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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棵洋槐树
王奎山
石头要搭一个猪圈,还缺一根檩条,就去屋后刨一棵洋槐树。那棵洋槐树三把来粗,正好是一根檩条的料。石头刚刚刨了几下,结实过来了。结实说,石头,你干啥呢?石头说,我刨树搭猪圈呀,正好缺一根檩条。结实说,你刨树也不跟我商量一下,就刨呀?石头说,笑话,我刨我自己的树,跟你商量个啥?结实说,那是你的树?你敢说那是你的树?石头说,长在我的宅子上,不是我的树是谁的树?结实说,长在你的宅子上不假,可你也得看看是怎么长出来的,那是我的洋槐树的根串过去的。不是我的洋槐树的根串过去,你宅子上会凭空长出一棵洋槐树来?这个道理,石头自然明白。自己的宅子上有椿树,有杨树,就是没有洋槐树。这惟一的一棵洋槐树,明显是从结实的宅子上串过来的。但是,树既然长到自己宅子上了,不是自己的又是谁的呢?正因为石头对那棵洋槐树的所有权深信不疑,所以他认为结实的纠缠纯属胡闹,于是,也就没有把结实的话放在心里。他不再理会结实,继续去刨树。但是,结实也同样对那棵洋槐树的所有权深信不疑。因此,当石头不听他的警告继续挥镢刨树的时候,结实将腿一伸,伸到了石头的镢头下面。结实说,你有种,你就刨吧。石头虽然气愤,但为了不闹出更大的乱子,只好悻悻然地收起镢头,回家去了。
石头回到家里,越想越生气,就找村主任去了。村主任是石头的远房叔叔。但村主任并不因此而偏袒石头,而是很负责地亲自跑到现场看一看。看过之后,村主任对石头说,树确实是从结实那边串过来的。石头说,可它明明长在我的宅子上。村主任说,我没说不是长在你的宅子上,我是说,这棵洋槐树确实是从结实那边串过来的。石头说,那你说咋办?村主任笑笑说,石头,一棵树,顶多也就值个十块八块的。为这样一棵树,弄得两个人脸红脖子粗的伤了和气,划算吗?石头气鼓鼓地站在那里,不说话。村主任说,你看这样行不行,这棵树算你们两家的,对半儿分,一家一半。你要用树,行,给结实出五块钱。石头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当村主任的叔叔话说出来了,总不能驳了叔叔的面子呀,为了这一件小事驳了叔叔的面子,今后还咋求叔叔办事哩?想到这里,石头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见石头点了头,村主任觉得有门儿,就去找结实去了。不料,结实一听村主任的意见,火了,说,你们叔侄俩勾结好了来挤兑我,当我是傻瓜呀?那棵树本来就是我家的,凭啥跟他对半儿分?我谁也不跟他分,我就要那棵树。
石头一听结实不愿意,心里的火气更大。石头心里说,那棵树本来就百分之百是我的。我完全是看在叔叔的面子上才同意和你对半儿分的。如今,你不乐意,我还更不乐意呢。于是,石头反悔了他原来和村主任达成的协议,也坚持说那棵树完全是自己的。
石头决定先下手为强,瞅了个机会,把那棵洋槐树刨倒了。结实得到消息,也掂了一把镢头怒气冲冲地赶了过来。结实虽然怒气冲冲,虽然手里掂了一把镢头,但他并不敢拿镢头往石头身上刨,他还没那个胆量。于是,结实就用镢头去刨那棵树。结实运足力气,照准树身一镢头刨下去,喀嚓一下,镢头的利刃深深地钻进树身里,把树身一劈两半。石头见结实一镢头把树身劈成了两半,不能当檩条用了,也用镢头去劈那树身。就这样,两个人像是在比赛劈柴一样,你一下,我一下,你一下,我一下,不一会儿,那棵三把粗可以当檩条用的洋槐树,就被劈成了一堆碎木片片。
围观的人,不论大人还是小孩,都被两个人的行为逗乐了,都嘻嘻哈哈地笑。有的人,甚至笑得捂着肚子蹲到了地上。大家都说,真好玩儿!
弄到最后,连石头和结实两个人也不由得跟着大伙儿笑了起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石头对长在自己屋后的洋槐树的所有权深信不疑,因为他认为树长在自己的宅子上就是自己的,这恰恰证明了他的蛮不讲理,胡搅蛮缠。
