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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路遗

刘怀远

黄连婶平日不出门,但一出门,准是去借钱。本村几乎都借遍了,不好再向谁开口。即使有人主动借钱给她,她也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要,以前借的还没还上呢,已经拖累你们不少了。”

黄连婶出了村,在路上走,后面有自行车的声音在响动,骑车人和黄连婶说话:“又要去王权村啊?”

黄连婶出了村,苍白的脸红了红,朝那人点点头。王权村是黄连婶娘家的村,娘家哥多。不过去娘家多了,嫂子们也没好脸色。但毕竟是自己娘家,比借别人的心里踏实。

骑自行车的人叫玉亮,下了车跟黄连婶说:“我带你一段路吧。”

黄连婶说:“算了吧,你自己骑还这么大动静,哗啦哗啦直响。”

玉亮看看自己的破自行车,嘿嘿地笑,手往怀里掏,说:“婶,我这里有几十块钱,你先拿去用吧。”

黄连婶忙拦着说:“你帮我的还少吗?我自己命苦,不能总拖累你们。”

“婶,我知道您性格倔强,可我是外人吗?自家的远房侄子!这几年,黄连叔有病,您也够操心的了。”

黄连婶说:“你惦记着婶,婶感激不尽,你家也不宽裕,我现在日子还能挺过去。”

“好吧!”玉亮知道拗不过她,就说:“那我先走了。”

玉亮骑上哗啦哗啦直响的自行车,骑得很慢,比黄连婶走得快不了多少。拐过一个弯,玉亮不见了。

黄连婶走过拐弯处,见路中央有一叠钞票。

黄连婶捡起来,数了数,不到100元钱。天呐,这是谁这么马虎,100元足可以买七八袋化肥,足可以给黄连买一个月的中药,足够在县中学读书的女儿两个月的生活费啊……

她往前后看,见不到一个人影。

丢钱也太马虎了,玉亮也马虎,他在前面,愣没看到。黄连婶站在那里等了好一阵子,也没见有人来找。她摇摇头,把钱装进衣兜,心想,会和找钱的人碰上的,就继续往前走。

迎面开来一辆农用三轮车,在黄连婶面前停下来,开车的是屠户柳三。

 “嫂,你要去哪里啊?”

 “我去走个亲戚。”

 “哦,俺哥一个人在家呢?”

 “咋,你还怕他跑了?”

柳三笑了,黄连终年躺在床上搂着药罐子,既不会跑,也不会怕谁偷。

柳三说:“嫂,咱一起回家吧,有啥困难我帮你解决。”

黄连婶说:“你也没开印票子的机器,每天起五更睡半夜的,天天杀猪再赶集卖肉,生意做得也挺辛苦的。”

柳三说:“嫂啊,你不是困难到揭不开锅了,不会又回娘家的。好,你去吧。”柳三挠挠头,朝农用车上看看说:“我东西丢在集上了,得赶快回去拿。”说完,农用车冒了一溜黑烟,掉转车头跑远了。

黄连婶笑着摇摇头,心里说:“慌张鬼,掉转车头往回走也不带我一段路!”

走出不远,黄连婶再次财运高照,又捡到一叠钱。拿在手上,油渍渍的,上面还沾有一星暗红的肉渣。

回到村,黄连婶找到玉亮和柳三。不想二人矢口否认,都说没有丢钱。

黄连婶说:“你们不是丢,是故意放在路上让我捡。”

俩人都说:“俺俩是傻蛋啊?脑子有病啊?要是被别人捡去了咋办?”

黄连婶的泪就要落下来了,说:“只要说钱是你们的,算我借的行了吧?”

