出口后,陈四仙嗓子里的嘶嘶声渐渐落了。
在骑河镇小住了几个月后,金辨芝要走了。临走,他要了陈四仙灸病用的几根银针,说:“四哥,行里规矩,替人掌眼,不能落空。这针,算是我的酬劳吧。”
金辨芝这一走,陈四仙就再也没见过他。听开封城里人说,他去了天津卫。
十六年过去了,日本人打开封。骑河镇被日本人占了后,陈四仙被日本人扣了,要他给受伤的日本兵治刀枪伤。日本人在搜查他的诊所时,发现了那幅《古道青藤图》。陈四仙见了,胸口忽地一闷,嗓子嘶嘶地响,肺痨犯了。
一个日军大佐看到那画时,立即惊呼:“徐渭,支那明朝大画家!金辨芝的,有请!”
一听“金辨芝”三个字,陈四仙心里咯噔一下,刺疼!
不一会儿,一个日军下士跑来,伏在大佐耳朵上说了一通陈四仙听不懂的日本话之后,大佐的脸色突然变了。
等陈四仙再见到金辨芝时,他已经瞎了,但他手里,依然端着那个银制的大水烟袋。
夜里,陈四仙和金辨芝被关在一起,这才知道,还在天津卫的时候,金辨芝就被日军抓住来为他们劫得的古玩珍宝掌眼,一路到了骑河镇,他听说日军掠了《古道青藤图》,就趁人不备,用当年从陈四仙这儿拿走的银针刺瞎了双眼。
“辨芝兄弟,你这是……”陈四仙不解。
“我如果说实话,他们就会杀了你!”十余年没见,金辨芝还是一口的“里城音儿”。
“啊?”陈四仙猛咳了几声,吐出一口血来。
“那幅画,是新活儿!”金辨芝忽然说。
“你说啥?!那你当年……”陈四仙忽然觉得心里一阵轻松,呼吸也畅快了不少。
“我那时要说实话,你肺痨刚好,又花了二百块现洋,会经受不起,有性命之虞。”金辨芝一只手捂着还在作疼的眼睛,另一只手托着水烟袋,慢吞吞地说。
“那这次,你何苦刺目?还那样说,不就得了?”陈四仙已经不喘了,他抚摸着老友的盲眼。
金辨芝苦笑了一声,说:“这次?日军中也有不少行家。我说实话,你一个人活不成;我说假话,咱俩都得送命!唉……掌眼,掌眼,给畜生掌眼,不如瞎掉!”
陈四仙长叹一声,落下泪来。
【小题1】下列各句对文章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试题分析:
A.小说开篇即介绍陈四仙是小镇上“唯一的看病先生”,意在为后文交待他带金辨芝回小镇以及被日军逼迫给伤病治疗作铺垫。
B.陈四仙以好茶好酒招待初到骑河镇的金辨芝,目的是请他为自己重金求购的名画掌眼,有求于人,故而态度热情谦和。
C.作者善于大量运用动作、语言、心理等细节描写来塑造人物形象,人物的内心得到充分的展现。在故事情节安排上,又设有诸多伏笔。
D.陈四仙和金辨芝是多年的朋友,朋友分别时要他的银针,他就应该警觉,意识到画可能是赝品,那样就不会有那么大的牺牲了。
E.小说以“掌眼”为题,是因为故事情节围绕两次掌眼展开,“掌眼”是贯穿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的线索,而“不为畜生掌眼”又凸显出主题。
【小题2】小说的描写意蕴丰富,请分析文中两句分别表达了陈四仙哪些情感。
(1)陈四仙屏着气,看金辨芝走来走去,只看不语,顿时呼吸粗了起来。试题分析:
(2)一听“金辨芝”三个字,陈四仙心里咯噔一下,刺疼!