B.小说中的村主任算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试图调解石头和结实的纠纷,这个人物的出现对小说的情节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C.关于石头和结实刨树的场面描写略带戏谑和夸张,两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人物丑态跃然纸上,表达出作者轻视和不屑的态度。
D.小说在石头和结实的争吵声中开始,在围观人群的哄笑声中结束,争吵表现了石头和结实的互不相让,哄笑表现了围观人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心态。
【小题2】小说中的结实这一人物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以“笑”结尾,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7-09 07: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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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小题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请结合全文探究小说标题“暮鼓”的深刻意蕴。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慈母手中线
聂鑫森
阚敢二十五岁了。
在这个世界上,阚敢和母亲的距离最近。从出生到现在,他和母亲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镇、这条深长的巷子、这个幽静的小院。
在这个世界上,阚敢和父亲的距离最远,远得不知道父亲在什么地方。阚敢五岁时,焦躁而豪气冲天的父亲突然辞去小学美术老师的职务,与母亲和气地分手,留下祖传的小院子,净身出户去闯天下。
临别时,父亲说:“我会回来的。”
母亲平淡地说:“请你再不要来打扰我们,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了。”
父亲一走就是二十年。
父亲不会不写信来,也不会不寄钱来。阚敢依稀听人说,母亲让镇邮政所在来信上贴上”查无此人”的条子,一一退了回去。
母亲在镇上的手工湘绣厂当工人,基本工资加上超产奖金,可以维持节俭的生活。
母亲在儿子面前,从不提父亲的名字,仿佛她不认识这个人。
儿子在母亲面前,也从不提父亲的名字。他怕母亲伤心。但他不能不想父亲。
教美术的父亲留下很多画册,素描、油画、木刻、国画、烙画,中国的、外国的都有;留下各种型号的电烙铁和烙画用的薄梨木板、三胶板。阚敢在小学和初中,最喜欢美术课,在纸上画画,也在木板上烙画。
上初中时,阚敢与同学去郊外爬山攀岩,不小心摔伤了尾椎骨的神经,治疗后却站不起来了,轮椅成了他最亲密的伙伴。
湘绣厂离家不远,母亲只能领了活计回来做。一边绣花,一边照顾儿子。儿子上厕所,她扶他坐在马桶上;儿子要看书,她给他拿;儿子喜欢坐在轮椅上烙画,她就把电烙铁和木板递过去。做饭、洗衣、缝补、打扫卫生……母亲的一举一动,儿子都看在眼里、印在心上。
母亲五十二岁了,额上的皱纹密了,两鬓的白发多了,只有平静的语气、安祥的脸色依旧如昔。阚敢常在心中默诵的古诗是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但他不是“游子”,却是个双脚不能行走的残疾人,是母亲的累赘。母亲靠手上的绣花针养活他,尽管他如今也有了低保可贴补家用,却永远不能有一份丰盈的收入来报效母亲,让母亲好好地颐养天年。
阚敢最痴迷母亲绣花时的形象。阳光下、月光下、灯光下,母亲一手拿着绷紧了白绢的花绷子,一手捏着绣花针,彩线被穿过来穿过去,声音又细又密,别人听不见,阚敢听得见。
