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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见 证
王 族
山脚下只有一户人家,房子是黄泥小屋,栅栏用石头垒就,显得孤独而又宁静。
我坐在离这户人家不远的地方抽烟,突然看见一只鹰从远处盘旋而来,落在了这户人家的屋顶上。我对同行的几位朋友说:“这家人的房顶上有鹰!”但他们因为没有看到刚才的一幕,都不相信鹰会落在房顶上,在他们的观念中,鹰因为高傲,是不会接近人的。但我不怀疑自己的眼睛,我确实看到一只鹰落到这户人家的屋顶上了。在这之前,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不相信鹰会接近人,但今天无意间的一次目睹,却修正了我的看法。然而我又能如何让自己的这次目睹得到认可呢?大家的观点是从高原存在了多少年的事实中得来的,我说服不了他们。我感到孤独。
过了一会儿,我们准备离去。这时候,我看见从那个黄泥小屋里走出一个人,去屋后骑了一匹马向我们这边跑来。我们坐的是速度很快的越野车,很快便把他甩到了后面。我从倒车镜中看见他在车后的灰尘中慢慢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我很想等他骑马近前后问问他,是不是有一只鹰落在了他家屋顶上,但我不敢肯定他要去的地方是否和我们处于同一方向,所以便一直观察着他,看他是否一直尾随在我们身后。后来,他不见了。我打消了向他询问的念头。
汽车在一个有平整积雪的大平滩上停下,大家下车赏雪。积雪很漂亮,将这个大平滩覆盖得像一面光滑的镜子。我想,大概从第一场雪开始,这里的雪便一直积了下来,以至于一场又一场的积雪,把这个大平滩覆盖得犹如帕米尔高原最具神韵的一面镜子。
这时候,我一扭头又看见了他。呵,他果然一直尾随在我们车后。他在大平滩边沿一下子勒住了马,似乎怕马踩脏了积雪似的。他跳下马向我们使劲挥手,似乎让我们等他。我按捺不住兴奋,对大家说:“看,那个人在向我们挥手!”大家看过去,但因为他已经上马,所以并没有发现他有挥手的迹象。但大家都看到了,他拨转马头沿大平滩外沿向我们这边跑来了。我断定他一直在追我们,只是我们的车子一脚油门下去很快就可以开到这里,而他骑马却要费一番工夫。我们耐心等待他到了跟前。这是一个五十开外的塔吉克族男人,脸因为长期受高原紫外线照射而呈赤青色,但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看人时目光似乎锐利得像刀子一样。他从马上跳下来,指着一位同行的塔吉克朋友说:“你,我的朋友嘛!刚才,我房子门口你都到了,不进去,为啥?”
同行的塔吉克朋友一时想不起他,面露窘迫之色。
他的目光更锐利了,紧盯着他说:“刚才,我看见你这骑马的腿了!你忘了,十年前,你来这里,骑我的马,掉下来了,摔伤了。我的马,把你摔伤了,是我的事情嘛!我,还没有,给你赔不是。”
同行的塔吉克朋友一时想起了往事,噢了一声,说:“没事,我已经好了。”
他忙说:“不,你的腿,好了,是你的事情,我,要是不给你赔不是,那就是我的事情。”他总爱用“事情”二字来表达他心中想表达的东西,好在我们在新疆已经生活了好些年头,知道他说的好是“事情”,不好也是“事情”。
同行的塔吉克朋友被他还惦记着十年前的事感动了,而他也因为终于找到了十年前被自己的马摔伤的人而释然了。他和同行的塔吉克朋友握手,临了用手拍了一下他的腿,显得无比亲密。我想,这些帕米尔高原上的人,实际上在更多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样的情景而成为朋友的。
我看他们之间的事情说得差不多了,便忍不住问他:“有一只鹰落在你家屋顶上了,你知道吗?”
他一下子用锐利的目光盯住我,问道:“是吗?”
我说:“我看见了,这些朋友没看见,他们不相信。”
他的目光变得更锐利了,而且由于他的个子很高,所以让我觉得有一种被什么从高处刺中的感觉。他说:“你,看见了,是你的事情;他们,不相信,是他们的事情。”他仍用他那好事坏事都是“事情”的理论回答了我,让我一时觉得如坠云雾,不知该如何再和他交流。他和同行的塔吉克朋友互道祝福,然后骑马走了。他用了十年时间,终于了却了一桩心事,而我只是在几小时前目睹到了一件意外的事情,时间这么短,我不可能得到答案。
他骑着马渐行渐远,在雪野里又变成了一个小黑点。他的头顶,似乎又有一只鹰在盘旋飞翔。
选自《西北军事文学》2012年第5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感慨塔吉克男人用了十年时间,终于了却了一桩心事,而“我”只是在几小时前目睹了一件意外的事情,时间那么短,“我”没有得到答案。因此,“我”感到失望和难过。
B.文章的结尾很有意境,与前文亦有照应。“他骑着马渐行渐远,在雪野里又变成了一个小黑点。他的头顶,似乎又有一只鹰在盘旋飞翔”。在“我”的心里,逐车的塔吉克男人就是像鹰一样的男人。没有得到答案,“我”也能坦然且无憾。
C.文中的那句“你,看见了,是你的事情;他们,不相信,是他们的事情。”这斩钉截铁的语言中似乎有着鹰与汉子之间的某种约定:鹰与汉子就是最简单的朋友,即使有不被理解的孤独。
D.本文叙述的故事是简单的,一个骑马追赶汽车的人,赶上汽车只是为了向一位朋友赔不是——尽管事情已过去十年,尽管当事人已经忘记,但在塔吉克男人心中是他的事情。
【小题2】文中第二段的末尾说“我感到孤独”,结合全文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小题3】小说中“塔吉克族男人”的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29 04: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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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着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璃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掏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菜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C.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D.“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小题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法律门前