不管她怎么说,两人就是不承认,异口同声地说:“钱是你捡的,找不到失主就是你的。”

黄连婶很无奈,两叠皱巴巴的钱像两块刚出炉的烤山芋,烫手。

思来想去,黄连婶最后把钱交给村主任,让他给广播一下,找寻失主。

大喇叭里还没有广播,人们都知道了黄连婶捡钱上交的事。第二天午后,玉亮和柳三找了来,说:“既然您铁了心不要,这钱我们只好领回了。”

黄连婶叹一声:“我只有用这个法子,才会逼你们出来承认。走,一起去村委会领回。”

到了村委会,柳主任脸色酣红地躺在椅子上打盹。听黄连婶说完,柳主任打着酒嗝说:“你们都值得表扬,一边是慷慨助人,一边是拾金不昧。”

黄连婶说:“场面话就不用说了,快把钱退给他俩吧。”

柳主任不吭声,脸却更红了,反手把墙上的日历撕下一张,裁成两张寸宽的,把烟丝倒在印有“1989年”的一半上,在手上一扭一转,就成了一只大炮烟。点燃深吸几口,让自己隐藏在烟雾中才说:“上面总来人,村委会也没啥收入,今天李乡长领几个人又来了,你捡的钱真是雪中送炭啊,我用它还了饭店的招待费还不够呢。”