阚敢最喜欢烙的画,是母亲绣花时穿针引线的那一瞬间的肖像画,烙了一幅又一幅,而且一幅比一幅好。他有扎实的素描功底,那种通常依赖铅笔、炭笔、钢笔,完全依仗线条、刻线、斑点、明暗的单色素描技法,在他的烙铁下变得灵动、传神。画面上,母亲戴着老花眼镜,略略眯缝着眼晴,全神贯注地穿针引线,脖子上系了一条镂花方巾,鬓角的“留白”,表现出月光的质感。画题是《慈母手中线》,用楷体字烙在画格的下方。
“妈妈,这是我的心意,你喜欢吗?”
“喜欢。我经过邮电所的报架时,看到报上登了一则启事,说全国残联征集残疾人的美术作品,你愿意去试试吗?”
“愿意。”
“你挑出一张烙画吧,我去寄。”
“妈妈,由你挑,你最有发言权。”
两个月过去了。
阚敢的烙画,不但入选在北京展出,还得了银奖,奖金是一万元。
这是一条好新闻,电视台、报纸的记者,都来采访阚敢和母亲,他们突然之间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夏夜、月光、小院。
该做的家务,母亲做完了。
于是,母亲坐在亮晶晶的月光下,安详地绣花。阚敢把一块一尺见方的三胶板搁在膝盖上,用电烙铁在勾好的底稿上烙画,烙的仍是《慈母手中线》。
母亲说:“儿呀,你的画不值一万元,不能老想着这件事。”
“妈妈,我知道,那是爱心的鼓励。妈妈高兴,就是最大的奖赏。”
“这就好。有妈陪着你哩,什么也不用担心。”
母亲能不担心吗?她一天天地老了,总会离开儿子的,儿子将来怎么办?稍一分神,针尖扎到她的手指上,沁出一颗血珠,她赶快把手指吮在嘴里。
忽然,院门响了。
母亲忙去开了门。进来的是一个陌生的中年人,操着一口广东普通话。“阚妈妈,小阚,我是看了电视和报纸的介绍,才知道你们的。正好出差经过此地,就冒昧地找来了。”
“有什么事吗?”阚敢问。
“我业余喜欢搞美术作品收藏,想购买一张《慈母手中线》的烙画。行吗?”
母亲说:“儿子从没卖过画。你是远客,就送你一张吧。”说完,就进屋去取出一张烙画,递给中年人。她想让客人赶快走,别耽误了绣花。
中年人接过画,看了又看,连连称赞。然后,掏出一个很厚实的信封,说:“我不能白要,那会让你们看不起我,我也感到羞耻。我付一万元,这已经很占你们的便宜了。你们不收钱,我也不要画,就当白来一趟。”
母亲只好说:”我们收下就是。”
客人笑呵呵地走了。留下一院皎洁的月光。
阚家隔上十天半个月,就会有人来买画。
每张画都付一万元。
母亲依旧很平静,但心中的波涛却此起彼伏。真有这么多人来买画吗?为什么都是来自广东那个地方?说话的内容不但大体相同,所付画款也是惊人的一致?
终于,她想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只可能是有一个和儿子最亲近的人,事业成功了,找到最合适的契机,悄无声息而又顺理成章地安排儿子的现在和将来,因为这个人怕遭到她这个母亲的拒绝……
(选自2015年《小说月刊》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贯,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阚敢的父亲与母亲因爱好不同,虽是“和气地分手”,但从她的“不要来打扰我们”的话中可以看出母亲的心中还是非常怨恨父亲的。
B.父亲走后也有写信来、寄钱来,但都被母亲“让镇邮政所在来信上贴上‘查无此人’的条子”退回去,说明母亲是一个坚强自立的女性。
C.小说结尾处妈妈“想明白了”这一情节,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留下的悬念,还照应了前边的情节,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从母亲的话“儿子从没卖过画。你是远客,就送你一张吧”中可以看出母亲是一个朴实又善良的人。
E. 小说中“父亲”这个人物虽然着墨不多,但从他“写信、寄钱”,“买画”,为儿子安排“现在和将来”来看,表现了父亲已幡然悔悟。
【小题2】文中划线处两次写到月光,试分析其不同作用。
【小题3】结合本文,简要分析阚敢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4】小说题目“慈母手中线”,含意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段