奥地利卡夫卡

法律门前站着一名卫士。一天来了个乡下人,请求卫士放他进法律的门里去。可是卫士回答说,他现在不能允许他这样做。乡下人考虑了一下又问:他等一等是否可以进去呢?

“有可能,”卫士回答,“但现在不成。”

由于法律的大门始终都敞开着,这当儿卫士又退到一边去了,乡下人便弯着腰,往门里瞧。卫士发现了大笑道:“要是你很想进去,就不妨试试,把我的禁止当耳边风好了。不过得记住:我可是很厉害的。再说我还仅仅是最低一级的卫士哩。从一座厅堂到另一座厅堂,每一道门前面都站着一个卫士,而且一个比一个厉害。就说第三座厅堂前的那位吧,连我都不敢正眼瞧他呐。”

乡下人没料到会碰见这么多困难。人家可是说法律之门人人都可以进,随时都可以进啊,他想。不过,当他现在仔细打量过那位穿皮大衣的卫士,看了看他那又大又尖的鼻子,又长又密又黑的鞑靼人似的胡须以后,他觉得还是等一等,到人家允许他进去时再进去好一些。卫士给他一只小矮凳,让他坐在大门旁边。于是他便坐在那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其间他做过多次尝试,请求人家放他进去,搞得卫士也厌烦起来。时不时地,卫士也向他提出些简短的询问,问他的家乡和其他许多情况;不过,这些都是那类大人物提的不关痛痒的问题,临了卫士还是对他讲,他还不能放他进去。乡下人为旅行到这儿来原本是准备了许多东西的,如今可全都花光了;为了讨好卫士,花再多也该啊。那位尽管什么都收了,却对他讲:“我收的目的,仅仅是使你别以为自己有什么礼数不周到。”

许多年来,乡下人差不多一直不停地在观察着这个卫士。他把其他卫士全给忘了;对于他来说,这第一个卫士似乎就是进入法律殿堂的惟一障碍。他诅咒自己机会碰得不巧,头一些年还骂得大声大气,毫无顾忌,到后来人老了,就只能够独自嘟嘟囔囔几句。他甚至变得孩子气起来;在对卫士的多年观察中,他发现这位老兄的大衣毛领里藏着跳蚤,于是也请跳蚤帮助他使那位卫士改变主意。终于,他老眼昏花了,但自己却闹不清楚究竟是周围真的变黑了呢,或者仅仅是眼睛在欺骗他。不过,这当儿在黑暗中,他却清清楚楚看见一道亮光,一道从法律之门中迸射出来的不灭的亮光。此刻他已经生命垂危。弥留之际,他在这整个过程中的经验一下子全涌进脑海,凝聚成了一个迄今他还不曾向卫士提过的问题。他向卫士招了招手;他的身体正在慢慢地僵硬,再也站不起来了。卫士不得不向他俯下身子,他俩的高矮差距已变得对他大大不利。

“事已至此,你还想知道什么?”卫士问,“你这个人真不知足。”

“不是所有的人都向往法律么,”乡下人说,“可怎么在这许多年间,除去我以外就没见有任何人来要求进去呢?”