 三个人一下僵在那儿,瞪出的眼白如晒在河滩上的鱼。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开头一段描写黄连婶在本村借钱几乎借遍了,即使有人主动借钱给她,她也摇摇头,表示坚决不要,表现了虚荣爱面子的一面。
B.“既然您铁了心不要,这钱我们只好领回了”,玉亮和柳三的这句话表现了他们对黄连婶的帮助并非真心。
C.柳主任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一基层干部的形象,他收到黄连婶送来的“路遗”后没有广播的根本原因,是村委会没啥收入,镇上的领导又经常来吃饭。
D.小说两次描写玉亮所骑自行车的响声,从侧面表现了玉亮家庭也不宽裕;柳三借口东西丢在了集上,表现了柳三头脑灵活的特点。
【小题2】作品是怎样叙述拾遗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为什么以村主任把黄连婶捡到的钱支付了招待费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5-10 1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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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
徐风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达尔文把这一行为称作“最独特和最具人类特征的表情”。达尔文早在研究进化论时就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他发现,不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人,在感到难为情时都会面红耳赤,而包括一些灵长类在内的高级动物却不会出现脸红。达尔文解释不了这种奇怪的现象。著名生物学家、美国埃默里大学的弗朗斯·德瓦尔教授也把脸红描述为“进化史上最大的鸿沟”之一。他说:“我们是唯一对尴尬情境或者谎言被揭穿时脸会变红的灵长类动物。”可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这种表达内心情感的信号呢?
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脸红是由人的大脑决定的。当遇到特殊刺激时,人们通过眼睛、耳朵等感受器官把刺激信号传给大脑皮质,而大脑皮质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刺激肾上腺,而肾上腺受到刺激,就会分泌出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在体内由酪氨酸转变而来,它的作用特点是,少量分泌时能够使血管扩张,尤其引起脸部的皮下小血管扩张;可是大量分泌肾上腺素的时候,反而会使血管收缩。当外界刺激比如害羞等信号传入大脑的时候会分泌少量肾上腺素,就引起面部血管扩张,血流增加,血的颜色是红的,所以容易引起心理性脸红。
科学家认为,如果用“险恶、野蛮和无礼”来描述人类早期社会是正确的话,那么冒犯是可能导致暴力冲突的。结果,人类就发展出了表达歉意的方法,以告诉别人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感到后悔。
想想你们家那条狗的表现,当它在你的院子里刨坑被你发现时,它就在地上打滚。你的狗躺在地上向你展示它的肚子,告诉你它不想在此时挑战你的愤怒——这是痛悔的表示。对大多数人来说,很难对一条在地上翻滚的狗继续保持愤怒。与此类似,脸红可能是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懊悔的标志。通过脸红,我们可以告诉别人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对,我们正为此付出代价。而此时看到我们脸红的人则可以了解我们在那一刻所经历的不快感受,脸红也许就是我们对所犯错误表示歉意的身体语言。
当然,对人类来说,语言才是最主要的交流方式。但是语言是受意识控制的,可以进行欺骗,而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却能透露真实的想法,这些想法有时是你想用语言掩饰的。脸红发出的信号有时甚至比语言还要准确:脸红会让人们的撒谎变得困难。因此脸红使人类保持诚实可信,促使群体更团结。
在哺乳动物中,只有灵长类具有三色视觉,能够看到由三原色组成的彩色世界,其他哺乳动物都是色盲。如牛、羊、马、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3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感谢造物主让人类有一双最敏感的眼睛,也只有这双眼睛才能捕捉到脸红的信息。
(摘编自《百科知识》)
【小题1】下列关于“人类脸红”现象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类的脸红是不分国家、不分民族的,达尔文认为这一行为是最独特和最具有人类特征的表情。
B.人类脸红是因为大脑皮质通过感觉器官接受到外界刺激信号后,刺激肾上腺分泌出了肾腺激素。
C.人类的脸红是表达内心情感的需要,其他灵长类动物并不会出现脸红,人类的脸红具有唯一性。
D.人类的脸红是人类某些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生理上与面部血管扩张,血流增加有必然的联系。
【小题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如果说人类早期社会是“险恶、野蛮和无礼”的,那么,脸红就是人类为避免冲突而表达歉意的方法。
B.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因为其他哺乳动物都是色盲,不会分辨颜色,看不到三原色组成的彩色世界。
C.脸红和语言相比,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更能传递人类的真实情感,而语言受意识控制,可以言不由衷。
D.脸红也许可以告诉别人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对,向别人表达了歉意的同时,也表明自己饱受自责。
【小题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A.脸红对人类社会具有良性功能,它可使人类保持诚实可信,人类群体更团结,因为脸红让人们撒谎变得困难。
B.人是否脸红,与大脑皮质接受刺激信号的强弱有关系,如果大脑皮质接受的刺激信号过强,就不会引起脸红。
C.狗犯错后,躺在地上向主人展现它肚子的行为,是在向主人表示自己的痛悔,并以此来平息主人对它的愤怒。
D.弗朗斯·德瓦尔教授认为脸红是“进化史上最大的鸿沟”,这也说明脸红是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的最大区别。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字的结构,又称布白。字由点画连贯穿插而成,因此点画的空白处也是字的组成部分。空白处应当计算在一个字的造形之内,分布适当的空白和笔画具同等的艺术价值。虚实相生,才能完成一个艺术品。所以大书法家邓石如曾说书法要“计白当黑”,无笔墨处也是妙境呀!这也像一座建筑的设计,首先要考虑空间的分布,虚处和实处同样重要。西方美学曾研究哥特式、文艺复兴式、巴洛克式建筑发现其具有的空间美感是不同的,而在中国书法艺术里的这种空间美感,同样在篆、隶、真、草、飞白等不同书体里有不同的表现。空间美感的不同,表现着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阶级,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上、社会条件里,对生活的不同体会和对世界的不同认识。