中国奥运第一人

(1)1932年7月8日上午。上海黄浦江畔。

(2)刘长春,这个正要踏上第十届奥运会征程的中国唯一的选手,踏着微微颤动的渡桥,登上威尔逊总统号。他回眸岸上,送行的人们挥动着红红绿绿的小旗,如潮水般向码头边流涌。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汇集成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江上船只都减速行驶,几艘货轮和客轮拉响了汽笛,向即将远行的健儿致敬。刘长春不由涌出两行热泪,心情十分激动、亢奋,可又是沉重、悲壮的。是的,偌大的中国,四万万同胞,第一次出征世界奥运会,仅仅派出他一个选手!自己的两肩,能挑得起这千钧重的国人期待吗……

(3)刘长春出生在大连一个寻常人家。沦陷于日寇铁蹄下的大连,小学里日本孩子欺侮中国孩子,中国孩子不能还嘴、还手。刘长春不干。每当中国孩子挨打挨骂时,他总是冲上前打抱不平,他力大如犊,常常打赢日本孩子。日本教师知道了,狠狠地打刘长春耳光,还把他提起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刘长春自己爬起来,不肯低头,苦闷的心情无以排解,就到操场上拚命地跑呀、跑呀。有些日本孩子想追上踢他,却怎么也赶不上他……

(4)刘长春14岁时,100米成绩已达到11秒8,400米成绩59秒。1927年,他的百米成绩提高到11秒。年底,他被东北大学录取为体育系学生。一次,与俄侨进行4×400米接力对抗赛,刘长春接第4棒时已经落后几米,可他急如闪电,竟然先于对手十多米到达终点,令俄国裁判目瞪口呆。1929年的一次中、日、德田径运动会上,他以10秒6的百米成绩名列世界前10名。这是当时世界上中国人百米成绩的最好名次。

(5)7月29日下午4时,在太平洋上颠簸了二十五个昼夜的威尔逊号,在数百华人的欢呼声中抵达洛杉矾港。刘长春乘上轿车,在美国警察的四辆摩托车引导和护送下,直朝唐人街开去。闻讯赶来的华侨华人排成近1公里的长龙,为刘长春欢呼,鞭炮声、锣鼓声、汽笛声、喇叭声冲天而起,场面十分壮观。许多热情的美国人聚集在奥运村,发现刘长春便欣喜地高喊: “China!”请他签名,围住他问长问短,刘长春久久难以脱身。当然,也有蔑视与嘲弄他的美国人,一家美国报纸登出了他的照片,照片说明是:“看看,这个小中国人明天如何跑法……”

(6)8月1日,第十届奥运会男子百米预赛正式开始。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休整的刘长春直接参加比赛,被分在第二小组第四跑道。发令枪声一响,各国好手奋力冲刺,刘长春用尽全身力气冲向终点的红丝带,20米,10米,5米刘长春仍然跑在第四名。美国观众热情地欢呼着,给刘长春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身体触及丝带的一瞬间,他奋力超过了前面一名法国选手。裁判报告他的成绩为11秒35。可惜的是,按照规定只有前8名才有资格参加决赛,而第8名的成绩为11秒02。

(7)刘长春千里迢迢远涉重洋,在海上颠簸近月,到达洛杉矾第二天就得参加比赛,身体疲乏,无法正常发挥水平,竞与奥运决赛失之交臂,国人为之扼腕。

(节选自《安东尼奥•萨马兰奇》,有册改)

【小题1】文章第三、四自然段插叙刘长春小时候的事情,突出了刘长春哪些特点?
【小题2】文章第五自然段末尾,作者还选用了一家美国报纸蔑视与嘲弄刘长春的材料,其作用是什么?
【小题3】刘长春只身远涉重洋参加奥运会,送行和迎接的场面热烈壮观,海内外华人及华侨的热情和期盼超乎寻常。对此,你有何见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到256.11万。其中,2016年海外人才归国率高达79.4%,共计43.25万留学人员回国,较2012年增长15.96万人。在中国强势发展的大背景下,巨大的“人才磁铁”效应正在全面显现。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现象级的人才回流态势,对于迅速崛起、走向复兴的中国来说无疑是好事。而且,随着人才国际化大势,不仅中国留学生纷纷选择回国发展,很多“洋人才”也倾向于来华“淘金”。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内地对顶尖人才的吸引力和吸附力与日俱增,在职业发展机会方面已位列全球前茅。从业领域渐由科研向创业、公共服务等多元化扩展,人员结构从“高精尖”向多层次转变,这种全方位的“登陆”,正促使中国从过去的“智力出口国”转向“智力进口国”。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海归潮涌是国家实力的直接体现,也是国家潜力的有机。我们不仅要张开双臂欢迎八方人才,更要把那些“千里马”用好,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人才资源这个第一资源成为赢得未来最坚强的战略支点。

(摘编自邱亭《“最大海归潮”会来得更猛烈》,2017年11月10日《北京日报》)

材料二:现在留学生回国后发展机遇多而广,其中一条越来越宽的道路就是自主创新创业。海归创业早已有之,但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一批归国学子创业呈现出新的态势。