【小题3】请结合全文,分析金辨芝的人物形象。试题分析:
【小题4】这篇小说以金辨芝自刺双目收尾,有人认为这样的结局并不合理。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此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青春即兴小品
肖复兴
老钟是我少年时期的偶像,那时候,老钟爱好朗诵,常模仿当时颇为流行的“星期天朗诵会”,朗诵一些诗歌。老钟读高三那年,考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初试通过了,这让他扬眉吐气。复试需要面试,我看得出他很兴奋,也很紧张。面试那天,老钟把自己打扮得油光水滑,早早地骑着他爸的那辆飞鸽牌自行车,去了电影学院。
那天下午放学见到他,问他:“考得怎么样?”他眉毛一扬说:“没得说!”他告诉我,先要他朗诵一段自选的篇目,他朗诵了《林海雪原》攻打奶头山的一段。这一段他轻车熟路,得到考场老师的好评。接着,老师把桌上一个墨水瓶递给他,让他以此为小道具,表演一个即兴小品。这是面试的重头戏。看得出,他很得意,很满意自己的这个即兴表演。我催他赶紧说说他是怎么演的这个小品。
他说:“我先朗诵了一段《囚歌》,朗诵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我的双眼紧盯着面前的老师们,停顿了好半天。你知道为什么这时候我要盯着他们停顿吗?”我说:“不知道。”
“这就是艺术了,知道中国画里的留白吗?停顿,就是留白。坐在前面的那一排老师,我把他们想象成高叫着要给我自由的人!我就有了一种现场感。你懂吗?现场感,是表演情境中最重要的,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学说里最重要的。”听着他这番慷慨陈词,知道他还沉浸在白天的面试里呢。
“那你不能朗诵完这首诗就齐活了吧?那个墨水瓶呢?”我催问他,这是考试关键的地方。
他瞅了我一眼,颇为得意地说:“这就吃功夫喽,道具不论大小,得用得恰到好处,秤砣虽小压千斤,知道吗?我边朗诵着,边拧掉墨水瓶的盖儿,最后我把诗句给改了一下(此时,他特得意),我朗诵道‘让我把这活棺材和你们一起烧掉’;同时,我把手里的墨水瓶朝那帮老师扔过去。”
尽管我非常佩服老钟面试考场上出色的即兴表演,但最终他没考上电影学院。他说:“是那个墨水瓶让我倒的霉,我没处理好!毕竟墨水把人家的白衬衫都给染了。”第二年,老钟接着考电影学院。这一次连复试都没挤进。
秋天,老钟找了份工作,到我们大院附近的一所小学当老师,教语文课。在课堂上,朗读课文,是他的长项,最受学生的欢迎。他朗诵的时候,满教室鸦雀无声,他声音洪亮,会荡漾出教室的窗外,回响在校园里,引来好多老师驻足倾听,成为学校一景。
我们大院有在那所小学上学的孩子,回来后绘声绘色地讲这些事的时候,我看见旁边老钟的父母脸上笑容绽放。没过几天,那些孩子又带回关于老钟的新消息。老钟组织了个课外朗诵小组,他负责辅导学生的朗诵训练,还照当时“星期天朗诵会”的模式,也组织了一个朗诵会,颇受欢迎。过新年的时候,他还组织了“迎接新年朗诵会”,邀请校长和家长参加,更是大获好评。
举办这场朗诵会之前,老钟让我帮他写了一首迎接新年的朗诵诗。那时,我刚上初三,喜欢上了写诗——要说也是受老钟的影响。朗诵会那天,老钟也邀请我去。现场听到那么多掌声和他们校长对老钟的表扬,我很为他高兴。炉灰渣儿也有放光的时候,更何况在我眼里老钟是金子呢!
三年过后,我高三毕业,考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初试过关,复试之前,找老钟求教。老钟对我说:“面试中即兴小品是关键,一定要认真对待,我的教训要吸取,千万别大意失荆州!”考试那天结束回家,老远就看见老钟站在我们大院的大门口等我呢。看得出,他比我还要紧张。那天夕阳辉映下老钟的身影,常让我想起,像是一幅画,垂挂在我的青春记忆里。
(选自《北京日报》2016年5月26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本文在描写人物对话时,擅长引用方言,比如“齐活”“吃功夫”“炉灰渣儿”等,表现出了人物特有的性格。
B.本文采用欲抑先扬的手法,在开头对老钟的才能极尽赞美,结果却因为一时冲动,与电影学院失之交臂,他的悔恨永远留在“我”青春的记忆里。
C.文章采用对比的手法,老钟与电影学院无缘,而“我”顺利通过,表现出“我”比他更成熟、更稳重,突出了文章的重心:抓住机遇,才能成功。
D.老钟对“我”的影响极深,留在“我”记忆深处的,不只是老钟的身影,更是青春的记忆,即凡事都要认真对待,切不可冲动,否则留下的将是终身的遗憾,深化了文章的主题。
【小题2】文中的老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并请结合全文进行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本文的题目改为“青春的记忆”更贴近主题,也有人认为原本的题目很好。对此,你有何看法?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肉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茱·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竞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交代了代写行当的出摊位置、所需用具、代写内容等,既向读者介绍了这一传统行当,又为引出小说主人公代写冯作了铺垫。