②商周的篆文、秦人的小篆、汉人的隶书、魏晋的行草、唐人的真书、宋明的行草,各有各的姿态和风格。古人曾说:“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可以从字形的结构里研究各时代不同的风格。同时,书法里这种不同的风格也可以在同时代的其他艺术里去考察。
③“唐人尚法”,所以在字体上真书特别发达,当然这也有它的政治原因和社会基础。唐人研究真书的字体结构特别细致。对字体结构中的“法”的研究,他们的探讨在历朝历代都是十分突出的。我们知道人类是依据美的规律来进行艺术创造的,而唐人所述的书法中的“法”体现了当时人们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认识,它是我们研究中国古代的美感和美学思想的好资料。
④相传唐代大书家欧阳询曾留下真书字体结构法三十六条。这三十六条非常重要,其中戈守智所纂著的《汉溪书法通解》对这三十六条的阐述可供研究中国美学的学者参考。我觉得我们可以从这三十六条开始来窥探中国美学思想里的一些基本范畴。我们可以从书法里的审美观念再通于中国其他艺术,如绘画、建筑、文学、音乐、舞蹈、工艺美术等。我以为这有美学方法论的价值。但一切艺术中的法,只是法,是要灵活运用,要从有法到无法,表现出艺术家独特的个性与风格来,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是创造出来,不是“如法炮制”的。何况这三十六条只是适合于真书的,对于其他书体应当研究它们各自的内在的美学规律。  
(摘编自宗白华《美学散步>,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字的结构不仅包括点画还包括点画中的空白,空白和点画具有同等的艺术价值。
B.中国书法艺术作品的空间美,直接取决于书法家的经济基础和当时的社会条件。
C.唐人对于字体结构中“法”的研究,是我国古代书法美感与美学思想研究的开端。
D.古人归纳晋人行革的风格是“尚韵”,这种风格在晋人的其它艺术中也有体现。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将建筑和书法相结合,中西方美学相联系,形象而具体地展示了不同书体间存在的不同的空间美。
B.作者引用大书法家邓石如“计白当黑”的说法,旨在证明在书法艺术中“虚处”同样有着重要的作用。
C.第三自然段肯定唐人对真书字体结构中“法”的研究,第四段接着论述真书结构法三十六条的重要性。
D.文章谈到了中国不同朝代有不同的书体,并着重以唐代真书为例去论述研究汉字结构的美学意义。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将字的结构称为布白,这可以看出作者对书法中虚处的重视,虚处在书法空间美的构建中起着重要作用。
B.通过研究中国古代不同朝代的书法作品以及其它艺术作品的风格特点,可以发现当时社会所具有的时代风格。
C.艺术应该表现出艺术家独特的个性和风格,如果只是一味地遵循艺术中的法,就难以创作出真正的艺术作品。
D.通过对真书结构法三十六条的研究,我们就可以发现其他书体以及绘画、建筑等中国艺术所蕴含的美学规律。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中国古典诗词中的意象繁多,“柳”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柳”作为一种文学意象出现,最早见于《诗经·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大量运用柳意象的,是六朝时期。自诗歌兴盛的唐代起,柳意象所负荷的涵义更加丰富和深刻。
柳的意象在古典诗词中往往运用“杨柳”一词来表现,如“曾栽杨柳江南岸,一别江南两度春”(白居易),“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欧阳修)。那么,“杨柳”与“柳”到底是什么关系?有人认为“杨柳”是杨树与柳树的合称。但从植物学分类中分析,杨树与柳树外形区别很大,杨树叶圆、树高、枝挺,绝无柳的“依依”“袅袅”之态。“杨柳”合称一说,实在不妥。有人认为古诗词中的“杨柳”都是指柳树,理由是民间传说隋炀帝天性爱柳,下江都时将汴河两岸全栽上了柳,因炀帝姓杨,于是“御笔赐柳姓杨”。但此事发生于隋代,即使此传说确凿,“杨柳”一词早在先秦时期的《诗经》中即已出现,故此据不足为证。翻阅相关资料典籍,我们发现,在古代“杨”“柳”是同义的。因此,古代文学作品中,杨与柳经常换用。
“柳”是中国古代诗歌中出现频率极高而且寓意丰富的意象,它经过长期的历史文化积淀而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初春时节,柳树的枝条上就已绽出了粒粒新芽。柳树早早地将春的讯息传递给人,也带来了春的喜悦。王维《田园乐(其六)》:“桃红复合宿雨,柳绿更带朝烟。”用桃红、柳绿与烟雨描摹了一幅生机盎然的春景图。
自汉代以来,“折柳”之风俗流行开来。因“柳”与“留”谐音,“丝”与“思”谐音,故古人借“柳”传达送别之人对离人的无限相思之情。古人喜欢种柳,无论家中庭院,还是河畔池边,遍植柳树,故“柳”常作故乡的象征,寄寓着人们对家园故土的眷念和对家的依恋。唐代许浑《咸阳城西楼晚眺》“一上高城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开篇即写自己登楼晚眺,见到蒹葭、柳树这些生在水边的景物,勾起自己对故乡无限思念的客居之愁。
柳絮的飘忽不定,与骚客飘零、孤独的处境相合,故“柳”“柳絮”又常被诗人们借以言“愁”。冯延巳《鹊踏枝》“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写为春愁所困的女子对所爱之人的追寻不断。此外,柳树姿态婆娑,与风情万种的美丽女子极为相似。所以,柳又是风流多情的妙龄女郎的象征。刘禹锡《忆江南》有“弱柳从风疑举袂”,生动再现了少女舞动时柔曼轻盈的身姿。陶渊明辞官归隐后,在住宅旁种了五棵柳树,自号为“五柳先生”,所以柳在古代诗人笔下有时也成了隐者的象征。唐代刘昚虚《阙题》“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即写自己隐居山中的读书之乐。
(摘编自蒋育君《古典诗词中“柳”的意象分析》)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作为中国古典诗词众多意象中最具代表性的意象,“柳”的意象在《诗经》中就已出现。
B.在诗人白居易、欧阳修的笔下,虽然误把柳称作杨柳,但这并未影响到诗意的准确表达。
C.古人常借柳表达思念离人和家园,就是因为“柳”与“留”谐音、“丝”与“思”谐音。
D.经过长期历史文化积淀,柳在古代诗歌中被赋予多种意蕴,用以摹春光写离情抒乡思等。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层次清晰,先论述杨柳与柳之间的关系,进而对古诗词中柳意象的含义进行了阐述。
B.在论述过程中大量引用古典诗词,这不仅增强了说服力,也使文章具有浓郁的文化气息。
C.文章按时间先后顺序对古诗词中柳意象的丰富含义展开论述,阐述了其发展的历史轨迹。
D.文中引用了许浑“蒹葭杨柳似汀州”诗句,意在证明“柳”在古代具有乡思的意象内涵。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杨树与柳树在外形方面具有的不同特征可知,把杨柳作为两种树的合称确有不妥之处。
B.柳在古代诗歌中可作为隐者的象征,与陶渊明归隐后种柳并自号“五柳先生”不无关系。
C.无论是许浑、冯延巳,还是刘禹锡等,都有写柳的诗句,可见柳意象在古诗中广泛存在。
D.隋炀帝“御笔赐柳姓杨”并无确切的根据,因而不能是古诗词中“杨柳”皆指柳的证据。