今年8月12日发布的《2017中国海归就业创业调查报告》显示,在国内创业的新生代海归中,半数左右集中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武汉这5座城市,呈现“一线城市为主导,二线特色城市快速崛起”的特点。在创业行业分布上,海归偏好创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最集中的是信息产业,占比近五分之一,其次是服务和文体教育、工艺美术。

与物质条件相比,新海归更注重精神追求与价值实现。“如今,‘发展’成为点燃当代年轻人内心激情的火种。”北大创业训练营首席执行官王健表示,“欧美国家给年轻人留下的机会太少,加上语言文化隔阂,他们的才能与价值体现大多呈现等量偏弱的关系。”各国留学生都可能面临这一窘境,但中国留学生最为幸运的就是他们身后遍布机遇的祖国厚土,一个蓬勃创新的环境能让青年的个人价值和理想抱负实现几何级的增值爆发。

对当代归国学子而言,他们的激情还基于对祖国发展的坚定信心。他们在出国前就对中国势不可挡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因此,大量留学生的人生规划中,选择“暂时离开”的目的直指“凯旋”——在海外提升自我,有一定积累后果断回国,投身创业大军。这也是青年海归创业者群体的一个新特点,即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发展机遇紧密结合,相互成就。

除了客观条件的变化,社会文化的发展也促使海归们思想解放。王健分析说:“当留学生看到国内80后、90后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他们也会想,自己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对于留学生回国创业热潮的未来,陈庚和王健所见略同:目前,归国学子创新创业正值爆发期,此后,热潮将逐步稳定下来,确立起更成熟的发展模式,前景会更好。

(摘编自陈沫、王庆环《发展机遇点燃喷薄的创新力》,2017年9月12日《光明日报》)

材料三:“回国后,舞台更大,更有归属感。”走进中科院强磁场科学中心研究员张欣的办公室时,她正埋头工作。

张欣2012年7月从哈佛大学医学院回国,从事磁场生物学方面的研究。她和同事的最新研究发现,磁场可以改变肿瘤细胞中一种蛋白质的排列,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相关发现已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上”。

许多海归博士共同感受到“目前很多国家和地区因为经济下滑而大量缩减科研经费,给项目组的科研工作造成了巨大困难,但国内情况恰恰相反。”“现在的科学研究需要整合越来越多的资源、学科和人才,集中在一个平台上进行交叉研究,而中国有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能从国家层面集中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人才,参与到同一个大型科研项目当中。”