B.小说插叙了淮城籍国民党军官在蒋介石兵败台湾前带走亲友的情节,说明了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也解释了代写冯选择代写的原因。
C.“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交代了代写冯在别人的信封上写“大头菜·冯”的一个重要原因,旨在表现新中国的面貌日新月异。
D.小说引用有关大头菜的谚语和淮剧内容,说明大头菜是淮城人家家户户生活的必备之物,语言通俗直白,具有浓郁的民俗风情和地方色彩。
【小题2】请概括代写冯的形象特征,并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大头菜”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苏子兄弟
于艳丽
遇见苏子是在劳务市场,当时我正在为酒店装修的一点木工活和一些木匠讨价还价。苏子三十多岁,精瘦干练,说话带着浓重的东北口音,他凑到我跟前来说,哥,是你啊?有活咋还用外人?走,咱回家说话!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拉着我从人堆里挤了出去。
我和他来到劳务市场的外面,站定了,看着他,咋也想不起我啥时候有这个弟弟。
苏子就爽朗地笑了,哈哈地,他的笑让我的确有了久违的味道。
别想了,你不认识我,但我真是你的东北老乡,你的活我给你干吧?他尽量睁大他的小眼睛盯着我说,那帮人向你要八千?你给我五千得了!活若干不好,你别给我工钱,咋样?他依旧盯着我,看我的反应。
五千?我在心里琢磨着,这价格的确便宜,我在劳务市场转半天了,没有低于八千的价格。行!我爽快地答应了,心想,我在这个城市生活近二十年了,你一个农民工还能耍什么花招。
苏子是领着他的媳妇小红一起来干活的,小红长得漂亮,看起来年龄小他很多。我偷着问苏子,咋把小红糊弄到手的?苏子撇着嘴不屑地说:上赶子(东北话自愿的意思)来地!我养着她和她儿子呢!于是我知道,这女人不是苏子的原配,也就知道为什么苏子长得这么丑,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做他媳妇。
干活休息的时候,苏子喜欢用手机放流行歌曲听,一首接一首地放,苏子也跟着哼哼,南腔北调的,比电锯锯木头的声音还难听。
我说苏子,你别唱了,牙碜!
苏子就笑着说,哥,你不懂,这叫生活。
苏子的活干得利落,工期结束的时间比预计提前了五天,我把五千块钱递给苏子,苏子朝手指唾口唾沫,数得津津有味。
我忙着生意开业,很快把苏子忘到了脑后。开业那天,很多朋友都来捧场,我站在酒店门口和他们一一握手。突然谁在背后捶了我一拳,回头看,竟是苏子。
哥,恭喜发财!他递给我一个红包,这让我多少有些意外。虽然他叫过我哥,虽然我们是东北老乡,但是在这个城市打工的东北人多了,不至于他因此就成为我的弟弟。
我还是客客气气地把他让进了酒店。苏子那天喝得很多,坐在那里和一桌的人大声地嚷着,说自己是东北人,说他是我弟弟。
再见到苏子,是在我开业不久的店里。苏子一进门就蔫着,像是遭了冻的茄秧。
哥,他垂着头说,小红的儿子病了,要住院,你有没有钱帮我倒个短?(东北话缓解一时之急的意思)
以我在商海沉浮二十年的经验,一下明白了苏子前段时间给我随礼叫我哥的原由,他是在放长线钓大鱼!我在心里冷笑了,脸上却露出愁容说,兄弟,不是哥不帮你,你没看我刚开店,借着高利贷呢,这两天,人家正跟着我要钱呢!
啊!苏子又瞪大了他的小眼睛,看着我说,没想到你混得这么不济。苏子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他精瘦的背影,暗暗得意,想骗我,没门!
苏子是在新年前又来到我店里的,这次的苏子穿着一套新衣服,虽然一看就是地摊货,但因为是新的,还是给苏子添了一份精神。
哥,苏子依然叫我哥,没心没肺似的,我爱搭不理地应了声,忙着在电脑里斗地主。
哥,钱还上了吗?苏子问我,小心翼翼地!
我瞥了苏子一眼说,还?搁啥还?不知道钱难赚屎难吃啊?
哈哈,苏子又大声地笑了,伸手从怀兜里掏出一沓钱,哥,借给你了,不要利息!
啊?我一时愣在那里。
这是两万块钱,接了个大活,东家刚给结的,我也不急用,借给你了,快把高利贷还了。
苏子!我叫了一声,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打那以后,我在这个城市就真有了一个弟弟,这个弟弟叫苏子。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同样的活,别人要价八千,苏子只要五千,说明苏子很会揽生意,也为后文表现他干活比较利落作铺垫。
B.“上赶子来地!我养着她和她的儿子呢!”苏子“撇着嘴不屑”地说这话,意在表明自己能娶到小红凭的是本事。
C.小说在描写人物语言时,运用了大量的方言俚语,这既能有效展示人物的形象特点,又赋予了文章生活化气息。
D.小说把农民工作为书写对象,既是表现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又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群体命运的关注、同情。
【小题2】苏子身上有哪些特点,让“我”最终把他视为弟弟?请结合苏子与“我”的交往经过作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对比的手法,这种对比在文中是如何体现的?有何作用?请结合文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