同类题4

一、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列小题。
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就像问上等巧克力的味道,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回答不上来,可以用间接、侧面的,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即使是专业琵琶界,有谁真听到过珍珠落在玉盘里的声音呢?再说,就算有人真听到过,多半也会失望的,因为“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三个要点:颗粒状的发音形态;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越接近正圆体的珠就越珍贵,称为“走盘珠”,其可贵即在浑圆与饱满。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其实珠也是一种美石——珍珠贝的“结石”,它与班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但由于这五条标准由来以久,可见它们是针对“丝弦琵琶”而言的,因为“钢弦琵琶”只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40多年的事。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条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小题1】下面各项陈述中,最能说明“通感”特征的一项是(  )
A.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
B.玉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
C.珠与玉的光彩,有着东方人的含蓄之美。
D.在中国民族乐器中,琵琶最具珠玉之美。
【小题2】下面对“珠落玉盘”用来形容琵琶声能引起美感的原因解释,不当的一项是(  )
A.珠是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玉是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
B.珠和玉的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
C.人们把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转移到琵琶声上。
D.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
【小题3】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B.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C.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D.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一种美味

巩高峰

他清晰地记得,六岁那年夏天的那个傍晚,当他把一条巴掌大的草鱼捧到母亲面前时,母亲眼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陌生的光。他甚至觉得,他在母亲眼里一定是突然有了地位的,这种感觉在随后下地干活回来的父亲和两位哥哥眼里也得到了证实。

他有些受宠若惊。此前,他的生活就是满村子蹿,上树掏鸟窝,扒房檐摘桃偷瓜。因此,每天的饭都没准时过,啥时肚子饿了回家吃饭,都要先挨上父亲或母亲的一顿打才能挨着饭碗的边儿。

那天不一样,母亲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母亲终于接过那条鱼时,他忽然有一点点失望,那条本来大得超出他意料的鱼,在母亲的双手之间动弹时,竟然显得那么瘦小。

准确地说,在那之前他没吃过鱼,唇齿间也回荡不起勾涎引馋的味道。他相信两个哥哥应该也极少尝过这东西。在母亲的招呼下,他们手忙脚乱地争抢母亲递过的准备装豆腐的瓷碗。豆腐,是跟年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了。天!为了那条鱼,母亲要舀一瓷碗的黄豆种子去换半瓷碗的豆腐来搭配。隐隐约约地,他有了美味的概念,还有慢慢浓起来的期待。