(摘编自徐靖《科研报国,快马加鞭》,2017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况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一则材料是一篇评论,该评论认为“海归热”彰显了国家实力的提升,并提出将“海归”人才用好至关重要。
B.第二则材料是一则通讯,介绍了新一批归国学子创业呈现出的新态势,阐述了新海归的新追求。
C.第三则材料以描写式的导语开篇,勾勒一幅画面,从一小视角,真实地写出张欣归国后的工作状态。
D.这三则材料从不同层面论述了留学人员的海归热潮,吸引留学人员归国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对留学生的特殊保护政策和社会大环境。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当前中国内地对顶尖人才的吸引力和吸附力与日俱增,中国已经从过去的“智力出口国”转向“智力进口国”。
B.2016年海外人才回国人数较2012年增长15.96万人,在中国强势发展的大背景下,有学者认为这股热潮还将持续一段时期,进而逐步稳定。
C.现在留学生回国后发展机遇多而广,其中自主创新创业是最有前景的一条道路。
D.对于不看重物质条件,而注重精神追求与价值实现的新海归来说,最为幸运的就是他们身后有着遍布机遇的祖国厚土。
【小题3】请结合三则材料分析概括出现“海归热潮”的原因。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下山
①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如今夏季的雨越来越稀疏,冬季的雪也逐年稀薄了。它们就像我身下的已被磨得脱了毛的狍皮褥子,那些浓密的绒毛都随风而逝了,留下的是岁月的累累瘢痕。坐在这样的褥子上,我就像守着一片碱场的猎手,可我等来的不是那些竖着美丽犄角的鹿,而是裹挟着沙尘的狂风。
②西班他们刚走,雨就来了。在这之前,连续半个多月,太阳每天早晨都是红着脸出来,晚上黄着脸落山,一整天身上一片云彩都不披。炽热的阳光把河水给舔瘦了,向阳山坡的草也被晒得弯了腰了。我不怕天旱,但我怕玛克辛姆的哭声。柳莎到了月圆的日子会哭泣,而玛克辛姆呢,他一看到大地旱得出现弯曲的裂缝,就会蒙面大哭。好像那裂缝是毒蛇,会要了他的命。可我不怕这样的裂缝,在我眼中它们就是大地的闪电。
③安草儿在雨中打扫营地。他直了直腰,伸出舌头舔了舔雨滴,冲我笑了。他一笑,他眼角和脸颊的皱纹也跟着笑了——眼角笑出的是菊花纹,脸颊笑出的是葵花纹。雨水洒下来,他那如花的皱纹就像是含着露珠。
④我们这个乌力楞氏族只剩下我和安草儿了,其他人都在早晨时乘着卡车,带着家当和驯鹿下山了。以往我们也下山,早些年去乌启罗夫,近年来到激流乡,用鹿茸和皮张换来酒、盐、肥皂、糖和茶等东西,然后再回到山上。但这次他们下山却是彻底离开大山了。他们去的那个地方叫布苏。帕日格告诉我,布苏是个大城镇,靠着山,山下建了很多白墙红顶的房子,那就是他们定居的住所。山脚下还有一排鹿圈,用铁丝网拦起,驯鹿从此将被圈养起来。
⑤我不愿意睡在看不到星星的屋子里,我这辈子是伴着星星度过黑夜的。如果午夜梦醒时我望见的是漆黑的屋顶,我的眼睛会瞎的;我的驯鹿没有犯罪,我也不想看到它们蹲进“监狱”。听不到那流水一样的鹿铃声,我一定会耳聋的;我的腿脚习惯了坑坑洼洼的山路,如果让我每天走在城镇平坦的小路上,它们一定会疲软得再也负载不起我的身躯,使我成为一个瘫子;我一直呼吸着山野清新的空气,如果让我去闻布苏的汽车放出的那些“臭屁”,我一定就不会喘气了。我的身体是神灵给予的,我要在山里,把它还给神灵。
⑥两年前,达吉亚娜召集乌力楞氏族的人,让大家对下山做出表决。她发给每人一块白色的裁成方形的桦树皮,同意的就把它放到妮浩遗留下来的神鼓上。神鼓很快就被桦树皮覆盖了,好像老天对着它下了场鹅毛大雪。我和安草儿是最后起身的,不过我们不像其他人一样走向神鼓,而是火塘,我们把桦树皮投到那里了。
⑦我回到屋里,坐在狍皮褥子上,守着火塘喝茶。以往我们搬迁的时候,总要带着火种。达吉亚娜他们这次下山,却把火种丢在这里了。没有火的日子,是寒冷和黑暗的,我真为他们难过和担心。但他们告诉我,布苏的每座房子里都有火,再也不需要火种了。可我想布苏的火不是在森林中用火镰对着石头打磨出来的,布苏的火里没有阳光和月光,那样的火又怎么能让人的心和眼睛明亮呢!我守着的这团火,跟我一样老了。无论是遇到狂风、大雪还是暴雨,我都护卫着它,从来没有让它熄灭过。这团火就是我跳动的心。
⑧虽然营地只有我和安草儿了,可我一点也不觉得孤单。只要我活在山里,哪怕是最后的一个人了,也不会觉得孤单的。     
(节选自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是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是回忆的主体;文章使用第一人称,不仅增加了文章的可信度,而且使叙事更自由与方便。
B.小说第②③段,面对大旱,玛克辛姆和柳莎的“哭”,和安草儿的“笑”形成鲜明对比,体现了前者的无助及后者的顽强。
C.离开大山,定居大城镇,虽然物质方面得到改善,却是一种对祖祖辈辈故土的抛弃和不敬,这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容忽视回避的问题。
D.“我守着的这团火”中的“火”运用双关手法,一指用火镰对着石头打磨出来的火种,代表原生态生活;一是喻指“我”对故土火一般的跳动的热心。
【小题2】小说中“我”生活的环境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其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3】你赞成“我”的决定,还是赞成达吉亚娜的决定?为什么?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