卫士看出乡下人已死到临头,为了让他那听力渐渐消失的耳朵能听清楚,便冲他大声吼道:“这道门任何别的人都不得进入,因为它是专为你设下的。现在我可得去把它关起来了。”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以守门人和乡下人为主线层层展开,引出了作者对一系列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思考。
B.作者通过大量生动形象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也使得故事内涵丰富,在人物的举手投足之间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
C.乡下人把注意力过多的集中在了第一个守门人身上,从而做出了许多无谓的努力和争取,换来的却是生命的代价。
D.守门人也有温和的一面,他善意地警告乡下人门内层层把守的状况,对乡下人的每一个问题都是有问必答,并提供一条凳子让其等待。
【小题2】简析小说结尾的艺术效果。
【小题3】为了进入法律之门,乡下人付出了所有,苦苦等待了一生也没有进去。请结合全文分析乡下人是否能够进入法律之门,并结合现实谈谈小说给予我们的启示。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今天是星期二
蒋子龙
今天一接班我就发现住院部的气氛不对头,老护士们的脸上都笼罩着一种严肃、神秘,甚至还有点恶作剧般的神色。医院越大,秘密越多,咱新来乍到,不敢多嘴多舌,只能老老实实地听老护士们支使。
“小董,今天是星期二,快给‘特护’换衣服、换褥子!”
“小董,今天是星期二,快把101号病房打扫干净,尤其是那块玻璃,千万要擦干净!”
……
这真怪了!星期二是个什么日子?是耶稣受难,还是灶王爷上天?再说哪个101号病房?全楼就十个病房六十张床位,我怎么就没听说还有个特护病人?
“小董,你就别怔神了!”护士长把一团抹布塞到我手里,领我登上了中二楼,推开一扇写有“病人止步”四个红漆大字的玻璃门,眼前是座结构奇特的“楼外楼”:宽敞干净的圆形楼道,中间是个天井,光线充足,四周幽静。天井四周的石栏杆上摆着鲜花和盆景,围着天井有十间高级病房,编号是101,102,……直到110,每个病房只有一张床,电视机、沙发倒很齐全。我简直看傻了,医院里还有这样的胜地,真像进了一座魔宫。护士长叫我只管擦101号病房上的玻璃,还要擦得让人看不出有玻璃一样。我一边擦玻璃,一边打量那位特护病人。猛一看着实吓了一跳,这与其说是病人,还不如说是死人:全身已经萎缩,既小又干,活像个蜡人。腿上输着葡萄糖液,鼻子插着氧气管,床边还放着心脏起搏器。我耐着性子看了半天,才发现这个人确实还有口气。这是谁呀?当我分配到这个医院以后,妈妈千叮咛万嘱咐,说这里是大医院,省里的头头都在这儿看病。医院里很多人都跟省里头头有关系,你分不清谁是谁的人,不该问的别打听。可是这一会儿我的好奇心实在憋不住了,用最小的声音悄悄问护士长:
“他是谁?”
“副省长!”急性子的护士长声音像敲锣一样响,吓了我一跳,急忙冲她摆手。
“小点声。别让他听见。”
“怎么,他要坏?”
“坏不了,再耗一年半载不碍事。”护士长一边麻利地替病人换被褥,一边唠叨着:“科学这么发达,有的是进口好药,进口设备,要给一个人维持一口气还不容易。”
“进口好药、进口设备那么容易搞到?”
“你搞不到,我搞不到,卫生局长什么药搞不到!”
这倒也对,给副省长治病卫生局长还能不下本钱!我又问:“他到底得的什么病?”
“以前浑身上下都是病,现在什么病也没了。因为他已经感觉不出痛苦了,也可以说他已经死了。不,比死人多口气!”
“这已经不是人道,而是残酷了。他住院多长时间了?”
“一年多了。”
“啊?”我赶紧用胳膊堵住了自己的嘴。”
“哟,她来了!死小董,光顾跟你说话了……”护士长侧着耳朵听了听,三下五除二把病房整理好,使眼色叫我快躲进隔壁那间病房里。可能因为我是新来的,怕我嘴不严说漏了馅儿,给医院惹出什么麻烦。
随着玻璃大门的一声响,楼道里传来脚步声。我隔着门上的玻璃看见医院的院长陪着一个又高又胖的老太太走过来。胖太太神情庄重,穿戴考究,一看就知道是个很有来头的人。
护士长从101号病房迎出来,笑着说:
“冯局长,您来了。”
噢,她就是卫生局长!怪不得哩……
老太太慈祥地对护士长点头微笑:“你辛苦了!”她不进病房,却站在101病房的门外边,透过门上的玻璃看着那位比死人多口气的人,转身问院长:“这一周来怎么样?”
院长道:“挺好,病势稳当,从目前的情况看不会有什么危险。”
“让你们费心了,不要怕花钱,你们当然会体谅我这个病人家属的心情……”
原来她就是副省长的夫人,既然来探望丈夫,为什么又不进病房呢?难怪护士长一定要把那块门上的玻璃擦得看不出有玻璃一样。
冯局长庄重的脸上带着感激的神情,又对院长嘱咐了几句,院长点着头一一答应下。站了还不到十分钟,冯局长就由院长陪着离开了。
我发懵了,急忙问护士长:“哪有看病人不进病房的呢!”
护士长撇撇嘴:“她现在需要的不是老头子这个人,而是老头子嘴里的那口气!有这口气就能住在省长的小白楼里,就能每月多拿三百多块钱……”
“这?!”我又摸不着门道了,真是医院大,奥秘也多。
这是一篇针砭时弊的微型小说,请阐述一下小说深刻的现实意义。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小题。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我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下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条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但让我感到的却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小题1】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滋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
【小题2】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
【小题3】品味文中画线词语,并简析它们在此表达的情感。
①百无聊赖:
②丰娆:
【小题4】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