父亲坐在灶前一边看着火苗舔着锅底,一边简单地埋怨了几句,似乎是嫌母亲把鱼洗得太干净了,没了鱼腥味。这已经是难得的意外了,平日里,父亲一个礼拜可能也就说这么一句话。父亲埋怨时,母亲正在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她轻手轻脚,似乎开了膛破了肚的草鱼还会有被烫痛的感觉。父亲笑了笑,带着点儿嘲意。母亲嗔怪着说,你笑什么笑!鱼真的还没死,还在锅里游呢。说着,母亲还掀了锅盖让父亲看。父亲保持着笑意,不愿起身。

母亲拿着装了葱段蒜末的碗,就那么站着等水烧开。

他则坐在桌前,看这一切时他是不是双手托着腮?他忘了。反正所有的记忆都是那条鱼和围绕着那条鱼而产生的梦一般陌生的气息。那天什么活都不用他干,他是这顿美味的缔造者,可以游手好闲。父母的举动让他觉得他有这个资格。

在豆腐到来时,母亲甚至都没来得及埋怨一下一贯喜欢缺斤短两的豆腐贩子,因为豆腐马上就被切成块下了锅。美味,让他带着很多的迫不及待,还有一点点的张皇。张皇什么呢?鱼都在锅里了,它还能游回村头那条沟里去?不过这种张皇让他有点儿熟悉,在沟里捉到鱼时他也这么心慌来着,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那条沟里竟然会有鱼。

来不及细细回味了,豆腐一下锅,屋子里顿时鲜香扑鼻。他是第一次知道,鱼的味道原来是这样的,新鲜得让人稍稍发晕。在鱼汤从锅里到上桌之间,他拼命地翕动鼻翼,贪婪地往肺里装这些味道。他相信装得越多,回味的时间就越长。

至于那锅鱼汤具体是什么滋味,他倒完全不记得哪怕一点儿细节。因为全家吃饭喝鱼汤的状态都有些鲁莽,只有嘴唇和汤接触的呼呼声,一碗接一碗时勺子与锅碰撞的叮当声,还有一口与另一口之间换气时隐约的急促。

那天饭桌上的气氛也不一样,一家人习惯的默不作声完全没了踪影,父亲开口谈天气了,两个哥哥则说了今年可能的收成。而母亲,只是嘴含笑意,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盛汤。

最后,父亲说了一句有点儿没头没脑的话,父亲说,三子该上学了。

他就叫三子。如今回想起来,对鱼汤食不知味的原因应该就是这句话。两个哥哥没进过一天学校的大门。现在到了他三子,父亲说他该上学了。该,就是要,快要的意思。他忘了两个哥哥投过来的眼神的内容,他忘了鱼汤是什么味道,他忘了那个晚上的一切细节。

美味?美味是什么味呢?当他终于能背着书包从村头墙角中出来,忸怩地走进学校的大门,他离美味的书面意思越来越近。但是,他知道美味的真正意思并不是之后的上学,仍然是有鱼的那天晚上——

两个哥哥忽然就饱了,先后离开桌子回屋睡觉,可是鱼汤每个人起码还可以盛两碗。他们没解释为什么,也不用解释,地里的活要起早贪黑,否则这种鱼加豆腐的美味只能还是好多年享受一次。父亲愣了愣,恢复了以往不苟言笑的表情。母亲端着碗,出神,她似乎用眼神示意过父亲别口不择言,但是现在她卸去了笑容,朝着屋外黑糊糊的夜空,一直出神。

可是羊要进圈,牛要喂草,猪还要吃食。都这么愣着不能解决一点儿问题。他起身去做,也只有他还有心情做。

坐在灶前添柴火煮猪食时,已经是最后一件事了。把火点着,添第二把柴火的时候,他就抓着了一个黏黏软软的东西,凑到灶前的火光里一看,是那条鱼!从锅里蹦到地面,它显然已经超越了极限。现在,它早已死了,只是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

(本文有删改)

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